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五百三十(白话文)

卷之五百三十

万历四十三年三月初一(丁未朔),发生日食,文武百官前往礼部举行救护仪式。

○ 派遣驸马侯拱宸代为祭祀历代帝王,伯张庆臻、刘天锡分别担任分献官。

○ 孝肃皇后忌辰,派遣官员前往裕陵祭祀。

○ 兵部将建州、海西夷人前来进贡之事上奏朝廷。先前,祖宗在位时期,建州、海西各部夷人世代接受朝廷安抚统驭,因此允许他们每年进贡一次,每次进贡的夷人数量超过一千名。天顺、成化年间,因供应花费过于浩大,酌情商议裁减人数。此后人数又逐渐增加到一千五百名。朝廷不禁止更多夷人入京,是为了体现“来享来王”的礼仪,以尊崇天朝的体统,但这并非固定制度。等到努尔哈赤势力日渐强盛富足,跋扈的迹象逐渐显露,每次进贡时都蛮横勒索车马费用,殴打致死驿卒,甚至招纳逃亡之人、蓄养马匹、操练士兵,图谋不轨的迹象愈发明显。朝中负责此事的大臣深感忧虑,再次商议裁减进贡人数。努尔哈赤因此心怀不满,不再进贡,持续了数年之久。礼部大臣上奏提议,请求仿照对待北虏俺答的先例,不让他们入京,都在边境等候,朝廷的赏赐、折宴、折程、口粮等都按照惯例发放。此时,蓟辽督抚上奏称:近日努尔哈赤自从退还土地、镌刻石碑之后,愈发表现得恭敬顺从,此次进贡仅派遣大针等十五人。原本一千五百人的进贡队伍,如今减少到十五人,难道不是唯命是从吗?尽管如此,夷狄之人如同犬羊,怎能保证他们长久恭顺?只应整治我方的攻防器具,严阵以待,怎能因他们进贡人数减少,就认为努尔哈赤容易对付,从而放松戒备呢?驾驭夷狄的策略,应当完全听从边臣的斟酌处置。皇帝赞许并采纳了这一意见,命令督抚等官员悉心办理,不得出现疏忽失误。

○ 狼山陆营指挥胡来宾擅自离开驻守之地,被发配到湖广平溪卫前所充军。

○ 宗室朱怀圢因与兄长争夺家产,并用臣子的身份辱骂君主,违背人伦纲常,刑部商议其罪不可赦。考虑到他是宗室成员,且属于议亲之列,姑且革去封爵,降为庶人,关押在闲宅之中。皇帝批准了这一处置。

○ 初二(戊申),祭祀京都城隍神,派遣侍郎李汝华主持礼仪。

○ 祭祀宋丞相文天祥,派遣顺天府堂上官主持礼仪。

○ 祭祀太傅于谦、恭靖公姚广孝,派遣太常寺堂上官主持礼仪。

○ 当天白天,有流星坠落于清丰县东流村,陷入地下二尺五寸,声响如雷。

○ 大学士方从哲上奏请求罢免自己的官职。当时御史钱春上了一道题为“容悦辅臣”的奏疏,讥讽方从哲不能使天下安定、提拔人才,唯独对福王的各项请求一味曲意顺从,以取悦君主;又说福王尚未前往封地之前,有意拖延逗留,方从哲多方阻挠压制。于是方从哲上奏认罪,请求离职,并对相关事情稍加辩解。皇帝回复道:“你辅佐朝政,忠诚清廉、端庄贤明,朕全都知晓。近日福王的奏请,都有先例可依,朕才批准施行,这是各王府都在执行的制度,并非朕首创,与你有何关系?况且福王前往封地之事,是朕亲自决断,怎能说你阻挠压制呢?钱春不明大体,妄言上奏,暂且不予追究。内阁事务繁重,你不要因流言蜚语心存芥蒂,应当安心入宫处理内阁事务,以不负朕的倚重与眷顾。”

