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英宗实录卷八十二(白话文)

卷八十二

正统六年八月初一,增加南京各衙门历练政事的监生的月粮,有家眷的每月发放八斗,无家眷的每月发放六斗。

○ 顺天府、直隶真定府、山西平阳府所属州县分别上奏:春夏两季没有降雨,庄稼因干旱受损,租税无法征收。皇帝命令行在户部核实后上报。

○ 初三,举行释奠先师孔子的典礼,派遣行在翰林院学士苗衷主持仪式。

○ 初四,祭祀太社、太稷。

○ 镇守延安、绥德等处都督佥事王祯上奏:“先前奏请招募商人缴纳粮食换取盐引,只允许在绥德高家堡、榆林庄附近缴纳,导致边远仓库没有储备,而近处仓库的粮食又因存放过久陈腐损耗。请求将今年分配给高家堡、榆林庄的粮食,酌情调拨到边寨粮食储备较少的仓库,这样既能让边远地区有储备,又能避免近处粮食陈腐损耗。” 皇帝命令行在户部商议后执行。

○ 山西按察司佥事刘翀被弹劾入狱后,上奏称:“佥事李运让他的儿子索取书吏的贿赂,被书吏揭发,按察使徐永达、副使胡轸、佥事李福都包庇李运,不予处理;巡按御史曹泰是李运的旧僚属,徇私情面不予弹劾。” 事情交付行在都察院处理,都察院认为,曹泰、徐永达等人曾经审理过刘翀的罪行,刘翀心怀怨恨而诬陷他们,应当命令审刑评事王亮及后续的巡按御史核实。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初五,拨付山西行都司官军马匹一千一百一十二匹,这是听从了大同总兵官武进伯朱冕等人的奏请。

○ 参赞甘肃军务右佥都御史曹翼上奏:“国家制度规定,各府县都设置养济院收留抚恤无依无靠的百姓,唯独陕西行都司各卫没有设置,请求统一设置,以推广朝廷一视同仁的仁德。” 事情交付行在礼部商议后回复:“边境城镇荒凉偏远,军饷供应不足,供给负担繁重,难以与内地相同。如果确实有残疾、鳏寡孤独之人,由相关部门核实后,酌情发放口粮,送回原籍;无家可归的,全部送往陕西布政司,分送到附近州县的养济院安置。” 皇帝听从了这一商议结果。

○ 河南河南府宜阳县上奏:“境内连年遭受水灾,百姓缺乏粮食,逃亡迁移的有一千八百九十余户,土地荒芜但赋税仍在,百姓难以承担包缴的赋税。请求将应当征收的秋粮的三分之一折算为绵布,转运到陕西布政司官库,以备边境使用。” 皇帝命令行在户部酌情处理。

○ 初六,新建伯李玉上奏陈情:“臣历经五朝,多次立下军功,已蒙朝廷封为伯爵,但考虑到子孙尚未获得世袭爵位的诏令,倘若蒙陛下怜悯,请求赐予世袭特权,臣即便死去,也会感激不尽、结草衔环以图报答。” 皇帝对吏部、兵部大臣说:“朝廷对于功臣世袭封爵,一概遵循祖宗定例。李玉论功封爵,是出自先帝的特别恩典,按照惯例岂能世袭?只按照常规办理即可。”

○ 直隶常州府武进、江阴、无锡、宜兴县,池州府桐城县,受灾饥民有三十一万九千零一十七户,相关部门发放官府粮仓粮食一十八万五千五百六十余石进行赈济。

○ 裁撤陕西平凉府杂造局。起初设置该局隶属于平凉府,专门制造平凉卫军器,后来卫军按照惯例自行设置造器局,至此因本府知府陈杰上奏称该局闲置无用,故予以裁撤。

○ 行在兵部上奏:“地方都司卫所,常有新补充的军士被官旗骚扰侵害而再次逃亡的情况。今后允许主管官员指明实情上奏,若有包庇隐瞒者,巡按御史、按察司官员按律追究责任。”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 初七,任命行在翰林院学士钱习礼、编修萨琦为顺天府乡试考官,在顺天府设宴款待。

