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守哨篇
为军务事宜,查得卫所的烽火台是边防第一要务。近来管辖陆路的官员大多不懂其中利害,每逢考选这一职务,都把它当作闲差,甚至荒废职守:有的烽火台失修,有的器械不齐备。至于军士贪图安逸,也丝毫没有惩处追究。一旦敌寇进犯,烽火信号不能传递;海上有船只出没,警戒消息不能上报。万一出了事,甘愿被弹劾查办。殊不知被沸水烫过的人,吃冷食也要先吹一吹;受过箭伤的鸟,看见弯树枝也会受惊。如果能明白这个道理,就该心存警惕,怎么能荒废岁月、苟且度日,重蹈之前的覆辙呢?
经查,松门、桃渚卫所原先设置的烽火台,有的远设在外海,军士借此偷懒,比如狮子望火楼等处就是这样;有的设在内地,遇有警报却瞭望不及,比如盘马、乌沙浦等烽堠就是如此。先前曾经发布过命令:烽堠守军在近海地方,依照渔民搭建棚架的样式,上面用草苫盖成草屋,各备守卫瞭望器具。每座烽堠每天轮派三名军士,遇到贼船出没,白天就竖起一面大白旗,夜间就放炮点火,烽堠上的其余军士接到警报后依次传递上报。如果是外海的远烽堠,要经常派人严密巡查核验。但当时地方辽阔,没有核实执行,真正遵照施行的十无一二。
如今正值海洋风汛时期,贼船动向难测,内地的安危、百姓的躲避、军机的预备、城池的守备,都系于每一座烽堠的职责。一座烽堠漏报,地方就会遭受莫大的祸害!当今的对策,除了调取各卫所管辖烽堠的官军前来,由我当面传授烽火信号的规则、样式和号令,让各自遵守之外,所有列明的报警事项,理应整饬通告,颁行此牌。命令该官员遵照牌文事理,将后面开列的规章事项抄录完备,每座烽墩一本,交给军士熟读背熟。条文中的事项,平日务必件件准备妥当,损坏的随时修补,短缺的随时补齐。遇到有警报迹象,务必按照后面的条款施放信号、传递报告。敢有一件没办妥、一名军士不到位,经查实后,一律按军法连坐治罪,绝不轻易宽恕。
先将各烽堠的旗帜、器械备齐的数目,由管辖官员出具保证书交来查核,以便随时委派官员,或是我亲自乘坐小网船,沿途暗中前往查验。所颁发牌文内的条款,陆路官员先要熟读背熟,当面教导各烽堠军士逐字逐句熟读背记熟透,限一个月内完成,以备我届时调取,或是到烽墩抽查背诵,背错一句,打一棍,绝不宽恕。
烽墩应备物品
一、每座烽墩建供五人住宿的卧房一间,草房瓦房均可。灶一口,水缸两个,锅一口,碗五个,碟十个,米一石,干鱼十斤,火种盆一个,引火用的牛马粪一担。
二、器械:碗口铳两门,小手铳三门,火箭九支,大白布旗一面,草架三座。
草架制法
每座草架务必高一丈二尺,四面各宽一丈。下部二尺高的地方用横木架设,使柴草不接触地面,不被雨水打湿。上面用稻草苫盖,形如房屋。
我查考先代烽墩举狼烟的旧制,南方狼粪稀少,烟火效果不好,一把草烧不了多久,十里之外怎么能看见?况且遇到阴天昏暗的白天,靠什么瞭望传递信号?所以必须搭建这种大茅屋,堆积的柴草多,火势大而且燃烧久,这样相邻的烽墩才能望见。草屋内的柴草不限多少,务必铺放均匀,一层柴一层草,填满压实。
烽堠报警号令
一、每座烽墩不分昼夜,分派三人,携带起火三支、碗口铳一门、手铳三门,在最靠外的海边巡逻放哨。遇到贼人登陆,白天就摇旗放炮为信号,夜间就放起火、放炮为信号,墩上守军立即接应。 如果天气晴朗,就竖起十二幅大白旗,相邻的烽墩也相继竖起大旗,一路传递到府城所在地,另一路传到本卫所的城池为止。如果遇到阴天有云雾,看不见旗帜,就把搭建好的草屋点燃,整座草屋一起烧。相邻烽墩见到火就照样点火,如果没见到接应的火,就再烧一座草屋。 夜间遇有警报,看到近海下墩哨兵的火箭信号响起,只烧一座草屋即可——因为夜间火光很明显,不必烧两座。相邻烽墩随即一起点燃草屋。贼人登陆的那座烽墩,一面派一人走小路到本卫所和陆路官处,报告贼人数量、登陆进犯的时间和缘由,听候该卫所按照府里原先规定的格式转报。
