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四十二
天顺六年秋七月初一(甲午日),祭祀太庙。
○派遣宦官祭祀司门之神。
○初二(乙未日),提拔刑部云南司员外郎宁良为浙江司郎中,行人司行人金文为刑部云南司员外郎。
○命令哈密等处使臣都指挥使木撒法儿、指挥佥事阿领沙、千百户、镇抚等官马哈麻撒剌迷等十二人,都升职一级;失迷儿必失等二十人,都任命为所镇抚。
○命令哈密地区指挥使完者土干的侄子那颜、指挥佥事沙班的儿子失马黑麻、马黑麻买土秃的儿子陕西丁、兀思班地区指挥同知恰恰的侄子失马哈麻、土鲁番地区指挥同知舍黑马黑麻的儿子把卜把搭、黑商指挥同知土速看的儿子阿卜都剌、癿加思兰处指挥佥事满剌的儿子阿巴,都承袭官职。
○宽恕镇守通州都指挥同知陈逵的罪责。陈逵与通州知州卢遂、同知黄仲<宀十见>互相揭发控诉,皇上命令锦衣卫千户高安核查此事。陈逵贿赂高安,高安上报称卢遂、黄仲<宀十见>有贪污淫乱的行为,而对陈逵的罪责轻描淡写。皇上命令陈逵如实陈述情况,陈逵于是坦白了耕种官地以及强迫百姓缴纳柴草、豆料等罪责,并说:“太监韩亮、传恭、裴当、李杰以及内官陈政等人经过臣的管辖之地,有的因役夫供应不足,擅自鞭打州官;有的给予银两给州卫官员,为臣置办酒席款待;有的邀请臣到家中饮酒;有的知晓他们杖杀军士却不向上汇报。这些都是臣的罪过,但臣确实尊敬亲近侍奉内臣,恳请赦免臣的罪责。”此事交付刑部处理,刑部请求将陈逵逮捕审讯,皇上说:“陈逵已经认罪,暂且宽恕他。”
○山西平阳府安邑县百姓李真、交城县百姓宋普贵等人,散布妖言迷惑众人,聚集众人抢劫乡村,伪称王号,建立年号。汾州百姓蔚显等人击杀其同党,将李真等人捆绑送至官府,戴上刑具押解到京城。李真在狱中病死,宋普贵被处死,其家产都被没收。
○楚府东安王朱季塛上奏:“兄长楚康王去世,选择七月二十八日将灵柩归葬于江夏县灵泉山。原本府中各郡王以及镇国、辅国将军都是有服丧关系的亲属,请求允许他们送至坟地参加葬礼祭祀,以尽亲属之间的情谊。”皇上批准了这一请求。
○锦衣卫都指挥使钱增为祖母陈氏上奏,请求赐予抄没的庄田一百顷。皇上说:“贵戚之家应当懂得知足。钱增已经赏赐了一千多顷土地,足够耕种,怎么能再请求呢?”没有批准。
○夜间,东方有一颗流星,大小如酒盏,颜色青白,尾部带有光芒,从室宿出发,向东南方向运行至接近地平线处消失。
○初三(丙申日),淮王朱祁铨辞别皇上返回封地。
○赏赐延绥等处杀贼有功的官兵二百五十二人,总兵官彰武伯杨信等官员各赏赐白银十两、彩色丝织品两套;都指挥各赏赐白银三两;千户、百户等官员各赏赐白银二两;士兵各赏赐白银一两、布匹二匹。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樊英等人被关进锦衣卫监狱。当时有人告发樊英到六合县时,多次在丁忧主事郑瑛家中饮酒,并且收受贿赂、废弃法令。皇上命令给事中赵忠、锦衣卫百户陆瑄前往核查,赵忠等人称樊英与郑瑛是同年进士,曾相互拜访饮酒,但收受贿赂、废弃法令之事确实没有。仍然将樊英、郑瑛押解到京城,关进监狱。
○镇守西宁左监丞陈善与都指挥汪清有仇怨,互相揭发控诉,皇上将此事移交巡按陕西监察御史以及三司核查。核查后称:陈善遇到贼寇就逃跑,导致贼寇肆意杀戮抢劫;多次命令军士出境砍伐树木、贩卖茶叶,也被贼寇杀害;还亲自杖杀番人和军士五人;侵占克扣官兵的俸禄钱财、货物银两;私自占用军士,每月收取银两数以万计;强迫役使军士,导致将近二百人逃跑。汪清因没有儿子,娶部下指挥家的女子三人作为妾室;隐瞒数十名阵亡官兵的情况不上报。皇上命令巡按御史、按察司将汪清逮捕审讯,司礼监挑选一名内官前往接替陈善,让陈善返回京城。
