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太祖实录卷之一百十九(白话文)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九

洪武十一年六月初一辛丑日,命令齐王朱榑返回凤阳。

○ 初八戊申日,改黎州长官为安抚司,任命长官芍德为安抚使。

○ 初九己酉日,任命兵部尚书李焕文为吏部尚书,户部侍郎王琚为兵部侍郎,吏部尚书陈铭为都督府掌判官。

○ 十二壬子日,派遣使者前往沙漠吊祭元朝幼主。皇帝命令礼部大臣说:“从前元朝国运已终,其末代皇帝能知晓天命,逃归沙漠。如今听闻其子爱猷识理达腊去世,可派遣使者吊祭。”礼部大臣回答说:“路途遥远,使者难以抵达,况且他们长期脱离中华,逐渐改变习俗,不符合典礼祭祀的对象。”皇帝说:“帝王以天下为家,他们并未超出天地范围,有什么遥远的呢?他们虽习俗不同,但爱憎之情与常人无异,敬重他们的君主,其臣子就会喜悦,况且以典礼相待,他们怎会违背道德、舍弃礼仪呢?”于是亲自撰写祭文,祭文说:“生死废兴并非一时偶然,而是天地定数。古代圣贤面对这四者,不会有所改变,为何?因为他们知晓天命而不迷惑。你的祖宗从前兴起于沙漠,手持弓箭进入中原,横行天下,九夷八蛮无不归顺,若非天命,怎能如此?等到你父子之时,本应垂衣拱手、保守基业,却因汝颍之地盗贼兴起,华夏动荡,号令不行,导致失去国家,这是人事所致还是天道所为?朕在当时,并非拥有强大军队威慑天下,而是代替你家成为百姓之主,这也无非是天命。从前你驻守沙漠,朕统治中原,你与群臣却固执己见、不肯归附,导致边境警报多次响起。如今听闻你安葬于沙漠,朕心生怜悯,特派遣使者前往吊祭,献上祭品,希望你的神灵能享用。”皇帝又因凡是祭祀,大祀、中祀用制帛,而小祀又有用楮钱的,认为此事源于近代,非常不合常规,命令礼部商议。礼部依据《周礼》,大祀用玉帛,次祀用牲币,小祀用纯色牲畜,商议决定:在京城的大祀、中祀都应当用币,在京城之外的王国及府州县祀典神祇也如此,其余小祀只用牲醴。

○ 二十庚申日,赏赐各都司所属卫千户以下官员钞,各有等差。

○ 二十一辛酉日,辽东都指挥使司上奏:新归附降胡一百零六人,牛马一百七十匹。

○ 二十二壬戌日,礼部上奏:京都大社大稷已同坛合祭,而王国及各府州县仍沿用旧制分祭,于礼不合,如今商议也应合为一坛,神主都依照京城制度,用石主埋于坛南,设两个木主,祭祀时摆放,祭祀完毕后收藏。其配祀之位,从前以勾龙配社、后稷配稷,如今大社大稷已奉仁祖淳皇帝配祀,王国及府州县无合适配祀对象,难以设置配祀之位。如今商议:王国的社应称“国社之神”,稷应称“国稷之神”;府则称“府社”“府稷”;州则称“州社”“州稷”;县则称“县社”“县稷”。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命令将此制度颁布天下。

○ 夜间,荧惑星侵犯右执法星。

○ 二十六丙寅日,设置燕山中、左二卫指挥使司。

○ 二十七丁卯日,夜间宁夏卫遭遇风雨,头盔、旗槊上出现火光。

○ 二十九己巳日,五开洞蛮吴面儿等人作乱,靖州卫指挥佥事过兴战死。起初吴面儿用邪法蛊惑百姓,趁机聚众作乱,过兴立即率领三百士兵前往抓捕,因寡不敌众,过兴父子被贼寇擒获,都被杀害。事情上报后,皇帝命令辰州卫指挥杨仲名为总兵官,率领辰沅等处官军及土著隘丁兵夫前往讨伐,敕令说:“三苗不行道义,依仗险要地势,不通人情事理,不顺从上天时序,屡次兴起盗心,长期成为百姓祸患,近来又杀害过兴,罪不可赦。如今任命你为总兵官,率领辰沅等处官军及土著隘丁兵夫前往讨伐,你要思考制服敌人的谋略,相机进军,消除百姓祸患,辰沅等处应调官军都听你节制。”

