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一十九
万历四十二年四月初一癸未日,按时祭祀太庙,派遣侯徐应坤代为行礼。
○初二甲申日,表彰节妇:南直隶溧水县百姓王崇的妻子刘氏、江浦县百姓陈甲的妻子黄氏。
○批准德府清平昭裕王朱常汘的庶二子朱由喿承袭父亲的爵位。
○晋升四川成都府知府张之厚为本省提学副使。
○当日,皇上谕旨:“宫廷的开支繁多,多次遇到重大典礼,各项进献、赏赐的费用很多,各省、直隶额定上缴的税课用来接济紧急需要尚且不够。减免三分之一的税课以彰显体恤百姓的心意,停止征收的意图已经明确。朕又仔细审阅了宽释被囚禁楚宗的条款,此事不仅仅是因为楚宗殴打了一位巡抚,而且起初是楚宗众人聚集喧闹,诬陷诋毁楚王。如今朕又修改了各省、直隶受灾的相关内容,朕也已修改后批发给你等,誊写进诏帖中,可按照现在修改后的内容拟定诏书,于四月初四日颁布施行。”
○刑科署科事给事中姜性上奏说:“武臣不服丧、不卸任,不知道始于何时,这是不符合礼仪的。天下没有没有父母的人,武臣难道不是父母的儿子吗?我朝对于居丧有明确的礼仪规定,隐瞒丧事、剥夺丧期是被禁止的,这是根据天理人情制定的。臣认为,无论武职的高低、世袭与否,都应当规定服三年丧期。如总兵以下官员,若是驻守在边疆要塞,或者军情紧急,巡抚、巡按大臣可以酌情拟定题请留任,等事态平息后仍令其等候接替者到来后再服完丧期;内地的参将、游击、都司等官员,不必题请留任等候接替者,由地方上司另行委派官员管理事务,让其服完丧期。服丧期满后,大致按照文官的惯例,根据其官职的高低,或者由巡抚、巡按大臣奏请任用,或者前往兵部听候补任,或者由上司委派差事。各位官员的子孙遭遇父母丧事,也都应当服完三年丧期后才允许接替世袭。至于勋贵爵位这一类,按照旧例也不服丧。但即便是亲王,也要在丧期结束后才请求册封,更何况是位列五等的勋臣呢?宋朝末年,国家危难,战乱频繁,谢枋得还严厉斥责当时丧期未满就被起用的人,甚至说国家之所以沦为废墟,百姓之所以流离失所、遭受苦难,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如今处于太平盛世,在礼仪教化昌明的时代,难道应当让武臣独自甘愿沦为品行不端之人吗?”皇上没有回复。
○初三乙酉日,工科给事中归子顾上奏说:“江南每年供应的财赋占天下的一半,而财赋来源于农田,农田的收益依靠水,祸患也来自水,这完全取决于吴淞江的通塞。《尚书》说‘三江入海后,震泽(即现在的太湖)得以安定’,太湖广阔三万六千顷,接纳杭州、嘉兴、湖州、宣歙、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府郡的溪流河水,是三吴地区的巨大湖泊。三江指的是钱塘江、杨子江、吴淞江。自从杭州修筑长林堰后,太湖东南的水流无法流入钱塘江;自从常州修筑五堰后,太湖西北的水流无法流入杨子江;只有吴淞江作为太湖的下游,排泄各郡汇聚的水流注入大海,而如今吴淞江已经长期堵塞。因此太湖只有进水没有出水,外来的洪水突然到来,就会向四周泛滥溢出,淹没多个府郡,国家的财赋将从哪里获得呢?如今想要兼顾国家财政和百姓生计,除了疏浚吴淞江没有其他办法。查阅宋朝时,吴淞江的江面原本宽阔九里,可与上千条支流相匹敌,因此与钱塘江、杨子江并称三江。