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宪宗实录卷二百七十七(白话文)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七

成化二十二年夏四月初一(丙子朔),祭祀太庙。

○派遣内官祭祀司灶之神。

○初二(丁丑),太监覃昌传达圣旨:升锦衣卫所镇抚张颢为百户,舍人张伦、张溢为所镇抚,均只领俸禄不掌实职;尚宝司卿仲兰为通政司右通政,太医院御医李思勉为院判,均照旧办理事务。

○掌管太常寺事务的礼部左侍郎丁永中上奏:近日派遣官员洒扫太庙、社稷坛,少卿崔志端因官吏未先禀报而发怒,杖责了官吏,进而不断殴打辱骂臣。宪宗对崔志端说:“殴打辱骂上级官员本应逮捕问罪,暂且宽恕,再犯不饶。”崔志端也上奏:“官吏不公正禀报而擅自派遣差事,被派遣的官员也因差事分配不公而推辞回避,因此杖责官吏二十下,而丁永中庇护官吏,竟然辱骂臣,甚至两次用头撞臣。”宪宗对丁永中说:“因处事不公招致侮辱,有失大臣体统,暂且宽恕你的罪责,今后所有事务都必须依照公道办理。”

○宽恕镇守甘肃太监覃礼、总兵官左都督范瑾、副总兵都督同知鲁鉴等人的罪责,原因是鞑靼入侵鹻滩等墩台杀掠,他们未能防备抵御。

○初三(戊寅),宪宗因天气炎热,下诏令两京法司及锦衣卫对正在审理的囚犯:情节轻微的减罪发落,情节严重但有值得怜悯或可疑之处的,详细记录后上报。

○监察御史邓庠在早朝时纠察礼仪失误,宪宗命令锦衣卫杖责二十下,然后释放。

○太监覃昌传达圣旨:大能仁寺灌顶大国师劄巴藏播升为佛子,国师锁南加升为灌顶国师,讲经锁南班丹升为禅师,喇嘛锁南朵只领占、窝些领占、宁播、盆锉巴均升为都纲;僧录司右觉义本隆升为左觉义,均照旧任职;道录司右演法李永华升为高士,左至灵陈永仁升为右演法,右玄义孙玄禧、刘永浩升为右至灵,马志昂、张永新、堵崇德、贤永昇、陈永福、邢崇源均升为左玄义,均令管事;道士孙得弘、董得明均升为右玄义。

○初四(己卯),告知监察御史等官员:今后通政司、鸿胪寺官员宣读奏辞时,如有一两字的差错,免于弹劾。

○调任中书舍人丁玑为贵州普安州判官。起初,中书舍人徐庄及丁玑等人将写成的五百二十九道诰敕送往尚宝司请盖印玺,此前统计的数量少了一道,尚宝司卿李璋、少卿李溥未仔细核查就全部盖了印,又将已盖印的一道诰命误混入其中,比原本的清单多出两道。徐庄及李璋等人均上奏服罪,宪宗命令宽恕李璋、李溥,各停发俸禄一个月;将徐庄等十九人关进锦衣卫监狱,刑部拟定徐庄等人均应缴纳粮食赎罪后恢复官职。宪宗下旨:特意调任丁玑到地方任职。丁玑由进士授官,曾因星象异常而上书进言。

○初五(庚辰),太监覃昌传达圣旨:太仆寺卿朱奎升为大理寺卿,太常寺少卿任道逊升任本寺卿,均支取从二品俸禄;中书舍人杜昌升为大理寺右寺丞,唐胜、华英升为尚宝司丞,鸿胪寺主簿周惠畴、序班高岱均升任本寺右寺丞,余遂升为中书舍人;工匠陈宽为文思院大使,何旺、朱昇、胥成为副使,均照旧办理事务。

○同日,覃昌再次传达圣旨:锦衣卫副千户陈全、姚兴,百户吴斌、钱曰□永、刘荣,所镇抚刘钊,营缮所丞王伏三,文思院副使赵通,均令支取全额俸禄;武功左卫所镇抚谭贵升为锦衣卫百户,带俸记名;工部司务孙王□赞召回御用监供事;舍人郭文政升为锦衣卫百户,负责管事;文思院大使徐刚、陈谦,锦衣卫所镇抚郭成、姚安,均升为锦衣卫百户;工匠李通、刘钊、阎亨、王宇、祁福保、钱顺、史学、赵聪、陆洪、魏纲、赵文浩、彭肜、潘文二、杨友、陆成、郝兴,均为锦衣卫所镇抚,均带俸照旧供事;钦天监冠带阴阳人傅荣升为漏刻博士。

