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百三十一(白话文)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一

嘉靖三十五年正月初一(辛酉朔)  皇上命成国公朱希忠在玄极宝殿代行拜天礼,皇上不临朝,文武群臣前往奉天门行五拜三叩头礼,依旧上表庆贺。宁夏发生地震,有声响。

○ 初二(壬戌)  赐予黔国公沐朝弼诏书,令其节制玉汉各路军队,巡抚、巡按官员不得擅自调遣;各司禀报事务以及公文往来、拜见礼仪,均需先禀报镇守官员,再告知巡抚、巡按,违者上报其姓名。起初,沐朝弼从都督袭封黔国公,此前因事被核查,有关部门轻视其为人,稍稍剥夺了他的职权,至此他援引父祖旧例,皇上批准了他的请求。

○ 初三(癸亥)  是宣宗章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广宁伯刘允中前往景陵祭祀。福建倭寇流入浙江境内,与钱仓的倭寇会合,原任留守王伦督率容美土司田九霄等人的军队在曹娥江阻击,倭寇无法渡江,被迫退回,官军追击至三江民舍,连续作战,斩首二百级,又追击至黄家山,将倭寇全部歼灭。

○ 初四(甲子)  按时在太庙举行祭祀,皇上命驸马都尉谢诏代行祭祀。

○ 十一日(辛未)  祈谷礼前视察祭品,皇上命英国公张溶代行,镇远侯顾寰、驸马谢诏、尚书李默、都督陆炳轮流视察。

○ 十四日(甲戌)  未受封的李氏妃去世,追封为顺妃,按妃的礼仪办理丧葬事宜。

○ 吏部会同都察院考察天下各司官员:年老的有左布政使岑万等十人;患病的有副使牟朝宗等三人;软弱无能的有右参政王教等三人;不谨慎的有按察使刘玺等三十九人;才能不足的有左布政使吴惺等三十人;贪婪残酷的有副使崔官等四人;连同各司杂职官员,共二千余人。皇上批复:按惯例令其退休、罢黜或调职。

○ 辽东边外的熟夷侵犯永宁,守臣上报,皇上下令将失事参将翟钦、守备刘潮、把总杨淳移交御史审讯。

○ 十五日(乙亥)  取消上元节宴会。

○ 兵部尚书杨博因父亲去世,回籍守丧,皇上命总督宣大山西、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许论回兵部任职。

○ 直隶巡按御史李凤毛核查上报三十四年九月中大同三边失事情况:临阵轻敌的参将尚表、张勋、李璋、赵臣、刘环,指挥刘卿,应酌情处罚;按兵不救的大同右卫守备徐升等六人,指挥周伊等十九人,应从重论处;唯独参将马芳、副总兵张琮、田世威颇有战功,罪当从轻处罚。兵部复核后上奏,皇上批复:宽恕马芳等人,不予追究;尚表等人各剥夺俸禄一个月;徐升等人革职逮捕治罪。

○ 十六日(丙子)  启蛰之日,在玄极宝殿举行祈谷礼,皇上命成国公朱希忠代行祭祀。

○ 十七日(丁丑)  是英宗睿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兴安伯徐梦旸前往裕陵祭祀。

○ 十八日(戊寅)  赵府广安王朱厚熽去世,皇上按惯例赐予祭葬,谥号温懿。

○ 任命原任总督三边、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江东为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

○ 十九日(己卯)  陕西巡按御史吉澄核查上报二十九年敌军侵犯神木等堡时守臣失事情况:延绥游击将军张湝、榆林指挥使李添寿、绥德指挥佥事薛煇,均判处死刑,关押在监狱。

