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宪宗实录卷二百二十一(白话文)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一

成化十七年十一月午未朔,钦天监进献成化十八年大统历,皇帝亲临奉天殿接受历法,赐予文武群臣,并向天下颁布施行。

○第二天是万寿圣节,派遣驸马都尉周景、杨伟前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祭祀告慰,派遣游泰前往景皇帝陵寝祭祀告慰。

○壬申日,万寿圣节,皇帝前往奉先殿、皇太后宫行礼完毕后,出宫亲临奉天殿,文武群臣及四方夷人朝使行庆贺礼。

○乙亥日,因当天是恭让章皇后忌辰,派遣内官祭祀恭让章皇后陵寝。

○丙子日,赐予朝鲜国朝贺陪臣韩致亨等人宴会,并赏赐金织衣服、彩色丝织品等物品,数量各有不同。

○户部上奏修改长芦运司卖盐的规则。此前因内库金银短缺,下令相关部门拿出新旧盐课一百四十万引出售,每引银三钱,但商人因价格过高,很少有人购买。于是将盐引分为三等:正统五年至天顺八年的盐引,每引减银八分;成化元年至十二年的盐引,每引减银五分;十三年至十六年的盐引,照旧价出售。皇帝批准了这一方案。

○任命辽东已故都指挥佥事楚凤的儿子楚文,袭任其父原职义州卫指挥使。

○肃府汾川王朱贡錝因父亲简王去世,代理府中事务。有一名叫霍兴的承奉副,依仗过去的宠爱,专横跋扈。甘州中护卫经历朱盛凭借术数出入王府,多次被霍兴挫败羞辱;良医副丁南是汾川王所信任重用的人,也与霍兴有矛盾。二人各自向汾川王告发霍兴平时所做的不法之事,霍兴更加骄横。汾川王大怒,于是将霍兴捆绑囚禁,断绝他的食物。镇守太监李杰、署都指挥佥事刘瑛听从汾川王的意见,查验了霍兴所积聚的财物,并各自上奏朝廷。不久之后,霍兴饿死在狱中。汾川王害怕受到追究,谎称霍兴是病死的。皇帝下令太监萧敬、大理寺少卿冯贯、锦衣卫指挥孙王□赞前往辽东,会同镇守、巡抚等官员审查此事,查清了实情。都察院为此上奏回复,皇帝认为朱盛、丁南教唆汾川王囚禁杀死在职官员,将二人杖责一百,发配到四川松潘边卫充军;朱贡錝不准进封,革除一半的禄米,下达敕书严厉斥责;李杰、刘瑛被宽恕;其余相关人员均被判处贬谪。

○丁丑日,户部上奏说,漕运过期三个月以上的官员,请求让他们戴罪任职,停发俸禄;总督平江伯陈锐、副都御史张王□赞、参将都胜,也应当因未能严格监督而治罪。皇帝说:“今年河道阻塞,漕运过期两个月以下的官员暂且宽恕,陈锐等人都不予追究。”

○戊寅日,泰宁等卫都督脱脱孛罗派遣指挥讨均等,毛怜等卫野人女直都指挥主张哈等,兀者等卫野人女直都指挥撒赤哈等,各自前来朝贡马匹和貂皮。皇帝赐予他们宴会,并赏赐衣服、彩色丝织品等物品,数量各有不同。

○下令内官监太监陈贵、泰宁侯陈桓、工部右侍郎张颐监督工程,修缮大德显灵宫。

○己卯日,贵州程番府知府邓廷王□赞上奏说,本府新设立学校,土官、土人子弟在学校读书的,请求按照选贡的惯例,每年推荐一人进入国子监。皇帝说:“朕因蛮夷部落顺从教化,已经建立学校、招收学生,与内地同等对待。但科举学业难以仓促成就,应当每年推荐一名生员进入国子监,让他们观摩中原的教化,相互劝勉学习,以体现选拔贤才不分地域的宗旨。”