秋七月初一辛未日。

○ 初二壬申日,将汜水县治所迁移到成皋。

○ 初七丁丑日,祭祀太庙。

○ 派遣官员到鸡笼山庙祭祀功臣。

○ 平阳府猗氏等县发生旱灾,百姓饥饿,命令户部每户赈米一石,仍免除夏税。

○ 初八戊寅日,任命前户部尚书沈立本代理刑部侍郎。

○ 初九己卯日,宁夏下大雨,发生地震。

○ 蒲州万泉县发生旱灾,百姓饥饿,皇帝下诏开仓赈济,共计九千三百三十七户,供给粟麦一万二千七百三十九石。

○ 十一辛巳日,命令西平侯沐英率领陕西所属卫军士修筑岷州城,设置岷州卫镇守,又设置碾北卫指挥使司。

○ 十三癸未日,设置宁山卫指挥使司。

○ 十四甲申日,岁星侵犯牛宿。

○ 十五乙酉日,工部上奏:各王国宫城的长宽没有固定制度,请求以晋王府为准,周长三里三百九步五寸,东西宽一百五十丈二寸五分,南北长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皇帝说:“可以。”

○ 十七戊子日,敕令秦相府官员说:“王府设置官员,本是古代的制度,然而古代只以文人辅佐诸王。朕册封诸子,在相府中兼设武臣,是为了让他们保卫国家、抵御外侮、防备祸患,无事时辅助诸王治理封国,所以出则为将、入则为相。如今靖江相府官员与指挥耿良不和,甚至有欺凌指挥的意图,因此命令:武相在有紧急军情时则出为将领,护卫指挥辅佐他;返回后不参与钱粮、刑名事务,军务则由文武官员共同商议;无事时则引导诸王向善,若中书省公文有违背朕意之处,你们就按照敕令执行。”

○ 十九庚寅日,秦相府上奏请求制定王府救助日月食的礼仪。礼部商议说:“《周礼·鼓人》记载,救助日月食时则诏告王击鼓;《春秋传》说,非日月食之灾则不击鼓;《尚书》说,日月运行失常,乐官奏鼓。自古以来,日月出现灾变,从天子到百姓都不得安宁,亲王也应当救助。但王府是庄重之地,百官聚集,击鼓于理不合。如今商议:凡遇到日月食,亲王只在露台上行礼,不击鼓;大小官员则在布政司、按察司击鼓。”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二十辛卯日,西安府华州、蒲城县、同州郃阳等县发生旱灾,皇帝命令免除其租税。

○ 二十一壬辰日,赏赐北平、辽东等五都指挥使司所属卫军士冬布、丝绵等物。

○ 设置弘农卫指挥使司。

○ 二十二癸巳日,皇第四孙朱高炽出生,是今上(朱棣)的嫡长子。

○ 二十六丁酉日,命令禁止被贬戍边的人上书言事。当时官吏、军民因犯法被贬戍边及服劳役、屯田的,多上书言事以求提拔任用,经查其言论都虚诞无实,因此下令禁止,不许他们上书陈情建言,及借用有关部门印信,违反者都处以重罪。

○ 二十八己亥日,派遣光禄寺少卿徐英携带茶、纸、衣服前往罕东买马,买到四百六十九匹马。

○ 派遣广东布政使赵孠坚携带诏书前往应昌告谕元朝丞相驴儿,诏书说:“上天厌恶骄盈、喜爱谦逊,喜爱生灵、厌恶杀戮,这是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从前上天更换元朝国运之时,你率领步兵骑兵,坚守忠贞气节,捍卫边疆,至今已有十一年。曾派遣人沟通问候,未得到回复,因此再次派人前往你所在之地,将御寒衣物赐予你。你若能接受赏赐,安处塞上,以修养后代子孙的福泽,难道不是明智之人吗?朕说到此处,希望你以智慧斟酌,谨慎不要被奸邪之人迷惑。《尚书》说‘行善则降百祥,作恶则降百殃’,只有顺应天理才能吉祥,你应当审慎抉择。”

