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穆宗实录卷四十七(白话文)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

隆庆四年七月初一(丁卯朔)

孟秋时节祭祀太庙。命令宣府深井堡守备、办事官员杨振充任本镇入卫游击将军。

七月初二日(戊辰)

升任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张四维为翰林院学士,掌院事,经筵日讲照旧。

改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李一元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户部上奏:“两京十三省拖欠京库银两达二百万两,苏州、松江、常州三府最为严重,请下令催促转运缴纳。”皇帝下旨严厉斥责官员怠惰玩忽,命令户部发文给巡抚、巡按,限期征收转运,有拖延者需将名字上报。

礼部回复南京河南道御史王嘉庆的奏请:“今后科举考试录仅收录中式士子的文章,考试官可略微修改润色;南北两京乡试应增设御史二人,查处夹带作弊等弊端。”皇帝批准。

七月初三日(己巳)

升任湖广布政司右参议李尧德为陕西按察司副使,抚治西宁番夷;调河南按察司佥事萧大亨到陕西,整顿巩昌抚民兵备。

掌吏部事大学士高拱上奏:“近来奏章日益浮夸空泛,连篇累牍烦扰皇上阅览,且言辞繁多、意旨隐晦,头绪难寻,甚至隐藏篡改事实、支吾掩饰。臣子奏对之礼不应如此,请严加禁约:令内外各部门凡有奏章,务必直陈其事、意尽即止,不得如前堆砌冗长,违者听任该部科官弹劾治罪,以存恭敬之体、还简洁之风。”皇帝下旨:“近来奏章确多繁辞,且语涉肆慢,甚非人臣奏对之体。相关部门通行严禁,违者由吏部、都察院及科臣弹劾治罪。”

升任白石口守备指挥佥事王世儒、延庆城守备指挥佥事黄桂均为署都指挥佥事,各佥书都司事:王世儒在河南都司,黄桂在万全都司。

七月初四日(庚午)

仁孝文皇后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

派遣玉田伯蒋荣祭祀长陵。

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陈以勤上奏请求退休。皇帝下旨:“卿乃朕藩邸旧学、辅佐重臣,德望素隆、忠劳茂著,朕正切依赖,怎能骤然请求退休?应尽心辅佐,以不负朕的信任与厚望。”不批准其退休请求。

刑部尚书葛守礼等上奏:“我朝遵循古制制定律例,设立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各有等级标准。即便是罪大恶极、众人共弃之人,仍需经刑部审问、大理寺复核、多官朝审,到临刑前还需三次复奏、五次请示,确认无法赦免后才施加刑罚,可见对民命的重视。皇上登基之初,广施恩赦、与民更生,甚至下旨停止行刑、热审赦免,对百姓的怜悯关怀极为深厚。但地方官员未能奉行这种仁德,凡有审讯,不论罪行轻重,动辄使用酷刑:有的审问一件案子还没结束,就已经打死一两人;有的到任刚满一年,就拷打致死十人,轻视人命如同草芥。如汾州知州齐宗尧三年内致死五十人,荣河知县吴朝一年内致死十七人,实在令人惊骇。

请下令各巡抚、巡按官员告诫下属官员:若有仍像从前那样残酷用刑者,按例降级为民;若有故意审讯、故意监禁、故意陷害无辜之人致死者,依律抵命;包庇隐瞒者,事发后一同治罪。况且律条完备、义例明确,但官员们向来不研读律令,应下令监察部门切实推行律法学习:未任职的办事进士,由各衙门堂官督促熟读讲解,并不时考核,务必使其通晓;待选的举人、监生,每次选拔时抽取律文数条,令其背诵解释,以确定铨选等级。”皇帝认可其建议,下令巡抚、巡按官员严格查访,若有仍用酷刑者,立即弹劾治罪;若有姑息包庇,听任法司、该科一并参奏。

七月初五日(辛未)

开始注选河南、山东二省京粮道参议。此前,总部京粮道虽有朝廷颁发的印信文书,但无固定注选官员,每年由奉表官轮流管理,且官员迁调更替频繁,如同临时住所。至此,河南巡抚李邦珍请求注选专官,吏部回复:可调湖广左参议吴兑到河南,及山东部粮左参议冯谦注选管理,自此成为定制。