○月亮出现左珥,呈苍白色。

○初六(辛巳),琉球国中山王尚真派遣使臣蔡曦等人前来朝贡,进贡马匹及土特产,朝廷赐予宴会及彩色绸缎等物品不等。

○礼部上奏:全国已剃度僧人、道士达十一万人,请求停止,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巡抚甘肃右副都御史唐瑜上奏:成化二十一年冬,鞑靼贼众多次入侵庄浪境内红城子等处,杀掠军民四十余人、牛羊等牲畜二千有余,分守左参将田广既畏缩纵容敌寇,又隐匿不报,应追究治罪。奏疏交付兵科弹劾,称田广罪责难以再次宽恕,兵部商议应逮捕问罪,按照法律处置,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大同总兵官署都督同知王玺等人上奏:今年三月间,鞑靼贼众多次入侵边疆,杀掠守墩军士,哨守指挥翁钺、赵全,守墩千百户王斌等人懈怠失职,应加以追究;守备太监左敬、监丞邹玉,都指挥萧干,分守参将李杲,太监石岩、陆訚,监督不严,均有罪责。事情交付兵部复核上奏,宪宗命令翁钺等人逮捕问罪,左敬等人暂且记录罪责。

○兵部署郎中事员外郎王禄上奏:近日奉敕令到延绥等处营堡核查亏欠的官马共五千余匹,已用赐予的官价八千两,督促相关部门购买补充,并筹措三千余匹发放给军队,剩余亏欠的一千九百余匹,按照惯例应免予追缴,请求暂时借用给予延绥的杂银一万三千六百余两购买补充,随后以太仆寺征收的马价银如数归还。事情交付兵部商议,称粮银用于接济边储,难以挪用,如今应先给予太仆寺现存的马价七千两,其余令在苑马寺、茶马司等处酌情筹措,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初七(壬午),加封金阙、玉阙真君为上帝,派遣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万安前往灵济宫祭祀。

○都察院右都御史屠滽上奏:臣担任右副都御史时,支取三品俸禄已两年零四个月,升任右都御史后,支取二品俸禄又八个月,请求将如今所任官职的俸禄年限补足此前所缺,共计三年,请求颁发三品诰命以封赠父母。事情交付吏部详细审议后回复,宪宗批准。

○陕西镇守等官员上奏:金州知州郑福任职满九年,州民请求留任,吏部请求依照近来的惯例,升其为从四品散官,增加俸禄,仍管理金州事务,宪宗回复同意。

○金吾右卫带俸都指挥使李玙上奏:昔日大同有紧急军情,总兵官许宁等人作战失利,臣从延绥奉命赴援,当天就启程,兵科弹劾臣逗留不前,将臣降职二级,请求宽恕。事情交付兵部商议,称李玙曾上书自辩,因被兵科弹劾而停止,如今降黜已久,请求陛下裁决。宪宗回复:“李玙起初因作战失利被宽恕死罪,降职已久,为何又屡次上书请求,不准许,若再前来滋扰,绝不宽恕。”

○初九(甲申),宪宗因长期无雨,特意派遣官员祈祷,命令文武群臣斋戒三日,禁止屠宰。

○太监韦泰传达圣旨:太医院院判丘钰升为通政司左参议,仍旧办理事务。

○升任崇府仪卫司带俸百户余钟为仪卫副,允许世袭,此为例外情况。余钟是崇王妃的兄长。

○十一(丁亥),派遣英国公张懋、保国公朱永、新宁伯谭祐分别祭祀天地、社稷、山川,祈祷降雨。

○太常寺上奏:灵济宫金阙、玉阙真君的祭祀,旧例在正旦、冬至、万寿三节及真君生辰均用素食,近来加封二人为上帝,应改用牲畜祭品。宪宗回复:“今后遇朕生辰,用太牢祭祀,其余照旧。”

○十二(戊子),直隶永平卫千户陈澍上书请求恢复原锦衣卫官职,事情交付兵部商议,称陈澍昔日因父亲兵部尚书陈钺犯法而被调任,如今又攀附关系谋求官职,应追究治罪。宪宗回复:“陈澍既已犯法,且调任卫所已久,不准许。”