元朝末年,水利设施得不到修缮,江流淤塞,已经失去了九里宽、上千条支流汇聚的旧貌。我朝正统年间,巡抚周忱开始在江心设立标记,设法疏浚,淤塞的河道立即通畅。此后,天顺四年巡抚崔恭、弘治七年侍郎徐贯、嘉靖元年尚书李充嗣、隆庆三年巡抚海瑞,先后五次疏浚吴淞江。至今四十余年,疏浚之事被废弃不再提及,以至于万历三十七年、三十八年等年,大雨成灾,三吴地区的百姓都被淹没在水中,田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臣认为,不付出一时的辛劳就不能获得长久的安逸,应当迅速考察吴淞江的旧道,查明其源头和支流,大规模发动人力,疏通壅塞的河道,挖深变浅的河段,拓宽狭窄的江面,务必使江身宽阔深邃,水流湍急迅速,让太湖的泄水顺利通畅,滔滔流入大海,并逐渐疏通塘浦和支流,让水流四处分布没有阻碍。这样一来,吴淞江既能容纳水流又能排泄水流,可以引水灌溉农田,不必担忧干旱;即使遇到连续的大雨,也不会再发生淹没的祸患,三吴地区每年都能丰收,国家的额定赋税也不会每年亏欠。又查得海瑞所疏浚的江段有六十余里,所花费的官银不过六七万两,如果能够妥善筹划资金,何必吝啬这六七万两的费用,而不用于开创江南无穷的利益呢?请求皇上下令相关部门商议回复,并移送文书给巡抚、巡按大臣,这是如今治理国家的紧急事务。”奏章被留在宫中不下发。
○初四丙戌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因圣母身体不适,日夜探望照料,诚心祈祷,愿意将灾祸转移到自己身上。恭敬承受圣母的谕令,朝廷内外有罪行较轻、应当赦免的就赦免,天下有受灾的地方,钱粮应当免除的就免除。朕正要诏令相关部门奉行圣母的仁德之意,而圣母的灵驾却突然远去,美好的声音也随之消失。追念圣母的遗训,更加悲痛。因此降下非同寻常的恩惠,以慰藉圣母在天之灵。现将各项条款开列如下:一、朝廷内外的审判衙门,如果因为正犯逃亡,长期囚禁其家属而未能抓获,除了叛逆的大盗外,其余家属全部允许取保等候,继续追捕正犯;对于罪行值得怜悯、证据不足,与法律规定不符的囚犯,命令各衙门立即进行辩解审理,奏请皇上裁定。对于人命案件没有尸体可查验、强盗案件没有赃物和凶器可查证,以及年代久远没有赃物、没有证据,已经题请但尚未下发旨意,原审判衙门尚未结案的囚犯,立即按照热审的惯例清查释放。二、朝廷内外的审判衙门,无论文武官员犯罪,已经经过巡抚、巡按审理查明,题请回复但尚未下发旨意的,按照原拟定的结果处置;其余正犯已经去世,牵连到子孙的,酌情释放。因进言获罪的官员,除了永不录用的外,被贬谪戍边的,命令该省的巡抚、巡按大臣奏请释放;被革职为民,曾经多次被推荐,确实有才能可以任用的,批准起用为知县;如果是奉旨降职,兵部回复尚未下发的,查明原拟定的结果任用,全部开列名单奏请皇上,不得借恩宠谋取私利、滥竽充数。三、朝廷内外被监禁追缴赃款的囚犯,已经监禁三年,没有其他家产,无论赃款是上缴国库还是赔偿给受害者,数额在二百两以下的,直接予以豁免;数额在二百两以上的,酌情奏请减免。四、朝廷内外现在监禁的重犯,年龄在七十岁以上以及患有重病的,如果已经监禁六年以上,罪行值得怜悯、证据不足的,奏请释放;已经审判完毕的囚犯,遇到恩赦应当宽恕的,立即查明释放。五、犯罪后需要留下奉养父母的规定,在法律条例中有明确记载。