升任直隶广平府同知晋应槐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兼理兵备。

两浙巡盐御史吴从宪弹劾南京兵部武库郎中萧九成:“此前担任两浙运副时,贪婪放纵、不称职。”皇帝下诏令巡按御史提审问罪。

任命司经局洗马马自强、翰林院侍读陶大临为应天府科举考试官。

巡抚宣府兵部右侍郎王遴上奏清理屯田事宜:

  1. 屯田与官地应以丈量的实际数量为依据,其他亏欠、荒芜的数额全部免除;征收粮食每亩不超过一斗,若田少粮多,则增加派给地亩补足。
  2. 团种官地应完全依照屯田条例,所有寺庙香火田、新设及新召地亩,即便无法补足屯田所缺粮数,仍需保留原有名称,按屯田之法管理。
  3. 地亩征税:新增牧地等类田土,即便由军士开垦,也多有隐瞒侵占,实际数量超过原额,应统一命名为“田地亩”,按实际数量征收粮食,分为三则:北路税额稍减,南路稍增,东西中三路照旧,同时兼收粮食与折色银,以放宽限制。
  4. 屯、团地亩等粮食征收,自今起以嘉靖十一年的收入十八万四千五百三十五石为标准,有虚增部分全部剔除。
  5. 瞻军地土是开国初期优待边军的举措,年久荒废,或被私下买卖、隐瞒侵占,应并入地亩一同征税,以补充屯田定额。
  6. 抛荒地土应招募百姓耕种:第一年免除赋税,第二年每亩征收黑豆五合,第三年以后全额征收,每亩征收黑豆一升,仍允许作为世业,不纳入军储管理。
  7. 公务驿站传舍用地的收入约三千余两白银,原充巡抚公费,后改为军饷,导致巡抚无资金犒赏士兵,军事行动所需费用无处获取。臣认为应照旧充作巡抚公费,其每亩征收五分或三分白银的标准,不再更改。

户部上奏其建议,皇帝下旨批准执行。

设置河南新郑县郭店驿,采纳巡抚都御史李邦珍的奏请。

惩处教唆荆世子常冷作恶的人:将长史陈如愚等三人罢黜为民,内使何山等四人、千户厉德参等二人分别治罪,各有等差。

七月初七日(癸酉)

升任山东按察司佥事徐炳、河南按察司佥事梁纲为湖广布政使司左、右参议。

海西兀剌卫都督佥事养加奴按惯例请求授予冠带,皇帝批准。

将福建都司佥书署都指挥佥事曹南金罢黜为民,因其替人疏通贿赂、谋求私利,被兵备副使柴来揭发。

七月初八日(甲戌)

下令:自今起,王府审理等官的升补不拘泥于科贡正途,仍每六年考察一次,参照京官制度。

建州左卫女真夷人都督等官头目胜章力等人入朝进贡,按惯例给予宴席和赏赐。

七月初九日(乙亥)

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陈以勤再次上奏请求退休,皇帝下旨优厚慰留,不批准。

升任巡抚顺天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刘应节为右副都御史,仍任巡抚,因其任职三年期满考核合格。

巡视光禄寺御史张守约上奏陈述五件事:

  • 整肃官纪:光禄寺四署事务关乎钱粮,官员中多有怠惰、优柔、狡猾、放纵者,应参照五城兵马司制度,每年由科道官举荐弹劾,堂官甄别贤否,上报吏部;同时让正卿长期任职,使其能尽心执法。
  • 清理仓库:大臣等署仓库发放白粮时,存在重复支取、隐瞒冒领、挪用填补等弊端,自今起参照放银制度,按年月先后顺序发放,令堂官掌管钥匙,票据随用随销,在门口公布完成情况,记录实数送科道官核查。
  • 缓解行户负担:请求参照户、工二部商人制度,满三年轮换,贫困者替换为富裕百姓;最难承办的事务,允许新户补助,同时预先支付物价,严禁索要勒索。
  • 斟酌改征折色:菉笋、荔枝等物品多腐烂无用,可令每隔一年以折色银进献。
  • 均衡厨役配置:原有厨役三千二百五十人,其中大庖执事七百人,被占役、闲置者极多,应每年核查,酌情留存;即便大庖人数冗余,也应酌情裁减。

