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六

万历二十三年六月初一(壬寅日)

  1. 升任山东副使詹思虞为福建右参政。
  2. 都察院衷员吉等人请求释放肃州卫左所百户张庄的戍边之刑。当时张庄因侵占粮料被判戍边,他极力辩解,不服判决。御史方元彦重新核查,发现指控不实,因此有此请求。皇帝下诏罚原主审推官洪国材俸禄,释放张庄。
  3. 初二(癸卯日)
  4. 升任巡抚南赣右副都御史谢杰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任命原任巡抚云南右佥都御史陈荐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事务。
  5. 总理河道、工部尚书杨一魁因御史秦□(木爻木心)义弹劾他能力薄弱,不堪胜任艰巨任务,于是上奏请求辞职。他还称清口应当疏浚,黄河故道应当恢复,高家堰不必修建石堤,减水闸坝不必使用,请求核查他先后所上的奏议及与各司道的往来公文,若有可取之处,不要因他离职而废弃。皇帝下诏勉励他尽心任事,不允许辞职。
  6. 调任广西总兵官王化熙署理都督同知,镇守广东;调任广东总兵官童元镇以原官职挂印,镇守广西。因童元镇熟悉西南边镇事务,故相互调用以发挥各自专长,这是依从兵部的请求。
  7. 初三(甲辰日)
  8. 皇帝下诏设置青州守备一员,负责团练民兵,弹压沿海一带的强悍盗贼,这是依从巡抚郑汝璧的请求。
  9. 初四(乙巳日)
  10.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皇长子的讲读日期,礼部原本拟定盛夏暂停。如今三伏酷暑将至,天气炎热,气候闷热,臣等商议拟于本月初九日至七月初九日暂时停止讲读,等待秋天气候清爽后,照旧恢复讲读,较为便利。”皇帝下诏称“学业不可间断”,不允许暂停。
  11. 任命扬州游击李承勋为统领蓟镇海防游击。
  12. 初五(丙午日)
  13. 升任尚宝司司丞冯渠为南京光禄寺少卿。
  14. 发放各省直审录官的关防(印信)。
  15. 户部请求在南直隶的江南地区及浙江一省,对原先免征的漕粮脚米(运输补贴米),酌情恢复征收二升,折算成银两约二万一千余两,作为河工挑夫的工钱和口粮。皇帝批复同意。
  16. 初六(丁未日)
  17. 云南巡抚、巡按陈用宾、李炳上奏称:清理淘汰虚报冒领、年老体弱的士兵,每年可节省军饷五万三千二百八十两;同时清查出新增加的矿税、盐税及庄田粮税等银两三万三千余两,加上原有额定的赋税粮银,大约足够支付官兵军饷十二万九千余两。从此士兵数量将逐渐精简,军饷将逐渐积累,四川因军事行动而请求协济的银两或许可以不再借调。户部核实后,皇帝批复同意。
  18. 初七(戊申日)
  19. 直隶巡按钱梦淂请求将赎罪银二万四千两分配给畿南四府,根据地方大小、百姓贫富情况,购买粮食储存于粮仓,效仿古代的常平法,以备灾荒。户部批复依从其请求。
  20. 升任游击、管蓟镇台头营参将王承业为本镇太平寨参将。
  21. 追赠在榆林战死的游击史见为都督佥事,荫封其一子承袭祖职并加三级,仍在本镇建立祠堂祭祀。
  22. 初八(己酉日)
  23. 巡视南京营务兼管巡仓御史叚尚绣条陈仓储管理八件事:
  24. 酌定雇役制度:每月让军余(军队中未编入正式编制的人员)缴纳少量钱财,招募工匠服役,以体恤军余的困苦。
  25. 商议协管职责:每个粮仓需及时修理,不必拘泥于会同估算的程序,以免延误工期。
  26. 核查实际用途:对不堪储存粮食的粮仓优先修理,区分轻重缓急。
  27. 核实粮仓数量:预先查清所有储存粮仓的数目,以确定每年的修理计划。
  28. 迅速上报修缮:对损坏较轻的粮仓立即修葺,以节省工役成本。
  29. 谨慎委派官员:专门任命廉洁能干之人负责,以确保修缮成效。
  30. 审订建造规格:务必按照标准修筑高大厚实的粮仓,以求永久使用。
  31. 重视考核奖惩:必须核查官员在任内的修理劳绩,以督促其讲求实效。
  32. 先交由南京户、工二部商议,此时工部覆奏请求批准,皇帝下诏全部同意。
  33. 初九(庚戌日)
  34. 皇帝下诏令云南土官思化仍驻守蛮莫,约束所属部落,不得轻易挑起与缅甸的争端,以免引发战事。
  35. 命令原任游击崔张名、参将石松监督修建宁夏边墙。
  36. 初十(辛亥日)
  37. 礼科左给事中张企程上奏:“臣奉命勘察河道,若因畏惧酷暑、波涛而遗漏巡查之地,或误听他人之言、固执己见而遗漏妥善谋划,或心存疑虑、犹豫观望、议论模棱两可而有所避讳不敢直言,或依附权贵、阻挠豪强而有所畏惧不敢行事,均是臣的罪过。若能身先士卒、认真负责、善始善终,则是总河大臣的职责。至于督漕、巡漕、按察郡县、管理盐务的各司大臣,与臣共事一方,各有职责、各有谋划。倘若固守先入为主的说法、秉持偏执之见,彼此视为秦越之隔、互相抵触难以合作,表面赞同而暗中反对、刚刚施行便立即停止,那么勘察将徒劳无功,议论也只是空谈。恳请陛下下令,让臣详细咨询总河、漕运部院,传令各司道管河官员;并咨询都察院,转令各巡历御史,务必秉持公正之心,以求长久之利。”皇帝下诏依从其议。