○十四(庚寅),京城有百姓违反屠宰禁令,被官校缉捕上报,宪宗责令礼部自行陈述罪责,尚书周洪谟等人上奏服罪。宪宗回复:“你部掌管礼仪事务,祈祷期间不严格禁止屠宰,却视为平常之事,怠慢至极,依法本应重罚,既然已经服罪,暂且宽恕。”

○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尹旻有罪,被免去太子太傅,降为太子少保,其下属官员分别被停俸、贬官。当时邹袭已被指挥使张旺等上奏保举恢复兵部郎中职务,负责缉查的官校又揭发邹袭与张旺相互勾结,交付锦衣卫监狱审讯核实。给事中张雄等、监察御史武清等人弹劾上奏:张旺曾因嫖娼被揭发,邹袭庇护他,如今此举是为了报答私恩;而尚书尹旻、侍郎耿裕、黎淳、郎中郑宏、员外郎邵贤、主事佟珍等人,声称举荐出于公论,徇私上奏请求,均应追究治罪。宪宗命令锦衣卫逮捕郑宏、邵贤、佟珍审讯治罪,并斥责尹旻、耿裕、黎淳徇情枉法,令其如实陈述。尹旻等人上书称:邹袭是济南卫军籍,与臣同乡,本应回避嫌疑,如今仅依据张旺等人的奏保就认为是公论,罪责难逃。宪宗下旨:尹旻掌管官员选拔不公,偏袒同乡,为邹袭欺瞒上奏恢复官职,依法本应逮捕治罪,暂且宽恕,降职;耿裕、黎淳依附顺从,未能辩驳阻止,也停发俸禄半年。不久后,法司将邹袭等人的审讯结果上报,宪宗下旨:邹袭遣返原籍为民,郑宏降一级,邵贤、佟珍均调往地方任职,张旺等人调往外地卫所轮流戍守;郑宏为云南道安州知州,邵贤为四川涪州知州,佟珍为湖广黄州府通判;尹旻保留尚书官职退休,免去太子少保;耿裕等人令各自陈述情况,耿裕等人服罪,宪宗斥责他们辅佐掌管官员选拔,却旁观沉默,曲意顺从,导致晋升不公,依法本应逮捕问罪,暂且宽恕,仍停发俸禄三个月。随后,将张璲降为广东化州知州,王范为云南景东卫经历,刘绅为四川汉州知州,董宁为湖广常德府通判,并命令巡按御史逮捕谢显、王锦、冯兰及朱绅审讯后上报。

○十五(辛卯),是仁祖淳皇帝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

○十六(壬辰),南京吏部尚书陈俊任职满九年,吏部上报,宪宗下旨令其复职。

○太监韦泰传达圣旨:儒士刘吴、蹇弘仍召回,陶成、袁浦均令支取食粮;中书科余丁高志等三十名,均依照燕祥的例子,在锦衣卫五所每月供给米一石,光禄寺每日供给米八合,均送往御用监办事供役。

○任命山东道监察御史陆渊提调北直隶学校。

○进封汾川王朱贡錝为肃王。朱贡錝是肃简王的庶长子,肃简王去世后,他本应袭封,成化十七年因事停止袭封,被削减一半禄米,至此,肃简王妃樊氏上奏称他已改过自新,请求进封,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命令仍削减一半禄米。

○十七(癸巳),礼部官员上奏:长河西、鱼通、宁远等处宣慰使司,因黎州大渡河一带寇乱发生,连年未能进贡,至今未补齐三次进贡,贡品清单中列有“新招抚”的名目。因补齐进贡无先例,番地也没有新招抚的人员,这是四川都布按三司等官员未能仔细核查而予以退回,如今已察觉并上奏,应宽恕其罪责,三次进贡的土特产均应接收,以顺从夷人心情,各项赏赐另行斟酌请求给予,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随后,礼部拟定正赏及折衣绢均减少四匹,各番又上奏请求增加赏赐,宪宗下旨:每人加赏生熟绢各一匹,今后令他们务必依照年例规定的数量进贡,不得违反。

