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一
成化十年秋七月甲寅朔,祭祀太庙。
○ 派遣内官祭祀司门之神。
○ 免除陕西州县正官的朝觐,依从巡抚都御史马文升的上奏,因为边疆警报未息,饥荒接连发生。
○ 再次赐予掌管太常寺事务的礼部左侍郎万祺诰命。按照旧例,文武官员的诰命如果丢失,不再补发。万祺家所受的诰敕被强盗焚毁,请求再次赐予,皇帝特地下令给予。
○ 巡抚延绥等处左副都御史余子俊上奏:“臣的母亲年老患病,无人侍奉赡养,而蜀道艰险遥远,不能前往任职之地奉养,请求辞官回乡为母亲养老送终。”此事交付吏部审议,吏部进言:“余子俊在延绥刚刚因功晋升为右都御史,而延绥连年遭受战乱,物资运输困顿至极,如今虽然稍有安定,但尤其应当加以安抚体恤、整顿边疆防备,非余子俊不可,不宜允许他离去。”皇帝依从吏部的建议。
○ 免除江西南昌等府的秋粮八十六万四千一百七十余石,九江等卫的子粒二万一千七百八十余石,因为遭受旱灾。
○ 丙辰日,巡视江西户部左侍郎原杰上奏:“郡县盗贼平息,百姓安定,请求为母亲服满丧期。”皇帝下诏:“巡视事务重要,不允许,等到秋季放牧结束后返回京城。”
○ 镇守陕西兰县署都指挥佥事刘瑛上奏:“并州中护卫及仪卫司、群牧所原本操练的旗军三千一百人,因边疆有警报不能返回卫所,但肃王府仍然像以前一样追征子粒、物料,军士们不堪困苦。请求告知本府,让不参与操练的军余供应肃王的禄米。”肃王朱禄埤也上奏:“臣的封地在边疆地区,因运输艰难遥远,只能得到一千石禄米,如果不是护卫军余屯田耕种、砍柴采集来辅助资助,怎么能供给吉凶礼仪及日常用度?”此事交付兵部,命令巡抚陕西都御史马文升等人商议。马文升等人认为:“兰县是要害之地,军事防备固然不可缺少;肃王府是宗室近亲,供应也不可短缺。应当命令刘瑛等人挑选核查护卫、仪卫司等的士兵,分为三等:上等的听从调遣杀敌,二等、三等的守护城池,冬季前往城中操练,不许让他们办理供应等事务;开春解冻后,放回他们屯田耕种,仍然听从肃王府差遣供应。如果遇到警报,不论时节月份,都要前往操练听从调遣。同时告知肃王府长史司,对在操练的军校要多加体恤,不宜过度征派骚扰,以免招致怨恨、引发事端。”商议结果呈上后,皇帝批准。
○ 丁巳日,是仁孝文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驸马都尉杨伟祭祀长陵。
○ 刑科给事中赵艮因上朝官员患病,按照惯例要有印信文书填写门籍,有时守门的人不够谨慎,导致文书遗失,致使点名核查时出现纷纷上奏辩解的情况,进言:“从今以后应当另外设置簿籍,以便核查。”皇帝认为门籍是平常事务,赵艮怎能夸大其词、搬弄是非,打算治他的罪,暂且宽恕了他。
○ 戊午日,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毕亨请求退休,皇帝下诏:“毕亨年纪尚未衰老,不允许退休。”
○ 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宾等人上奏的奏章后遗漏一个字,自行陈述服罪。皇帝说他们不够谨慎,依法应当追究治罪,暂且宽恕了他们,都事刘俭被命令交给锦衣卫逮捕审问。
○ 己未日,命令张贴告示晓谕延绥等处,相关部门严格整顿边疆防备。当时巡抚都御史余子俊等人上奏:“近来奉圣旨命令臣等修缮边塞城墙及谋划屯田等事务,都已经完成。应当降下圣旨告示,告诫延绥一路的营堡及临近边疆的相关部门,每年四月、八月,命令守备官军修葺城墙、土墩堡垒,增筑草场边界,时常加以巡察。如有胆敢越过边塞城墙耕种及迁移草场边界的,都依法惩处:军官降调至甘肃卫分轮流操练,军人百姓是外地人的,谪戍榆林卫分,本地人的,谪戍甘肃卫分。这样百姓就会知晓警戒畏惧,边疆防备不会败坏。”此事交付兵部审议回复,兵部请求全部依从,因此有了这个命令。
