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二百九十(白话文)

卷二百九十

万历二十三年十月初一(庚子日)

  • 因孟冬时节祭祀太庙,礼官请求皇帝亲自前往致祭,皇帝下诏派遣公徐文璧代为行礼,派遣侯吴继爵、徐文炜在两庑分献。
  • 颁赐四位辅臣及讲官刘元震等人历书,各有差别。
  • 海虏入侵甘肃,参将达云、游击白泽设下埋伏截击,斩杀虏首六百七十余级。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今日初一,恰逢颁历之日,臣等与百官一同拜领恩赐后,到内阁办公,接到三边督抚李汶、田乐的塘报,称川海虏酋永邵卜等人在九月九日内犯,参将达云、游击白泽等设伏截击,斩获虏首六百七十余级,这都是陛下神武布昭、天威震赫的结果。此前套虏入侵延绥,刚有捣巢之功;如今海酋入侵甘肃,又奏报卓越战功,且捷报到达之时,正逢颁历之日,更是天心默助、圣历无疆的征兆,谨题奏告知,恭贺陛下。”
  • 兵科给事中刘仕瞻上奏:“八月十六日,鞑靼入侵宁塞,深入内地三百余里,大肆劫掠,当时诸将徘徊避敌,竟让鞑靼从容离去。巡抚李春光因儿子去世悲伤、自身患病乞休,如今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怎能甘心退缩?又据陕西巡抚吕鸣珂上报,鞑靼入侵兰州的不过四百余骑兵,却能突然而来、从容而去,若套虏数万之众渡过黄河而下,该如何抵御?请求敕令兵部申饬各边,令其事先预防,永保无虞。若不能阻拦鞑靼入侵,却去捣巢挑衅;不能驱赶鞑靼速退,却借口‘无伤’;不能禁止鞑靼残害百姓,却假冒战功,均应按法参劾治罪。”兵部覆奏,皇帝下诏称:“边事重大,李春光应加强整顿,不得疏忽。”
  • 初二(辛丑日)
  • 孝洁肃皇后忌辰,派遣伯施光祖前往永陵祭祀。
  • 调任礼部祠祭司郎中杨凤为光禄寺丞。
  • 初三(壬寅日)
  • 任命司经局洗马朱国祚负责清理贴黄(官员档案摘要)。
  • 升任吏部考功司郎中王守素为南京太仆寺少卿;调任山西驻札左卫按察使徐三畏驻札阳和兵备,陕西右参议吴鸿功兼佥事、固原兵备。
  • 工部覆奏治河诸臣商议的分流黄河、疏导淮水大型工程四件事:一商议钱粮筹措,二商议官夫征调,三商议分工委派,四商议严肃法纪,同时留下科臣张企程监督工程,完成后返回京城。皇帝全部依从。
  • 初四(癸卯日)
  • 中宫殿下(皇后)千秋令节,免除官员朝贺。
  • 镇守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昌祚称病,请求让长子沐睿承袭爵位,皇帝以其奏本格式不符合旧制,下发相关部门核查。
  • 初五(甲辰日)
  • 蓟辽总督孙矿推辞辽镇捣巢战功的荫封,皇帝不允许。
  • 因直隶长洲等十六个州县遭受严重水灾,准许其漕粮改折银两征收。
  • 工部请求停罢山西应解送的潞绸,以缓解民力,皇帝不允许。
  • 惜薪司上奏称供应皇宫的柴炭短缺,经查是铺户拖欠,下令法司治罪。
  • 初六(乙巳日)
  • 加分守辽海道山东参议杨镐为副使兼参议,以奖赏其辽左战功。
  • 升任山东佥事项德桢为四川参议兼佥事、分巡下川南道。
