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百三十九(白话文)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九

嘉靖十九年七月庚寅朔日

○ 辛卯日,升任吏部考功司郎中赵汝濂为南京尚宝司卿。

○ 壬辰日,陕西巴咂等族番人巴店、林成,各卜等族番人安章等人前来朝贡马匹及地方特产,按惯例设宴赏赐。

○ 癸巳日,是仁孝文皇后的忌日,在永孝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定国公徐延德前往长陵祭祀。

○ 任命翰林院学士张治、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龚用卿,担任应天府考试官。

○ 甲午日夜,月亮遮掩角南星。

○ 乙未日,皇穹宇建成,礼部请求举行奉安礼,皇上说:“泰神长期未奉安,朕心日夜警惕,如今距离大报祭不远,等待到时再谕示举行。”

○ 提督重大工程的工部尚书甘为霖上奏:“屯田司郎中、如今升任贵州佥事的廖希贤,才力精明敏捷,应当留任以责成其完成工程,下诏令其仍任原职,各司郎中一律长期任职。”

○ 升任礼部右侍郎蔡昂为本部左侍郎,詹事府少詹事孙承恩为礼部右侍郎。

○ 丙申日,总督漕运巡抚都御史周金因病请求退休,皇上不允许。

○ 镇守宣府总兵官白爵上奏:“臣见宣府一镇有官军八万人、战马四万匹,每年耗费不下百余万两,军队战斗力不振,根源有五:

  1. 将领不懂用兵之道,士兵不顾将领号令,迟疑观望者无罪,传递军情失误者免予惩处,法令过于姑息纵容;
  2. 士兵缺乏斗志,武器装备不完备,铠甲难以遮蔽身体,战马无法快速奔袭;
  3. 至于长哨、夜不收(侦察兵)及墩军(守堡士兵),俸禄待遇不算微薄,却频繁错失警报、放纵贼寇入境,事后仅轻微责罚,未加严惩;
  4. 敌寇南下迅猛如风雨,胜负瞬息可定,而臣等遥控指挥一镇,多日后才得知军情;副参、游击、守备等官员的贤能与否、去留任免,主将无举荐弹劾之权,作战成败也无诛杀赏赐之权,权力过轻导致命令难以推行;
  5. 大敌压境时往往粮草匮乏,而管粮通判及卫所经历、吏目等官员,竟让守备穿戴朝服到郊外迎接,副总兵、参将、游击需匍匐入见请安,如此凌辱将领,怎敢向他们求取粮草、舒展治军拳脚?这是官吏失职、牵制军事的弊端。

若要整顿此弊,唯有任命大臣统摄兵权,允许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事务,如同先朝都御史王越担任大将的先例,或许方能见效。”

兵部回复:“国家以武将镇守边镇、文官辅助料理军务,留下的谋略深远,王越的先例终究难以轻易效仿。副参、游击、守备等官员,原敕令规定由总兵节制,官军不听号令者可依法诛杀,能否振作军纪,关键在于执行者。管粮通判等官员不称职,这是巡抚、巡按的职责,应加以申饬。”

皇上谕示:“宣府边务废弛已久,将此议告知众臣及巡抚、镇守官员。今后各边将领每逢警报,须听从总镇节制,不得违抗;官军与贼寇对阵时擅自溃逃、不听号令者,准许以军法处置;侦察失误导致贼寇入境者,按律治罪;管粮通判等官员凌辱将领、越权生事者,令巡抚、巡按逮捕审问,从重惩处。”

○ 任命宁夏镇守提督佥事任杰挂印担任总兵官,镇守延绥地方。

○ 丁酉日,土鲁番夷使米列阿都写民等人违例进贡,皇上下诏不予接纳。按规定,土鲁番每五年一贡,此次因被奸夷火者皮列引诱,提前入关。巡抚、巡按劝谕阻止,请求允许其暂时驻留内地,自行解决口粮,等待下次贡期;同时责令土鲁番本国惩治奸夷火者皮列。

升任陕西右布政使尹嗣忠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等处;升任刑部右侍郎吴山为本部左侍郎,南京刑部右侍郎王悛为刑部右侍郎。

○ 戊戌日,监察御史舒迁上奏请求申明祖制:各县设置四座粮仓,囤积粮食以防备荒年歉收;令地方官员自行劝勉百姓,或晓谕富户捐出粮食,或允许百姓聚集立约、厚植风俗,严禁暴行,挑选良民管理粮仓收支;对行善者予以表彰,引导百姓向善。此举顺应民心、无需耗费官府财力,可使财富藏于民间,不致扰民。皇上赞赏接纳,下令户部商议,全部采纳其建议,仍命地方官员切实执行,努力推行仁政。

