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八
永乐十一年三月初一
○初四日,应天府上奏:“新河圩岸被风浪冲毁四十余丈。”皇太子命令工部修筑。
○初六日,皇帝车驾驻扎在济宁,鲁王朱肇煇前来朝见,(皇帝)赏赐钞币及米一千石。
敕令四川都指挥李敬:“近来威州蛮人作乱,已经调派官军剿捕,必须严格告诫约束士兵,不要误伤善良百姓。”
○初十日,巡按河南监察御史李琳上奏:“巩县饥民九百五十余户,男妇二千八百余人,已经发放官粮赈济。”又上奏说:“修筑河岸的军夫,如今河水日益上涨,难以施工,况且春耕即将开始,请求暂时停止,等到秋收后河水退去再动工。”皇太子准从其请求。
○十四日,命令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琥修缮皇陵殿。
○十八日,辽王朱植的第十个儿子出生,赐名朱贵火□曷。
○二十三日,皇太子命令赈济浙江乌程等五县饥民,共计一万二千八百一十三户,发放粮食三万七千六百石。
○二十五日,六科给事中上奏:“近来因京城盗贼众多,命令五城兵马司追捕,如今一个多月过去,没有捕获一人,请求治他们的罪。”皇太子说:“给事中说得对,但起初没有规定期限,如今限二十天内捕获,逾期未捕获的停发俸禄;再逾期二十天仍未捕获的,治其罪。”于是召见五军都督及各卫官员谕示说:“近来捕获的盗贼,大多是军校及功臣家人,都是你们不加约束导致的。今后再有犯罪的,你们要连坐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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