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百七十三(白话文)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三

嘉靖三十八年六月初一(辛丑朔),陕西督抚官魏谦吉等人因番夷侵犯甘肃,弹劾分守西宁参将张世俊、固原游击叶承光不能防御,原任甘肃总兵官孙朝被弹劾后听候核查,按照惯例应当等候接替的人,却擅自离任,应当一同治罪。皇帝因秋季防御的期限临近,宽恕了张世俊等人,命令他们戴罪捕杀盗贼,孙朝交由巡按御史逮捕审问。

○壬寅日,因入夏以来长期降雨,皇帝亲自前往洪应雷宫祈祷晴天,下诏文武百官各自斋戒三日,按照惯例禁止屠宰、停止执行刑罚,分别命令成国公朱希忠等人前往郊庙、社稷告祭。

○裁革山东莱州、登州府管粮通判各一员,改任到济南、兖州二府,因为济南、兖州地域广阔、粮食众多,这是依从了巡按御史段顾言的上奏。

○癸卯日,升任右春坊右中允、管理国子监司业事务的高仪为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

○甲辰日,皇帝谕示礼部:秉一真人、恭诚伯陶仲文掌管道教,多次尽忠效力,在任多年,年龄超过八十。派遣锦衣卫千户一人前往慰问,赐予白金百两、彩币四表里以及宝钞、羊、酒,以表示关怀,仍然命令地方有关部门时常加以慰问。不久后又改任陶仲文的儿子、带俸尚宝司少卿陶世恩为太常寺寺丞,兼道录司右演法,在真人府供职,仍然给予五品官的俸禄和服饰。

○监察御史李秋分条上奏整顿宣大边备的事宜:一、宣大二镇的店房商税等银子,应当严格核查登记,供应过往客人,不得向军丁摊派,仍然将原本负责供应的军士全部遣回军队。二、宣大地方应当添设同知一员,专门管理屯垦事务,仍然颁发敕令,让分巡道兼管。宣府镇清水泉一带可以开通河渠以灌溉农田,以及两镇可以开垦的荒芜土地,都允许根据情况灵活处理。三、每年该二镇未完成的盐引,斟酌当时的情况,适当减少征收的年限和数量,趁着时机招募商人缴纳粮草。如果遇到年成荒歉、敌寇侵犯,运输困难,应当暂时征收折色银子,每银一钱外加脚银三分,等到秋季丰收后购买粮食,以后不以此为例。四、山东、河南、山西、北直隶各该起运到宣大的边粮,命令抚按挑选委派有才能的府佐官员负责押解到边疆,历年拖欠的款项迅速催征,完成十分之七的,通知吏部才允许提拔升迁,违反的予以处罚。五、二镇的马政,将现有马匹查验膘情登记入册,命令各管军官按月查验,如有瘦弱损坏、倒毙丢失的,严格考核追究赔偿责任,仍然将朋合桩头银两逐一清查,按照数额追讨,每年两次造册上奏。各军应当支取的草料粮食,本色和折色的月份,按时支取发放,仍然严格禁止将领克扣。六、宣府柴沟堡是极为要害之地,应当将南路参将移驻此地防守。大同威远城位于右卫、平虏之间,邻近敌寇巢穴,原本设置的守备兵力单薄,应当改设游击将军。户兵二部商议后回复:增加将领、调动军队,应当交由地方守臣商议上报,其余各项都可行。皇帝批复同意。

