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二百三十四(白话文)

卷之二百三十四(万历十九年闰三月)

闰三月初一(丙寅朔)

  • 彗星进入娄宿星域。
  • 大学士申时行之子申用嘉入赘已故给事中董道醇家,因到浙江参加科举考中举人,有人告发其跨省份应试作弊。申时行上奏请求复试,皇上认为其无私,不必再试。至此,御史李用中又提及此事,申时行请求革除其子举人身份,准许以荫生资格入国子监,并恳请辞职。皇上以优厚的言辞回复,令其照旧任职。
  • 升任侯先春为户科都给事中,吴之佳为刑科都给事中;李汝华、叶初春为户科右给事中;升任礼部郎中吕兴周为光禄寺少卿。
  • 升任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胡用宾为南京太仆寺少卿。
  • 此前,御史任应徵弹劾山西抚臣李采菲抵御敌寇疏忽懈怠,山西学臣范守已督管学政放纵任意,应予以罢斥。兵部回复:李采菲回籍听候调遣,范守已调往其他省份任职。皇上均准其施行。

闰三月初二(丁卯)

  • 调陕西按察使刘葵为山西按察使,驻劄偏关,管理偏头关、老营堡、岢岚等处兵备。
  • 补任原任河南道御史傅光宅为原职。
  • 陕西道御史傅霈因患病回籍。
  • 户部题奏:山西总督、抚按所议“清屯政以增军饷”一事,称该边镇屯田并无额数缺失、冒领等情况,因负责征收的都是武官,甘愿接受处罚导致拖欠,需严令该道官员加强清查,如因受贿串通而拖欠者,按贪赃罪参处,该道官员也按拖欠分数参罚;对抛荒的屯田,设法开垦,按开垦数量酌情奖惩。所议“增积贮以恤军乏”,应趁此时机招募购买,设法催征,严令各道将收贮的粮料造册报部;历年带征及当年应征的屯粮,限期完成押运。皇上准其施行。
  • 任命山西守备刘一藩为昌平游击,甘肃水泉堡守备丁昴为洪水堡游击。
  • 福建所属的建安、瓯宁、政和、浦城各铁炉此前已禁止开采,其宝丰、遂应二银坑邻近支提寺,容易藏匿奸邪之徒,僧人释大迁等声称奉赐藏经,将铜器、旗仗等物品存放在寺中;又有海上番僧想效仿香山澳(澳门)旧例,请求在内地建造寺庙。抚臣曹参鲁请求将支提寺僧人迁入省城寺庙,并重申矿禁,对海上勾结番人的,按首犯、从犯分别定罪,参照“私通日本”的禁令从重处罚,贩运广东的船只允许至高州停泊。兵部回复后皇上准行。
  • 当时边将听任夜间哨兵随意谎报军情,如总兵张臣称吉酋蓄意报复,有时说图谋侵犯河州,有时说觊觎凤翔、计划到西安祭祖,言论荒诞,动摇军心。经略郑雒请求一律申严侦察制度,务必获取实情,如有像此前那样讹传军情者,予以参治。兵部回复后上报,仍请求加强瞭望、严密侦察,所有战守策略均听任经略、督抚指挥。皇上准行。

闰三月初四(己巳)

  1. 昌平州发生地震。
  2. 太仓银库每年收入三百七十四万零五百两有余,每年支出京城官员俸禄、物价等银六十三万两,各边镇年例等银三百四十三万五千余两,支出已超过收入,而银库各项接济边境的银两仅收有七十余万两。户部请求酌议列款,以便各巡视大臣核查:

一、边储文册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清册)格式造报,需核实。

二、家丁有各类名目,粮饷也有“单□只”“有马无马”等不同支取标准,需逐款区分,不得冒领,非大规模作战不得滥收家丁耗费粮饷。

三、武学仅设在北京、南京,未及各省,而蓟镇独有遵化、密云、永平三所武学,应查核裁革。

四、将领如辽东近年用兵以来,假称报捷冒功授官者极多;蓟镇一边分为四镇,一镇又分三路,设官比原额几乎多二十倍;宣大又多闲置待职、临时委派的将领,应核查哪些应留、哪些应革。