○ 庚申日,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琮上奏,请求依照镇守两广总兵官陈锐的先例,节制云南三司。奏章交付兵科查看,兵科认为云南过去有巡抚都御史,如今应当恢复设置。兵部审议回复:“沐琮世代镇守云南,与陈锐奉敕镇守两广的情况不同,如果让他节制三司,权力过重,唐朝的藩镇之祸可以作为借鉴。如果三司推诿不理事务,应当依照兵科的建议,恢复设置巡抚官更为适宜。”皇帝说:“本朝设立官员的制度,文武官员相互抗衡,虽然曾经暂时敕令总兵节制三司,但这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难以定为永久制度。兵部的议论正确,不应允许,巡抚也不必设置。”
○ 辛酉日,福建漳州府发生大水灾。
○ 壬戌日,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崔让服丧期满,官复原职。
○ 癸亥日,抚宁侯朱永上奏:“往年敌寇首领孛罗忽、癿加思兰长期居住在河套,成为我国边疆的祸患。近来他们虽然渡过黄河,多次侵犯大同,得知我方有防备后,却又向东行进。如今永平、辽东等处接连有警报,臣担心古北、喜峰等关口靠近京城,往年敌寇前来朝贡,出入于此,熟悉道路,恐怕他们勾结同伙,从这里入侵,不可不预先防备。先前挑选精锐官军十二万,分为十二营,如今除去事故伤亡的,实际有十万六千五百余人,其中两班服劳役的有六万四千余人,前往牧场牧马的有二万五千余人,现在留在营中的只有一万七千五百人。服劳役的人劳累疲惫,牧马的人分散难以召集,恐怕突然有警报,难以调遣。而且调遣军马,粮草是首要之事,请求命令户、兵二部预先谋划,这样才能有备无患。”此事交付相关部门查看详细情况后上报。不久,兵部审议回复:“朱永所说的服劳役人数,是先前因为疏浚城壕,从去年春天调发四万人动工,至今八九个月工程尚未完成,加上其他劳役以及牧马人数众多。应当命令管工官督促尽快完工,让士兵全部返回操练,凡是有劳役之类的事情,不许差遣他们,以免导致疲惫,从而培养他们的锐气。”皇帝下旨:“疏浚城壕也是重要事务,等到工程完成后,就让士兵返回操练。如果派遣官员核查时,有不到岗的,必定治罪不饶。”
○ 隆庆长公主起初上奏请求赐予武清县草场三百余顷,朝廷给予了她。不久,她又上奏请求赐予滦州及玉田、丰闰二县的闲置土地四千余顷,此事交付顺天府核查上报。公主的家僮诬告府官核查不公,百姓又群起殴打家僮。户部进言应当另外派遣官员重新核查,皇帝于是命令内官会同御史及户部官员前往,共同上奏:“此前的土地大多是军民耕种并缴纳赋税的,只有芦苇地一千八百七十顷六十三亩是闲置的。府官核查有不清楚的地方,百姓也没有殴打公主家僮的情况。”皇帝命令将一千顷二十亩闲置土地赐予公主,其余的暂且保留,并且宽恕了府官及家僮的罪责。
○ 乙丑日,因遭受旱灾,免除山东运司永利等十二场盐课的本色及折色共计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余引。
○ 丙寅日,在陕西延安府建安、常乐二堡设置粮仓,在庆阳府把都河、石涝池、三山三堡设置粮仓。先前都御史余子俊上奏请求在延安、庆阳二府的边疆要害之地建立五座堡垒,让军士屯田防备敌寇,至此又请求设置粮仓来储存粮草,朝廷依从了他的请求。
○ 戊辰日,中元节,派遣驸马都尉王增、马诚分别祭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文武衙门各自派遣官员陪同祭祀。
○ 派遣内官祭祀恭让章皇后的陵寝。
○ 己巳日,荆王朱见潚的母妃魏氏去世,妃是西城兵马指挥魏庆的女儿,正统丁卯年被册封为世子妃,天顺戊寅年晋升为荆王妃,至此去世。讣告传来,皇帝依照制度赐予祭祀和丧葬礼仪。
○ 庚午日,免除山西大同府所属应州、朔州二州,大同、怀仁、山阴三县成化九年的夏麦二万六千三十余石,因为遭受水旱灾。
○ 土鲁番派遣使臣满剌马黑麻等人入朝,进贡马驼。皇帝赐予宴会及衣服、彩缎等物,各有差别。
○ 镇守陕西太监刘祥等人上奏:“总督军务都御史王越病情逐渐加重,请求让他返回京城调理治疗。”皇帝批准。
○ 兵部进言:“巡抚四川都御史夏埙所奏,贵州赤水卫普市千户所与四川永宁宣抚司接壤,应当听从四川参将韩忠、副使颜正统辖治理。已经发文给贵州巡抚都御史宋钦核查上报为宜,遇到有贼寇警报,应当听从调遣,同时告知贵州巡抚等官员知晓,不必辗转商议,以免耽误事务。”皇帝下诏批准。
