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
○ 弘治十六年九月甲子朔
○ 赐予沈府辅国将军勋湛、勋羡诰命和冠带,依照制度。
○ 赐予韩府大宁郡君及仪宾王凤、广邑郡君及仪宾何禄、仪陇郡君及仪宾任聪、内陶郡君及仪宾张鐉,周府齐东郡君及仪宾刘锐、进贤县君及仪宾刑栾、开化县君及仪宾张相、临普县君及仪宾刘塘,唐府宁陵县君及仪宾张勉诰命和冠服,依照制度。
○ 升任浙江布政司右参政欧信为山东右布政使;实授试监察御史郑阳、邢昭、周霖、杨武、曹来旬、刘玉、王士昭、黄瓛、秦昂为监察御史,郑阳分管四川道,邢昭分管江西道,周霖分管贵州道,杨武分管浙江道,曹来旬分管福建道,刘玉分管山西道,王士昭分管河南道,黄瓛分管湖广道,秦昂分管广西道。
○ 此前,户部因户科左给事中任良弼上奏“清理积压物资”一事,请求派遣原负责内府甲字等库的主事,会同巡视科道官及监收内臣,逐一核查盘验绢花、绒丝等物品,查明现有数量、可支用年限、是否受潮损坏、是否应当停止征收折俸等情况。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仍命派遣堂上官一员会同核查明白后上报。不久后命户部左侍郎王俨会同巡视科道官核查,查明各库梭布、合罗丝约够五年支用,红花够八年支用,水银够十年支用,均应停止征收;乌木、皮张、氆氇、衣服等物品,除堪用及应禁止动用的外,多余及不耐久存的,派官估价折俸;虫蛀不堪用的予以焚烧;绵羊皮交付光禄寺变卖;进贡象马在途中死者,其皮牙在当地寄库;丝绵布、紫草等物品,堪用的作为正项物资,不堪用的也估价折俸。户部因此请求通行天下各部门,凡应当征收的绢花、绒丝、布、户口食盐钱钞、纻丝、皮张等物品,照旧征收;梭布、红花作为抵充税粮的物资,既然已够支用,暂且折银征收,梭布每匹折秋粮二石,红花每四斤折夏麦一石,每石折银二钱五分,依照税粮折银的规定解送缴纳;合罗丝、水银已有结余,暂且停止征收,均自十七年开始执行,待支用将尽时,照旧征收,仍每五年派遣官员核查一次,定为制度。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从太仓调拨十五万两白银至辽东,以备边储。
○ 起初,内官监太监李兴、工部尚书曾鉴奉命改铸朝钟,铸成后耗费白银十余万两,李兴、曾鉴都受到赏赐,匠官溥玖等人各自升职加俸。未过三个月,钟就出现裂纹,工科都给事中马子聪、监察御史宋恺等人弹劾李兴、曾鉴等人监造不合规格之罪,皇帝下令暂且宽恕,曾鉴仍罚俸一个月,溥玖等人所升官职、俸粮、冠带全部剥夺。
○ 乙丑
○ 升任户科都给事中童瑞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政。
○ 丁卯 孝恭章皇后忌辰,皇帝前往奉先殿祭祀,派遣驸马都尉林岳前往景陵祭祀。
○ 工科都给事中韩智守丧期满,复任户科都给事中。
○ 镇守辽东太监梁<王巳>与巡抚都御史韩重相互弹劾上奏,皇帝下旨逮捕审问,后勘查官员核实上报,韩重改任巡抚湖广,而梁<王巳>屡次称病不接受审理,至此又请求宽限,皇帝下旨:“梁<王巳>既然久病,免予逮捕审问,降三级,送往长陵司香。”
