武经总要(白话文)

●前集卷六

◎下营法

《军志》说:驻扎则为营,行进则为阵。意思是营与阵的规制相通。兵法云:阵中容阵,是说队伍排布有宽窄规制,要让队伍回转离合、互不混乱;营中有营,是说部队划分有疏密法度,要让各部左右救援、互不干扰。突发外敌侵犯时,都能坚壁固守、装备齐全,不会轻动。若不是事先确定规模制度,怎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司马懿观看诸葛亮营垒旧址后感叹:“天下奇才!”赞赏他的法度精妙。从前卫青出塞,用武刚车环绕自护(就是如今的车营);赵充国屯田,营垒相连不绝(就是如今的木栅营)。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如今采集各家方法,著录于本篇。

凡是设置营寨,先计算人数,安排几重营垒,分配场地大小。根据军队多少,按每人一步计算。队与队之间要能容下另一队,宁可多出队伍,也不能拥挤不足。划定后即固定,不得随意变动。若一侧有剩余队伍,就配合防守,不让士卒受烦扰。无论久驻还是暂留,都要酌情妥善安排。 都要在十二辰方位立表杆,树立五面旌旗,每面长二丈八尺,辨明子午卯酉正方位,不得偏斜:朱雀旗立正南午位,白虎旗立正西酉位,玄武旗立正北子位,青龙旗立正东卯位,招摇旗立中央。打柴、放牧、打水都不得超出表杆范围。

军队将要下营时,本营的跳荡兵、奇兵、骑兵,以及战锋队、驻队,都要严阵以待、手持兵器,完全按出战法度执行。等到营帐搭建完毕,才可解散队伍、放下兵器,各自在本队安置。若有紧急军情,随时就地抵御。骑兵下营完毕,听从总管安排,马匹集中放牧。

凡是下营,不得靠近庄稼地和城市,必须距离城池十里以外。需要进城购置物资的,由营司判官派人带领,不许擅自进入城郭。


◎营法(附三图)

○李靖法

凡是大将军出征,约领兵二万人,即分为七军。若兵力较少,临时调整(大体上十分兵力中,三分作为奇兵)。

  • 中军:四千人,选调战兵二千八百人(五十人为一队),共五十六队。战兵内含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骑兵一千人,跳荡兵五百人,奇兵五百人。
  • 左、右虞候:各为一军,每军二千八百人,各选调战兵一千九百人(两军共七十六队)。每军战兵内含弩手三百人,弓手三百人,骑兵五百人,跳荡兵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 左右两厢:各二军,每军二千六百人,各选调战兵一千八百五十人(四军共一百四十八队)。每军内含弩手二百五十人,弓手三百人,骑兵五百人,跳荡兵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骑兵、步兵总计战兵一万四千人,共二百八十队参战,其余六千人守护辎重。 下营时,以四千人为中营,居于中心;左右虞候、左右厢共四军,设六名总管,各领一千人为一营,从六面支援中军。六名总管麾下,各分设两个小营。每队配五顶营帐。若在敌境、地面狭窄,按四步一顶营帐的间距布设;若地域广阔、不在敌境,按五步间距下营。

五十人为一队,队内兵士必须齐心团结。每三人中,彼此相投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彼此相投者结为一中队;合五中队,组成一大队。另设五人:押官一人,队头执旗一人,副队头一人,左右兼旗二人,正好五十人。 行进、站立、进退,全队必须互相照应。若三人小队损失一人,九人中队损失小队二人,临阵时由押官、队头就地处斩。见死不救、阵势溃散后队内缺员的,查实缘由,斩首。

每军编制: 大将一人(配别奏八人,兼吏十六人),副将二人(掌军务奏报兼吏,员额为大将军之半)。 判官二人,典官四人,总管四人(二人分管左右虞候,二人分管左右押卫,各配兼吏五人)。 子将八人(委派分管阵形、辨识金鼓旗号,配总管兼吏二人)。 执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仓、司骑、司胄、承局各一人。 每队五十人,设押官一人,队头一人,副队头二人,旗头一人,副旗头二人,火长五人。