户部回复多采纳其建议,仅“署官五年考察”仍按旧例,大庖厨役因太监孟冲等人进言,特免核查。

任命分守延绥中路参将署都指挥佥事吴嵩充任副总兵,分守延绥定边等处。

七月初十日(丙子)

升任山东布政使司左参议颜鲸为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南京户部广东司员外郎陈谟为山东按察司佥事。

恢复设置云南临元参将,采纳巡抚、巡按官员的奏请。

任命陕西行都司掌印署都指挥佥事王宣、原任宁夏副总兵李震、原任灵州参将何其昌均为分守参将:王宣驻守洮岷河,李震驻守肃州,何其昌驻守西宁。

七月十一日(丁丑)

起用南京刑部尚书黄光昇,黄光昇以衰老多病上奏推辞新任命,皇帝不批准。

起用原任巡抚江西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任士凭为南京刑部右侍郎。

兵科都给事中温纯等上奏:“蓟镇边事有四大可忧虑之处、七大应商议之事。

所谓‘四虑’:一是土兵未训练成熟、敌台尚未完工,存在长期畏惧的态势;二是鞑靼骑兵长驱直入,震动京城近郊,有肌肤之患;三是营兵日益减少,缺乏声援支援;四是河套鞑靼、土蛮各怀报复之心,导致‘无所不备、无所不寡’的困境。

所谓‘七议’:一是蓟镇自谭纶、戚继光练兵筑台以来,耗费不菲,若一旦放弃,此前成效尽毁,自今起边臣积累多年功劳,即便偶有小过,不应轻易罢免;二是京营练兵全靠副将,应略微加重其职权,并选拔各镇名将调入营中,以备紧急之需;三是老营堡战事仅赏赐镇巡官员,未惠及哨探军士,无法激励人心,应厚加赏赐,同时令各边报功时一并表彰间谍;四是边臣功罪奏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朝廷据此赏罚,才能服将士之心;五是如今水旱频发,仓库空虚,加上拖欠赋税,年收入愈发短缺,应令户部提前谋划,以备军事行动;六是狡猾鞑靼常用‘声东击西’之计,边镇众臣务必先判断时机,接应堵截,勿中鞑靼圈套;七是边城倒塌,应尽快修缮,务必坚固完好,以助防守。

又请求恢复皇帝御殿议事制度,待秋防有警时,允许内阁、部院众臣当面商议策略。”

奏章下发兵部,均按温纯建议回复批准,于是三营各添设副将一员,裁撤参将、游击将军各一员。

七月十二日(戊寅)

升任福建汀州府知府金立爱为四川按察司副使,佥事任惟钧为山东布政司右参议,河南怀庆府同知夏易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吏部重申养病官员条例:凡到部销假时已超过离职三年的,即便声称三年内已领文书,仍按违限处理,予以罢职;若三年内到部,但又称中途患病的,按“有疾致仕”处理。

都察院回复大学士陈以勤“处置贪官”的条陈:“请令各巡抚、巡按官员精细核查司府以下官员,严禁贪污,有犯者立即逮捕审问、参奏治罪;吏部对已弹劾的贪官更应斟酌处理,凡贪污入己者,追缴赃款补充边饷,受贿枉法者依律问罪发遣,不得包庇。”

皇帝下旨:“禁止贪污已有多次明确旨意,但各巡抚、巡按官员未见遵行,纵容懈怠至极。此次所议均按建议执行,务必切实推行,有徇私包庇者,由吏部、都察院弹劾治罪。”

七月十三日(己卯)

此前内廷供给不足,多次下令户部支取太仓银两,又令从云南采买黄金,尚书刘体乾多次坚持上奏,未立即奉旨执行。至此,云南每年额定的黄金过期未送达,皇帝下中旨责问,刘体乾上奏解释缘由。皇帝因刘体乾多次违抗旨意,亲手下诏将其勒令闲住。给事中光懋、查铎、戢汝止,御史凌琯等人接连上奏挽留,皇帝不听。