○ 初三(己酉),少师兼太子太师叶向高上奏,感谢皇帝允许他回家的恩典,皇帝优厚地回复了他,并命令抚按官前去慰问。

○ 礼部因药库钱粮有限,而近来内官监传取紫金锭、蟾酥锭等药材的数量日益增加,难以供应,请求皇帝下旨告诫,让其遵守原先裁减后的定额炼制进用;如果确实不够使用,也请明确指示适当增加,并永远定为定额。皇帝说:“这些药材是御前、宫中以及各项赏赐所需,既然如此,每年就按照现在传取的数量办理进用,以后不许再增加。”

○ 兵部题覆延绥、甘肃的战功:先前,虏酋猛尧什力与银歹、海火等各部酋长纠集部众入侵,官军闻讯后立即整兵疾驰迎击,虏众大败。延绥镇斩杀一百二十余人,甘肃镇斩杀二百七十余人,缴获的夷人器具、马匹、骆驼不计其数。既然已经核查属实,按照惯例应当祭祀告慰郊庙,并宣读捷报。

○ 初四(庚戌),工部多次上奏催促建造殿门、箭楼,称皇极门是圣天子面向光明治理天下、大臣侍从朝见之所,如今方位有利、时机适宜,应当尽快动工,以奠定国家的稳固基业;至于正阳门箭楼,既彰显皇帝临朝的威严气象,又能增强城防的防御能力,如今所有物料都已预先准备妥当,请求与皇极门一同建造,这将带来亿万代无穷的福泽。当时科臣刘文炳也上奏提及此事,但皇帝没有回复。

○ 赐予原任兵部左侍郎贾应元祭祀一坛,减半办理丧葬事宜,其妻子高氏附葬,按照三品官员未满任期的惯例执行。

○ 赐予原任中军都督府带俸崇信伯费甲金祭祀二坛,建造坟墓安葬。礼部称,费甲金虽然被弹劾闲居,但圣母安葬祭祀时,仍蒙皇帝派遣官员、赏赐财物,应当按照闲居官员的惯例给予抚恤。

○ 初五(辛亥),因苏杭织造内监刘成去世,命令抚按官委派合适官员,与前往当地的内官吕贵一同清查刘成所收取的上用龙袍、税课以及所有钱粮等项,清点明白后,派遣官员押解进京,以供使用。如果有趁机盗窃、隐匿财物者,立即缉拿治罪。

○ 甘肃巡抚荆州俊弹劾庄浪兵备参政杜诗纵容奸贪的指挥罗光荣等人索取财物、败坏法纪,杜诗应当降级,罗光荣等人应当交由巡按御史审问查处。皇帝批准了这一弹劾。

○ 东厂缉获盗窃铜瓦的盗贼陈大等人,命令交付法司审讯追究。

○ 初六(壬子),天津卫发生地震,有震声。

○ 因益王等藩王去世,停止上朝三日,文武百官都身着青衣、系角带上朝办公。

○ 户科给事中官应震、礼科给事中姚永济等人弹劾内官监王朝用多年来盗卖内库的银、朱、铅、铜等物资,赃物既已败露,按照法律应当严惩;内官阎福负责掌管内库,难免有勾结串通之罪;其家人冉文举、王志弘等人也应分别追究处置。皇帝没有回复。