器物装备:

  • 旌旗鼓角:大纛六面,设于大将军中营,出战导引六军;门旗二面,红色八幅,为大将军牙门旗;门枪二根,饰豹尾,出战居红旗后,扎营立帐门前;五方旗五面,各依方位设色;严警鼓十二面,角十二具;认旗二百五十面,各有颜色禽兽图案,作为队伍标识;阵将鼓一百二十五面,用于疑兵警敌。
  • 兵器:甲七千五百领,战袍五千领,枪一万二千五百根;弩二千五百张,弦七千五百条,箭十五万支;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射甲箭三十七万五千支、生钢箭五万支、长垛箭二万五千支;佩刀一万口,陌刀二千五百口,盾牌二千五百张;另配啄锥、钺、斧等兵器五千件,拓索二千五百条。
  • 辎重营具:驴七千五百头,鞍鞯各一副;营帐一千二百五十顶,竿、梁、铁镢、锤等配件自备;锅一千二百五十口,每口容五斗;干粮按每人一斗二升配给,一军共二千五百石;粮袋一万二千五百口,羊皮缝制,可装一斗五升;马盂一万二千五百个,用硬木或熟铁制作,容三升。
  • 随身杂物:刀子、锉子、钳子、锁子、药袋、盐袋、火石袋、解结锤、砺石,共十万二千五百件;裤奴、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共六万二千五百件;摊子、护膝、涩子,共三万七千五百件;麻鞋三万七千五百双;毡裘一万二千五百领;皮裘、皮裤七千五百套,用于伪装蕃兵;抑罐、衣兜五十个,可用皮囊代替。
  • 工具:锹、锤、斧、锯、凿,共一万二千五百件;镰刀五千张;切草刀二千五百口;行布槽一千五百五十具;大小瓢二千五百枚,小者容八合,大者容三升。
  • 马具:马鞍、辔头、革带,共三万七千五百套;披毡、马被毡,共三万七千五百件;插杠一万二千五百根;绊索二万五千条;韦皮条五万七千五百条,用于捆绑俘虏。

官员配给标准: 大总管:帐一口,食幕三口,毡四领,褥二领。 副大总管:帐一口,食幕二口,毡二领,褥一领。 副总管: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二领。 总管、子总管、长史、司马:各帐一口,食幕一口,毡一领。 判官:每人幕一口。 别敕、差行、折冲、果毅:各幕一口。 典官五人共幕一口,兼吏十人共幕一口。 随军以下不足此数的酌情配给,镇守部队参照此标准。

弓弦、箭镞都要有备用。枪要防锈,刀要防钝,铠甲兵器等常用装备,须经常检视,不得临事出故障。

右方营法图

兵法说:凡是遇到平原旷野、无险可守,就布设方营。兵力二万人,已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候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候军各分三营,六军共十八营,中军设一大营。 若不在敌境、土地平阔,每营间距要能容下一营;若地势狭窄,则不必留出此间距。中军在中央,六军总管分布四周,形如六瓣花。 军队出发当日,右虞候率前营,居中央右厢朝南;左虞候殿后,居中营后左厢靠北,结成犄角。两军虞候前后对应,状同日月。若左虞候在前,则右虞候在后,各军依次转换。 左右两厢营寨分布四面,各军按本部建制搭营,统一指挥,危急时互相救援。若要放马,外围营帐拉狭长形布设,务必保证营内开阔、通道不窄,营外设置拓队(外围警戒部队)也照此原则。

月营法

月营法说:凡是地形半有险阻,须布设月营。营寨呈单列,前对平地、背靠险阻,两侧向险地延伸,形如新月。各营间距、队伍安置,参照前述方法。营门临时设定,兵马数量、营帐次序为大致标准。如有紧急军情,牲畜安置在营后。