升任四川按察司按察使陆纶为四川布政使。

添设陕西汉中府通判一员、乾沟埧巡检一员,以防备西乡县矿贼;裁撤金州千户所吏目、仓大使,宁羌、褒城、凤阳、安山四递运所大使各一员,采纳巡抚、巡按官员的奏请。

七月十四日(庚辰)

升任兵部职方司员外郎石磐为云南按察司佥事。

夜间发生月食。

七月十五日(辛巳)

中元节,派遣英国公张溶、武定侯郭大诚、抚宁侯朱冈、庆都伯杜继宗分别祭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康陵、永陵;署都督佥事周于德祭祀景皇帝陵寝;指挥佥事李钰祭祀孝懿皇后;都督佥事沈至祭祀哀冲、庄敬二太子;内官祭祀恭让章皇后及废后吴氏各陵园。

少傅兼太子太傅陈以勤第三次上奏请求退休,皇帝仍下旨褒奖挽留,不批准。

升任江西布政司左参政方攸绩为四川按察司按察使,山西潞安府知府王宫为陕西按察司副使,负责整顿固原等处兵备。

七月十六日(壬午)

升任户部左侍郎张守直为本部尚书,张守直上奏推辞,皇帝不批准。

七月十八日(甲申)

成祖文皇帝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派遣安平伯方承裕祭祀长陵。

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方良曙为江西布政司左参政。

巡抚陕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师戴因病请求回乡,皇帝批准。

江西布政司参政张凤来起初担任福建海道副使时,因事冒犯巡抚涂泽民,涂泽民弹劾其贪赃,下令巡抚、巡按官员勘验,查无实据,皇帝下诏恢复其官职。

七月十九日(乙酉)

升任永平府知府刘庠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革除江西按察司佥事陈成甫及浙江萧山县知县许承周的官职,交由巡按御史勘察上报。起初,陈成甫奉命进献表文,途中回乡,携带的行装极为丰盛;到萧山县时,因事对驿吏发怒,动辄鞭打。许承周心怀怨恨,搜查其行装,将物品散乱丢弃在路上,拘留多日后才放行。于是江西巡按御史刘思问查得陈成甫贪污的实情,弹劾他,并请求治许承周侵犯侮辱监察官员的罪。吏部回复应勘察核实,皇帝批准。

七月二十日(丙戌)

升任河南布政司参议董文采、直隶宁国府知府钟一元为按察司副使:董文采在河南,钟一元在四川。

七月二十一日(丁亥)

升任贵州道监察御史许镃为江西按察司佥事。

吏科给事中贾三近上奏陈述“重视地方官治理”二事:

  • 近来州县官员多重视进士出身者,轻视举人出身者,难道举人之中就没有贤才吗?实则因巡抚、巡按官员对两类人的激励方式不同:同样是宽厚,进士出身者被视为“安抚百姓”,举人出身者被视为“姑息纵容”;同样是严厉,进士出身者被视为“精明能干”,举人出身者被视为“暴戾严苛”。这种差别之下,官员的考核等级截然不同,导致天下士人为求科举功名,即便年老驼背仍追求进士身份,有的甚至衣衫褴褛、光着脚也不愿以举人身份任职,徒然让壮年人耗尽心力、老年人绝望而终。往年建议增加进士名额以充任州县官,但州县数量多、进士名额有限,难以遍及,不如趁此机会激励举人,仍可获得可用之才。
  • 如今州县正官有缺额时,往往委派副职、府级属官及卫所经历等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代理官职的人,这些人中爱惜名声、砥砺品行者少,心怀贪婪、谋求私利者多,加上年老力衰、资格卑微,贪污勒索无所不为。即便迅速将其罢职,当地百姓已遭受严重祸害。应下令吏部严厉告诫监察部门及州县官员:不得偏重进士,代理官职不得滥授杂流人员。

奏章下发吏部,吏部认可其建议,皇帝下诏批准执行。

罢免提督神枢营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刘焘,因其被兵科都给事中温纯揭发通书信、行贿赂。

