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二(白话文)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二

嘉靖十七年五月初一(癸酉朔)

○吏部尚书许瓒条陈应朝各官所列的地方事宜,提出应当裁革的八件事:

  • 清理里甲:请求严禁各地征收摊派里甲银两,不得在规定数额之外额外摊派;应当缴纳银两的里户,不得重复征收。
  • 清理田粮:请求下令各地田粮,按照嘉靖十一年的黄册为准,除了侵占、隐瞒、废弃寺庙、没官等田地,或者被人告发、奉命清查的,允许丈量外,其余都不得无故丈量,扰乱既定法规。
  • 清理驿传:明确律例,关文从符验以下,牌面从钦差以下,公差公务官员以及各地将官,除了调遣军马、飞报军情、进贺表笺等重要事务外,不得无故擅自签发关文。
  • 革除总理:里甲原本是轮流当年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但凡是设立总理等名目,以及分拨里长在有关部门官衙值班的,听任按察院逮捕问罪,予以迁徙;至于马政设立的群长,让他们各自返回本里,只负责看管马匹,不得在州县听候差遣。
  • 稽查政务痕迹:军民的诉讼案件、赃罚收入入库、粟谷储存入仓,请求令各府州县的正官接受诉状时必须设立号簿,审理过的事情必须设立卷宗,赃罚的纸、米、银、钱等项必须设立簿籍。其掌印官根据地方事务的繁简,如果一个季度内审理的诉讼案件能够立下卷宗,并且蓄积的银米数量较多的,允许填写为优等;数量较少或者没有的,就以不称职论,明确填写,作为升降的依据。
  • 商议宗藩粮食:百姓的粮食有限,而宗藩的每年支出无穷。想到税收一事,恐怕没有完全执行。各地没有税课局的府县,正官自行处理现有征收的赋税以及税地、给引的银钱,按季度查出,等到年终汇总解送到布政司,以补充宗藩的禄粮。
  • 禁止擅自兴造:如擅自改建衙门、另外兴建书院、刊刻书籍等,对百姓危害很大。今后额定设置的衙门不得擅自更改,书院、官房如果应当创建,必须请旨批准;教官、生员都令在本地学习,不得刊刻书籍、刷印送人,浪费民财。
  • 商议均徭:南方的均徭以人丁、田地为主,应当清查漏报的情况;北方的均徭以产业为准,应当参考人丁、田地。必须根据人丁、产业相互参考,斟酌贫家富室的情况,公平审派。只要让贫穷但有田地的人不致单独受累,富裕但没有田地的人不致单独享受优待,那么均徭就能依赖实行了。

奏疏呈上后,皇帝嘉奖他悉心体察百姓疾苦,命令有关部门严格禁止弊端,认真整顿。如果确实有长期积累的弊端难以革除,受到阻挠的,各抚按官如实奏闻。

○沙河行宫动工兴建。

○初三(乙亥)

○升任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戴金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

○升任提督四夷馆太常寺卿刘栋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升任福建左布政使陆钶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兼提督紫荆等关。

○记录宣府马营堡立功官军朱涌等三十三人的功劳,给予升赏。

○下诏,武举开科的试卷,按照边方、腹里以及南方分为三等。这是听从给事中朱隆禧等人的建议。

○初四(丙子)

○改任提督工程工部尚书杨志学为刑部尚书。

○初六(丁丑)

○端午节,在午门赐予百官宴席。

○初八(己卯)

○是孝宗敬皇帝的忌日,在景神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定国公徐延德前往泰陵祭祀。

○户部覆议巡抚凤阳都御史周金的奏请:“海门县因江潮坍塌的田地一千二百多顷,合计税粮六千三百多石,请求每石只征收脚价银一钱五分,作为官军月粮的开支。”皇帝同意。

○初九(庚辰)

○升任河南布政使司参议李宗枢为本省按察司副使,河南按察司佥事孔天胤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山东按察司副使张臬为本布政使司右参政。

○下诏裁革湖广公安、华容二县的巡检司,改设在衡山县的草市、临湘县的玉门;辰沅兵备官允许兼管贵州、黎平府。这都是听从巡按御史冯震的奏请。

○初十(辛巳)

○升任大理寺左寺丞钱学孔为本寺少卿。

○给事中吕应祥进言:“大同镇粮饷缺乏,请求从明年开始,酌情增加年例盐引银二万七千两,以作为主兵的接济开支。”户部覆议后同意,皇帝下诏执行。

○致仕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姚镆去世,朝廷按照惯例赐予祭葬。姚镆是浙江慈溪人,弘治乙丑年进士,被授予礼部主事,逐渐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工部右侍郎,督理易州山厂,右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因剿平叛夷岑猛的功劳,升任左都御史、太子少保。不久,岑猛的部将卢苏等人再次叛乱,官军征讨未能攻克,御史石全弹劾姚镆决策失误留下祸患,于是姚镆被罢职致仕。很久之后,因被推荐,起用为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总制陕西三边,尚未到任就请求退休,皇帝批准。到这时去世。姚镆端庄严肃、胸怀宽广,任职以公正廉洁著称。