  38. 御史区大伦因地震直陈修身反省之事,大意在于:陛下应亲自讲学、亲自祭祀、勤于询问查核、及时批阅奏章、举行廷对、奖励正直之士、召回被罢黜官员,同时注意起居作息、谨慎控制喜怒。皇帝未予回复。
  39. 十一日(壬子日)
  40. 兵部上奏:“根据辽东甄别官员的奏疏,将兵马的旧有定额、新增数量,器械的补缺、添造情况一一开列,按名册核查,兴衰利弊一目了然。请求通行蓟昌、保定、宣大、山西、延宁、甘固各督抚衙门,自二十三年春防开始,在年终甄别奏疏中,将兵马器械是否增补、招募是否落实、废弃是否修复等情况,均按照辽东奏疏的体例开列注明,以议定功罪、确定赏罚。”皇帝下诏同意。
  41. 十二日(癸丑日)
  42. 调任原任贵州调简左布政使王来贤为山西右布政使,驻守商州。
  43. 升任山西副使李三才为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河南副使陈应芳为南京大理寺右寺丞,福建右参议吴之鹏为山东副使,管理清军(清理军籍)、驿传事务。
  44. 赐予原任礼部尚书罗万化祭葬之礼,仍允许赐予谥号。罗万化是戊辰科状元,勤勉编纂典籍,在讲幄(为皇帝讲学之处)效力有功,在国子监培养人才、协助选拔官吏、掌管礼仪事务,均无可指责。此次因上书请求回家侍奉父母而去世,故有此命。
  45. 十三日(甲寅日)
  46. 御史夏子臣上奏请求疏浚高家堰,其奏疏大略称:“高家堰,即御史高举所说的大涧口,是淮水直接向东流淌的通道,由前任河臣潘季驯开始修筑。臣曾阅读他治理黄河的奏疏,称海口没有可疏浚的道理,只能引导黄河使其归入大海;而黄河也不能用人力强行引导,要顺应其习性,先防备其泛滥,只需修缮堤防,使其不向两旁溢出,这是其核心主张。且不说海口最终堵塞,每年都有疏导黄河的劳役,即便淮水原本从西向东,稍折向北,经清口与黄河汇合入海,这是故道。但如今黄强淮弱,力量悬殊,清口逐渐淤塞,即现在所称的门限沙。淮水想从清口与黄河汇合而不可得,便顺流而下,取道大涧口滔滔东注,这是其习性使然,为何要阻挡它?这一条淮水,既被黄河阻挡而无法入海,又被高家堰阻拦而无法入湖,四处弥漫泛滥,本是必然结果。三祖的陵墓旧龙觜,此地冬夏草木常青,是旺气汇聚之地。万历初年高家堰建成后,金水河被堵塞无法通行,连年河流水位上涨,玄宫(陵墓地宫)之上的积水已达一丈。议论者既不敢进言,又无法挽救,起初修建堤坝阻挡,而堤坝内的积水依然如故;不久又修建子堤阻挡,子堤内的积水也依然如故;随后又在子堤设置水车排水,却随排随满,旧龙觜的淹没状况仍未改变。先前勘察河道的使者也明知此事,只是因高家堰耗费国库银两数百万,一旦破坏,首事诸臣的前功尽弃,于其不便,便决意庇护高家堰,而请求治理黄河。有人主张开海口,有人主张劈横沙,有人主张开云梯关,这些做法不仅无助于淮河,也无助于黄河。为何?海口地势险要不可开凿,横沙下方是铁板沙、上方是柔沙,人力难以施工,行路之人皆知;草子湖在高家堰之东,如今并非不通流;草湾河在清河之南,即黄河现在的流经之处,均无需开凿。只有腰铺议开新河至周家庄,长四十里,此地泄水量不多,开凿只是浪费财力;云梯关又在安东之下,隔着黄河很远,更为迂远。即便各路均可开凿,也需数年之后才能见效。近来巡按大臣想开凿施家沟、周家桥,让淮水经高宝湖流出,这其实就是开凿高家堰的意思,但这两处各长数百里,耗费不可估量,即便开凿也需数年时间,要急救祖陵,非开凿高家堰不可。臣请求一一驳斥不开凿高家堰的说法:那些所谓‘以堤束水、以水刷沙’的说法,数十年毫无成效,无需再以此为借口。有人借形胜之说主张保留高家堰,必定称淮黄合襟是形胜之地,但在淮黄汇合、圣祖诞生之时,并无高家堰。相传旧龙觜是玄宫所在地,与合襟相比,哪个更为重要?如今旧龙觜已淹没水底多年,却避而不谈,反而极力争辩合襟的形胜,这是为何?还有人以关乎运道、危及高宝地区为由主张保留高家堰,但高家堰修筑才二十余年,而国家转运粮饷已有二百余年,在没有高家堰之前,难道就没有运道了吗?况且运道经过黄河进入水闸,本就不怕黄河,难道还怕淮河?即便可怕,也可将修建高家堰石堤的费用用于修建湖堤,为何要借口湖堤而强行保留高家堰?若说高宝地区受害,那么盱泗地区未尝不受害,况且高宝地区的灾害不在于淮水的流出,而在于湖水未能宣泄。高家堰虽阻挡上流,实则是危险的隐患,历年以来,高良涧的土堤每逢伏秋季节就会被冲决,大涧口的石堤每逢汹涌波涛就会崩塌,年复一年,怎能保证其不坍塌造成损害?如此看来,高家堰存在对高宝地区的益处甚小,而一旦决口,对高宝地区的灾害也并非极大,不如公开商议并开凿它,让百姓能够趋利避害。听闻科臣张贞观勘察商议之时,高宝地区的百姓争论不休,不妨引领高宝地区有见识的百姓到祖陵亲眼看一看,孰轻孰重,有良知之人自然会改变看法。”奏疏呈上后,工部覆奏称事情难以预先判定,如今已派遣科臣会同勘察,应一并斟酌商议。皇帝依从其议。