○ 任命灌顶广智弘善国师喃葛藏卜承袭其叔父的灌顶净觉弘济大国师之职,赐予诰命。

○ 新建伯李玉去世,朝廷赐予祭祀和丧葬财物,派遣官员负责安葬事宜,追封其为新建侯。

○ 行在兵部上奏:“边境各关隘的守卫官旗,多有收受贿赂而放纵逃军的情况,今后应当予以惩治。”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 初八,四川盐井卫土官千户剌苴白派遣把事曰要,申藏簇禅师永隆攀等人派遣喇嘛锁南加等人,前来朝贡马匹,朝廷赐予钞锭。

○ 初九,任命襄城伯李隆掌管三千左右十队及府军前等卫的军马操练事务。

○ 升任辽东都司经历黄琰为辽东苑马寺少卿,兼署掌辽东行太仆寺事务。黄琰在任将近九年,恰逢行太仆寺卿职位空缺,定辽左等卫指挥使胡昇等人上奏称黄琰公正勤勉、通达机敏,辅佐谋划有方,请求提拔任命他担任该职。皇帝下令巡抚、巡按等官员会同核实,众人都称他能够胜任,皇帝因卿一职不宜越级提拔,故升任他为少卿并兼署寺事。

○ 裁撤辽海煎盐提举司每年的盐课征收事务,令辽东都司代管。

○ 命令修缮高邮州北门起至张家沟一带的湖堤。

○ 初十,京卫武学教授纪振上奏:“‘京卫武学’这一名称意义重复,且侯伯、都督的子弟都在此就学,用‘京卫’不足以涵盖,请求改名为‘京都武学’;又说武臣子弟头戴方巾,与医士、乐工没有区别,请求完全依照儒学诸生的服饰制度;还说武生应当兼习经书,请求赐予《五经》《四书》《性理大全》,以便讲习。” 事情交付行在礼部商议后回复:“武学生子弟来自各卫,数量众多,名为‘京卫武学’在道理上并无不妥;武生虽然入学读书,同时还要练习武艺,服饰制度不必与儒生完全相同,只有书籍应当令内府赐予。” 皇帝听从了这一商议结果。

○ 直隶苏州府所属县遭受水灾,百姓饥饿,相关部门发放官府粮仓粮食四十三万五千余石进行赈贷。

○ 万全左参将都督佥事黄真等人上奏:“想要在军士停止操练、农闲之时,督促各卫官军余丁预备木石,陆续修缮宣府各处城垣。但有很多奸诈之徒畏惧躲避劳役,从中阻挠破坏,请求敕令巡抚、巡按等官员严加禁止约束。”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 十一日,在云南鹤庆军民府设置清水江巡检司,在赵州设置乾海子巡检司,各任命巡检一员;将邓川州凤羽乡巡检司迁移到罗坪山顶。

○ 户部主事苏洪上奏:“直隶沿江州县及巡检司,每年以卢柴兑换银钞,如今按照减省条例,没有其他支用途径,请求将所储存的银钞购买米麦等粮食,以赈贷缺乏粮食的百姓;今后每年兑换的银钞,请求按照当时的市价购买粮食,预备应对灾荒,这样才能官民两利。” 皇帝命令行在户部商议后执行。

○ 修筑山东濮州上城。当时山西流民都在濮州入籍,常常与州人争夺田地,发生争斗不止的情况,相关部门请求调遣东昌卫中左千户所军士在濮州屯田,将靠近黄河的土地分给入籍流民耕种,让他们休养三年后,专门致力于修治城垣,以防备意外情况。皇帝听从了这一请求。

