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四
成化十年冬十月癸未朔,祭祀太庙。
○ 派遣内官祭祀司井之神。
○ 册封庆王朱邃<雝土>的母亲孟氏为次妃,依从庆王的请求。
○ 甲申日,楚王朱均鈋上奏:“祖父的坟园已经按照惯例每年春季祭祀一次,请求再赐予秋季祭祀。”皇帝说:“秋季祭祀准许每三年举行一次。”
○ 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夏埙再次请求退休,皇帝批准。
○ 乙酉日,太常寺寺丞瞿珍服丧期满,官复原职。
○ 赐予山东青州府知府李昂、湖广按察司佥事尚禠、浙江按察司佥事周正方、河南河南府同知吉庆、直隶真定府通判傅恕、顺德府通判李观、故城县知县杜中、山西阳城县知县耿昇、浙江钱塘县知县谢熲诰敕,以表彰他们的政绩,依从巡抚、巡按等官员的复核请求。
○ 丙戌日,增设山东布政司参政一员,负责提督劝农。
○ 庆王朱邃<雝土>上奏:“先前挑选群牧千户所副千户沉宏的女儿作为弟弟丰林王朱邃□土公儿□的配偶,后来沉宏因事获罪罚去立功,婚礼不敢擅自举行。”此事交付礼部审议回复,礼部认为选婚在沉宏获罪之前,应当按照惯例册封沈氏为丰林王妃,朝廷依从。
○ 安顺伯薛珤上奏:“所统领的舍人等营,都是京卫都指挥以下应承袭官职的子弟,想要让他们操练以备任用,但近来很多人逃逸,请求命令相关部门核查各卫的户籍册,凡是成年而逃逸的,都遣送回来操练,违反者在承袭官职时酌情惩治,这样人们就不会有懈怠之心。”此事交付兵部商议后施行。
○ 丁亥日,任命浙江左布政使张王□赞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
○ 命令金吾左卫带俸都指挥佥事宋友的侄子宋昱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指挥使。
○ 戊子日,升任团营掌号指挥使杜山为署都指挥佥事。
○ 沈府陵川王朱佶煃去世。陵川王是简王的第二子,母亲吴氏,永乐丁亥年出生,永乐二十二年被册封为陵川王,至此去世,享年六十八岁。讣告传来,皇帝停止上朝一日,依照制度赐予祭祀和丧葬礼仪,谥号康肃。
○ 司法部门上奏:“今年的死囚总共九十一人,奉旨会同官员在朝廷审录,查明情真无词的有二十人,其余有的申诉冤情,有的情节可矜可疑,还有父母告发儿子后来又撤回诉讼的,都将案卷上报。”皇帝下诏:“情真无词的按照法律处决,申诉冤情的允许重新审讯,情节可矜可疑的减死充边军,撤回诉讼的杖责后释放。”
○ 己丑日,命令哈密都督罕慎暂时管理本处人民,在苦峪城居住。都督同知李文、右通政刘文上奏:“奉诏前往征讨速檀阿力,已会同调遣赤斤、罕东二卫的兵马抵达卜隆吉儿川屯驻。多次收到情报称,亦郎骨、俺奔白河儿的首领那南奔等聚集四千骑兵,想要趁二卫兵马出发后,劫掠他们的家产。臣等考虑到,罕东卫西边连接洛扯儿禅及曲先卫境,南边与安定、亦郎骨的人马接壤驻牧,若情报属实,恐怕会顾此失彼。又有情报称,速檀阿力已调集洛扯儿禅等处的人马协力防备。如此一来,即便进兵攻克收复哈密,都督罕慎年幼力弱,所统领的哈密及畏兀儿夷人数量稀少,且哈密城起初没有储备,必定难以固守。