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四
成化二十二年春正月初一(戊申朔),宪宗前往奉先殿、皇太后宫中行礼完毕后,出宫亲临奉天殿,文武百官及四夷朝贡使者行庆贺礼;大臣们又前往文华殿庆贺皇太子。皇太后、皇后均免除命妇朝贺。
○初三(庚戌),是宣宗章皇帝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派遣驸马都尉周景前往景陵祭祀。
○初六(癸丑),命令从辽东到甘肃的沿边地区,以及内地各布政司、郧阳等处的巡抚、抚治都御史,均免除赴京议事。当时四方灾荒不断、盗贼兴起,加上鞑靼入侵的消息接连传来,西南地区又有猺獞作乱,兵部以此为由上奏,因此才有了这一命令。
○初七(甲寅),户部上奏:湖广都指挥佥事柴皞及武昌等三十卫所的指挥、千百户等官员,因漕运延误期限,均令停发俸禄。宪宗回复:去年河道堵塞,延误期限在两个月以内的,免予停俸。
○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郑时等人上奏:据分巡按察司佥事李经报告,传闻鞑靼贼众一万余人潜伏在花马池境外,想要趁机入侵固原等处。花马池与榆林接壤,鞑靼不从此处深入,反而进攻固原,是因为榆林、花马池二城驻有重兵,边墙高大厚实,而固原紧邻黄河,无险可守,且粮食匮乏、兵力薄弱。已紧急传报协守宁夏署都指挥刘文、分守凉州都指挥同知李宽等人率领军队前往增援。事情交付兵部商议,兵部认为应当依从李经的建议,但李宽近期刚被逮捕,应暂且宽恕,令他赶赴兰州等处就地筹集粮食屯驻;再敕令大同游击将军董昇率领所部游兵三千人驻守清水营,作为固原、靖远的声援。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不久后,大同总兵官署都督同知王玺等人上奏:大同三路均有警报,丰州等处烟尘不断,而延绥反而报告鞑靼入侵的警报逐渐平息,想必鞑靼趁黄河结冰未融化,取道东归,势必会进犯大同,此处的战守谋划比其他地方更为重要,请求留下董昇的游兵在本地防御。事情再次交付兵部商议,兵部认为应发文告知两地镇守、巡抚等官员,若鞑靼确实东进,则董昇等人的军队应撤回,其余军队均返回本镇;若黄河解冻后鞑靼仍不撤退,仍按照原调兵方案,协同防守抵御,不分彼此。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初八(乙卯),孟春时节祭祀太庙。
○派遣内官祭祀司户之神。
○调拨京库白银十三万两到陕西及榆林,以充实边饷储备。
○初九(丙辰),因即将举行祭祀天地的大典,宪宗亲临奉天殿告诫文武群臣,令其斋戒三日,禁止屠宰。
○初十(丁巳)夜间,月亮侵犯五诸侯东第二星。
○十一(戊午),以上元节为由,赐予文武群臣十天假期。
○十二(己未),在南郊举行祭祀天地的大典完毕后,宪宗返回宫中拜见皇太后,然后出宫亲临奉天殿,文武群臣行庆成礼。
○十三(庚申),因祭祀天地大典圆满完成,宪宗亲临奉天殿,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者。
○十四(辛酉)夜间,发生月食。
○十五(壬戌),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兵部尚书王恕等人上奏:应天府及锦衣卫等卫的屯田地区,去年长期干旱,直到十月以后才降下雨雪,但已过农时。如今江北各地流民聚集,南京米价日益上涨。臣等商议认为,南京常平仓现存粮食五万六千余石,加上各地每年起运的粮食,数量也不下数百万石,若暂时平价出售、预先支付,也可以稳定米价。请求按照往年惯例,先将常平仓现存粮食及各卫仓粮共十万石降价出售;等各地起运的粮食到达后,在船上兑付各卫官军三个月的俸粮;仍在运到的新米中,每月调拨一百五十石,分送各地救济乞讨之人,直到小麦成熟为止。奏章上报后,宪宗下令相关部门知晓。