凡是军民囚犯,有祖父母、父母年龄在八十岁以上,年老患病需要侍奉,家中没有其他成年男子的,犯有死罪的,除了极其凶恶、情节严重,常赦不赦以及奉皇上特别旨意处置的外,如果是误杀、戏杀、诬告他人导致随行亲属死亡等情况,开列所犯罪行的情由,奏请皇上裁定;犯有徒刑、流刑的囚犯,按照万历三年的惯例,发送到本地的驿站服役、做工、煎盐、戍守,以便留下奉养父母。必须勘察审理明白,不得收受贿赂、相互勾结,故意隐瞒、混淆是非,违反者以故意放纵罪犯论处。六、万历四十年、四十一年两次朝审中,罪行值得怜悯、证据不足等类别的囚犯,长期被监禁,都按照原议奏请发送处置。七、楚府的宗室,先前因诬陷诋毁楚王、殴打杀害巡抚,已经将情节严重、罪行重大的人依法处置,其余被关押在高墙、闲置宅邸的人,监禁时间已久,惩罚也已足够。考虑到他们是皇室宗亲,姑且批准释放,仍听从楚王的约束管教,不得再像以前那样放纵肆意,如果不思悔改,查明后参奏上报,从重治罪。楚府其他被监禁的宗室,除了犯有人命、强盗、败坏伦理道德、情节严重、罪行确凿、不可赦免的外,其余的命令巡抚、巡按大臣查明后奏请皇上裁定。八、锦衣卫现在监禁的囚犯,全部开列名单奏请皇上裁定。九、各省、直隶受灾的地方,自万历四十一年以前,有巡抚、巡按勘察奏报到兵部的,除了上缴京城和边疆的粮食、草料以及请求发放国库银两的外,其余应当折换、应当赈济等事宜,都按照兵部的回复执行,予以优待体恤。十、所有受灾的地方,一应夏税、秋粮、马草、农桑、人丁丝绢、布匹、棉花绒、户口盐钞、皇庄子粒、屯田牧马、新增草场子粒租银、历日防夫、水夫、民壮、弓兵、机户、芦课、灶课、富户等项赋税,以及门摊商税、鱼课、枣株钞贯、果品等拖欠、附带征收的赋税,自万历二十九年起至三十四年止,查明是百姓拖欠的,全部予以蠲免;已经征收在官府的,以及被运输官员、差役侵占克扣的,仍按照旧例运输上缴。盐井有赋税但没有实际盐井的,命令巡抚、巡按大臣商议豁免。先前因征讨倭寇、征讨播州而加派的钱粮,曾经奉诏书停止征收的,各巡抚、巡按大臣查明,只要没有改作上缴京城、边疆的正式赋税,严格遵守先前的诏书予以蠲免,不得违抗。十一、京城内外的百姓,近年来因两次大雨被冲毁的房屋尚未全部修复,批准免除四个月的房号税;廊店房屋倒塌的,查明后免除租金,以前拖欠的租金全部予以蠲免。十二、各盐运司的额外赋税,除了万历三十四年已经蠲免的外,只有河东、两浙的食盐进贡,长芦的过路、落地、生熟盐等项赋税,困苦拖累商人百姓,各该巡盐御史已经奏请以及兵部已经回复的,全部予以蠲免。十三、京城附近零星、重叠的小额赋税,批准合并征收,以减少繁琐干扰,应当蠲免的予以豁免。十四、各省、直隶拖欠的四季料银、匠价、麂皮、狐皮、翎毛、天鹅、檾麻、砖料、苇课、黄麻、熟铁等物料折银,以及额定置办的白麻、生铁、红熟铜、生漆、鱼胶、桐油、银朱、猫竹、班竹、棕毛、树棕等本色物料,自万历二十六年起至三十四年止,已经征收在官府的,按数额运输上缴;尚未征收在官府,确实是百姓拖欠的,全部予以蠲免。十五、浙江、江西、湖广、福建、直隶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处拖欠的绫纱、纸札、岁段、油竹等项钱粮,自万历三十四年以前,已经征收在官府,被承办官员、运输官员侵占克扣的,严厉追缴;承办官员如果已经监禁去世,家产耗尽,无法变卖赔偿,以及在运输途中遭遇火灾、强盗,原有地方官府出具的证明文件留存的,都命令巡抚、巡按大臣勘察明白后商议豁免;尚未征收在官府,确实是百姓拖欠的,查明后予以蠲免,全部分类编造册籍奏请皇上裁定。