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百七十四
万历二十二年六月初一(戊申朔),吏部尚书陈有年全面核查待罪司属官员名单,请求裁定处置,皇帝又斥责其过度上奏。于是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书救助,称:“皇上之所以责罚各位大臣,是因为往日推举斥黜官员之事,而非今日会同推举内阁大臣之事。”同时为司官黄缙、章嘉桢、王同休、黄中色等人请求酌情处罚。皇帝态度稍有缓和,命令章嘉桢姑且降一级调往外地,黄缙按此前圣旨处置。陈有年随即承担罪责请求退休,皇帝不批准。
○ 赐予都督同知余荫祭祀和丧葬待遇,这是应其儿子余茂发的再次请求。
○ 任命添注南京后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马继武为本府佥书。
○ 给事中叶继美请求下发台臣钱梦得弹劾吴中傅、科臣林材弹劾郝杰、徐元泰、李先芳弹劾李如桢等三份奏章,给事中耿随龙也请求下发钱梦得、林材的两份奏章,均未得到答复。
○ 初二(己酉),天降大雷雨,西华门门楼发生火灾。
○ 石门路黄鸡冠崖信号台旗杆出现火光,雨水落在火上发出声响。
○ 初三(庚戌),大学士赵志皋因御史赵文炳上书弹劾,逐一进行辩解,进而请求放归故里,皇帝褒奖答复并挽留。
○ 总督仓场褚鈇上书称:卫所有固定兵额,士兵有固定军饷,到了太平日久之时,兵额逐渐减少,军饷数额却依然如旧。如今各边镇士兵数量日益增加,军饷也随之增加,去年发放的九边年例银已比过去加倍,却仍想增加,白白耗费物资财力,与初始制度大相径庭。请求将河间、河大、沈阳、天津春秋五营班军留在天津防守海疆,免除其前往边疆修筑的任务,而该镇所辖还有十营军队,精选后可得一万五千人,有紧急情况可立即调集,况且长芦割没盐银每年留存一两万两,便可满足需求。又上言:士兵的月粮,士兵逃亡或去世后应当停止发放却未上报;马匹的草料,马匹死亡后应当扣除却未上报;士兵有固定数额,但随营出征的家丁、随营马匹及亲军薪水军等却无固定数额;官员有固定俸禄,但廪给、纸札及赞画、书记等人员却无固定编制。将领谋取私利多列名额,该道官员徇私纵容隐瞒,这一弊端已非一日,若切实清查,可节省数十万两银子,仍需命令督抚、管粮官员廉洁奉公,凡是粮食储备有余、年例可减少的地区,对官员予以破格优待。又上言:各边镇原本有屯粮、民运两项收入,因拖欠不缴,故依赖京运。若能责令缴纳完毕,边镇费用自然充足,京运便可逐渐减少,进而详细开列各边镇兵马钱粮的新旧数额上报。皇帝认为这对国家财政有益,命令清查节省后如实上报,严格核查,同时交付该部详细商议。户部批复:各边镇钱粮事务由地方军事长官负责,应留应减难以远程决断,需交由边镇等官参考斟酌,于是命令督抚及管粮衙门核查明确后上奏。
○ 灵丘王府镇国中尉朱充豁请求册封生母常氏为恭人,皇帝批准。
○ 初四(辛亥),赐予大理寺卿王湘一坛祭祀,丧葬规模减半,其妻子姜氏合葬。
○ 嘉靖年间倭寇侵犯福建,致仕佥事庄用宾及其弟生员庄用晦倡导义举、捐献资金、招募士兵抵御倭寇,多次在晋江下辇、青阳市等地击败贼寇,因贼寇掘开其父坟墓,兄弟二人率领军队连续攻破十三座贼寨,庄用晦战死。总督胡宗宪曾上报其功劳,至此庄用宾之子庄凤章上书请求追赠荫封,交付吏、兵二部从优拟定。
○ 因修缮祖陵,命令南京礼部堂上官祭告后土司工之神。