○ 十二日,行在刑科给事中廖庄从陕西返回,上奏九件事:一、今年陕西遭受灾旱,但相关部门催缴拖欠赋税十分急迫,应当减免赋税,以缓解百姓困境;二、东河桥等驿站的站旗军,正军负责养马以应对过往使者,余丁负责修治桥道、递送官物,马驴及供帐等所需物资都令他们自备,近来又征收他们种植的作物,当地山高霜早,谷麦收成甚少,军士无法完成缴纳,大多逃亡,请求减轻征收,以舒缓他们的压力;三、各驿站的马夫,多有长期服役的,马匹死亡后要卖子女赔偿,马匹受伤后悲痛如同对待父母,应当令相关部门释放那些应当释放的人,有愿意在当地入籍的听其自便;四、陕西先前因胡寇侵犯,供应边饷,暂停清理军匠,如今又有各类采买事务,恰逢天大旱,难免造成纷扰,损害和气,也应当暂且停止或减省,河南、直隶等遭受蝗虫灾害的地区也照此办理;五、绥德等处的马草,都是士兵收割、百姓田地收获以及囚犯赎罪缴纳的,如今土地干旱,收成稀少,应当令边将多收取秋青草备用;六、各地增设的抚民官都是多余的官员,可以裁革;七、庆阳卫军士在甘、宁等处戍守,有一年更换一次的,军士能够从容准备路途费用,有半年更换一次的,大多仓促之间无法准备,还有长期不更换的,不能与父母兄弟妻子相见,请求令相关部门酌情处理;八、请求撤销各地无用的小关;九、请求裁撤凤翔以南武关等驿站的驿丞,只令百户一员负责,如同庆阳以北的惯例。奏疏呈上后,皇帝命令相关部门商议后执行。

○ 四川布政司右参议王恪因年老患病请求退休,皇帝听从了他的请求。

○ 十三日,皇帝写信给代世孙朱仕壥:“听闻宣宁王朱逊炓母子挑拨离间骨肉亲情,这是祖训所不容的,但念及亲情,希望他们能改过自新,暂且加以训诫告诫。曾叔祖年事已高,你以嫡长孙的身份代理王府事务,这是祖宗定下的制度,从今往后,王府中所有事务,都按照先前的敕令执行,但必须心怀恭敬孝顺,委婉周全地处理,以保全良好的品德。如果遇到难以处置的事情,务必如实上报朝廷,朝廷自会做主。” 又写信告诫宣宁王朱逊炓,令他反省过错、改变想法,协调好上下关系,以保全一国的福祉,如果作恶不改,祖宗的法度俱在,朝廷不敢徇私;同时命令他交出其母所收藏的前代世子的册宝、冕服,交给世孙掌管。

○ 浙江宁波府知府郑恪上奏:“国家建立南北两京,符合古制。自从太宗皇帝定都北京以来,四位圣君相继传承,正式南面朝见天下万方,至今已有四十年,但各部门的公文印章仍然沿用‘行在’之称,名称与实际不符,请求将北京正名为‘京师’,南京各部门应当改称为‘南京某府某部’,这样在道理上更为恰当。” 礼部尚书胡濙回复:“‘行在’之称是太宗皇帝所定,不可随意变更。” 事情于是搁置。

○ 停止征收南京上新河的船料钞,召回原派遣的官员,仍令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派遣官员提督疏浚河道,以便船只往来停泊,避免遭受风浪倾覆的危险,这是听从了巡抚南直隶工部左侍郎周忱的奏请。

○ 命令在京工匠休息一个月。

○ 皇帝驾临奉天门,谕示行在都察院大臣:“朝廷优待军士,常常供给他们衣食,按时加以练习,以备使用。但身为将领的人,却完全不加体恤,有的役使军士从事佃牧,有的役使他们经商贩卖,有的役使他们修建私宅、建造祠庙,长年累月不得稍有休息。那些边境的军士,艰辛尤为严重,每次操练守备、屯田耕种刚刚结束,就令他们捕捉野味、砍伐薪炭,虐待危害之事繁多。还有那些被征召补充军伍的军士,所属官旗尽数勒索他们随身携带的财物,导致他们贫穷窘迫而再次逃亡,这哪里是朝廷优待军士的本意?将领又怎能称得上是为国尽忠?都察院要张贴告示告知朝廷内外,告诫不得再发生此类事情,胆敢再犯者,法司捉拿治罪,绝不宽恕。”

