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百三(白话文)

卷四百三

嘉靖三十二年十月甲戌朔(初一)

  • 按时祭祀太庙,命英国公张溶代行祭祀礼。
  • 钦天监奏进明年大统历,颁赐给群臣。
  • 升任浙江左参政潘恩为云南按察使。
  • 户部因河南、山东年成饥荒、盗贼兴起,请求发放临清仓米七万石,其中三万石从卫河运送到卫辉赈济河南,四万石赈济山东;仍敕令抚按官拿出官银数万两,在邻近州郡收购粮食赈济百姓,并建立均籴法以稳定粮价,世宗依从。

○乙亥(初二)

  • 是孝洁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派遣都督王朝用祭祀陵寝。
  • 山西忻州及定襄县发生地震,有声音。
  • 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程文德上奏:如今直隶、河南、山东、徐邳、淮凤等地方圆数千里,水灾异常严重,百姓无以为生,流离失所,言官多次陈述赈济抚恤之事,该部也有批复,但未见意见统一,也未听闻迅速施行。臣认为如今不必发放内府钱财,也不必派遣大臣前往。臣听说救荒最便利的是依靠当地官员,最方便的是不受常规制度约束。臣恳请在两直隶、二省各派遣行人,携带敕令晓谕,宣布德意,安抚流离失所的百姓,命令各州县官员尽心尽力,自行赈济,允许他们酌情处置;凡是官库钱财、公家粮仓粮食、赎罪金、劝捐的物资,只要能够救济百姓的,一概不加限制。另外,近日户部申明开纳事例,也暂时允许在本地缴纳,根据百姓所有的粟、麦、黍、菽等粮食储备,凡是可以救荒的,都可以缴纳给官府,根据粮食数量对照相应的事例,官府为其请求朝廷授予职衔。从抚按官以下,凡是日常事务都暂停,专心赈济抚恤,督促各位守令日夜操劳,各自造册登记救活的人数,定为等级,以考核政绩优劣,作为升降的依据,而抚按官、守巡官的贤能与否也据此考察。这样一来,数千里处境危急的百姓或许都能有重生的希望。奏章呈上后,世宗批准施行,随即命行人侯东莱携带敕令前往晓谕。

○丁丑(初四)

  • 山西榆次、交城二县发生地震,有声音。
  • 升任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康太和为翰林侍讲学士,掌管翰林院事务。

○戊寅(初五)

  • 临漳王府奉国将军朱载墱与盗贼师尚诏勾结,事情未败露就被发觉,御史霍冀上报此事,下诏命赵王勘察查明后上奏处置。

○己卯(初六)

  • 总兵汤克宽督率邳漳等军队攻击南山沙的倭寇,战败,损失士兵四百余人。
  • 因遭受灾害,减免顺天、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广平、大名各府所属州县及各卫所的秋粮,以及宣府、辽东的屯粮;仍发放京通二仓米三万石到顺天府,临德二仓米三万石到真定、保定各府赈济饥荒,各自用本地的赃赎银辅助。
  • 因遭受灾害和倭寇侵扰,减免浙江台州、绍兴、宁波各府所属的秋粮,海盐、平湖二县的各兑运米准许折银征收解送,仍命有关部门发放粮仓粮食赈济。

○庚辰(初七)

  • 在洪应坛举行秋报大典,为期九日,停止行刑、禁止屠杀,按照惯例处理日常事务。
  • 巡抚浙江都御史王忬上奏:官兵追击倭寇,焚烧五十余艘船只,擒斩七百余人,海防警报暂时平息,请求恢复参将俞大猷、副使李文进、谷峤、参议顾问、佥事李廷松所停发的俸禄,世宗批准。

○辛巳(初八)

  • 升任南京太常寺卿郑晓为刑部右侍郎。

○癸未(初十)

  • 南京开始修理皇城工程。

○乙酉(十二)

  • 升任南京太仆寺卿郑大同为南京太常寺卿。

○戊子(十五)