烽墩信号与报信军法
一、贼人登陆进犯的地方,本烽墩误了点火竖旗,等贼人流窜到邻墩之下,邻墩点了火竖了旗,本墩才接应的,全墩军士按军法处置示众。 二、派到墩下海边值守的人役出现失误,罪罚墩下海边的人,墩上的人连带治罪,捆打一百棍。 三、贼人逼近本墩时本墩点火竖旗,但全墩接应失误的,比照邻墩标准按军法处置示众。 四、点火迟延,报信不及时,因而耽误军机的,按军法处置示众。
风汛期间,烽墩军士不论是值守本墩还是邻墩,敢有擅自下墩回家,或是虽在墩附近却不在墩上值守的:没有贼人来时,捆打一百棍,割掉两只耳朵;有警报时,按军法处置示众,管辖官员捆打、穿耳,连带治罪。
一、应备的上述物品军械,缺少一件的,烽墩军士捆打一百棍,割耳,还要扣罚月粮用来置办。管辖官员连带治罪捆打。 二、应备的上述物品军械,虽然不缺但不符合规格的,烽墩军士捆打四十棍,扣罚月粮重新置办。管辖官员按情节轻重论罪,以军法处置。
查点烽堠规定
一、每月,我亲自查点十次,把总查点七次,卫所查点五次,各从府里派遣人员,在驻扎地分南北两路出发点名查验。如有不到的,立即绑来治罪。或是我亲自乘坐小网船,顺着潮汐不限时日,亲自巡查点验。 二、凡是被派去查点烽堠的人员,敢有索要分文银两、粒米粮食的,与烽墩军士犯同样的罪一并惩处。即使是素来亲信的人,也绝不从轻发落。 三、被派去巡查的人员,不亲自逐墩登临查验,只在大路上抽查,或是托人代查,以及到了墩上却查点不清的,一律捆打,沿各烽墩示众。 四、查点人员到了烽墩,先清点军士够不够五名,随即查看:火种处有没有火种;火箭的药线是否完好;大小铳的收纳情况;十二幅大旗有没有损坏;大旗杆是否坚直;三座烽火草屋的柴草有没有被雨淋湿漏坏、有没有损耗短缺;水缸里有没有水;米、干鱼的现存和使用数量;碗碟、住宿的地方,军士是否都在墩上住宿。 五、遇有警报之后,凡是用过的军械、草屋,不许超过三天,必须补充完毕,违者按物品短缺的条款治罪。
烽墩值守瞭望规定
一、烽墩军士每逢风汛月份(三、四、五、六月),全部在墩上值守,不准以领取粮饷为由调离。正、二、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月,准许派一人专门运送柴米;每两人为一班,分为两班,每半月轮换一次上墩。 二、官府人员经过,只可以敲锣、放一门小手铳,不许擅自竖立大小白旗、灯笼、烽火等信号,以免让邻墩误判。违反的,按谎报军情论处,以军法从重治罪。
守城规制
为军务事宜,查得风汛临近,海上警报难测,防御的方法,只在于战与守。除了我目前操练标下官兵、随时相机调遣之外,查得各卫所守城没有章法,每逢贼寇到来,就惊慌失措,或是遭袭击而没有防备,甚至防守无方:没有警报的时候昼夜耗费人力,到了五更时分,往往疲惫懈怠而出事。这都是以往的过失,凡事预则立,正应当提前布置。
守城的方法,关键在于蓄养充足的精力,而贼寇来犯贵在预先得知、早做准备。而预先得知、早做准备的责任,又在陆路巡查的军士。但伏路官军也大多沿袭旧套,敷衍了事,紧急关头完全靠不住,都应当传授策略号令,严格责成。
为此颁下牌文,命令本卫所官员遵照牌文事理,按照发去的图式号令条款,将本卫所的旗军、丁壮、舍人等,除了出海烽墩和陆路的人役不派守垛口之外,其余从举监、生员、致仕官员、供贴、杂差以及应袭舍人以下,全部按照后面开列的条件图式,或四名守一垛,或三名守一垛,或二名守一垛。每五垛另外选一名知事勤勇的人担任垛长,专门执掌厂旗督查。大致根据一城的人口多少灵活安排,不必拘泥于原先划分的窝铺。
