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一
成化十五年六月初一(丙戌朔),天空出现青赤色鲜明的日珥。
○ 初二(丁亥),升任刑部郎中张文、广西按察司佥事罗明、山西佥事石玉均为按察司副使,张文前往浙江,罗明前往广西,石玉在本司任职。
○ 宽恕分守凉州副总兵都督同知赵英的罪行。此前,赵英部下指挥李谦将要赴京上奏其违法之事,赵英逮捕李谦,没收其奏疏,随后与内官李瑄一同上奏李谦违法。此事下发巡按御史审理,后来李谦才上奏赵英此前的所作所为,再次下发御史勘察审问,发现多为诬陷之词,但赵英没收奏疏,遇赦后未主动自首,依法应当治罪。皇帝因边境用人之际,特宽恕赵英,将李谦调往其他卫所。
○ 初三(戊子),下令浙江都指挥佥事陈文之子陈纲,承袭父亲原职,担任温州卫指挥同知。
○ 初四(己丑),湖广施州卫东乡五路安抚司安抚覃能,九溪卫桑植安抚司安抚向世英等,各自派遣人入朝进贡马匹,朝廷赏赐彩缎、绢、钞不等。
○ 初五(庚寅),赐晋府阳曲王朱美垙的第二十三子名为朱钟镀,第二十四子名为朱钟鈶。
○ 升任监察御史陈琏、大理寺左评事李辙、南京监察御史彭颀、刑部员外郎熊景、姜宣均为按察司佥事,陈琏、熊景前往广西,李辙前往江西,彭颀前往广东,姜宣前往四川。
○ 山东按察司佥事尚敬被重新任命到山西担任按察司佥事。
○ 修缮通州大运西仓一百四十间。
○ 初六(辛卯),户部商议覆奏南京户部核查署员外郎戴瑶所提建议的事宜:一、南京每年赏赐各卫军士夏冬布钞,冬衣按例在七月中旬核查,九月底发放赏赐,军士能够及时使用;唯独夏布在四月中旬核查,六月底发放赏赐,此时暑月已过。如今应按戴瑶所言,夏布在三月初核查,四月底发放赏赐。二、南京户部所收取的户口食盐税课等钞,此前有规定可与钱一并收取,积存于内藏,但各部门支出仍使用钞,而钱则只进不出,导致南京钱价每银一钱仅能兑换七十余文,而各地解送赋税的人家购买缴纳时,价格又翻倍。希望将南京文武官吏上半年的折色俸粮,及光禄寺等衙门购买物品,均令钱钞兼支。因上半年折支俸钞本库足以供给,购买物品已实行钱钞兼支,如今应只令各衙门大小官员,将成化十年至十四年下半年折俸的胡椒、苏木,未支取的按照原折钞数,每钞一贯折钱二文发放。三、南京户部管粮官员有犯罪的,按例应由巡仓御史呈报总督都御史,移交本院追究审问。因由御史揭发其事,又由御史审理,恐有偏听诬陷冤枉之事,导致后续产生非议。希望按照在京事例,转送给南京刑部另行审理,这样才能罚当其罪,不产生嫌隙。皇帝准奏。
○ 带俸指挥佥事金玉等连同旗校九十一人联名上奏,称跟随太监汪直前往辽东海西等边安抚夷人有功,请求升职。皇帝下令各升一级,其中汪直的家人七名给予冠带。这七人都是市井小人,投充为汪直的仆从。
○ 下令金吾右卫署指挥同知孙安前往中都留守司协同处理事务。
○ 初七(壬辰),给予清平伯吴琮每年禄米八百石,米钞各半兼支。
○ 初八(癸巳),朝鲜国王李娎派遣陪臣金瓘等携带笺文,进贡马匹及方物,入朝庆贺皇太子千秋节。朝廷赐宴,并赏赐金织衣、彩缎等物不等。
○ 广西左布政使何宜被重新任命到江西担任左布政使。
○ 工科给事中刘昂等进言,京营牧放的马匹死亡丢失数量较多,应治监牧官都指挥杨胜等人的罪。皇帝说:“牧马官军弊端诸多,依法本应追究治罪,姑且宽恕他们。自今后不必派遣给事中等官员巡视检查,只令各营总兵等官员巡视检查,不许徇私作弊,损害马政。”
