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白话文)

目录

卷八
练营阵第八(战略)

练战实类

第一条 操练务求实战

金鼓号令、行伍营阵,都是打仗的正事。一定要强调“实战”,是为什么呢?只因往日操场操练,练的都是虚套,号令金鼓、走阵下营,全是另一套花架子。等到临阵打仗,却全然不同。 平日练的武艺、舞枪弄棒、跳跃之术,都是图眼前好看的花法。到了临阵,全用不上,却要真正肉搏厮杀、近身持枪对战,如何能取胜?又比如平日只用短小竹箭,临时射大箭,高低怎能射中?大炮平日不演习,临时远近怎能对准?再比如火箭,平日不练习施放,临时要么射高了,要么落在眼前,怎能实用? 就算昼夜在教场不停操练,一旦不合实战要求,也是白费劳苦,和没练一样。如果平日教场里操练的,金鼓号令、行伍营阵、器械武艺,样样都是临阵能用的,件件都是对付大敌实用的,那学一天就有一天的用处,练一件就长一分胆气,所谓“艺高人胆大”就是这个道理。 学了就熟练,不学就生疏;学好了就能杀贼、保性命、立功劳,不学就会被贼所杀。你们明白这个道理,哪有不苦练的?今后教场里行一道令、举一个号、立一面旗、排一阵、练一技、学一艺,全是临阵要用的实事。临阵用不上的,就不操练;器械不是临阵实用的,就不发放;不是临阵实用的花法武艺,就不让你们学。到时候真能用、真管用,你们官军才会心服。

第二条 晓谕用命效力

往年的将官,大多弄虚造假,冒功避祸。军士不受约束,任凭他们后退逃跑:骑马的望风而逃,步行的躲进山林,能挖壕扎营的就算上等。 如今誓用车营战法,战车不能上山,过不了沟坎险阻,凡是平原旷野,明明白白列成营垒,马兵在内,四面军阵围合,就算有快马,也无处可逃;士兵多是步兵,就算跑也跑不过敌马。车营阵势稍有疏漏,就和丢了城池一样,不想着拼命与敌厮杀,往哪里逃? 如果无功败事,大将自有朝廷刑法,决不会放过。所有头目军士,怎能不严肃遵守?甚至说谎遮掩的套路,一定要严加禁绝。宁可拼死,也决不跟着你们欺心误国。各自都要深思,不要重蹈覆辙,后悔就晚了。

第三条 查验火器

凡是快要接敌之时,火器、随行器具,该管的把总、百总要再逐一检查。临阵缺少火线、铳马、铅子以及引燃火药的,按军法斩首。

第四条 激发临阵锐气

临阵之时,人人都要壮起胆量,鼓起怒气。我与敌厮杀,本就怕死,但我杀了他,他死我便活,还有功赏。如果被包围,不拼死作战,还有什么活路? 败逃之时,敌马膘肥体壮追上来,人人都得被杀;就算逃回阵中,死了头目,按军法连坐,也饶不了我,就是逃回去也免不了一死。既然吃朝廷钱粮,身在军中,命不由己,何处可避? 各自都要一心奋勇,肃静有序,只听主将号令。主将不一定是高官,一营之中地位最高的便是。比如一队只有十个人,再无其他官员,那队总就是主将,以此类推。