  • 漴缺的倭寇转移船只停泊在宝山,总兵汤克宽率领水军追击,在高家嘴遭遇,烧毁倭寇船只,斩首七十三级,生擒十四人。
  • 记录九月中山西神池堡阵亡将士的功劳:总兵李涞追赠少保、左都督,荫封一子为指挥使,允许世袭;大同参将冯恩、游击李桂追赠都督佥事;李涞之子李松追赠指挥同知,各荫封一子为指挥佥事,允许世袭;赐给谥号,建立祠堂祭祀埋葬,按照张达的规格;守备孔宾、中军官尹忠、陈金、高迁、王章、俞辉等人附祀,给予费用安葬,各自袭升其子二级;大同总兵吴瑛因失事革职闲住;大同副总兵张涞等人准许赎罪;偏关参将孙宝等人革职。

○庚寅(十七)

  • 曰□女、常二妃出殡。
  • 改封荆府已故永定王朱载墭的长子朱翊钜为世孙,赐敕令管理府事。
  • 致仕总督漕运右副都御史连矿去世,按照惯例赐祭葬。
  • 升任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珩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 巡抚甘肃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诘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升任右副都御史,仍留任原职。

○辛卯(十八)

  • 是诚孝昭皇后的忌辰,派遣恭顺侯吴继爵祭祀献陵。
  • 因苑田收获,赏赐督理侍郎杨行中等人彩币、羊酒。
  • 山西巡抚都御史赵时春上奏擒获鞑靼间谍张彦花等十二人,下诏在边境枭首示众,升任盘查盘问的百户王经等人各一级。

○壬辰(十九)

  • 升任宣府参将张坚为署都督佥事,充任总兵官,镇守大同;命古北口参将周益昌充任副总兵官,协守永平、山海。
  • 三百余名倭寇突然侵犯上海县、太仓州等处,又进入常熟县福山港,知县王鉄率领民兵抵御,倭寇于是领兵离去。

○癸巳(二十)

  • 建安王朱宸潚去世,按照惯例赐祭葬。

○乙未(二十二)

  • 升任左春坊左允中李玑为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右春坊右允中尹台为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修撰郭鎜为司经局洗马,仍兼修撰。
  • 兵部商议:武举乡试三次考中的人,准许直接起送参加会试,作为永久制度,世宗依从。
  • 因捕获妖逆,赏赐掌管锦衣卫事务的左都督陆炳白银、彩币,仍升荫其子副千户陆经为锦衣卫指挥使,在南镇抚司管事;百户张大用进升一级,旗校毕钦等人各升二级。

○丙申(二十三)