十六、各省、直隶额定上缴的税课,每年按照征收数额的三分之一予以蠲免,以缓解百姓的困苦,其余三分之二仍按照旧例征收,分别运输上缴,接济紧急需要,等到三殿工程有了进展就立即停止。十七、各省、直隶的运输官员、运输户,侵占耗费领取的本色、折色钱粮,以及运输途中遭遇漂流、烧毁,在工地服役的人员侵犯盗窃赃物,除了正犯已经监禁去世的外,家属代为追缴五年以上,勘察确实家产耗尽,或者原审判衙门有相关文书送到兵部查明的,全部予以豁免。呜呼!孝道在于推己及人,让天下百姓都能沐浴到如雨露般的恩惠;善行应当归功于亲人,让天下百姓都能赞颂如慈云般的庇佑。布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晓。”
○初六戊子日,原任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提督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李景元去世,按照惯例赐予祭葬礼仪,追赠右都御史。李景元是北直隶大名县人,万历十七年考中进士,被任命为户部主事,历任礼部郎中,河南、陕西的布政使、按察使,山西巡抚,晋升为兵部右侍郎,起用补任当前职务,不久后去世。礼部题奏,李景元在三省任职期间有功劳政绩,担任总督、巡抚时,修筑城墙要塞,构建坚固的防御工事,核查奸邪,品行廉洁。
○初七己丑日,户科给事中商周祚上奏说:“祖宗效仿古代设立官职,设置六科给事中、十三道御史,让他们弥补君主的过失、纠正百官的错误,指责奸邪、揭发佞臣,责任非常重大。如今被起用恢复官职、候补的各位大臣,以原官补任原职,并非特殊的恩遇,为何印章已经磨损,候补的任命却应当优先下发?被题请留任、候选的各位大臣,已经逐渐聚集,与他们同批被推荐到部院任职的人,积累的俸禄已经超过一年,而各位大臣处于有官无职、不属于任何部门的状态,因此官员考选的事务应当早日结束。在地方上,府、县的官员,有资历俸禄已满期限、才能品行卓越的,应当与在京城的中下级官员一起陆续选拔,全面咨询探访。俸禄的期限以四年四月为标准,不应区分京城和地方,以免遗漏贤能之人。既然以选拔候选为名,就不应陆续单独推举,改变共同晋升的惯例。”皇上没有回复。
○初八庚寅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王象乾多次上奏请求退休,皇上不批准。
○初十癸巳日,册封德阳王朱常洁的庶第八子朱由楙为永年王,铸造麒麟钮镀金银印。
○十一甲午日,巡抚甘肃的荆州俊上奏说:“黔虏分兵图谋侵犯,官军合力堵截征剿,斩杀虏人三百八十余名,缴获大量牲畜、铠甲、武器,皇上将此事下发到相关部门商议。”
○十二乙未日,是孝懿庄皇后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官员前往昭陵祭祀。
○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孙慎行请求退休,皇上不批准。