第五条 申明连坐法度

你们向来不知军纪约束,大小官员互不钤束,因此冲在前的白白送死也无奖赏,想赏也无从查考;退后的侥幸活命也无惩罚,想罚也没有依据。 如今定下约束,都立下了军令状:一伍同退,只杀伍长;一队同退,只杀队总;一旗同退,只杀旗总;一局同退,只杀百总;一司同退,只杀把总;一部同退,只杀千总。以上层级,一概如此。 这么看,杀的不过三五个人,好像和众人无关,还能后退似的。你们没细想:这法令一行,就算百万大军同时进退,我也都能查考清楚。杀的只有几个人,却能让百万人不敢后退。 听我说其中缘故:比如一部人齐退,必杀千总;千总见部下全退,自己决不敢退;他若不退,必被贼杀,我便将他手下把总全部斩首,抵千总之命。把总见千总不退,怕千总阵亡自己偿命,自然不敢退。 把总管的百总,见把总不退,怕贼杀了把总、自己被官府处斩,就守着把总不敢退。百总不退,若阵亡了,他部下旗总都该杀。旗总怕被杀,不敢退;他管的队总怕贼杀旗总、官府杀自己,也不敢退,就护着旗总站住。一伍士兵怕贼杀队总、全伍受诛,就都护着队总站住。 如此一来,我所杀的不过是阵亡的三五个头目,却能让百万大军同心,谁还敢轻易后退?如果一齐上前合力杀贼,头目即便阵亡,也不定属下偿命之罪。如有斩获,仍然按功行赏,首级赏银先抚恤死难者家属,再分给活着的人。

第六条 统一军心步调

杀贼的关键,在于万人一心:强壮的不许抢先冒进,弱小的不许临阵后退。如果临阵敢有一人未奉命令就冲上前,就算斩了贼首、缴获贼马回来,也按违令军法处置。

第七条 禁止贪利逐马

兵法说:“射人先射马,马仆贼自败。”往日因为贪图贼马、想要活捉,所以难以取胜。 你们看:贼马头高约三尺,人在马背上又高出五尺,我步兵冲到马头前,还有马头、马前足相隔,贼刀三尺长,岂能砍到我身上?我只要让众军联成一堵墙,密密一字排开向前,用长刀大棒砍打马头马腿,马受伤跌倒,贼兵摔落下来、身子还没转稳,就用大棍劈头打下,没有不死的。 你们杀败贼兵,一颗首级赏银五十两,盔甲兵器哪样不是财物,何必要那匹马?何况一个贼兵有好几匹马,我们要杀的是贼本人,大势一败,以后的马匹哪个不是你的? 如果临阵不先砍贼马,反而去牵贼马的,一律斩首。千总、把总以下故意纵容的,同罪。砍伤的马匹,战后就在营前烧熟充作军粮。存活的好马,全部分给冲锋士兵,按十匹的比例,只抽一匹给收马人员,其余均分。

第八条 整治争功冒级

从来北方军队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个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放着败逃的贼兵不追杀。往往贼兵用几个人当诱饵,引你们上前争功,他却大部队一拥杀来,一个首级都得不到,反倒被杀了多少人。趁我军人少后退,就冲破营盘,全军覆没,还执迷不悟。 这是什么缘故?就是将官平日没有严格约束,教场里不曾千言万语讲明白,临时又不曾杀几个违令的,因此养成积弊,再不知改。 今日与往日不同:杀倒的首级、马匹,都不必去管,杀手只管向前冲杀。我另外安排一班人,专门割首级、收马匹,只以杀退贼兵为首要目标。首级赏银优先奖赏冲锋的人:首级按十颗计算,冲锋者分六颗,铳手分两颗,割首级与守营者分一颗,都在阵前回营后均分。 倘若临阵争夺首级的,首级充公,争功理亏的斩首,各官旗、队、百总一体连坐,把总分别按情节轻重治罪。

第九条 诫饬铳手

大铳手擅长打击贼兵,能挫贼兵锐气,助长杀手胆量。杀手胆壮,杀得贼败,自然也能保全铳手性命。各兵种技艺虽有不同,都是互相救援、彼此保全,何况建功立业,人人都能受益。 临时施放不合规矩,故意打高、打低、打歪,畏惧发抖、回头张望的,斩首。交锋之时,允许杀手队总和本营队总先割去违令者一只耳朵,回营后查验斩首。如果有把总在近前,就送交把总处斩首。