○ 铸造发放广西专管黎龙、白鹇等村寨流官同知关防。
○ 初五(壬子),起用原任山东参议兼佥事王邦俊于本省,分巡辽海东宁地区。
○ 升任广东参政郑邦福为南京太仆寺少卿。
○ 升任山东副使梁云龙为本省参政兼佥事,负责开原等处兵备事务。
○ 升任太常寺少卿李汝华为右通政。
○ 礼部因西华门发生火灾,请求撤去音乐、减少膳食、克制欲望、爱护亲属,亲临郊庙祭祀、临朝听政、参加讲筵,堵塞侥幸之路、任用正直官员,不因一事违背圣旨而震怒,不因一人获罪而株连,同时命令群臣修身反省以消除灾害。皇帝下旨:“火灾警示,朕内心深切敬畏,大小臣工应恭敬修身反省,不得做表面文章。”
○ 初七(甲寅),升任大理寺寺丞荆州土为本寺右少卿,任命右少卿邓练为左少卿。
○ 初八(乙卯),四川金川等寺都纲头目窝熟监藏等四人,陕西崇隆等六寺喇嘛番僧共卜尖昝等二十九人,分别前来进贡,给予赏赐,伴送人员按惯例处置。
○ 初九(丙辰),临汾、襄陵、翼城同时出现天鼓鸣现象。
○ 肃州卫发生地震,天鼓再次鸣响。
○ 大学士赵志皋仍以之前的理由请求离职,皇帝温和下旨安慰挽留,仍命令鸿胪寺官员宣谕。
○ 通州原设有西南中三仓,分别储存漕粮,各设监督一员,南仓储存十分之四,中仓储存十分之六,西仓有十二个仓廒,合计西南两仓的收发事务,还不及一个西仓。于是管理员外郎杨应中请求将南仓归并中仓兼管,户部批复同意。
○ 南京屯田御史陈所问请求在靠近屯田的州县设立社仓,将自己及前任御史的赎银购买粮食储存,赎稻也一并寄存,春天发放给贫困士兵作为种子,秋天成熟后加二成偿还官府,每年作为常例。户部批复同意,但认为设立社仓繁琐扰民,不如分配给各地方官管理,皇帝批准。
○ 永宁长公主去世,礼部参考寿阳公主的丧礼制度拟定方案,皇帝听从。
○ 太监张诚抄没已故辅臣张居正家产,张居正之子张敬修自杀,张诚因此上奏称知府郝如松疏于监管,皇帝怀疑郝如松受贿,下令将张诚等人提问。刑科给事中刘尚志上言:被囚禁的囚犯没有行贿以求死的道理,地方官也没有受贿以纵容死亡的情理,请求宽恕郝如松,皇帝未予答复。
○ 刑科给事中常居敬因抄没张居正家产牵连曾省吾等人收受寄存财产,上书请求审查释放,皇帝未予答复。
○ 初十(丁巳),靖边营军人家中的母鸡变为公鸡。
○ 因甘肃镇哈剌卜他斩杀虏寇的功劳,赏赐总督叶梦熊等人银币,各有不同。
○ 十一日(戊午),承天守备太监孙政参劾钟祥知县李来命拖延贡物,皇帝下旨逮捕审问。大学士赵志皋等人认为事情轻微却处罚过重,上书请求免除逮捕,酌情惩戒。
○ 升任南京光禄寺少卿江东之为大理寺右寺丞,任命右寺丞连格为左寺丞。
○ 起用原任太常寺少卿耿定力。
○ 补任原任山东副使张维新为天津兵备。
○ 衡定王妃吴氏去世,世子朱常<氵庶>请求派遣官员祭祀,礼部因亲王妃仅派遣本府内官祭祀,皇帝听从。
○ 都给事中林材因西华门门楼全被烧毁,上书指出朝廷缺失:皇上勤于政务关乎君主品德,经筵缺失关乎圣人学问,祭祀关乎对天地祖先的恭敬,赏罚关乎是非判断,任用罢免关乎邪正区分,珍宝玩物关乎喜好趋向,喜怒情绪关乎细微安危,听取采纳意见关乎治乱关键,请求皇上广泛听取意见、时常自省、勤勉政务,以回应天意,奏章送入后未得到答复。
○ 十二日(己未),任命原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朱赓掌管詹事府印信。