  • 初七(丙午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国家设立官员、划分职责,各有分管;根据人员才能叙功迁升,均有定例。陛下虚心任人,推诚驭下,将具体事务托付各部门,最终决策由陛下独断,政体光明,朝纲振作,这正是太平盛世的景象。但近年以来,奏章多有留在宫中不下发的情况,近日尤为严重。臣等查得前后未下发的奏本有十余本,所推举的官员有二十余人,有特推的,有复推的,有科道官按年例应外调的,均未蒙陛下下发。推升官员,是因资历俸禄相符、才望相称,特意选拔合适的人担任相应职位,同时空缺该职位以等待后续应升之人,这是推升的常规制度。至于被降职后请求恢复原职的官员,屡次上奏不得批准,既得不到官职,又不敢离职,进退两难。至于科道官推升外任,原本并非优待提拔,陛下若因怀疑而阻止,会导致先例无法施行、选官制度堵塞,吏部也难以处理。希望将留在宫中的奏本全部下发,使内外大小诸臣各尽其职,以成就清明盛世。”奏疏呈上后,皇帝未予回复。
  • 升任山西大同府知府黄嘉善为山西副使,驻札左卫防备边境。
  • 蠲免江北受灾州县自万历十四年起至万历二十一年止未缴清的存留钱粮(留地方使用的赋税),各有差别;又准许受灾州县的漕粮改折银两征收,各有差别;仍令清查各州县的备赈银两,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赈济。
  • 革除中都留守杨光梦的职务,因其贪污败露。
  • 发放太仆寺马价银一万两,奖赏甘肃镇有功将吏。
  • 初八(丁未日)
  • 南京礼部缺尚书,吏部以原任礼部尚书朱赓、于慎行请求任命;南京都察院缺右都御史,以蓟辽总督孙矿、戎政都御史沉思孝请求任命,皇帝均不允许。
  • 任命工部郎中詹在泮为河南副使,负责修河;又按年例推升工科左给事中卢傅元为山东参议兼佥事、临清兵备,户科左给事中李先芳为四川参议,山东道监察御史林寅宾为广西参议,山西道监察御史梁铨为贵州佥事、都清兵备。
  • 留下江北凤庐等府漕粮二十四万石,作为河工挑浚的口粮;仍留下太仓助工银十二万两,抵折漕粮,这也是因江北受灾的缘故。
  • 初九(戊申日)
  • 宣布延镇大捷,派遣公徐文璧、侯徐文炜、驸马王昺前往郊庙祭告,将祭祀所用的脯醢、果酒收回,颁赐四位辅臣。
  • 升任陕西右布政杨时宁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升任大理寺右寺丞甘士价为本寺左寺丞,广西道监察御史陈维芝为大理右寺丞。
  • 江西袁州府推官顾九德犯贪赃之罪,追缴赎银后罢官为民。
  • 南京四州道试御史陈煃,此前担任宝应县令时,担心周家桥开凿后,高宝、邵伯地区会成为积水之地,运道、民产、盐场将同时受害,上奏阐述其观点,言辞十分激烈,并称:“治水必先疏浚下流,从兴监以东,如白涂河、石(石达)口、廖家港等处,分条开挖数条河道,分门入海;然后从下而上,将清水口、子婴沟等处疏浚加深加宽,使水有容纳之处;又在瓜仪地区多开闸口,以扩大分流宣泄的通道,方可避免溃决之患。”又称:“黄河强大、淮水弱小,淮水退则黄河可进,万一黄河逆流为害,危害更大,五港口的提议应紧急施行。”其大意是主张优先分流黄河,而淮水不必深入治理,且想要多开入海通道,令高宝诸湖的水流依次东行,而后周家桥、武家墩的水流才有容纳之地。工部称:“分流黄河、疏导淮水两项工程刚刚开始,任务繁重难以支撑,若再增加兴盐开河的工程,工费更无法承担,请求令治河诸臣勘察商议。”皇帝批复同意。
  • 初十(己酉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请求将南京吏部右侍郎曾朝节改任礼部右侍郎,协理府事,充任纂修正史副总裁;又请求任命复除编修杨道宾充任纂修官,皇帝批复同意。
  • 调任山东副使赵祖寿以原官职担任蓟州兵备。