○太监汪直、威宁伯王越请求撤军返回京城,皇帝不准许。汪直等人上奏说:“臣等抵达宣府后,分兵驻守要害之地,敌人得知我方有防备,便逃走了。近来边境不再有战事烽火,军队长期驻守边境,白白消耗粮草军饷,应当撤军返回京城,如果有紧急军情,就兼程前往奔赴。”皇帝下旨说:“如今冬季正是防备敌人的关键时期,汪直等人暂且不必回京,京营官军应当在有粮草的地方暂时驻扎,大同、宣府要预备好粮草军饷,户部负责筹划安排并上报。”恰逢巡抚宣府都御史秦纮上奏说,敌人多次在边境附近出没,皇帝下旨让边境大臣严格防备。不久之后,汪直等人再次上奏想要撤回京军,尚书陈钺认为应当同意他们的请求。皇帝认为边境事务正繁忙,兵部仓促拟定撤回京军,是不重视边境事务,原本想要治罪,暂且宽恕了他们。

○辛巳日,恢复陕西按察司副使左钰的原职。

○壬午日,皇第七子出生,生母是安妃姚氏。

○南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白昂任职九年考核期满,提升为本院右副都御史,仍然兼任督巡江事务。

○刑部有官吏押送囚犯时,囚犯逃脱,尚书林聪等人自行陈奏请罪,皇帝责备他们懈怠不谨慎,但宽恕了他们。

○甲申日,户部奉旨筹划大同、宣府的粮草军饷,上奏拟定:派遣官员催促各地往年未缴纳完毕的粮草;另外从山东转运五万一千石粮食前往宣府,从山西转运一万石粮食、从北直隶顺天等府转运二万四千石粮食前往大同,分别拨付到各个驻军之地;如果粮食短缺,就发放官库银两收购;如果银两匮乏,就向富裕人家借贷;同时拿出两淮盐课二十多万引,在大同、宣府两地招商纳粮,以预备供应需求。上奏呈上后,皇帝表示同意,下令立即派遣官员前往,与巡抚、巡按官员一同催促转运;转运的粮食只在宣府、大同城内入仓,不必向民间借贷银物。

○因旱灾,免除直隶大名府等当年夏税十二万一千四百多石。

○乙酉日,镇守固原等处参将田广、守备署都指挥佥事甘泽、整饬兵备按察司副使王继,因未能抵御敌人,被停发俸禄。起初,敌人从宁夏入境,抵达靖虏,进行杀掠。田广等人以及固原卫指挥黄庆、靖虏卫指挥陈泰、千户方政、李英、宁夏中卫指挥祝祯、门启、千户陈弘,均因作战失利获罪。巡按陕西监察御史上奏禀报,想要一并逮捕田广等人以及宁夏西路左参将张翊、指挥林纲等人治罪。都察院请求按照所奏执行,皇帝下诏,免去黄庆等人的谪戍之罚,各自降一级;祝祯、门启以功劳赎罪;陈弘被判处杖责;张翊与林纲等人,发文审讯治罪;田广、甘泽、王继各自停发三个月俸禄。

○丙戌日,因当年旱灾,免除万全都司所属卫所及直隶隆庆州税粮子粒共六万九千七百多石。

○丁亥日,提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刘珂为按察使,江西布政司右参议李芳、济南府知府王璟为布政司左参政,刘珂分管浙江,李芳分管广东,王璟分管山东。

○江西新昌县百姓毛凤与同乡百姓徐均仁因争夺田地结下旧怨,相互诉讼多年未能判决。恰逢朝廷派遣南京刑部侍郎金绅巡视江西,毛凤于是教唆他人诬告徐均仁多年来在乡里抢劫杀人、抗拒抓捕,并且贿赂县官,向金绅谎报情况。同时,镇守太监王倜、巡按御史叚正一同发文给三司及分巡、分守官员,派遣南昌前卫百户叶俊前往抓捕徐均仁。毛凤又用五十两白金贿赂叶俊,密谋杀害徐均仁一家,以泄私愤。叶俊率领四十名士兵,毛凤召集族人及佃户、佣工二百七十人,手持火铳、兵器跟随,包围了徐均仁的家,纵火焚烧。徐均仁的家属有二十三人被烧死,五人被杖打死,其余未死的二十六人被全部捆绑送到府里,再转送到巡按御史处,巡按御史都相信了毛凤的诬告。唯独按察司怀疑此事有冤情,认为徐均仁等人声称自己冤枉,且身上杖伤严重,却没有查获盗窃的赃物,此事必定是诬告,于是下令府县重新审讯。结果又有十七人在狱中死去,存活下来的只有徐细仔等三人。有人让徐细仔等人向新巡按御史熊翀申诉,熊翀上奏了此事。皇帝认为毛凤等人挟私报复、聚众诬告,残害他人性命,下令刑部郎中奚昊、锦衣卫千户潘旺前往江西,会同镇守、巡按等官员核查勘察,查清了实情。毛凤等人及叶俊被判处凌迟处死,并且没收叶俊的家产,随从人员均被判处斩首;同时责备分巡、分守等官员,在自己管辖境内发生重大案件却长期不予审理,下令他们如实上报,再进行处置。后来叶俊在狱中死去,皇帝下令将他的尸体在集市上肢解示众。