另一种说法:安营之法与圆阵相仿,每一大营含四十子营,每子营四十顶营帐为一部。其中一个子营空置,营内开通,设三条通道。十二面旗、十六面鼓,左矛右戟,前盾后弩,旗鼓设在中央,为大将指挥所。其余法度同上。

○裴绪营法

军队的营寨,规制仿照城郭宫室,必须牢固,不可被敌军攻破。古代方法多依据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等术数,虚妄迷惑,不切实用。如今只依据山川地形、水草便利,随地势险易布设:平地则方形,临水则圆形,山路则盘绕,河畔则曲折,务求适时适用。

兵法说:下营不在敌境、地面宽平,就布设大方阵。营内有十七个小营,中间间距能容下一营。若在敌境,就须紧凑狭窄,不必留出此间距。营四角向内收拢,近似圆形(圆形易守)。 十七个小营共计一万七千人。古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如今加四千五百人作为奇兵、伏兵和机动警备,如同军队手足,以应突发情况。非正门不得随意出入,违犯者按军法治罪。


◎诸家军营九说

安营划分区域的方法,已载于前述。营寨四周须设界限、立屏障,以抵御外敌。旧法有九种形制:军队不久驻的,用立枪营、栊枪营、车营、拒马营之类;长期驻扎的,用柴营、掘壕营、筑城营、木栅营之类。 符参卿说:进入敌境宿营用枪营,行军用方阵,全由大将酌情处置。如今领兵者都可参照这些作为规制。

○立枪营法

军队不久驻,可立枪为营。枪头间距要均匀。黄昏擂鼓,士兵各持好枪;鼓声停止,将枪插好,士兵不得走出白绳营界,同时断绝烟火。 营外设岗哨,岗哨外再安排一人伏卧侦听。营外有警报,岗哨不得高声,敲枪传信。四面有警,预先防备。

○栊枪营法

栊枪营的枪枝排列如鸦巢,伸出帐幕外七尺。栊枪外挖一道土壕,枪距营帐七步。铠甲兵器每人一堆,紧急时便于快速披挂。车马在旁横排停放。

○柴营法

柴营的木柴须紧密排列,不通人过,中间钉木橛固定。车辆横排,间距均匀,紧急时调转车辆即可为城。若长期驻扎,营中设望竿一根。

○掘壕营法

挖壕立枪寨,先用白绳划定范围。壕底宽一丈二尺,深一丈,上口宽一丈五尺。挖出的土向内堆拍成土岸,高四尺五寸,夯实不塌,内侧削平,上面可行人,设壕门。壕挖好后临时架浮桥,紧急时可迅速撤掉。 每隔二十步设一座战楼,用门扇等木板临时搭建。壕外沿挖一圈陷马坑,宽二十五步,每坑放三根鹿角枪,枪头火烤硬化。近壕布一圈棘刺障碍,宽二十五步(棘刺须鱼鳞状交错排布,棘刺层平阔三十尺)。

○筑城营法

筑城为营,城墙高五尺,厚八尺;女墙高四尺,厚二尺。每百步设一战楼,五十步设一风炮,每三尺设一连枷棒。岗哨更板架在城内,距城五十步处搭营帐。城中设望竿,高七十尺。 城外修一道羊马城,羊马城外挖一道壕沟,壕外三步立一道木栅,木栅外布一圈棘刺,棘刺外挖一圈陷马坑。

○车营法

车营布设:每五十步一辆车,每百步选一辆为战车,车上出战斗人员。车辆分子营、外营横排,牛群在中间,拒马枪在外层,连接车辕构成左右厢和营门。

○木棚法

木棚营多用于敌军逼近、来不及筑城垒,或山河险要、多石少土、无法版筑的情况。建木为棚,方圆高低随地形深埋木桩,木柱交错,缝隙填实。内部架多层栈道,外围立一圈木柱,高出四尺为女墙,都用泥涂抹。 木栅外挖一道壕沟,宽二丈,深一丈。木栅内每百步建一座战楼,中间设望楼,用于远望侦察。

