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百五十九(白话文)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九

嘉靖二十一年三月初一(辛巳朔),孝肃皇后忌辰,派遣驸马都尉谢诏祭祀裕陵。

○阿木等族番人安巴等、寨平等族番人咂捱等人各自前来朝贡土特产,朝廷按惯例设宴赏赐。

○初二(壬午),升任整饬北直隶、山西、河南军饷右佥都御史翟鹏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地区军务,兼理粮饷。当时宣大总督职位空缺,皇帝命令会同推举二三名才略闻名的人选上报,仍告诫不得徇私滥举。吏、兵二部举荐掌都察院事兵部尚书毛伯温、右副都御史张景华及翟鹏,皇帝任用翟鹏。

○户科都给事中郭鋆等人逐条呈上六项事宜:

  1. 如今军储匮乏,各运司储存的盐银全部令其解送使用;
  2. 福建一省,每征收粮一石,收取米五斗、银二钱五分,米留存本地,银扣留解送,每年可结余银三万余两,另外变卖废弃寺庙的田价、租银也不下数万两,应查催解送使用,其他省份照此效仿;
  3. 漕粮三百多万石,计入通仓的有一百二十多万石,应当全部运入京城;
  4. 山西连年遭受饥荒和虏寇祸害,应下诏减免赋税;
  5. 总督宣大尚书樊继祖请求调拨的内库马价银已达一百万两,应核实账目以杜绝侵吞挪用;
  6. 供应边境的钱粮均有固定分摊地方,如今用国库银两补给并非长久之策,应设定期限,确保不损害国家赋税。

朝廷商议后,均批准执行。

○命令东官厅听征总兵官周尚文掌管后军都督府事务;老营堡参将叚堂担任协守大同副总兵;延绥游击将军刘维禠担任分守山西中路左参将。

○初三(癸未),任命原任山西副总兵傅铎分守庄浪;开原参将马士廉分守马兰谷;改任甘肃游击将军成梁前往山西八角堡等处任职。

○初四(甲申),下诏确定兴都旧邸的守卫制度:凡宫殿的门禁、关防、人员出入,内臣均按照两京的惯例执行;改沔阳卫、德安卫隶属于兴都留守司,这是听从了督工尚书顾璘的建议。

○升任东官厅右参将署都指挥佥事郭琮为署都督佥事,担任总兵官,提督西官厅军务。

○升任怀来守备指挥佥事董晹、偏头关守备指挥佥事张绅均为署都指挥佥事,董晹担任宣府游击将军,张绅担任延绥游击将军。

○初七(丁亥),承天督工尚书顾璘上奏:“钟祥县是二圣安灵之地,如今重大工程逐渐兴起,王府祭祀、官员往来拜谒的费用难以计数。除本县的力役差遣及乡饮、祭祀等项照旧由本地承办外,其他徭役赋税应当改派给各州县。”户部商议后请求批准,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命令西官厅听征总兵官郭琮掌管后军都督府事务;宣府西路参将寗乾担任东官厅听征右参将。

○赦免安南莫登庸的乞降头目裴行俭等六人,遣返回本土。

○初八(戊子),任命原任大同参将张世忠、延绥参将周文均为右参将,张世忠分守山西老营堡,周文分守延绥东路。

○任命原任马兰谷参将张文懿担任大同游击将军;四川叙泸参将李爵担任松潘东路游击将军。

○初九(辛卯),剥夺保定都御史刘隅两个月俸禄、兵部车驾司官员一个月俸禄,降太仆寺寺丞王京一级官职,调任山西解州同知。此前刘隅因地方警报稍有缓和,上奏称剩余马匹缺少士兵领养,得到圣旨允许取回;不久后又请求留下马匹,皇帝认为刘隅前后矛盾,兵部未能察觉参奏,王京奉命调取马匹却拖延许久不回报,因此有此处分。

○初十(壬辰),承天督工尚书顾璘进献所编纂的《兴都志》,皇帝说:“览阅所进献的志书,可见众臣编纂效劳的辛劳,顾璘、方远宜、魏良辅、柯乔及王格、颜木、王廷陈等人各赏赐银币不等。但朕皇考妣的圣迹,已有国史实录详细记载,珍藏在金匮之中,此书不应擅自记载;且其体例不合,所记事实多有错误,令相关部门重新加以删订后进呈阅览。”

○清明节,派遣西宁侯宋良臣、安仁伯王桓、长宁伯周大经分别祭祀七陵,定国公徐延德祭祀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哀冲太子坟,玉田伯蒋荣祭祀孝洁皇后陵寝,宦官祭祀恭让章皇后陵寝、宪宗废后吴氏坟。