那些陆路官员,也按照原先发去的方略一一遵照执行,将编派好的旗军丁舍依照格式造册一本,连同各官员的申报一同缴送守城号令。同时动支不论哪一项官银,刊印成书,每一名丁壮发给一本,以便熟读牢记,不许徇私遗漏,以及违反玩忽军令,自甘受重法惩处。
派守城池规则
一、除了舍人和编入中军的人员,都听候策应官带领,根据贼寇进犯的紧急程度分头往来支援,抵御敌人,不派守垛口。
其次派神兵:先统计本城内共有几处冲要地段,每处根据险要程度,确定该用几座佛狼机、几门大铳,从兵员多的卫所抽调补充,其余的按照各所管辖的城段平均分派。
其次派鸟铳手:总计本城共有多少垛口,现有多少支边鸟铳,各按照原先城池的分派,疏密得当。如果有的卫所兵员太多,就抽调补充到冲要地段。
其次派官员:让掌印官专门掌管中军高处的号令,四面守军都听其督率,同时兼管附近一处中军紧要城段。再将几处险要的城门台基,派给现任卫所指挥、千户中得力勤勇的人驻守。然后将各掌印百户,每名官员带一面旗,分派到原先经府里划定的信地楼铺,各管地段相互接界。如果一名百户代理数职,那么该官员只驻守本队的楼铺,其余的各派一名旗甲分守各铺,该官员仍往来兼管。凡是得力的千户与指挥一同派遣,庸碌的指挥与千户一同派遣。
其次将城里的生员、致仕的省吏,按照分派驻守楼铺。
其次将各卫所的信地安排妥当:一城共有多少垛口,凡是上团、下团的上下余丁,杂差、供贴、守城等军余人员,总计共有多少,每个垛口大约安排几人。计算清楚之后,依次按照府里划定的信地,每军带一名余丁或更多,都配属下去。除了一军带一余丁之外,凑起来派守垛口,编成字号。如果一个卫所的垛口分完了,军余还有剩余,就依次派到下一队相邻的垛口;如果垛口没分完,而一个卫所的军余已经用完,就用相邻卫所的军余搭接派守。只根据军余人数按人均派,不拘泥于原定名额,以免造成防守力量厚薄不均、疏密不当。
一、每五垛为一厂,在其中选一名年壮胆大的人,担任垛长。 二、分派完毕后先演练三天,等我亲临检阅。如果派拨不明确、不均匀、不公平,定将掌印官按军法处置,当即撤去其管事职务,罚服苦役。
守城应备器具与厂屋
一、每五个垛口,建草屋一间,下面用木板铺地,不让泥湿伤人。上面苫盖好,四面都能遮蔽风雨。如果挨着楼铺,就用楼铺充当,不必另外搭建。每间草屋配竹竿一根,长一丈三尺,上面挂布旗一面,叠成两幅方形,颜色按照城池方位而定。 二、每个垛口有几名丁壮,每人用一个一尺高、带底的整节粗竹筒,埋在垛口里面。各军士所持的器械,或是短枪,或是斩马刀,或是鸟铳,或是弓箭,都插在竹筒里立放。 三、每两个垛口,派来守本垛的人,不管几人,共出灯笼一盏,配套的挂灯绳、灯杆、灯底坠石、雨罩,都按照图式制备。 四、每厂的垛长出灯笼一盏,挂在草屋的横竿上,以及楼铺的旗杆上,照亮城内。该厂完工后一同验收。 五、每个垛下要准备五六斤重到一斤半重的石子,堆成高三尺的圆堆。五六十斤重的大圆石,准备五块。本文书到达后,立即预备充足。石子小一寸的,罚粮一个月;没有粮的,罚挑濠沟一丈。 六、有铁架烧松节照明的,听便。每架铁架配一盏灯,为预备用品。 七、每个垛配竹木梆一个,每铺百户备大小鼓两面,锣一面。只要城内有鼓的,都允许借用。这些等贼寇到了才用,贼退了就听候交还。打坏的,从守铺军士的粮饷里扣钱赔偿新鼓。没有贼寇的时候,不许借此名义敲诈。如果没地方可借,就预先从守城在册的老少军丁粮饷里扣钱尽快置办,限文书到达十日内办妥。这些是有警报时用的,现在先预备好,我届时亲自查验。 