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二
嘉靖十一年九月初一丙午日,泰宁等卫夷人伯牙乃等三百余人,各自进贡马匹,按照惯例给予赏赐。
○初二丁未日,下诏设立云南永平、保山二县的儒学。
○起初,命令户部选拔一名员外郎管理太仓银库。
○记录大同、应州等处的战功,对官军郑钺等二百三十九人分别给予升职、赏赐。
○原任山西霍州知州陈采上书:祖训中“兄终弟及”是指同父兄弟而言。武宗遗诏原本称陛下是孝宗皇帝的亲弟、兴献王的长子,按照伦常次序应当立为皇帝,并非与武宗是兄终弟及的关系。杨廷和错误地主张濮议,与最初的诏书自相矛盾;张孚敬称陛下不应当继承孝宗的子嗣,只继承武宗的皇位,因此认为是兄终弟及,这些事情都是没有根据的,难以在宗庙中施行。后来他又明知自己的说法错误,于是引诱促成薛侃的阴谋,以暗中破坏我祖宗已经确立的法度。杨廷和虽然遭到罢黜处罚,但他的用心和行为尚未明确;张孚敬首先发起议论礼仪之事,却遗漏皇室宗亲、篡改祖训、欺骗先帝、误导圣明的陛下,应当首先将其绳之以法。请求将《明伦大典》中记载的人员,按照原奏事情的轻重,各自依法论处。奏章呈上后,皇上大怒,称《明伦大典》是朕裁定后颁布施行于天下已久的,陈采竟敢擅自妄加议论,下令锦衣卫将其逮捕押送给法司拷打审讯。
○初四己酉日,是孝恭章皇后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京山侯崔元前往景陵祭祀。
○升任太仆寺卿何栋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大同。
○因长时间降雨,下令漕运到京通二仓的粳米,每石除原本允许的损耗米七升外,再加三升,免去晾晒扬净的工序,立即接收收支,以免粮食受潮腐烂,以后不得以此为借口效仿。
○赏赐已故退休的南京户部尚书边贡祭葬,按照惯例办理。边贡是山东历城人,弘治丙辰年进士,被授予太常博士一职,升任兵科给事中、太常寺丞,出任卫辉知府,改任荆州知府,升任山西提学副使,历任南京太常少卿、南京太仆卿、太常卿、提督四夷馆、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户部尚书,退休后去世。边贡擅长作诗,与北地的李梦阳、信阳的何景明一起努力追随古代诗人的风格,使诗歌的正道为之一变。然而他沉溺于诗酒,在南京任职时,最终因任职期间无所作为被御史弹劾,但天下的文人大多仰慕他。
○兵部尚书王宪奉诏上书陈述五件事:
一、京营大规模操练时,数万名士兵集合在一个营中,势必无法全面检阅,只是应付惯例而已。从今以后,请求将士兵分编为伍,选拔把总官统领,各自按照技能进行操练,等到取得成效后,再进行大营合操。
二、各卫所现任的军职官员,非军情紧急不得调遣,这是制度规定。如今内官监取用冰块,酒醋面局办理缴纳蓼草,兵仗局清理军匠,都让指挥、千百户等官员担任,这严重违背制度,应当全部查核革除。
三、牺牲所负责饲养祭祀用牲畜的官军,凡是有过失犯罪的,命令太常寺无论罪责轻重,全部查核上报兵部,按照惯例改调其他职位,以重视祭祀典礼。
四、军职官员逃避操练,到各监局任职的,不下五六百人,导致卫所官员缺员。请求命令巡视皇城的科道官员查核革除,根据衙门事务的繁简,酌情保留一定数量的人员任职,其余人员全部返回卫所。
五、军职官员犯罪,除情节严重、免死充军的,子孙承袭官职时调往其他卫所外,其余因宿娼、奸情等罪名调往其他卫所或贬为平民的,子孙承袭官职时,仍然改调至本处附近的卫所;如果已经调往其他卫所,子孙不愿返回的,听从其便。
奏章呈上后,皇上深表赞同,下令全部按照所议执行。
○初五庚戌日,改任掌都察院事务的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汪鋐为吏部尚书。
○初六辛亥日,任命分守肃州右参将都指挥同知杨佑为左副总兵官,协守甘州。
○初七壬子日,兵部审议镇守两广总兵官咸宁侯仇鸾上书陈述的地方事宜:
一、广东过去招募的打手,听从军队前线调遣,大多是亡命之徒、无户籍的人充任,无法应对紧急情况,应当让相关部门核实精选。
二、广运、足滩、昭平各堡原本设置官军各五百人、哨船二十只,轮流巡逻护卫,如今士兵和船只都不到原来数量的一半,应当尽快调补。