○ 巡视厂库工科给事中何士晋等人称,内府财务欺瞒冒领的弊端,没有比工匠预支钱粮更为严重的了。从万历三十年至今,冒领的银两将近四十万两,每月核查、每年追缴,但拖欠者依旧拖欠,领取者依旧领取。如今想要设法杜绝今后的弊端,请求将四十二年以前的预支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凡是原本未领取、领取未全额、未补发、部分补发的,一律核查核销;对于过去领取的,核实真实领取情况,属实的予以补支,虚假的移交相关部门弹劾处置,这是清除源头;查阅相关条例典籍,根据古今情况逐一斟酌,哪些是祖宗旧制、哪些是新近诏令,全部予以改正,并将诸位大臣提出的有利于节省开支的建议汇编成册,新旧传承,这样预支的数量就能明确;在领取文书后附上一张纸条,详细写明某项工料的原定额、已领取额、本次请求领取额,必须完成八成以上才能再次领取,八成的完成情况填写在领取文书中,并记录在循环簿上,下次领取时核查,符合要求则发放,不符合则驳回,剩余的二成在后续领取时一并核销;至于会查底册,必须另外委派一名司官专门管理,防止出现盗窃、替换、涂改等弊端,这是抓住关键;年终核查参奏拖欠款项的人员,如果是非常设营建工程,指定一名官员负责到底,其功过另行商议,不予置喙;其余四司的监督官员,在任内申请领取的银两,必须由本人全额核销,经部司核查无误、登记上报巡视官员后,方可交接离职;如果拖欠数量较多、有明确冒领证据,每年年终允许臣等按照考成制度,移交该部进行参奏处置。工部根据这一建议进行了题覆。

○ 刑部上奏,李三才(原任户部尚书,家住木占厂)的家人李四、包四、李七等人,各自按其罪行请求依照法律追究处置,李三才本人欺君玩忽职守之事,另行等候公议,听从皇帝裁决。皇帝批准了这一奏请。

○ 初八(乙卯),福建巡抚袁一骥上奏,琉球违背万历四十年题准的“十年一贡”之限,既在四十一年进贡,又于去年冬天十一月派遣贡使蔡坚等人前来,所进贡的硫磺、马匹已经经多位官员查验,确认无弊。琉球贡使称航海途中历经波涛艰险,情状令人怜悯,但臣严格遵守朝廷成命,勒令他们归国,并命令司道官员酌情给予周济抚恤,以体现朝廷安抚远方之人的仁德。

○ 吏科给事中解经雅上奏弹劾尚未到任的兵部尚书涂宗浚,称其贡事未完就离开镇城前往蔚州,又从蔚州返回阳和,来去仓促,轻慢亵渎,有失体统,不堪担任兵部尚书之职;新升任的总督吴崇礼,先前在蓟门任职时,恰逢蓟镇军队哗变,既未听闻其出奇策平定变乱,也未听闻其依法追究罪责,一味敷衍了事,难以总制三边;福建巡抚袁一骥曾劝说高采移驻粤东,是将祸患转嫁给邻国,等到高采破关劫持财物时,袁一骥却无一兵一卒进行自卫,有辱使命,无颜立于百官之上。这三位大臣都应当自行考虑去留。皇帝没有回复。

○ 初九(丙辰),清明节,派遣阳武侯薛濂等人分别前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康陵、永陵、昭陵祭祀。