  • 赐给秉一真人、恭诚伯陶仲文所建的庙桥匾额:黄州府城隍庙为“威灵”,徽州府寿狮山三官庙为“显应”,黄冈县三台河桥为“通济”。
  • 已故伏羌伯毛汉曾被弹劾提问,尚未勘察就去世,请求恩典。礼部商议:洪武年间公侯祭葬的礼仪十分隆重,是用来对待开国功臣的;到永乐年间,才下令承袭爵位后去世的,给予二坛祭祀,而年幼承袭爵位不久就去世的,给予一坛祭祀,这是为了重视其爵位。如果管理府事有功,加太子太保以上衔的,各有加祭,是为了奖励功劳;而因事被处置的,祭葬都没有,是为了惩罚罪责,这些都详细记载在会典中。只是没有明确“因事被处置”的具体所指:如果是以被弹劾闲住为由被处置,那么都督惯例给予六坛祭祀,后来闲住的仍给予二坛,而侯伯却祭葬都没有,轻重似乎不相当;又因才能被推举任用,虽然被弹劾,但爵禄未曾断绝,却不仅革去其管事职务和所加的祭祀,还将本爵应得的恩典全部削夺,反而不如无才被罢黜及年幼承袭爵位不久的人,论法似乎过于严厉。如果是以犯罪被弹劾提问为由被处置,那么罪行有轻重,勘察有虚实,一概削夺恩典,论罪似乎过于笼统。另外,因事被处置者的妻子,如果一并革去祭祀,那么罪责并非自身所犯,诰命也未追夺;如果不革去祭祀,那么妻子的恩典本从丈夫而来,却唯独妻子蒙受恩典,情理似乎不妥。从今以后,公侯伯管理府事有功后被弹劾闲住的,应当只削夺其管事有功所加的祭祀,仍给予本爵应得的惯例葬礼及二坛祭祀;如果被弹劾提问的罪行严重,勘察属实确实有违伦理、涉及品行的,连同本爵的祭葬一概削夺;罪行较轻、勘察审问无实据的,应当与闲住的情况同样论处;未经勘察属实就去世的,减少一半葬礼,给予一坛祭祀;夫人的诰命未被追夺的,似乎应当不革去祭祀,而祭文中也应一并提及丈夫,以显示恩典从丈夫而来。这样或许能够既体现祖宗重视爵位的意义,又能施行惩罚罪责的法令,并行不悖。世宗下诏按照所议执行。
  • 补荫已故少保、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彭时的曾孙彭德顺为中书舍人,以习字出身。
  • 命山东、河南、中都入京护卫的班军,仍遵守旧制:春班三月初到京,八月终返回;秋班九月初到京,次年二月终返回,交付戎政大臣监督,不得擅自役使他们从事工程劳作。起初,兵部因庚戌年鞑靼入侵的祸患,商议将各入京护卫的军队合并为一班,都在四月初入京,十月初返回;到仇鸾被诛杀后,兵部奉诏商议营制,请求仍分为两班:春班四月初到京,九月终返回;秋班六月初到京,十一月终返回,另设一营,专门设立参将统领训练。到这时,总督戎政平江伯陈圭请求恢复旧制,兵部商议回复,世宗依从。刑科都给事中李敏弹劾陈圭徇私偏见、揽夺事权,趁机说兵部尚书聂豹明知其错误,却依从其意见题覆,不能坚持上奏,有失大臣为国的道义。奏章呈上后,世宗以此询问大学士严嵩,严嵩说:“祖宗时令各都司分定春秋两班入京护卫,想要他们往来不断,其中蕴含深意。自二十九年鞑靼入侵,兵部因营兵尚未训练成熟,商议将班军两班都合并在四月初入京,十月初返回,这只是为了防秋的一时权宜之计。陈圭因近日鞑靼警报稍息,而合并班军入京,来则一同来,去则一同去,其余月份京城完全没有班军在营,因此上奏想要照旧分班入京,已经奉旨批准执行。如今给事中李敏却认为合并班军为是,而分班是祖宗的定制,陈圭所说的似乎并非一己私见,恳请圣明裁断。”世宗听从严嵩的建议。

○丁酉(二十四)

  • 南京兵科给事中贺泾、广东道御史金豪因河南流贼师尚诏想要侵犯凤阳留都,弹劾南京兵部尚书潘潢平庸低劣、耽误事务,以及本部右侍郎、原任河南巡抚如今等待勘察的谢存儒,在担任巡抚时养寇遗患,都应当罢免,以巩固根本重地。下诏命潘潢退休,将谢存儒用锦衣卫的刑具押送到京城审问。
  • 巡按山东御史冯荐上奏:山东卫所的官军,设置在济、兖、东三府的,用来防御内地;设置在青、登、莱三府的,用来防备倭寇。自永乐初年轮流调发入京训练以来,有关部门懈怠玩忽,军粮不足,士兵逃亡人数众多,只能雇人顶替,班军训练的空缺依然存在。如今沿海一带倭寇登岸,请求将青、登、莱三府的官军留下防备倭寇,济、兖、东三府的照旧轮流班军入京,同时要清理粮饷以充实军仓,严格内部补充以充实营伍。兵部商议回复,世宗依从。
  • 改任南京户部尚书张经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 命原任驻守昌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轮,以原职巡抚延绥。
  • 升任南京吏部郎中洪朝选为四川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戊戌(二十五)

  • 世宗询问大学士严嵩:“外面有很多人没有饭吃,该怎么办?”严嵩回答说:“皇上怜悯穷苦百姓,特意垂问,臣不胜敬仰爱戴。今年的饥荒,山东的兖州、东昌、济宁,北直隶的河间、广平、顺德,河南的开封、归德,江北的徐邳、淮凤最为严重。近日四方的饥民前来京城求食,一时米价上涨,流民饥饿至极,将儿女丢弃在道路上。如今蒙皇上煮粥发放钱财,救活百姓性命,实在是非同寻常的恩典。臣恭敬地宣扬皇上的德意,请求发放太仓库的数万石米,平价出售,或许可以稍微缓解目前的紧急情况;山东、河南等处,应当多发放临德二仓的米进行赈济。”世宗批准,又说:“出米救济危急,本是你的忠心辅佐,我想必定有很多人饿死在路途上,暴露的尸骨也应当加以处置。”严嵩说:“饿死在沟壑中的人确实存在,请求仍敕令户部,在京城派五城御史,在地方派抚按官,各自督促有关部门查看掩埋。至于出米一事,中间恐怕有市井店铺多买转卖以抬高价格的,应当敕令锦衣卫访查禁止。”严嵩又说:“发放米平价出售,虽然米价稍微平稳,但四方的饥民有身无分文的,仍然难免饿死在道路上。请求在十万石米中,以八万石平价出售救济在京军民,二万石敕令户部委派官员运送到城门外各粥厂,每天早上召集饥民,每人发放一升,这样才能让他们都得到实惠。”世宗说:“我的意思正是如此,不这样做也只是徒有虚名。”下令以六分按照先前的方式出售,四分发放给前来的贫苦百姓。

