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二百八十九(白话文)

卷二百八十九

万历二十三年九月初一(庚午日)

  • 御史赵文炳上奏,称强思、冯从吾称赞蒋时馨廉洁是不符合事实的,他还表示:“台省(御史台、六科给事中)议论事务,必须向他人访查情况。臣弹劾蒋时馨‘范洋一事’时,江东之知晓内情,臣曾向他访查过,也并未从江东之那里获取奏疏草稿。”奏疏呈上后,皇帝下诏称“已有旨意”,下发相关部门知晓。
  • 朝鲜国王李昖上奏,称长子(庶出)临海君李珒长期陷入贼寇之手,虽已获救返回,但因惊吓忧虑患病,无法承担继位之责;次子光海君李晖召集离散部众,功绩卓著,已奉敕令驻守全庆地区,负责治理防御事务,请求立其为继承人。礼臣范谦上奏坚持正统大义,认为长幼名分有定,不应僭越错乱,皇帝奉旨令移文制止。至此,李昖又以全国臣民的名义上奏陈述,且援引永乐年间本国恭定王的旧例请求,事情下发相关部门。礼科薛三才弹劾其不符合制度,且不应在国家流亡迁徙之余,轻率立年幼者为继承人,有失宗社大计。于是礼臣再次奏称:“李昖以次子请求册封,已奉明旨驳回,如今又坚持‘次子有功’的说法,称出自全国公众之意,即便其所奏全为事实,臣等又如何知晓?即便说乱世应先立有功者,也应等其国家安定后再慢慢商议,今日不宜仓促允许。”皇帝下诏同意。
  • 申饬蓟镇督抚等官员协力防御,因得知东虏土蛮聚集部众逼近边境的消息。
  • 河南巡按御史涂宗浚因陈州等州县发生灾荒,提议留下应解送兵部的种马草料银及缺官柴马银等,以备赈济。兵部以军事行动正紧急、军饷急需为由,难以应允,皇帝依从兵部意见。
  • 升任协守漳潮副总兵周于德为南京右军都督府佥书管事。
  • 初二(辛未日)
  • 宴请毛怜等卫进贡夷人尚加秃等人,由伯费甲金接待。
  • 诚意伯刘世延胡乱谈论灾异祥瑞,上奏称“大峪山寿宫龙穴并非真穴”,通政司不肯为其传递奏疏,他多次强行要求传递。通政使田蕙上奏其狂妄,前后南北台省官员纷纷上奏弹劾,皇帝均未回复。
  • 免征河南陈州等受灾州县的杂役,各有差别。
  • 因延绥镇节省钱粮有功,奖赏巡抚李春光、郎中郑璧银两,各有差别。
  • 初三(壬申日)
  • 原任日讲官何雒文因捐献粮食救助灾荒,被奖赏银币,他上奏表示感谢。
  • 任命锦衣卫堂上佥书王之祯为锦衣卫提督。
  • 调任蓟镇宁山春班游击李皆春至海防任职。
  • 初四(癸酉日)
  • 孝恭章皇后忌辰,派遣伯陈如松前往景陵祭祀。
  • 原任兵部武选司郎中、起复候补的高桂上奏辩解,否认冯从吾、黄运泰所称“与江东之结党”的说法,称此事出于他人攻击陷害,请求退休,皇帝以“已有旨不予追究”回复。
  • 兵科都给事中吴文梓等上奏称:“武科考试,原本以骑射为主,末场的论策也旨在考察其韬略,不追求文采华丽。若骑射精湛、方略可行,即便文辞修饰不够工整,也不应轻易舍弃。且考中武科后,应参照文科进士的顺序选拔录用,根据才能委派职务,不应使其埋没。”兵部覆奏请求,皇帝全部依从。
  • 初五(甲戌日)
  • 固原靖虏中卫官军在松山捣毁敌巢有功,奖赏宁夏巡抚周光镐及守备马跃龙。
  • 宁夏兴武营守备马梦麟、杜世威在烧荒(焚烧边境野草以防止鞑靼隐蔽入侵)时斩获敌人首级,奖赏银两,各有差别。
  • 初六(乙亥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因万历丙戌、乙丑二科缺少进士题名记,请求任命官员撰写。
  • 升任四川左布政使余一龙为南京太仆寺卿。
