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八
隆庆四年八月初一(丙申朔)
补任听候调遣的国子监祭酒胡杰为南京太常寺少卿。
因福建山海盗贼告警,免除福州、兴化、泉州、汀州、漳州五府,福宁州,福清、同安、惠安、漳浦、诏安、上杭、宁德七县正官的朝觐。
下令每年给予晋府奉国将军朱表麓的淑人马氏赡养米六十石。
八月初二日(丁酉)
祭祀先师孔子,命令大学士高拱行礼。
任命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王希烈、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诸大绶、翰林院学士张四维均为实录副总裁。
升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曹亨为南京工部尚书,大理寺卿赵锦为工部右侍郎;起用原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潘季驯为总理河道、提督军务。
因陕西鞑靼告警、遭受灾害,免除延安、庆阳、平阳、临洮、巩昌五府,洛川、宜川二县正官的朝觐;因贵州有战事,免除布政司正理问,贵阳、思州、黎平三府知府,韦番、木瓜、程番、卧龙、卢山、上马桥、大龙、小龙、金石、大华、贵竹、平伐、曹滴洞、古州、亮寨、中林验洞、潭溪、湖耳、欧阳、新化、铜仁、省溪、施溪、康佐、新添、把平寨、札佐、水东、中曹、底寨、乖西、白纳、青山各长官司吏目的朝觐。
八月初三日(戊戌)
祭祀太社、太稷。
建州等卫女真夷人都督纳木等人入朝进贡,按惯例给予宴席和赏赐。
八月初四日(己亥)
任命英国公张溶掌后军都督府事,成安伯郭应乾为佥书。
八月初五日(庚子)
户部尚书张守直上奏:“国家赋税自有固定数额,条目虽繁多,但其核心在于量入为出。臣曾核查天下钱粮数额:每年收入二百三十万两有余,其中多有拖欠、灾免、奏留的部分;每年支出,京城需百余万两,而边饷达二百八十万两,额外请求的还不包括在内。隆庆二年支出四百四十万两,三年支出三百七十九万两,这已是最少的年份,却已支出超过收入一倍。近来派遣四名御史搜刮天下府库,二百多处积存的钱财尽数归入太仓,但除老库一百万两外,仅一百一十万两有余,不足九边一年的费用。国家财政到了这般地步,人人心寒,却因事情重大而不敢言说,或仅提及皮毛而未察觉要害,或虽知要害却未能毅然施行。如入卫的士兵,无人不说应罢免,却数年未决,实在是因边事未宁、鞑靼祸患难测,担心日后有人借此发难。
自嘉靖十八年鞑靼入侵以来,边臣每日请求增兵,兵部每日请求增饷,边饷从五十九万两增至一百八十万两,士兵马匹难道都是实数?粮草难道都用于实际?臣不敢远举,仅以近年一二镇为例:宣府的主兵,嘉靖四十二年发银二万两,三年后仅一万两,如今却达十二万两;大同的主兵,嘉靖三十六年发银二十二万两,次年二十三万两,如今达二十七万两,又因增兵再耗费十一万两。举主兵情况可知客兵,举二镇情况可知九边,天下怎能不困苦?
今即便不能恢复开国初期的额度,也应参照嘉靖十八年以前的近例,削减虚浮过多的部分。且九边距离鞑靼有远有近,兵事有缓有急,岂能都依赖朝廷内库才能够用?应令廷臣商议削减,不得超过每年收入的固定数额。臣亦发文给督抚,令其将每年实际费用上报户部,登记造册呈进,望陛下留意阅览。若用钱比往昔节省,却称是忠臣,必有惩罚;所有收支,允许臣上奏禀报,国家财政幸甚!”