不如安抚结交二卫,这样可以控制外寇,使他们不敢侵入,且足以成为甘肃西北的屏障。臣等因此已遣散所调的二卫兵马,令他们固守本境,而哈密及乜克力、畏兀儿夷人,令他们在甘肃苦峪等处安居驻留、耕种放牧。臣等也率军返回肃州,分别前往西宁、阿吉罕东羗咂等部族,安抚番夷,令他们没有二心。”奏章交付兵部,尚书白圭等人请求依照李文等人的提议,并进言:“哈密城池既未攻克收复,安定王子也未必会来,当地人民无人统领,应当敕谕罕慎等人,令他们暂时掌管。另外,速檀阿力所派遣的使臣多是哈密人,反复无常、狡诈多变,此前已暂时留下,之后应当让李文等人审查核实,若是土鲁番夷人,就将他们遣回;若是哈密狡诈之人,就详细上报处置。”皇帝全部依从,于是敕谕罕慎:“今特命你掌管哈密人民,暂时在苦峪等处驻扎,仍令乜克力指挥脱脱不花等人协同谋划守护,积蓄锐气,以图日后收复之功。等到安定王到来后,再另作安排。若速檀阿力不知悔改,仍肆意侵扰,朝廷自有处置。你要恭敬接受,不得懈怠。”
○ 庚寅日,赵府襄邑恭定王妃高氏告知赵王朱见灂,称长子朱见滃去世,庶次子镇国将军朱见沂孝行日渐欠缺,庶三子镇国将军朱见涎孝行日渐深厚,请求立朱见涎承袭襄邑王爵位。赵王将此事上报,交付礼部审议回复。礼部进言:“承袭爵位的伦理顺序已有定制,应当严厉斥责朱见沂,让他遵守礼法,以尽子道、保全禄位。仍发文给赵府长史,告知赵王核查朱见沂是否孝顺的实情,再上报处置。”皇帝依从,于是敕谕朱见沂:“收到赵王的奏报,你嫡母妃高氏告发你不孝逞强、凶狠跋扈。先前在府中时,你与生母周氏一同嫉妒陷害他人,如今又欺负嫡母孤寡弱小,时常侵扰欺辱。事情是否属实虽未可知,但既然有这样的言论传出,可见你不能尽子道。从今以后,你应当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尊崇孝道、恪尽子职,这样才能长久保全禄位、不失美名,也不辜负宗室的身份。你要引以为戒,勤勉自省。”
○ 升任山东布政司左参议唐澞为本司右参政。
○ 贵州安顺州土官知州张承祖与所属宁谷寨长官司长官顾钟因争夺土地结仇厮杀,相互弹劾上奏。此事交付巡抚等官员逮捕治罪,张承祖派遣人进贡两匹马请求赎罪,礼部审议回复后,皇帝批准。都御史李宾等人认为张承祖、顾钟的事情严重,需要进一步详细审查,请求仍令巡抚等官员查核,若所犯罪行确实较轻,应当从宽宽恕。皇帝下诏批准。
○ 辛卯日,兵部上奏:“五军营泰宁侯陈桓、奋武等营都督佥事柯忠、把总都指挥方昇等人牧马无方,半年之内,马匹死亡一千余匹,能追回补充的不足三四成,官军盗卖丢弃马匹后逃跑的又有数百人,应当依法处置。”皇帝下旨:“柯忠、方昇等人暂且不问,都令他们停俸追缴马匹;陈桓暂且作罢,只因他所损失的马匹唯独较少。”
○ 赐予居庸关的守墩士兵一百六十四人御冬的衣鞋。
○ 癸巳日,升任山东布政司右参议尹淳为本司左参议,恢复四川右参议杜鈜的官职,调任山东。
○ 命令已故金吾右卫带俸都指挥同知阎聚的儿子阎忠、山西都指挥佥事袁刚的儿子袁杲,都承袭父亲的原职,担任指挥使。阎忠在本卫任职,袁杲在太原左卫任职。
○ 甲午日,巡抚蓟州等处左佥都御史张纲等人上奏:“起初因警报平息,暂且抽调两千余名关军屯田,如今边务正紧急,请求将其中精壮的士兵调回防守,用随军的舍余补充屯田。”此事交付兵部审议后,朝廷依从。