○ 礼部署部事右侍郎何宗彦题覆礼科给事中姚永济条陈的科场事宜:一、取士注重实学,二、三场考试中,若考生确实博览古今、通晓事理,对《性鉴纲目》《大学衍义》等书籍有切实见解,即便前场成绩差距不大,也不妨提拔录取;一、评文在于选择合适的考官,两京及各省,除所属推官、知县中曾担任过内帘考官的不得再用外,其余考官一律按照声望、文名排序,搭配邻省推官,临时分派,同时酌情征召一名科举出身的教官,以保留祖宗旧制;一、同考官应按经术专长选派,士子所学各有专攻,主考官难以样样精通,除《易经》《诗经》《尚书》考生较多、有足够专经考官外,《春秋》《礼记》考生较少,本地若不足两人,则从邻省推官、教官中补充;一、提前加固考场墙垣,内帘阅卷官与收卷人员众多,应将内帘墙垣增高加厚,每日开门时,考官远远站立监视,所有物品都在此时查验进入,分考官批取试卷需一律向主考官禀报;一、体恤考生,不因考场鼓声喧哗扰乱心神,不因天未亮就催促考生入场,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实是因文字短缺、题目遗漏,不得任由誊录官随意搜寻瑕疵,导致有才能的士子因小过失而被埋没;一、及时清除考场匿名揭帖,考生临场遇到诉讼,若非奸盗、人命案件,一律等到考试结束后再审理,若考前有匿名揭帖张贴在通衢大道,立即撕扯销毁,遇到张贴者当场擒获,不销毁者由地方官承担罪责;一、尽早杜绝科场弊端,领取试卷时,有在号房外停留站立、搀扶送行、盘问他人者,予以制止;出题后,帘外工作人员不许私自进入号房;每次考试日,防止狡猾胥吏在深夜盗窃试卷,由一名监试官坐在堂上监督收卷官将试卷封号入箱,另一名监试官坐在门内,考生出场必须核对签号,签号与试卷相符方可放行;一、严格核查试卷誊录与对读,各部门共同清查底册,另委派一名司官专门管理,防止盗窃、替换、涂改等弊端;一、规范考生答题格式,录取试卷只选取墨文优秀者,酌情加以润饰,力求典雅朴实、简洁古奥,等到发榜之日,部科进行比对,杜绝士子模仿抄袭之风,若策论超过一千五百字,予以参奏罚治;一、妥善处理科场关节案件,文体被指摘若没有证据,只有复试这一途径,若关节案件被弹劾,按照往年条陈,区分风闻与实据:风闻者酌情议处,实据者赃证确凿,枷号满期后定罪发落,考官的处置也应根据情节轻重区分等级。皇帝命令按照所议执行。

○ 因久未降雨,命令顺天府官员诚心祈祷。

○ 当时有九十四名漂海人丁韩江等人从朝鲜被解送回国,入关后逃亡六十五人。兵部商议认为,逃亡虽因解役陈一本疏忽懈怠,但九十余名囚犯,都司李国楹仅派遣两名解役押送,疏忽程度显而易见。请求将韩江等二十九人解送浙江巡抚衙门严加审问,查清他们是否是贩货时遭遇风浪,有无勾结倭寇之情,依法处置;逃亡的林溪等人,命令原籍衙门限期缉拿正法;都司李国楹与解役陈一本等人,交由辽东巡按御史严加查勘追究罪责。皇帝批准了这一商议。

○ 追赠原任南京户部右侍郎方弘静为南京工部尚书。

○ 允许辽东总兵张承胤回籍调理,病愈后由抚按官奏荐起用。

○ 因已故云南禄丰县知县苏梦旸(今追赠光禄寺少卿)抵抗贼寇、为国捐躯,荫庇其子苏薮万民进入国子监读书。

○ 兵部上奏,原任贵州巡抚张偲竭尽忠诚、以身殉国,清正廉洁、素有声望,请求命令贵州抚按衙门查勘核实后回奏,以表彰殉国之臣。皇帝批准了这一请求。

○ 礼部上奏,南和伯方一元请求承袭祖爵,皇帝批准了。

○ 大学士方从哲因辞职奏疏未被批准,反而得到皇帝的温言安抚,再次上奏感谢,并趁机恳请皇帝处理当前各项重大礼仪与政务。皇帝再次优厚地回复了他,所请求的各项事务,命令等待日后逐步下发处理。

○ 初十(丁巳),大学士方从哲上奏称,吏部、都察院都是紧要衙门,如今吏部尚书郑继之代理都察院事务,刑部侍郎张问达告病,奏疏尚未下发,离职已久,事务荒废必定很多;都察院堂官空缺多年,近日所题请的各处巡按御史,关系到地方利害,应当尽快任命,其中顺天、陕西二处巡按御史的任命已经拟定票拟,希望立即批发;浙江、江西、河南、真定、屯田等各处巡按御史的任命,恳请皇帝尽数选拔任命,不要再拖延。皇帝没有回复。

