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一百十六(白话文)

大清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六

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撰。

乾隆五年,庚申年,五月,庚子朔(初一)。皇帝下谕说:内阁学士许王猷,著仍兼任日讲起居注官。

○户部商议后予以批准:直隶总督孙嘉淦上疏称,顺天府霸昌道所属,以及永平、宣化二府所属,雍正七年总计上报开垦过的旱荒地三十九顷八十一亩有余,另有旱荒小下地一百九十三顷五十七亩有余,两项共折算大上地六十四顷五十八亩有余。乾隆三年,据各属上报,已经详细具题,汇入熟荒地内计征赋税之外,实际剩余旱荒田地及折算大上地七十九顷五十九亩有余。另外,顺天府霸昌、通永二道所属,以及保定、河间、天津、宣化四府所属,雍正十一年总计上报开垦过水荒地二十二顷一十八亩有余。以上两项均请求按照惯例计征赋税。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两广总督马尔泰,题报乾隆四年分,外国吕宋国遭遇海难的番民西巴郎所乘的麦子铁钉船,在广东电白县暗镜洋被风浪损毁;另有新安国遭遇海难的番民没所榔玉船,在文昌县境内被风浪冲没。请求按照惯例予以抚恤。皇帝命相关部门知晓此事。

○辛丑日(初二)。户部商议后予以批准:护理安徽巡抚晏斯盛上报,潜山、宿松二县旱田四十四顷二十一亩有余,属于虚报加征赋税,请求按照惯例予以豁免。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壬寅日(初三)。孝诚仁皇后忌辰,皇帝派遣官员前往景陵祭祀。

○额驸策凌等人上奏:此前正值用兵之际,曾下令喀尔喀等部落的游牧向内迁移,以翁金的布尔察克、鄂尔坤的乌贵诺尔、色楞额的喀喇托郭为界。如今噶尔丹策零请求议和,奉旨令臣等议定喀尔喀部落的游牧地界。经查,现今设立卡伦的札布堪、齐克济、哈萨克图、库克岭等地,向内三四百里,以鄂尔海为中心取中,向南一带,至博罗椿济、塔尔喇布喀、代汗诺尔、党那尔台、图穆尔哈巴、沙喇布鲁都、奇齐格讷的阿鲁通金、鄂伦诺尔、达兰图鲁等处;向北一带,至额德尔齐德尔的伯勒齐尔、准舒玛勒台、桑金达赖、喀喇塔尔、阿勒坦噶达苏等处,定为外界。界内的游牧人众,均为扎萨克图汗格勒克雅木丕勒的部落,即著格勒克雅木丕勒稽查约束,不许越界游牧。同时令驻扎乌里雅苏台的参赞大臣,时常派人巡察,倘若有越界游牧的人,从重治罪。军机大臣等商议后认为,应当按照策凌等人所请办理。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赐予原品休致、享受副都统半俸的原任山海关总管玛勒呼善一次祭祀。

○癸卯日(初四)。皇帝侍奉皇太后临幸长春仙馆。

○皇帝下谕:肃清盗贼是安抚百姓的首要要务。朕听闻各省交界之处,多有长期窝藏盗贼的大盗匪窝,素来惯于豢养盗贼、祸害百姓。隔省前往抓捕,必须先到当地官府登记、增派差役,不仅延误时日,有时地方官还不能全力协同抓捕,导致重要案犯闻风远逃,盗案长期悬而未结。此前世宗宪皇帝深知其中弊端,特地下达谕旨:凡是地方发生盗案,探明赃物与盗贼的藏身之处后,无论隔县、隔府、隔省,办案人员可一面派差役持官方印票,直接前往秘密抓捕,一面移送文书知会当地官府。圣谕明明白白,实在是平息盗患、安抚百姓的良法。可近年来各省督抚奉行不力,导致被盗省份办理案件处处掣肘,就比如河南省近日的盗案,需要到邻省关提查缉的情况就非常多。身负治理百姓职责的官员,都有肃清盗贼的责任,原本就不该有地域疆界的分别。著令此后凡是邻省交界地方的窝藏盗贼的窝点、在逃盗犯,探访核实之后,可直接派差役前往抓捕,也可知会当地官府秘密缉拿,这样才能让盗案尽快审结,盗源逐渐肃清,邻境彼此都能受益。倘若相关官员仍将此谕旨当作一纸空文,区分地域、懈怠疏忽,一经朕访查得知,必定追究该督抚的责任。