皇帝认可其建议,令各边督抚如实商议上报。
任命彰武伯杨炳掌左军都督府事。
修筑通州河西务城。
八月初六日(壬寅)
升任工部右侍郎谢登之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南京光禄寺卿董传为大理寺卿;改前南京兵部右侍郎喻时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提督粮储。
任命云南丽江军民府已故土官知府木高的嫡长子木东承袭父职。
赐予已故大学士费宏的妻子一品夫人孙氏祭祀,按惯例执行,采纳其子费懋良的请求。
因顺天府乡试,任命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读丁士美、翰林院修撰申时行为考试官。
八月初七日(癸卯)
孝康敬皇后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派遣兴安伯徐梦旸祭祀泰陵。
八月初八日(甲辰)
升任福建按察司佥事苏愚、湖广按察司佥事徐中行为布政司左参议;吏部验封司主事周采为按察司佥事:苏愚在广东,徐中行在云南,周采在浙江。
掌吏部事大学士高拱等上奏:“数十年来,考察官员时惩罚罢免的数量,大致前后相差不大,因此沿袭为常规:数量足够,即便有不贤之人也暂且搁置;数量不足,即便没有不贤之人也强行寻找充数,实在荒谬。而所谓‘不贤之人’,又多是苛求细微过错、敷衍应付,对真正的大奸大恶,有的不敢追究,有的不能识别,如同纵容豺狼在朝廷,却寻找狐鼠来搪塞,这让人心不服。
又,考察前半年,巡抚、巡按的弹劾均不批复。作恶者在罪行未暴露时,仍有侥幸之心,稍加顾忌;若罪行已暴露,明知必被罢免,就会无所不为。却留任半年,百姓怎能承受?自今起,巡抚、巡按官员凡有弹劾奏章,立即批复,将被弹劾者革职听候处置;奏章下发后立即回复,被罢免者按考察惯例不得重新任用,留任者待檄文到达后再恢复职务。
至于考察惩罚罢免,必须针对大奸大恶,一切细微过错不必追究;罢免不贤之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量,只求恰当,不沿袭常规。”
皇帝认可其建议。
八月初九日(乙巳)
孝慈皇后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
任命新建伯王正亿为佥书右军都督府事。
八月初十日(丙午)
升任刑部贵州司员外郎乔懋敬为户部贵州司员外郎,蔡一槐为工部屯田司员外郎,高克兼均为按察司佥事:乔懋敬在福建,蔡一槐在湖广,高克兼在山东。
南京工部右侍郎方廉因赴京述职途中生病,请求退休,皇帝批准。
罢免天津兵备副使、听候降职的周希哲,将其罢黜为民。周希哲被弹劾后离职,却发文索取下属县官的银两作为行装费用,巡按御史傅孟春弹劾,将其罢免。
巡抚山东都御史梁梦龙等条陈赋役三事:
- 规范夏税秋粮征收:税粮征收在律例中有明确规定,近来推行一条鞭法,同时征收,百姓财力不堪,弊端滋生,应按旧例依次征收转运。
- 规范“总收分运”制度:往日编佥大户,确定粮仓,近来推行“一串铃法”,总收分运,导致转移侵占、常税拖欠,应恢复旧例,令大户收取完毕后缴纳给司府,司府派遣专人转运。
- 规范均徭原编:料价银五万三千余两是均徭固定数额,今摊入地亩,偏重农家,导致土地荒芜、百姓流亡,应恢复旧例归入均徭,各州县按数额征收转运。
户部回复同意,皇帝批准。
八月十一日(丁未)