○ 皇帝因虏寇侵犯辽东,严厉责怪巡抚韩取善、道臣冯时泰,都给事中吴文梓等上言:将领负责抵御围剿,巡抚、道臣负责核查,如今边将退缩,两位大臣如实上报却遭到重罚,恐怕会助长欺骗蒙蔽之风,奏章送入后留在宫中未下发。
○ 十三日(庚申),大学士赵志皋等人上言:辽东失事都是总兵的责任,并非巡抚、道臣的主要职责。如今杨绍勋仅被提问,而韩取善被革职、冯时泰被逮捕,人们将会轻视巡抚、道臣,武将越发肆意而不知警惕,请求从轻更改处置方案。冯时泰已被戴着刑具押送京城,乞求免于送入镇抚司,交付司法部门拟定罪名。
○ 南京刑部尚书徐元泰、户部尚书郝杰均因病请求退休,皇帝批准。皇帝因行人司官员司宪奉命出使朝鲜时贪婪放纵、有辱使命,将其罢官,并追缴赃款。
○ 此前总督顾养谦提议在宁波开设倭寇进贡互市,至此巡视海道兵备副使吴鸿洙逐一驳斥其言论,极力陈述其中危害,认为应立即停止,上书交付兵部。
○ 十四日(辛酉),宣大总督萧大亨等人上书请求全部免除宣府备灾留存粮食的征收。宣镇屯田军民向来苦于粮食征收过重,此前经勘察,因该镇地处偏远边疆,气候寒冷、霜冻来得早,上书请求裁减粮额,即在民田及旗军土地中额外摊派以抵补差额。后因军民申诉辩解,仅留存二千石以备灾荒拖欠之需,其余均予以豁免。此政策推行十年后,军民仍因困苦不断哀求申诉,负责官员勘察发现:民田、旗军土地的赋税虽比屯田轻,但定额粮食已足够,又在定额之外留存粮食,实在难以承受,因此有此请求。户部批复批准其奏请。
○ 河南巡抚张一元因去年遭受灾害,担心州县粮食定额无法完成,上书陈述荒政措施。户部摘录其中存在阻碍的内容酌情提议:对积储粮食的官员,固然应根据积粮多少给予奖惩,但连续多年遭受灾害的地区,不忍催逼赋税,这与故意懈怠玩忽职守的情况不应混同处罚;各地粮食储备虽应增加,但一概要求足额征收,或滥收百姓诉讼,反而会滋生骚扰,拟定在富饶地区酌情增加一二成,贫瘠地区维持旧额;赃款赎金若全部征收粮食,恐年久变质,不如照旧例春夏折收银两、秋冬缴纳粮食,折收的银两若有官员冒领侵吞,以贪赃罪参奏追究;巡抚、巡按的赎金本是救济边疆的固定款项,偶尔因灾害困难暂时留存用于赈灾,怎能每年都这样做;留存的钱粮若想全部征收实物,路途遥远会给缴纳带来不便,官吏胥役的工钱若让百姓凭帖自行讨要,民间必定苦于勒索,考量政体,这些均难以批准执行,最终听从户部提议。
○ 十五日(壬戌),批准福建巡按陈子贞的提议,裁撤福清海口,另建文庙。
○ 命令编修吴道南、户科左给事中吴应明前往浙江,编修黄汝良、刑部主事彭应捷前往江西,刑科给事中叶继美、工部主事庄懋华前往湖广,分别主持科举考试。
○ 御史夏之臣上书提出考核制度的八件事:辨明人才品行的真伪、考量地方的丰歉、统计弹劾奏章的多少、推举荒政中的杰出者、禁止流言蜚语的陷害、防止偏听偏信产生蒙蔽、惩戒猜忌的肆意诋毁、追查暗中的攀附勾结,奏章呈上后未得到答复。
○ 十六日(癸亥),命令礼部左侍郎范谦、左庶子余继登担任正史副总裁,余继登升任少詹事。
○ 直隶巡按林寅宾因大同各属秋季遭受灾害,上书请求免除租税及万历十八年以前的拖欠款项。户部批复:受灾百姓按灾情分数免除赋税,该镇额定征收的军粮不可短缺,应从该镇剩余及节省的其他款项中抵扣,无需请求调拨内帑银两,皇帝批准。
○ 刑部拟定诸龙光、陈仲登处以杖刑赎免,皇帝下令改为远地流放,仍命令戴上重枷示众三个月。大学士赵志皋等人援引热审惯例请求宽恕,皇帝不批准。
○ 十七日(甲子),睿宗献皇帝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