○ 这个月,苏州、松江、扬州、台州四府发生海溢,冲毁百姓房屋,很多人溺水而死,皇帝下诏派遣官员慰问抚恤。

八月初一庚子日。

○ 初二辛丑日,赏赐羽林等卫军士十万七千六百余人麦,共计十六万一千四百余石。

○ 初三壬寅日,派遣官员祭祀历代帝王。

○ 初四癸卯日,祭祀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派遣官员祭祀旗纛。

○ 初七丙午日,岁星侵犯房宿。

○ 初八丁未日,派遣官员到先师孔子庙举行释奠礼。

○ 初九戊申日,祭祀太社太稷,祝文与春祭相同,只是将“告祀”改为“报谢”。

○ 任命前刑部侍郎顾礼为户部侍郎。

○ 设置凤阳中、右二卫指挥使司。

○ 十三甲寅日,高邮州献上白兔。

○ 十四乙卯日,平凉府华亭县下冰雹,损伤庄稼,皇帝下诏免除其赋税。

○ 二十辛酉日,祭祀月亮。

○ 二十一壬戌日,乌思藏元朝赏司巴司徒公奇扎思及监藏巴藏卜等派遣酋长阿由前来朝见,进贡土特产品。

○ 西平卫指挥佥事撒儿扎拜、百户巴麻完者帖木儿等人前来朝见,献上马及甲胄等物,皇帝赏赐他们衣服、钞,各有等差。

○ 二十六丁卯日,皇帝下诏:苏州等府沿海居民遭受风潮灾害的,官府予以赈济。

○ 二十七戊辰日,赏赐京卫军士绮罗绫帛等物。

○ 二十八己巳日,任命工部侍郎朱瑛为尚书。

○ 这个月,免除应天、太平、镇江、广德诸府州秋粮,诏书说:“朕昔年率领军队东渡大江,姑孰、金陵、京口、宣城、广德、徽州、长兴、安吉、宜兴、江阴等地相继归附,不到三年全部纳入版图。当时四方豪杰相互争夺,异说纷纭,若非我的百姓供给物资、辛劳效力,朕又怎能平定祸乱、统一寰宇、成为天下之主?如今祸乱已平,朕登基十一年,常思念你们百姓劳苦已久,即使是我的子孙,也应当世代不忘。因此特完全免除今年田租,以宽缓民力。唉!兴起王道、平定祸乱,开创福泽于天下,念及我的良民先前所受辛劳,必定要予以报答,因此颁布此诏,希望你们都能体察朕的心意。”

○ 赏赐靖州卫军士米、钞,共计米三千五百石、钞一千四百锭有余。

○ 派遣使者携带诏书前往金山告谕元朝将领纳哈出,诏书说:“人生于天地之间,能观察天地变化之机、知晓时势而不迷失的,才是杰出的大丈夫。古人说‘救活一千人者,后代必定受封’。你身为元朝臣子,忠诚固然可嘉,但为何违背天道、不明人事而如此失德呢?从前你在江东被擒,朕特意放你返回,这是朕顺应人心、保全你的性命。大凡身处患难之中的人,谁不想摆脱患难、保全自身?当时你在俘虏之中,果真愿意死而非生吗?若以这种心情推己及人,就必定不敢肆意施暴残忍对待他人。凡是两军交战,遇到能力不如你的人被你囚禁,你若能将自己渴望摆脱患难的心情推及俘虏,必定会福禄昌盛、福泽延及后代。然而你却不能推己及人,肆意杀戮、毫不顾及。如去年冬天你率领军队侵犯我辽东边境,撤军之时丢弃了很多士兵,朕都予以保全,从未轻易杀害一人。从前万户黄俦奉朕之命前往你处,难道是黄俦自愿前往吗?实在是迫于朕的命令,不得已而为之。况且黄俦曾对你有恩,没想到你不念好生恶死之情,一旦将他杀害。你的祸患因黄俦而生,黄俦的性命被你所夺,人可以欺骗,上天却不可欺骗,上天洞察一切,祸患将要降临到你身上。如今你与朕守边将士旌旗相望,略微较量胜负,彼此实力相当,箭石之下,遭受祸害的人众多。然而过去的事情不再追究,未来的事情难道不应当思考吗?从今以后,若你能派遣一名使者,弥补从前的过失,朕也不再计较;否则必定将你生擒,到那时你有何面目见朕?诏书到达后,你要慎重思考。”

九月初一庚午日,钦天监进献明年《大统历》,皇帝驾临奉天殿,将历书颁赐给诸王百官。

○ 初四癸酉日,册封第二皇女为宁国公主。

○ 初八丁丑日,太白星侵犯氐宿。

○ 初九戊寅日,成都、华阳二县发生地震。

○ 吉安侯陆仲亨、汝南侯梅思祖奉命入朝却逾期,司法部门弹劾他们,皇帝命令没收陆仲亨的公田,停止发放梅思祖的岁俸。

○ 将应天府上元县官民田改为司菜局蔬圃,官田免除租税,民田给予相应价值的补偿。

○ 十三壬午日,赏赐河南征北将士五千二百八十四人钞六千四百八十二锭。

○ 十五甲申日,祭祀周天星辰。

○ 设置黔江守御千户所。当时彭水县知县聂原济上奏:黔江地区与散毛、盘顺、酉阳等洞接壤,蛮寇出没,屡次祸害百姓,应当设置兵卫屯守。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设置千户所镇守。