○乐平王朱冲烋上奏:“臣昔日奉命跟随兄长韩王前往平凉封地,平凉地区气候寒冷,而臣身体向来虚弱,因此患上气喘病,长期未能痊愈。多次请求迁移到环境较好的地方,都未获得批准。兄长虽然承蒙派遣医生前来调理治疗,但病情只是暂时稍有好转,遇到寒冷就会复发。况且平凉是边境小城,韩王以及臣等郡王、将军的每年俸禄,已经让百姓难以承受,再加上胡寇侵扰,数万军马防守的物资需求,都从这里获取。臣实在不忍心看到百姓陷入绝境。恳请皇上圣恩怜悯,按照代府宣宁等王的先例,将臣迁移到温暖且便于舟船通行的地方。这样一来,既能使陕西疲惫的百姓得到休养生息,也能延长臣晚年的性命。”此事交付工部处理,工部请求批准这一奏请,将其迁移到广东韶州府,并敕令广东三司为其建造王府,皇上批准了。
○初四(丁酉日),兵部上奏:“天顺元年七月,凉州杀贼的官兵,其中应当升职一级的有六十六人,应当赏赐的有四百二十六人,应当立即执行,以激励将士。”皇上批准了。
○初六(己亥日),兵部上奏:“今年六月,达贼进入大同地区,劫掠人口牲畜,请求追究镇守官员都督佥事张鹏、监丞阮和、都指挥罗俊失职的罪责。”皇上命令宽恕他们,若再次贻误军机,不再宽恕。
○都督佥事颜彪上奏:“官兵在贺县、廉州等处擒杀蛮贼八千多人。”
○初八(辛丑日),命令刑部署郎中事员外郎王佐实授郎中一职,署员外郎事主事张信、罗淮实授员外郎一职。
○赏赐锦衣卫都指挥佥事金贵白银十两、彩色丝织品两套,指挥佥事冯普白银七两、彩色丝织品一套,总小旗、舍人等各赏赐白银五两、绢五匹,因为他们出使迤西哈密,安抚晓谕番夷有功。
○将守备西阳河堡都指挥佥事楚祯降职二级,调往横海卫听候差遣操练。起初,楚祯命令军士砍柴,突然遇到贼寇,三人被杀。事情上报后,交付巡按御史审讯,楚祯被判处绞刑。都察院称楚祯命令军士为积累物资而私自服役,与其他情况不同,因此有此命令。
○初九(壬寅日),命令翰林院修撰刘吉、检讨刑让担任应天府乡试考官。
○此前,福建将每年织造的丝织品进贡到京城,工部因丝织品质量粗劣,弹劾负责织造的官吏,连带弹劾负责查看检验和监督的官员右布政使刘让、左参政张斌等人。皇上命令锦衣卫派人将他们逮捕押解到都察院问罪,判处缴纳赎金后恢复原职,同时诏令工部、锦衣卫各派遣一名官员,带上刑具前往他们的任职之地追缴损失。
○初十(癸卯日),皇上写信给含山大长公主:“朕时常思念,皇高祖所生的亲王、公主共四十人,如今享有高寿的只有祖姑一人,实在难得。近来接到你的告知,说费用有所短缺,朕心中十分怜悯。特意派遣太监蓝忠,携带珠翠九翟博须冠一顶、白银三百两、钱财一万贯、各色纻丝十匹、纱十匹、罗十匹、生熟绢三十匹,送到府中,以表达亲属之间的情谊。请务必收下,还望好好保重身体,以享受长久的福气。”
○命令淮府永丰王朱祁钺每年的俸禄折算钱财时,允许一年改折算为布帛绸缎,这是采纳淮王朱祁铨的奏请。
○兵部上奏:“锦衣卫指挥佥事吕贵等人奉敕令前往雄县,清点查看草场牧放的马匹,发现不在草场的马匹有四千四百多匹。这都是因为负责管理的都督王瑛、刘福、靳忠等人约束不严,导致军士私自骑马前往其他地方。请求追究他们的罪责。”皇上说:“王瑛管辖的马匹不在草场的较少,暂且不予追究。刘福、靳忠扣发半年俸禄,其余负责管理的官员送往锦衣卫问罪。”
○十一日(甲辰日),礼部上奏:“伊府长史司左长史金润等人称,本年八月初六日应当祭祀社稷、山川等神灵,但洛阳王以及臣等都在为伊王服丧,恐怕不宜主持祭祀。臣等商议,礼仪上不因私人丧事而废弃公共祭祀,如今洛阳王虽然为父亲服丧,但社稷、山川的祭祀应当让他主持。”皇上批准了这一建议。
○佥事吴璘守丧期满,恢复原职,调任浙江按察司。