○ 总督陕西三边尚书刘天和奏报:平虏城将士侦察到敌寇计划月圆时渡河,我军严阵以待、奋勇迎战,敌寇败逃至河边时,埋伏的士兵发起突袭,再次击败敌军,众多敌寇溺水而亡,共斩首二十八级。兵部回复:近来河套敌寇熟习水性,常滋扰宁夏,如今刘天和冒暑亲赴花马池调集兵马,众将士协力作战,挫败敌寇锋芒,均应予以奖赏。皇上嘉奖其功劳,赏赐刘天和银二十两、大红纻丝一表里,其余人员各赏赐银币不等。

○ 因皇穹宇竣工,加恩内外效力官员:

  • 太监高忠、翊国公郭勋、成国公朱希忠,各荫子侄一人为锦衣卫百户,另赏银五百两、纻丝四表里;
  • 礼部尚书严嵩加少保衔,仍兼太子太保;
  • 兵部尚书张王□赞荫一子为冠带总旗;
  • 工部尚书甘为霖加太子少保衔,左侍郎郑绅增加俸禄二级;
  • 后军都督同知陈寅、锦衣卫都指挥张锜、指挥赵俊,各升职一级,赏银四十两、纻丝三表里;
  • 户科右给事中朱宪章、监察御史金□火叔糸□,各升职一级,赏银二十两、纻丝一表里;
  • 工部郎中王梴等、员外郎汪宗凯等、兵部主事毕竟容等,各按等级升职赏赐;
  • 退休尚书蒋瑶赏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
  • 工匠郭文英、徐杲以下一百六十人,各按等级升职赏赐。

不久,郭文英以太仆寺卿升任通政司官员,徐杲以光禄寺署正仅被拟为实授,徐杲上奏辩解。皇上诘责吏部,吏部称徐杲名下原本无“升职一级”的明文,不敢擅自拟定。皇上斥责吏部欺瞒轻慢,扣除吏部堂上官两个月俸禄、司官五个月俸禄,不久任命徐杲为太仆寺丞。

○ 庚子日,升任山东按察使底蕴为陕西右布政使,浙江按察司副使卢蕙为本布政使司左参政。

○ 升任礼部主客司郎中蔡克廉为贵州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校。

○ 辛丑日,起用原任庄浪分守署都指挥佥事李义为署都督佥事,挂印担任总兵官,镇守宁夏地方。

○ 甲辰日,中元节,派遣西宁侯宋良臣、安仁伯王桓、长宁伯周大经分别祭祀七陵;安平伯方锐祭祀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及哀冲太子坟所;玉田伯蒋荣祭祀孝洁皇后陵寝;中官祭祀恭让章皇后陵寝、宪庙废后吴氏各坟所。

○ 升任南京太常寺卿卫道为南京刑部右侍郎,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章侨为山东按察使。

○ 任命原任延绥分守署都指挥佥事崔天爵担任左参将,分守庄浪等处。

○ 乙巳日,下令从太仓支出银两四万两给辽东,仍令山东巡抚督促本镇年度例支粮银,抵补借支太仓的款项。

○ 丁未日,是成祖文皇帝的忌日,在永孝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英国公张溶前往长陵祭祀。

○ 己酉日,册封襄垣王朱成金□癸的嫡母夫人张氏为王妃,依从其请求。

○ 崇王朱载境上奏请求皇上为其父恭王撰写墓表,皇上回复:“此事无祖宗典制可依,襄陵庄穆王立石墓表并非先例,该府简王、靖王的墓表均是先朝的不当恩典,非祖制所许,不准所请。”

○ 庚戌日,礼部尚书严嵩上奏:“入秋后天气仍较炎热,皇上应多加调理休养,朝讲事宜等待天气稍凉后再商议。”皇上听从其建议。

○ 壬子日,升任南京太仆寺卿屠楷为太常寺卿,吏科给事中陈垲为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

○ 癸丑日,起用原任吏科都给事中李凤来为通政司右参议,兼礼科都给事中,掌管礼科事务。

○ 下诏给翊国公郭勋每年增加禄米一百石。当时有个方士叫段朝用,是庐州合肥人,凭借炼丹之术谋求依附郭勋,希望借此得到朝廷任用。郭勋试验其术,觉得有效。段朝用又声称自己炼制的银子都是“仙银”,用其制作饮食器具可使人长生不老,郭勋深信不疑,于是用其炼制银器百余件。恰逢皇上谕示郭勋:“朕亲自举行秘祝仪式以答谢上天,想用仙银制作器具盛放祭品,既想让祖先享用,又要供奉八庙,且时间紧迫难以筹办。”郭勋便将自己炼制的银器进献,称这也是高士炼制的仙银。皇上大为高兴,因此下诏给郭勋增加禄米。当时重大工程频繁兴起,财政匮乏,段朝用又献上银一万两资助雷坛工程,皇上认为他忠诚爱国,予以重赏,授予其“紫府宣忠高士”称号,令其支取文官正五品俸禄。后来段朝用的炼丹术失灵,经查实,他所谓的“仙银”都是用幻术盗取郭勋府库银两炼制而成。