○ 十一(戊午),赐予益王祭祀与安葬事宜。

○ 按照惯例赐予原任吏部右侍郎李尚思祭祀一坛、完整安葬。

○ 十二(己未),朝廷决定在普陀山建造镇海寺,由内监曹奉实负责督办。礼部题覆浙江抚按刘一焜、李邦华的奏疏称,普陀山远眺日本,俯瞰黑洋,高皇帝因元朝末年方国珍据此地煽动叛乱,于是没收其部下财产并烧毁其居所;肃皇帝因嘉靖年间倭寇闯入闽浙一带作乱,于是将佛像迁移到招宝山,禁止在海岛耕种、贸易。近年来法令逐渐松弛,招募工匠建造寺庙之风盛行,游手好闲、亡命无赖之徒都借此谋生。怎能因供奉佛像的虚文,酿成边疆的实际祸患呢?请求停止建造镇海寺。皇帝没有回复。

○ 谕令吏部尚书郑继之,选官事务繁杂,况且教职官员候选已久,你已经调理数日,应当遵旨率领司官尽快办理,不得逾期。

○ 应宁夏巡抚的请求,任命陕西右参政兼佥事、分巡宁夏道赵可教,右参政兼佥事、分巡河西道董宋儒,分别代理本镇学政。

○ 十三(庚申),武宗毅皇帝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官员前往康陵祭祀。

○ 山东道御史金汝谐上奏称,国家钱粮的收支,没有比太仓银库更为浩大繁杂的,若只有日报而无季册,总的收支情况容易混乱。臣提议设立简明的季册,使每月的收支、年终的奏册都有依据可查;至于开纳事例所收银两,应当另外设置专门的事例册,单独作为一项开支,务必做到节省清楚。又查世宗朝时期,所有金花银两都贮藏在太仓,以备各边使用,如今老库仅存八万八千余两,为何不将太仓原本的财物归还太仓?每年起解的金花银全部归入外库,这样即便有紧急军情、水旱灾害频繁发生,也可有所依靠,无需担忧。又如购买铜料一事,工匠领取款项达七千余两,数年追缴,最终仍未完成。如今商人贩卖铜料,大多聚集在芜湖,为何不将芜湖关税或芜湖一县的钱粮免予起解,派遣官员在芜湖购买铜料,按期解送进京?这样就不会导致商人拖欠款项了,这或许是一个可行之策。兵部题覆,台堡失事的将官吴东鲁交由巡按御史审问定罪,参将李继功罚俸两个月;虏酋都令、贵英等人请求通市贸易,听从抚镇道官员相机处置。奏疏称,吴东鲁私自役使军兵出边砍柴,导致军马损失;李继功虽未参与出边砍柴,但失事之地是其管辖范围;都令等人在通市赏赐之事上反复无常,时而请求、时而劫掠,应当声明其罪责,必须等他们真心悔过认罚、尽数归还掳掠的人畜后,才允许恢复赏赐,否则就应当整兵备战,以示惩戒。皇帝批准了这一议覆。

○ 诏令兵部发放贡市马价银,解送前往大同。

○ 十五(壬戌),将有罪军官吴希汉关押审讯。吴希汉原本代理辽阳协守事务,担任参将。万历二十五年十一月,虏寇侵犯辽沈,深入内地,停留将近一旬。当时全镇兵马已在沙河等地集结,吴希汉却畏缩观望,导致虏骑纵横肆虐,杀戮百姓、烧毁村落,化为废墟。此事被参奏后,至今已有十八年,案件仍未审结,而吴希汉还图谋起用为官。于是巡按山东御史翟凤翀奉旨勘问,据实上奏。兵部题覆,提议将吴希汉监候处决,陈志的子孙不许承袭官职,委官汪国泰以下官员分别给予降职、罚俸等处分。皇帝痛恨吴希汉玩忽职守、祸害百姓,批准了这一处置。