○ 辛未日,是太宗文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驸马都尉王增祭祀长陵。
○ 户部拟定延绥、甘宁等粮仓中盐的条例:两淮等运司及广东盐课司成化七年等年份的盐共计九十一万八千五百六十一引。延绥等粮仓:两淮盐十万引,每引米四斗、豆二斗;两淮盐十万引,每引米三斗、豆一斗;山东盐五万引,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一斗;河东、陕西盐五万引,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五升;河间、长芦盐二万引,每引米二斗、豆一斗;福建盐五万引,每引米一斗三升、豆五升;广东盐五万引,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五升。甘肃等粮仓:两淮盐七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四斗、豆二斗,肃州等处每引米三斗、豆二斗;两浙盐七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三斗、豆一斗,肃州等处每引米二斗、豆一斗;山东盐四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一斗,肃州等处每引米一斗二升、豆八升;河东、陕西盐四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五升,肃州等处每引米一斗、豆五升;河间、长芦盐一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二斗、豆一斗,肃州等处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一斗;福建盐三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一斗三升、豆五升,肃州等处每引米一斗、豆三升;广东盐三万引,甘凉等处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五升,肃州等处每引米一斗、豆五升。宁夏等粮仓:两淮盐五万引,每引米四斗、豆二斗;两浙盐五万引,每引米三斗、豆一斗;山东盐三万引,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一斗;河东、陕西盐三万引,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五升;河间、长芦盐八千五百六十一引,每引米二斗、豆一斗;福建盐二万引,每引米一斗三升、豆五升;广东盐二万引,每引米一斗五升、豆五升。皇帝下旨依从。
○ 巡抚甘肃右副都御史朱英上奏:“陕西甘肃西宁附近边疆的各处山口,靠近西番。往年番人与我国军民贸易,彼此相安无事。近年来,边疆大臣多派人劫持引诱番人到军营,压低物价,以低价换取高价货物,导致番人怀恨在心,甚至有人引刀自刎,这实在违背了安抚远方之人的原则,担心会留下后患。请求降下圣旨张贴告示禁止:从今以后,番人入境,只让都司委派官员率领适量人马守卫迎接,让他们公平交易,违反者都发配充军;委派的官员如果失职不举报,或者串通一气谋取利益,上奏逮捕审问。”此事交付礼部审议后依从。
○ 壬申日,漕运把总都指挥佥事高兴因隐匿携带私盐被发觉,他的部下大多称高兴处理事务公正勤勉,上奏请求留用。皇帝因高兴担任漕运官职已久,深得民心,暂且宽恕了他,再次犯罪必定治罪。
○ 甲戌日,辽王朱豪墭上奏:“嫡长子朱恩鏋去世,他的继配冯氏、妾曹氏都没有子女,应当让她们殉葬。”皇帝说:“先帝去世时,留下遗命不让后宫殉葬,这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况且王府在此之前也没有殉葬的先例,如今辽王埋葬他的儿子,却想要让他的儿媳殉葬,多么违背常理啊!礼部要发文给相关部门,告知辽王不要采用殉葬方式,将他的儿媳迁移到别的房间居住,确保她们生活无虞。”