○ 乙未日,甘肃总兵官都督同知鲍政等人上奏:“八月间,赤斤蒙古卫左都督赏卜答儿等人率领一千骑兵入境,往来声称想要与阿年簇结仇厮杀,并送信想要追责。”此事交付兵部,兵部进言:“这虽然是外夷自相仇杀,但擅自侵入我国境内,应当严格禁止。请求发文给鲍政等人,仍派人以大义责备他们,晓谕恩威。从今以后,若其他部族番夷确实有掠夺行为,应当前往边镇申诉,不可擅自聚集人马,自寻不安。仍督促沿边军队整顿防备,以防其他变故。”皇帝回复批准。
○ 丙申日,是皇太后的圣旦,皇帝亲自率领亲王祝寿,免除命妇朝贺,在午门赐予百官宴会。
○ 调遣湖广带俸都指挥同知周俊、都指挥佥事叚玉、潘椿、杨武前往广东。周俊掌管都司印信,叚玉、潘椿、杨武分守地方。
○ 光禄寺发生火灾,烧毁蓼花房九间、白米一万一千二百石有余。巡视御史许进弹劾上奏卿周骙、少卿艾福、秦<王巳>、寺丞陈纲、郭良及巡风官的罪责,皇帝宽恕了他们,各停俸三个月。
○ 戊戌日,吏部进言:“兵部左侍郎李震因继祖母去世,应当守丧。”皇帝下诏:“兵部缺少人员处理事务,令李震奔丧安葬完毕后立即回京。”不久,李震又请求服满丧期,皇帝不允许。
○ 浙江按察司副使史瓘先前担任江西佥事时,与参议黄缙一同审讯狱囚,出现失误。大理寺弹劾他的罪责,都察院请求令浙江、江西巡按御史各自依法处置,朝廷依从。
○ 己亥日,升任中书舍人沈瑜为尚宝司司丞。
○ 庚子日,是诚孝昭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驸马都尉王增祭祀献陵。
○ 赐予鲁世子朱当漎三百石食米,因鲁惠王朱泰堪去世,世子尚未受封,宫眷缺乏粮食。
○ 从内库支出三百三十一万贯有余的钞币,偿还大兴、宛平二县铺户购买物料的费用。近年来,内府修缮建造缺少物料,多令二县铺户购买,但没有现钱支付,必须积累很久才能集中从内库支取钞币。此后购买日益增多,价格越来越贵,而内库钞币逐渐匮乏,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 宣府西路守备指挥同知张文等人起初因防守不严,领哨都指挥王祥等人不率军策应,导致敌寇杀伤指挥倪文等人。分守参将周贤、太监顾雄、协同都指挥使孙素及镇守太监弓胜、总兵官刘清、巡抚都御史殷谦,都奉旨戴罪杀贼,等待事情平息后处置。至此,兵部认为张文等人应当交由巡按御史逮捕审问,令他们停俸杀贼;周贤等人功不抵罪,弓胜等人才能不足以胜任职位,依法也应当处置;另外,指挥倪文战死令人同情,应当令殷谦等人复核上报。皇帝认可这一议见,免予逮捕审问周贤等三人,各停俸半年,宽恕了弓胜等人。
○ 辛丑日,朝鲜国王李娎派遣陪臣韩致仍等人奉表进贡马及方物,来朝贺万寿圣节。
○ 增设广东、广西布政司右参议各一员,按察司佥事各一员。先前,巡抚两广都御史吴琛等人进言:“两广军士逃亡隐匿,缺少人员调用,请求暂时增设参议、佥事各一员,专门管理此事。”此事交付兵部审议回复后,朝廷依从,于是任命户部郎中上泰为广东参议,南京礼部署郎中杨寿为广西参议,南京监察御史萧器用为广东佥事,刑部员外郎章甫为广西佥事。
○ 升任户部主事吴玉为广西按察司佥事,负责提调学校。
○ 赐予弘农王朱邃<土典>折色禄米中,改支一百石本色米。