○十七(甲子),是英宗睿皇帝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派遣驸马都尉王增前往裕陵祭祀。
○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都察院右都御史马文升到京,推辞兵部尚书的任命。宪宗回复:卿历练兵政多年,特意选拔任用,所辞不允。
○户部上奏:此前巡抚南直隶都御史李嗣因应天、太平等六府及广德州各县去年干旱饥荒,想要分售南京现存仓粮赈济,本部认为难以施行,只有松江府存留的粮食将近三十万石,可以出售。宪宗下旨令另议上报。如今查明,应天府及所属州县仓粮积存五十余万石,镇江、太平、池州、安庆四府也各有储备,况且水路便利,商人往来畅通,富民也可劝勉借贷,相比庐州、凤阳等地,终究更容易筹办。请求发文让李嗣斟酌处置。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十八(乙丑),敕令河南按察司佥事傅希说兼理凤阳等府的饥民赈济事务。起初,巡抚都御史马文升因凤阳、庐州二府,泗州以西一十六卫连年饥荒,盗贼逐渐增多,上奏举荐傅希说负责赈济抚恤,等冬小麦收成后,仍回去管理屯田。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因水旱灾害,免除河南开封等府去年的秋粮大米一百二十五万二千余石,潼关等卫及蒲州千户所的粮食五万五千余石。
○命令已故羽林卫带俸都指挥佥事赵仁之子赵荣,承袭父亲原职为本卫指挥使。
○监察御史刘翔巡视中城,上奏火灾情况,但奏疏中人名有错误,因被问责而请罪,宪宗宽恕了他,仍停发俸禄一个月。
○十九(丙寅),赐予朝鲜国前来祝贺正旦节的陪臣李世佐等人宴会及金织衣服、彩色绸缎等物品不等。
○记录偏头关境内成化二十年斩杀贼寇的功劳,除右参将支玉的功劳已用于赎罪外,其余官军五百余人均得到晋升和赏赐。
○二十(丁卯),改任南京太仆寺少卿李温到太仆寺任职。李温在南京太仆寺任职已满六年,考核期满后到京,通过攀附关系谋求晋升,上奏称:“臣本是北方人,不习惯南方的水土,导致生病,请求留在京城太仆寺任职。”事情交付吏部复核上奏,宪宗批准。
○升任广西右布政使贾奭为左布政使,广东布政司右参议谢瑀为左参政。
○免除广东、广西府州县官员的朝觐,因巡抚都御史宋旻称盗贼尚未平定。
○商议修理沙河桥。起初,成化二十一年,顺天府尹谈伦因沙河石桥北通天寿山陵寝及宣府、大同等处边关,奏准修理,后遇诏书停止。工部称此桥不同于其他无关紧要的工程,再次奏准修理,于是在闰四月动工。宪宗认为动工妨碍农作,责令工部回奏,随后宽恕了他们的罪责,命令等待来年春天再修。至此,工部再次请求动工,宪宗仍下诏停止。
○月亮侵犯房宿。
○二十一(戊辰),升任左春坊左庶子刘健为詹事府少詹事,仍担任原职,因任职满九年。
○宪宗命令锦衣卫逮捕追究番僧锁南班著儿及通事等人原本携带的敕书、勘合。锁南班著儿是瞿昙寺灌顶大国师班卓儿藏卜的徒弟,此前奉命携带敕书、勘合交付乌思藏阐教王,却伪造王印信和番文回复,因此命令逮捕追究并上报。
○二十二(己巳),册封徽王朱见沛的庶长子朱祐台的生母刘氏为夫人,赐予诰命。按照旧例,五府的庶子必须年满十岁受封后,才册封其生母为夫人,且照例不赐予诰命、冠服。当时朱祐台年仅五岁,尚未受封为王,徽王上奏请求册封其生母并赐予诰命、冠服。礼部查阅旧例后请示,宪宗难以违背徽王的请求,特意册封刘氏为夫人,赐予诰命、冠服,此后不再以此为例。
○升任福建按察使刘城为广西右布政使,工部郎中于政、南京礼科给事中黄琏为布政司右参议:于政前往广东,黄琏前往浙江。
○因旱灾,免除直隶宁山卫去年的秋粮粮食共九千八百余石。