○绳营法

绳营用于保护马匹。进入敌境粮草不足时,须择水草处放牧;每人给一条马索,入夜布设绳营护卫牲畜。 形制:立枪为横杆,共两重,上系马索,绳索相连。马匹分布营中,官兵牧人四面护卫,不让马匹逸出。营外再设岗哨,夜间环营打更警备。内外军士各守地界,不得走动混杂,奸细便无隙可入。

○拒马营法

每人配两枝鹿角马枪,在距前方枪城三步处布置,首尾相连,鱼鳞排布,即牢固。


◎下营择地法

安营之法,择地为先。好地形的标准:左有草泽,右有流泉,背山险,向平易,打柴便利,称为“四备”。 大致军队驻扎,要选高处避低洼,向阳背阴,生活便利、地势稳固,无水火之忧。靠山选阳面,近水避低洼。

  • 不驻地名不祥之地,如“豆入牛口”之类;
  • 不驻无屏障之地,即四通八达的要道,受敌方向多;
  • 不驻深草之中,恐有埋伏偷袭,或遭火攻;
  • 不驻水流冲激之地,恐洪水涨溢,或敌军决堤;
  • 不驻无水及死水之地,恐饮水致病;
  • 不驻无退路之地,即四面低洼,恐被围困、粮运断绝;
  • 不驻无草木之地,恐粮草匮乏;
  • 不驻低洼潮湿之地,恐士卒多病、军马不利;
  • 不驻废弃旧城、久无人居之地,紧急时无固守依托;
  • 不驻坟墓之间,与鬼神共处。

春夏宜居高处,以防洪水;秋冬不驻山涧深谷旁,恐积水成涝。

兵法还说:山中高地叫天柱,泽中高地叫地柱;高地中的低洼处叫天狱,低处的更低洼处叫地狱。盐碱不毛之地叫飞锋;村落废墟、荒城古寨叫虚耗;山谷入口、缺水少草叫天灶;中隆四坦的地形叫沃焦(又名龟背);有神庙社树的地方叫天社;丘陵之上、出口狭窄之地叫死地;大山尽头叫龙头。 凡经过这些地方,速速离开不留。要让我军远离、敌军靠近,我军向利、敌军背害,这样就我利敌害。


◎缘营杂制法

兵马下营完毕,营主须立即安排四司官典、司兵及其僚属,分头巡查各队,查点士兵是否到齐。有未到的,派本部官吏照看其牲畜饮食;有逃走的,发文书到当地追捕。

军队下营后,司骑及其僚属分头巡视马驴,有病的医治,有疮的修剪敷药,受伤的上报送治,据情节处罚。

下营后,司胄及其僚属巡查各队,检查铠甲兵器。有损坏污损的,立即修理磨砺;有丢失的,上报缘由,记录在案,依法论处。

营中司仓及其僚属监管士兵粮食,封存清点,不得浪费。

士兵每下营完毕,先令两队共挖一个厕所。

营垒划定后,外来的屠夫商贩一律禁止入内,营内自行交易不禁止。

各营门配附近将校把守。各类职事人员专门指定一个营门出入,不得混杂,并查验身份,以防奸细。

军中规定三人或五人为一保,同行不得分散,互相监督。不得与外人私议军事、收受外人财物,违犯者同保连带受重罚。

从敌方投奔来的人,另行安排事务,不让跟随大军,防止做内应。


◎警备法

军营扎定后,须时时防御。营外距营帐二十步处列队持械,如临阵对敌,昼夜严警。即便雨雪,带队官也不得离队。每营留五匹马,备好鞍辔喂养,以备紧急驰报。

除主营警备外,每军须另设一支巡逻队,抽三五十名战士,在本军四面三五里外的要害道路,夜间设外哨。每哨配三面鼓随身携带。夜间若贼寇犯大营,外哨见敌军与大营交战,即从后擂鼓呐喊,攻敌后背,乘机取胜。