○ 户科都给事中杨恂上言:边饷日益增加,太仓日益匮乏,请求严令各督抚按官尽心商议:某处兵马多少,其中主饷、客饷、京运、民运、屯田征收、盐粮报中各多少;某项军饷因某件事设立,事情结束后是否应停止;某项军饷供给某支军队,如今军队是否实际存在、是否应裁减;某项军饷因某次灾荒凑补民运,民运到位后是否应发放;某项军饷因某次拖欠凑补屯田,屯粮充足后是否应奏请停止。总计一年的收入、支出及历年额外新增的款项,是否应裁减多少,逐一清查上报户部裁决。又上言:东征官军多有虚报冒领,听任辽东巡按严格核查上报,不得任由他们伪造名册,户部批复同意。
○ 兵部批复巡视京营科道杨东明等人的五条提议:训练火器、公正选拔查验、增加赏赐犒劳、挑选教官、明确举荐弹劾,皇帝命令切实执行。
○ 十八日(乙丑),西宁出现天鼓鸣现象。
○ 命令礼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刘元震补任经筵日讲官。
○ 兵部斟酌商议南京兵科给事中卢大中的四项提议:一是核查卫官以选拔将才,科臣希望年终对营卫官员一同考核选拔,但卫官有领运等差事,举荐弹劾、咨询访问的方法已较为严密,只需对原有方法中的咨询访问内容精准核查,举荐弹劾的数量酌情增加即可;二是清理马匹差役以缓解士兵困苦,都督用马、把总班马等项均酌情裁减,若仍有冗占私用,听任巡视衙门核查参奏;三是减少劳役以恩惠贫困士兵,正撮二工已奉旨规定拨军名额,各部门造册执票送科道稽查,不得额外增加或私自调拨折换、索要钱财;四是划分部曲以明确职责,将新江口、头二班改为左右营,军马船只等项分属管理,游巡营分管春秋二班京操官军,与左右两营轮班操练,初一、十五合操,游巡军负责防守驻地,合操时应免除。皇帝下诏按照提议执行。
○ 十九日(丙寅),升任右谕德萧良有为左庶子兼侍读,洗马李廷机为右谕德兼侍讲,右中允刘应秋为洗马兼修撰,分别掌管本坊局印信,经筵日讲职务照旧。
○ 改任司业周应宾为右中允兼编修。
○ 升任江西道御史李东为南京光禄寺少卿。
○ 赐予右副都御史李邦珍一坛祭祀,因遭弹劾而减少丧葬规格。
○ 赐予鲁王次妃张氏一坛祭祀。
○ 二十日(丁卯),因擒获强贼王自简等人的功劳,颍州兵备副使李骥干等人记录功绩、从优奖励,其余人员各赐予银两赏赐。
○ 二十二日(己巳),夜间出现一颗赤色飞星,如同弹丸大小,带有光芒,后面有两颗小星跟随。
○ 二十三日(庚午),大学士赵志皋等人因六部职权重要,尚书职位关系重大,而吏、户、礼三部官员闭门请求退休,天变不断警示,边疆尚未安宁,乞求下札谕令他们立即出衙办公。
○ 免除广东饶平县积欠的盐课及新增的额外税额银三千五百余两,此后仅按旧额征收。
○ 表彰孝子:新建县生员樊儆、会昌县儒士欧于复、鄱阳县百姓李岐、密县监生陈邦宠、浦城县百姓徐彪、泉州府训导王熺、儒士王文昇等,均在父母去世后结庐守墓,为其家门悬挂“孝行”匾额;表彰节妇:庐陵县训导刘泮之妻尹氏、浮梁县百姓詹文镇之妻鲍氏、临川县百姓詹滚之妻黄氏、安福县百姓邹羙之妻周氏、宜春县生员袁应豸之妻熊氏、唐县百姓符子言之妻吕氏、渑池县百姓苗桐之妻史氏、温县百姓田以先之妻刘氏、雒阳县生员张九祚之妻戴氏、河南府生员薛惟诚之妻于氏、鹿邑县百姓刘廷弼之妻李氏、太康县百姓毕锦之妻李氏、欧宁县百姓吴元旸之妻谢氏、漳浦县儒士苏可教之妻胡氏、龙溪县生员黄弘之妻郑氏等,均在丈夫去世后坚守节操,为其家门悬挂“贞节”匾额;表彰烈妇:宁羌州生员王以谏之妻靳氏、太康县百姓廖尚义之妻郭氏、睢州监生杨廷彦之妻张氏、福清县儒士郑汝舟之妻林氏、惠安县生员陈文锈之妻姚氏等;表彰烈女:灵宝县百姓李时新之女李宝坠、扶风县百姓张文<王巳>之女存儿与次女桂花、福清县童生林一连之未婚妻魏聚金、福清县生员严仕擢之未婚妻郑勤娘、晋江县百姓蔡遵课之未婚妻陈氏、政和县知县游铨之女游九娘等,均在丈夫(或未婚夫)去世后自杀殉节,为其家门悬挂“贞烈”匾额。