  • 户部覆奏:“屯田御史曹学程清查得出抛荒、隐匿的土地四千四百四十五顷,应征赋税八千一百六十余两,改归入备边款项下缴纳;其中贫瘠不堪耕种及遭受灾伤的土地,经勘察核实后酌情减免赋税。”皇帝依从。
  • 派遣侯徐文炜宴请朵颜等卫夷人失邦等七十九人。
  • 初七(丙子日)
  • 命令南北直隶提学御史及各省提学官,令其下属搜集地方人物的生平事迹,分类上报,以备纂修正史使用,依从詹事余继登的请求。
  • 初八(丁丑日)
  • 命令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王樵退休。
  • 吏部尚书孙丕扬称病乞请退休,言辞十分恳切,皇帝下优诏不允许。
  • 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弹劾沉思孝依仗恩宠肆意攻讦、不知羞耻地留恋职位,皇帝未予回复。
  • 任命分守徐州游击卢继忠为分守福建南路参将,陕西都司佥书张世忠为蓟镇通津春班游击,京营佐击包节为五军四营游击。
  • 御马监右监丞吴朝犯法,判处杖刑一百,仍发配孝陵卫种菜。
  • 铸造并颁发临洮总兵关防(印信)。
  • 初九(戊寅日)
  • 因重阳令节,颁赐四位辅臣上等酒馔。
  • 协理京营戎政右都御史沉思孝因御史俞价弹劾其结交近侍、攀附谋私,上奏自我辩解,并称病乞休,皇帝下谕挽留。
  • 减免浙江西部受灾地区新建等县的漕粮,各有差别。
  • 云南沅江卫署印指挥孙继美向上级行贿,临安兵备副使李瑞将其交由巡按提问审查。
  • 初十(己卯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因九月十五日应考试全国武举考生,请求任命两名考试官,于是列出左庶子李廷机、洗马朱国祚的名字请求,皇帝同意。
  • 原任礼部右侍郎黄凤翔升任南京礼部尚书,因母亲年老恳切推辞,皇帝允许其以新官职在原籍等候任用。
  • 直隶巡按御史马文卿弹劾沉思孝、江东之结党庇护、攻讦他人,皇帝未予回复。
  • 因直隶清河、盱眙、桃源、高邮、宝应、兴化六州县遭受淮水灾害,其每年运送的漕粮暂准改折银两征收两年。
  • 革除浙江分守温处参将高可学、分守台金严参将黄嘉谋、直隶沙川堡把总陈其学的职务,均因其贪婪放纵、不守法度。
  • 江北巡按御史崔邦亮条陈治河事宜,称:“今日治河,关键不在勘察议论,而在果断行动;成功关键不在谋划开端,而在考核成效。要想事情成功,必须专门责成巡河御史,而御史中应在高举、牛应元中选择一人担任,因二臣曾担任江北巡按,经历丰富、建议切实,均是其素来熟悉的事务。且提议开凿之处,应获取地方百姓的自愿签名同意。”奏疏呈上后,工科都给事中林熙春等人称:“派遣台臣巡河有三大不便,不如令科臣张企程限期勘察确定工程方案,为按臣蒋春芳加授敕令以核查钱粮,敕令诸臣同心协力,不要争夺职权导致工程失败、相互推诿。”户科给事中程绍又上奏称:“崔邦亮的意见意在争执,而非全面之论。诸臣同为朝廷官员,若有利于社稷,何必区分台省(御史台、六科)?若称科臣主要负责勘察议论,心思长远却容易期限已满,为何不代为请求宽限,而非要另派一臣引发纷争?如今急救祖陵,虽不敢说对百姓、运道完全没有影响,但也应逐步实施。若必须获取百姓自愿签名才行动,便是如同在道路旁建造房屋(犹豫不决)。”奏疏下发工部,工部根据林熙春等人的意见请求,皇帝批复同意。
  • 十一日(庚辰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蒙陛下下发礼部一本,其中覆奏给事中杨天民、御史牛应元的奏疏,请求在纂修正史时商议恢复建文年号。该覆奏考证详细、议论公正合理,似乎应准许采纳,谨拟定票帖呈览。”