军营扎定后,夜间另派外围侦察,每营由折冲、果毅轮流值班。每面四人,每人领五骑,在营外十里巡逻,以防意外。有紧急军情,飞驰回营报告。或令骑兵在一更时举火呼应,贼寇见火光便不敢偷营。

夜间在贼寇来袭要道,用侦察骑兵设暗哨,各持藏火种的火炬,互相接应。同时在路边草丛埋伏,或在高树瞭望。发觉贼寇,即跑报马哨举火,前哨接应后驰报大军,大军也设望烽人举火接应(烽制详见烽火门)。 马哨每三十里设一个,由押官统领。

白天贼寇犯营,被犯之营立即紧急击鼓,诸营击鼓响应后,无贼之营停止;被犯之营贼不退,鼓声不得停。各军披甲持械,看大将五方旗指向,即贼寇来向,整备兵器出营列阵,不得擅动。需援兵时,听大总管调度。

夜间布设岗哨时,每哨储备五条火烟、一束干草,保留火种。有军情则各哨互救,依次传报不得跨越,同时举火炬照明。中军击鼓,令诸营警觉。将士披甲持弓,见跑动者即射,自能稳住阵脚。贼寇稍多,中军速出兵救援。偷营贼寇多大声呼叫,须仔细辨别。

军营防备突袭,营外常设拓队防护,抽调营中战斗队充任。拓队在距营帐三十步处均匀分布,队间容队。若贼寇来犯,拓队不敌,再营中出兵相助,不得让贼寇冲犯大营。

军营被犯,大总管亲自领兵救援。通常事先与诸将密约,士兵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被犯之营闻铃声,即知援兵到。用铎还是用铃,不得固定,防敌军盗号。

军队久驻,在山谷贼寇必经之路,挖断修成土壕,宽三丈,深二尺,用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查扫平。奸细出入、兵马往来,脚印都会显现。

军队驻扎地,从奇兵中选骁勇熟悉山川、久在军中的老兵,与岗哨兵约定交接牌,日夜在亭障外轮候,用“捉生”法抓捕敌军打柴、放牧、侦察人员,活捉回来审问敌情。行动不得让巡逻兵知晓。

军中夜间,每百步安排两名侦听人员,每更轮换,侦听动静。夜闻敌营马嘶,就要防备敌军夜出攻掠,其余照此类推,以防不测。 为扩大侦听距离,选听力好、觉少的人,头枕空胡鹿卧听。胡鹿用野猪皮制作,三十里外人马行走的声音,四方都能听清。每营设一两处,营阔的设三四处,孤镇岗哨也各设一处。侦听人员常换位置,不得固定。设子将一人主管,每日轮换。

军营中必设望楼,数量依兵力多少,大致参照地听数量。选视力好、能望三四十里、辨旗色的人为望子,也常轮换,不固定一处。设子将一人主管,每日轮换。


◎备夜战法

兵法说:昼战多旌旗,夜战多火鼓,用以扰乱敌人视听。有人问:天黑之后,不会与敌军列阵约战。若只是偷营,鸣鼓点火反而帮敌人,对我军有害,道理何在?回答说:这正是孙武兵法的深意。

夜间作战,多是敌军来袭我营,我军不得已应战,取胜关键在于营寨布设。立营之法与阵法相同,所以《军志》说“止则为营,行则为阵”。大阵之中必包小阵,大营之内必包小营,前后左右各有其营。大将营居中央,诸营环绕,角落曲折勾连,相距远不过百步、近不过五十步,道路畅通,壁垒相望,弓弩足以相救。