五、各边镇将领有占用杂职、书记、轿夫、狱卒、马匹者,又有私自放士兵“买闲”(出钱免役)、雇人顶替及役使现役士兵采运物资者,应一律清理淘汰。

六、各边镇城堡应暂停修建的立即议停,应修缮的必须核算尺寸、核定实际费用,避免侵吞浪费。

七、器械务必精良可用以作战,至于战车,需先审度地势再酌情制造,不得虚耗。

八、各边镇士兵逃亡、马匹死亡,需严格核查扣除,开报责任归于将领,如有隐瞒,听任部科查参。

九、蓟镇滦河、汉儿庄二营此前提议归并,其车营对训练无益处,也应一并裁撤。

十、各边镇年例均当年发放,唯有辽东、延绥因前些年水旱灾害预发饷银,如今成惯例,应趁这二镇年成丰收,多方酌议恢复原额。

十一、鴈平道册报积银、积粮、积布,除借支赈灾、救济饥民及修建等项外,仍剩余十八万有余,应通行各边镇核查各道是否有积储,以考核其能力。

十二、宣大、山西三镇历年增加互市马匹数量,比原额多好几倍,应明确约束,以某年数额为准,不许要挟增添。

十三、各边镇置买互市货物,近来改派府佐官(府级副职官员)办理,稍有节省,需查明节省数额;前些年大同预借互市货物银两的拖欠原因,及如今停革扯酋互市赏赐后留存的物资用途;又各夷人马匹变卖的收入多被将吏侵吞,应逐一清查,以减少额外索要。

  • 皇上批复:“近来边费繁多,财政匮乏,按提议着令各巡视官员会同督抚等官详细商议妥当后具奏定夺。”
  • 赐予原任刑部尚书刘应节按惯例祭祀安葬。刘应节是山东人,由进士任户部主事,历任转升至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因敌台工程完成升俸二级,因抵御虏人大捷升右都御史,仍任总督,后以南京工部尚书改任兵、刑二部尚书,自我陈述后致仕,于万历十八年六月在家去世。

闰三月初五(庚午)

  • 西镇水泉之战的捷报已上报超过两个月,南山之战的捷报也已上报一个多月,功劳等次仍未具奏。于是兵部题请:核实功劳需注重实效以防欺诈,颁发赏赐需及时以显激励。皇上准行。
  • 因嘉靖年间颁行的旧法马(标准秤)与民间秤相同,隆庆年间新钦降的法马每百两重一两二钱,征收时通行使用,百姓不堪其苦。科臣叶初春上书:“新法马的设立不符合制度,各省押运钱粮的官员占十分之三,杂用占十分之七,一概增加征收,而火耗(附加损耗)又不减免。如今若重新铸造颁降,时间久远且更改会引发动荡;若京城押运用新法马、杂派用旧法马,又不符合统一制度。应按原降法马公平征收、公平押运,不得额外增加,违者查实参究。”皇上准行。
  • 户部题奏:按臣彭而珩上奏,屯田地亩数额暗中减少导致赋税损失,故应商议清查,委派官员实地丈量,查明造册上报;屯官贪腐导致包揽侵吞,故应商议催征,效仿民粮征收方式,实物照旧上缴粮仓储存,折色(折算银两)投入钱柜缴纳,仍委派文职首领官(州县佐贰官)会同屯官监督征收押运入库;屯田受灾改折征收时税负不均,故应商议折征标准,照旧分为三等,如灾荒十分至八分为重灾,征银三钱;七分至五分为轻灾,征银三钱五分;四分以下均征收实物。皇上准其施行。
  • 海西弗思木等卫女直野人前来进贡,着令临淮侯李言恭接待。

闰三月初六(辛未)

  • 调河南副使李三才为山西副使,提督学政。
  • 补任原任河南道御史傅光宅为原职。
  • 调补边道李春光为陕西按察使,整饬洮岷地方兵备。
  • 礼部回复给事中王德完及御史何出光条议的科举事宜:

一、监临、主考需内外同心,勿因礼节形式相互猜疑。

二、有情弊实据的予以弹劾,评论文章以典雅切实为主,不可因只言片语苛求。

三、主考官应选拔合适的人选,临时上书请求钦定,不拘泥于资历次序,以杜绝请托说情。

四、帘官(科举考试中帘内、帘外官员)也需挑选,不必预先确定内外职事,临时分配委派。

五、阅卷不必拘泥于房官(分房评卷官员),录取与否只看文章,不拘定人数,落选的试卷仍需再分房仔细审阅,不得避嫌埋没人才。

  • 皇上准其施行。
  • 赐予原任礼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教习庶吉士田一俊祭祀一坛,特赐全葬。田一俊是福建大田人,以进士会试第一改任翰林院庶吉士,授本院编修,历任掌南京翰林院、左谕德兼侍读、玉牒纂修官、国子监祭酒、经筵讲官、礼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教习庶吉士,仍掌翰林院事,于本年三月十八日去世。田一俊修身自守、生活淡泊,去世后无多余资产,在国子监教育学生时注重规范准则,被众人推崇。
  • 任命协守山西副总兵朱永祚为五军营左副将。
  • 因辽东边报紧急,马匹缺乏急需购买补充,发放太仆寺常盈库马价银十一万七千零七十五两,着令支用后造册送兵部核查。
  • 因四川抚按官李尚思等联合推荐将才,除李应祥、陈璘被参劾革职外,将朱文达、陈琳、刘綎、万鏊、边之垣、王之翰、周于德记录在将才名册中,遇缺升用。皇上准行。

闰三月初七(壬申)

  • 皇上谕示内阁:“朕的病情稍有好转,朕的病是因火生痰所致,所以饮食减少、睡眠不好,虽服药仍未痊愈,导致太庙祭祀屡次派官代行,朝讲长期停止。这是被身边奸邪之徒刺激,病情反复。如今见上天示警(彗星出现),心中十分忧虑恐惧,反省自身过错,才知是被小人蛊惑,损害朕的德行,导致上天震怒、星象变异示戒。奸恶小人朕现已驱逐,谕示你们知晓。”
  • 皇上又传圣谕:“邢锐擅自作威作福,结交宫婢,与何成、赵昇等串通说情,都已打发出去。”
  • 大学士申时行等上书奏报:“皇上威严彰显,英明决断不迟疑,奸邪之徒已被驱逐,宫廷得以清净。且特意颁布仁德旨意,深刻反省自责,即便是大禹、商汤归罪于己,周宣王侧身修行,也不过如此。从此圣体安康,太庙祭祀、朝讲可依次举行。”

闰三月初八(癸酉)

  • 大学士申时行题奏:三月二十日一更后,西北方出现彗星,尾长一尺多,钦天监称在胃宿星域;近来又在东北方室璧宿星域出现,尾长约二尺,臣等极为震惊恐惧。不久前奉圣谕,皇上恳切反省自责,这也是臣等辅佐不力、有违调和之道所致。至于大小臣工,都应反省自身、做好本职,以回应上天的谴责。
  • 升任通政使朱孟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地方。
  • 因山东安丘县重囚越狱后随即被焚烧致死,追究知县陈有余疏忽的罪责,罚扣三个月俸禄;道臣赵钦汤、田畴因与县城不在同一驻地,免予追究。

闰三月初九(甲戌)

  1. 赏赐四位辅臣新鲜莲藕各三枝。
  2. 升任陕西延安府知府石维芳为陕西副使,驻劄宁夏。
  3. 补任贵州副使王恩民为河南副使,专管修河事务。
  4. 因辽东抚按官参奏:备御王宗尧失事且行贿求免,应革职审问;参议傅霖坚决拒绝夜间馈赠,大力整顿风气,应记录功劳。皇上准其施行。

闰三月初十(乙亥)

  • 因巡关御史张鹤鸣弹劾:参将袁日章贪婪放肆、精力衰退,提调张洙昏庸糊涂、不谨慎,均革职回卫。
  • 当日,广东庆远府发生地震。

闰三月十一(丙子)