○都督佥事刘宠去世。刘宠,字仲荣,直隶临淮县人,承袭父亲刘鹏的官职为宁夏左屯卫指挥佥事,天顺元年(丁丑)改调绥德卫,又调往榆林城守堡,屡次因杀贼有功,升任署都指挥佥事、实授都指挥佥事、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使,因红盐池劫营之功,升为右军都督佥事,不久后奉敕令镇守山西代州,兼提督雁门、宁武、偏头三关,因年老退休,至此去世,按照制度赐予祭祀和丧葬礼仪,其子刘忠承袭其原职绥德卫指挥使。

○十八(甲午),因旱灾,免除南直隶江北凤阳等府县卫所去年的秋粮六十六万三千七百余石。

○十九(乙未),命令户部清理京城附近的庄田。当时驸马游泰上奏请求武清县六道口的苇地,户部因此上奏:勋戚权贵之家占据的土地过多,且不缴纳赋税,如今请求以先前赐予、有文书可查的为准,没有文书依据的,均按照减轻的赋税标准缴纳赋税,以充实国家财政;已经佃种并征收赋税的照旧,侵占民地的全部令其归还,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赐予已故秦王朱公锡的妃子嵇氏禄米五千石,其中本色米三千石,折色米二千石。当时秦王刚去世,按照惯例,一万石禄米应停止发放,嵇氏请求全额发放以办理丧事,宪宗因陕西连年饥荒,民力不堪,故减半给予。

○二十(丙申),南京吏部尚书陈俊之子陈叙请求成为南京国子监生,宪宗批准。

○二十一(丁酉),是仁祖淳皇后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

○赐予文武百官扇子。

○赐予晋府临泉王朱奇湒的第三子名为朱表桴,崇王朱见泽的第二子名为朱祐樒,第三子名为朱祐椐。

○二十二(戊戌),巡抚贵州右副都御史谢曰□永等人上奏:今年二月,苗贼聚集一万余人,杀掠人畜,焚毁房屋,占据土地,势焰十分猖獗。自天顺四年以来,苗贼占据鹅浦等寨五十余处,驱逐梅花等峒的熟苗一百二十余寨,不缴纳粮差,杀掠都匀、清平、丹溪等屯堡的人畜不计其数。多次请求征讨,承蒙命令调兵安抚捕捉,因兵少敌众,未能轻易出兵,担心日久蔓延,需耗费更多兵力,请求酌情调遣四川、湖广、播州等处附近的官军、土兵四万余人,待秋收之后,就地取粮,协力进剿,仍敕令广西、湖广邻境防备苗贼逃窜,以除后患。事情交付兵部商议,称这些弱小的夷人不难消灭,但担心大军所到之处伤及无辜,应敕令谢曰□永等人边安抚边捕捉,如实在不得已要调动大军,再另行商议上奏。于是敕令谢曰□永、镇守太监张成、总兵官都督佥事吴经、右参将都督佥事彭伦及巡按御史、三司官员:“你们先前上奏清平、都匀二卫苗贼猖獗,已商议调遣迤东龙里、平越等卫的屯操官军及迤西普定、普安等六卫的官军各二千五百人,分别令彭伦及都指挥李缙统领,相机截杀;又据清平卫、安宁宣抚司各自上报,苗贼高南、苗老平等调遣生苗千万余人,及贼首重雪、拜立(不知名)一人,号称军师,与恶龙、洛道等人约定在三月内一同劫掠舟溪等处,欲发动大乱。如今贼势蔓延,逼近城池,事态十分紧急,你们又商议调遣湖广、四川附近的官军、土兵及贵州官军共四万五千人,各委派都指挥、指挥、宣慰、宣抚等官统领,于今年八月内均在清平会合,听候你们节制调度,大举剿灭,以安定地方。所需粮饷、银帛等物均已筹备充足。朕认为苗贼肆虐,出兵扑灭固然是安定地方的关键,但念及此前也曾出兵征讨,屡次上报捷报,然而军队刚出发贼寇就察觉逃窜,军队刚返回贼寇又再次作乱。只因苗人性情反复无常,又凭借险要地势固守,难以征讨,贪功之徒难免伤及无辜,百姓受害更深。朕的意思是希望你们严格督促已调遣的官军,悉心安抚捕捉,以保全天地好生之德。如今又收到你们的奏报,兵部复核商议认为,若明确进兵,贼寇就会据险不出,徒费粮运,无济于事,应令你们分布在要害之地,远远张扬军威,仍招谕各夷人:‘你们长期接受安抚教化,如今又起兵围攻抢掠,是哪个堡寨的军民与你们有仇怨,可明白诉说,朕将按照夷人习俗为你们处置。’如贼寇执迷不悟,不从招抚,立即在贵州所属卫所及彭伦所辖卫所再调遣官军、土兵一万,周密商议,或乘其不备直捣其巢穴,或占据其要害之地断绝其粮食供应,务必万无一失,切勿落入贼寇圈套。若贼寇畏惧威严投降归顺,就仍予以安抚稳定,以免滥杀无辜,也避免给地方及邻境带来意外祸患。你们务必恭敬遵行,切勿疏忽。”