○ 初九(甲午),下令在辽东将刘八当哈斩首,枭首示众,将张驴儿等六人充军。刘八当哈是东宁人,天顺年间因盗马事情败露,畏罪逃奔建州;张驴儿等人在成化初年被敌寇掳掠,于是一同引导敌寇侵犯边境。至此时,他们各自冒用敌寇首领阿卜等人的名字入朝进贡,返回辽阳时被亲友认出拘留。巡抚都御史陈钺等上奏请求将二人枭首示众,此事下发兵部商议。兵部称刘八当哈等人虽是中国人,但既然冒用敌寇名义入朝进贡,也算是使臣,若拘留他们,恐引发将来的争端,应姑且释放他们回去,以安抚远方之人。皇帝下令公卿大臣商议,众人都称刘八当哈背叛华夏归附夷人,应依法公开处决;张驴儿等人被敌寇掳掠,可免予处死。商议结果呈上后,皇帝下达了上述命令,同时火速颁发敕令晓谕阿卜等人:“你们因朝廷招安,前来进贡谢恩,但所派遣的使臣中却有中国叛人冒用姓名,希求赏赐,已依照国法处置。你们借敕书前来的人固然有罪,但朝廷念其守卫边境有功,特予以宽恕。自今后依照惯例入朝进贡,不必疑虑,但必须告诫所属官员,如遇朝贡之时,预先核实身份,出具印信文书作为凭证,不得将所受敕书借与他人冒用赏赐,自取罪责。”
○ 初十(乙未)夜间,月亮侵犯西咸南第一星。
○ 十一日(丙申),增设广西思明府忠州同知一员,这是听从巡抚及布按二司官员的奏请。
○ 十二日(丁酉),浙江湖州府知府李雄有罪,被贬戍大同卫。李雄在任期间苛刻残暴,想方设法搜刮民财,贪污受贿声名狼藉。当时巡按御史张锐发文给按察司副使王齐,令其审理李雄,查明实情后弹劾其罪行,奏疏尚未下发,恰逢天下官员入朝觐见皇帝,吏部将李雄调任贵州石阡府。即将离任时,王齐向来与李雄有嫌隙,想要趁机报复,于是欺骗张锐,秘密派遣湖州守御千户王福原拦截挽留李雄,使其无法动身,同时检查李雄所携带的物品,查获金银器皿等物,加以封存,并拘禁其家眷送往张锐处。王齐诬陷李雄半夜破门而出,被千户所擒获。张锐未加核查,会同都布按三司一同上奏此事。皇帝下令锦衣卫百户崔智前往会同张锐等人勘察审问,将李雄押解至京,关进锦衣卫监狱。李雄也上奏称自己冤枉,并指出张锐等人挟怨陷害自己。皇帝再次下令刑部郎中顾福、锦衣卫千户谢瑛前往彻底审理此案,并逮捕张锐、王齐及同知孔公玘审讯。于是顾福等人拟定李雄犯有监守自盗罪,判处斩首;王齐增减官文书诬告他人,张锐奏事不实,均判处徒刑;其余人员各按情节轻重治罪,并弹劾三司都指挥王正、崔胤,左右布政使杜谦、刘璋,参政吴森,按察使杨继宗,副使端宏等人的罪行,下发法司商议。刑科给事中审查后认为,顾福等人会同勘察李雄等人的案件,拟定王齐的情罪轻重不当,顾福等人也被退回刑部,各自按照应判之罪拟定律条。皇帝准奏,将李雄发配充军,王齐、孔公玘革去官职贬为平民,王福原降调至沿海卫所戍边操练,张锐调任梧州府推官,顾福调任永州府同知,崔智、谢瑛均调往边卫带俸,王正等人由巡按御史审讯治罪。
○ 十四日(己亥),录取南康大长公主曾孙胡锭为国子监生。
○ 十五日(庚子)夜间,月亮侵犯牛宿南第一星。
○ 十六日(辛丑),伊府西鄂王朱諟鉠去世。西鄂王是安王的第四子,母亲是妃张氏,景泰癸酉年出生,成化戊子年被册封为西鄂王,至此时去世,年仅二十七岁。讣告传来,皇帝辍朝一日,按制度赐祭葬,谥号为安僖。
○ 朵颜卫夷人颡挨等八人赴京禀报事务,趁机进贡马匹,朝廷赏赐彩缎、绢匹等物。
○ 监察御史梁泽巡按贵州时,致仕都指挥林晟及其子指挥使林雄违法之事败露,都察院上奏派遣锦衣卫百户柴润会同梁泽及三司官员勘察审问,林晟、林雄均被判有罪罢职。不久后,林雄上奏申诉自己冤枉,并指出梁泽曾向其追缴入官银两,馈赠给柴润,进而牵连到盘查粮食之事。兵科左给事中张善吉、御史陈遵毅、巡抚都御史宋钦、都指挥李芳、王通、副使刘本、佥事聂蒙昌、周重、参议叶鸾、吕正均被牵连。皇帝下令刑部派遣官员前往勘察此事,先将梁泽、张善吉、柴润关进锦衣卫监狱,杖刑审讯。张善吉被判枉道回家、朦胧复奏之罪,梁泽被判隐匿使用官物之罪,柴润被判侵吞官物之罪。至此时,刑部各自拟定罪名不等,皇帝下令张善吉、梁泽均免予赎罪,调往外地任职,张善吉调任耀州判官,梁泽调任茶陵县知县,柴润发配边卫立功。