  • 升任左通政杜其骄为通政使。
  • 兵部题奏:科臣叶初春条议中两款:

一、清理勾补:凡卫所无丁却胡乱勾补、不能押送入伍却故意放纵者,该卫所官参奏重治;同时令州县在大造军政(每十年编造军户名册)时查明记录,不得听任隐匿私放,如有勾补需按名册执行。

二、清理占役:较尉(锦衣卫校尉)的设置本为侍卫巡缉,经奉明例,伯爵准用二十名,都督准用十名,却有退休武职仍占用校尉,导致虚耗月饷,甚至搜刮余丁另雇人帮差,应严格核查,违者参奏。

  • 皇上准其施行。
  • 兵部题奏:御史杨镐上书称驿传旧法应遵守,议例也应坚持,请求会同商议后申明施行。皇上批复:“驿递事宜屡次经过斟酌制定条例颁布通行,各该官员自不肯体察国家、体恤百姓、奉公守法,为何动辄要更改?只照旧执行,不必会议。”
  • 升任副总兵童元镇为都督佥事,挂印充总兵官,镇守广西地方。
  • 陕西庆阳府通判陶万象因被弹劾审问,事情虽多为传闻,但经查实有索取火耗、克扣马价、接受节礼三项罪状,着令追缴赃款完毕后罢官为民。

闰三月十二(丁丑)

  • 皇上谕示群臣:“如今星象出现异常,上天降下警戒,罪责在朕自身,朕深感警惕。各部门大小臣工,都应奉公尽职,竭力奉献,所有懈怠玩忽、自私邪僻、虚浮积弊,务必彻底清除,以符合朕务实回应上天警戒的心意。修省事宜,由你们礼部查照施行。”
  • 原任户部郎中、今升江西副使程宗伊因患病,准其以新官衔致仕。
  • 吏科给事中杨文举题奏:六科官员缺额较多,请求选拔科臣,而外部选拔周期遥远,或许可从中行(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中酌情选拔;左都御史李世达也称:御史小差(次要差遣)官员逐渐缺乏,想要内外兼取、科道兼选。兵部回复后上报,皇上批复:“行取(从地方官中选拔京官)、考选(考核选拔官员)既议论不一,如今御史员数尚多,可等待差遣使用完毕后再说。其余按提议施行。”
  • 嘉靖年间颁行的旧法马与民间秤相同,隆庆年间有新钦降法马,每百两重一两二钱,征收时通行使用,百姓不堪其苦。科臣叶初春上书:“新法马的设立不符合制度,各省押运钱粮的官员占十分之三,杂用占十分之七,一概增加征收,而火耗又不减免。如今若重新铸造颁降,时间久远且更改会引发动荡;若京城押运用新法马、杂派用旧法马,又不符合统一制度。应按原降法马公平征收、公平押运,不得额外增加,违者查实参究。”皇上准行。
  • 户部题奏:按臣彭而珩上奏,屯田地亩数额暗中减少导致赋税损失,故应商议清查,委派官员实地丈量,查明造册上报;屯官贪腐导致包揽侵吞,故应商议催征,效仿民粮征收方式,实物照旧上缴粮仓储存,折色投入钱柜缴纳,仍委派文职首领官会同屯官监督征收押运入库;屯田受灾改折征收时税负不均,故应商议折征标准,照旧分为三等,如灾荒十分至八分为重灾,征银三钱;七分至五分为轻灾,征银三钱五分;四分以下均征收实物。皇上准其施行。
  • 海西弗思木等卫女直野人前来进贡,着令临淮侯李言恭接待。

闰三月十三(戊寅)

  • 荫原任大学士吕本嫡孙吕□亻ㄠ月□□基为中书舍人,吕魁仍应候选原职。
  • 任命蓟镇参将林桐升任山西副总兵,驻劄老营堡。
  • 任命福建都司掌印朱正色为广东潮州地方参将。

闰三月十四(己卯)