第十条 惩治虚放铳炮

凡是持枪铳的士兵,遇到贼兵尚远时,因为胆怯,每每在几百步外、铅子打不到的地方,大小铳炮只管齐放。或是贼兵本来就少,我军铳弹放空,既打不着敌人,又白费火药气力。等到贼兵冲到跟前、大队拥来,却说火药铅子都用完了,束手等死,这怎么行? 如今遇贼来犯,不论远近,只听军中放一声号铳、吹一声天鹅声,铳手才能放铳,依照操练规程轮班点放,瞄准打贼。如果贼兵成群而来,每人只指定贼群当中一人射击。 不听到军中铳响、不吹天鹅声,就算贼兵冲进营里,也不许放铳。抢先放铳的,就算一铳打死两个贼,也不允许,定按军法斩首。

第十一条 整饬火器规制

火器收放不合规程,临时导致火药受潮、引信浸湿,放铳不响的,都按军法斩首。把总以下知情不报、姑息不办的,连坐。因此耽误军机的,一律斩首。

第十二条 戒恋伤员误战

阵上血战之时,遇到我军士兵受伤,就放在原地,不许呻吟,全军只管向前冲杀。就算是父子受伤,你也只管向前杀去,杀了贼,再回来收拾照料,也就是给父子报仇了。 如果因为照看伤员,不能向前杀贼,导致军队大败,贼马追来,就算守着扶着,又能逃到哪里去?自己性命都保不住,怎么救人?违反者斩首。

第十三条 处罚避战行为

凡是装病,故意损坏兵器、马匹、车梁,以及预先损毁、临阵才上报,企图逃避作战的,斩首示众,并查究其本管旗队的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 禁止临阵报私仇

将卒有私仇,到临阵之时互相报复的,按军法处置。

第十五条 处置水洼地形

凡是军前有水洼陷阱的地形,我军就占据高地等待贼兵。等贼兵进入陷阱区域,立即出击;如果贼兵不来,就设下伏兵,退兵引诱他们。

第十六条 山谷作战规程

凡是在山谷地带作战,必须设埋伏,用佯败之兵引诱贼兵,等他们进入埋伏圈再发起攻击。

第十七条 丢失旗鼓的处罚

凡是丢失旗鼓旌节的,全队斩首。或是被贼兵夺去的,也全队斩首,有重大功劳的可以赎罪。

第十八条 丢失战马的处罚

临阵丢失战马的斩首;奋力作战而战马被杀伤的,不连坐治罪。

第十九条 整顿追兵队伍

凡是战胜后追赶贼兵,大约追出一里远,就听摔钹声响,收军整队,防止贼兵走投无路反扑。军队乱了就难整顿,这条命令由一同作战的将领做主,不必禀报中军,因为距离远、号令不相闻。 等队伍稍作整顿,再擂鼓追赶,同时分派骑兵,各处山头树林都要留人瞭望搜索,防备贼兵设埋伏、佯败诱敌,历来都是如此。如果确实是大败贼兵,就长驱直入,不许趁机放纵贼兵逃脱,否则就算有之前的功劳也不记。

第二十条 分发战利品

凡是军中缴获的物资,按条令奖赏士兵,将领不得私自取用,听凭主将酌情分配。

第二十一条 零散战功的认定

凡是清剿零散贼寇的,都不记入世袭军功记录,只作普通赏赐,听凭手下人自行申报,不必平均论功,也不设冲锋奖赏。 如果报功完毕,又再报有斩获的,不是赶散的零散贼兵,就必定有蹊跷,断然不准。查验属实的,也只按普通赏赐上报;弄虚作假的,斩首。

第二十二条 处置阵前投降

对阵之时,贼兵迎面而来,如果是被掳掠驱赶着冲在前头的百姓,每哨发给两面降旗,远远地齐声呼喊,丢下刀枪的不杀。 如果是丢下刀枪的,让他们直接到白旗下,准其投降活命。如果妄杀一名投降者,定斩下手之人偿命;各附近队伍的头目,不制止的同罪。 如果听到呼喊仍不放下兵器,径直持枪刀冲来的,任凭在阵上击杀,仍然按功劳计算,报功时说明情况即可。