  • 任命大理寺右少卿江东之为本寺左少卿;四川道监察御史牛应元因各部院题请的进士病假奏本过多、繁杂不符合体制,请求设定期限准予请假回乡,下发相关部门。
  • 原任协理京营戎政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贾仁元去世。贾仁元是山西人,以进士身份起家担任县令,历任部曹、知府、藩臬等职,均在边境地区,后以山东右布政使升任巡抚延绥,出塞剿杀鞑靼,因斩杀酋首、安定百姓有功,加授兵部右侍郎,荫封一子为锦衣卫百户,不久回兵部管事,随后升任现职。后因患病乞休,加授兵部尚书回乡,至此去世,按照惯例赐予祭葬。
  • 十二日(辛巳日)
  • 升任河南佥事吕兆熊为山东参议、兵备开原,山东副使吴之龙为江西参政,四川参议马朝阳为陕西副使,广西按察使胡心淂为广东右布政。
  • 十三日(壬午日)
  • 宣布辽东捣毁敌巢大捷,派遣公徐文璧、侯吴继爵、驸马侯拱宸前往郊庙祭告,将祭祀所用的脯醢、酒果收回,颁赐四位辅臣。
  • 任命原任天津海防游击陈变为分守浙江台金严参将。
  • 十四日(癸未日)
  • 升任山东右布政程正谊为四川左布政。
  • 十六日(乙酉日)
  • 兵部勘察核实辽东捣毁敌巢的功次,于是命令:总兵董一元在原有荫封儿子的基础上加升二级;总督孙矿荫封一子入国子监读书;巡抚李化龙升俸二级,仍奖赏银币;分守道刘镐升职一级,道臣梁云龙、王邦俊、郭性之及副将等官员高策等人各奖赏银两;又因兵部尚书在朝中调度有功,尚书石星、侍郎李贞、佘立及该司郎中等人各奖赏银两,各有差别。
  • 命令毛淂祖袭封南宁伯爵位。
  • 礼科给事中杨天民请求改正革除建文年号,其奏疏称:“国史纂修是一代大典,臣曾查得嘉靖十四年,科臣杨僎因请求表彰革除年间(建文朝)死难诸臣,礼官夏言仓促无法应对,称诸臣不应褒奖录用,次日上奏又以‘文皇帝(明成祖)是百世不迁之宗’为由,使正确议论无法施行,典章缺失至今。到万历十六年,司业王祖嫡又以‘建文年号不应革除、景泰帝不应附录’一并上奏,礼臣沈鲤悉心商议覆奏,甚至拟定为‘圣德圣政第一’,景泰帝附录之事已蒙改正,但革除建文年号一事仍被驳回。莫非是始终被‘百世不迁’之说迷惑,担心保留建文年号会对成祖有所妨碍?其实绝非如此。靖难之役顺天应人,出师不怕无名;永乐年间的功勋,如同改朝换代、开创新政,功绩不亚于开国,不会因建文位号的有无而增减,就像汉朝的汉文帝号称太宗,即便此前有汉惠帝,也互不妨碍。成祖登基后,仍称建文为‘少帝’,其葬礼也用天子之礼,臣由此可知,恢复革除的建文年号,正是妥善体会成祖心意的做法。英宗皇帝曾削去景皇帝的位号,宪宗继位后随即为其恢复,考察民心、载入青史,从未听闻这对英宗有什么拖累,也未听闻有损宪宗的孝道,为何唯独对建文之事心存疑虑?”奏疏下发相关部门,御史牛应元又请求果断准许施行,以彰显祖德、表明圣孝、传信天下万世,并称:“建文继承太祖皇位,若最终革除其年号,便是使成祖以儿子身份违背父亲遗命;建文在位四年,自有四年的政事,若将其革除后附于洪武朝,不仅历年失实,若建文施政有得有失,却称出自洪武朝,更是使成祖以儿子身份诬陷父亲行事。况且君主在位,如同太阳运行于天,天下万世明知其事,即便想要革除也不可能。”礼官范谦等覆奏称:“太祖在位实际三十一年,而洪武三十二年以后,怎能再沿用洪武年号?建文既然已登基临朝,天下内外均奉行其年号,一旦革除,怎能传信后世?只是前代改朝换代,并非没有先例,即便失位丧师的君主,革除其天命却不革除其年号,因此即便处于残余地位、如同闰月的政权,仍能得以传承,使考察古事者有依据。