○ 十七(甲子),任命杨桂以原官担任总兵官,镇守临洮地方。

○ 先前,山西巡抚吴仁度上奏陈述备边要务八条,奉旨交付兵部处理。兵部题覆:一、增添守备官员以增强保障,阳方口是中路咽喉要地,其西水口、苦森窊直接逼近湖州,嘉隆年间虏骑多次从此入侵,应当增添守备一员,调拨神武二营马步军各一百五十名,再加派班军专门驻守,形成犄角之势;桦林堡西临虏寇巢穴,也应当增添守备一员,调拨参将营步军六十名、偏关守备营一百五十名,连同原有兵力共五百二十名;两处的衙舍已有旧居,守备官员的办公费用,酌情按照其他守备的标准增添发放。一、修筑墩台以明确烽火预警,沿边墩台有坍塌损坏的应当修筑,土筑的应当用砖砌,在要害之处二十余里内都建造高楼,并修筑月城一座,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传递烽火,百姓得以躲避,物资得以收藏;西路连接黄河的水泉、老营、草垛三处,尤其逼近虏寇巢穴,应当仿照西路边墙,各建造骑墙墩台一座,工程费用从军兵盐菜银之外筹措,不动用公款,限期完工。一、广泛种植树木以加厚边防屏障,边腹州县的种植业已有成效,沿边山泽之地也都可以种树、耕种,命令军民尽数种植桑、枣、榆、柳等树,每年年终各自造册上报,考核勤惰,予以奖惩,务必使林木茂密,既能遏制胡马冲击,又能为我方军队设伏提供便利;至于抽取木税、骚扰百姓、导致民不聊生的行为,尤其应当严格禁止。一、均衡军兵力量以巩固边疆,班军、民壮,一用于瞭望,一用于防守,不可偏废;东西中三路事务性质相同,不应在人数上有多寡之分。因万历三十七年三路班军调集到西路,已经修工五年,应当将额定人数合理分配,照旧分为两班,春冬交替,责令他们驻守墩台、瞭望预警,不得荒废修筑之事;中路民壮人数不及东西二路,且二百里长的边疆,仅靠四百名民壮难以防守,应当允许从附近州县酌情调拨补充。一、确定马价以节省开支,两军对垒,作战依靠军队,冲锋陷阵依靠马匹,马匹损耗日益增多,军兵赔偿补充的负担日益沉重。根据提议,中路每匹战马倒毙,官府给予现银八两,不出数年即可补足拖欠款项,官府银两归还国库,还能节省余银四千两作为备用军饷,这一办法最为妥善。东西二路及各营塘报所用马匹,都应仿照中路的标准执行,每年年终造册清查,加以奖惩,务必使马价统一,贪婪的军官不得随意更改。皇帝命令按照所议执行。

○ 左春坊左赞善郑以伟出差完毕后患病,给予宽限调理。

○ 诏令总督宣大兵部尚书涂宗浚进献的马匹已经抵达,朝廷正急需依赖他处理兵部事务,不得执意请求引退,辜负朝廷的委任。

○ 新升任蓟辽总督的吴崇礼请求退休,皇帝不允许。

○ 两淮巡盐御史谢正蒙上奏称,旧制规定福王府享有三百引食盐,每引重二百斤。福王府典宝高朝抵达扬州后,凭借旨意支取福王府食盐一千三百引,每引重七百四十斤,高朝与随封官员軗各自支取食盐一百三十引,还想将兵部船只折价七百余两,强占河下民船运载食盐。户部侍郎李汝华题覆称,两淮盐法的畅通与阻塞,利害关系与九边相互影响,两淮盐引阻塞则边盐都积压无用,两淮商人稳固则边商都困苦不堪、难以生存。祖宗朝充实边疆的上策,就是优待商人,使他们闻风而动、主动运送物资,无需限期就能集结。如今福王府新开盐店,势必不允许河东旧商继续贩卖晋盐,也不允许晋盐在河南属县销售以抵达南阳,这样一来,河东盐税必定无法足额征收,再加上高朝的蛮横抢夺,从此私盐贩卖日益增多,正盐日益阻塞,内商逃亡、边商难以销售,盐粮无从筹集,正税又告停征,士兵空腹饥饿,想要他们不叛乱难上加难。恳请皇帝顾念边疆大计,尽快批准盐臣的请求,仿照潞王食盐的先例,让福王府就近从河东支取食盐,这样两淮盐税还能设法料理,边疆大计还能支撑。皇帝说:“福王所请求的两淮食盐,你部既称不便,今年的食盐已经装船,着遵旨调拨运输完备;以后年份准许仿照潞王事例,改支长芦食盐,所有相关事宜都遵从前旨执行。高朝不明事理,导致滋生事端,着承奉司启禀福王,立即将其撤回,严加惩戒;今后委派官员,务必选择廉洁谨慎之人管理,不得滥用不法之徒。”