○ 宽恕锦衣卫带俸都指挥同知杨广的罪行。起初,杨广充任左参将,分守雷廉高肇四府,广东按察司弹劾上奏杨广违反惯例,滥用职权受理诉讼,皇帝下令巡按御史审讯。至此时,杨广陈述情况请求辩解,都察院因杨广是守边将领,没有重大过错,如实上报,皇帝宽恕了他。
○ 十七日(壬寅),赏赐庆康王次妃孟氏四个月的禄米,不为例。庆王朱邃<雝土>去世后,其每年一万石的禄米按例应截止发放,次妃孟氏请求保留庆王去世后至年末共九个月的禄米,以供给家用。户部以应截止发放为由覆奏,皇帝特下令给予。
○ 十八日(癸卯),户部因靖江王朱规裕上奏,称本府已故镇国中尉朱相广、朱相宁、朱相询及辅国中尉朱规鞫的遗孀、子女请求给予米粮赡养,皇帝下令给予镇国中尉遗孀、子女每年一百石,辅国中尉遗孀、子女每年八十石,按例发放。
○ 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琮等上奏,铁索箐蛮贼王通海等聚集众人劫掠,臣等率领军队前往征讨,分道进军,连续作战多次获胜,生擒三百零九人,斩首一百三十九级,俘获一百三十三人,蛮贼跳崖及饿死的人数众多,缴获牲畜、兵器无数。捷报传到朝廷,皇帝赐敕令奖励。
○ 十九日(甲辰),总理辽东粮储户部郎中王宗彝上奏,辽东的墩墙倒塌残缺,迤东地区尤为严重。分守辽阳副总兵吴王□赞想要率领现有的操练军士及民夫修筑,其口粮希望在各堡仓分支取。臣认为东路从开原直抵鸭绿江,南北绵延一千有余里,边墙坍塌之处多为险阻之地,人力难以施工,没有一万人花费数月时间无法完成一项工程,而工程又非一年可以竣工。况且辽东每年需用米八十万石,所依赖的是本部每年运送的银两及本地的屯田粮,仅能满足六十万石,其余则通过开中盐课补充。但各堡地处偏远,百姓稀少,所依据的口粮属于额外支出的数量。应令修筑及防护的官军,原有月粮的不许重复支取,其余人员则各自跟随所征召的地方,在本城仓粮支取较为便利。户部覆奏后,皇帝准奏。
○ 下令已故府军卫带俸都指挥使王玉之子王玘,承袭父亲原职,担任本卫指挥使。
○ 二十二日(丁未),派遣内官祭祀中霤之神。
○ 二十三日(戊申),巡按山西御史黄著上奏,山西各府县连年遭受灾害,百姓均缺少粮食,请求令太原、泽潞、阳曲等府州县,将成化九年至十二年期间,贫民拖欠的粮草,粮一石折银二钱五分,草一束折银三分,在布政司官库收存备用,有仍愿意缴纳本色的听其自便。户部覆奏后,皇帝准奏。
○ 二十四日(己酉),有人自行阉割以求进用,法司未能查明边卫充军的榜例,仅沿用旧例发配充军。奏疏呈上后,皇帝下令重新拟定罪名。刑部尚书林聪、侍郎杜铭、张蓥等人自行陈述请罪,皇帝说:“你们专门负责刑名事务,却不核查榜例,所管理的是什么事?既然认罪,宽恕你们。该司官员均停俸三个月。”不久后,大理寺卿宋旻、少卿刘庆、寺丞冯贯等人也自行陈述请罪,皇帝说:“你们未能核查榜例,加以参驳,怠慢职务,既然认罪,宽恕你们。自今后若再犯,绝不宽恕。”
○ 二十六日(辛亥),孝庄睿皇后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驸马都尉游泰祭祀裕陵。
○ 下令兵部右侍郎张鹏清理武职贴黄事务,不影响其部内事务。
○ 二十八日(癸丑),四川茂州发生地震,有声音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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