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八百四十五(白话文)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四十五

○又议覆:直隶总督杨廷璋奏称,直隶省入官的土地,今后请交由总督等官员命令下属清查,无需再委派旗员查丈。
等语。应如所请。
得旨:今后入官土地,停止旗员查丈定租的旧例,著照所议施行。
至于旧有案件,令地方官在一年期限内自行详细核查,酌情恢复原定租额,经由府道、藩司转报总督复核后咨报户部之处,尚未妥当。
这类入官的旗地,年代久远,地方官原定租额时,大多不能详细核实的情况居多。若仍令他们自行查改,难保没有回护徇私、蒙混草率等弊端。
或者仅将无法掩饰的事项举出,更正一两处,仍然有名无实。
自应当特派干练官员普遍前往,实地丈量会同勘察核实,才是彻底清理的办法。
著户、刑二部挑选精明干练的满汉司官各四员,其余各部挑选满汉司官各二员,交由户部带领引见,候朕简派前往,会同顺天府府尹及各府官员秉公悉心查办。

○丙子日,谕:据彰宝参奏,云南省分派办理官兵夫马事务的知州嵇承豫、知县欧阳照、知府额鲁礼,以及驿站马匹短少疲瘦的知县周世棨、钟作肃,并该管失察的道府官员等,请分别革职议处一折。
当此军事行动紧要之时,驿站马匹关系到军报的驰递,这些知县全然不留意饲养,以致马匹疲瘦短少达一百多匹之多,非同寻常废弛驿站可比。
周世棨、钟作肃都依照该总督所请,著革职,留于军营,自备盘缠,效力赎罪。
其买补更换马匹的价银,即从各该员名下勒令赔缴。
至于嵇承豫、欧阳照系专门派管各站夫马的官员,竟敢托故自行返回本任,对公事漠不关心,官兵因此停留守候,不能迅速赶路。
额鲁礼身为满洲人员,且以知府大员身份被派令专管,竟不在驿站亲身督率,借词查站前往别处,都属于有心贻误。
该总督仅请交部严加议处,不足以示惩戒。
嵇承豫、欧阳照、额鲁礼都著革职,留于军营,自备盘缠,效力赎罪。
所有该站官兵因守候多耗用的口粮草料,仍照该总督所请,一律不准开销,著落各人名下按数分摊赔补。
其该管的道府官员法明、傅明、贺长庚、张应田一并交部议处。

○又谕曰:范宜宾在巡漕回京复命时,奏请将山东运河连续五年进行大挑,以及煞坝后裁减水驿夫役名额一折。
先前以为范宜宾陈奏的事情,都是他所经历过的地方,必然真知灼见,切实可行,正嘉奖他遇事留心,特加以提拔任用。
如今这两件事都不符合实际情况,不过是拾取空言,修饰言辞耸人听闻,深染汉军虚妄浮夸的习气。
范宜宾著传旨申饬,并令他将此前为何如此妄奏的缘由,立即明白回奏,不得稍有掩饰,自取罪责。
寻奏:臣巡漕时,见汶水口及湖口与河面齐平,怀疑河底淤高,所以请求五年大挑;至于裁减水驿夫役,因煞坝后并无差船往来,为节省钱粮起见,都未详细核查,冒昧具奏,请交部严加议处。
得旨:这也不是大过错,可以宽免,但以后诸事应当详细斟酌办理,不可任意轻率行事。

○户部奏:宗人府及八旗官员的红白事赏银,向来由长芦、两淮盐商生息的银两解送户部支发。后据宗人府奏准,将两淮的银两交由宗人府自行办理。
现在长芦解到的利银,应存备八旗官员红白事赏俸之用。
得旨:此事依议。
折内所称宗人府需用红白事银两一项,经宗人府奏准,令两淮盐政将应交利银直接解交宗人府,不经过户部转领。
这是宗人府含糊奏请,而朕失于检点所致。
户部是财政总汇,凡银款出入,自应当经由该部收支,以备稽查。
如今宗人府需用的红白事银两,直接由盐政解交,既与体制不合,且恐怕其中不无滋生弊端之处。
今后两淮应交宗人府的银两,著盐政仍解交户部查收,宗人府按季赴户部支领转发。

○又谕:现在经略大学士傅恒等按期进剿,火药一项,尤其是军营紧要必需之物。
官兵等从腾越起程时,携带未必宽裕,又未听说有续运送的,临时如有不足,关系非小。
著传谕彰宝、明德,将该处现存的火药及应配的铅丸,立即设法迅速运到铜壁关一带,听候军营调取,立即运往应用。
如果库存不甚充裕,就加紧依法配制,务求多多益善,不得稍有延误。
明德近来疲沓玩忽成习,恐怕办理迟缓不及。
彰宝颇为知道认真出力,此事自必筹办妥当迅速。
但前已谕令彰宝前赴老官屯,此时如已起程,则火药一事,更属明德专责,务须痛加振作,实力筹措运送,以供急需,或可借以稍赎前过。
若仍像办马办粮那样因循怠误,明德自问该当何罪?
仍将何日运往、约计多少,以及如何运送之处,立即奏闻。
又据明德奏称,新街大兵会合有二万有余,此话殊不足信。
先前据傅恒所奏,除留驻猛养等处外,实际带到新街的兵仅二千余名,阿桂所带现在新街的有四千四百余名,而留驻旱塔听候调遣的也只有四千余名。
就算加上野牛坝运料、蛮暮造船的五千名,以及水师已到的六百名,总计总不过一万六千名。
明德因何核算到二万之多?
恐怕是他自知向来办理军务不能奋勉,夸称到营兵数已多,以掩饰他不实力催趱的过错。
果真如此,更可见他空言塞责,全无诚心。
已谕令傅恒,将现在军营兵丁可备分路进剿的实际有多少,查明具奏,则明德所言的真伪自然可以立即辨明。
并著明德将所称到营二万兵数是如何计算的,据实回奏,勿再含糊取咎。
将此一并谕令傅恒等知之。