  47. 十四日(乙卯日)
  48.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批准改任的庶吉士高承祚、何宗彦、顾秉谦、黄志清、林秉汉、白瑜、郭淐、孙如游、朱延禧、赵用光、邓士龙、梁有年、南师仲、陈之龙、刘一燝、刘纲、刘余泽、佴祺等十八人,与一甲进士朱之蕃、汤宾尹、孙慎行,均送翰林院读书深造。”
  49. 升任副总兵、管大同东路左参将事任自强为神枢营右副将。
  50. 皇帝下诏遣散蓟镇春防的客兵(外来增援部队)。
  51. 十五日(丙辰日)
  52. 升任户部郎中刘应蕙为佥事,云南、陕西参议王孟煦为四川副使,分别担任提学官(掌管教育事务)。
  53. 鞑靼侵犯靖虏,造成较大伤亡,游击吴继祖、高佩等人被提问问责,革职不等;佥事张文华罚俸三个月;任命坐营麻济邦为游击,管靖虏参将事。
  54. 十六日(丁巳日)
  55. 宁夏花马池参将邓凤率军捣毁敌巢失利,巡按林道楠上报,请求将其革职提问。兵部覆奏称邓凤本意在于杀敌,情有可原,应革职回卫,免予提问。皇帝下诏依从。
  56. 山阴王俊栅一日之内打死家奴六人,罚俸米二年;其次子镇国将军朱充完(炅)革除禄米三分之一。
  57. 十七日(戊午日)
  58. 起初,宁夏巡抚周光镐上奏称病请求辞职,总兵解一清上书挽留。给事中张同德上奏:“国家设置官员,文武相互维系,有镇臣总督兵马,有抚臣弹压各镇。总兵有罪,巡抚可指明实情弹劾,因此总兵受巡抚节制,而非可以决定巡抚去留之人。周光镐的才品是否称职,士大夫有公论,吏部有定评,陛下有独断。既然他以病请求辞职,去留之命应由陛下处分,解一清是什么人,竟敢为其举荐扬名,这严重违背名分体统。”皇帝将其奏疏下发相关部门处理。
  59. 十八日(己未日)
  60. 赐予弘农王府奉国将军朱鼒(木券)嫡第二子名倪鳅、第三子名倪吙、第四子名倪(酋火)、第五子名倪愀;朱鼒柊第二子名倪(豚火);朱鼒楸第三子名倪耿;朱鼒李第二子名倪(耳秋);镇国中尉朱倪(白火)第一子名伸(夜隹);奉国将军朱鼒栲第一子名倪(鱼火);潏斋第一子名伸(圭隹);真宁王府镇国中尉朱鼒棅第一子名倪(犭炎)、第三子名倪(虫炎);朱鼒(木庵)第一子名倪琰;朱鼒(木庵)之子化斋第一子名伸(危隹)、第二子名伸(兆隹)、第三子名伸(令隹);辅国中尉朱倪炣第一子名伸(付隹)、第二子名伸(艾隹);镇国中尉朱鼒(木盛)第二子名倪赕、第三子名倪(耳炎)、第四子名倪惔;朱鼒(木志)庶第二子名倪(广炎)、第三子名倪(黑炎);朱鼒楌嫡第一子名倪(田炎);朱鼒楒第一子名倪(耳炎)、第二子名倪(日炎);朱鼒楒之子腊哥第二子名伸(旱隹);朱鼒樛第一子名倪(虫荧);朱鼒梃第一子名倪(毛焱);丰林王府辅国将军朱台洸第一子名鼒桃;安化王府辅国中尉朱鼒榆庶第一子名倪(贝光);朱倪(火室)嫡第一子名伸(十隹)、第二子名伸(先隹);朱倪炀第一子名伸(巠隹)、第二子名伸(青隹)、第三子名伸(唐隹)、第四子名伸(常隹);庶宗朱伸坽嫡第一子名帅(金(力女));辅国中尉朱倪(府火)第二子名伸雅、第四子名伸(华隹)、庶第一子名伸(隹);朱倪覢庶第三子名伸(而隹);朱倪(府火)之子念斋第一子名帅(金攸);镇国中尉朱鼒榍第一子名倪掞、第二子名倪(弃)。以上各宗室子弟均按规定给予粮禄。
  61. 十九日(庚申日)
  62. 升任礼部郎中李景元为河南副使,湖广佥事俞士章为福建左参议,分守漳南道;江西左参议徐学聚为山东副使;调任陕西副使张我续为河南副使,均担任提督学政。
  63. 升任山西草垛山守备袁登为固原游击,宁夏巡抚标下中军官李国用为陕西总督标下右营游击,延绥入卫游击王学诗为延绥中路参将。
  64. 二十日(辛酉日)
  65. 革除福建参将王有麟的官职,因其向部下索要财物,贪污败露。
  66. 吏部尚书孙丕扬因考满(考核期满)上奏请求辞去加授的太子少保衔,皇帝下优诏不允许。
  67. 调任神枢二营练勇参将田维藩分守山西太原;调任曹家路游击李承蕙至石匣营,石匣营游击马魁武至曹家路,这是依从巡抚李颐称其才能各有所适的建议。
  68. 二十一日(壬戌日)
  69. 任命南京右军都督府佥书王椿为狼山副总兵。
  70. 二十二日(癸亥日)
  71. 南京兵科给事中卢大中因地方发生盗窃案,弹劾巡逻坐营官张天秩,将其革职。他还称:“武臣敢于坏法乱纪,是因为仅革除其管事之权而不革除其官衔,今日革除,明日便通过请托谋求进用,随革随补,旧习难以破除。请求自今以后,武臣犯贪赃之罪的,比照文职官员,终身不再录用。”兵部覆奏,皇帝下诏全部同意。
  72. 二十四日(乙丑日)