○戊子日,从太仓取出三十万两银子存入内承运库,以供使用。此前皇帝下旨让五府、六部、都察院各自上报在官的钱谷数额,到这时又下令户部核查太仓的银两,共计九十多万两,于是取出三分之一。大概当时赏赐和开支逐渐增多,所以才有这样的举措。

○己丑日,授予退休的太仆寺带俸少卿吴谦的儿子吴荣为中书舍人。

○周府仪宾刘瑄因修建郡君的坟茔,私自放走夫匠,侵占挪用官物,事情败露后,上奏疏虚妄掩饰,而且疏文中有很多错别字。河南按察使陈相、副使冯昱将奏疏密封进呈,没有仔细查看,也属于不够谨慎。都察院请求派遣巡按御史追究治罪,皇帝批准了。

○庚寅日,赐予郑王朱祁锳第九子名为朱见寖,荆王朱见潚第三子名为朱祐槢。

○赐予朝鲜国成化十八年大统历。

○土鲁番速鲁檀兀也思王派遣使臣指挥撒丁等人前来朝贡马匹、骆驼,皇帝赐予他们宴会,并赏赐衣服、彩色丝织品等物品,数量各有不同;同时将敕书及彩色丝织品等物品交给使臣带回,赏赐给他们的国王。

○辛卯日,第二天是冬至节,派遣驸马都尉周景、游泰分别前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祭祀,文武衙门各自派遣官员陪同祭祀;派遣驸马都尉黄镛祭祀景皇帝陵寝;派遣内官祭祀恭让章皇后陵寝。

○壬辰日,冬至节,皇帝前往奉先殿、皇太后宫行礼完毕后,出宫亲临奉天殿,文武群臣及四方夷人朝使行庆贺礼;群臣又前往文华殿庆贺皇太子;皇太后、皇后均免去命妇朝贺。

○乙未日,应土鲁番速鲁檀兀也思王及哈密王母孙女满堆阿哈察的请求,赐予他们各一匹金织麒麟彩色丝织品。

○总督两广军务右都御史朱英请求让儿子朱珑进入国子监读书,已故户部尚书沈固的孙子沈憙援引旧例请求进入国子监读书,皇帝均批准了。

○丙申日,任命都察院右都御史戴缙清理武选贴黄事务,不影响其在都察院的本职工作。

○任命绥德卫带俸都督佥事刘宠的儿子刘忠,袭任其父原职本卫指挥佥事。

○丁酉日,守备紫荆关兼提督易州的右少监钟庆,因厌恶易州知州李宪对自己怠慢无礼,杖责了他,随后揭发上奏李宪此前用非法手段杖打致死部民等事情。皇帝下令锦衣卫官员会同巡按御史核查审讯,判处李宪因酷刑致人死亡以及侵占盗窃官银,论罪斩首;保定知府沈纯、同知张本此前审理李宪的事情时徇私情,钟庆擅自杖责五品在职官员,均应当逮捕审问。上奏呈上后,李宪按照所拟定的罪名处置,沈纯、张本让巡按御史抓捕治罪,钟庆被宽恕,其余相关人员均被判处不同等级的罪责。

○戊戌日,提升光禄寺寺丞杨惇为少卿,典簿徐敏、署正王佐为寺丞。提督光禄寺的太监杨鹏上奏说,杨惇等人都有才干气度,分别拟定升迁官职并请求批准,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下令以后不再作为惯例。

○开设广西田州府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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