总督山西宣大军务右都御史王崇古条陈军事策略:

  1. 选留宣大入卫兵马:往日因蓟镇土兵未训练成熟,故调边兵入卫京师,二十年来蓟镇士兵未精进,而各边士兵往返轮换、长途跋涉均疲惫不堪,导致各边受疲耗之害,蓟镇仅得“助战”虚名,客饷、马价每年耗费百万,非长久之计。应参照近日陕西事例,酌情留宣大入卫游兵,每枝留兵五百人、马六百匹,这样宣大可得防守之力,蓟镇可节省大量费用。
  2. 请求调发京营兵马:每年春秋季,尽数调宣大、山西士兵防守南山,导致士兵马匹疲劳、军饷耗费,如同调门户之兵守室内,放弃必攻之地守无关之处,非万全之策。臣认为宣大士兵不可尽数调走,军门不应全驻内地,错失三镇支援。今南山已设副总兵一员,屯兵八千五百人,加上东路游兵一支春秋协防,每秋季再调骑兵营、步军一二千人,从火焰山到合河口据险防守;或酌情调京营兵一二支协助,同时让京兵熟悉边地险易、战守策略,亦是练兵的实际举措。
  3. 免除山西援兵远调:山西以大同为屏障,每当鞑靼入侵,大同无法抵御,鞑靼就进犯内地,山西卫兵向来不习战事,城堡分散无法据险防守,故鞑靼入侵总能得逞。今又撤老营游兵,且总兵所辖兵马两支听调支援南山,若鞑靼聚众进犯老营,如何应对?臣请求今后有战事,免调山西正兵、游兵东援;若鞑靼进犯宣大中东各路,听臣调北楼口参将兵马赶赴蓟州、广昌、灵丘一带防守紫荆、马水等关;若鞑靼向东移动,直接赶赴保庆,会合各路官兵一同支援南山、坌西等关,这样内地支援不乏兵力,山西亦可得保无虞。
  4. 严整内地兵务:守巡、兵备司道官各有管辖区域,应令其平时选拔训练军队、民兵,修缮城堡,编立保甲,整治器械,严格盘查、督促捕盗,不得专以审理案件为务;至于地方官员,亦应责令其负责城防、核查军备,有不遵令者,听各道参奏,臣得以军法处置。
  5. 禁止通鞑靼:大同各路靠近鞑靼巢穴,往日因将士贿赂鞑靼,导致鞑靼气焰愈骄、边民愈困苦。况且墩军粮赏优厚,今不致力于哨探,专事勾结,如同以每墩二十四石粮银养十二名奸细,有何用处?然臣闻三军事务中,间谍最亲近、赏赐最丰厚,今欲选间谍潜入敌营不可得,而墩军颇熟悉鞑靼情况,可利用为间谍,关键在于厚给粮银,使其能引诱鞑靼、不被杀害,严格选拔核查,使其畏法如畏敌、不敢欺骗。请令大同镇巡官,每路边远烽火台仅留险要处一二座,其余全部撤免,各选哨军、夜不收二三十人分班轮换,每墩留哨军五名、夜不收二名,令其互相担保,侦察报告鞑靼军情。
  6. 统一赏罚:除厚给哨军、夜不收每月口粮二石外,将节省的其余烽火台墩军月粮折算白银三两,作为其购买情报、引诱鞑靼的费用,参照各边安抚夷人的旧例,免其分摊间谍费用;无事时听其深入鞑靼巢穴招降、侦察,严密探查鞑靼军情,遇警报令其星夜传报,使我方预先防备,这样招降与间谍工作可逐步推行。但利用哨军充当间谍乃首创之举,起初必断绝鞑靼勾结之路、招致入侵,若不放宽文书规定,间谍工作亦无法推行。
  7. 减少繁琐文书、明确职责:宣大鞑靼来犯时,将领动辄仓促上报,送往科部、督抚,众臣因担心隐瞒而获罪,每当鞑靼入侵、胜负未分时就仓促上报,科部、巡按御史因职责所在亦不得不参奏,每次都惊扰皇上,等到事情结束,往往功罪混淆、勘察上报矛盾,绝非臣子宽慰君父、慎重边防之义。查究功罪、悬赏立规、严明军法,均是臣与巡抚的专责,若赏罚不当、功罪不明、隐瞒罪责、冒领功劳,臣二人难逃罪责。若强求臣等做力所不能及之事、求时势所难成之效,轻信传言、轻易议论边防,事事苛求、多方牵制,臣等亦无法施展才能。自今起应下令边臣,根据事态缓急奏报,有推诿邀功、虚妄徇私者,听臣参奏以重法处置。