○ 南京吏部尚书林瀚等人以“贤才异等”名义上奏时政:其一,保固南京:京城内外连年遭受水旱灾害,军民困苦,且多次发生猛风拔木、地震等灾害,祖宗陵寝因此不安。请求敕令南京户部适量发放京仓粮米赈济饥民,法司迅速判决罪囚,不得拖延积压;此外,兵部官员购买造船木板,每年让客商亏损,导致怨言四起,应当调用抽分厂积存的木板;各衙门供应器物、应天府各项征科,可免则免、可省则省,避免民力耗尽。其二,培育皇储:如今皇太子正在修养德行,朝夕讲明经史,均由文学儒臣辅导,无不仰体圣训。希望皇上在处理政务之余,亲自测试皇太子所讲习的经史是否通晓、德业是否进步,屏弃声色玩好,戒除禁苑游观,这样才能培植天下根本。其三,安抚百姓:如今两畿百姓连年遭受灾害,又苦于庄田、牧马、柴炭及马快等船的丁夫差役,穷困愁苦、怨声载道,都是臣等亲眼所见。山西、陕西连年供应军兴所需,云南、两广出兵征剿贼寇,山东、河南、湖广、四川、江西重修孔庙及诸王宫殿,百姓财力极度匮乏;浙江、福建等处派办的各色物料比以往增加,官库所存常常解送京城,大多空虚,不可不加以考虑。希望皇上节省开支,慎重授官,不轻易授予官职以耗费俸禄,不轻易给予赏赐以虚耗内帑,不频繁兴办工程以困乏民力,不频繁派遣官员以妨碍农时;仍令各处巡抚、巡按、三司等官节用爱民,缓解百姓困苦。其四,增广贤才:如今贤才日益增多,学校培养的人才不少,但科举录取名额有限,英俊之士有的未能收录。臣林瀚前任祭酒时,曾奏请两京乡试每科增加十五名,浙江等布政司各增加十名,未获批准。请求敕令礼部商议增加乡试举人名额,以广纳贤才。皇帝下令将奏疏下发相关部门。
○ 己巳
○ 命孔子六十二代孙孔闻韶袭封衍圣公,当时孔闻韶被召至京城。
○ 升任大理寺左少卿何钧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
○ 因水灾免除南京锦衣卫等三十二卫弘治十五年屯粮的十分之七,金吾前等五卫受灾严重的,全部免除。
○ 南京守备成国公朱辅等人上奏:南京大小教场及神机营、新江口各营操备旗军缺员众多,奉旨招募补伍的共四千九百二十名,请求分派各营操练。兵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广东海康县离任知县王埙上奏攻守二策:其攻策称,有一种可冲锋陷阵、上下两战的战车,是取胜之法。这种战车在平地或顺逆风时均可使用,每车用三十三名精卒推动,一人为车长,与士兵预先约定军号,士兵必须听从号令行动。遇到敌军,根据敌人兵马多少,先出动六七辆冲入敌阵,名为“滚地龙”,重点在于火器,按时发射,火器一发敌阵必乱,然后出动其余车辆人马进攻。车内设有望斗、中城、飞帘三件装备,敌人关注上方则攻其下方,关注下方则攻其上方,操练熟练后可百战百胜。其守策称,能断绝达贼往来之路,是制御之法。在长城内一百五十步的要害之地,都挖掘坑坎,相互连接,横九尺、竖三尺、深一丈,内部用三种土涂抹,盖上黍梗,再覆以本土,人马踩踏必定陷入。六人两日可挖一个坑,六千人两日可挖一千个坑,从辽阳至陕西全部挖掘,限期督促完成,效果远胜于长城。朝廷下发兵部复核后上奏:“王埙自我举荐过于夸大,但所陈述的内容未见到抵御虏贼的长远策略。如今两广正在用兵,请求令守臣召王埙测试,根据情况酌情任用。”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吏科左给事中吴世忠上奏三事:其一,近年来西山冈陇凹陷之处,有人挖土建造寺观,或挖掘土石,导致地气泄漏。请求根据地形,拆毁应当拆毁的寺观,填补应当填补的窟穴,凡冈峦曲折、气势磅礴之处,不得再取石凿坑,以免损伤地脉。