  73. 任命礼部左侍郎刘楚先充任纂修正史副总裁,修撰朱国祚、编修顾天峻均充任纂修官。
  74. 户科给事中黄运泰上奏称:“治理黄河的策略,应当治理下流。如今想要安定祖陵,不得不宣泄淮水;想要宣泄淮水,不得不疏浚黄河下流,以削弱其夺取淮水河道的势头。倘若黄河下流未能宣泄,便急于开凿高家堰、周家桥以宣泄淮水,那么淮水南下时,黄河必定乘机侵袭。不仅高宝数郡将全部变为沼泽,运道、月河也势必被冲溃,即便淮水也终将被黄河遏制,依然堵塞如故。”其大意是想另寻五港口疏浚,直达观口入海。工部覆奏请求,皇帝下诏令勘河、管河各官悉心商议。
  75. 二十五日(丙寅日)
  76. 升任右春坊右中允周应宾为右谕德,掌管南京翰林院事务。
  77. 南京户部尚书李戴调任北京工部尚书,上奏请求辞去新任命,同时称病乞休,皇帝下优诏不允许。
  78. 有一男子刘行洁前往皇宫自刎,皇帝认为这是地方官员未能为百姓伸冤理枉所致,传示都察院,令该行巡按御史委派公正官员详细审问,不得偏袒庇护。
  79. 任命神枢四营游击李如梧为神枢二营练勇参将。
  80. 革除备倭副总兵杨文的职务,因其被御史俞价弹劾贪婪残暴。
  81. 二十六日(丁卯日)
  82. 赐予原任吏部尚书孙鑨祭葬之礼,仍允许赐予谥号。孙鑨出身进士,历任部寺官职,掌管南北吏部选拔官吏事务,公正无私,为人淳朴厚重,进退有度,故有此优厚抚恤。
  83. 孝壮睿皇后忌辰,派遣侯朱继勋行礼。
  84. 旌表孝子二人:河间府生员吴应奎,为父母背土筑坟,素食守墓三年;华亭县原任户科给事中杨允绳之子杨应奎,因父亲触犯严嵩入狱,上奏请求以身代父受刑,未获允许,因父亲含冤而绝食身亡。分别为其家门悬挂“孝行”匾额。
  85. 旌表节妇三十四人:华亭县孝子杨应祈之妻袁氏、江阴县民徐璋之妻徐氏、武进县民周之羙之妻李氏、安庄卫舍余倪学之妻赵氏、普安卫军宋名臣之妻丁氏、贵州宣慰司生员潘汝明之妻杨氏、麻城县已故推官李采之妻梅氏、无锡县生员华梦旭之妻胡氏、太仓民胡尹之妻钱氏、昌平州民刘大寅之妻王氏、三河县生员赵应贞之妻岳氏、黄冈县举人卢静之妻方氏、新化县军余许铉之妻何氏、远安县民孙铨之妻谈氏、光化县生员韩应诏之妻齐氏、漳浦县民刘餋大之妻陈氏、长洲县举人蒋焕之妻杨氏、番州生员罗纹之妻陈氏、应城县生员陈艺之妻彭氏等,均在丈夫去世后守节。分别为其家门悬挂“贞节”匾额。
  86. 旌表烈妇七人:思南府乡官知县任效廉之妻杨氏、麻城县乡官知县王宠麟之妻李氏、麟游县生员石可贞之妻董氏、蓝田县生员阎视之妻葛氏、涿州生员魏尔直之妻张氏、束鹿县生员王希礼之妻乔氏、宁远卫生员娄思明之妻同氏;烈女一人:无锡县民徐文羙的未婚妻陈氏,均在丈夫(未婚夫)去世后自缢身亡。分别为其家门悬挂“贞烈”匾额。
  87. 起初,福建所派遣侦探日本情况的刘可贤接受关白(日本官职)的财物,又私自带领日本僧人入境。巡按周维翰上奏称,刘可贤既获得重金,必定会轻易许诺;日本既耗费巨资,必定抱有厚望,恐怕会因此引发争端,请求申饬沿海一带操练士兵、整治器械,以防不测。兵部覆奏,皇帝下诏今后沿海地方只宜修整防御,不得擅自派遣侦探,以免滋生事端。
  88. 二十七日(戊辰日)
  89. 南京户部尚书李戴因接济陕西边饷动用老库银两过多,上奏称:“万历二、三年间,地方太平,银库收入多、支出少,自三年起至十二年止,并入老库的银两共计二百五十万两。自十五年至今,屡次借支协济边饷,老库仅存银一百五万余两。二十二年的岁收入仅十七万余两,而支出反而达三十余万两,预计不出四、五年,老库必将耗尽。恳请陛下念及留都(南京)是根本重地,保留这笔银两以备缓急。今后遇有各边镇协济需求,须另行筹措,同时请求补还原先借支的银两。”户部覆奏,皇帝下诏称钱粮匮乏,务必节省开支,令各边镇将领核实应减应汰的项目,如实清查上报,不得虚应故事。
  90. 任命南京后府佥书马继武为右府佥书管事,兼提督大教场;湖广都司佥书兰台为四川巡抚标下练兵游击;分守湖广镇筸钱世祯为分守山东登州参将;升任宣府深井堡守备胡泽为保定车营游击。
  91. 二十八日(己巳日)
  92. 起初,兵部商议令山西练兵三千,专门策应延绥。山西督抚上奏称:“山西的财力并不比陕西充裕,河套鞑靼的势力也不及顺义王三娘子所部。客兵远赴他乡,不熟悉地利,号令也不统一,只见其损耗,未见其益处。请求下部再行斟酌商议,将原计划借调的兵马免予调发。”兵部覆奏称山西的鞑靼威胁尚较缓和,宣大的兵力也较为充足,请求仍按照原奏执行,以形成掎角之势。皇帝下诏依从。
  93. 二十九日(庚午日)
  94. 命令朱允成袭封丰润伯爵位。
  95. 赐予京营戎政、兵部尚书贾仁元祭葬之礼。
  96. 三十日(辛未日)
  97. 赐予晋王朱敏淳《四书》《五经》各一部,赐予其书院匾额“宝善”,皇帝赞赏其好学,故同意其请求。
  98. 升任神枢五营佐击张守贵为神枢四营游击。

卷二百八十六

万历二十三年六月初一(壬寅日)