建文继承皇位、颁布年号,远近华夷均奉行,若使其名号湮没无闻,于理似乎不顺。所谓‘革除’,是想让后世不再知晓有建文,但如今已过去二百年、历经十代,无人不知有建文君主,今日的见闻已无法掩盖,何况后世?天下万世自有耳目,稗官野史各有记载,想要将建文纪年改为洪武虚号,怎么可能?太祖将天下托付给建文,建文又将天下归还成祖,如今将太祖亲自授予的皇位革除,恐怕并非太祖遗谋之意,也非成祖善继之心,于情也有不妥。况且成祖出师称‘靖难’,有顺天应人之举,无改朝易代之劳,成祖继位是平定叛乱,建文出亡是逊让国家,名正言顺,有何嫌疑疑虑而需掩饰,引发后世纷争?太祖平定天下后,首先命令儒臣纂修《元史》,且为元主赐予‘顺帝’谥号;成祖即位之初,称建文为‘少帝’,对在位诸臣有‘不念旧恶’之旨;我皇上登基诏书中,开列革除年间被治罪的诸臣,令其分别在故乡立祠,若其坟墓、后裔尚存,厚加抚恤录用;万历十六年,准许本部题覆司业王祖嫡的奏疏,特复景皇帝实录,等待纂修正史。既然《元史》可修,为何要掩盖本朝事实?既然已灭亡的朝代君主可赐谥,为何要削去本朝君主的名号?既然景泰帝的位号可改复,为何要吝啬建文的名号?一时死难之臣可褒奖,为何要遗弃其君主使其埋没于百世?希望趁此次纂修史书之时,命令史局在《高庙实录》中摘录洪武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的遗事,恢复建文年号,辑录为《少帝本纪》。”奏疏呈上后,皇帝下诏将建文事迹附于《太祖高皇帝实录》之后,并保留其年号。
  • 套虏入侵延绥宁塞、靖安等地,诸将王国栋等抵抗不力,把都河操守许相义未上报,下令巡按治罪。
  • 十九日(戊子日)
  • 调任陕西副使马朝阳为四川安绵兵备。
  • 任命山东巡抚标下中军梁文为蓟辽总督标下右营游击。
  • 二十日(己丑日)
  • 霜降节,派遣侯朱继勋、宋世恩、孙承恩、柳(木爻木心)勋,伯杨世阶、陈如松、朱世雍、刘允正、张世恩,前往各陵祭祀;伯张元善前往景皇帝陵祭祀;都督同知陈承恩前往哀冲、庄敬二太子坟祭祀。
  • 派遣伯费甲金宴请毛怜等卫夷人尚加秃等九十九人。
  • 起初,兵部因册封日本的事情即将完成,商议撤去沿海水陆官兵,传檄蓟镇将永平防守海疆的南兵按照天津的先例撤去。督抚上报称:“蓟门与天津的战略重要性、防御松紧不同,昂酋在内部窥伺,伯彦在西部觊觎,时刻有警报。况且这些士兵放弃家业从军,回乡后无依无靠,若一概撤回,实为可惜。”兵部根据其意见覆奏,除愿意归农的士兵给予丰厚资饷令其回乡外,愿意继续当兵的,核查台操(台堡操练)现有空缺进行填补,未填补完毕的,责成新任游击李皆春加强训练,陆续补充。皇帝依从。
  • 二十一日(庚寅日)
  • 升任大理寺左寺丞连格为本寺右少卿,四川参政朱运昌为广西按察使。
  • 协理戎政右都御史沉思孝、刑部左侍郎吕坤均因患病乞休,皇帝不允许。
  • 郑世子朱载堉精通历法学问,采纳众家学说著书,名为《律历通融》,将大统历与授时历进行比较,考察古代历法发现节气相差三天,推算当今历法发现时间相差九刻。有人认为授时历减去的分数过于严格,导致“先天”(推算节气早于实际),大统历不减去分数,导致“后天”(推算节气晚于实际);有人认为授时历更为精密,大统历较为粗疏;有人认为授时历未必完全准确,应在两历的优劣之间有所折中。朱载堉还援引洪武年间监正元统编制大统历,以洪武甲子年为历元(历法起始点),向上考察、向下推算均无消长之法,当时监副李德芳反驳称其“与经史记载不符,应采用许衡的辛巳元历及消长之法”。皇帝称:“大统历、授时历均难以完全依据,只需验证日月五星(七政)的交会运行度数无偏差的历法即可。”