○ 巡抚南直隶工部左侍郎周忱上奏:“镇海、太仓卫儒学教授缺员,两卫官旗军士一同申诉保举境内昆山县学教谕朱冕,称其学行端正谨慎,启发教导有方,如今九年考满,请求提拔补充卫学教授一职,以抚慰士人的期望。”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 辽东总兵官都督佥事曹义上奏:“近来奉敕旨,因凡察、董山争夺掌管卫印,应当核实其所部人心所向,将印授予合适之人。臣立即派人宣读诏旨,但二人各执一词,纷争不断,于是一同来到开原。臣反复以朝廷法制晓谕他们,凡察才勉强拿出新印,并且想要亲自入朝陈述情况,臣已令他暂且返回本卫,到秋后再赴京。臣私下观察其部落的意愿,大多倾向董山,而凡察心怀不满,终究难以安定。永乐年间,海西野人都指挥恼纳、塔失叔侄争夺印信,太宗皇帝令恼纳掌管忽鲁哈卫,塔失掌管弗提卫,其部众各自跟随所属之人。如今此事与当时情况颇为相似,请求设置建州右卫以安置凡察,这样才能消除争端,安定边境。” 皇帝命令等他们来朝后再商议。

○ 十四日,行在刑部郎中林厚上奏:“奉命在四川清理刑狱,七月戊戌日,详细审理三司所逮捕的囚犯,分辨其中的冤枉之事,解开他们的枷锁。当天傍晚,西方昂宿、胃宿之间出现云彩,五色斑斓,形状如同半面玉璧。臣私下认为,昴宿属金,是刑法的象征,五色云彩是和气所凝结,这是圣上仁德感召的结果,征兆十分明显,谨绘制其形状呈上。”

○ 宽恕通州流刑罪犯米哲宁,允许他回家,因为他已年满七十。

○ 广西罗城县贼首韦万川被百户任芳儿引诱出城,总兵官安远侯柳溥等人擅自将其杀死,谎称是生擒捕获。行在兵部左侍郎邝野等人上奏称柳溥虚报战功,应当治罪。皇帝说:“暂且记下柳溥的罪责,令他自行陈述情况。”

○ 十五日,召驸马都尉沐昕至京,命令驸马都尉赵辉前往南京,负责孝陵每年的祭祀礼仪。

○ 大同总兵官武进伯朱冕等人上奏:“被发配到沿边立功、驻守瞭望的官军,离家遥远,无人供给,应当替换该卫轮流前往驻守瞭望的旗军返回,其应当支取的口粮,就令这些立功官军领取使用,更为便利。”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 十六日,行在工部都水清吏司主事钱源,先前在刑部任职五年,颇为勤勉谨慎、有所作为,调任工部不到五个月,本部右侍郎邵旻就以他平庸无能、无法胜任为由将其考核罢黜。钱源申诉冤情,并告发邵旻多次盗窃官物、修建私宅。行在吏部弹劾邵旻处事不公,皇帝命令恢复钱源的官职,将邵旻逮捕入狱审讯。

○ 在四川宁番卫设置冕山桥堡,调本卫后千户所官军驻守瞭望,这是听从了四川都司、布政司、按察司等官员的奏请。

○ 十七日,任命行在工部郎中王佑署理本部事务。

○ 任命行在通政司右参议龚全安官复原职,因为他为父母守丧期满。

○ 皇帝敕令福建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监察御史:“收到都指挥佥事严安等人的奏报,漳州海间口有居民八十余户,共计三百九十余人,原来耕种的三百余亩田地,每年被海潮冲塌,且没有其他产业,只能依仗临海的地势,有的手持兵器驾船贩卖私盐,有的四散上岸抢劫掠夺,造成危害。想要令备倭捕盗官军设法将他们召集到官府,酌情拨给田地分给他们耕种,迁移他们的旧居,分散他们的同伙,使他们成为良民,同时在海门山设置巡检司,负责巡捕,不让他们再像从前那样为非作歹。朕看这番话似乎可行,但担心百姓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官府处置方式不当,引发其他祸患。敕令到达后,你们三司各自委派老成公正的堂上官一员,会同巡按御史亲临当地,令漳州府卫官一同核实,是否有可供耕种的田地、是否可以迁移、以及是否适宜开设巡检司等事宜,从长计议处置后上奏,务必做到事情妥当、百姓安宁,不致骚扰,以不负朝廷的托付。”