  1. 升任山东副使詹思虞为福建右参政。
  2. 都察院衷员吉等人请求释放肃州卫左所百户张庄的戍边之刑。当时张庄因侵占粮料被判戍边,他极力辩解,不服判决。御史方元彦重新核查,发现指控不实,因此有此请求。皇帝下诏罚原主审推官洪国材俸禄,释放张庄。
  3. 初二(癸卯日)
  4. 升任巡抚南赣右副都御史谢杰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任命原任巡抚云南右佥都御史陈荐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事务。
  5. 总理河道、工部尚书杨一魁因御史秦□(木爻木心)义弹劾他能力薄弱,不堪胜任艰巨任务,于是上奏请求辞职。他还称清口应当疏浚,黄河故道应当恢复,高家堰不必修建石堤,减水闸坝不必使用,请求核查他先后所上的奏议及与各司道的往来公文,若有可取之处,不要因他离职而废弃。皇帝下诏勉励他尽心任事,不允许辞职。
  6. 调任广西总兵官王化熙署理都督同知,镇守广东;调任广东总兵官童元镇以原官职挂印,镇守广西。因童元镇熟悉西南边镇事务,故相互调用以发挥各自专长,这是依从兵部的请求。
  7. 初三(甲辰日)
  8. 皇帝下诏设置青州守备一员,负责团练民兵,弹压沿海一带的强悍盗贼,这是依从巡抚郑汝璧的请求。
  9. 初四(乙巳日)
  10.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皇长子的讲读日期,礼部原本拟定盛夏暂停。如今三伏酷暑将至,天气炎热,气候闷热,臣等商议拟于本月初九日至七月初九日暂时停止讲读,等待秋天气候清爽后,照旧恢复讲读,较为便利。”皇帝下诏称“学业不可间断”,不允许暂停。
  11. 任命扬州游击李承勋为统领蓟镇海防游击。
  12. 初五(丙午日)
  13. 升任尚宝司司丞冯渠为南京光禄寺少卿。
  14. 发放各省直审录官的关防(印信)。
  15. 户部请求在南直隶的江南地区及浙江一省,对原先免征的漕粮脚米(运输补贴米),酌情恢复征收二升,折算成银两约二万一千余两,作为河工挑夫的工钱和口粮。皇帝批复同意。
  16. 初六(丁未日)
  17. 云南巡抚、巡按陈用宾、李炳上奏称:清理淘汰虚报冒领、年老体弱的士兵,每年可节省军饷五万三千二百八十两;同时清查出新增加的矿税、盐税及庄田粮税等银两三万三千余两,加上原有额定的赋税粮银,大约足够支付官兵军饷十二万九千余两。从此士兵数量将逐渐精简,军饷将逐渐积累,四川因军事行动而请求协济的银两或许可以不再借调。户部核实后,皇帝批复同意。
  18. 初七(戊申日)
  19. 直隶巡按钱梦淂请求将赎罪银二万四千两分配给畿南四府,根据地方大小、百姓贫富情况,购买粮食储存于粮仓,效仿古代的常平法,以备灾荒。户部批复依从其请求。
  20. 升任游击、管蓟镇台头营参将王承业为本镇太平寨参将。
  21. 追赠在榆林战死的游击史见为都督佥事,荫封其一子承袭祖职并加三级,仍在本镇建立祠堂祭祀。
  22. 初八(己酉日)
  23. 巡视南京营务兼管巡仓御史叚尚绣条陈仓储管理八件事:
  24. 酌定雇役制度:每月让军余(军队中未编入正式编制的人员)缴纳少量钱财,招募工匠服役,以体恤军余的困苦。
  25. 商议协管职责:每个粮仓需及时修理,不必拘泥于会同估算的程序,以免延误工期。
  26. 核查实际用途:对不堪储存粮食的粮仓优先修理,区分轻重缓急。
  27. 核实粮仓数量:预先查清所有储存粮仓的数目,以确定每年的修理计划。
  28. 迅速上报修缮:对损坏较轻的粮仓立即修葺,以节省工役成本。
  29. 谨慎委派官员:专门任命廉洁能干之人负责,以确保修缮成效。
  30. 审订建造规格:务必按照标准修筑高大厚实的粮仓,以求永久使用。
  31. 重视考核奖惩:必须核查官员在任内的修理劳绩,以督促其讲求实效。
  32. 先交由南京户、工二部商议,此时工部覆奏请求批准,皇帝下诏全部同意。
  33. 初九(庚戌日)
  34. 皇帝下诏令云南土官思化仍驻守蛮莫,约束所属部落,不得轻易挑起与缅甸的争端,以免引发战事。
  35. 命令原任游击崔张名、参将石松监督修建宁夏边墙。
  36. 初十(辛亥日)
  37. 礼科左给事中张企程上奏:“臣奉命勘察河道,若因畏惧酷暑、波涛而遗漏巡查之地,或误听他人之言、固执己见而遗漏妥善谋划,或心存疑虑、犹豫观望、议论模棱两可而有所避讳不敢直言,或依附权贵、阻挠豪强而有所畏惧不敢行事,均是臣的罪过。若能身先士卒、认真负责、善始善终,则是总河大臣的职责。至于督漕、巡漕、按察郡县、管理盐务的各司大臣,与臣共事一方,各有职责、各有谋划。倘若固守先入为主的说法、秉持偏执之见,彼此视为秦越之隔、互相抵触难以合作,表面赞同而暗中反对、刚刚施行便立即停止,那么勘察将徒劳无功,议论也只是空谈。恳请陛下下令,让臣详细咨询总河、漕运部院,传令各司道管河官员;并咨询都察院,转令各巡历御史,务必秉持公正之心,以求长久之利。”皇帝下诏依从其议。