于是朱载堉调和两家学说,斟酌选取中间数据,编撰成《万年历》,派人前往京城呈上。奏疏下发礼官覆奏,礼官称:“大统历由太祖制定,施行二百余年,是万世不可更改的,一旦想要更新其名称,既违背创法的初衷,又会使中外震惊。又查《元史·历志》,至元四年西域札马鲁丁撰写进呈《万年历》,稍作颁行后,便改颁授时历,《万年历》遂不再使用,可见‘万年历’之名在元朝已有。至于岁差之法,上古未有记载,汉朝雒下闳才知晓有岁差,晋朝虞喜才创立岁差法,后代各有关于岁差法的议论,始终没有统一标准。元朝许衡、郭守敬在四处测量日影,毫厘细微之处均可考证,约定为六十六年差一度,考察古代历法则每百年减去一分,推算未来则每百年增加一分,方法号称精密,大统历实际采用了这一方法,可见岁差法本就存在。近来有人称历法有偏差应当修正,但如何修正?一要考察《月令》中的中星(天空中正当南方的星)是否随季节移动到位,二要测量冬至、夏至的日影长短是否符合节气,三要验证日月交食的分秒、起止时刻是否准确。即便如世子所言,将大统历、授时历比较发现节气相差三天、时间相差九刻,若在亥子交替之际则相差一天,在月末月初交替之际则相差一月,那么弦月、望月也应各相差一天,如今似乎尚未到这种程度。不过,世子不以尊贵身份贪图安逸,反而留心历法学问,博通古今,应赐予敕令嘉奖,以表示褒扬推崇。”皇帝下诏依从。
  • 二十三日(壬辰日)
  • 调任山东副使张维新为陕西潼关兵备。
  • 任命翰林院编修黄汝良为南京国子监司业。
  • 勘河科臣张企程、总河杨一魁等商议,想要分流削减黄河水流以放纵淮水,另外疏浚海口以疏导黄河,称:“淮水堵塞是因为黄河河床日益增高,黄河增高是因为海口不深。若上流黄河水分流,下流黄河水量就会减少;清河入海口处,淮水不再被黄河阻挡,泗州的积水自然消退,祖陵便可永保无虞。”总漕褚鈇因江北连年遭受严重灾荒,民力难以承担大型工程,想要先宣泄淮水,再慢慢商议分流黄河。工部称:“疏导淮水与分流黄河,形势上实际相互依赖,不能偏废,应将疏导淮水、分流黄河及疏浚海口等工程逐一实施,所有工程费用酌情筹措,工程完成后分别奖惩。”皇帝全部批复同意。
  • 二十四日(癸巳日)
  • 临洮发生地震。
  • 永宁堡夜间有火星坠落,大如房屋。
  • 任命四川右参政吴道卿为四川按察使,负责清军(清理军籍)、屯田事务。
  • 吏部尚书孙丕扬称病乞休,皇帝下诏回复:“卿秉公持正,为朕掌管官吏选拔,官场风气肃清,怎能屡次以病推辞?”不允许。
  • 山西雁平道平刑等四界的边塞田地贫瘠,不堪播种,承担佃种的军士多因拖欠粮食逃亡。巡抚魏允贞上报,于是下令:抛荒的土地,租粮全部豁免;已耕种成熟的土地,改归入屯田,按照标准征收赋税;对逃亡的军卒,仍令多方招抚,以充实营伍。
  • 申饬各省直起解金花银(供皇室使用的税银),均需按照银两数量填写勘合(官方文书),计算路程限定日期,不得延误,因苏州知府刘鍷等官员解送延误,故有此令。
  • 鞑靼侵犯宁夏枣园堡,官军抵御,斩获十九颗鞑靼首级,巡抚先进行奖赏后上报,仍令相关部门核实。
  • 二十五日(甲午日)
  • 命令侯吴继爵宴请朵颜等卫夷人孛罗等二十四人及泰宁等卫夷人讨阿等八人。
  • 二十六日(乙未日)
  • 册封日本正使李宗城上报,倭众两班已全部焚烧营栅渡海,第三班已渡海过半,只需等待册使到达举行受封仪式后,便全部撤军返回。兵部上报后,皇帝十分高兴,于是条陈册封事宜:一禁止多余差役,二禁止谣言传播,三禁止虚假上报,四禁止挑起争端。皇帝下诏全部同意。
  • 兵部覆奏川贵总督邢玠处置播州事宜:
  • 商议处置五司(黄平、草塘、白泥、余庆、重安五土司)的管辖,以杜绝侵扰。五司过去隶属于播州,世袭更替、上表进贡必须借助该司印信,不如将五司改隶黄平通判管理。