○十一日(壬午)

○是太祖高皇帝的忌日,在景神殿举行祭祀礼仪。

○十二日(癸未)

○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周叙为工部尚书,提督工程。

○十三日(甲申)

○是仁宗昭皇帝的忌日,在景神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安仁伯王桓前往献陵祭祀。

○因即将在方泽举行大祀,需要视察祭品,派遣武定侯郭勋代为视察,伯爵焦栋,大学士李时、夏言,尚书严嵩轮流视察。

○升任浙江按察使万云鹏为福建右布政使,湖广按察司副使姜仪为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

○南京御史张悌、沈应扬相互弹劾奏报:张悌说沈应扬偏袒都御史秦越,沈应扬说张悌偏袒都御史刘夔。奏疏都交给吏部覆议,吏部认为二臣的言论都出于私怨,应当令他们各自返回原籍听候勘察。皇帝认为张悌等人私下相互攻击,有违御史的体统,不必进行勘察,都降一级调任外任:张悌任陕西秦州判官,沈应扬任直隶邳州判官。

○番人赏卜尔加等人苦于被回夷贼寇杀害,于是率领部众前来归附,驻扎放牧在高台白城山。到这时,其部落越境偷窃瓦剌的马匹,我方军队追击捕获俘虏阿黑他二人。守臣将此事奏闻,兵部说:“番夷滋生事端引发冲突,本可治罪,但他们归附已经很久,一旦处以重刑,那么环绕肃州的都是番夷,难免会引起惊扰叛乱。请求宽恕他们,派遣官员告诫斥责,使他们畏惧顺从;阿黑他等人应当拘留在肃州的夷人馆,以警示其他番族。”皇帝同意。

○十四日(乙酉)

○升任南京国子监司业李舜臣为南京尚宝司卿,太仆寺少卿王暐为南京太常寺卿。

○应天府府尹孙棨因年老请求退休,皇帝批准。

○十五日(丙戌)

○因即将在方泽举行大祀,请求太祖配享,命令武定侯郭勋代为行礼。

○十六日(丁亥)

○升任大理寺右寺丞魏有本为左寺丞,浙江道御史梁尚德为右寺丞。

○十七日(戊子)

○升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杨守礼为浙江按察使,湖广按察司佥事周在、江西安吉府知府屠大山都为按察司副使:周在留在本省,屠大山前往山东。

○十九日(己巳)

○夏至,在方泽大祀地神,命令武定侯郭勋代为行礼,公爵张溶、伯爵卫錞、陈鏸、王瑾分别祭祀。

○二十日(辛卯)

○内苑先蚕坛的蚕茧收获,进献缫丝。

○下诏修理沙河、朝宗、麦庄三座桥梁。

○二十二日(癸巳)

○南京致仕户部尚书王承裕去世,朝廷按照惯例赐予祭葬,追赠太子少保,谥号康禧。王承裕是陕西三原人,吏部尚书王恕的儿子,弘治癸丑年进士,被选为兵科给事中,因进言触怒刘瑾,被罚缴纳粮食输送边疆,不久因父亲去世离职。服丧期满后,恢复原职,逐渐升任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南京户部尚书,之后致仕。到这时去世。王承裕廉洁好学,孝顺友爱,端庄谨慎,颇有父亲的风范,士大夫们对他评价很高。

○保定府束鹿县发生地震,持续五天。

○下诏扣发阳曲王府奉国将军朱知燘的禄米各半年,因为他争夺田产打官司,擅自欺凌平民。

○二十三日(甲午)

○起初,徽王前往藩国,宪宗纯皇帝赐予鹿邑县庄田一处。后来,管庄人与佃户发生诉讼,事情奏闻朝廷。户部尚书梁材等人商议请求革除管庄人役,只令有关部门征收租税,等候王府领取。徽王奏称这样不便,皇帝听从了他的请求。到这时,徽王又请求赐予敕书、镌刻碑文,以使其永久有效,将此事交给户部商议。户部仍然坚持之前的奏请,皇帝发怒,命令他们对质。当时尚书梁材已经离职,右侍郎王尧封已经升任官职,左侍郎唐胄、郎中王宗浚各自上奏认罪。皇帝斥责他们故意违背明旨,压制宗藩,令梁材以右侍郎的身份闲住,王尧封等人各扣发半年俸禄,该司官员被锦衣卫逮捕送到镇抚司审讯。

○刑部广西司审讯的重犯自缢身亡,事情奏闻朝廷。皇帝认为有关部门官员防范疏忽,下诏将郎中陈灏、主事江中跃交给都察院审讯,尚书杨志学、侍郎周期雍、苏民认罪上奏,各扣发两个月俸禄。

○二十四日(乙未)

○升任吏科都给事中高擢为太仆寺少卿,翰林院检讨李本为南京国子监司录。

○二十五日(丙申)

○云南永昌军民府发生地震。

○二十八日(己亥)

○升任陕西布政使袁槟为应天府府尹,江西按察司佥事周相为河南布政司左参议。

○二十九日(庚子)

○致仕南京户部右侍郎张志淳去世,朝廷按照惯例赐予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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