○ 壬寅日,命令已故镇守云南右都督沭璘的侄子沭诚承袭为云南左卫指挥佥事。
○ 守备仪真等处指挥佥事宋纲进言:“仪真、扬州、高邮三卫及泰、通、兴化、盐城四所的京操军士,每次轮班休息时,有贩卖私盐的人,若不预先禁止,恐怕会引发其他祸患。请求令巡按御史严格约束,军士有违反的,及相关部门故意纵容、同谋的,都详细上报追究治罪。”皇帝认可。
○ 癸卯日,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讲徐溥服丧期满至京,皇帝下诏升任他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
○ 赐予已故临潼王朱公铭未受封的长子朱诚澯所停发的禄米,以办理丧葬礼仪。
○ 巡抚辽东右副都御史彭谊等人上奏:“近来户部发文,要在辽东地方重新开设黑山碾砂淘金的旧矿场。探访得知父老称,永乐十三年,太监王彦等官员督率六千名民夫在此开设矿场淘金,历时九十天,仅得金八两,耗费多而收获少,早已停止。应当停止这项差役。”朝廷依从。
○ 甲辰日,赐予靖江王府已故辅国将军朱相继的妻子李氏每年一百石米。
○ 太常寺卿余谦去世。余谦,字孟亨,湖广宜都县人,父亲担任郎中,他随父居住在京师。正统初年,因擅长书法,参与修撰《宣庙实录》,完成后被授予试中书舍人,不久在内阁负责书办事务,升任吏部郎中、顺天府府丞。皇帝即位后,因先前侍书的旧恩,升任太常寺卿,至此去世。皇帝依照惯例赐予丧葬祭祀礼仪。余谦朴实敦厚、诚实谨慎,寡言少语,平生与人无冤无仇,在馆阁任职时尤其谨慎周密,书法遒劲有力,也通晓文艺,士大夫大多敬重他。儿子余翰,由学录为国子监生,被授予中书舍人。
○ 退休的南京右府都督同知吴良去世。吴良起初名为完者帖木儿,是女真人,兄长吴观童在洪武年间归附,入籍东光县,被选为锦衣卫小旗。兄长去世后,吴良补任其职位,因战功累升至锦衣卫世袭指挥使。天顺初年,升任都督同知,次年调往南京右府管事。成化三年,因年老请求闲居,儿子吴鉴承袭指挥使,至此吴良去世,享年九十九岁。皇帝依照惯例赐予丧葬祭祀礼仪。
○ 乙巳日,礼部上奏:“万寿圣节按惯例赐予百官宴会。”皇帝下令免除宴会,赐予节钱钞。
○ 丙午日,恢复监察御史何纯的官职,调任浙江道;恢复叶稠的官职,调任广东道;恢复吴真的官职,调任南京山东道。授予理刑济南府推官黄杰、宜兴县知县何鉴为监察御史,黄杰在福建道任职,何鉴在山东道任职。
○ 吏部进言:“户部郎中卢茂、兵部郎中刘任治、兵科给事中萧璇、中书舍人陈福、通政司知事胡仲伦、光禄寺监事谢定安、鸿胪寺序班黄璨、郭元、黄中,都因赴部省祭逾期,超过两年,应当逮捕到京治罪。”朝廷依从。
○ 改授上林苑监嘉蔬署典署邓瑗为南京大理寺评事。先前,邓瑗的父亲邓颙担任江西永丰知县,恰逢处州贼寇叶宗留造反,邓颙率兵在上饶的高洲抵御,奋力作战被擒,骂贼而死。后来巡按御史韩雍等人上报此事,皇帝下诏追赠邓颙为光禄寺少卿,谥号恭毅。邓瑗先前考中乡试,入选候选,得到典署一职,曾依照惯例请求恩赏,未获批准,至此再次上奏,才得以改授。