○皇帝又下谕:各省允许百姓缴纳粮食换取监生资格,原本是为了预先筹备粮食储备,保障百姓口粮。倘若地方官员私自征收折成银两的钱款,就是变相私开捐纳的先例。州县官的私心,不过是眼下能多得一些银两耗羡,将来又能免去粮食折损的麻烦。却不知年景的丰歉无法预料,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仓库空虚,能依靠什么?到那时再想要采购粮食,价格必定飞涨,其中的弊端说不尽道不完。这还算是好的情况,倘若遇到品行不端的州县官,将银两收在库房里,极易发生侵吞挪用的情况,此前国库亏空的弊端,大多都是由此而起,怎么能重蹈覆辙?如今据广东总督马尔泰上奏称,捐监的相关条例,已移交各省办理,要求缴纳本色粮食存入粮仓。经查,潮州府属海阳县上报捐纳粮食四万三千八百石,如今实际存入粮仓的,只有三万一千三百余石,其余的都只征收了折成银两的钱款;另外潮阳县实际存入粮仓的监粮,也不过十分之二三,其余也都征收了折色银两。现在正与王謩商议,暂时宽限时日,严令潮州知府,限期内买足本色粮食存入粮仓等语。这些州县官,按理应当题本参劾,可马尔泰、王謩只下令限期买补,怎么能起到惩戒警示的作用?此举甚为荒谬。海阳县知县张纶炳、潮阳县知县吴廷翰,均著革职,所缺少的本色仓谷,责令二人名下赔补。马尔泰、王謩著交吏部议处。并将此谕旨传知各省督抚。

○户部商议后予以批准:直隶总督孙嘉淦,上报霸州等五十七州县厅,上年遭遇雹灾,受灾田地总计七万零六百四十六顷五十二亩有余。按照田亩数目,应当蠲免银两四万三千一百一十八两有余,米七百零三石有余,谷一千一百一十八石有余,豆一百三十六石有余,粮二百四十六石有余。均按照数目蠲免,应完纳、带征的三年旧欠钱粮,按照惯例缓至五年麦熟之后征收;应征收的新粮,按照惯例分别带征。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甲辰日(初五)。皇帝前往长春仙馆,向皇太后问安,侍奉皇太后返回畅春园。

○乙巳日(初六)。皇帝下谕:绥远城的兵丁,每日支取马乾银二分,只拴养马匹一匹,另一匹改为牧放的相关事宜,昨日经该将军伊勒慎查出并参奏。如今经查,归化城海长,也因此事参奏。海长是特派巡查的官员,这类事件,他不预先陈奏,等到该将军伊勒慎具奏之后,才跟着参奏,可见海长平日里,对自己任内的事务并不留心。著交吏部议处具奏。

○兵部商议后回覆:绥远城将军伊勒慎上奏称,已故将军旺昌,动用官房出租的银两,侵吞冒领匠役的名额钱粮,向属员索要马匹等,各项贪婪不法的款项。应当革去旺昌官职,其应追缴的赃银,交该旗向其家属按数追缴。至于副都统甘国璧、巴兰泰,是协同将军办事的大员,也各自侵吞冒领匠役名额钱粮四份,均应当革职,侵冒的银两追缴入官。皇帝下旨:甘国璧、巴兰泰均著革职,其余依议办理。

○丙午日(初七)。皇帝谕令军机大臣:噶克等人抛弃妻子儿女,前来投顺,实在值得怜悯。他们没有出过痘,也没有需要问询的事情,无需解送京城,可直接从口外送往察哈尔,交该总管妥善安插。关于如何赏赐的事宜,著军机大臣商议后上奏。不久军机大臣回奏:据噶克等人自称,本是台吉,却无凭据可查。又按照旧例,单身投诚的人,发往天津等处安插。如今噶克等人抛弃家眷前来归附,应当发往察哈尔,授予额外护军之职,并请求按照惯例给予赏赐。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丁未日(初八)。皇帝临幸勤政殿处理政务。

○皇帝前往畅春园,向皇太后问安。

○兵部商议后予以批准:贵州总督张广泗上奏称,苗疆新设的屯军,必须依靠卫所武官约束。如今丹江卫所管辖的千箱堡,实际与丹江卫相隔甚远,赋税征收、粮饷发放,多有不便,距离凯里却不过二十余里,请求划归凯里管辖。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任命湖广总督班第,兼署湖北巡抚事务。

○赐予已故宁夏将军阿禄,按照惯例祭葬,谥号果达。

○戊申日(初九)。兵部上奏:经查,营千总升任营守备,无论有无纪录,臣部均授予署守备衔管事,其原有功加衔的,仍授予原衔管事,从来没有另行加衔的先例。至于卫所千总升任卫守备,却在该员原衔之上,有纪录的加衔二等管事,无纪录的加衔一等管事。如此一来,升任营守备,只升实缺不升衔;而升任卫守备,既升衔又升实缺,实在过于优厚。请求此后卫所千总升任卫守备时,无论有无纪录,均仍授予原衔管事,一概不准加衔,其原有纪录,带到新任,遇到事故,准许用来抵销处分。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己酉日(初十)。皇帝下谕:朕听闻四川盐道刘而位,不能胜任盐道一职,著署巡抚方显,在通省道员内挑选胜任的官员,题补盐道一职,刘而位所遗下的事务简单的道员缺,著刘而位调任。