第二十三条 惩处奸淫俘虏

凡是奸淫民间妇女的,本就在不赦之列。如果临阵追获的妇女,没有明文配赏就加以奸淫的,按奸淫罪论处。 比如在南方就有过这样的事:犯事的人说“这妇人被贼掳去做妻奴,如今我收留她,也算兵丁家室”。本府也曾驳斥他:“他是贼,你也是贼吗?”于是无言以对,将其斩首。

第二十四条 严禁妄杀降人

你们听佛家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浮屠就是佛塔。地狱轮回之说,变作畜生、偿还冤债,天道轮回,鬼神报应丝毫不差。 况且你们要挣得功劳、记入世袭,子孙世代受用;赏的银子,又都是百姓的膏血。百姓不幸被贼掳掠,好不容易回到家乡,或是遇贼兵败、家破人亡,人人可怜之时,就算外族人见中国人跪地哀求,也会发慈悲放了不少人。你我都是中国乡里人,朝廷设军队是来保障百姓的。如今百姓在危难中,反倒杀他们冒功、换子孙富贵,这种没天理的人,上天决不饶恕。 今后打败贼兵之后,俘获的人口就算是真贼,也不许杀了取首级,只将活人押送官府论功行赏。如果战后杀投降的人报功,不但不记功,官职也不准升迁。 主将临敌之时,当面见鲜血未干,查验有前科、查实是杀降冒功的人,立刻斩首偿命,就算以前有功劳也不饶恕。这一条千万叮嘱,凡我将士,务必痛改前非,彻底革除这军中第一大弊端。


战后六条

第一条 申报战伤

凡是战斗结束、收兵回营时,各营将立即督率千总、把总,将受伤人员登记造册,先行报送。

  • 弓箭伤:伤在致命部位的为一等,伤势再重也不超出超等;身中三箭以上的,伤势再轻也升一等;中两箭的,伤势再轻也不列三等;射在手脚上的为二等,箭入不深、更轻的为三等,最轻的为四等。
  • 刀伤:伤在正面的为超等,伤在手脚、伤势重的为一等,轻的为二等,最低到三等为止。 凡是箭伤、刀伤都在背后的,不准登记,也不给医药。如果贼兵四面围砍、我军居中,面向敌人而伤到后背的,准许按等级评定,必须有营将及临阵将官在伤册末尾签字画押。 如果众军一同败逃、奔跑中受伤的,不论伤在前面后面,都不准抚恤,也不必登记上报。如果有几人能在众人败逃之中回身对敌、挡住贼兵的,就算没受伤,也按头等登记;受伤的原本按一至四等评定的,都各升一等,原是超等的升为超超等。

第二条 申报阵亡

凡是战死的人员,另造一册登记。死者伤在何处,必须是伤在正面,才定同队伍人员偿命之罪;伤在背后的,死者不抚恤,也不连坐同队伍的人。 如果众人败逃而死的,不抚恤,按退缩被杀定罪;但只要有一处伤在前面的,就按血战阵亡的数目登记。

第三条 申报首级战功

凡是斩获的首级,另造一册登记。本哨共斩若干,冲锋的某某人斩取首级若干,听凭主将依照前例分配。 愿意记入世袭军功的,核算自己应得赏银数额,众人分银时,除自己那份外,还要拿出银子分给其他有功人员,对应的首级才准许记入世袭。冲锋的人,除分派的首级之外,另有特别赏赐。

第四条 申报俘获人口

凡是俘获的活人,另造一册登记,凭册发放奖赏,俘获者按人口数目赏银。

第五条 申报缴获军器

凡是缴获的贼兵兵器,另造一册登记,解送官府收入武库。

第六条 申报缴获马匹

凡是缴获的贼马,另造一册登记,凭册商议奖赏冲锋军士及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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