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七十二
嘉靖三十年四月初一日(己未朔)
○按时祭祀太庙,派遣驸马都尉邬景和代替祭祀。
○升任湖广左布政司翁溥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调任巡抚南赣汀漳右佥都御史卢勋为提督操江。
○广西道御史郭仁弹劾户部尚书孙应奎,孙应奎上奏辩解,说郭仁因为请求减免苏州本郡的税粮,没有得到批准,所以才进行弹劾。吏部商议后说:“孙应奎近来因为财政匮乏,多方设法筹措,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郭仁所指责的事情并不属实,而孙应奎因此攻击郭仁进行报复,也有过错。”皇上认为郭仁嘱托公事,难以担任监察官员,将其调任地方任职,孙应奎照旧供职。
○初四日(壬戌)
○任命署都指挥佥事赵卿为副总兵,镇守昌平。起初,昌平副总兵职位空缺,兵部推举参军叚堂,皇上说:“叚堂在蓟镇分区防守边疆,原本打算让他长期任职,为何还不到两个月就调任其他职位?科臣也没有上奏指出,暂且不再追究,另外推举人选上报。”于是兵部再次推举赵卿,皇上才下达任命。
○初五日(癸亥)
○增设贵州铜仁府抚苗通判一员。
○初六日(甲子)
○升任户科左给事中何光裕、礼科左给事中唐禹为都给事中;吏科右给事中刘体乾为左给事中;户科给事中石鲸、兵科给事中杨允绳、刑科给事中凌汝志为给事中。何光裕、刘体乾都隶属于兵科,石鲸隶属于本科,杨允绳隶属于刑科,唐禹、凌汝志都隶属于工科。
○十一日(己巳)
○调任原任提督两广兵部尚书张经为户部尚书,总督仓场,督理西苑农事;原任巡抚应天右副都御史张烜为巡抚南汀漳。
○任命南京光禄寺卿陆垹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
○十二日(庚午)
○贵州铜仁的苗族村寨被攻破后,贼首龙许保、吴黑苗等人逃窜藏匿到湖广镇阜的苗族村寨,于是勾结蜡尔山、冷水溪以及四川小平茶、落寨的苗族。龙许保等人也联合残余的苗族男女七八十人,都穿上土兵的盔甲,谎称是永保二司的士兵外出巡逻,突然闯入思州府。知府李允简正在办公,被他们擒获,同时被擒的还有知事王月谦、经历卢惠。苗族贼寇劫狱释放囚犯,抢夺仓库和百姓的财物,杀戮百姓,纵火焚烧府衙后离去。李允简不久后逃脱返回,因忧虑而死。巡按御史董威将此事上报,同时弹劾守土的各位大臣都御史任辙、总兵官沈希仪、参议刘望之、佥事俞冲、参将石邦宪等人都作战失利,应当治罪。董威还说:“消除祸患必须追究其根源,查明恶行必须追究其主谋。贵州的苗族祸患蔓延不止,是因为湖广永保、四川酉阳的各土司以养苗为利,招纳藏匿苗族贼寇,泄露军情,只将祸患留给贵州。而湖广负责此事的大臣始终执迷不悟,阻挠军事行动,声称苗族可以安抚。如今看来,苗族是否可以安抚,已经十分明显了。如今负责此事的大臣,就是之前主张安抚的人,不过是想要实现必定安抚的私心,以掩饰之前的过错,而不顾及贵州的安危。希望陛下严令都御史张岳不要拘泥于之前的商议,务必将苗族贼寇剿灭,同时削夺土司的官服,以彰显朝廷的威信,地方幸甚。”皇上批复:“苗族贼寇攻陷府城,损失惨重。贵州地方官以及湖广不肯进兵的原因,命令兵部会同都察院、相关科道官公正核查弹劾后上报。”于是尚书赵锦等人会同都察院、兵科弹劾沈希仪等人,都被剥夺俸禄,戴罪剿灭贼寇,同时请求严厉斥责张岳,并传令湖广、贵州的巡按御史会同核查湖广不肯进兵的原因,立即火速上报。