○ 将陕西署都指挥佥事张通、李谅调往边卫。起初,张通收受庆阳军旗的贿赂,停止征收他们的草料;李谅役使军士盗窃官铁以修建私宅,逼迫索取富商的钱财,强娶民家女子。事情败露后,巡按御史判处张通绞刑,将其关押在都司监狱;按察司判处李谅斩首,将其押解进京。皇帝下诏将张通调往极边,李谅调往甘肃。张通畏惧,谎称生病,嘱托都指挥佥事费铭将自己释放出狱治疗,随后逃亡。费铭因此获罪,赎杖后官复原职。不久后,张通来到京城,上奏称右副都御史陈镒令御史加重自己的罪责;李谅也申诉称陈镒令按察使邓棨冤枉自己,并且说陈镒纵容其岳父索取贿赂、参与盐引交易,暗中招来妓女通奸。于是皇帝命令行在刑科给事中廖庄前往核实,廖庄返回后上奏称,张通、李谅的罪行多有实证,所告发陈镒的事情都是诬陷。行在刑部改判张通、李谅应当赎刑后官复原职,皇帝说:“张通、李谅已经身负重罪,又诬陷风纪官员,不宜按照常规论处,仍将他们调往边卫。”

○ 万全千户张朋因镇守都督佥事黄真上奏揭发其罪行,于是反过来上奏黄真:与鞑靼进行贸易,私役军士建造旅店、水磨、碾坊,抢夺百姓利益;又役使军士疏浚城渠,灌溉自己耕种的田地,城墙坍塌压死十余人;还对想要告发自己的人施加镣铐,令其驻守瞭望长达三年不放;此外还与卫卒的女儿通奸,最终将其娶为妾。行在都察院上奏称,张朋曾经向右佥都御史罗亨信告发黄真纵容女婿贪婪暴虐之事,皇帝下诏令黄真陈述情况,如今张朋又有这样的上奏,而指挥舒震等人也上奏称张朋刁滑懒惰,这些人都是挟私诬告,应当一同命令罗亨信核实,若确实涉及黄真,则治其罪。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十八日,提拔进士王伟、张勋为户部主事。

○ 二十日,礼部右侍郎吾绅去世。吾绅是衢州人,永乐甲申年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进入翰林院读书,因同僚谈及处理刑狱之事,太宗皇帝听闻后,将他们一同提拔为刑部主事。吾绅审理案件宽和公正,颇有声誉,不久后升任郎中,越级提拔为礼部右侍郎。太宗皇帝对尚书吕震说:“吾绅出身翰林院,可辅佐你掌管典礼。” 不久后被吕震排挤,出任广东右参政,不久后官复原职,改任南京刑部,奉敕令考察两广、福建的地方官员。有一位参政向来贪婪,勾结权贵,且与吾绅是旧僚友,吾绅最终将其罢黜,当时人们称赞他公正。返回朝廷后,恢复礼部官职,至此去世。吾绅性情直率,不计较他人的短处,看待荣辱得失毫不在意。起初被任命为侍郎时,亲友纷纷前来祝贺,而他家中却一无所有,有人讥讽他说:“做官不祭祀祖先,还要招待宾客吗?” 吾绅只是笑着回应。

○ 二十一日,祭祀山川、城隍等神。

○ 派遣顺天府官员祭祀宋丞相文天祥。

○ 派遣旗手卫官员祭祀旗纛之神。

○ 任命行在大理寺左少卿于谦仍巡抚山西、河南。当时行在户部尚书刘中敷上奏称,山西连年遭受旱荒,百姓大多迁移到河南谋生,请求挑选大臣前往安抚,皇帝因于谦向来熟悉当地情况,于是任命他前往。

○ 二十二日,晋府庆成王朱美埥上奏:“生母韦氏去世,已蒙朝廷赐予祭祀、建造坟墓,如今安葬之事即将举行,却一无所有。想到不久前先王及母妃相继去世,十年之间,丧葬之事接连不断,所有费用都依靠每年的俸禄,费用十分窘迫,请求陛下怜悯体恤。” 皇帝命令拨付米一百斛、薪炭各一千斤给他。