选授推官赵奋、知县沈伯龙、梁问孟、周芸为给事中:赵奋在吏科,沈伯龙在礼科,梁问孟在刑科,周芸在工科;行人卢明章、推官孙济远、知县邓林桥、赵应龙、吴道明、朱文科为试监察御史:卢明章在江西道,孙济远在浙江道,邓林桥在福建道,赵应龙在湖广道,吴道明在河南道,朱文科在山东道。
八月十三日(己酉)
户科给事中雒遵上奏:“臣此前以主事身份管理太仓银库,仅十个多月,对比收支,大致支出超过收入六十余万两,不出三年,太仓的积蓄将耗尽。如今众臣议论虽多,却无实际用处,应令各部门条陈策略,商议可辅助国家财政的办法。”
户部回复:“京边钱粮未缴纳完毕,多因挪用借贷成惯例、贪污拖欠无顾忌。官员轻视公课、重视私求,即便有贤能者,也借口安抚百姓、逃避怨恨、沽名钓誉。边储与国计因此相互困窘,请按雒遵所言,令两京各部门、地方巡抚、巡按官员及所派遣的查盘御史,各自陈述见解,等待集合官员商议,请求皇上裁决。”
皇帝下旨:“京边钱粮,有关部门不征收转运,弊端繁多,巡抚官坐视不理,导致误国,深负朝廷委任。自今起,未缴纳数额多的,一并剥夺巡抚官俸禄,待催征完毕后才允许推用,其余按建议执行。”
此前鞑靼再次进犯锦州,总兵王治道从广宁率军驰援,鞑靼撤军离去。恰逢间谍报告鞑靼驻守九顶莲山,王治道等于是领兵出塞追击,斩首四十级,俘获众多。巡按御史何程上报其功劳,同时弹劾锦义参将郎得功、锦州守备张良臣、义州守备王承祖及守堡管屯官的失事之罪。皇帝下诏赏赐王治道及游击将军马文龙银币不等;郎得功因追击鞑靼有功劳,准许赎罪;张良臣等人交由御史追究治罪,上报结果。
八月十四日(庚戌)
升任陕西西安府知府邵畯为辽东行太仆寺卿兼山东按察司佥事。
派遣顺天府官员祭祀宋代丞相文天祥,太常寺官员祭祀恭靖公姚广孝。
派遣户部侍郎陈绍儒祭祀京都太仓神。
下诏在夏镇、梁山各建一座河神祠,赐名“洪济”“昭灵”,命令夏镇闸、徐州洪主事在春秋季祭祀。此前河道都御史翁大立想要疏浚至梁山河,向河神祈祷,不久后水位下降形成河渠,可通船只,翁大立认为这是河神帮助而非人力所致,请求建造祠宇,由有关部门管理,以报答神灵保佑,故有此诏。
此前宣大总督王崇古根据间谍报告,称东西各部鞑靼首领将大举入侵,发文给兵部,兵部上报,请求加强战守准备。皇帝下令谭纶、总兵、镇巡官员加强防御,及王崇古整顿军队等待支援,允许各自以军法行事,京城也进入戒备状态。当天起用原任都察院右都御史刘焘,令其驻守通州,提督保定等处援兵。
八月十五日(辛亥)
补任前太仆寺少卿王治恢复原职;升任直隶池州府知府冯叔吉为江西按察司副使,刑部广东司员外郎李继芳为贵州按察司佥事。
太仆寺卿顾存仁称病请求退休,皇帝批准。
任命广东肇庆游击将军署都指挥佥事李诚立、贵州都司掌印署都指挥佥事孙克谦均为右参将:李诚立分守广东雷廉琼,孙克谦协守贵州兼提督清浪。
八月十六日(壬子)
皇太子生日,免除百官庆贺。
朝鲜国王李昖派遣陪臣吏曹参判洪天民等人入朝进贡,按惯例给予宴席和赏赐。
八月十七日(癸丑)
皇帝亲临日讲。
升任山东布政司布政使姚一元为太仆寺卿,四川布政司左布政使杨贤为南京光禄寺卿。
八月十八日(甲寅)
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上奏:“盐池南北产盐并无丰歉差异,但采盐者往往在北岸而不在南岸,原因在于往来不便、招募无方、积压支领成患、丁夫数量有限,却始终未有人商议处置,原因有三:官员习惯于安逸,不便收支;盐丁习惯于偷懒放纵,不便劳作;牙侩习惯于谋利,不便处置。臣有四条策略:
- 运司位于盐池北岸,从北岸到南岸不下百里,请求在南岸开门通行,节省伐木远运的辛劳。
- 南岸人迹罕至,盐常年被丢弃,与其闲置无用,不如利用获利:招募贫民采盐,不必给予招募费用,以所采盐为报酬,每采一料盐,额外给予十车,允许凭小票售卖,百姓将争相前往。
- 南岸地势比北岸稍低,荒地已久未整治,各商又按“派场守之”之法管理,损耗会更严重,应令盐运随到随支,避免被雨水损坏。
- 往日盐丁二万余名,每二十名设一科头,起初无远近贫富之分,后令富者向官府缴纳银两,官府招募百姓充役,导致贫民更弱、富民更富。臣认为应将民、盐合一,凡盐户均编入甲里编审,每采一料盐给予赈济银八两,或给予工盐二十五引作为转运生计费用,除打草修墙外,不再滥派徭役;即便有大工程,仍从里长处调配,有里甲则有丁夫,盐丁之名可废除。
又言:河东盐行销三省,地域有远近,盐引数量应按人口均分。太原、汾州所属十四州县改食票盐,户口既已剔除,盐引应分配给三省,关键在于丁口与盐引相匹配,按户口比例均分引额,每引仍定价三钱二分,以备边镇紧急之需,同时彻底革除积压支领、返回盐场等弊端。
又言:南岸新盐招商支取,有剩余积蓄的,允许补充大同藩禄,补充完毕后,再有新盐税,或留作户部来年调拨,及边镇每年额定费用。”
户部回复均批准,仅“民盐合一”一事,下发有关部门详细商议后上报。
南京兵科给事中李崧上奏:“南京织染局此前续添的织机、增募的工匠,均已奉诏革除,但太监刘安等却以‘上供急需’上奏请求恢复。今南畿水旱接连发生,百姓日益困苦,又额外加派,将如何承受?且祖宗旧制额定织机三百张、军民匠三千名,已不算少,今不追究司局官员无能,却妄称织机工匠不足,违背旧章、损害圣德,刘安之罪不可饶恕。望陛下怜悯百姓穷困、遵守祖宗制度,自今起工匠服役之日,所有新增部分全部停止,追究刘安之罪以惩戒欺骗弊端。工部尚书朱衡题覆不明,请加以惩罚。”
皇帝认为李崧等人“过度烦扰、诋毁大臣”,予以诘责;朱衡也上奏自我弹劾,请求罢免,皇帝安慰挽留,不批准。
八月十九日(乙卯)
改任刑部左侍郎戴才为户部左侍郎。当时因鞑靼告警、边饷紧急,而户部新补左侍郎未到任,尚书张守直因无人分担,紧急请求在京城内推选改任,故有此任命。
升任提督神枢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魏学曾为兵部右侍郎。
升任湖广布政司右布政使李心学为四川左布政使。
因鞑靼告警,从太仓调拨白银一万六千两作为九门重臣、七门兵马的粮草费用,一万四千余两作为巩华城给宣大入卫士兵的费用。
八月二十日(丙辰)
皇第六女出生。
八月二十一日(丁巳)
宪宗纯皇帝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派遣彰武伯杨炳祭祀茂陵。
派遣顺天府官员祭祀都城隍神。
命令吏部右侍郎靳学颜暂协理兵部事;顺天府府尹栗永禄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防护陵寝兵马。
任命户部左侍郎戴才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理通州等处粮饷。
升任河南按察司按察使孙一正为湖广布政司右布政使。
八月二十二日(戊午)
因皇女出生,告祭奉先殿、弘孝殿、神霄殿。