○ 巡视太仓银库刑科给事中姜性上奏称,银库混乱都是因为册籍不明,如今之计,所有钱粮的收支必须有登记、有核销,必须经过巡视官员核查,每日册、每月册、每年册、交接册,都要详细登记收支数目、时间,以便查对,不得任由监督官员自行收支,滋生奸弊。户部题覆后,皇帝表示知晓。

○ 二十(丁卯),宴请朝鲜国陪臣,命令侍郎何宗彦接待。

○ 任命吕应兆为甘肃威远堡游击,李鸣凤为甘肃高台堡游击,文明象为辽东铁岭游击,真定车营游击为高国祯,蓟镇松棚路游击为孙显祖,宁夏广武堡游击为吴自勉。

○ 二十二(己巳),因潞王周年忌辰,派遣大理寺卿何熊祥前往潞王府致祭。

○ 礼部署部事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何宗彦以病为由请求退休。

○ 允许南京各卫所官员在当地承袭官职,不必前往京城,这是听从了兵部的建议。

○ 谕令工部:“朕昨日将圣母钦降的修理胡良、巨马二桥的国库银两,以及朕的余积、后妃、皇太子、诸王、公主、内外人员各自捐出的助银四万二千七百九十二两三钱,交由督理工程的内官监管理李忠、戴进,会同工部督工司官领取,用于修筑桥梁工程;如果资金不够,准许留存桥税银两接济,你部遵从前旨执行。”

○ 二十三(庚午),户科给事中姚宗文上奏称,胡良、巨马二桥位于百余里之外,不像京城的陵寝工程必须由工部负责,只需敕令抚按二臣选拔廉洁能干的官员,尽心办事,就能限期完工。如果必定要工部派遣官员监督,那么奔走效力必须委派官员,核算事务必须安排办事人员,如今圣旨刚下,钻营谋求委官、书办之职的人比比皆是,再加上内臣及其随从人员参与,恐怕桥梁工程的资金不足以填满这些人的私囊,工程何时才能成功?工部侍郎林如楚也持相同意见。皇帝命令按照先年事例执行。

○ 兵部参奏疏忽懈怠的将官李承爵等人,万历四十二年十一月,良乡县境内有响马强贼拦截抢劫山东委官尹加显解送的官银一千二百五十两,李承爵等人负责所属巡捕事务,心思懈怠、防备不严,分别给予议罚。皇帝批准了这一参奏。

○ 二十四(辛未),将有罪宗室朱朝痠、朱朝□□特降为庶人,关押在高墙内禁锢,因其抄家杀人,被巡抚弹劾。

○ 延绥镇派遣官员前往京城领取赏功银两,诏令户部发放。

○ 二十五(壬申),都察院署院事刑部左侍郎张问达再次恳请退休。皇帝说:“昨日已有旨意,即日任命都察院堂官,张问达为何再次推辞?着遵旨立即出任,等待任命下发。”