  38. 御史区大伦因地震直陈修身反省之事,大意在于:陛下应亲自讲学、亲自祭祀、勤于询问查核、及时批阅奏章、举行廷对、奖励正直之士、召回被罢黜官员,同时注意起居作息、谨慎控制喜怒。皇帝未予回复。
  39. 十一日(壬子日)
  40. 兵部上奏:“根据辽东甄别官员的奏疏,将兵马的旧有定额、新增数量,器械的补缺、添造情况一一开列,按名册核查,兴衰利弊一目了然。请求通行蓟昌、保定、宣大、山西、延宁、甘固各督抚衙门,自二十三年春防开始,在年终甄别奏疏中,将兵马器械是否增补、招募是否落实、废弃是否修复等情况,均按照辽东奏疏的体例开列注明,以议定功罪、确定赏罚。”皇帝下诏同意。
  41. 十二日(癸丑日)
  42. 调任原任贵州调简左布政使王来贤为山西右布政使,驻守商州。
  43. 升任山西副使李三才为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河南副使陈应芳为南京大理寺右寺丞,福建右参议吴之鹏为山东副使,管理清军(清理军籍)、驿传事务。
  44. 赐予原任礼部尚书罗万化祭葬之礼,仍允许赐予谥号。罗万化是戊辰科状元,勤勉编纂典籍,在讲幄(为皇帝讲学之处)效力有功,在国子监培养人才、协助选拔官吏、掌管礼仪事务,均无可指责。此次因上书请求回家侍奉父母而去世,故有此命。
  45. 十三日(甲寅日)
  46. 御史夏子臣上奏请求疏浚高家堰,其奏疏大略称:“高家堰,即御史高举所说的大涧口,是淮水直接向东流淌的通道,由前任河臣潘季驯开始修筑。臣曾阅读他治理黄河的奏疏,称海口没有可疏浚的道理,只能引导黄河使其归入大海;而黄河也不能用人力强行引导,要顺应其习性,先防备其泛滥,只需修缮堤防,使其不向两旁溢出,这是其核心主张。且不说海口最终堵塞,每年都有疏导黄河的劳役,即便淮水原本从西向东,稍折向北,经清口与黄河汇合入海,这是故道。但如今黄强淮弱,力量悬殊,清口逐渐淤塞,即现在所称的门限沙。淮水想从清口与黄河汇合而不可得,便顺流而下,取道大涧口滔滔东注,这是其习性使然,为何要阻挡它?这一条淮水,既被黄河阻挡而无法入海,又被高家堰阻拦而无法入湖,四处弥漫泛滥,本是必然结果。三祖的陵墓旧龙觜,此地冬夏草木常青,是旺气汇聚之地。万历初年高家堰建成后,金水河被堵塞无法通行,连年河流水位上涨,玄宫(陵墓地宫)之上的积水已达一丈。议论者既不敢进言,又无法挽救,起初修建堤坝阻挡,而堤坝内的积水依然如故;不久又修建子堤阻挡,子堤内的积水也依然如故;随后又在子堤设置水车排水,却随排随满,旧龙觜的淹没状况仍未改变。先前勘察河道的使者也明知此事,只是因高家堰耗费国库银两数百万,一旦破坏,首事诸臣的前功尽弃,于其不便,便决意庇护高家堰,而请求治理黄河。有人主张开海口,有人主张劈横沙,有人主张开云梯关,这些做法不仅无助于淮河,也无助于黄河。为何?海口地势险要不可开凿,横沙下方是铁板沙、上方是柔沙,人力难以施工,行路之人皆知;草子湖在高家堰之东,如今并非不通流;草湾河在清河之南,即黄河现在的流经之处,均无需开凿。只有腰铺议开新河至周家庄,长四十里,此地泄水量不多,开凿只是浪费财力;云梯关又在安东之下,隔着黄河很远,更为迂远。即便各路均可开凿,也需数年之后才能见效。近来巡按大臣想开凿施家沟、周家桥,让淮水经高宝湖流出,这其实就是开凿高家堰的意思,但这两处各长数百里,耗费不可估量,即便开凿也需数年时间,要急救祖陵,非开凿高家堰不可。臣请求一一驳斥不开凿高家堰的说法:那些所谓‘以堤束水、以水刷沙’的说法,数十年毫无成效,无需再以此为借口。有人借形胜之说主张保留高家堰,必定称淮黄合襟是形胜之地,但在淮黄汇合、圣祖诞生之时,并无高家堰。相传旧龙觜是玄宫所在地,与合襟相比,哪个更为重要?如今旧龙觜已淹没水底多年,却避而不谈,反而极力争辩合襟的形胜,这是为何?还有人以关乎运道、危及高宝地区为由主张保留高家堰,但高家堰修筑才二十余年,而国家转运粮饷已有二百余年,在没有高家堰之前,难道就没有运道了吗?况且运道经过黄河进入水闸,本就不怕黄河,难道还怕淮河?即便可怕,也可将修建高家堰石堤的费用用于修建湖堤,为何要借口湖堤而强行保留高家堰?若说高宝地区受害,那么盱泗地区未尝不受害,况且高宝地区的灾害不在于淮水的流出,而在于湖水未能宣泄。高家堰虽阻挡上流,实则是危险的隐患,历年以来,高良涧的土堤每逢伏秋季节就会被冲决,大涧口的石堤每逢汹涌波涛就会崩塌,年复一年,怎能保证其不坍塌造成损害?如此看来,高家堰存在对高宝地区的益处甚小,而一旦决口,对高宝地区的灾害也并非极大,不如公开商议并开凿它,让百姓能够趋利避害。听闻科臣张贞观勘察商议之时,高宝地区的百姓争论不休,不妨引领高宝地区有见识的百姓到祖陵亲眼看一看,孰轻孰重,有良知之人自然会改变看法。”奏疏呈上后,工部覆奏称事情难以预先判定,如今已派遣科臣会同勘察,应一并斟酌商议。皇帝依从其议。