○ 南京河南道御史林培参劾诚意伯刘世延先后诸多不法行为,户部批复应将其遣回原籍听候勘察,仍命令南京司法部门审问其党羽,皇帝因刘世延素来狂妄,但念及其先祖功勋,此前已从轻处罚,如今仍不悔改,一概按照户部提议执行。
○ 二十四日(辛未),起用补任原任山西参政张世烈于本省。
○ 降补原任四川副使方万山为江西佥事,负责南昌兵备事务。
○ 户部批复巡视京营科道杨东明等人关于选锋粮饷的提议:标兵二营是居中控制的重要力量,提议增加选锋一千名,实在必不可少,但想要从太仓支取粮饷,而太仓匮乏,请求按照兵部原提议,用已故、逃亡班军的行粮抵扣更为便利。况且杨东明及何倬曾提出,备兵一营白白消耗月饷,若将缺额停补,每年可节省一千名士兵的粮饷,即可抵扣新增军饷,似乎更为便利,允许杨东明、何倬自行酌情处置,皇帝批准。
○ 命令刑科左给事中王嘉谟、工部主事叶麃主持陕西科举考试。
○ 崇明县上报捕获倭寇船只一艘、倭寇三十四人,兵部上言:只需令应天巡抚、巡按审讯核实真伪,不必解送京城,皇帝批准。
○ 二十五日(壬申),皇帝谕示内阁:入夏以来,朕时常中暑湿气,孟秋时节的太庙祭祀,派遣官员代为行礼。
○ 二十六日(癸酉),孝庄睿皇后忌辰,派遣阳武侯薛钲前往裕陵祭祀。
○ 二十七日(甲戌),赐予大学士张位之妻曹氏祭祀和丧葬待遇,仍额外增加一坛祭祀,这是应张位的上书请求。
○ 云南巡按李本固上书:中国从未亏待缅甸,缅甸也无怨恨中国的理由,只因孟养思化挑起战端,现列举思化五项罪状,认为其不能成为我国藩篱,反而给中国带来祸患,请求将其安置在潞江或小陇川等处,不许其直接返回蛮莫,将肥沃土地作为蛮哈等部落关堡的屯田;若不可行,便将土地赐予附近各夷族,借其名义驻守,仍胜过派遣客兵;若仍不可行,便将土地空置,使缅甸无利可图而轻易放弃,这样属夷挑衅的源头自然断绝。皇帝下诏交付兵部。
○ 二十八日(乙亥),孝穆皇后忌辰,派遣宣城伯卫国本前往茂陵祭祀。
○ 吏部右侍郎盛讷遭遇母亲丧事,皇帝念其日讲辛劳,批准为其父亲盛德、母亲刘氏一同举行祭祀、按全规格办理丧葬,并赐予银币,允许其回乡守丧。
○ 兵部核查经略宋应昌事务结束时的钱粮收支情况:通判王君荣的账簿记载,马价银共计五十五万两,除使用四十八万八千九百四十余两外,剩余六万一千四百六十八余两;又核查刘黄裳与袁黄监管收取的银两三万五千余两,似乎无虚报冒领,仍听任兵科一并核查。进而上言:辽镇马匹极度匮乏,不得不请求太仆寺支援以应急,凡涉及马价的事务,应令各边巡按趁巡视之机查明实情上报,皇帝批准。
○ 二十九日(丙子),礼部上书:唐王朱硕熿的长子朱器墭为庶出,请求册封其为世子并为其选婚。臣部此前商议请求册封郡爵时,唐王嫡妃仍在世,提议等待唐王去世后再议,如今嫡妃已去世,朱器墭应袭封唐王爵位,况且其已十六岁,选婚时机已到,不应以“等待唐王去世”为借口拖延,皇帝批准。

川公网安备51132102000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