  • 因浙江湖州府归安、乌程、长兴、德清四县受灾七分,准许其漕粮折银征收一半。
  • 辽东总兵董一元推辞捣巢功次的原荫加二级奖赏,皇帝不允许。
  • 十一日(庚戌日)
  • 御史赵文炳因给事中黄运泰指责其“受江东之、高桂指使排挤蒋时馨,诋毁其为鹰犬”,请求下发都察院查勘。左都御史衷贞吉等上奏:“御史赵文炳弹劾蒋时馨的奏疏,言辞虽未完全准确,但其心意或许并无他图,只是旁观者各执所见议论其后,赵文炳应自我反省,等待公论确定,何必再三辩解以亵渎圣听?至于请求下发臣寺看议,这是从来没有的先例。不久前吏部因下属官员之事,请求敕令九卿科道会议,赵文炳尚且认为不符合体制而坚决不肯依从,台臣也共同认为不符合体制,最终蒙陛下驳回停止。会议尚且被视为不符合体制,堂官查议又有何先例可言?恳请敕令赵文炳照旧供职,今后不要固执己见引发更多事端。”皇帝批复同意。
  • 十二日(辛亥日)
  • 调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周思敬为户部右侍郎。
  • 论叙延绥斩杀鞑靼的战功:加总督叶梦熊太子少保,巡抚李春光右副都御史,总兵麻贵荫封一子为实授百户,连同此前荫封的正千户均世袭,仍各奖赏银币,各有差别;参政赵楫升一级,游击杜松升参将,参将、游击王威、王国栋、郭有光,郎中郑璧,守操等官陈孝等,同知等官颜若愚等,均奖赏银两,各有差别。
  • 勘河给事中张企程上奏:“限期已近,正等待部覆后返回京城,而河臣杨一魁邀请臣一同处理河工事务,臣认为有两点可留、四点不可留的考虑,希望专门责成抚按与河臣同心协力,不要因意见分歧导致耽误工程。”工部根据其奏疏覆奏,并称:“河臣请求留下科臣,已奉明旨,无需另议,只希望陛下坚定始终委任的心意,给予其灵活处置的权力,以消除疑虑阻碍。”皇帝全部依从。
  • 十三日(壬子日)
  • 赐予已故翰林学士、工部侍郎全元立之妻丁氏祭葬,并允许祔葬(附葬于丈夫墓中),依从其孙编修全天叙的请求。
  • 赐予原任右春坊右谕德吴中行祭礼。吴中行是直隶武进人,选为庶吉士,授编修之职。万历五年,因上奏议论故相张居正“夺情起复”之事,遭受廷杖并被削籍为民,世人敬重其气节。万历十一年,特旨起用,历任中允、洗马、谕德,充任经筵日讲官,屡次上奏乞休,获准乘坐驿车回乡。居家期间闭门讲学,起任南京翰林院掌院学士未赴任,至此去世,按照讲官惯例特予祭礼。
  • 勘察上报延宁二镇的功次,镇将王輗、马孔英等人奖赏银两,各有差别。
  • 十五日(甲寅日)
  • 任命原任山西副使王学谟为山东海道。
  • 原任日讲官、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盛讷去世。盛讷是陕西潼关卫人,隆庆辛未科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充任《会典》纂修官。万历庚辰年充任会试同考官,辛巳年因九年考满升侍读,丙戌年再次充任会试同考官,随后充任武举主考官,由洗马升任庶子。戊子年主考顺天乡试,己丑年充任经筵日讲官,历任祭酒、詹事、礼部右侍郎,壬辰年充任会试主考官,改任吏部,因母亲去世,获准乘坐驿车回乡,未服满丧期便去世。盛讷历任显要职位,受礼遇优厚,为人端方深沉,士林敬重,未及充分施展才能便去世,议论者均感惋惜。
  • 十六日(乙卯日)
  • 升任陕西副使朱朝聘为陕西右参政、分守关西道。
  • 南京吏科给事中祝世禄请求罢免沉思孝,以安定孙丕扬,皇帝未予回复。
  • 十七日(丙辰日)