  • 皇上谕示科道官:“近来风气崇尚贿赂请托,事务崇尚趋炎附势,内部官员效仿外部,外部官员借助内部,毫无公正正直,实在欺瞒蒙蔽。且此前上天降下星变警示,众奸徒不行正道,你们担任言官职责,为何无一人进忠言,以避免失职之罪?你们沽名钓誉,动辄借传闻之言诽谤君上、博取正直名声;至于贪污受贿欺骗君主、贪图利益不守本分之事,你们为何偏偏沉默不言?况且你们难道没听过‘宫府一体’的话吗?为何常以搜罗宣扬君主过错、沽名求迁为能事?你们吃谁的俸禄、受谁的恩宠,却纵容奸邪、酿成祸乱,却袖手旁观、逃避灾祸,无斥责奸邪、去除叛逆的忠诚,职责何在?本部本该将你们拿问重治,姑且从轻处理,各罚俸一年。”
  • 金花银(供皇室使用的税银)二十五万两,由各省直隶征收押运,万历九年因征收押运不足、开支不够,暂时从太仓库凑补,历年共借银一百三十八万两有余。户部题请:今后征收押运有超过数额的,应按年份补入太仓库,以备紧急使用,既不缺各省应进的数额,也不耽误押运官员长期等候之苦。皇上准其施行。
  • 户部回复按臣周孔教题奏的盐法条议:“增加盐引价格则商人困苦,开辟盐引名目则正盐滞销,增加余盐(额外产盐)则正课(正额赋税)受损”,应商议的事项包括:严禁垄断盐引、预先发放盐引、查处灶户粮食、恢复屯盐制度。皇上准其施行。

闰三月十五(庚辰)

  • 沐昌祚因骄横被参劾,抚臣为此制作木榜,抄录明旨及联合参劾的内容、禁革事项,立在布政司东侧、沐府南侧。不料在正月十九日沐昌祚移兵征讨缅贼的前一夜,木榜被人撤去。抚臣吴定再次上书参奏,皇上批复:“沐昌祚着令努力反省改正,立功赎罪。”
  • 升任通政司左参议田蕙为本司左通政,升任南京吏部署郎中事主事冯嘉隆为江西副使,管理屯田及水利。

闰三月十六(辛巳)

  • 皇上因虏酋叛乱、边事废弛,认为边境督抚、司道官员的选拔必须得当,着令九卿科道官联合推举。于是六部衙门官员石星等、科臣杨文举等、道臣李廷彦等各自联合推荐,以原任兵部尚书王遴为首;科臣王德完单独上书推荐王遴及何东序,其中都提到“和议不可依赖、作战不可忘记”,且预先修整防备、追究欺瞒尤为关键;南京各衙门尚书孙鑨等、科臣郝世科等、道臣彭而珩等也各自上书推荐,以原任南京兵部尚书吴文华为首,科臣称应明确赏罚、专任职责以统一权力,道臣称应惩治懈怠、革除虚文、爱惜人才、给予权力以挽救弊端。
  • 奏章下发吏部议覆,推举名单互有异同,其中经考核核查有问题的:王宗沐因冒领功绩被弹劾,何东序因河工之事不准推举,褚鈇因被弹劾革职,刘经纬因弹劾获罪。皇上批复:“这次联合推荐的边地人才众多,仍需谨慎查访,酌情录用,不得轻易徇私滥举。”
  • 户部因太仓银库储备缺乏,官员俸禄、月钱无法按时发放,临时开铸钱币费用难以筹措,请求从司钥库、广惠库现存的万历金背钱中,每季酌情发放三百万文,到发放俸禄时,酌情发放五百万文以备搭配使用,待太仓库稍有充实即停止。皇上不允。
  • 升任真定游击麻承训为蓟镇台头营等处参将。

闰三月十八(癸未)