三、猺獞贪婪勒索无度,应当按照往年副使张祐的建议,全部革除他们获取河利、盐米的银两,以截杀盗贼为主。各滩涂要冲之地,如遇猺贼突然出没抢劫客商,立即剿捕,绝不赦免;军官如有勒索钱财、挑起事端的,从重治罪。对那些真心向化的猺人,命令他们约束所管辖的部众,在规定的日期前往该堡,酌情给予鱼盐犒赏,费用从船税中支取,不足部分用官银补足。
四、两广截杀、围剿盗贼的功劳,与大规模征伐的功劳相同,赏赐标准不应单独偏低,请求全部效仿南方蛮贼的事例,统一进行升职赏赐。
五、总兵官肩负一方重任,责任重大,大小文武官员如有违抗阻挠的,允许总兵官参奏弹劾。
皇上命令按照所议执行。
○初八癸丑日,南京工部尚书何诏称病请求退休,皇上不允许。
○大学士方献夫上书举荐吏部文选司郎中王道、河南道监察御史张珩,称他们学识品行纯正,能够补充东宫官员的空缺,让他们担任经筵讲官,同时请求将现任讲读官、修撰、编修中任职时间长久的官员提拔为东宫官员,另外尽快寻访两京科道、部门官员中有声望的人,上奏补充馆职,以满足如今讲官的选拔需求。皇上旨意:阅览奏章,可见你举荐贤才为国家着想的恳切心意。王道、张珩让吏部酌情升任翰林院春坊的职务。张珩再次上书恳切推辞,皇上同意。
○任命湖广行都司佥书署都指挥同知曹震掌管江西都司事务。
○初十丙辰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王宪以从一品官阶考核期满,加柱国、光禄大夫衔。
○周府颍川王府镇国将军朱安漩因殴打致死平民,被革除爵位,贬为庶人。
○十一丁巳日,当天讲官侍读学士吴惠、郭维藩进讲完毕退下后,皇上谕示辅臣李时等人:讲官吴惠说要节省没有益处的开支、停止可以停止的劳役,郭维藩说要去除急切变更的弊端、致力于敦厚博大的治理,他们的意思是什么?你们按照朕的意思询问他们,如有可以补救当前时弊的建议,让他们逐条列出上报。于是吴惠上书:如今百姓穷困、财物匮乏,但宫殿建造工程不断,开采木材、烧制砖块,给四川、湖广、苏州、常州等地带来巨大苦难,这些工程应当停止。各省每年办理的物料,应当下令相关部门允许用折色银两上缴京城,根据实际情况置办,不要让百姓因征收运输而困苦,这应当节省。况且自从盐法受阻破坏、粮草改为折色缴纳后,各边境的储备空虚,应当降低价格、优惠商人,疏通余盐的销售渠道,运输到边境的粮草可以恢复本色缴纳,作为使国家富足的长久之计。郭维藩上书:如今士风逐渐败坏,所有人都喜欢变更旧制以获取声誉,将欺瞒张扬视为变通,将安定平静视为迂腐,将严厉急躁视为才干,将宽厚仁慈视为无能,凭个人好恶行事,不以此为耻辱。这样一来,风俗轻薄而政务繁杂,这不是小事。应当告诫群臣,重视根本、讲求实效、做好本职工作,对各衙门上书陈述的意见,选择那些谋划深远、事情可行且能长久坚持的,才给予批准施行,不要顺从急切变更的言论,不要过于苛求他人过错、制定过于严厉的法律,这样或许能养成敦厚宽大的风俗。同时请求恢复庶吉士的选拔制度,以培养人才;停止选贡的惯例,以疏解人才积压的情况。奏章呈上后,皇上各自回复已知晓,二位大臣的上书多有指责切中时弊之处,皇上也没有治罪。
○礼科等科都给事中魏良弼等人弹劾吏部尚书汪鋐骄横跋扈、奸邪谄媚,不适合担任掌管官员升降任免的职务;工科右给事中叶洪又专门上书请求罢免汪鋐。皇上旨意:汪鋐忠诚为国,朕因此将选拔官员的大权托付给他,魏良弼等人却搜罗没有根据的言辞,肆意上奏骚扰,叶洪也随意妄加议论,都应当追究治罪,暂且从宽处理,各自剥夺半年的俸禄,其余官员剥夺三个月的俸禄。不久汪鋐上书辩解,并且请求退休,皇上用温和的诏书安慰挽留,不允许他辞职。
○因陕西发生严重旱灾,调拨太仓的余盐银十八万两,用于购买粮食赈济灾民,同时补充各镇的军饷,又下令各地缴纳粮食的人,近处的前往陕西缴纳,远处的到户部及各省汇总缴纳。
○辽东巡抚周叙、管粮郎中寇天与等人上书:本镇遭遇荒年,请求适当增加士兵马匹粮草的价格。户部审议后回复:秋冬季节的月粮,每石米照例折银二钱五分,每石饲料照例折银二钱,如今各自增加一钱,过三个月后恢复旧价。皇上批准。
○刑部尚书王时中奉诏上书陈述六件事:
一、重视谨慎用刑。近来刑官平反的案件,已经得到皇上的恩旨,但原审判官员拘泥于已成的案卷,偏袒自己的私情,应当减免死刑的有的被暗中非法害死,应当重新审讯的有的被长期关押直至最终定罪,使得皇上的恩泽无法下达,百姓蒙受冤屈。请求命令各巡按官员禁止这种行为,有违法杀人的必须彻底追究其罪责,事情应当分辨审问的尽早昭雪。