至于永保、酉阳的各土司彭明辅、彭盖臣、冉玄,都被削夺官服,命令他们戴罪自我弹劾。大学士严嵩也上奏说:“总督张岳之前商议调集汉人士兵和土司士兵十万人,约定三省分路进剿,又上奏说贵州的苗族已经剿灭,湖广的苗族听从安抚,似乎没有事情。如今却发生这样的变故,根据董威的上奏,是因为张岳听从安抚的失误。苗族贼寇虽然分为湖广和贵州两部分,但其实巢穴相互连通,必须一同征讨剿灭,苗族贼寇无处可逃,才能平定。如今湖广的苗族起初说听从安抚,却时常出兵冲击军营村寨;贵州的苗族虽然说已经征讨剿灭,但首恶龙许保等人尚未抓获,而且藏匿在湖广的苗族村寨中,一同出兵劫掠思州。如此失利,张岳岂能推卸责任?但如今正是用人之际,张岳在当地任职已久,熟悉事务,不宜轻易更换,应当暂且予以惩罚,以督促他后续立功。”皇上说:“朝廷设置总督,是想要让他权力集中,以彻底消除苗族祸患。张岳原本上奏分路进兵,又声称湖广的苗族听从安抚,如今却造成重大失利,原本应当逮捕治罪,但考虑到是紧急用人之际,暂且让他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的职衔戴罪任职,同时与沈希仪一起停止发放俸禄,立功赎罪;任辙被革职,保留官服办事;其余失利的人员都按照商议逮捕审问,停止发放俸禄;湖广因听从安抚而误事的官员,命令巡按御史迅速核查上报。赵锦等人没有如实核查弹劾,反而用空洞的言辞搪塞责任,哪里有谋划安定地方的心意?命其自我陈述罪状。”赵锦等人认罪,皇上说:“你们不考虑地方残破,酿成祸患,还模糊掩饰,实在不是臣子的本分。”赵锦以及左都御史屠侨、都给事中何光裕都被剥夺三个月的俸禄。不久,巡按湖广御史谷峤也弹劾张岳以及湖广的镇巡官、相关道员和麻阳哨把总林泽等人,皇上批复:“地方各位大臣轻信苗族贼寇听从安抚,导致贵州失利,按照法律本应严惩,但考虑到用人之际,暂且让他们自我弹劾;林泽等人以及参议张景贤、副使刘天授、参政陶钦夔都停止发放俸禄,戴罪立功;原任巡抚屠大山也停止发放俸禄,仍然以旧职巡抚地方,协助征讨苗族,等到事情平息后一并商议;原任总兵李熙因为已经离任,不再追究,但剥夺半年的俸禄。”
○御史喻时上奏说:“陛下听从边臣的商议,开通马市,是想要满足夷人的欲望,以修整内部治理,这也就是兵法中‘以利调动敌人,以根本对付敌人’的微妙用意,并非仅仅依靠马市作为平定外虏的长久计策。关键在于奉命执行的大臣要提前谋划治理。比如边城是用来保卫防守的,如今蓟州、紫荆关等地的防御漏洞百出,这是边城治理不完善;官兵是用来聚集武艺的,如今京营的士兵不可轻易使用,挑选的边军士兵不可长期驻扎,这是官兵治理不完善;钱粮是用来供给军饷的,原本商议分布驻扎的地方,但谋划不够详细,有的军队聚集的地方尚未供给粮草,有的粮草聚集的地方尚未发放,这是钱粮治理不完善;器械是用来增强兵威的,原本商议制造坚固好用的器械,但监督不够严格,有的器械数量不足,有的制造粗糙,没有达到最好的工艺,这是器械治理不完善。外虏的情况诡秘无常,防备不容有片刻松懈,所以不应当纠结于马市是否开设,而要重视自身的戒备;不应当深究外虏是否真诚,而要申明自身的防御。奈何负责此事的大臣只贪图一时的安宁,不为国家做长远打算。”奏疏呈上后,皇上下诏命令兵部商议。兵部商议后同意御史的意见,请求下令总督何栋等人迅速修缮关隘,咸宁侯仇鸾、侍郎傅凤翱训练京营士兵,户、工二部核查军队所需的粮草器械,各自尽到职责,以达到实际效果。