其二,京师距离居庸关、古北口等关隘,最远不过二三百里,不可不预先防备。请求大规模征调官军及京城附近百姓,在都城四外沿旧有城迹增筑外城,以加固京师、防备外寇。其三,皇城之外街道地势过高,从风水来看是“凌犯”之象;沟渠湖泊日益堵塞,从征兆来看是“肠目”之灾;恶臭熏蒸,从医学来看会引发呕吐、痢疾等疾病。请求将填埋变窄的壕湖全部开挖拓宽,堵塞的沟渠全部疏通,街道上的堆积物全部清除,在大街两旁都栽植槐柳,以遮蔽夏日阳光。朝廷下发工部复核后上奏,皇帝下令暂且搁置。
○ 辛未
○ 给予赵王祐棌每年一万石禄米,其中本色八千石、折色二千石。
○ 河南守臣因归德州城池被大水淹没,不堪居住防守,请求在州治以北修筑新城,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命济州卫署都指挥同知卢懋的儿子卢瀚承袭原职指挥使。
○ 壬申 重阳节,在午门赐予百官宴席。
○ 湖广安陆州发生地震,桃树、李树开花。
○ 甲戌
○ 起初,辽府奉国中尉豪坲因罪被削夺三分之一的禄米,至此已过十年,上奏请求全额支领,皇帝批准。
○ 乙亥
○ 总制陕西军务尚书秦纮抵达固原,为孔坝沟之战中阵亡的官军设祭埋葬尸骨后,上奏记录其殉国功劳:指挥朱鼎、妙龄武臣、许庆,千户汤玺奋力作战而死,被贼寇肢解,连同其余六百八十余名阵亡官军,请求加以怜悯记录;都指挥杨琳全军覆没,指挥荣琳、施范失守战机,均应处斩;指挥杨宏应充军。秦纮称,杨琳以一千兵力对抗五万贼寇,仍能斩杀贼众,与畏缩不前、失守战机者不同;荣琳、施范守城兵力稀少,难以自救;杨宏品行端正谨慎,失守之责不全在他。朝廷下发兵部复核后上奏,命朱鼎、妙龄武臣、许庆、汤玺各赠官二级,令其子孙承袭升职,其余阵亡官军按实际情况奏请处置;杨琳、荣琳等人,兵部仍会同法司议处后上报。
○ 升任大理寺右少卿张泰为左少卿,左寺丞吴一贯为右少卿。
○ 太常寺少卿黄宝守丧期满,添注顺天府府丞。
○ 丙子
○ 赵府南乐王祈鉷去世。祈鉷是赵惠王的第七子,母亲是妃王氏,正统七年出生,天顺二年册封,至此去世,享年六十二岁。讣告传到京城,朝廷辍朝一日,按照制度赐予祭葬,谥号安懿。
○ 丁丑
○ 福建兴化、福州二府发生地震。
○ 吏部尚书马文升上奏:“近来听闻直隶淮扬庐凤四府及浙江宁波等府发生旱灾,百姓粮食匮乏,请求敕令一名大臣前往浙江,两名部属前往直隶赈济。”户部商议认为,都御史王璟曾奉命清理两淮盐法,如今已完成任务,请求令王璟顺便巡视浙江;起复副使汪舜民,铨注山东按察司,前往淮扬;庐凤则兼委管屯佥事阎玺,各自根据情况酌情赈济。另外,山东、河南、湖广、南北直隶也有多处受灾州县,请求通行巡抚、巡按等官,均按惯例赈济抚恤。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南京守备太监傅容等人上奏:应天及凤庐二府、滁和二州旱灾严重,百姓穷困、盗贼兴起,想要将南京户部所收的水兑余米,派遣官员发放赈济。户部议请按所奏执行,皇帝下令挑选部属及府州县正佐中有魄力的官员负责此事,令饥困军民均能得到实际好处,不得纵容下属攀附作弊、虚耗钱粮。
○ 赐予衍圣公孔闻韶玉带、麒麟纻丝衣一套。
○ 锦衣卫指挥使杨铭去世,其子带俸指挥使、大通事杨琮上奏:“父亲在正统年间多次出使迤北,被留在虏营,有跟随皇上的功劳。”请求赐予祭葬,皇帝下令赐予一坛祭祀。
○ 戊寅