○又谕:先前据阿桂奏称军营兵丁口粮等项,都未全数抵达军营一折,朕以为赶办军需及督催官兵,都是明德专责,且屡次经谕令整饬,何得尚有迟延,随即谕令将续进官兵作速催趱,并将应给口粮加紧督办,不得稍有迟缓。
今据明德覆奏称:各项官兵均已全部过了腾越,所有满汉官兵二万七千余员名,应需两个月的裹带口粮二万余石,都各照数支给,并无颗粒短少。
其野牛坝的满兵一千名、绿营兵一千九百名,裹带的粮石,都于八月内解往。
即便是阿桂所取的六千七百石粮,也于九月十五日前全数解完,此后又解出粮六千六百余石。
等语。
阿桂此次办理军务,全不实心出力,并未随时随地设法筹措粮石以接济军食,只安坐军营,仰赖内地运送,而且以行文明德督促储备粮食,便想塞责。
而明德先前未能筹备充裕,等到被催取后,才开始赶办。
如今见粮石都已解往,且有额外余粮,便以为他分内应办之事已完成,隐隐想归咎于阿桂,彼此心存推诿,都在所难免。
就明德现在所奏的情节来看,虽然两人都不能辞其咎,但究竟错在何人,反而难以凭空断定。
必须彻底查明,使两人的底细全部暴露,自然不得再有借口。
著将此折抄寄傅恒、阿里衮,令他们将折内情形,逐一详查,核实究竟系何人之过,据实回奏。

○旌表守正被害的河南延津县民阎正之妻赵氏。

○丁丑日,谕曰:副都统蒙武尔岱在新街病故,殊为可悯。
著加恩依照军营大臣病故之例议恤。

○谕军机大臣等:先前经降旨:云南省派出彰宝,贵州省派出高积,令他们专门负责督察军台文报。
如今高积已因事应行质审,观音保调任贵州巡抚,所有贵州省的台站,即著观音保专管,立即交代清楚,驰驿兼程前赴新任。
彰宝现在署理总督,前赴军营办事,所有云南省的台站著派明德专管。
将此传谕明德并观音保知之。

○又谕:昨日因彰宝办事奋勉,已升署云贵总督,并谕令立即赴腾越一带,筹办预备凯旋官兵粮马事宜,谅应办理已有头绪。
现据经略傅恒奏,已于十月初一日抵达新街。
此时应当已攻取老官屯,既得之后,即须进剿阿瓦。
那老官屯所有应办之事,傅恒自必经理妥当,但也须得人接手办理,才可统兵前进。
况且平定缅甸后,边外地方,都应归云贵总督统辖。
各处土司有投诚归化的,也应当让他们认识总督的面貌,以便随宜安抚辑睦。
即便是猛密、木邦等处,将来凡有应分设土司的地方,该总督也应当熟悉那里的风土情形,作长远控驭的谋划。
彰宝此时著立即前往老官屯,跟随傅恒部署数日,询问熟悉机宜。
等傅恒起程后,彰宝即驻留该处留心经营筹划,使各处土司知道总督是他们的统辖大臣,情分也得以联络。
即便大功告成之时,有彰宝在彼筹划善后事宜,傅恒也可将要务交付,迅速回京,于诸事尤为有益。
将此传谕彰宝,并谕令傅恒等知之。

○又谕曰:高晋奏报买补缺额仓谷一折,起初以为该省筹补仓储,似乎是设法从邻省购办。
已批覆如所议从速办理。
后经军机大臣等请旨,因而想到今年江苏等属滨江沿河州县,间或遭受局部灾害,地方粮价未能平减,若在各该处就近采买,则市价上涨,有碍百姓食用。
而采买按例有官定价格,即便稍为增加,仍比市价少很多。
若照所定之价,勒令购买,商贾或许亏本,势必裹足不前。
若全依市价公平交易,恐怕原价不敷,也难以责令承办官员赔垫。
况且江苏接济民食,依赖江西、湖广贩运的米船,恐怕地方承办官员奉行不善,只就该处运到的商船截买,谎称赴外地采办,图省运费,甚至借机滋生事端、扰累百姓,都在所不免。
这样民间既无从购买商米食用,商贩也不如在市上粜卖便于流通,于民食仓储都无裨益。
著传谕高晋,就江苏省现在的情形熟筹妥办。
如果探听到江西、湖广产米丰收的地方,价平粮足,自应专派妥当官员带银前赴该省,随宜购办,令各州县领回,以备发放本色之用,有水路之便,也不致多费脚价。
若就近买补,在谷贵之年,必然滋生流弊,断不可行。
其应买补的仓粮,等年成丰收粮价降低时,再行补额。
将此详细谕令高晋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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