皇上批复:“蓟镇的边墙修缮完成了多少,是否坚固,命令巡关御史如实核查上报;分区的兵马缺少数量,该部商议补充的方法后上报;京营的士兵马匹,仇鸾等人应当用心训练,使其能够作战防守;军饷运输的数量众多,相关部门如果延误兵马的支用,或者有冒领克扣等弊端,各巡按御史负责稽查上奏;器械制造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惩罚;防秋的时期即将到来,各位负责此事的大臣如果办事不实在,科道官负责核查弹劾,不得徇私包庇,将来误事的,连同治罪。”不久,兵部商议补充分区的兵马,说:“十个分区的士兵,满员的只有一半,其中五个分区缺少士兵一万一千三百人。请求命令何栋等人遵照之前的旨意,迅速招募士兵,兵部再发放两万两白银作为费用,限定在六月内上报完成。京营副将刘大章、参将刘环、曹镇所率领的三支部队,以及辽东调来的两支援兵,共五支部队,用来补充五个游击将军的兵力。”皇上表示同意。
○总督宣大山西都御史苏祐等人上奏陈述边防四件事:一是分区定守。宣府的边墙原本分为四路,如今拆分为七个分区。原本设有参将的分区,如第二、第四、第五等分区以及南北二路,仍然让参将返回原地驻扎。至于第一、第三、第六、第七等分区,请求增设四名参将,划分地区分别防守。原本设置的副总兵,起初驻扎在镇城,后来移驻到永宁城,应当调回镇城驻扎。二是修补边墙。本镇应当修缮的边墙,只有西路最为紧急,从西阳河到柳沟台,共二百三十多里,需要征调三万士兵民夫;应当修筑的敌台,只有东路最为紧急,从四海冶到西阳河,应当修筑五百座敌台,也需要征调三万士兵民夫,总共需要白银十六万五千多两。用本镇的剩余白银支付后,还缺少两万多两,请求下令户部发放。三是分布兵马。各镇的参将、游击等官员统领的士兵,原本以三千人为一营,如今各分区管辖的官兵,如第一、第三、第五等分区,人数不足定额,应当用班军和抽丁补充,同时给每个营配备一千匹马。一应支援监督事宜,本镇每个分区应当配备一支游击部队,如今还缺少三支,听任总督、镇巡官从现有的四支游击部队中酌情调配,往来联络,临时调遣,不得拘泥于固定的防区,导致延误军机。文职监督官员,听任总督军门酌情派遣监督。四是兵部商议后表示同意。
○咸宁侯仇鸾上奏说:“臣被任命为大将,用兵贵在专一。各边镇调集的四万兵马,以及京营的一万兵马,应当专门隶属于臣,由臣分布到各路,其他官员不得擅自调遣。”又请求:“命令总兵官黄振在京城四面各建造一座墩台,让各边镇都效仿建造,同时严格烽火台的管理,以便作战防守。并且允许大小官员尽情陈述抵御外虏的计策。”兵部商议后回复同意,皇上批复:“统兵筑墩按照商议执行。抵御外虏的计策,粮草和士兵是关键,户、兵二部应当更加用心治理。至于战守的时机和策略,专门由大将负责,众多官员提出建议也只是空洞的言辞,不必实行。”任命永安城驻扎的官军为“永安营”,巩华城驻扎的官军为“巩华营”,负责守卫陵寝。
○十三日(辛未)
○在朝天等宫举行祈年醮典,皇上谕令礼部:“四民之中,只有农民最为重要,也最为辛苦。我如今为百姓祈福,大臣辅佐君主治理百姓,不应当欺骗懈怠。各部门要如实奉行,不得怠慢。”
○代王朱廷埼献上五千两白银,汝王朱祐梈献上三千两白银,德王朱戴墱献上八匹战马和一千两白银,徽王朱载埨、宁化王府辅国中尉朱知矣各自献上一千两白银,资助边防,皇上赐敕书嘉奖。
○总督宣大兵部左侍郎苏祐因边功,皇上下诏荫封其孙子苏宋为国子生。
○十九日(丁丑)