○己酉日,授予大兴县百姓张国相为锦衣卫副千户,带俸,仍然给予房价银子一千二百两。张国相是安妃的弟弟。

○总督陕西三边侍郎魏谦吉上奏说:敌寇首领俺答派遣使者请求朝贡求和,阴谋不可预测。当今的形势,还有更值得忧虑的事情:日恙剌等人原本是嘉峪关外的属夷,后来因哈密失守,迁徙居住在肃州的北城山,近来部落逐渐繁盛,转移到西海居住,近来愿意投充为夷军,领取粮食、参与征战操练。如今北虏夺取占据了他们的居住地,他们逃回北城,万一畏惧北虏的威势而投靠外敌,像朵颜那样反过来勾结引导,那么肃州的形势就会更加孤立,这是第一件值得忧虑的事;即使他们不这样做,长期在南山以外放牧,对外掠夺西番,对内侵犯甘凉,扰乱我军的耕种收获,那么西部边境的元气就会日益消耗,况且古浪的关隘一旦被阻断,庄浪的道路就会不通,这是第二件值得忧虑的事;如果等到秋季天高气爽,他们掠夺西宁以惊扰秦川,向东渡过洮岷而掠夺平巩,再从固庆返回河套,这是第三件值得忧虑的事。应当先树立声威以挫败他们的阴谋,设立木牌,传谕敌寇首领,表明必定作战坚守的决心,仍然一面修筑墩堡,整顿器具,调集主客官军,让他们知道中国有所防备。他们派来侦察我方虚实的夷人,应当牢固扣留,等到俺答远遁后再另行商议处理,或者发送到属夷原来的部落安置,或者按照投降人口的待遇收为家丁、通事。兵部商议后回复,听从了他的建议。

○辛亥日,起初昌平提督的设置,原本打算让其负责统领入京护卫的三支边兵,对内防护皇陵、京城,对外支援蓟镇,所到之处,副将、参将、游击都全部听从其指挥节制。后来蓟东多次出现紧急军情,督臣分区确定防守区域,将前面所说的边兵全部部署在各个区域,而提督所统领的士兵仅剩下标兵五百人,永巩各副总兵、参将于是不再将他视为大将。至此,提督都督佥事云冒上奏说这样不方便,请求恢复最初的制度,将三支入京护卫的士兵隶属于自己,挑选陕西游兵三千人留下作为标下士兵,跟随驻扎在昌平,有紧急军情时接应支援,不得擅自调遣;其余两支士兵听凭分布在怀来、居庸等处,永巩二营的副总兵、参将等士兵也听凭调遣。奏疏下发兵部,命令总督尚书杨博商议是否可行。杨博上奏说:昌平提督的设置,原本是为了统领入京护卫的客兵,云冒却请求一并统领各营的主兵,这是不合适的。他声称标兵五百人太少,请求将延绥入京护卫的全部军营交付给他,责令他对内防护皇陵、京城,向东支援蓟镇,向南接应紫荆等关隘,按照敕令执行。大同、榆林二营入京护卫的游兵,已经分布安置完毕,不宜擅自更改。兵部复核后按照杨博的提议执行,皇帝听从了。

○甲寅日,户部尚书贾应春以生病为由请求退休,皇帝批准了。

○改任南京户部尚书马坤为户部尚书。

○总督京营戎政镇远侯顾寰上奏说:京营听征官军每支三千人,如今总督标下的官军四千多人,不够两支队伍,用来轮流操练不方便。请求在各营的备兵中挑选补充二千人,改为标兵,连同之前的四千人分为两营,增加将领一员,与坐营官刘庄轮流操练,以准备接应支援。皇帝批复同意。

○丁巳日,是睿宗献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

○福建倭寇从梅花洋开船逃走,参将尹凤率领水军在横山追击,斩杀一百二十多人,生擒三十二人。

○退休的工部尚书、掌管通政使司事务的郑绅去世,追赠太子少保,按照惯例赐予祭祀、丧葬。

○戊午日,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尚书杨博上奏说:秋季防御的期限临近,臣谨慎地根据情况灵活指挥各兵备官,划分地域防守。天津兵备副使雷梦麟驻扎在石塘岭,密云兵备副使李尚智驻扎在古北口,山西冀北道佥事董邦政驻扎在墙子岭,各自负责管理本区事务;蓟州兵备佥事尹介夫驻扎在太平寨,负责管理太平、马兰谷二区;霸州兵备副使温景葵驻扎在燕河营,负责管理燕河、石门二区;昌平兵备副使栗永禄驻扎在昌平,负责管理镇边、黄花镇二区,责令每人各自防守,等到入冬解除戒严后,核查其地方是否有失事情况,以确定功劳和罪责。皇帝下旨批准执行。