八、每铺遇有警报,准备火种一盆,都由守铺的丁壮备办,为临守城时预备。 九、每一间草屋,配大水缸一个,贮满清水,为临时备用。 十、各类火器都要预备齐全,责令派到铺边垛口的人管理,收存在铺里,听候随时取用,预先拨到铺中。 十一、各神兵按照分派的垛口位置,每架火器处搭一间高草屋,把佛狼机等铳炮放在下面,遇有警报就随时点火待命,铅子、铳心装填盖好,药线收存干燥。所有木马、铅子、石子、铳送等物品,都按照府里原先紧急军务条例里规定的数目,件件备足,听候随时查点。如果对敌作战用过了,敌人退去后,准许在五日内从容补足;如果敌人还在,限一个时辰内补足。过期的,按军法从重惩处。这些预备物品,各卫所预先拨到临近的铺内存放,等临警时取用。 十二、守城的鸟铳手,每人配火药一斤,装管五十三个,铅子五十三个,火绳每根长三丈。要点验清楚,临警时带上城。 十三、中军只看城外伏路和烽堠原定的昼夜烟火、旗炮、起火信号。只要看到前面有警报号令,掌印官立即在中军高处:白天放三门火炮,竖起大白旗,城里的大小官军、旗舍、举监生员、致仕人员等,全部按照分派的垛口,立即带上器械、厂旗登上城头,遵照号令行动。 十四、夜间就放三门火炮,挂起两盏双灯笼,城里上述人员一律按照白天的规矩上城。到了夜里,中军擂鼓,各楼铺一齐擂鼓;中军打更,夜里各铺处处打更。一处断绝更鼓的,按照临阵军法,将该管官员旗甲连带治罪。
守城号令
一、凡是遇有警报,只看城上中军:白天放三门火炮,竖起大旗,各人按照分派的信地垛口火速上城;夜间就听中军高处放三门大铳,挂起两盏灯,各人按照分派的信地垛口上城。 上城之后,立即把器械插在竹筒里,垛长把旗插在草屋旁边。每个垛不管几个人,都面向外站定,看贼寇远近:远就用佛狼机,近就用鸟铳,再近就打石子之类,随机应变。 如果贼寇退了,或是探知贼寇不会全部来,或是探知贼寇回巢(巢穴在十里之外),看到中军高处放炮、落旗,每个垛留一人在城上瞭望,其余都下城休息,听候中军号令再上城。
二、凡是到了夜间,五垛的人,不管总共有几人,看到中军高处放炮、举起双灯,就全部上城,按垛向外站好,听候中军放炮落灯。 每间草屋里的人,先轮一垛的人(或是两名,或是三名)值守一更,其余都进屋安睡。一更结束,吹长声喇叭换更,再轮另一垛的人出来敲梆守更。值过更的进屋同睡,不许脱衣服。像这样,五更五轮换完就到天亮。 如果夜间忽然听到中军高处炮响,挂起双灯,就是贼寇来攻城,各屋里不值更的丁壮,全部起来到垛口备战。一处有贼,就擂鼓敲锣,满城各铺都擂鼓敲锣;一铺锣鼓停,相邻各铺依次停下。如果贼寇退了,等中军高处放炮落灯,各丁又都进屋睡觉,轮到守垛的,照旧值更。
三、虽然不让所有人都在垛下站到天亮,是为了休养人力,务必保持精力充沛,免得每夜到四更时分人疲倦了漏了更,被贼寇偷袭入城。但也不许任何人趁机私自回家睡觉;既准许在屋里轮班睡,又不许照常闲谈,免得屋里的人困了,等到该值更的时候,却正打瞌睡。
守城军法
一、凡是一间草屋里有一人不到,或是夜里私自回家,垛长连带治罪,各打二十棍;本人割耳;同垛同屋的人连带受罚。遇到贼寇攻打城池时不到的,本人按军法处置示众,垛长割耳,同垛、同屋的捆打。 二、凡是旗厂器械、箭石、火铳、鼓类等物品缺少一件的,当事人捆打,同垛同屋连带治罪。五垛以上出问题,该管官员都捆打;卫城五铺以上、所城二铺以上出问题,掌印官旗、本管官捆打。临贼攻城时出现短缺,以及施放、分派不符合规定的,当事人按军法处置示众,前面连带治罪的人,都割耳。 三、临阵回头的,割耳。 四、擅自行动的,割耳。 五、看见贼寇就大声喧哗的,或是受伤就惊叫乱跑的,按照临阵退缩的军法处置示众。 六、夜间惊营的,追究起因,同屋、同垛、本管官旗连带治罪。 七、中军高处接应城外及烽堠号令迟缓的,掌印官从重惩处瞭望、司号的人,按军法处置示众。 八、城外伏路和烽堠耽误军机,致使贼寇突然到来的,依法追究伏路官军的罪责。 九、各铺在守城时,或是导致火种熄灭;以及传递锣鼓信号,起止不明确的,都怪罪该管百户。如果一名百户兼管数职,分身乏术的,怪罪他的旗甲,百户从轻发落。
