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孝宗实录卷八十二(白话文)

卷之八十二

弘治六年十一月初一(壬辰日),钦天监进献弘治七年的大统历,皇帝前往奉天殿接受,赐予文武群臣,颁布天下。

○ 命令洮州卫带俸都指挥佥事张翰的儿子张泽代袭原职指挥使。

○ 初二(癸巳日),礼部上奏冬至节照例赐予百官宴会,皇帝下令免去宴会,赐予节钱钞。

○ 初四(乙未日),冬至节,派遣驸马都尉蔡震、杨伟分别祭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文武衙门各自分派官员陪同祭祀。

○ 派遣仪宾周钺祭祀景皇帝陵寝。

○ 派遣内官祭祀恭让章皇后陵寝。皇帝前往奉先殿、奉慈殿、太皇太后、皇太后宫中行礼完毕后,出宫前往奉天殿,文武群臣及四夷朝使行庆贺礼。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均免去命妇朝贺。

○ 初五(丙申日),恭让章皇后的忌日,派遣内官祭祀陵寝。

○ 文武群臣在奉天门东廊朝见亲王。○ 初七(戊戌日),在太仓右侧增设收粮公馆五处。

○ 命令将江西清江镇税课局每年的税收赐予益王府。

○ 初八(己亥日),掌管鸿胪寺事务的礼部左侍郎贾斌守丧期满,重新任命为原职。

○ 命令已故成安伯郭鐄支取过的禄米不必归还官府。

○ 初九(庚子日),信国公汤和的玄孙汤俌上奏:“近来承蒙恩诏录用开国元勋的子孙,臣的侄子汤绍宗及鄂国公常遇春的玄孙常复、曹国公李文忠的玄孙李璇、卫国公邓愈的五世孙邓[火□昺]均被授予南京锦衣卫指挥使,世袭供奉祭祀。各家子孙均蒙受恩宠,但常遇春的儿子常茂、邓愈的儿子邓镇、李文忠的儿子李景隆起初均因罪被夺爵。臣家只是因为应袭爵位的子孙身患重病相继去世,因此未能袭爵,并无其他罪过,现存的诰敕、谕券及南京吏部和守备官员的保勘文卷可以作证。恳请交付廷议,命令汤绍宗仍袭封高祖的侯爵。”吏部会同官员商议后上奏,皇帝下令照旧停止。

○ 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忠请求退休,皇帝未允。○ 命令河南都司带俸都指挥佥事徐鼐率领军队前往宣府操练防备。

○ 修缮大社、大稷坛。

○ 初十(辛丑日),赐予汝阳王府奉国将军朱安潗、朱安渠诰命、冠服,依照制度。

○ 将云南维摩、弥勒二土官知州改为流官知州,因土官知州没有后代,当地百姓希望有流官安抚治理。甲辰日,福建布政司右参议梁芳守丧期满,重新任命为湖广布政司参议;浙江右参议黄琏调任为云南布政司参议,因管理银矿的职位被裁革。