事情下发兵部回复:“京兵不可远调,山西援兵不应罢免,其余均按王崇古建议执行。”皇帝批准。

七月二十二日(戊子)

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陈以勤第四次上奏请求退休,皇帝察觉其心意诚恳,下旨优厚批准,仍加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致仕,赐予驿站车马,派遣官员护送,当地官府每月供给米六石、每年供给人夫八名,又赐予敕书嘉奖:

“卿以博学之才、谦和之度,早年任职侍从,已著声名;后被先皇选拔,在朕藩邸侍奉,多年辅佐启发,助益极大。朕继承皇位后,念及旧学之恩,提拔卿入内阁,令辅佐朝政。卿同心协力、恭敬勤勉,尽心竭力,良谋进献,常先忧天下;正色立于朝堂,深得大臣之体。各项辅佐举措,均见忠诚辛劳。朕正依赖卿共同谋求至善之治,而卿坚持陈述微疾,屡次请求退休。朕多次宽慰劝谕,卿仍上奏请求,情意恳切。朕难以违背卿的意愿,特予批准。今加卿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其余官职照旧,仍赐驰驿,派遣官员护送,当地官府每年供给舆隶八名、每月供给官粮六石,以表朕的优厚关怀。

呜呼!卿恳切请求归乡,终究保全师傅的高尚节操;如同司马温公退居洛阳,仍身负宰相声望。卿的一生无愧于古人,望谨慎用药、保重身体,颐养精神、益增福寿,为国家保全柱石之臣,为乡邦留下典范。暂居田园休养,等待朕征召的蒲轮(古代征召贤士的车子)。卿当勉力承受朕的旨意!”

于是陈以勤之子、翰林院编修陈于陛请求送父还乡,皇帝批准。

命令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户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赵孔昭回户部任职。

任命户部右侍郎陈绍儒为本部左侍郎,总督仓场;通政使司通政使杨思忠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

补荫已故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梁储之孙梁叙为中书舍人。起初,梁储因任职满九年,荫封其子梁次挹,梁次挹因顽疾未任职就去世。梁叙请求补荫,皇帝因时间过久下诏拒绝,并拒绝其他类似陈请者。至此,大学士高拱进言:“改元以来,主事者滥施私恩,肆意给予荫封,导致陈请纷纭,皇上拒绝是慎重爱惜名器的本意。但梁叙的请求符合条例,与滥请者不同,请允许补荫;自今起陈请者,听臣等核查条例回复,滥请者参奏治罪。”皇帝批准。

命令山西按察司兵备副使秦可大以原职调往清闲地方。起初,巡抚季秋上奏举荐秦可大,而御史熊儒宦弹劾他,都给事中光懋因巡抚、巡按意见分歧,请求核实,令秦可大回籍听候勘察。至此,巡抚方逢时勘察上报:“秦可大确如季秋所言贤能,只是轻信总兵胡镇冒领功劳,仓促上报,故被熊儒宦弹劾,二人举荐与弹劾均各据所见,并非偏袒,请宽恕巡抚、巡按官员,酌情调秦可大到他处。”吏部回复同意,皇帝批准。

升任陕西阶州守备指挥同知陶承喾为署都指挥佥事,充任固原游击将军。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侍郎王之诰条陈防御事宜:

  • 严明将令:将领持有玺书可便宜行事,却不能约束士兵,是因畏惧谗言诋毁、无法施行军法。今应整顿颓败风气,凡士兵不听从命令者,允许将领斩首示众,使其畏惧将领而非畏惧敌人,方可收破敌之功。
  • 重视城墙防守:据城抵御鞑靼最得地利,但将领骄惰从不登城防守,士兵因接送调遣往往缺额,故鞑靼能突破关塞入侵。应革除此前弊端,令士兵联络防守,不遵令者以军法处置。
  • 增官协防:陕西边城遥远,提调管理难以周全,应调三镇闲置将领率领家丁协防,若有功劳可记录,一同举荐录用;败事者一同以重罪治罪。
  • 扼守要害:延绥镇自清平到常乐双山地势最孤立,仅靠米脂一线转运粮草,中间隔鱼河、归德二堡,是鞑靼必攻之地;鱼河以南、米脂以北的背乾川、碎金驿是运道咽喉,应增设重兵防守,预先探查鞑靼军情,遇鞑靼入侵,领兵先扼守险要,与各路相互呼应,勿让鞑靼占据险要干扰我军。
  • 处置兵备:定边副使张守中虽称病请求退休,但职责事务仍办理妥当,应令其暂管秋防,等待接替者;自今起边方布政司、按察司等官,严格限定期限到任,革除“水程”(水路行程延误)借口,同时发文至其任职地及原籍,催促赴任,违者弹劾治罪。
  • 处置地方官员:镇原、平凉、崇信三县均属边地,不应长期缺正官,请求就近选择优秀官员调补。
  • 互通哨探:延绥、宁夏二镇沙漠平坦,哨卒无处隐蔽,故无法预先得知鞑靼动静,应与山西老营相互传递情报。
  • 谨慎撤兵:秋季将尽时,将士劳苦日久,动辄先逃归,故鞑靼能趁机入侵。臣考虑九月以后正值烧荒之时,应派哨探到三四百里外,确无鞑靼踪迹后再烧荒,烧荒完毕后再撤兵,这样可预判鞑靼图谋,秋防可无鞑靼侵扰。

事情下发兵部及吏部回复,皇帝均批准执行。

七月二十五日(辛卯)

南京工部尚书林云同称病请求退休,五次上奏后,皇帝察觉其心意诚恳,批准。

海盐县海塘修筑工程完工。

七月二十六日(壬辰)

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刘一儒为太常寺少卿。

下诏令有关部门慰问原任户部尚书冯坤,冯坤当时已八十多岁。

当时山东沙薛、汶、泗等水突然泛滥,冲决仲家浅等处,黄河水暴涨至茶城,再次淤积。于是侍郎翁大立上奏:“今山水势大,从梁山之下、张孤山之东、内花山之西南流出戚家港,汇入黄河,应趁机开挖疏浚,依山筑堤,以避开秦沟独河每年涨淤之患,此乃‘因势利导、不与黄河争尺寸之地’的举措。”工部认可其建议,令翁大立督促所属官员勘察施行,皇帝批准。

七月二十七日(癸巳)

改任工部右侍郎翁大立为兵部左侍郎,南京户部右侍郎刘光济为户部右侍郎;升任大理寺左少卿王正国为通政使司通政使。

任命巡抚辽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魏学曾以原职提督神枢营。

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陈炌为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

刑部右侍郎游居敬请求将宋代罗从彦、李侗从祀孔庙,当时正禁止奏章冗长,而游居敬奏章达数百字,皇帝以其首先违反禁令,下令剥夺三个月俸禄。

七月二十九日(乙未)

升任大理寺右少卿王好问为本寺左少卿,右寺丞陈省为右少卿。

因灾旱免除四川龙安府及蓬、简、潼川、绵、汉、巴、剑等州县,乐、罗江、资阳、金堂、德阳、彰明、中江、安岳、江油、奉节、巫山、云阳、内江、新都、新宁、建始、太平、通江、南充、西充、梓潼、仪陇、蓬溪、井研、仁寿、成都、华阳、阆中、广元、昭化、苍溪、南江、盐亭、射洪、南部、营山、资县、安县等处的税粮,各有等差。

掌后军都督府事太师兼太子太师成国公朱希忠称病推辞府职,皇帝察觉其心意诚恳,批准,令其仍负责监修实录、经筵侍班。

免除昌平州寄养的三千匹马,采纳巡抚、巡按官员的奏请。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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