○ 二十日(庚辰)  六科给事中王鹤、十三道御史霍冀等人在考察拾遗中,弹劾布政使王桥、按察使佘勉学、参政陈光华、周大礼、刘汀、副使施千祥、李文进、参议万敏、佥事蒋勋、王宗圣、运使王三接、知府李桥以及知县黄休泰、陈甲、程熟、刘廷举、刘克学、府同知李应元、通判李儒烈等七人不称职。吏部复核:李桥、陈光华、周大礼、刘汀、王宗圣以及黄休泰、陈甲、刘廷举、李儒烈调职任用;王桥、佘勉学退休;施千祥、万敏、蒋勋、王三接以及李应元、程熟、刘克学闲居;李文进被弹劾,等待核查,核查明确后再上奏处置。皇上批复:李文进令巡抚、巡按官员核查明确后上报;刘廷举、李儒烈批准调职;其余均按“不谨”条例令其闲居。

○ 夜间,彗星出现在进贤星旁,彗尾长一尺,向西南方向指,逐渐延长至三尺多,经过大微垣次相星,又向东北运行进入紫微垣,扫过天床星,至四月二日才消失。

○ 二十一日(辛巳)  南京科道官朱文汉、侯东莱等人在考察中弹劾巡抚湖广都御史汪大受、两广都御史谈恺均滥竽充数担任京堂官,应当罢黜。吏部复核:汪大受贪污有实据,谈恺任职期间无过错,不应一同罢黜。皇上批复:汪大受闲居,谈恺留任。

○ 二十二日(壬午)  松江新场的倭寇在四桥袭击击败官军,参将尚允绍等人战死,士兵损失四百余人。

○ 二十五日(乙酉)  是孝静毅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彭城伯张熊前往康陵祭祀。

○ 二十六日(丙戌)  乐陵王府仪宾杜道常请求在泰山举行醮典,为皇上祈福。皇上因其奏章格式不合规定,且在禁封期间擅自进献,下令将杜道常移交巡按御史审讯,剥夺鸿胪寺掌寺事太常卿吴祖乾等人俸禄三个月。

○ 二十七日(丁亥)  皇上下诏,留存南直隶去年起运粮草中派剩的米折银以及浒墅钞关的额定税收银,用于军饷,采纳应天巡抚的请求。

○ 从太仓调拨白银一万两至辽东镇,作为明年的主兵军饷;调拨二万两至蓟镇,作为新增兵饷。

○ 评定三十四年十月以后浙江官军抵御倭寇的功罪:剥夺参将卢镗职务;副使孙宏轼、许东望各剥夺俸禄,戴罪立功;抚恤录用阵亡守备刘隆等人,给予升袭、追赠、荫庇不等的待遇。起初,十月三十日,倭寇从乐清岐头登岸,十一月中流窜劫掠黄岩、仙居、奉化、余姚、上虞各县。当时孙宏轼、许东望均按兵不战,卢镗留守定海防备舟山新到的倭寇,唯独刘隆及指挥闵溶等人在平阳与倭寇遭遇,战死沙场。不久后,后续赶到的官军大多陷入倭寇埋伏,慈溪主簿毕清战死在大日岭,率领乡兵的监生谢志望战死在斤岭,生员胡梦雷战死在后郭,儒士金应旸战死在小口渡,绍兴知事何常明战死在杭坞山。倭寇多次作战后也饥饿疲惫,于是撤退逃窜至宋家溇,典史吴成器领兵截击,擒斩三十余人。至十二月十四日,官军合力在嵊县围攻残余倭寇,将其歼灭。此次战役,倭寇不足二百人,却深入三府,历时五十余日才平定,被杀害、掳掠的百姓不计其数。于是督察军务侍郎赵文华、浙江巡按御史赵孔昭、巡抚都御史胡宗宪、总督军务南京兵部右侍郎杨宜各自上报此事,奏章下发兵部复核,请求宽恕胡宗宪的罪责,对卢镗等人酌情处罚,阵亡的军官按规定升袭,阵亡的地方官员及生儒按规定追赠官职、给予荫庇。皇上全部听从,于是刘隆等人的子孙各升实职一级;毕清、谢志望各追赠太仆寺丞,荫庇一子为国子生;胡梦雷、金应旸各追赠州同知,赐予其子弟冠带。随后总督杨宜又上奏称,此次战功出自容美宣抚应袭田九霄,皇上下令赐予他冠带。