○己亥(二十六)

  • 世宗谕示户部:“钱法不通,也应当设法方便百姓。”户部上奏:“钱法不通是因为轻重两种弊端未能相互配合使用。臣等请求将新旧各种钱币定为两等:上等七十文折合白银一钱,中等加倍。官府收税也按照这个标准,不得随意增减,仍敕令御史、厂卫觉察阻碍破坏钱法的人,加以治罪。”世宗说:“钱法关系到百姓目前的急需,暂且不必严格追究。凡是嘉靖制式的钱币,以七文兑换白银一分;洪武等制式的钱币及前代的杂钱,加倍兑换,违抗者治罪。”
  • 派遣礼科给事中王正国核查八月中鞑靼侵犯延绥文武各位大臣的功罪。当时总督侍郎贾应春上奏:将士抵御作战、直捣敌巢,斩虏二百三十八级;巡按御史吉澄上奏:鞑靼深入米脂、绥德、延川、延安、甘泉、洛州、鄜州、中部、宜君等州县,杀死一千七百六十余人,抢掠一千九百七十五人。于是兵科都给事中王国桢上奏:贾应春上报捷报,吉澄上报战败,得失相差悬殊,请求派遣官员核实。世宗认为有理,于是命王正国前往。

○庚子(二十七)

  • 在山东莘县捕获河南贼首师尚诏。当时逃亡的贼党在山东、河南及江北凤阳各州县被分别擒获,巡抚河南都御史杨宜将他们的名字全部记录上报,并以地方平定上报,请求将山东、江北所捕获的盗贼都押送到河南会同审讯。世宗因杨宜平定盗贼有功,进升其俸禄一级,赏赐白银四十两、文绮三表里;命山东、凤阳所捕获的盗贼就在当地诛杀,将领以下官员的功罪迅速勘察上报。

○辛丑(二十八)

  • 新建的京师外城完工。世宗命名:正阳外门为永定门,崇文外门为左安门,宣武外门为右安门,大通桥门为广渠门,彰义街门为广宁门。

○壬寅(二十九)

  • 总督蓟辽保定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何栋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升任右都御史,仍兼兵部左侍郎,照旧担任总督。
  • 荫封已故少保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翰林院学士费采的儿子费懋升为国子生。起初费采任职满三年时已经荫封长子费懋学,到这时费懋升又以其父担任侍讲读赞直为由,援引汪鋐的事例请求荫封,世宗因费采在任时效劳勤勉,特批准,不为例。
  • 总督漕运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吴鹏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荫封其子吴继为国子生。
  • 命原任副总兵署都指挥佥事王怀邦充任右参将,分守宣府南路。
  • 有倭寇船只因遭遇大风飘到兴化府南日旧寨,登岸流窜抢劫,杀死千户叶巨卿。把总指挥张栋率领水军冲击,倭寇逃到山上据守,知府董士弘召集民兵、猎户,与张栋等人将其包围并歼灭。当时海洋及岸边各岛屿多有倭寇船只栖息,有因风浪受阻无法返回的真倭,也有沿海奸民抢劫江南后等待明年倭寇到来的。不久,南日寨又有三艘倭寇船只登岸,张栋、董士弘出击,倭寇领兵离去,擒获数名盗贼,都是真倭。随后泉州军队巡海,在石圳澳、深泥湾等处两次作战,擒获四十余名盗贼,都是浙江临海、福建漳浦、广泉、揭扬等县的人。可见江南的海防警报,倭寇占十分之三,而中国的叛逆占十分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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