○ 辽东广宁卫城发生火灾,蔓延烧毁三百四十余家。
○ 庚辰
○ 致仕吏部尚书尹旻去世。尹旻,字同仁,山东历城县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被授予刑科给事中。景泰年间正值国家多事之秋,屡次上奏建言,均符合正义。天顺初升任左给事中,英庙器重其才识,想要重用,擢升通政司右参议,不久后转任左参议。当时朝廷军队在陕西用兵,尹旻外出总理军饷,趁机上奏备边十策,均切实可行。因守丧离职,过了一年被驿召至京,擢升吏部右侍郎,转任左侍郎,不久后升任尚书,累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光禄大夫、柱国。其在吏部任职先后二十余年,识别人才,量才授任,各得其所。奸人李孜省正受宠信,十分怨恨尹旻。恰逢尹旻的同乡兵部郎中邹袭因事受牵连,被补任外职,各卫武官上奏请求留任,吏部予以覆奏,李孜省趁机指称是尹旻之子侍讲尹龙教唆指使,侦查揭发此事,各卫武官均被关押入狱,邹袭被罢官为民,尹旻也被削夺太子太傅头衔。不久后又侦查到尹龙的其他事情,将其关进诏狱。内阁大学士万安、学士彭华均因嘱托尹旻不成,共同构陷尹龙,尹龙被罢官为民,尹旻被令退休。至此去世,享年八十二岁。讣告传到京城,朝廷赐予祭葬,谥号恭毅。尹旻仪表魁伟,神采英发,有才干谋略,善于决断大事,凡经他铨选任用的官员,即便过了很久,仍能记得其姓名,奸伪之人无法得逞,考核功劳、核实业绩均依据典章惯例。尹旻退休后,言官多次请求起用,均未获准,但人们至今仍称赞他,堪称一时之名臣。
○ 升任大理寺右寺丞邓璋为左寺丞,监察御史费铠为右寺丞。
○ 巡视浙江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璟请求退休,皇帝不批准。
○ 辛巳
○ 命以南京户工二部官库银及各府州县所收的巡江、屯田、赃罚银,加价购买粮食赈济,依从南京大理寺副张芝的上奏。
○ 朝鲜国王李<忄隆>派遣陪臣同知中枢府事韩伟等人,奉上笺文和贡品前来庆贺皇太子千秋节,朝廷赐予宴席及彩缎、衣服等物品,各有等差。
○ 甘肃副总兵都指挥同知鲁麟上奏:“臣在甘肃领兵,臣子鲁经虽蒙恩在本地授官,但年幼缺乏经验,庄浪土人无人约束。此外,境外明水湖等处烽火不断,贺兰山后虏骑出没,万一防备失误,将会毁掉臣先世的基业,请求允许返回庄浪安抚治理部落。”皇帝赐予鲁麟敕令,令其暂留庄浪安抚管理土人。
○ 直隶松江府知府刘琬上奏:“本府所属应当派遣至山东、凤阳等处各驿站的马夫、马价,自正统年间起已在秋粮内附带征收,如今又佥派解送马头,加重百姓负担。请求废除正副马头的名目,只将所征收的粮银解送使用。另外,本府云间递运所有一百六十名夫役,编定有田地的中户出钱雇役,三年一轮换,贫困之家更为困苦。请求自今以后,改为在均徭内征收银两雇役。”兵部复核后上奏,皇帝下令巡抚官审核后上报。
○ 壬午
○ 赐予翰林院及左右春坊讲读官银币,各有等差,因他们随侍皇太子讲读。
○ 直隶苏州府崇明县遭遇飓风,海潮成灾,皇帝下令给予漂流房屋、牲畜的百姓每人一石米,死亡人口每人二石米,并免除今年秋粮一万九千五百六十余石、草二万三千一百九十余束。
○ 癸未
○ 南京兵部尚书秦民悦守母丧即将期满,预先请求退休,皇帝说:“卿老成练达,精力未衰,应当勉力完成守丧礼仪,等待起用,不准退休。”不久后吏科给事中吴蕣弹劾:“秦民悦丧服未终,忘记哀思,上奏请求退休,意在要挟君主,请求将其除名,作为大臣不守礼仪的警戒。”皇帝下令将奏疏下发相关部门。