凡是路口,必立小堡,上堆柴草,挖暗道相通,设梯子上下,派人守望。夜闻鼓声四起,即点燃柴草。贼寇夜入营门,四顾皆是小营,各自坚守,不知攻何处。 大将营或先发觉贼寇的小营,须按兵不动。等贼寇全部进入,然后击鼓,诸营齐应,众堡同时点火照明。士兵闭门登垒,俯视敌军,强弓劲弩四面齐发。 若奸细潜入一营砍杀士兵,诸营即举火出兵,四面包围,号令营中不得乱动,片刻之间敌我自分。敌人欲逃,也尽落罗网。 如今立营若开阔松散、部署无法,贼寇夜间劫营,军中必惊慌混乱,纵使多设岗哨、严加守备,漆黑之夜敌我不分,纵有兵力也难发挥作用。

所以夜战之法,贵在乘敌不备、趁敌混乱,突袭猛攻则有胜算。历史记载,有的趁天阴风大,士兵持火炬、衔枚疾驰,出其不意。若敌营惊慌混乱、自相践踏,我以精兵乘势攻击,此必胜之理。 若进攻而敌军不乱,攻击反而更镇定,将士不惊、营垒如故,就是敌军法度严谨、防备周密,我军当舍而不攻;否则于我不利。用兵之道,避实击虚,以整待乱,敌锐则避,敌乱则取,这是良将妙计。 晋代罗尚派人夜袭李特营寨,李特得知后严阵以待。晋军入营,李特安卧不动,等晋军半数进入,发兵伏击,大败晋军。这就是“舍而勿攻”的道理。


◎立号法

每日酉时,虞候到大将军幕府领取口令。口令簿先粘二十四张纸,每张十五行,缝上卷轴,开头题写“某军某年某月某日以后号簿”。 发口令时,大将军随意在一行写两字,上字为坐岗喝问,下字为行路应答。一夜写一行,二十四纸共三百六十行,用满一年更换新簿,闰年加两张。口令不得触犯国讳及大将军、元帅、都统等人名讳。 各分巡虞候及诸将,等大将发出口令,清楚传抄核对。

“坐喝行答”是口令基本规则,若有紧急军情、恐敌军窃听或防备内应,不可死守定法,须临机变更,或推迟发号,或天亮改号。 白天用彩色布条为信号,颜色每日更换。分兵偷袭、设置埋伏时,白天可用门旗颜色为号,夜间可用吹笛、敲小鼓/铜盂(声音传一里有余),或让人长啸为应,都由大将临时决定。


◎定铺法

所谓定铺:每日戌时,严警鼓敲响,虞候领一队甲士,举旗帜、带号头,巡视军中及城上;在野外则巡营外,确定岗哨疏密。 坐岗喝问:“什么人?” 行路答:“虞候总管某。” 坐岗问:“干什么?” 行路答:“定铺。” 三问三答完毕,坐岗说:“虞候总管通过。”


◎持更法

军营夜间值更,每岗哨十人,每更二人,依漏刻击鼓打更。一人专听动静,即便打盹也要警醒,互相提醒。有时临时用密号,敲弓箭应答,奸细便无计可施。 旧法:更铺之外还设狗铺。军队在敌境,将士远行疲惫,靠狗协助警戒。


◎巡探法

岗哨布设、开始打更后,本军折冲、果毅押岗值宿,整夜巡查,依次交接;虞候及中军官兵进行全面巡查。 侦察人员不得高声喝号,行路者敲弓一下,坐岗者敲箭筒三下,才报口令应答。营内巡查周而复始。


◎漏刻法

军中虽设水漏计时,但用更牌传递,一昼夜一百刻。用竹制一百枚更牌,长三尺,宽一寸,题写“某月更牌”。 报更人每更匀速行走二里,传递一枚牌,一日一夜行二百里,正好传一百枚。通常以每月中气为校正标准。