○兵部尚书兼管都统事务鄂善等人上奏:据议政处商议回覆,原任绥远城建威将军伯伊勒慎,上奏请求停止一千六百名京兵驻防绥远城,仍旧拨往巴沟驻防,应当按照其所请办理。皇帝下旨:此事依议办理,巴沟兵丁驻防的事宜,等到明年再行题奏。

○任命翰林院侍读学士汪由敦,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庚戌日(十一日)。皇帝下谕:将军伊勒慎,参奏建造绥远城的城垣房屋,工程极为草率,负责修工的人员侵扣工程银两一案,经工部商议回覆,令王山及在工人员前往赔修,至于是否确实侵扣工银,著查明后参奏等因,已经奏准施行。昨日据伊勒慎,以右卫官马缺少,以及生息银两各项不明等事参奏,朕已派补熙前往,会同该将军察审,此事也一并交补熙会同伊勒慎奏办。

○辛亥日(十二日)。理藩院进呈蒙古王等人的源流档册。皇帝下旨:蒙古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人的源流档册、家谱,此后著每五年一次,详细缮写进呈,将旧档家谱换出。

○兵部商议后回覆:原任川陕总督鄂弥达上疏称,宁夏镇所属韦州堡,原设把总一员,守兵九十名,向来归花马池副将管辖;惠安堡原设把总一员,马兵守兵六十九名;同心城原设守备一员,马兵守兵八十一名;清水、红山二堡,各设把总一员,守兵五十名,均归灵州营参将管辖。如今经查,韦州、惠安二堡,塘汛相隔过远,请求统一划归花马池副将管辖。惠安堡原设把总一员、马兵守兵六十九名,仍撤回灵州,以符合兵额。至于惠安堡应设的防守兵丁,就在花马池副将营内,抽拨把总一员,从韦州堡九十名守兵内,分拨四十五名守兵到惠安堡。另外,灵州所属同心城营,汛地广阔,额设守备一员,马兵守兵仅有八十一名,不足以分布防守,请求将惠安堡撤回的把总一员、马兵守兵六十九名,添归同心城营。至于横城都司一营,所管辖的汛地仅有二十余里,经查灵州所属的清水、红山二堡,与横城相近,请求将清水、红山二堡的把总二员、守兵一百名,均划归横城都司管辖。以上各项均应当按照其所请办理。又奏请将花马池营尚未裁汰的新马兵,留拨惠安堡二十名,拨防韦州堡二十名。经查,花马池营所设的新兵,于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内,经总理事务王大臣议定,陆续裁汰,自然应当遵照原议办理,不便以改隶营汛为由,将已经议定裁汰的兵丁,重新留存作为正额兵丁。韦州、惠安二堡所需添拨的四十名马兵,应当令该总督,在该协营额兵内酌情抽拨。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壬子日(十三日)。皇帝派遣官员前往关帝庙祭祀。

○癸丑日(十四日)。皇帝前往畅春园,向皇太后问安。

○甲寅日(十五日)。皇帝前往黑龙潭,祭祀昭灵沛泽龙王之神。

○户部商议后回覆:漕运总督托时上奏,此后出运漕船,额设的屯田,只许收取当年的租银,不得层层累加,立券预先支取。至于现在已经加收租银的田地,严令各运丁举报,有能力回赎的,立即退还价值另行出租;偶尔有无力回赎的,等到租价抵扣满额后另行出租。倘若此时隐匿不报,将来事发,将田地追回给运丁,租价一概不予核算。至于此后如有以加租为名,立券私下交易的,将该运丁革退,与出银租田的人,均按照典卖军田的条例治罪,田地追回给新补的运丁,仍向被革退的运丁名下,追取租价入官。皇帝同意了该提议。

○工部商议后回覆:稽察盛京事务兵科给事中瞻塔海上奏称,盛京城外的社稷坛,周围没有墙垣房宇;先农坛周围也没有墙垣,居民混杂往来,无法保持洁净。请求交付工部,在社稷坛周围砌筑墙垣,建造大门三间,坛后建房三间,用以供奉社稷神牌;在先农坛周围砌筑墙垣,建造大门三间。两处均分别派遣兵役看守,禁止居民往来。应当按照其所请办理。皇帝下旨同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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