○ 任命山东布政司左布政使王卺为行在工部左侍郎,仍享受从二品俸禄。当时本部缺少堂上官,皇帝命令大臣会同举荐,得到王卺等五人上报,皇帝唯独任用王卺,命令他乘坐驿车前往京城。

○ 河南右参政孙原贞上奏:“所属府州县遭受蝗灾,请求将原本调拨运输到凤阳、临清等处仓库的大米,允许用小麦按一斗抵一斗的标准缴纳,或折算为棉花、绵布缴纳。” 奏疏交付行在户部商议后回复:“应当听从其奏请,凤阳、保定、定州仓库的粟米,允许缴纳小麦;临清仓库的粮食,若应当缴纳的州县靠近西边的,允许折算为绵布,运送到陕西官库,靠近北边的,允许折算为小麦,运送到京城仓库;本处存留的粮食也按照此例折算为布。” 皇帝听从了这一商议结果。

○ 巡按河南监察御史徐郁上奏:“彰德、卫辉及直隶广平、顺德等府,都是交通驿路,往来所需费用浩大,如今遭受蝗灾,百姓无法维持生计,若不早日加以体恤安抚,恐怕会导致他们流离失所。请求将受灾地区的粮草予以优待免除,仍命令相关部门进行赈贷,劝导富裕人家出借牛具、种子,让百姓种植冬麦、春麦,这样才能最终安定他们的生活。” 皇帝命令行在户部商议后执行。

○ 梁府奉祠正王喆隐瞒母亲去世的消息,一年后才回家守丧,守丧期满起复后,被吏部查出。法司判处他赎杖,皇帝恼怒他忍心不孝,命令将其罢官,贬到边远地区。

○ 鹰扬卫百户金琦因姐姐与人通奸,多次劝谏,姐姐大怒,诬陷金琦辱骂自己,行在刑部判处金琦赎杖后为民。金琦的母亲认为女儿已经失节,又诬陷儿子,斥责女儿,女儿不服,辱骂母亲,母亲于是揭发此事,交付御史审讯核实。御史请求恢复金琦的官职,判处其女儿死刑,并追究冤枉金琦的人的责任,皇帝听从了这一请求。

○ 二十三日,任命行在翰林院侍讲刘铉官复原职,因为他之前告病居家,至此病愈。

○ 巡抚大同、宣府右佥都御史罗亨信上奏两件事:一、万全都司及山西行都司各卫所官员,多有老弱残疾、无法胜任征操的,请求敕令总兵、镇守等官员公正挑选,保留精壮者,老弱残疾者令其子弟替职;二、被发配到各处立功的军职官员,多依靠权势躲避差操,今后应当令他们自行购置器械,同边军一同操练守备,不许留在城中。皇帝都听从了这一奏请。

○ 旧例规定,僧人有妻子的,他人可以殴打侮辱,还可索取五十锭钞,若无钞,殴打致死也不追究责任。有一名僧人夜间进入奸妇家中,被同奸者殴打致死,山西法司判处殴打者绞刑,审狱评事王亮认为,僧人犯奸,其罪行比有妻更为严重,殴打杀死奸僧应当予以体恤。皇帝命令宽恕其死罪,杖责后发配到边卫戍守。

○ 二十四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郑观上奏:“直隶及山东等处,春夏两季干旱,蝗虫滋生,请求命令清军御史暂且返回京城,令相关部门陆续清理解送军士。”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 二十五日,命令崇信伯费钊、忻城伯赵荣,印记北京行太仆寺的马骡驹,共计六万七千一百三十四匹。

○ 二十六日,提拔行人虞祯为行在陕西道监察御史,学录周道为行在云南道监察御史,都是因为他们审理刑狱考核合格,故予以提拔。

○ 宣府右参将都督佥事杨洪上奏:“宣府前等卫官军的九十余匹马匹,都已老弱,及在征战中受伤,无法骑乘操练,应当送往万全都司作为菜马,以供使者使用。” 皇帝说:“在征战中受伤的马匹都是有功之马,若一概宰杀食用,于心何忍?兵部移文总兵、镇守等官员查验,有功的马匹给予守城官军饲养,等到死亡后埋葬。”