○十四丁酉日,户科给事中官应震上书陈述关于举贡正途的选官制度四项建议:其一,举贡被任命为地方官员,在国子监完成学业、经历事务、等待选拔的时间已经很久,到了选拔的时候,不看等待选拔的次数多少,只看等待选拔时间的长短。有的先到的人,经历了数十次选拔都不能得到任用,其困苦更加严重。今后除了非正途出身的官员仍按照常规依次选拔外,每次举贡选拔中,等待选拔时间久的人只搭配录用一人,这是关于等待选拔的建议。其二,自从捐纳为官兴起后,文华殿、武英殿的中书等官员,都凭借钱财而接近清高的官职,非常不合适。应当让举人效仿进士,京城和地方的官职兼而选任,每次大规模选拔中,有中书等空缺职位时,从考核优秀的举人中偶尔选拔一员,其余的任命为郡丞等不同官职。府级的辅佐官员、州县的佐官、胥吏等最低级别的官职,必须区分哪些属于贡生,哪些属于非正途出身的官员,不得混合选拔,这是关于选拔补任的建议。其三,贡生在先前曾有一两人进入御史台任职,近年来已经绝迹。每次大规模考核官员时,举贡只是附带列名,没有多次被选拔的机会;每次双月推举晋升时,大多被调任地方官职。今后遇到政绩卓著的举贡,偶尔推举一两人到部寺任职;查明有边疆才能的,就以边疆的官职优先提拔。京城作为天下的表率,兵马司的官员负责管理百姓,如同地方的官员,应当让举人升任副职,贡生升任兵马司官员。对兵马司官员的评价由五城御史负责,五城御史与兵马司官员没有上下级的隔阂,相互接触更亲近,了解更详细,这样不仅品行不端的人无法隐藏奸邪之心,贤能的人也能得以显露才能,这是关于晋升调任的建议。其四,大规模考核官员时,有调动、有降职,虽然因被牵连而受到非议,但对前途没有妨碍。到了双月推举晋升时,对考核评语平平的举贡,一概晋升为王府的官员,没有听说有因贪婪残酷、年老患病而被议论的,却突然被等同于百姓闲居在家的待遇,实在太困苦了。王府的官员无法赴任,是因为先任的官员已经占据职位,没有空缺可赴。也应当区分升降,按照惯例在双月进行推举晋升,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这样贤能的人能够在晚年取得成效,品行不端的人也不至于长期占据职位而妨碍其他人的仕途,这是关于对表现不佳者处置的建议。奏章被留在宫中不下发。
○巡抚山东的翟凤翀题奏,根据开原道薛国用的呈报,奴儿哈赤派遣五百名部夷来到本边泛河口刘家孤山这个地方居住耕种,又在仙人洞这个地方有四十四名种田的达子。去年曾多次宣谕,命令他们撤回,三次题奏,两次经过兵部回复,得到皇上明确旨意,奴酋也立下了不再放牧耕种的保证书。没想到突然发生变化,时常派人用善意的言辞劝说他们,他们不肯离去;用驱逐斩杀来恐吓他们,各夷人说:“我们只害怕我们的都督,就算死在这里也不回去。”然而查阅南关的地界,王台在世时,从威远堡到三岔儿;王台去世后,猛骨孛罗在世时,到抚安堡龙潭冲;三岔儿这一处已经被侵占。等到猛骨孛罗去世后,这些地方都属于建州,所谓“原来耕种的田地”,从这句话来看,是又侵占了抚安堡。派遣人员、牲畜到边境居住耕种,万万应当立即驱逐,一天也不能容忍。因为奴酋独占东方的貂皮、人参、海珠等财富,积蓄非常丰厚,只是他的土地相当贫瘠,粮食草料时常匮乏,想要通过广泛开垦土地来储备粮食。如今无论新垦还是旧垦的土地,只要是南关的土地,就不应当允许建夷居住耕种,这样做有五大好处:其一,不让建夷逼近逼近内地,窥探我们的虚实;其二,不让建夷靠近北关,肆意侵扰北关;其三,不让建夷粮食草料充足,士兵饱暖、马匹强壮,从而产生侵犯的念头;其四,让建夷的粮饷匮乏,如遇到饥荒,到清河、抚顺的集市叩关哀求,暂时批准与他们进行粮食交易,如同万历四十一年的旧例,以彰显我们养育万物的恩德;其五,粮食交易的数量可多可少,根据建夷的顺从或叛逆、形势的紧急或缓和,来掌握驾驭他们的主动权。