○镇守福建太监陈道上奏请求在每个州县佥拨皂隶二人,事情交付兵部商议,称内外守臣的皂隶刚革罢不久,近来已有奏请获准的,至于陈道所奏,福建所属州县共计应佥拨一百余人,请求陛下裁决。宪宗命令相关部门佥拨六十名给予他。当时,宪宗在位已久,对身边的宦官多有信任,宦官横行跋扈十分严重,在外的宦官通过向内廷行贿来巩固自己的职位,在内的宦官则向皇上进言以庇护在外的宦官,因此内外相互勾结,凡有奏请无不获准,然而也有皇上不得已而听从的情况,人们都知道其中的实情却无人敢指责。

○二十三(己亥),户部复核上奏:先前有旨命令河南布政司将寄收的兑军粮十二万石运至河南府,等待陕西官府派人接运到三边,以供给军饷。如今陕西守臣上奏称,从陕西到河南的道路多有险阻,运输的费用超过所运粮食的价值,且正值农忙时节,妨碍民力,请求将此前的粮食折算为河南当年的夏税,以供给王府及各部门官吏的俸禄,再从夏税中如数每石征收银六钱,运送至陕西布政司,转发到三边,这样百姓不会劳苦,事情也能办成。奏疏呈上后,宪宗听从了这一建议。

○二十四(庚子),免除贵州布按二司及所属府卫州县官员明年的朝觐,因镇守等官员称边方有事。

○将汉阳府刘家隔税课局的课钞给予襄王三年。该税课局每年征收课钞三万零五百余贯,襄王请求赐予作为永久的岁用,户部复核上奏称该税课局不在襄王的封地内,且汉阳官吏的俸禄折钞都依赖于此,给予襄王不便,宪宗称襄王已有奏请,同意给予三年,三年后照旧。

○二十五(辛丑),实授南京广东道试监察御史康厚为监察御史。

○巡抚宣府右副都御史李岳等人上奏:朵颜卫鞑靼部众屡次在沿边出没,声称要禀报事情并请求盐米等物,自今年春天以来已有三十余次,干扰无度。大概鞑靼性情狡猾,暗中怀有异心,请求敕令朵颜卫头目严加约束,宪宗交付兵部商议,认为应依从李岳等人的建议,降敕令前往晓谕。宪宗回复:“该鞑靼既然多次声称前来边境禀报事情,只应令各边加强防备、安抚接待,不必阻止。”

○分守陕西凉州太监张睿、右副总兵刘晟,其下属千户何政、王玉在侦察设伏时不够严谨,导致鞑靼侵犯边境,事情上报后,都察院请求将他们全部逮捕治罪,宪宗下旨:张睿、刘晟暂且记录罪责,逮捕何政、王玉审问。

○二十六(壬寅),太仆寺少卿王曰□永去世。王曰□永,字必照,直隶灵璧县人,成化二年(丙戌)进士,被授予江西乐安知县,关心民事,成化十一年(乙未)提拔为监察御史,选为通政司右参议,不久后升任左参议,再升为右通政。此前,李孜省以方术得以进用,担任通政,掌管上林苑监事,不久后被弹劾罢职,很快又恢复原职,其升职在王曰□永之前,恢复原职在王曰□永之后,在朝会时,王曰□永位列李孜省之上,李孜省进谗言,王曰□永被降为太仆寺少卿,至此去世。王曰□永在担任知县时声誉显著,等到担任通政后,名声有所下降。

○二十七(癸卯),陕西土番麦鹅等簇的番僧朵只尖藏,哈者等簇的生番玉巴等,四川长河西宣杂等寨的寨官头目温目等,各自前来朝贡,进贡马匹及佛像、氆氇等物品,朝廷赐予彩色绸缎、绢、钞等物品不等。

○夜间,南方出现流星,大如酒杯,从牛宿运行至接近地平线处。

○本月,河南发生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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