  47. 十四日(乙卯日)
  48. 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奏:“批准改任的庶吉士高承祚、何宗彦、顾秉谦、黄志清、林秉汉、白瑜、郭淐、孙如游、朱延禧、赵用光、邓士龙、梁有年、南师仲、陈之龙、刘一燝、刘纲、刘余泽、佴祺等十八人,与一甲进士朱之蕃、汤宾尹、孙慎行,均送翰林院读书深造。”
  49. 升任副总兵、管大同东路左参将事任自强为神枢营右副将。
  50. 皇帝下诏遣散蓟镇春防的客兵(外来增援部队)。
  51. 十五日(丙辰日)
  52. 升任户部郎中刘应蕙为佥事,云南、陕西参议王孟煦为四川副使,分别担任提学官(掌管教育事务)。
  53. 鞑靼侵犯靖虏,造成较大伤亡,游击吴继祖、高佩等人被提问问责,革职不等;佥事张文华罚俸三个月;任命坐营麻济邦为游击,管靖虏参将事。
  54. 十六日(丁巳日)
  55. 宁夏花马池参将邓凤率军捣毁敌巢失利,巡按林道楠上报,请求将其革职提问。兵部覆奏称邓凤本意在于杀敌,情有可原,应革职回卫,免予提问。皇帝下诏依从。
  56. 山阴王俊栅一日之内打死家奴六人,罚俸米二年;其次子镇国将军朱充完(炅)革除禄米三分之一。
  57. 十七日(戊午日)
  58. 起初,宁夏巡抚周光镐上奏称病请求辞职,总兵解一清上书挽留。给事中张同德上奏:“国家设置官员,文武相互维系,有镇臣总督兵马,有抚臣弹压各镇。总兵有罪,巡抚可指明实情弹劾,因此总兵受巡抚节制,而非可以决定巡抚去留之人。周光镐的才品是否称职,士大夫有公论,吏部有定评,陛下有独断。既然他以病请求辞职,去留之命应由陛下处分,解一清是什么人,竟敢为其举荐扬名,这严重违背名分体统。”皇帝将其奏疏下发相关部门处理。
  59. 十八日(己未日)
  60. 赐予弘农王府奉国将军朱鼒(木券)嫡第二子名倪鳅、第三子名倪吙、第四子名倪(酋火)、第五子名倪愀;朱鼒柊第二子名倪(豚火);朱鼒楸第三子名倪耿;朱鼒李第二子名倪(耳秋);镇国中尉朱倪(白火)第一子名伸(夜隹);奉国将军朱鼒栲第一子名倪(鱼火);潏斋第一子名伸(圭隹);真宁王府镇国中尉朱鼒棅第一子名倪(犭炎)、第三子名倪(虫炎);朱鼒(木庵)第一子名倪琰;朱鼒(木庵)之子化斋第一子名伸(危隹)、第二子名伸(兆隹)、第三子名伸(令隹);辅国中尉朱倪炣第一子名伸(付隹)、第二子名伸(艾隹);镇国中尉朱鼒(木盛)第二子名倪赕、第三子名倪(耳炎)、第四子名倪惔;朱鼒(木志)庶第二子名倪(广炎)、第三子名倪(黑炎);朱鼒楌嫡第一子名倪(田炎);朱鼒楒第一子名倪(耳炎)、第二子名倪(日炎);朱鼒楒之子腊哥第二子名伸(旱隹);朱鼒樛第一子名倪(虫荧);朱鼒梃第一子名倪(毛焱);丰林王府辅国将军朱台洸第一子名鼒桃;安化王府辅国中尉朱鼒榆庶第一子名倪(贝光);朱倪(火室)嫡第一子名伸(十隹)、第二子名伸(先隹);朱倪炀第一子名伸(巠隹)、第二子名伸(青隹)、第三子名伸(唐隹)、第四子名伸(常隹);庶宗朱伸坽嫡第一子名帅(金(力女));辅国中尉朱倪(府火)第二子名伸雅、第四子名伸(华隹)、庶第一子名伸(隹);朱倪覢庶第三子名伸(而隹);朱倪(府火)之子念斋第一子名帅(金攸);镇国中尉朱鼒榍第一子名倪掞、第二子名倪(弃)。以上各宗室子弟均按规定给予粮禄。
  61. 十九日(庚申日)
  62. 升任礼部郎中李景元为河南副使,湖广佥事俞士章为福建左参议,分守漳南道;江西左参议徐学聚为山东副使;调任陕西副使张我续为河南副使,均担任提督学政。
  63. 升任山西草垛山守备袁登为固原游击,宁夏巡抚标下中军官李国用为陕西总督标下右营游击,延绥入卫游击王学诗为延绥中路参将。
  64. 二十日(辛酉日)
  65. 革除福建参将王有麟的官职,因其向部下索要财物,贪污败露。
  66. 吏部尚书孙丕扬因考满(考核期满)上奏请求辞去加授的太子少保衔,皇帝下优诏不允许。
  67. 调任神枢二营练勇参将田维藩分守山西太原;调任曹家路游击李承蕙至石匣营,石匣营游击马魁武至曹家路,这是依从巡抚李颐称其才能各有所适的建议。
  68. 二十一日(壬戌日)
  69. 任命南京右军都督府佥书王椿为狼山副总兵。
  70. 二十二日(癸亥日)
  71. 南京兵科给事中卢大中因地方发生盗窃案,弹劾巡逻坐营官张天秩,将其革职。他还称:“武臣敢于坏法乱纪,是因为仅革除其管事之权而不革除其官衔,今日革除,明日便通过请托谋求进用,随革随补,旧习难以破除。请求自今以后,武臣犯贪赃之罪的,比照文职官员,终身不再录用。”兵部覆奏,皇帝下诏全部同意。
  72. 二十四日(乙丑日)
  73. 任命礼部左侍郎刘楚先充任纂修正史副总裁,修撰朱国祚、编修顾天峻均充任纂修官。