  • 浙江道试御史李宗延请求修改“岁清”制度,大致称:“每年刑狱之事,既有‘熟审’(秋季深入审理),又有‘岁清’(年终清理)。熟审召集众多官员,共同商议、意见一致;岁清仅由一道臣负责,似乎过于草率。且春季岁清、冬季处决、中间审录,需三次解送,过于劳扰。请求敕令刑部咨行各省直抚按官,罢除岁清,比照熟审事例,每年五、六月间,对流刑、徒刑、笞刑、杖刑罪犯各减二等,应枷号的暂免两个月;对充军、死罪中情节可矜疑的,以及入官、给主(赃物归还失主)且赃物多、监禁久的罪犯,由按臣会审明确,未奉判决文书的直接释放,已奉判决文书的在考核结束后题请赦免。如此则熟审的恩惠可遍及天下。”刑部覆奏请求,皇帝依从。
  • 十八日(丁巳日)
  • 诚孝昭皇后忌辰,派遣伯李承功前往献陵祭祀。
  • 兵科给事中王士昌上奏称:“《春秋》一经,各家解说主旨不同、观点各异,从未有统一定论,其他经书也从未以传(注释)命题。《春秋》因传的内容不足以命题,便牵引经传结合命题;有的经文原本无明确的传,却因《左传》一句话而命题;有的传原本是凡例(一般性规定),却强行附会经语命题;有的将《左传》两句话相互比较组合命题;到《左传》内容不足时,便借助《国语》,《胡传》内容不足时,便混入《公羊传》《谷梁传》;传与经结合不足时,便旁附无关内容,命题如同‘埋头出甲入乙’,毫无边际。请求敕令礼部行词局诸臣,精心详细勘核试题题意,参照《蒙引》《存疑》等注释,颁行天下。”奏疏下发礼部,行翰林院勘议后回复称:“传是解释经的,并非经本身,不可作为经,也不可作为试题。但‘属词比事’(组织文辞、排比史事)是《春秋》的根本教法,经传合题相沿已久,不可突然变革。若传本是两句话结合,却摘取一句话搭配成题;传本是正面论述,却增加反面论述搭配成题;将《春秋》前后之事强行与其他时事搭配;暗中隐藏两本传的内容、暗中引用两本传搭配成题;无《胡传》内容却依据《左传》及其他说法组合的,均应禁止。若想要拟定试题标准,不敢轻率议论。”礼部覆奏称翰林院的意见正确,皇帝下诏命题依照拟定执行,并令其著书颁布。
  • 贵州督抚邢玠等勘察审问播酋杨应龙的罪状,按照昔年安国亨的旧例,令其缴纳银两赎罪,革职为民,其子杨朝栋暂且以土舍身份署理印信管事,等待善后四件事及赎罪银两全部完成后,才允许放回其次子杨可栋;首恶黄元、阿羔等人按律处决。兵部覆奏请求,皇帝酌情依从。
  • 十九日(戊午日)
  • 颁赐四位辅臣新鲜莲藕。
  • 任命山东济南府知府徐榜为湖广副使、靖州兵备,南京福建道御史章守诚为河南参议。
  • 二十日(己未日)
  • 防海兵因要挟双倍粮饷鼓噪闹事,蓟镇督抚道臣擒获为首作乱者,依法处决,其余党羽全部驱赶返回南方,上奏上报。兵部覆奏请求,皇帝批复同意。
  • 套虏卜失兔等人入侵延绥,劫掠八日后方才退去,督臣李汶上报,皇帝下诏令抚镇李春光、麻贵尽力供职,游击李凤梧等人各有罚治。
  • 镇守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昌祚因病解除职务,皇帝下诏令其子沐睿代管镇守事务。
  • 覆勘什方寺堡出境斩获功次,定辽中卫指挥佥事白潢等人各有升赏。
  • 二十二日(辛酉日)
  • 升任陕西右参政梁云龙为陕西按察使、庄浪兵备。
  • 二十三日(壬戌日)
  • 兵部覆奏甘肃镇西宁大捷,请求选择日期祭告宣捷,其赏功银两中该镇申请借支的,均准许开销补发,仍以太仆寺马价银二万两作为下次悬赏之用。皇帝批复同意。
  • 二十四日(癸亥日)
  • 铸造并颁发兰州监收钱粮督浚海口分司、重庆府抚夷同知的关防(印信)。
  • 二十五日(甲子日)