  • 莽酋(缅酋)叛乱侵犯,逼近永昌、腾冲,全省征兵,粮饷无处筹措。于是抚臣吴定提议:发文四川,将库中应动用的十万两白银迅速押运接济;又发文南京户部,动用库银十万两押运供给;并请求核查屯田是否有开垦、土兵是否有训练、土司军民是否有捐资助边,逐一商议处置。皇上准其施行。
  • 苏松常镇地区百姓接连遭遇灾害,去年秋冬又遇大雨成灾,国家财政难以支撑。应天抚按官提议:先征收当年赋税以补足正额,缓征拖欠赋税以确保当年征收;自万历十四年至十七年,除金花银、漕粮折银及内府库寺钱粮,及十八年当年应征钱粮一并照旧征收押运外,其余历年带征各项请求均准停征一年;安庆府受灾尤其严重,虽已请求折征,但折银已完成押运,也请求暂停各年带征。
  • 户部回复:松江府派剩米折等银已奉文蠲免,为何又请求停征?需核查是否有隐瞒或侵吞等弊端,查明后造册缴奏,按提议施行。皇上准行。
  • 宁夏卫百户封朝宰盗窃侵吞仓粮米麦三百余石,着令革除世袭资格,发往边卫永远充军。

闰三月十九(甲申)

  • 荫兵部左侍郎贾仁元之子贾惟炫、嫡孙贾文渊入国子监读书。
  • 赐予广东总兵官、中军都督府右都督张元勋祭祀安葬。
  • 陕西法藏等六寺喇嘛番僧、海西脱伦兀等卫女直夷人兀失等、海西安出等卫阿都等、海西友帖等卫伯扯等,各自前来进贡,均着令临淮侯李言恭接待。
  • 升任湖广行都司陈闰生为广西思恩等处参将。
  • 江西道御史王之栋弹劾山西巡抚朱孟震“一味随波逐流、多方逃避事务”,如今扯酋挟持火酋请求恢复互市赏赐,山西是贡市必经之地,岂是朱孟震能担当的?请求将朱孟震仍任原官,或改任内地职务。皇上批复:“抚臣刚被推举任命尚未到任,为何就要议论处置?若朝廷用人任免轻率,也不符合政体。朱孟震着令遵新命尽快到任。”朱孟震也上书请求罢免,皇上不允。

闰三月二十(乙酉)

  • 总兵尤继先上报:火落赤虽已渡过黄河,但其部落可卜列等仍潜伏在莽剌南山,随即派遣将领与各番族共同围剿,斩首一百四十二颗。科臣提议:提高番兵的赏格,并效仿卫所制度,酌情授予印信俸禄,按地域核查番族,各立首领,酌情登记为士兵,每年按时犒赏。兵部回复也认为“保护番族是抵御虏人的关键策略”,应逐一商议处置妥当。皇上准行。
  • 巡关御史张鹤鸣上疏弹劾蓟昌等镇管理马匹失职的官员张效良等,各按惯例罚扣俸禄。

闰三月二十一(丙戌)

  • 南京刑部尚书魏时亮三次上书请求退休,皇上不允。
  • 广东新会县知县苏眉山因贪污被判徒刑,目前追赃未完;香山县典史陈大章假借按臣同乡身份,私自令家人陈时二勾结无赖黄淩一等收取白银五百两,企图行贿,被按臣程达之子程觉揭发,程达上奏后,令江西巡按审问定罪。兵部回复后皇上准行。

闰三月二十二(丁亥)

  • 辽东镇西堡发生火灾。
  • 任命考功司主事吴献台为浙江副使,分守宁绍台兵备。
  • 兵部题奏:清查军伍全凭册籍,应专派官员督造,自洪武十四年起至万历十八年止,各军的祖先姓名、充军来历、子孙支派、是否绝嗣、是否现存,详细开列籍贯里社,不得故意以有丁作无丁、壮丁作幼丁,预先留下脱逃的借口;册籍前后总计需相符,限万历十九年十二月押运到部,不得遗漏或拖延,违者参治。皇上准行。
  • 兵部回复应天抚按官的奏章:暂停苏常等府带征的马役银两,其中有协济会同馆(接待宾客的机构)的部分,该馆差役繁多,原无停征之例,应照旧征收押运。皇上准行。
  • 汝安王妃上奏请求征收三家店桥税,已获圣旨批准。工部尚书曾同亨进言:三家店往来货物不过是煤炭、柴草之类,原本无抽税明文规定,此前已有豪强索取,现已下令严禁私税,如今刚革除私税又恢复官税,事体、人情均不可行,请求立即停止,以安抚京城附近百姓,杜绝冒名请求。皇上令“照前旨执行”。
  • 赐予原任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张佳□亻ㄠ月□□同之妻、封夫人向氏祭祀安葬。