○ 先前,皇帝因边疆军饷匮乏,敕令督抚大臣将隆庆元年以后增添兵饷的缘由查明上报。蓟辽总督薛三才上奏称,密、蓟、永、昌四镇的主客兵马钱粮,嘉靖年间没有定额,隆庆初年总计一百七十五万余两,万历元年酌定经制,以一百六十万四千二百余两为定额,到十九年又酌减为一百六十万一千一十余两,削减太过;此后题请增加的兵饷,都在此定额内调剂补充,从未请求在原额之外增加。只是密镇每年支取保定营饷及漕粮水脚银八千三百余两,原本是定额内计算失误的款项;昌镇新增永、招二陵军二百八十名,支取米二千八百余石,以及增添台军马匹的粮料草银三千五百五十余两,都是额外后续增加的款项,既无调剂补充的空间,也无通融的余地。因此十余年来,密、昌二镇每年都预先借支下一年的年例银勉强维持,到四十一年才不得已题请增加,但也只是从本镇内裁减节省,或从本属内扣拨,户部额外增发的仅有钱钞价银三千八百两。如今太仓告急匮乏,臣等并非不想减兵省饷,但这些地方紧邻陵京,怎敢为了节省的虚名而留下边疆的实际祸患?审时度势,实在难以议减,现将隆庆元年以后增加兵饷的缘由造册进缴上报。

○ 兵部题覆湖广巡抚梁见孟的奏疏称,国家因辰沅地区与苗夷接壤,设立十八营哨,由参将、守备统领,每年从各郡邑支出数万两白银作为军饷。自从将领们将克扣军饷视为获利之策,导致各军士兵擅自离开驻地,并且趁机与苗夷勾结,蹂躏内地。从四十二年七月丑陀失守,到九月、十月间,各处多次遭到侵犯劫掠,前后共杀死官兵十六名,烧死百姓三十七人,掳去男妇二百六十余名,牛马五六百只,烧毁房屋一二百里。提议将失事的懦弱军官边上将等人分别提问、革任、戴罪立功、停发俸禄、降调等处分;宣慰彭象乾纵容苗夷猖獗作乱,罪责难辞,严提其手下舍把、目兵追究治罪,以正国法。皇帝批准了这一题覆。

○ 因朝鲜国陪臣送还漂海人丁,命令太仆寺拨付银两赏赐朝鲜国陪臣。

○ 二十七(甲戌),应天巡按徐应登条议屯田圩埂事务:凡是低洼地区没有圩埂的,责令地方官员酌情增筑,小型工程限期一年完工,大型工程限期二年完工;沿袭已久的旧圩埂,县官亲自实地查看修筑,限期三个月完工;如果遭遇洪水冲毁圩埂,即使官员贤能也不给予奖赏,冲毁两圩以上或像往年那样接连受灾的,特别进行参治,停止其升迁考核。义社诸仓,每社设立社长一名、社副一二人,给予印簿,令其协力掌管,每年扣留二三十石谷物作为仓夫工钱、纸张等费用,三年更换一次,有功者给予冠带,免除其杂役;每田一亩,秋收时缴纳谷物一升,每年冬天收完后,社长连同印簿与实际收缴的谷物一同送县,防止侵占作弊。各郡的备赈银两,按照常平仓的办法,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使银米流通周转,即便遭遇大灾荒,赈济借贷也不许动用本金,以免亏损仓本。户部题覆后,皇帝批准了这一条议。

○ 有一名奉御自缢身亡,司礼监上奏称是监丞赵文秀威逼所致。皇帝痛恨赵文秀恃强凌弱、图谋私利、胡作非为,命令交付法司提审拟定罪责。

○ 命令税监张烨将永平、宣府、大同拖欠的额定税款,立即移文抚按官员严加催征,解送进京供使用;长芦运司的盐税,遵照前旨催征解送,有推诿延缓者,参奏治罪。

○ 因大同繁峙县历年拖欠银两数量较多,一时难以追缴,姑且准许减免一半,以体现朝廷优待体恤边民的心意。

○ 赐予蜀世子朱奉铨袭封为蜀王,刘氏封为蜀王妃。

○ 二十九(丙子),吏部题覆原任中书、今考选候命的沈士茂的奏疏,为其祖父原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沈应龙请求恩赠荫庇。皇帝说:“沈应龙准许恢复官职致仕,抚恤恩典着礼部查核给予。”当时吏部称,沈应龙生前虽建有军功,但属于回籍听候勘问的情况,与闲居官员略有不同,况且三品官职未经考满,应当如此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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