○甘肃左副总兵署都督同知鲁鉴上奏:此前被调往永昌等处抵御鞑靼,臣派遣都指挥祝启等人分路进军,斩首二级,夺回被掳掠的人畜三千余;臣率领所部随后增援,出境一百里,直到鞑靼退去才返回。不久前,镇守、巡抚等官员称臣在鞑靼退去后才进军,有圣旨核查臣推托逗留的情况,臣斗胆如实上奏请求。宪宗回复:甘肃近期有鞑靼入侵警报,鲁鉴暂且令其尽心抵御剿杀,逗留的罪责暂且宽恕,停发俸禄两个月。
○二十三(庚午),给予秦府庶人朱公錥、朱公金□替、朱公鐆的妻子顾氏、张氏、刘氏每月米麦三石;朱志野的儿子朱公钟、朱公鏂,朱公錥的儿子朱诚□淲□(□□了)□,以及朱志填、朱公鍫的长女,每月米麦一石五斗。
○因水灾,免除大宁营州右屯卫的粮食一千八百余石。
○礼部尚书周洪谟等人上奏:请求在本月二十八日派遣官员宴请朝贡的外夷,恰逢斋戒期间,上书请求更改宴会日期,并服罪。宪宗认为周洪谟等人专门负责礼仪事务,却如此不谨慎,依法应当追究治罪,暂且宽恕,停发俸禄一个月,仍命令锦衣卫杖责其承办官吏二十下。
○二十四(辛未),恢复山西按察使王继的官职,调任福建。
○给予靖江王府已故镇国中尉朱相霖的母亲孟氏每年米三十石。
○增加给予晋府庶人朱奇氵□聚、朱奇洋、朱奇湢每月米六石,每年绢布各六匹。
○建州右卫指挥佥事宋升吉巴等人前来归降,上奏请求在广宁跟随亲属居住。事情交付礼部,礼部援引兵部旧议称:各夷人相互牵引归附,固然可以顺从其意愿,但如果让其全族聚集,难以保证没有变故。宪宗因夷人情意恳切,特意批准。
○二十五(壬申),升任山西按察司副使石玉为按察使,户部郎中雷升为河东陕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二十六(癸酉),海西佛提等卫的野人女直都督打吉六等,泰宁等卫的都督等官脱脱孛罗等,各自派遣头目前来朝贡,进贡马匹及貂皮,朝廷赐予宴会及衣服、彩色绸缎等物品不等。
○分守辽东锦义二城都指挥佥事李英、备御都指挥郑雄,此前因贪功妄杀,令李英戴罪杀敌,郑雄降职负责操练。至此,又因鞑靼入境未能防备,巡按御史追究李英的罪责,按照惯例应当发配戍边;郑雄此前曾作战失利,已经定罪,照例不再追究。宪宗下诏:李英仍按照之前的圣旨戴罪杀敌,郑雄按照所拟定的处置执行。
○二十七(甲戌),升任刑部署郎中事员外郎柳应辰为四川按察司副使,整饬松潘等处兵备;监察御史熊翀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恢复江西按察司副使王锦的官职,调任四川;升任湖广布政司右参议韩文为左参议。
○巡抚甘肃右副都御史唐瑜等人上奏:成化二十一年冬,鞑靼贼众聚集入侵凉州、庄浪、镇番、永昌境内,杀掠人畜。分守凉州都指挥刘晟、庄浪左参将田广各自率领所部分路抵御,先后追回被掳掠的牛羊将近二千余;永昌卫指挥梅泓的军队在清河坝遭遇鞑靼,斩首一级,但其余鞑靼部众纵横遍野,气势仍然嚣张。事情交付兵部,兵部称鞑靼部众如此之多,刘晟等人仅能斩首一级,且声称追回牛羊将近二千余,那么被其杀掠的百姓和财物不知有多少,应当彻底追究治罪。但如今正是用人之际,应令巡按御史勘察核实被杀掠的人数,并先逮捕失误巡守瞭望的人员,按照法律审问;总兵、副参等官员的罪责,上奏后再裁决。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兵部复核商议此前巡抚凤阳等处都御史刘璋的上奏:淮扬、庐凤四府,徐、滁、和三州,土地低洼潮湿,与江南类似,所产马匹矮小瘦弱,每年高价购买上缴,多被检验退回,折价转卖后,还要破产赔偿,百姓困苦不堪。请求按照江南的惯例,每匹马缴纳银两十两,这样公私都能便利。兵部认为其所言甚是,从今以后,淮、扬、滁、和四处允许缴纳银两,庐、凤二府及徐州水草便利之地,仍令缴纳马匹。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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