○ 云南孟养陶孟刀板庆等人朝贡返回,上奏请求派遣官员护送,此事交付礼部审议回复。礼部认为应当顺从夷人之情,派遣通事一员护送他们到云南布政司,朝廷依从。
○ 丙子日,升任湖广布政司右参议王豫的俸禄二级。王豫提督太岳太和山宫观九年,任期已满,本山提点及佃户称他清廉谨慎、坚守节操,请求升职并仍然管理事务。此事交付吏部,吏部进言:“王豫未经考核,难以仓促决定升降,请求依照所请,升俸二级,再任职三年后综合考核。”朝廷依从。
○ 命令已故江西都指挥佥事杜荣的侄子杜英承袭杜荣的原职,担任浙江绍兴卫指挥使;福建都指挥佥事金昂的儿子金璋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福宁卫指挥使;羽林前卫带俸都指挥同知把秃儿的儿子王端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本卫指挥使。
○ 巡抚山东左佥都御史牟俸上奏:“濮州人董现、房胜等人私造兵器,伪造官职,打算趁饥荒作乱。知州谢缜等人逮捕并斩杀了他们,捕获逆党十余人,不久都在狱中死去,只有房胜的弟弟房敖依照法律拟定斩首。如今详细审讯,房敖起初并未同谋,也没有拒捕,只是因为同居而连坐,情有可原。而且饥民无知,陷入大罪,如果依照法律判决,未免过于严厉。”皇帝说:“百姓因饥荒想要聚众作乱,相关部门不能安抚治理,按照常规法律处死,朕非常怜悯他们。同居的人既然没有同谋,应当宽恕他们的死罪,杖责后戍守边疆。已经死去的人的家属和财产,全部宽恕,不予以没收。”
○ 丁丑日,命令已故左军都督佥事夏霦的儿子夏时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定辽左卫指挥使。
○ 赐予方山王朱钟铤的第四子名为朱奇凑,广昌安僖王朱美坚已故儿子镇国将军朱钟金□御的长子名为朱奇澢。
○ 戊寅日,辽东王朱豪墭上奏:“嫡长子朱恩鏋先前被封为世孙,已授予一品冠服。臣承袭王爵之后,上奏获准晋升为世子,但命令尚未下达就去世了,请求依照世子的规格祭祀安葬。”此事交付礼部审议回复,皇帝说:“既然没有接受册封,祭祀安葬礼仪按照一品官的规格,仍然命令工部派遣官员营造坟墓。”
○ 命令金吾左卫带俸都指挥佥事张全的儿子张玺、义勇后卫带俸都指挥佥事陶真的儿子陶英,都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本卫指挥使;陕西都指挥同知傅瑛的儿子傅钊、都指挥佥事彭震的儿子彭清,都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绥德卫指挥使。
○ 己卯日,礼部进言:“宁王朱奠培上奏,仪宾严杰兄长严伟的儿子严靖已被选为石城王女儿龙泉县主的仪宾,严杰弟弟严侃的儿子严龙又被选中与弋阳王的妹妹定婚,一家叔侄三人都成为仪宾。已经发文相关部门会同核查,严靖与严杰的辈分没有冲突,但严龙的父亲严侃犯罪尚未结案,难以与之定婚。请求发文二王府的教授,各自告知王府,今后遇到挑选仪宾,务必会同长史司及承奉等官员共同挑选,详细核查是否合适,然后告知王府上奏。”朝廷依从。
○ 辛巳日,敕令宣府、大同、居庸关、永平、山海、辽东等处的镇守总兵等官员,各自严格整饬军队防备敌寇,因为边疆传来警报,敌寇首领癿加思兰及瘸太子等人的部众靠近边境。
○ 湖广岳州有贼寇杀害指挥卜马翔等人,蕲州也有贼寇杀掠百姓。巡按御史张诰上奏:“捕盗都指挥王贵、蕲州指挥李广、陈浚、姚瑜、千户陈斌、蕲州知州庄澈不能谋划擒捕贼寇;守备都指挥陈曰□永、分守参议刘观、分巡佥事邵宗、黄州知府王霁坐视贼寇作乱,都应当逮捕治罪。都指挥使王英、左布政使(今升工部侍郎)杜铭、按察使李敏以及镇守太监王定、总兵官都督李震、巡抚都御史吴琛、巡按御史王宾都不上奏,也应当追究治罪。”兵部审议后,皇帝认为正确,从王英以下都宽恕了他们的罪责。
○ 壬午日,免除在京武功中卫及直隶武清等十一卫成化九年的子粒一万五千七百七十石有余,因为遭受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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