○ 兵部复核巡按浙江御史赵孔昭的奏章,请求将团练乡兵的事务责成府县正官负责,限一年之内,由巡抚、巡按官员分别考核其勤勉或懒惰情况并上报。皇上批复同意。

○ 任命燕河营参将、署都指挥佥事蒋承勋为副总兵,分守建昌。

○ 二十九日(己丑)  将陕西河西道参议的驻地迁至环县,负责提督盐法;将甜水堡批验所迁至环县西路,批验所迁至下马关;规定每八石盐为一引,每引价格四钱;王府食用的盐自行派车装运,如有夹带,与私盐一同查处。

○ 制定推广纳银入仕的条例:一、俊秀子弟纳银充当吏员的,除大二石、小二石、大一石以及条记行头外,小一石内的县典行头及二司首领各典吏,若担任县典行者,纳银三十两,可免考选,按顺序补任;那些已等候县典空缺、尚未被录用的农民,仍需补银十两。二、生员入国子监的,除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外,等待补增广生的附学生纳银三百二十两。三、增广生补任王府奉祠副的,现任空缺纳银一百一十两,等候空缺纳银一百两,交完银两后赐予冠带,按顺序选用。四、军职人员除立功、瞭望哨卡外,被判处调卫差遣操练、愿意赎罪的,比照立功条例,不论是否已经发配、时间长短,原调往本省地方的指挥纳银一百二十两,千户、卫镇抚纳银一百两,百户所镇抚纳银八十两;调往隔省卫所、距离千里以外地方的,各递加二十两;二千里以外的,递加四十两;三千里以外的,递加六十两;四千里以外的,递加八十两;五千里以外的,递加一百两,交完银两后返回原卫所听候管事。

○ 河南宗藩的禄粮短缺,户部请求从本布政司今年的均徭银中酌情留存五万九千九百余两,连同后续征收的纳银入仕银两一万余两,共计七万两,用于支付禄粮。同时上奏称:近来周府辅国将军朱浘请求确定禄米价格,每石仅三钱,冠服、府第的费用也减半,其余部分存入仓库,补充边饷,本部已下令巡抚、巡按会同处置,尚未上报。既然价格以三钱为准,发放又以一季为期限,或许更容易筹办补给,收支也有章法。应先以现有禄粮及此次商议的银两,先发放一季,稍稍缓解当前之急,待储备稍有充足,再补发一季,避免拖延引发怨恨。巡抚等官员应核查所属商贩聚集、舟车络绎之地,按季度征收税收,上缴有关部门,以备补给。此外,黄淮二河新旧退滩地、南阳各卫新增屯田、各府无粮田地,总数达十余万亩,均可征收赋税,应下令巡抚、巡按、司道、府州县官员核查处置,以地方之财供应地方之用,十分便利。皇上批复同意。

○ 任命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使徐礼之子徐守录为锦衣卫正千户,带俸任职,徐守录是永妃的弟弟。

○ 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侍郎杨宜上奏:吴浙百姓软弱怯懦,不可任用,所调客兵长期在外,思念归乡。如今松江、浙东一带仍有倭寇一千余人,新的倭寇即将到来,如何抵御?请求效仿正德年间调遣各边军队围剿倭寇的旧例,每边挑选精锐部队两枝,由两名勇敢善战的将领统领,限期三个月抵达;挑选河南睢陈、彰德官军及毛葫芦军共三千人,随即供给盔甲、兵器、衣物费用,由宣武等卫带俸都指挥吴子英等人统领,限期两个月抵达。奏章下发兵部,兵部仅请求调遣河南军队,边军留存防备敌军。皇上批复:“调兵并非长久之计,应先请求选拔训练乡兵。如今众人一味谈论调兵,毫无定见,不符合托付重任的本意。河南军队暂且按提议调遣,各兵备、有关部门务必认真训练本地乡兵,若再因循怠惰,巡按御史弹劾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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