闰三月二十三(戊子)

  • 礼部题奏:宗室旧条例定于嘉靖四十四年,而“擅婚”(未经批准的婚姻)、“滥妾”(超额纳妾)则各以题准年份为例,擅婚例在嘉靖三十八年,滥妾例在嘉靖二十三年。如今代宗朱鼐銗等四十八位宗室上奏辩解封爵事宜,除朱充火□衣一位去世、朱俊拙等六位查无文书档案外,朱鼐銗等四十位宗室,经抚按核查属实,应准改封为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将军及辅国中尉。因代府地处偏远边疆,各宗室无生计来源,贫苦状况确实与其他王府不同,且此前因擅婚、滥妾另立名目发放口粮,所以督抚等臣屡次为其上奏请求,内地各宗室不得援引此例。皇上准其施行。

闰三月二十四(己丑)

  • 礼部题奏:异端之害以佛教最为严重,因这类人有白莲教、明宗教、白云教等教派,容易蛊惑世人、滋生祸乱,故禁令应严格。近来福建有僧人谎称“钦差”,欲重建支提寺以图谋银坑之利;又有番僧也请求在内地建造寺庙,作为勾结番人的计策;汉上栈道也有游僧谎称奉差遣;即便在京城,近来有五台山僧人自号“密藏禅师”,潜伏居住蛊惑众人,应严格驱逐。皇上令“严厉驱逐、从重惩治”。
  • 原任广东总兵官、中军都督府右都督张元勋去世,着令按惯例给予祭祀安葬。
  • 都察院题奏:御史奉命出差,不得枉道回籍,若家中确有妻小需送、父母需探望的,酌情放宽期限,准许取道过家,但不得拖延超过期限。皇上准行。
  • 工部题奏:右都御史潘季驯提议,漕河自淄沟至姜家桥一带堤岸,是运粮船只牵挽必经之地,因位于湖中屡次遭风浪冲塌,应用石头包砌,每三里留水门一道,预计用银九千四百四十两,从岁修银及轻赍米银(漕粮加征的运费补贴)中支出。皇上准其施行。

闰三月二十五(庚寅)

  • 万历十八年达贼入侵旧洮州,官军立功者另行奏报,失事的守备高崇谦发往边远地区充军终身,孙继祖等各按“不应为”(不合情理)定罪,这是听从巡抚周盘的请求。

闰三月二十六(辛卯)

  • 升任河南嵩县守备柯鹰扬为河南都司军政佥书。
  • 兵部题奏:武学的设立是为了教育功臣后裔、储备将才,分条议奏:

一、严格进退制度。

二、简化确定考核标准。

三、区分升降等级。

四、拟定补充膳食的办法。

五、严格核查差遣。

六、商议未成年子弟的安排。

七、明确赏赐弓箭的标准。

八、商议恢复膳食粮食的供应。

九、拟定送报考核评语的流程。

  • 皇上均准其施行。
  • 兵部题奏:巡视科道官张应登条陈“务实整顿戎政”数款:

一、精简军队的实效:京军三大营的战兵、守城兵照旧通融调配补充,其收补、开除按卫造报,以便户部核对;每年春秋两季切实选派,以选派虚实考核将领功罪。

二、训练军队的实效:各营每日分别训练,春秋两季操练结束后,总计优劣情况,优秀者升补精锐部队,低劣者降为普通士兵;各营火器最为重要,应令两大营赴北厅演练发射,一大营在南厅排列队列,每五天一轮,轮流演练火器以便查点。