○ 传旨:太医院院使施钦、院判张伦、御医陈公贤、施鉴各升俸禄一级;冠带医士钱益任命为本院吏目,照旧供事。当日子时,太阴与司怪星相犯。

○ 十一(乙巳日)夜间,月亮出现晕圈,形成连环状,左右有日珥连接北斗,颜色苍白,过了很久才消散。

○ 十二(丙午日),赐予周府镇平王朱同[弥□金]《孝顺事实》《为善阴隲》《四书》各一部,依从其请求。

○ 当日辰时,太阳左右出现日珥,颜色赤黄,过了很久才消散。○ 十三(丁未日),退休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刘吉去世。刘吉字佑之,是直隶博野县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改任翰林庶吉士,授予编修职位。景泰年间担任经筵官,参与修撰《寰宇通志》,升任修撰。天顺年间在春坊侍奉宪庙讲读,参与修撰《大明一统志》,因母亲去世守丧,期满后重新任职。成化年间升任侍读,《英庙实录》修成后升任侍读学士兼经筵讲官,不久升任礼部右侍郎,转任左侍郎。五年,命令兼翰林院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机务。十三年,升任礼部尚书。十四年,加授太子少保、文渊阁大学士。十八年,因父亲去世守丧离职,朝廷下诏起用他。《文华大训》修成后,进升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十九年,赐予一品诰命,追赠三代。二十年,升任户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弘治元年,升任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掌管经筵事务。修撰《宪庙实录》,担任总裁官。四年,《实录》修成,加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一品任期期满,加授特进,兼支大学士俸禄,并赐予敕谕、金币、羊酒以表示宠爱优待。五年,请求退休,过了很久才获准,仍派遣中官前往其府第赐予白金、宝钞、金织袭衣,并命令有关部门每月供给米五石,每年调拨人夫八名供其使用,赐予敕令允许乘坐驿车返回故乡。过了一年去世,消息传到京城,皇帝停止上朝一日,追赠太师,谥号文穆,命令有关部门营造墓葬。从得知丧事到安葬,派遣中官三次谕祭,派遣有关部门十次谕祭。刘吉性情沉稳坚毅,喜怒不形于色,遇事能够决断,在阁任职最久。皇帝即位之初,尤其信任委任他,恩宠待遇最为优厚,凡是他提出的修改政务、任免人才的建议,大多被采纳,隐隐有内相的权势。但他所亲近交好的多是谗谄阿谀之人,导致他不能听到自己的过失,朝廷大臣中有不喜欢他的,他便指使言官弹劾罢免。因此议论者认为他缺乏宽容大度的气量,后来皇帝对他的恩宠也逐渐衰减。

○ 河南布政司右参议李<氵靓>守丧期满,重新任命为陕西布政司参议。

○ 十四(戊申日),南京太仆寺少卿林凤重新任命为原职;顺天府府丞高敞调任为应天府府丞,均为守丧期满。

○ 升任南京光禄寺少卿陈寿为南京鸿胪寺卿,中书舍人李<王弁>为尚宝司司丞。

○ 十五(己酉日),因灾荒减免保定左等五卫的折草银五分之二。

○ 赐予侍卫将军、官军、围子手及皇城各门守卫官军、象奴衣鞋各一副。

○ 十六(庚戌日),起初,南京工部派遣工匠徐谦前往光禄寺缴纳上供器物,徐谦隐瞒红黄罗结二千余件及挑选退回的罗复绒襻四百件,与徒弟瓜分,却开具实收单据返回工部,不久将隐瞒的物品变卖,被缉事官员抓获,送交法司治罪。给事中夏昂、监察御史张祯等人因此弹劾光禄寺卿胡恭监督失职,请求罢免其官职。皇帝下诏:胡恭降二级,署官任职;永钦、施本泰降三级,调往外地任职;吕洪、刘文、杨述均被除名;少卿贺思聪、李楘、寺丞郑忠均交给刑部逮捕审问。随后,胡恭降为山东都转运盐使司同知,贺思聪调任为河东陕西都转运使司副使,李楘调任为山东青州府同知,郑忠调任为福建都转运盐使司判官。

○ 十七(辛亥日),升任户科给事中祝俓、刑科左给事中吕献均为都给事中;吏科右给事中林廷玉为左给事中;礼科给事中王纶、孙孺,工科给事中柴昇均为右给事中。祝俓、林廷玉、孙孺、柴昇均在本科任职,王纶调任户科。

○ 十八(壬子日),任命金吾左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庞通前往大宁都司,率领京城军队操练。

○ 二十(甲寅日),安南国王黎灏派遣陪臣阮弘硕等人奉表进贡方物,前来祝贺册立东宫,皇帝赐予阮弘硕等人宴会及衣服等物品,按照惯例赐予其国王锦缎等物品。

○ 二十一(乙卯日),赐予沈府西阳王的庶第一子名为朱勋[氵□壮];韩府辅国将军朱徵镒的庶第一子名为朱偕瀈;晋府辅国将军朱奇淝的长子名为朱表櫼;庆成王的第三十八子名为朱奇[氵□临]、第三十九子名为朱奇派;代府镇国将军朱成錭的儿子名为朱聪泂;荆府都昌王的嫡第二子名为朱祐[木□隶]。

○ 南京锦衣卫指挥使王锐上奏:“近年来,刑官大多恣意用刑,囚犯常常被长期关押致死,无关被逮捕的人不予以判决释放,衙役罗织罪名陷害他人的行为不加以禁止,无业游民谋求充当狱卒,长期作恶。刑官有的喜欢他们办事便利,将其当作心腹,奸弊均由此产生。还有贪图利益的人,建造大船出海,与夷人交易,将私货冒充官物,沿途仗势欺人。今后凡是将货物下海的,请求即以私通外国的罪名治罪。”都察院回奏,皇帝准奏。