吏科都给事中光懋弹劾南京礼部精膳司郎中蔡茂春:“进献表文时留家八个月,赵州知州张求可以知府降补后,十七个月不到任,还指责蔡茂春品行不端,请求一并罢黜惩罚。”同时进言:“自今起,两京官员赴任、还任,是否违限,有关部门按季度弹劾上报;各省升调官员,酌情给予水路行程时间,以减少请求改任、延误期限的困扰。”
吏部回复:“蔡茂春闲住,张求可以退休处理,其余均按光懋建议执行。”皇帝批准。
八月二十四日(庚申)
升任湖广布政司右参议汤宾为河南按察司按察使。
改封都昌王戴溶的庶子镇国将军翊铧为长子。
刑科都给事中舒化等请求释放户科都给事中李已,诛杀大同西路参将张刚、威远城参将杨缙,及对罪名未确定、请求宽恕未赦免者,应及时释放。奏章下发法司,刑部尚书葛守礼等进言:“朝审时,死罪者奏请处决,情节可矜疑及有申诉者奏请减刑再审,唯独内犯张恩等十人及都给事中李已原未定罪,今关押已久,仅存一息,而朝审时又不能参与,既不在矜疑之列,又无再审条款,若最终饿死狱中,非彰显朝廷好生之德、实现皇上仁爱之心的做法。请求将张恩等人按情罪轻重分别处罚宽恕,李已因刚直被贬,放归乡里。”
皇帝下旨:“李已释放为民,张恩等人仍照旧关押。”起初法司商议时,因张恩等人有内廷支援,想借此脱罪,而仅释放李已,众人都称赞“皇上神明独断,身边近臣无法干预”。
八月二十六日(辛酉)
起用原任户部右侍郎王国光为刑部左侍郎;升任江西瑞州府知府邓之屏为湖广按察司副使,负责整顿苏松常镇兵备。
南京兵部尚书刘采恳切上奏请求退休,皇帝批准,因刘采一向有清廉声望,特赐予驰驿回乡。
八月二十八日(癸亥)
顺天府进呈乡试录,书页有重复,皇帝以此责备提调、考试官,于是府丞宋纁、谕德丁士美、修撰申时行各自被剥夺两个月俸禄。
八月二十九日(甲子)
升任福建布政司左参议刘志伊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致仕户部尚书方钝因册立东宫的恩例得到慰问,上奏致谢,皇帝称:“施恩诏书下发已久,当地有关部门拖延,至此时才执行。”下令剥夺岳州府知府李时渐三个月俸禄。
总督两广兵部侍郎李迁等商议上报征剿古田事宜:
- 处置钱粮:督抚众臣原借四川采木银十万两、浙江兵饷八万五千两、广东欠广西精兵银七万两,应严格限定期限催促转运,以补充军事行动的短缺。
- 调任兵将:请求调广西土官目兵十四万人,及招募鸟铳等兵七千七百人,分七大哨,由司道官监督,各将官统领。
- 区分招抚与征剿:古田县上四里为“良瑶”,应招抚,其中如韦银豹等首恶不可放纵;下六里为“恶瑶”,应征剿,其中未参与劫库者仍可宽恕。
- 进兵策略:应令各军先夺取牛河等三处险要,再分道并进;入山时不许随意杀戮,以免惊动内部盗贼,即便峒口有名的恶贼,也待其出山时征剿。
- 邻省堵截:湖广、贵州应严守辖区,防止盗贼逃散。
- 防守策应:从广西招募打手二千人、广东招募一千人,专门守卫广西省城,并作为营中策应,待撤军时遣散。
- 善后事宜:盗贼平定后,应设置桐木、富禄、长安三镇土巡检司,各高筑城墙,选择当地畏惧服从的强大土族(如南丹、那地、东兰)官宦子弟,率领目兵防守,三年有功允许世袭巡检;守卫县治应设守御千户所,改桂林中卫千户一员、百户二员,率领哨守军一百人及兴龙卫寄操军一百人防守。
兵部回复同意,皇帝批准。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八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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