  • 雨水(正月中):夜传牌四十九刻四分,一更传九牌,余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三寸
  • 春分(二月中):夜传牌五十刻,一更传十牌
  • 谷雨(三月中):夜传牌三十七刻六分,一更传七牌,余一里一十四步二分
  • 小满(四月中):夜传牌三十六刻三分,一更传七牌,余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分
  • 夏至(五月中):夜传牌三十五刻一分,一更传七牌
  • 大暑(六月中):夜传牌三十六刻三分,一更传七牌,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一寸
  • 处暑(七月中):夜传牌三十六刻二分,一更传七牌,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 秋分(八月中):夜传牌四十五刻四分,一更传八牌,余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 霜降(九月中):夜传牌四十九刻五分,一更传八牌,余一里一百八十步五尺六寸
  • 小雪(十月中):夜传牌五十三刻三分,一更传十牌,余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 冬至(十一月中):夜传牌五十五刻,一更传十一牌
  • 大寒(十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三刻三分,一更传十牌,余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另一种方法:行军在外,日出日落时击鼓吹角戒严,九鼓三百三十三捶为一通,角十二声为一叠,鼓声停则角声起。鼓三通、角三叠,昼夜戒严即足够。 还有近代马上计时法:用数珠计时,先测算一昼夜标准,其余日子仿照执行,与刻漏法有差异。


◎防毒法

军队行进接近敌境时,大将先发布号令,令军士防备敌人投毒。

凡是敌人遗留的饮食,接收后不可立即食用。民间店铺售卖的酒、肉、干肉、盐、麸皮、豆类等食物,也必须检验确认后才可食用。

防毒的要点有五项:

  1. 刚刚攻占的敌方地域,不要饮用当地的井水泉水,以防敌人事先投毒。
  2. 从敌方境内流出的泉水,要防备敌人在水源上游偷偷投毒。
  3. 停滞不流动的死水不可饮用。
  4. 夏季久雨积水暴涨,从溪塘中溢出的水,水色发黑、水面浮沫翻滚如同沸腾,或是水色发红而味咸、水色浑浊而味涩的,都不可饮用。
  5. 当地原本生长有毒草、毒木,以及毒虫、毒蛇,还有含沙、水弩、蜮之类毒物的,都必须察明并告知全军,严加防备。

寻水泉法

行军驻扎营寨,必须先选择水源。旧制规定:军队行进时,右虞候走在队伍前列,同时察看沿途水草情况,途中遇到水源,就举起青旗告知全军。

  • 军队到达的地方缺水,就观察沙漠里野马、黄牛行走的路径,顺着路径寻找它们去往的地方,应当就有水源。
  • 野外鸟兽聚集的地方,或是水鸟栖息的地方,都应当有水源。
  • 地面生长芦苇、菰蒲这类水生植物,并且有蚁穴堆土的地方,地下都有潜藏的泉水。另一种说法:骆驼能感知水源,如果行进中口渴,用蹄子刨挖沙地,那下面也应当有泉水。
  • 大军在冬季行军,士兵每人携带冰片,可以用来缓解口渴。
  • 水源被高山阻隔的,取粗大竹子打通竹节,将竹管首尾套接,用油灰和黄蜡封固接缝,不让气体泄漏。把竹管一头插入水中五尺深,在竹管另一端燃烧松桦木柴或干草,让热气顺着竹管通到水下,水就会顺着竹管向上涌流。
  • 翻越山险的地方,用绳索系在长杆顶端,牵引着挂到高处。确认固定牢靠能承受重量后,命令士兵攀援而上;再增加绳索,依次拉人上去;接着用更粗的绳索不断把人员、物资提拉上去,这样捆束马匹、悬吊车辆的通行问题就能立刻解决。

养病法

凡是军队行进途中,士兵生病、作战受伤的,每军先指定一名官员,专门负责药品、驮运车辆以及护理人员。

  • 如果不是在敌方境内,就将伤病员留在当地安置,责成当地医生诊治,并配给陪护人员照料。
  • 如果是在敌方境内,就准备驮马(或驴)车辆,配给陪护人员护送,跟随军队一同行动。