  74. 户科给事中黄运泰上奏称:“治理黄河的策略,应当治理下流。如今想要安定祖陵,不得不宣泄淮水;想要宣泄淮水,不得不疏浚黄河下流,以削弱其夺取淮水河道的势头。倘若黄河下流未能宣泄,便急于开凿高家堰、周家桥以宣泄淮水,那么淮水南下时,黄河必定乘机侵袭。不仅高宝数郡将全部变为沼泽,运道、月河也势必被冲溃,即便淮水也终将被黄河遏制,依然堵塞如故。”其大意是想另寻五港口疏浚,直达观口入海。工部覆奏请求,皇帝下诏令勘河、管河各官悉心商议。
  75. 二十五日(丙寅日)
  76. 升任右春坊右中允周应宾为右谕德,掌管南京翰林院事务。
  77. 南京户部尚书李戴调任北京工部尚书,上奏请求辞去新任命,同时称病乞休,皇帝下优诏不允许。
  78. 有一男子刘行洁前往皇宫自刎,皇帝认为这是地方官员未能为百姓伸冤理枉所致,传示都察院,令该行巡按御史委派公正官员详细审问,不得偏袒庇护。
  79. 任命神枢四营游击李如梧为神枢二营练勇参将。
  80. 革除备倭副总兵杨文的职务,因其被御史俞价弹劾贪婪残暴。
  81. 二十六日(丁卯日)
  82. 赐予原任吏部尚书孙鑨祭葬之礼,仍允许赐予谥号。孙鑨出身进士,历任部寺官职,掌管南北吏部选拔官吏事务,公正无私,为人淳朴厚重,进退有度,故有此优厚抚恤。
  83. 孝壮睿皇后忌辰,派遣侯朱继勋行礼。
  84. 旌表孝子二人:河间府生员吴应奎,为父母背土筑坟,素食守墓三年;华亭县原任户科给事中杨允绳之子杨应奎,因父亲触犯严嵩入狱,上奏请求以身代父受刑,未获允许,因父亲含冤而绝食身亡。分别为其家门悬挂“孝行”匾额。
  85. 旌表节妇三十四人:华亭县孝子杨应祈之妻袁氏、江阴县民徐璋之妻徐氏、武进县民周之羙之妻李氏、安庄卫舍余倪学之妻赵氏、普安卫军宋名臣之妻丁氏、贵州宣慰司生员潘汝明之妻杨氏、麻城县已故推官李采之妻梅氏、无锡县生员华梦旭之妻胡氏、太仓民胡尹之妻钱氏、昌平州民刘大寅之妻王氏、三河县生员赵应贞之妻岳氏、黄冈县举人卢静之妻方氏、新化县军余许铉之妻何氏、远安县民孙铨之妻谈氏、光化县生员韩应诏之妻齐氏、漳浦县民刘餋大之妻陈氏、长洲县举人蒋焕之妻杨氏、番州生员罗纹之妻陈氏、应城县生员陈艺之妻彭氏等,均在丈夫去世后守节。分别为其家门悬挂“贞节”匾额。
  86. 旌表烈妇七人:思南府乡官知县任效廉之妻杨氏、麻城县乡官知县王宠麟之妻李氏、麟游县生员石可贞之妻董氏、蓝田县生员阎视之妻葛氏、涿州生员魏尔直之妻张氏、束鹿县生员王希礼之妻乔氏、宁远卫生员娄思明之妻同氏;烈女一人:无锡县民徐文羙的未婚妻陈氏,均在丈夫(未婚夫)去世后自缢身亡。分别为其家门悬挂“贞烈”匾额。
  87. 起初,福建所派遣侦探日本情况的刘可贤接受关白(日本官职)的财物,又私自带领日本僧人入境。巡按周维翰上奏称,刘可贤既获得重金,必定会轻易许诺;日本既耗费巨资,必定抱有厚望,恐怕会因此引发争端,请求申饬沿海一带操练士兵、整治器械,以防不测。兵部覆奏,皇帝下诏今后沿海地方只宜修整防御,不得擅自派遣侦探,以免滋生事端。
  88. 二十七日(戊辰日)
  89. 南京户部尚书李戴因接济陕西边饷动用老库银两过多,上奏称:“万历二、三年间,地方太平,银库收入多、支出少,自三年起至十二年止,并入老库的银两共计二百五十万两。自十五年至今,屡次借支协济边饷,老库仅存银一百五万余两。二十二年的岁收入仅十七万余两,而支出反而达三十余万两,预计不出四、五年,老库必将耗尽。恳请陛下念及留都(南京)是根本重地,保留这笔银两以备缓急。今后遇有各边镇协济需求,须另行筹措,同时请求补还原先借支的银两。”户部覆奏,皇帝下诏称钱粮匮乏,务必节省开支,令各边镇将领核实应减应汰的项目,如实清查上报,不得虚应故事。
  90. 任命南京后府佥书马继武为右府佥书管事,兼提督大教场;湖广都司佥书兰台为四川巡抚标下练兵游击;分守湖广镇筸钱世祯为分守山东登州参将;升任宣府深井堡守备胡泽为保定车营游击。
  91. 二十八日(己巳日)
  92. 起初,兵部商议令山西练兵三千,专门策应延绥。山西督抚上奏称:“山西的财力并不比陕西充裕,河套鞑靼的势力也不及顺义王三娘子所部。客兵远赴他乡,不熟悉地利,号令也不统一,只见其损耗,未见其益处。请求下部再行斟酌商议,将原计划借调的兵马免予调发。”兵部覆奏称山西的鞑靼威胁尚较缓和,宣大的兵力也较为充足,请求仍按照原奏执行,以形成掎角之势。皇帝下诏依从。
  93. 二十九日(庚午日)
  94. 命令朱允成袭封丰润伯爵位。
  95. 赐予京营戎政、兵部尚书贾仁元祭葬之礼。
  96. 三十日(辛未日)
  97. 赐予晋王朱敏淳《四书》《五经》各一部,赐予其书院匾额“宝善”,皇帝赞赏其好学,故同意其请求。
  98. 升任神枢五营佐击张守贵为神枢四营游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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