○命令迤北孛来使臣右都督察占为左都督,都督同知兀马儿、指挥同知把速剌母鲁土罕、指挥佥事克马力丁等,都升职一级;其余没有官职的,授予相应官职,等级不等。
○备御辽东开原右监丞韦朗上奏:“今年六月二十九日,官兵在密城寨地方击败达贼,斩杀贼寇首级三十九级,缴获贼寇马匹三十三匹以及器械等各种物品。”
○癿加思兰前来朝贡的一名使臣,因醉酒未等待同伴护送,就先骑马冲出崇文门外,被人捕获。礼部上奏称擅自擒获使臣的人应当治罪,锦衣卫则称使臣奔逃,捕获者应当赏赐。皇上下令采纳锦衣卫的建议,各赏赐钱财五十贯。
○伊王朱颙炔去世。伊王是伊厉王的第二个儿子,母亲丁氏,永乐十一年出生,二十二年承袭爵位,至此去世,享年四十六岁。朝廷得知讣告后,皇上停止上朝三天,赐予谥号“简”,派遣官员前往致祭,命令有关部门营造墓葬。
○工科给事中刘斌上奏:“朝廷为大臣营造墓葬,原本有固定制度。如今工部为南京吏部退休尚书曹义建造坟墓,超过制度十倍之多。这都是因为派遣前往的官员以及有关部门,为曹义的儿子徇私舞弊,因此导致僭越礼制、劳民伤财。请求敕令该部门核查其原本建造的坟墓,符合制度的保留,违反制度的拆除;对徇私舞弊的人都予以治罪,并命令该部门今后建造坟墓必须严格遵守原有制度。”皇上批准了这一建议。
○十二日(乙巳日),提拔陕西都指挥佥事苏镒为都指挥同知,因为他的父亲苏得先曾任都指挥佥事,在杀贼过程中阵亡,按照规定应当升职一级。
○提拔湖广按察司副使沈庆、宝庆府推官刘文、武冈州城步巡检司巡检李经、顺天府带俸照磨沈珍等人的俸禄各一级,都是因为征讨绞洞贼寇有功。
○赐予文安伯张斌每年俸禄一千二百石,大米和折算后的钱财各占一半,兼着发放。
○十三日(丙午日),赐予昌化王庶次子取名为朱成金□委。
○因长时间下雨,损坏了大喜峰口等关城,命令镇守蓟州、永平、山海等处的总兵等官员进行修筑。
○夜间拂晓时分,火星进入鬼宿。
○十五日(戊甲日),中元节,派遣官员前往长陵、献陵、景陵祭祀。
○夜间,有一颗流星,大小如碗,颜色青白,带有光芒照亮地面,从苑星出发,向正北方向运行进入参宿,有十多颗小星跟随其后。
○十六日(己酉日),工部尚书兼大理寺卿赵荣患病,命令左侍郎霍瑄掌管工部大印。不久,霍瑄也告病,命令右侍郎薛远代替他。
○十七日(庚戌日),山西按察司副使李俊守丧期满,恢复原职,调任陕西按察司。
○将没收的官府土地八十多顷,赏赐给广义伯吴琮。
○镇守居庸关都督同知李奇去世。李奇,直隶交河县人,祖父李玉是新建伯,伯父李英是都指挥佥事,正统己巳年在彰义门战死。李奇因父亲的功劳承袭升职为都指挥同知,管理三千营。天顺元年升任后军都督同知,管理五军左掖,不久调往前军,主持都督府事务。三年,镇守居庸关,至此去世。朝廷得知讣告后,派遣官员赐予祭祀,命令有关部门赠送丧葬财物并主持丧葬事宜。李奇镇守居庸关期间,对边境没有任何益处,反而贪污勒索,成为过往行人、守兵的祸害。
○十八日(辛亥日),是太宗文皇帝的忌辰,派遣官员前往长陵祭祀。
○十九日(壬子日),提拔顺天府文安县知县何源为通州知州。起初,何源任职九年期满,县民上奏请求留任,于是再次担任文安县知县。至此,通州知州职位空缺,通州百姓一同前往朝廷称何源安抚百姓有方,请求提拔补充该职位,吏部详细上奏后,因此有此任命。
○敕谕迤北太师孛来:“去年太师派遣使臣前来京城朝贡,边境上虽然有作恶的人,但并非出自太师的本意。如今太师又派遣使臣察占等人前来朝贡,所进献的文书中还有悔过向善的言辞,足见和睦友好的诚意,朕十分赞赏。但前来的人数过多,已经按照正统年间的惯例,只带领五十多名重要使臣前来京城,其余人员都留在大同馆驿,衣服、彩色丝织品等赏赐与前来京城的使臣一样。今后应当坚守和睦友好,如果再次派遣使臣,只可派三五十人,不必过多,同时告诫约束部下人马,不得靠近边境侵扰,这样才能长久享受太平之福。”