○兵科都给事中何光裕等人上奏说:“南方的苗族作乱,依靠各土司官员作为党羽庇护。土司官员凭借朝廷的威灵,拥有官爵和权力,却敢于长期作恶,养寇自重,是因为总督大臣赏罚不当,无法震慑他们的内心,制住他们的要害。应当降下敕书严厉斥责土司官员,设立划分地区的奖赏,严格削夺官爵的惩罚,同时命令总督张岳核查功劳过错,以鼓舞他们,这样他们没有不为朝廷所用的。至于湖广、四川征讨苗族的官员,应当命令吏、兵二部不得擅自推举任用,等到事情平息后才允许升迁调动。撤军之后,如果总督职位不可以长期设置,就将湖广麻阳、靖州等地的守备,辰沅的兵备,四川酉阳、平茶等司的土司官员,都隶属于贵州巡抚节制,汉人士兵和土司士兵也听任贵州总兵调遣,这样更为便利。另外,知府李允简奋不顾身,忠诚义烈,应当予以表彰记录,其余被俘虏的官吏和受害的百姓,都应当核查安抚,抚恤他们的家人。”兵部商议后回复同意,皇上批复:“土司官员勾结苗族作乱,不畏法度,总督官员应当宣布朝廷的恩威,命令他们擒获首恶,立功者一体给予奖赏;如果再违抗玩忽职守,就革职削地,绝不宽恕。三省参与用兵的文武官员,不得擅自推举任用,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差遣,回避事务。李允简为国殉难,命令巡按御史核查上奏,予以优厚抚恤,其余事宜按照商议执行。”
○二十一日(己卯)
○下雨。
○二十二日(庚辰)
○因旱灾,皇上下诏停止直隶保定等六府预先征收的马匹,停止征收保定、河间二府的两万两赃罚银,同时派遣官员携带四万两太仓银,会同抚按官赈济百姓。
○浮图国草场发生火灾,御史宋端登上奏说:“浮图峪是最为重要的战略要地,每年储存的粮食众多,如今火灾蔓延到这里,不是商人勾结作弊想要掩盖罪行,就是奸细趁机窥探军情。各位负责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追究审问,作为对懈怠失误者的警戒。”奏疏呈上后,皇上下令锦衣卫立即派遣官校逮捕管粮主事张希贤以及各位负责管理的人员,押送到京城拷讯,同时责问都察院之前失火的官吏等人,已经奉皇上下旨逮捕审问,为何拖延许久没有上报,如今下令全面核查弹劾,如实上报。于是之前派遣的巡关御史赵绅、原任易州兵备副使赵瀛,都因上报延误,各自降一级,调任地方任职,同时逮捕治罪前任管仓主事度上珍,将张希贤、度上珍革职为民,守备当地的总指挥千户朱孔阳等人也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十四日(壬午)
○经略京城内外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商大节上奏说:“臣接受任命经略京城,只是说对于事情的不妥之处、治理的不完善之处,臣能够参与商议并上奏请求,协助弥补不足,并非手中掌握重兵,专门负责战守事务。如今咸宁侯仇鸾却将京城四郊的防御事务分配给臣,并且说平时负责修筑和训练,有紧急情况时相机截杀,这样京城的安危就由臣一人承担。但核查仇鸾分布兵马的数量,只留下京军中柔弱的士兵防守九门,而自己率领五万精锐士兵在中途截杀。如果外虏得知消息,用一支军队冲击仇鸾,另一支军队直奔京师,仇鸾就会进退失据,京师也会没有救援的军队。去年的事情就是前车之鉴,却想要将防守京师的责任推诿给臣,这是难以做到的。而且臣接受任命时,所能节制的只有参将麻宗等人的巡捕官军,但仇鸾又多次调动他们的驻扎地点,不告知臣,这样巡捕官军也不再受臣管辖。