  • 升任重庆府知府王士琦为四川副使、分巡上东川道;裁撤重庆府捕盗通判,改设抚夷同知,驻札松坎;将安溪巡检司移至松坎,归抚夷同知管辖,改为松坎巡检司。
  • 论叙甘州斩杀鞑靼的战功:原任总督叶梦熊加太子太保,在原有荫封基础上加一级;巡抚田乐升兵部左侍郎,荫封一子为锦衣卫百户,世袭;原任总兵杨浚升祖职二级,荫封一子为本卫正千户,世袭,仍各奖赏银币,各有差别;参议陈所职升职二级,行太仆寺卿周一经升职一级,郎中颜宇坪、副使朱朝聘各升俸一级,奖赏银两,各有差别;总兵王赋业实授都督佥事,副总兵马应龙、何崇德各酌情加府衔,将领余德荣等各有升赏;尚书石星加少保,在原有荫封基础上加一级;侍郎李桢、佘立升俸一级,仍各奖赏银币;该司郎中贾维钥及兵科都给事中吴文梓各奖赏银两。
  • 二十六日(乙丑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称:“今日吏部接到手敕,称甘肃镇大获奇捷,内阁辅臣竭忠谋划,劳绩可嘉,特加恩:元辅赵志皋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仍赏银六十两、彩缎四表里;次辅张位加太子太保,陈于陛、沈一贯各加太子少保,各赏银五十两、彩缎四表里,尚书大学士头衔照旧,各给予应得诰命,钦此。臣等私下认为,陛下重视边防,不吝惜功赏,以鼓舞将吏士气,同时挂念辅弼大臣的辛劳,臣等并非不感激圣恩。但臣等忝居密勿之职(机密近臣),恩宠已超过本分,常以不能辅佐陛下谋划、平息战乱为愧疚。此次大捷,实为陛下圣武布昭、神威远播,督抚运筹帷幄,将士奋勇作战,以及本部在朝中调度所致,臣等有何功劳可言?况且边功不叙阁臣,此前已奉明旨,如今若再冒领封赏,便是朝廷明旨不信、臣子分义有违,这是臣等绝对不敢接受的。”皇帝下诏称:“甘肃镇奇捷,是卿等共同尽力谋划,功绩显著,晋升官阶以示酬劳,实为遵循旧典,应遵成命,不允许推辞。”
  • 加授京营佐击陈云鸿游击职衔,与原任游击季金一同统领押解防海南兵,遣返回原籍,若有不听命令者,以军法处置。
  • 二十八日(丁卯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再次上奏:“阁臣不参与边功奖赏,是旧例。前些年有接受奖赏的,或是因安定边疆的重大功绩,首先论及运筹之功;或是因平定叛乱的巨大功绩,首先推崇决策之劳。若仅是临阵斩获首级再多,而虏患未除,属于边疆日常事务,怎能让辅弼大臣滥受克敌之赏?况且临敌奋勇的是将士之功,相机调度的是督抚之谋,逐条谋划担当的是兵部之责。若有失机败事,辅臣既不一同受罚,又怎能一同受赏?况且功罪赏罚,辅臣每日代为辅佐,若与边臣一同论叙,将来或许会开启相互包庇掩护的弊端,并非朝廷之福。”皇帝以“成命已颁”为由,不允许其推辞。
  • 二十九日(戊辰日)
  • 户部尚书杨俊民请求追赠母亲诰命,皇帝允许。
  • 工科右给事中张同德上奏:“地方制造的军器,既已题准本色、折色各占一半,但省直州县毫不在意,拖欠日益增多,器械腐朽钝坏日益严重;至于起解的折色银两,多为成色低劣、数量不足,都是因平日没有考核制度,导致弊端相沿、日益严重。应敕令工部移咨地方,不得重蹈覆辙,否则予以参劾处置。”工部覆奏请求,皇帝批复同意。
  • 建州左等卫都督等官马哈(土答)吉等一百人前往京城进贡方物,按照惯例给予宴赏和伴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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