每月,本队将校要亲自巡查医药情况,主管官员要将伤病情况上报,大将也会不时前往探视。伤病痊愈后,负责的官员和陪护人员都给予丰厚赏赐——这是担心他们不尽心照料,所以用赏赐激励。如果遗弃病人,或是养护照料不周,主管人员都要按情节轻重处罚;病人气息未绝就将其活埋的,处以斩首。 平庸的将领大多不体恤士兵,以至于伤病员被遗弃、被活埋,像这样还想让士兵拼死效力,是不可能的。

对于死亡的士兵,用酒食祭奠,墓穴挖四尺深,将校亲自哭吊,同时设立标记,以备日后迁葬。如果不是在敌方境内,就逐一送回原籍,每人发给钱财布帛作为安葬费用。相关官员不办理此事的,要治罪。

征马法

兵法上说:凡是军用马匹,必须让它们居处安稳,供给适宜的水草,调节饥饱。冬季要温暖马厩,夏季要凉爽棚舍;修剪鬃毛,仔细烙护马蹄;训练它们的听觉视觉,不让它们受惊;训练它们奔驰追逐,熟练掌握进退指令,人和马相互熟悉,然后才能使用。马鞍、辔头、缰绳等驾御用具,必须保证完好齐全,有损坏缺失就立即补充。

马匹的损伤,不在行程终点发作,就一定在行程初期埋下隐患;不因饥饿受损,就一定因过饱受损。天色已晚、路途遥远时,必须频繁下马步行,宁可让人劳累些,绝不能让马匹过度疲劳,要始终让马保留余力,以防备敌人突袭。

  • 军队行进时,每营先派遣一名官员专门负责放牧,不得将马匹拴系在一起。各营各自制作一面独特的旗帜放马,另设一面标记旗放驴,都在各自管辖的地界内放牧。如果营地附近草料不好,就会同虞候另外选择放牧地,不得与其他营的牲畜混杂。如果有紧急军情需要召回,看到旗帜就知道驴马所在的位置。
  • 放牧牲畜时,马匹放在中央,驴群放在四周围护马匹,放牧人在驴群四周环绕看守。如果敌人前来偷盗,驴群在外围,驱赶劫掠就比较困难。
  • 马匹各营都要打上各自的印记,以防走失和冒领。如果马匹死亡,就申报所属官员查验印记:确认是本营牲畜,就允许剥皮;如果印记不符,就是盗杀其他营的牲畜,按军法治罪。
  • 各营遗失的驴马、衣物、驮运物资,都到捍后虞候处认领。擅自取用、借用不归还,以及剪破印记处毛尾的,按军法治罪。
  • 军马除按额定配给的正马之外,每军还要按比例增配备用马。各营除六头驮畜之外,每火另外配置一头驴,准备有伤病时补充运力。如果本队不足,就从相邻的队、营抽调。杂役牲畜没有紧急军情,士兵不得擅自骑乘。
  • 军中牲畜无故导致死亡的,都要赔偿填补。
  • 不合时宜的时候,不得骑官马游猎,以及调换军中各类牲畜。如果借给他人骑乘,都按军法治罪;因为检查巡察而骑行的,不予论罪。
  • 应当骑乘官马的,没有紧急军情不得策马疾驰,导致马匹出汗以及鞍具磨伤马背的,都按军法治罪(以上根据情节轻重定罪,平时处罚较轻,临阵处罚从重)。
  • 官军士兵有私人驴马随行的,由官府供给草料,让它们均匀驮载衣物。
  • 军用牛只,行进十里就要休息一次,同时刷洗口鼻;行进三十里要喂一次水和草料。

负责征马事务的官职,有副使(辅佐主将)、总管、押官、子将(都选择擅长牧养马匹的人充任)、群头(选择擅长骑马教习以及懂得马匹医药的人充任),人员数量根据马匹数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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