○ 丁未日,增设管理柴炭的官员四十四员:直隶定州,山西泽、潞、汾、蒲四州,山东泰安、武定、莒三州,各增设判官一员;藁城、蠡、唐、满城、博野、榆次、大谷、文水、太原、阳曲、高平、阳城、陵川、长子、壸关、潞城、襄垣、屯留、安邑、闻喜、稷山、洪洞、临汾、曲沃、翼陵、翼城、太平、莱芜、新泰、章丘、淄川、沂水、安丘、寿光、临煦、乐安三十六县,各增设主簿一员。依从总理易州山厂右通政程万里的上奏。
○ 升任五军营掌号指挥使黄琮、指挥佥事柳春,都为署都指挥佥事。
○ 命令五城兵马司每月带领三百名火夫进入光禄寺清扫,三天一轮换,一城依次轮流,定为法令。
○ 兵部上奏:“各处解送京城的备用马匹是最为紧急的事务。近来有贩马之人,遇到江南解送马匹到京时,就用年老瘦弱的马匹趁机求售,欺骗获取估价银。请求定为惯例,从今以后,仍沿袭此弊端的,一概问罪充军。并下令山东、河南、北直隶及南直隶江北的产马之地,必须挑选本境繁殖的马匹解送分配,不得携带银两到京临时购买,这样马匹才能实用。”皇帝回复批准。
○ 戊申日,陕西洮州卫劄失官寺禅师桑节藏卜等人前来朝贡马及佛像等物,皇帝赐予衣服、彩缎等物,各有差别。
○ 乙酉日,赐予已故隰川王朱逊火□翏的王妃袁氏全额支领一年的禄米二千石,作为丧葬费用。
○ 命令守备归德等处署都指挥同知王杰掌管河南都司事务,升任河南卫指挥佥事许震为署都指挥佥事,协同处理事务,令京操都指挥佥事梁信返回河南督率操练。
○ 襄垣王朱仕<土匮>居住在山西蒲州,多次强夺民间女子充当宫人,他的长子镇国将军朱成银也因选婚强夺民人已定亲的妻子。仪宾方露等五人及王妃的父亲兵马指挥王<王巳>,都纵容他们为非作歹。朱仕<土匮>又与弟弟镇国将军朱仕堲不和,因而诬告朱仕堲收藏妖书等事。皇帝命令锦衣卫官员前往会同巡按御史及三司官员审查,查明全部实情。都察院拟定议见后回复,皇帝依从,因朱仕<土匮>、朱成银罪行严重,都下发敕令严厉斥责,令他们改过自新,将朱仕堲送回大同居住。敕谕朱仕<土匮>:“收到御史、三司的奏报核查,你所奏之事都是虚假的,明显有诬陷之意。凡是你自身所犯下的过错,作为兄长则不仁,作为父亲则不义,违法败德,玷污宗室。依照祖宗大法,本当革去爵位、闲居,但念及你一时糊涂,或许是受小人挑拨,暂且从宽宽恕,特意减去你每年支领禄米的三分之二,略示惩戒。从今以后,你应当痛改前非,亲自率领你的儿子各自遵守礼法,不要放纵欲望而违背人道,不要徇私偏袒而亲近小人,不要捏造言辞而陷害兄弟,不要依仗恩宠而轻慢国法,这样才能保全美名,长久享有王爵。如果不听从,必定会依法加重处罚,到那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你要引以为戒,谨慎行事。”
○ 南京刑部、都察院会同官员审录死罪囚犯,共计十三人,其中两人辱骂父母,其余十一人因杀伤人及故意纵容强盗抵罪,情节可矜可疑的,都将案卷上报请求处置。皇帝下诏:“辱骂父母的人罪恶深重,应当依照法律处决;其余的都减死充边军。”
○ 辛亥日,兵部右侍郎滕昭进言:“敌寇常常趁着冬季寒冷侵入边境劫掠,恐怕各边守将照常懈怠,或私役军士出境砍柴打猎,导致敌寇乘虚入侵。应当敕令各边整顿军队防御。”朝廷依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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