○ 赐予朝鲜国弘治七年大统历一百本。

○ 巡抚河南都察院都御史徐恪上奏:“宋朝范文正公范仲淹及其子忠宣公范纯仁的坟墓都在河南府城东南的万安山,由附近褒贤寺的僧人看守,并负责祭祀事务。元朝至大年间,后裔孙国俊首次从苏州前来扫墓;至正年间,孙国俊的堂弟文英派遣儿子廷方再次前来,当时地方官员郭文鼐等人得知后,便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祀。进入本朝以来,地方官员虽然沿袭此制,但未经奏请列入祀典。臣因巡视辖区,亲自前往墓地拜谒,私下感到惋惜。范仲淹为人刚正清纯,学问源自圣贤,论说基于仁义,文武兼备,功勋德望卓著,一时罕见。后世大儒朱熹也称赞他是杰出之才,为第一流人物,后世有志于为国效力的君子,无不将他奉为楷模。范纯仁继承其父的忠直,坚守道义,不屈不挠。如今他们的坟墓依然存在,但每年的香火供奉却依赖山中的僧寺野庙,这难道符合圣明君主尊崇先贤、激励士人的本意吗?皇上即位以来,嘉奖直言进谏,朝廷内外都纷纷响应,正要上比上古盛世,不屑于庆历年间的治世。但《宋史》称赞范仲淹感激时事、议论朝政,奋不顾身,是当时士大夫矫正世风、崇尚气节的倡导者。像范仲淹这样的人,也应当加以表彰显扬,以辅助清明的教化。况且范仲淹求学从政的地方,如苏州、庆阳等地,已经设有祭祀场所,他安葬的地方,不可独独缺少。恳请命令河南府在墓地建造祠堂,春秋两季举行祭祀,以其子范纯仁配享,永远列入祀典,以教化地方百姓。”皇帝认为尊崇祭祀先贤关乎世风教化,命令有关部门商议施行。

○ 二十二(丙辰日),海西弗朵秃河等卫的野人女真都指挥等官申克捏等人,兀者等卫的野人女真都指挥等官亦里答等人,撒剌儿等卫的野人女真都指挥都鲁卜花等人,益实左等卫的野人女真都督三赤哈等人前来朝贡方物,皇帝赐予宴会及彩缎等物品,各有差别。

○ 二十三(丁巳日),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林凤为光禄寺卿。

○ 赐予齐庶人朱能增的幼子朱毓秀等人粮食,按照惯例。○ 命令巡抚四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梁璟的儿子梁枋为国子监生,依从梁璟的请求。

○ 任命神策卫带俸都指挥同知白弘前往浙江都司管事,浙江都指挥佥事吴昇负责督运粮食。

○ 二十四(戊午日),安南国王的陪臣杜絅因朝贺未能按时到达,在途中去世,皇帝赐予彩缎、纱罗各一匹,以安慰其家人。

○ 直隶合肥县发生地震,有震声。

○ 二十五(己未日)黄昏时分,金星侵犯土星。

○ 二十六(庚申日),顺天府府尹黄杰上奏:“京城附近地区水旱灾害接连发生,贫苦百姓流离失所,前来京城的有上万人,白天乞讨,夜间露宿,很多人死于途中。恳请将他们收入养济院,必定能保全很多人的性命,这实在是施行仁政的首要之事。”户部商议:“京城的养济院狭小,无法全部容纳,按惯例应当供给粮食遣送他们返回原籍,但寒冬时节,恐怕他们在途中遭遇不测。应当命令顺天府将他们登记在册,成年每人供给粮食三斗,年幼者供给一斗半,等到春天暖和后再送回原籍,令当地有关部门赈济。”皇帝准奏。○ 荆庶人朱见潚杀害都昌王朱见潭时,内使宋贵实际参与了谋划,不久逃避罪责。法司拟定宋贵为从犯,未动手伤人,判处赎罪杖刑、徒刑,送交司礼监发遣。后来因弓箭、土山之事,宋贵再次犯罪,按律不应赦免,上奏后,皇帝下旨令重新审讯。法司仍维持先前的拟定,并称宋贵罪行深重,事情特殊,非有关部门敢擅自决断。皇帝认为:“宋贵协助朱见潚残害同族亲人,怎能说是从犯未动手伤人?此前已经量刑失当,再次犯罪也不可按常规赦免。”特命将宋贵斩首,并责问法司量刑失当。于是刑部、大理寺均上奏请罪,皇帝宽恕了他们,各罚其属官俸粮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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