○ 甲寅日,下诏增加湖广乡试录取名额。此前湖广乡试录取额为八十五名,巡按御史姚虞上奏请求增额,以彰显皇帝故乡的尊崇地位、激励士人求学。礼部商议后请求批准,皇上谕示:“湖广是朕皇考德化所及之地,录取名额增至九十名。”

○ 命令翊国公郭勋、成国公朱希忠、京山侯崔元、大学士夏言、翟銮、尚书严嵩,代为献上“仙银”器具,盛放祭品供奉九庙。

○ 退休的刑部尚书聂贤去世。聂贤是四川长寿县人,弘治庚戌年进士,起初授予知县官职,后升任监察御史,逐渐升至南京刑部尚书、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因重大案件被革职,后起用为工部尚书,不久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书,最终退休。至此去世,皇上下诏按惯例赐予祭葬待遇,追赠太子少保,谥号荣襄。聂贤一生坚守清贫,始终如一,深受士人舆论敬重。

○ 丙辰日,中宫千秋节,免去命妇朝贺,按惯例赏赐百官。

○ 下诏从太仓支出银两二万五千两给陕西,同时对西凤二府开垦的熟荒地酌情征收赋税,以补充年度例支银两的不足部分。

○ 丁巳日,因贵州苗贼作乱,免去铜仁等府所属正官的入朝觐见。

○ 任命原任建昌游击将军署都指挥佥事王继祖担任右参将,分守密云古北口。

○ 戊午日,升任顺天府府丞王祯为南京太仆寺卿,户部郎中陈叔颐为光禄寺少卿。

○ 因遭受水灾,下诏从江西南昌等府新建等县的兑运正米中,酌情改征折色银十一万石,并留存结余的南方粮食四万石,以备赈济百姓。

○ 己未日,给事中刘大直条陈六事:

  • 禁止科敛:前来朝见的官员借“盘费”之名巧取豪夺,应严厉禁止;
  • 精细考察:近来官员考核评语多不真实,应令巡抚、巡按根据所闻亲拟评语,不得雷同敷衍;
  • 排序劳绩:旧制规定,考察后留任的官员需引至御前,由刑部及科道官联名弹劾或举荐,奖惩由皇上决断;对廉能著称者,还会设宴赏赐。如今应按官员功绩分等级,最优者赐予宴赏,次等者酌情责罚,遵循先朝旧例;
  • 禁止馈赠:外官到京后,行贿送礼、结交权贵、谋求升迁调职之风盛行,应彻底革除,有犯者从重治罪;
  • 设置官舍:原本的“坐部”制度为防止官员私下结交,却未到午时便散去,官员策马奔走钻营。不如在大兴隆寺空旷之地划分十五个区域,建造数间房舍供官员居住,每日派一名吏部主事稽查出入,比“坐部”更能防范奔竞之风;
  • 审慎升降:近来有官员升职一二年甚至五六个月后,仍按原职考核,不合情理。升职已久者,此前考察已获留任,不应此时才议罢黜;新升职者,本因才能被提拔,不应迅速认定其不肖而罢官,这不足以彰显公道、服众人心。今后应令考功司、文选司相互核对验证,确保考核公允。

吏部回复:其言论均切中时弊,仅“设置官舍”“审慎升降”二事难以立即推行,应遵循旧制;朝廷已有旨禁止的朝觐相关弊端,务必严格执行,其余均按所议施行。

都给事中邢如默也条陈考察事宜:

  • 公开采访:地方官的贤能与否并非一人耳目所能察知,应令州县上报、二司复核、巡抚巡按最终审定,不拘泥于固有听闻和定见;
  • 端正体统:官员被弹劾后,往往妄自辩解、相互攻讦、投递揭帖,应申明禁例;
  • 禁止科派:司府官员入朝觐见时,常令州县摊派钱财扰民,应予以禁止,对借机盘剥以奉承上司者,与科派者同罪。

吏部回复后,皇上全部采纳,下诏:今后即便非朝觐之年,以虚假言辞诬陷他人者,由厂卫逮捕治罪;相关部门擅自受理此类案件、附和包庇者,由科道官核实弹劾。

不久,监察御史魏谦吉上奏:“畿辅、山东各府灾荒频繁,科敛繁重,百姓朝不保夕,甚至聚众为盗,臣私下深感忧虑。唯有彻底罢黜贪酷官员,另选贤良循吏,方能稍解民困。臣听闻往年考察多存宽恕之心,或怜惜官员科举出身不易,或怜悯其任职时间尚短,或看重其年富力强、略有微功,或因难以拒绝请托、忌惮其势力,即便贪酷显著者,也曲意庇护留任,即便众论不容,也仅酌情调职。朝廷看似是宽容之仁,对百姓而言实则是剥肤之害。请求敕令部院严格考核,凡贪酷者全部罢黜,去除苛刻之徒,任用宽厚之官,百姓困苦自会缓解,盗贼自然平息。”

皇上阅览后称赞,认为其言论饱含忧民之心,切中考察要害,下诏令部院此次考核务必秉持至公之心,全力革除以往弊端。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九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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