万一奸人趁机作乱,仓促之间,谁来抵御?应当下令兵部详细商议,要么按照敕令中所规定的执行,要么按照仇鸾所分布的执行,麻宗的兵马要么隶属于臣,要么隶属于仇鸾,要么隶属于兵部;修筑城堡、训练兵马、预先筹备钱粮等事务,应当归属何人负责,请求早日做出决断,以便臣遵照执行。”奏疏呈上后,皇上愤怒地指责他推诿避祸,命令锦衣卫将其逮捕,押送到镇抚司杖责审讯。法司商议商大节的罪行,比照领兵官已经接受调遣,却不按照期限进兵策应,导致军机失利的法律,判处斩首。商大节再次上奏辩解,皇上说:“近来面对敌人,却首先考虑自身安危,忘记国家利益,又怎么能期望他作战呢?”下令将其关进诏狱,严格监禁。不久,大学士严嵩等人上奏说:“商大节固然有罪,但法司所比照的法律与他所犯的罪行并不相符。原本的法律是指临敌时不进兵策应,导致军机失利,如今商大节虽然有推诿避祸的行为,但并非临阵失机。希望陛下稍微平息怒气,赦免他的死罪,暂且发配到极远的边疆充军。臣等并非敢为犯人求情,只是想要寻求符合公正的法律。”皇上没有听从。
○二十五日(癸未)
○升任山东道监察御史黄如桂为太仆寺少卿。
○裁革苏州府吴江县松陵驿。
○二十六日(甲申)
○革除隰川王朱俊柏管理王府事务的权力。朱俊柏欺压勒索宗室人员,凡是宗室人员请求命名、册封、婚嫁、俸禄的,必定索要重金贿赂,导致宗室子女超过年龄而无法婚嫁、获得册封的有很多。他多次奉严旨被剥夺俸禄,下令核查,但他执意不遵从诏令,因此有了这个命令。
○二十七日(乙酉)
○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扈永通为南京光禄寺卿。
○二十八日(丙戌)
○在大同镇羌堡开设马市,外虏首领俺答与其子脱脱等部落夷人,共交换马匹二千七百多匹。马市结束后,派遣外虏人质虎剌记等四人返回边境。增加发放延绥招募士兵的军饷银二万四千多两,宁夏抽捕新军的军饷银二万三千四百两,延绥挑选家丁、通事的军饷银九千三百两,都作为每年的固定开支。
○两淮巡盐御史高镛商议上报户部核查的盐法事宜,说:“给事中姜良翰请求在每一万引正盐之外,额外增加二千引浮盐,减半征收盐价,总共只增加十四万多引,获得的盐价仅四万多两。不如户部商议的,在每引正盐和余盐之外,包裹内再增加一百五十斤,按照正常价格征收盐价,这样无需增加盐引数量,每年可以获得白银二十五万两。御史杨选想要留下转运到户部的赃罚银,用来购买余盐,但核查每年转运的赃罚银只有八千两,而杨选商议打算增加三百万引余盐,根本不足以支付成本。况且天时和人力有限,每年的盐产量不等,原本的盐引数量不过七十多万引,突然增加四倍,恐怕会造成盐货积压,难以销售。不如在户部商议的包裹内增加一百五十斤之外,再增加五十斤,总共二百斤,定为两引的数量。之前的正盐和余盐都已经允许运到边疆销售,这些盐应当让商人自行购买补充,到指定地点缴纳银两,运送到运盐司,加上之前的收入,每年可以获得白银三十四万两,连同没收的盐银,按照旧例转运到户部,这样更为便利。”两浙巡盐御史宿应参上奏说:“增加浮盐引并不合适。浙盐每引二百斤,原本允许附带五十斤余盐,应当增加到一百五十斤,预计每年可以获得白银一千二万两。杭嘉等府设置的小票盐税,利润很少,却严重损害盐法,应当立即裁革。”户部商议后回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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