  • 商议安置七姓上奏百姓,以安定流离之民。七姓自从上奏朝廷获准(脱离播州)以来,担心杨应龙加害,远迁川贵地区;而无辜的播州百姓,因担心朝廷征讨可能波及,也随之迁徙。如今拟定停止围剿,应分别加以优待抚恤,令相关部门发放凭证安置。
  • 增设安边府官员,以加强弹压。娄山以北、松坎以南地区,颇为富庶,近来因播州土司作乱,百姓纷纷逃亡,若不设官安抚,百姓将无归宿。应将重庆府捕盗通判改为抚夷同知,移驻上述地区,允许其随时巡历,设法招抚百姓。
  • 商议遣返避居外地的土官,以恢复其原有产业。播州土同知罗时豊与杨应龙同族同官,仇怨不深,因去年商议围剿,移驻贵竹土司,如今杨应龙已俯首接受勘察,应令督抚派遣官员将罗时豊送回故土。
  • 皇帝全部依从,仍谕令:“夷人性格无常,需详细谨慎处理善后事宜,敕令邢玠迅速勘察处置。”
  • 二十七日(丙申日)
  •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丁此吕因考察被罢黜,访单(考察时收集的评价单据)是匿名投递的,有的出于私怨,有的源于风闻,吏部虽依据访单考核,但从未上报陛下。且丁此吕颇有才名,自负意气、豪放不羁,或许有这样的情况,但未必会做贪污不法之事。此前被下诏狱的人,均有实迹可查,不像访单匿名投递、可据此定罪。希望将丁此吕直接送交法司公正究问。”吏部尚书孙丕扬也上奏:“三年一次的考察,对赃私狼藉、确有实据的,标注‘贪’字罢官为民;对议论虽多、情涉传闻的,仅以‘不谨’革职,从未有逮捕问罪的条款。丁此吕的罪名仅为‘冠带闲住’,却被扭解押送,实在不公平。请求念及既定制度,仍按‘不谨’论黜,免予逮捕问罪;且诏令已颁布,希望在丁此吕解到后,敕令法司究问覆奏。”皇帝均以“已有旨意”回复。
  • 当时治河诸臣的议论略有分歧,河臣(杨一魁)既想要分流黄河以疏导淮水,而漕臣(褚鈇)认为黄家坝工程工力浩大,应暂缓进行。御史牛应元折中其说法,称:“治水如同治病,病症有确诊的症状,用药有轻重缓急,淮水、黄河的问题便是确诊的病症。起初因草湾开凿后宣泄不畅,导致黄河上流堵塞;随后因黄河堵塞,涨水时逼迫阻挡淮水,导致淮水下流决堤;不久因淮水下流决堤,清口出现空隙,黄河水乘势倒灌,导致出现门限沙的状况。到门限沙形成、堤防修筑后,淮水堵塞溃决,祸患遂逐渐滋生。如今想要采取治标之策,便如漕臣所言,疏导黄河向南流,大破曲折的堤防,使各溃口的水流均得以宣泄,形势便利且功效显著;但如果清口的堵塞依旧,病根仍在。想要采取治本之策,便如河臣所言,分流黄河使其改道,淮水不再被侵犯,功效重大且利益长远;但水流的通塞难以确定,且两河交会的风水脉络可能受影响,若多年不见成效,则危害无穷。”科臣林熙春称:“河臣杨一魁已奉命承担重任,科臣张企程已奉命专门勘察,分流黄河的勘察议论已奉明旨,河臣自身已承担重大任务,原奏疏请求的费用也不过六十八万两白银而已,国家又何必吝啬这笔钱?只是蠲免赋税不可不商议,奖励犒劳不可不提前,侵吞克扣不可不禁止,纪律不可不严明,希望准许河臣的请求,以鼓舞民心。”工部同时根据两种说法覆奏,皇帝依从河臣的意见。
  • 二十八日(丁酉日)
  • 升任山西按察使刘葵为山东右布政,浙江副使范涞为四川左参政,南京太仆寺少卿万自约为太仆寺少卿。
  • 二十九日(戊戌日)
  • 调任陕西副使杨楫为山东天津兵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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