况且南关的三百六十三道敕书,是由朝廷赐予的,奴酋抢夺过来据为己有,我们不仅不过问南关为何失去敕书,甚至不过问敕书为何会到奴酋手中,还公然将原本赏赐给南关的财物赏赐给奴酋,这是教唆盗窃,是奖赏叛逆,损害国家威严、侮辱国家体统,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皇上将此事下发到相关部门商议。
○十五戊戌日,工科左给事中李瑾题奏说:“内官监太监张宣等人奏请修缮昭陵的殿庑、楼亭、厨房、库房、廊屋等损坏的地方,以及开凿通道、制作祭祀器具、搭建席殿棚座、浮桥等项,所需物料大约价值数十万两,臣感到非常惊讶。随后查明,万历二十四年仁圣皇太后祔葬昭陵时,该监奏请修缮的地方以及所需费用等,与如今所奏的没有不同,但其中开列的物料,有的以前没有现在有,有的以前少现在多,以前的数量已经很奢侈,如今却增加了一倍甚至十几倍,这显然是虚报数额、滥开物料。而侍郎林如楚、郎中杨若予都曾亲自前往昭陵勘察测量,都说昭陵的规制严谨,没有损坏,只有殿后中北的台基一处有松动,明楼前后屋檐滴下的雨水浸泡导致砖面不平,神厨的一块过门石应当更换。请求皇上下令相关部门,趁此次开工之际,各位官员在昭陵的时候,会同勘察,某处确实损坏应当修缮,某处颜色剥落应当油饰,立即登记记录,仍按照题奏回复的内容,遵循《会典》的规定,挑选廉洁谨慎的内臣两三员负责此事,同时明确规定竣工的期限,以杜绝拖延的弊端。”奏章被留在宫中不下发。
○十六己亥日,赐予庆府寿阳王朱倪勋谥号僖宪,晋府宁化王朱慎镭谥号温裕,周府汝宁王朱在唫谥号僖顺,韩府咸阳王朱璟溋谥号康僖。
○十七庚子日,朝鲜王李晖派遣陪臣朴弘耇等四十一员进献方物和马匹,奏请追封生母金氏,皇上批准了这一请求,按照惯例给予宴会和赏赐。
○十八辛丑日,蜀王世子朱奉铨奏进端阳五瑞等扇子一千六百多把,依次接收后,总共回赐银四百五十两、大红罗常服三套,命令礼部写信给蜀王世子。
○十九壬寅日,礼部题请瑞王选婚事宜,已经选定大兴县百姓刘名的长女刘氏作为瑞王的配偶,应当册封刘氏为王妃,授予其父刘名兵马指挥的官职,皇上批准了这一请求。
○二十一甲辰日,命令文武百官祈祷降雨。
○二十二乙巳日,兵部尚书王象乾因病上奏说:“贡生长期聚集在京城,生活困顿无聊,官员选拔的事情迫在眉睫。臣在病榻上勉强料理,不敢推诿其他事务。至于四月的两次选拔以及会同推举重要官员的重大事情,暂且停止,等待新任的吏部尚书到来后再进行。”皇上谕旨:“大规模选拔、紧急选拔是旧有的规制,岂能停止?大官员空缺很多,会同推举也难以再拖延。你可遵旨迅速出来,限期举行。”
○二十三丁未日,任命礼部主事周京等人为正使,手持符节;行人郭湸等人为副使,捧着册书,前往肃府、唐府、徽府、鲁府、德府进行册封。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一十九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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