○守备大同右少监马贵与都指挥杜鉴互相揭发控诉,皇上派遣官员核查,查明马贵收纳浣衣局释放的女子为妻子,私自役使军士耕种打猎,并收取每月钱财等情况。皇上命令马贵自我陈述罪状,马贵认罪,于是宽恕了他。
○二十日(癸丑日),辽东总兵官成山伯王琮等人上奏:“官兵在广宁、义州地方击败达贼,斩杀贼寇首级十多级,缴获贼寇马匹二百八十匹以及盔甲、器械等各种物品。”
○二十一日(甲寅日),册封宜春王庶长女为万安县主,婚配高泰;庶第二女为宁都县主,婚配陈仪。命令高泰等人都担任宗人府仪宾,赐予诰命、冠服、鞍马等物品。
○二十二日(乙卯日),命令都指挥佥事白全、李铨、李麟都隶属于御马监勇士。
○命令已故辽东铁岭卫带俸奴儿干都司都指挥同知康宁的儿子康显,承袭都指挥同知一职,享受指挥佥事的俸禄。
○京城有几十名无赖之徒,经常在吏部门前窥探,打听候选官吏、监生的情况。有的人为了贿赂朝廷内外官员以谋求好的官职,而贫穷想要借贷的人,这些无赖就将他们带到富裕人家借钱,然后替他们前去贿赂,实际上有时去有时不去。如果偶然获得好的官职,就将功劳据为己有,瓜分贿赂的钱财,民间称之为“撞太岁”。之后,他们又拿着凭据与被授予官职的人一同前往任职之地,索取数倍的偿还。至此,被负责缉查事务的人发现,关进锦衣卫审讯,查明实情后,将他们都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并命令都察院在天下张贴告示禁止这种行为。
○二十三日(丙辰日),山东运粮都指挥同知董善的部下军士告发,董善的妻子与人通奸,董善将其追回后,收受了那人的贿赂。后来,董善的儿子董磐与董善的妻子通奸,反而殴打董善,董善前往京城告发。刑部逮捕了董磐,但董善不肯前往配合调查,于是上奏请求逮捕董善审讯。判处董善缴纳赎金、受杖刑后恢复原职,皇上批准了这一判决。
○二十四日(丁巳日),湖广忠建宣抚司舍人黄全等人、四川乌思藏番僧卓吉言千等人,一同前来朝廷朝贡马匹和地方特产,朝廷赏赐钱财、彩色丝织品等物品,数量不等。
○校尉黄忠依仗权势在妓女家中住宿,又多次嘱托办理公事,诈骗他人财产房屋。旁边有巡警铺,黄忠召来兵马司官员一同饮酒,于是命令巡警铺迁移。事情败露后,皇上命令将黄忠枷示三个月,期满后发配到广西南丹卫充军。
○将擒获的侵犯边境的四十名达贼,发配到广西南丹等卫充军。
○二十五日(戊午日),命令河南宣武卫指挥使高福、指挥佥事林深、南阳卫指挥佥事王杰,都代理本都司都指挥佥事一职。
○宽恕鸿胪寺卿齐政的罪责。齐政因家人占用耕种顺圣川牧马草场的土地,被复查官员弹劾,皇上命令齐政如实陈述情况,齐政认罪,于是宽恕了他。
○二十六日(己未日),哈密忠顺王母弩温答失里等人派遣头目满剌阿黑麻等人前来朝贡马匹,朝廷赏赐宴席以及彩色丝织品、成套纻丝衣服等物品,同时命令满剌阿黑麻等人携带敕书以及彩色丝织品等物品返回,赏赐给王母。
○二十七日(庚申日),江西赣州府会昌县长河保百姓朱绍纲等人,依仗山溪险阻,隐藏奸邪之人,为非作歹,肆意杀戮抢劫,还抗拒捕杀官兵,最终被官兵擒获。事情上报后,皇上下令将朱绍纲在集市上凌迟处死,在长河洞悬挂首级示众,其家属四十人被斩首,五十人被没收为奴婢。
○二十八日(辛酉日),命令已故府军右卫指挥使郭安的儿子郭瑄、羽林前卫指挥使何顺的弟弟何琛、指挥同知史斌的侄子史全、济阳卫指挥同知张佐的弟弟张佑,都承袭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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