○因周王朱在铤的高祖母妃李氏年龄九十岁,下发敕令派遣官员前往慰问。

○下令让安王的长子朱多焿管理府中事务。

○巡抚贵州都御史高翀弹劾都司何自然因采木工程紧急,托病逃避,应当治其罪责。下诏革除何自然的官职,交由巡抚大臣逮捕审问并上奏。

○宣大上报说大批敌寇入侵边境,前锋南下的将要窥伺应浑三关,其大营仍然驻扎在北方,势头将要侵犯东城以及宣府。兵部上奏说:如今天降大雨,道路泥泞,胡人的骑兵难以驰骋,如果让将领士兵两面夹击,敌寇部众未必能够得逞。请求命令总督张松严格督率大同镇巡官,限期驱逐围剿;山西的守臣严格防备三关;宣府总兵官李贤分兵接应支援。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乙未日,升任尚宝司司丞顾谦亨为本司卿,因为任职满九年。

○裁革浙江布政司添注的督饷参政一员,因为盗贼逐渐平定,这是依从了总督胡宗宪的上奏。

○总督蓟辽保定尚书杨博上奏说:蓟镇以防守为主,应当多用步兵,少用骑兵。宣大入京护卫的三支游兵,每营只使用五百名骑兵以准备追击,其余二千五百人全部使用步兵。请求命令各守巡官精选勇猛健壮的士兵,每营务必补足三千人,按照方法操练,听候征调。多余的马匹暂时收归其他军营,等到军队返回后仍然归还原伍。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敌寇从大同镇川堡入侵,转而掠夺宣府东西二城,在境内驻扎了十天,恰逢长期降雨,于是分道向西从赵山沟墩、向东从丁零岭、怀安左右卫离去。

○癸亥日,总督尚书杨博分条上奏谋划宣大的八件事:一、宣府怀隆、永宁、南山一带,西起合河口,东至横岭,共计长度一百四十三里,修筑大墙已经完成三百多丈,未完成的应当责令戍边的军士分工修筑。二、补修大同镇西中二路宁虏堡至桦林儿墩废弃的边墙、墩堡、敌台,以及改复云石、铁山二堡,应当限期修理,务必在秋季之前上报完工。三、宣府的墩台稀疏,导致炮火信号不明确,应当在中、西、南等路以及镇城外各要害之处增筑墩台,在西阳河渡口堡挖掘一道壕沟,以限制敌寇的骑兵。四、班军从三十九年开始,应当发放的行粮、布花以及主兵增加的征哨银,应当核查数额发放。河南秋季班军未到以及逃回的官军,请求命令抚臣将各月的粮银按照数额扣除解送,以准备边用。五、宣府南路顺圣东西二城应当各自设置驿站,以便运输;大同许家庄应当设置守备,以便防守。六、军队埋伏,有敌寇未到而先行埋伏的,以及名义上在这里埋伏而实际上躲避敌寇到别处的,还有敌寇离去而埋伏很久不返回的,应当酌情处理。在贼众将要到达的时候设置埋伏,不得提前出兵而使军队疲惫;在贼寇必然经过的地方设置埋伏,不得躲避地方而消极避战;敌寇撤退后军队立即撤回,不得拖延时间而耗费钱财。七、山西北抗三关,戍守边塞、防守城池与其他各镇没有区别,其他各镇的费用从其他省份获取,而三关所需的费用则耗尽本省的赋税自行供应。如今灾害接连发生,百姓的财力难以承受,请求命令巡抚严格督率两司以及府州县官,节省开支、爱护百姓,正赋之外的无名供奉应当适当停止。皇帝下旨全部批准执行。

○甲子日,左军都督府带俸长宁伯周大经去世,按照惯例赐予祭祀、丧葬。

○丙寅日,是孝庄睿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清平伯吴家彦前往裕陵祭祀。

○雷电击中奉先殿门外的南墙、西墙。

○戊辰日,是孝穆皇后的忌辰,派遣成安伯郭应乾前往茂陵祭祀。

相关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