三、体恤军队的实效:各项差役应禁止,至于抬灯、扒沙、扫雪等杂役若无法避免,需由该管员役体恤,如有借差役敛财、借费用卖差役者,营官以军法处置。

四、核实精锐部队的实效:精锐部队(选锋)一人支取两人的粮饷,必须体力技艺能以一当十,如有老弱、懒惰者严加淘汰,务必使五千人都是精锐;若营中多有精锐可补选锋,另行题补,以所淘汰老弱的粮饷供给新选精锐。

五、核查马匹的实效:营马有两类,三大营马计一万七千余匹,巡捕营马计五千六百余匹,应禁止借用骑乘,全部归用于操练捕盗,按时考核牧养,不许瘦弱损耗,违者指名参究。

六、鉴别将领的实效:营官贤否,只在春秋两季操练结束后,逐一查阅各营军马技艺,以区分优劣,选拔操守时,临时也应相互参考。

七、清理禁兵的实效:四卫营、勇士营号称禁兵,士兵超过一万,马匹超过三千,每年耗费二十余万两,却有名无实,应逐一清查,按法训练,避免缺额冒领、滥支草料。

  • 皇上均准其施行,唯“勇士营、四卫营”只令该监(御马监)切实清理训练。

闰三月二十七(壬辰)

  • 大学士申时行等题奏:昨日奉圣谕严厉斥责言官,一概罚俸,群臣无不震惊恐惧,但宫廷与外廷相隔,不能一一知晓内情,导致身边隐患让皇上忧虑。如今罪魁祸首已被驱逐,党羽被治罪,依法处置即可,不必过于愤怒。但与其事后惩治,不如事先防范,旧例进入皇城者不得携带一寸刀具,被判罪者不得入宿卫,虽内操已停止许久,但兵器仍各自收藏携带,应申明禁令,防患于未然。皇上准其奏报。
  • 吏部题奏:户科给事中陈尚象所推荐的编修邓以赞已升任,朱鸿谟、杨时乔、丁宾、颜素、蔡悉、乔应春、凌琯、郑继之、卫成芳九人,或急流勇退,或隐居养志,人品卓越,应遇缺推举任用;许孚远声望高尚,公众舆论认为其受屈,待服丧期满后推举任用;王绍先、萧汝芳虽政绩难以称道,但坚守节操也足以激励风俗,应待合适时机录用。皇上准其施行。
  • 万历十八年正月,虏人宾兔妻等侵犯边境,官军防御堵截立功,除吴大臣、王英等八人已受赏外,指挥鲁光祖、参政胡维新各赏银十两。

闰三月二十八(癸巳)

  • 原任抚治郧阳右副都御史裴应章升任户部左侍郎,因患病准其回籍调理。

闰三月二十九(甲午)

  • 皇上谕示内阁:“览阅你们的奏章,足见忠诚爱护之意。此前斥责驱逐奸邪之徒,已谕示你们知晓。但这些人的余党心怀报复,暗中图谋不轨,有放火投毒的举动,依赖上天暗中保佑,让朕事先知晓,虽已伏法,但党羽众多,朕已令相关管理人员日夜谨慎防范。至于严厉斥责言官,朕宽恕他们失职辜负君主之罪,只是他们平时对君父之事,动辄借传闻沽名,至于众奸徒图谋算计君上,却声称不知,实在不忠,姑且从轻处罚。你们可安心辅佐治理,其余事情朕已知道。”
  • 当日,大学士申时行等题奏:近来臣工盼望皇上临朝,如同饥渴,如今孟夏时节祭祀太庙,恰逢宫廷清净之时,请求皇上移驾亲祭,以安慰神灵百姓的期望。

闰三月三十(乙未)

  • 原任江西道御史王象蒙恢复原职。
  • 兵部题奏:御史张大谟议论称,虏酋猖獗,当务之急在于加强武备,应选拔将领、精简士兵,同时招募雇佣、征收押运,逐一商议处置妥当。边镇督抚务必申明威严命令,不得姑息,明确功罪,不得混淆;应袭爵位者到部需严格比试,武举选拔注重骑射,不得只取论策;对待武臣必须礼遇,驾驭士兵必须训练;若有器械腐朽不堪作战、保甲制度未推行反而骚扰百姓者,均听任参治。皇上准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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