天字五号为止,接下去是地字一、二、三、四、五号,再接玄黄字号,都仿照这个格式,刊印成册,填写编制。
各城内中军号令
应备物品
先在本城高处可以四面瞭望的地方,立桅杆一根,直径一尺,长五丈;上面用棕绳一条,选粗大耐用的;再用十二幅布做大旗一面。就在旗杆下或是利用楼铺,或是另建房屋一所,预备灯笼四盏,上好的油烛一百二十支;大将军炮一门,碗口响炮四门,就由原先派定的神兵把守。随炮配套的木马、火药、火绳、送子等物品,都按照神兵条例备足。 再挑选精壮军士十名,专门管理一盆火种,日夜分班,四面瞭望城外陆路的信号火铳炮。拨给吹鼓手一班共八名,专门执掌此处的号令,不管什么事,不许差遣挪用。
号令
平时没有警报的日子,每天天亮时吹打一番,守城的人下城;每天傍晚吹打一番,守城的人上城。
凡是遇有警报,每天夜里太阳落山看不见了,就放三门大炮,挂起双灯。城里的丁壮听到炮声看到灯光,立即上城守夜。等定更炮响开始打更时,双灯放下,各处值更守城的人按照守城条款执行。拨派的十个人,分更向四面瞭望城外伏路人员的动静。
凡是伏路人在城外,不分昼夜,只要放三支起火、响三声炮,就是有贼寇来偷袭城池。中军瞭望到:
- 如果是白天,就放三门炮,竖起大旗,城里的丁壮全部火速上城防守,一概按照守城号令条约执行。贼寇退了就落旗,人丁休息。
- 如果夜间瞭望到城外不管哪一面的伏路人放起火、放炮,就挂起两盏双灯,放三门大炮,屋里的丁壮全部出来到垛口,准备迎击。贼寇退了就落灯,各人丁仍回屋里休息。
军法
凡是伏路人已经发出火号,而中军接应稍有迟延,或是炮药松散响声不大,导致屋里的人听不清楚,以及灯笼不亮的,致使贼寇突然冲到城下、登城攻城,掌号鼓手、瞭望人役按军法处置示众,绝不留情;掌印官捆打一百棍,割耳。
凡是平时应备的器具物品不齐备的,负责备办的人按军法处置,掌印官连带治罪。
伏路规制
一、派人伏路:凡是风汛月份,每城的陆路官,按照城外四面的要隘共有几处,每处派三个人,每人值守两更。都在每天午时,到陆路官处领取起火六支、手铳四门,各按照分派的信地方向出城,到离城两三里远的地方埋伏值守。到第二天午时,有人来交接,才准许回家。如果遇到贼寇在附近,每路每方加派五人,每人只值守一更。
应备物品
每名陆路军士自备三眼手铳一把,好起火六支,火绳随时备办,每人灯笼一盏,小黄旗一面,雨具一副。
伏路号令
一、凡是白天遇到贼寇到来,立即放三响手铳,三支起火,摇动黄旗,奔驰回城报告。中军高处按照既定号令接应,城里的丁壮再按照中军号令上城防守。 二、凡是夜间遇到贼寇到来,伏路人先发觉,立即放三响手铳,三支起火,一面奔跑到城下报告。中军高处瞭望到,按照既定号令行动,屋里的人登城备战。
伏路军法
凡是伏路人出巡迟到,以及准备的随身火药不符合规定,药绳、药线潮湿不能用,雨具不齐备,以及在外值守的人不等交接就擅自回家的,一律按军法捆打一百棍,割耳。如果耽误军机,按军法处置示众,陆路官连带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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