○ 行在鸿胪寺卿杨善的次子杨容,伪造内官陈鼎的手书,向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借金,吴中将杨容逮捕,交付法司审讯,判处赎杖。皇帝恼怒他欺诈,将其发配到威远卫戍守。

○ 行在户部主事张清上奏:“朝廷因山西流民已经很多,命令大理寺少卿于谦前往安抚。臣认为,以往没有抚民官员时,百姓各自安居乐业,如今多次设置抚民官员,而流民却越来越多,这是因为任用的守令不得其人,督催边储日益急迫,百姓无法生存导致的,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官员过多则会骚扰百姓,如今之计,不如革除抚民官员,挑选合适的守令以安定民心,修治屯田以宽缓民力。” 皇帝说:“仍命令于谦前往安抚,若府县官有贪婪污浊、残害百姓的,将其押解到京城治罪。”

○ 修治上林苑监。

○ 赐予已故金吾卫带俸都指挥佥事孙宽、羽林卫带俸达官指挥使赵庆云、旗手卫致仕指挥佥事田雄、锦衣卫住坐达官指挥、千户、百户二十四员,以及广东都指挥佥事戈戡等人祭祀,按照惯例办理。

○ 行在兵部郎中侯琎上奏:“麓川叛寇思任发,令贼首刀令道等十二人,率领贼徒三万余人、大象八十只,到达大候州,想要前往景东、威远等处进攻劫掠。臣督同都指挥马让、卢钺等人,率领官军迎击,铳箭齐发,一鼓作气将贼众击败,斩首三百五十二级,缴获贼寇的帐房、旗鼓、铳炮、盔甲等物。” 皇帝赐予敕令表彰晓谕:“你们能够奋发忠勇,重振军威,朕十分嘉奖。升赏的典制,等待事情平定后再举行。”

○ 二十八日,皇帝敕令广西总兵官安远侯柳溥、参将都指挥佥事田真、广西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御史等官员:“收到奏报,浔州府桂平县石门、大信寨、岭等山的贼寇仍然纠集同伙抢劫杀戮百姓,招抚不服,想要等到秋季征剿,不知你们的谋划是否妥当。大致来说,人之常情没有不贪生怕死的,贼首不过数人,而被胁迫跟随的人众多,战争之下必定会伤害无辜。敕令到达后,你们务必再次商议,不可贪图功劳而败坏事情,若经过再三抚谕仍不服,就按照先前的敕令,伺机围剿消灭,务必使地方安宁,军民安居乐业。”

○ 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李匡上奏:“天下上报的疑难案件,因皇帝特别恩典,大多保全其性命,而逃亡的强盗,多年未能捕获。宣德十年诏书已经宽恕未捕获的强盗的死罪,但如今仍然追捕不止。那些已经捕获的强盗尚且蒙恩宽恕死罪,更何况未捕获的呢?臣担心他们会纠集同伙,啸聚山林,造成的危害不小。请求通行天下,对那些因恩诏宽恕死罪的强盗的牵连者,全部晓谕他们恢复本业、服役,使有罪之人能够改过自新,被诬陷者能够安居乐业。” 事情交付法司商议后回复:“宣德十年诏书固然宽恕未捕获的强盗的死罪,但其中规定‘若今后不改悔,仍然为非作歹,一律治罪不赦’;正统四年诏书又规定‘强盗不赦免’。如今朝廷内外正在追捕的强盗,不是赦后纠集的,就是赦前作恶不改的,难以用仁德感化,若不依法惩治使他们畏惧,恐怕违法作恶的人会日益增多蔓延,李匡的建议不可听从。” 皇帝认可这一商议结果。

○ 行在刑科给事中廖庄上奏:“陕西各递运所,被判处充任牛夫的犯人,服役期满后,递运所官员必须等到有人接替,才释放他们,有的犯人等候一二年之久。请求敕令兵部移文各地,提前三个月上报上司,挑选人员,到期接替服役,这样更为便利。” 皇帝听从了这一奏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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