○ 十六乙酉日,赏赐在京及北平诸卫将士文绮、缯帛,各有等差。

○ 十七丙戌日,敕令告谕韩国公李善长等人说:“你们负责修建大祀殿已有一段时间了,还应当好好安抚工匠,让他们早日完工。明天是朕父母辛劳的纪念日,从前称为万寿节日,近年来庆贺礼仪常常因此侵扰百姓,已下令停止。你们明天不要因此荒废事务、离开劳作之地,应当谨慎行事,不要懈怠。”

○ 十八丁亥日,设置遵化卫指挥使司。

○ 夜间,太阴星侵犯天街星。

○ 二十己丑日,有客星扫过天弁星,向西南运行进入尾宿。此前甲戌日客星出现在五车星东北,丁丑日进入紫微垣,戊寅日发出光芒,长一丈多,扫过内阶星,庚辰日进入紫微宫,扫过北极五星,壬午日侵犯东垣少宰星,甲申日进入天市垣,丁亥日进入天市,自此至十月己未日,因阴云遮蔽而不可见。

○ 二十二辛卯日,礼部上奏:王国所属府卫诸司正旦、冬至庆贺的礼仪没有固定制度,多次有人请求制定。如今依据礼仪,等级威严不可逾越,君主尊严独一无二,下属不可向上进献笺表庆贺。命令王府直属衙门,到时候亲自前往行礼庆贺;京城之外诸司,则预先派遣副职官员一人,跟随朝班行礼。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二十三壬辰日,太原发生地震。

○ 二十七丙申日,追封刘继祖为义惠侯,诰文说:“朕昔年身处微贱之时,接连遭遇亲人丧事,难以找到安葬之地。你刘继祖心怀仁惠,将自己肥沃的土地慷慨赠予朕,朕得以安葬皇考、皇妣。感念这份大恩,怎能忘怀?岁月流逝,深厚的恩德未能报答,朕深感思念。特此追赠你为义惠侯,以在幽冥之中荣耀你,你若有知,敬请接受这份荣宠。”追封其妻子娄氏为义惠侯夫人,诰文说:“一个家庭的兴盛,必定依靠贤良之人,并非只有丈夫修身行道就能实现,也需要妻子品德辅助。义惠侯妻子娄氏温和柔顺、仁慈贤惠,成就了家庭美德。从前朕居住在你家之地,家中遭遇瘟疫,父母双亡,寻求土地安葬,你们夫妇欣然赠予这块土地,使朕的皇考、皇妣得以安葬于此,至今难以忘怀。特此追赠你娄氏在幽冥之中为义惠侯夫人,你若有知,敬请接受这份荣宠。”派遣官员携带诰命,仍撰写祭文,用祭品祭祀。

○ 中书省上奏减少各处缴纳淮浙盐的米数:河中府每盐一引减少四斗,河东及岷州每盐一引减少三斗,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赏赐河南等卫指挥周岩等八十一人公田米二万二千一百四十石。凡是因事复职及新任命未立功的,不给予;有祖父为国家大事牺牲、子孙承袭官职的,或父子都去世的,或父亲去世有儿子的,或儿子年幼未立战功的,或在任期间犯有笞罪可赎罪的,或虽有战功但犯有私罪的,或起初归附的,或无后代而养子承袭官职的,命令兵部列出名单上报,只有有过错的不给予,其余的都给予。

○ 设置府军左、右二卫指挥使司。

○ 这个月,襄阳卫指挥使李琛去世。李琛是沔阳景陵人,起初跟随陈友谅为裨将,庚子年夏天跟随陈友谅入侵,被擒获。皇帝见他骁勇,释放了他。陈友谅灭亡后,派遣他返回景陵招抚其部下,甲辰年授予广武卫指挥副使,屡次跟随大将军徐达、卫国公邓愈征伐,立下战功,洪武四年提升为指挥同知,调守襄阳,不久提升为指挥使。李琛为人谦逊好学,常以俭约自处,虽身居富贵,却心境淡泊如同平民,当时所得俸禄,都用来资助贫困的亲友。去世时家中没有多余资产,家境简陋,人们都称赞他贤良。

○ 永宁卫落下池贼人作乱,指挥张兴率兵讨伐平定。

○ 赏赐中都国子助教贝琼退休。贝琼字廷臣,是嘉兴崇德人,性格坦率,不拘小节,而专心好学,博通经史百家之言,擅长写文章。四十八岁才被举荐,张士诚占据姑苏时,多次征召他都不前往。洪武三年因推荐参与修撰《元史》,六年提拔为国子助教,九年迁任中都国子学助教,教导功臣子弟。贝琼向来有名望,即使是将校武夫,也都知晓敬重礼遇他,至此退休,第二年在家中去世,有《清江文集》流传于世。

○ 再次派遣使者前往沙漠吊祭元朝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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