○十一(癸巳),停止皇后亲蚕礼,派遣女官祭祀先蚕之神。

○记录镇海、崇明、沙河等处立功、阵亡的官军曹恺等九百九十三人的功绩,分别给予升赏。

○十二(甲午),武宗毅皇帝忌辰,在永孝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玉田伯蒋荣祭祀康陵。

○制造隆庆殿的祭器,下诏遵照永孝殿的规格样式。

○十三(乙未),升任南京大理寺卿王学夔为吏部左侍郎;太常寺卿、掌管国子监祭酒事务的许成名为南京吏部右侍郎。

○十四(丙申),少傅兼太子太师、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夏言任职一品满九年考核,皇帝派遣中使赐予夏言银五十两、彩缎四表里、宝钞五千贯、茶饭五桌、羊三只、酒三十瓶。吏部以先年大学士杨士奇、刘健的旧例,请求赐予敕令、举办宴会,皇帝下旨:“夏言辅佐朕,任职一品满九年,忠诚勤勉,功劳卓著,朕心中十分赞赏,可恢复少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的官职,勋阶、兼官全部照旧,赐予敕令嘉奖,仍令礼部举办宴会,给予诰命,以符合朕褒奖礼遇元臣的心意。”夏言上奏推辞,皇帝说:“卿名声德行高尚、威望卓著,学识渊博、才华出众,任职一品满九年,忠诚笃实,功劳惠及社稷,业绩超过前代大臣。加恩是常规典制,并非朕的私情,应当恭敬接受新的任命,进一步竭尽良好的谋略,辅佐朕弥补不足,以不负朕的优厚眷顾。所请推辞不允。”礼部请求确定陪宴官员,皇帝命令六部尚书、侍郎,都察院都御史陪同。

○改任工部尚书顾璘为南京刑部尚书;郧阳都御史喻茂坚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地方。

○十五(丁酉),升任户科都给事中郭鋆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十九(辛丑),湖广武昌府发生地震。

○二十一(癸卯),礼部商议回复工部尚书顾璘上奏的四项兴都礼制事宜:

  • 确定旧邸的守卫制度:南京内府自从成祖北迁京师后,殿门的守卫官职一直保持不变,因此一百七十年来,礼乐祭祀器具完好,警戒日益严密。如今旧邸重新修缮,应当与南京内府制度相同,而如今的巡逻、值班住所只有校尉,与规制不符,应当令旧邸的中官轮流防守,以严格体制;
  • 规范庙祀的乐章:陵庙乐工演奏的祭祀乐曲,考查其辞义极为鄙俗。从前汉高帝回到沛县,曾以《大风歌》制定乐章,祭祀太上皇的宗庙;皇上此前大驾巡幸陵寝时创作的歌诗,都是孝思的流露,必定能得到二圣神灵的喜爱。请求立即按照这些诗的音节,制定乐章,令乐官练习,用于陵庙的祭祀。但显陵与天寿山各陵的体制相同,而各陵每年的祭祀原本不使用音乐;隆庆殿与奉先殿的体制相同,而奉先殿的特享祭祀也不使用音乐,所请求撰写陵庙乐章的建议,似乎难以创设;
  • 谨慎祠祭的供奉事务:皇上虔诚奉祀陵庙,设立专门机构,礼仪已有专职官员负责。但每次遇到陪祭,奔走供应的人大多敷衍了事,不足以仰承皇上的孝思。如今应当将陵寝的供奉事务责成给奉祀、祀丞,隆庆殿的晨夕上食责成给司香内臣,令守备太监及分守道时常督查,不许懈怠失误;
  • 重视郢、梁二王陵墓的守护:郢、梁二王的陵墓,旧时设有中官防守,如今年代久远,中官均已去世,陵墓中的冠服、禁物无人收掌,应当仿照岳怀王的旧例,敕令守备太监从陵庙司香的多余人员中挑选分领守护。

奏疏呈上后,皇帝批准执行。不久后,承天府守备太监傅霖因显陵岁暮没有祭祀,奏请增设,又下交礼部商议,礼部称:“显陵的规制完全仿照七陵,各陵每年的祭祀只在元旦、清明、中元、霜降、冬至各节举行,原本没有岁暮祭祀的典制;至于四季立春、岁暮的五次祭祀,只有奉先殿才有,隆庆殿已经按照制度举行。显陵的岁暮祭祀,似乎难以增设。”皇帝听从了礼部的建议。

○赐予锦衣正千户王俊祭葬,王俊是宜嫔的父亲。

○二十五(丁未),下诏授予南京、江西等道试监察御史邵基、吴琼、李檗、李丕显、周谅等人均为实授监察御史。

○二十八(庚戌),升任右给事中苏应旻、刘大直为左给事中;给事中卢勋、周采、张尧年为右给事中;苏应旻、卢勋分管吏科,刘大直分管工科,周采、张尧年分管刑科。

○升任兴都留守司副留守李翱为正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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