○ 命申懿王弘治十六年的禄米、钞锭,仍令本府支用,至年终停止。
○ 旧例,四川各卫官员有准俸田地的,其三分之一的本色俸米不再支给。至此巡抚都御史林元甫上奏:“宁番卫官员原本没有准俸田地,却也无法领取本色俸米,请求按照建昌、会川二卫的惯例,一体支给。”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甲申
○ 襄王祐材上奏:“本府旧时使用的祭祀祝文,原本出自俗儒之手,请求由朝廷颁发,流传永久。”礼部议请令翰林院撰写文章,通行天下各王府,用于祭祀,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加太保庆云侯周寿为太傅,瑞安侯王源、寿宁侯张鹤龄、长宁伯周彧均为太保,进封建昌伯张延龄为建昌侯。
○ 黄昏时分,金星侵犯天江星。
○ 乙酉
○ 从太仓调拨二十万两白银至宣府,以备边储。
○ 丁亥 皇太子千秋节,文武群臣早朝完毕后,前往文华殿行庆贺礼。
○ 在午门赐予百官宴席,在阙左门赐予天下诸司及外夷庆贺官员等人宴席。
○ 辛卯
○ 升任通政使司右参议丛兰为本司左参议。
○ 命湖广按察司佥事曹玉、衡州府知府金祺均退休,因被科道官员弹劾,勘查有实迹。
○ 命分守马兰谷右参将白琮充任左副总兵,协守甘州。
○ 当天拂晓时分,月亮侵犯左执法星。
○ 西番已故灵藏寺赞善王的弟弟端竹坚昝,派遣番僧阿完等人前来进贡,趁机请求承袭职衔,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回赐端竹坚昝彩缎等物品,赐予阿完等人宴席及彩缎、表里、衣服等物品,各有等差。
○ 癸巳
○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璟上奏盐法事宜:其一,各边开中盐引,有超出课额之外、商人无法领取的,按例需商人亲自上奏,改配当年有盐的数额,仍令每引增加银一钱五分,于情理不便。请求令运司将各年盐课查明上报户部,今后只将实际存在的盐额开中,避免额外超额摊派;如今应当超额摊派的,听任运司改配,不必令商人增加银两、亲自上奏。其二,旧例,商人中盐至盐场尚未领取而去世的,允许妻子上奏,经原籍及运司核实后,方可由他人代领,其余人不许。而山西、陕西、辽东等地路途遥远,等待批复困难。请求不拘泥于故商的妻子,凡父母、祖孙、同居兄弟,均允许代领,仍免予上奏,只需在巡盐御史处申报,由巡盐御史发文运司核实支给,通行各处巡盐御史照此执行。其三,此前漕运衙门议拟,漕运官军返回船只时,每人允许携带不超过五十斤的食盐,不予治罪,于是导致私贩盛行,盐法受阻破坏。请求废除此前惯例,运军食盐只允许随买随用。其四,各盐场收取盐课的官吏、总催,相互勾结掺杂泥土的,审问后发送附近卫所充军,分管官员未查验的连坐。其五,旧例,南京诸司食盐分派至仪真、淮安二批验所,仪真交通便利,而淮安远隔多湖,尤为艰险。请求今后将淮安批验所的盐,令纲甲船户装运至仪真集中储存,等待诸司支领。户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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