二、戒除严厉苛刻。地方上掌管司法的官员,将苛刻作为威严明断,将公平宽恕作为放纵宽容,因此常常滥用刑罚、严刑逼供、故意罗织罪名。从今以后应当告诫,凡是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不得比照类似罪名判处死刑;非法用刑、故意陷害他人的,听从巡抚、巡按官员参奏治罪。
三、宽恕狂妄愚笨之人。近年来,臣民上书建言狂妄悖逆、处理不当以及愚钝过激的,皇上已经宽恕他们的死罪,将其贬谪戍边,这已经是非常优厚的待遇了。然而他们被发配到荒凉偏远之地,经过长久的惩戒,往年大赦时唯独没有涉及他们,难免有孤独无依、哭诉无门的情况。请求命令相关部门区分他们的罪责等级,有的释放返回乡里,有的酌情调往近处任职,以广施皇上的恩泽。
四、明确发配充军的规定。充军之罪仅次于死刑,如今真正犯有死罪的,本人处死不再加罪,而被判处永远充军的,本人死后有的还会逮捕其子女,相比之下,充军之罪反而比死刑更重。近来曾经上奏批准释放,但地方上有的官员并不知晓,官吏得以趁机作奸犯科。请求全面告知,凡是按照法律应当永远充军但尚未发配、因病死亡的,不必逮捕其子孙。
五、消除盗贼。近来捕获的强盗,大多是轮休的官军,他们骑马佩械,无人敢过问,一旦遇到侦查逮捕,就以要参加操练为由辩解;而无赖小民以及游手好闲、有一技之长的人,也逃窜其中。请求告诫内外负责抓捕盗贼的官军,严格巡查盘问。
六、禁止刁顽诉讼。凡是争夺家产田产的,如权属已经确定、契约明确且拥有产业多年的,不得允许重新分割、再次赎回,以杜绝争端。
奏章呈上后,皇上认为:刑狱是国家的重要事务,与感召灾变关系尤为密切,阅览奏章可见你详细谨慎、为国家着想的恳切心意。宽恕狂妄愚笨之人一事,命令相关部门详细列出上报,其余事宜全部按照所议执行。
○十三己未日,大理寺卿周期雍等人奉诏上书陈述四件事:
一、谨慎选拔刑官。京城内的刑部郎中、员外郎,京城外的按察司正副长官,都应当谨慎选拔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熟悉法律条文的人担任,不得用其他官员掺杂任用。
二、重视人命。京城内外检验尸体伤痕,大多委托给地位低下的小吏,导致他们歪曲法律、作奸犯科。从今以后,京城内的检验应当选择京府的通判、推官、知县等官员亲自进行,京城外的应当选择府县的官员亲自进行,不得转委托给不称职的人,以免滋生冤屈。
三、戒除案件积压。近来大理寺驳回的案件,审判官员大多坚持已成的意见,案件积压超过时限,迟迟不予上报,囚犯有的因此在狱中病死。请求告诫刑官,凡是被驳回的案件,重大案件限期十日,中等案件七日,轻微案件五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审讯上报,不得再拖延,违反者大理寺可以参奏弹劾;京城外的由巡按官员监督检查。
四、公正审判。近来听说南京法司有擅自接受百姓诉讼、直接判决而不向堂官呈报以及不提交给廷评审核的,有已经经过廷评批准却私自更改案情供词的;京城外的重囚犯,有不等巡按官员详细批准就急忙上报的,如今京城附近恐怕也有这种情况。请求下令法司,不得擅自审判,事情无论大小都必须提交给廷评审核;京城外的听从巡按官员详细审查。
奏章呈上后,皇上深表赞同并采纳。
○十四庚申日,当时因星象变化,皇上在文华西室召见辅臣李时等人,告知自己引咎自责、修身反省的心意,从容谈及人才问题,皇上说:“事情做得过分就如同做得不够一样。”于是李时等人退下后,逐条列出三件事上报:
一、务求安定平静。所谓安定平静,并非无所作为。虞舜时期的朝廷,不废弃大臣之间的商议争论。如今议事的大臣,如果能按照皇上的谕示,秉持公正适中的原则提出可行的建议,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但他们用心过度,务必胜过他人,混淆是非,不顾国家大体,谈论利益的未必可以兴办,谈论弊端的未必可以革除,导致任职的人动摇不定、执行的人观望不前,万一遇到突发变故,就会无所适从,危害不可估量。应当告诫群臣,遵守旧有规章,各自安守本职,不要以过度议论为高明,不要以追逐利益为进取,务必使朝廷之上气象清明、局势稳定,议论不混乱、众人听闻不疑惑,这样国家的根本就能清明,天下就能实现大治。
二、爱惜人才。臣认为天地之间没有被遗弃的事物,圣人没有被遗弃的人才,关键在于包容教育,使其适应任用。近来大小官员触犯刑法的,其中有的出于质朴忠诚、表现得狂妄直率,有的不懂变通、有过失错误,表面上看似难以宽恕,但情理上有可原谅之处。舍弃他们的短处、发挥他们的长处,恐怕难以舍弃不用。请求下令吏部,凡是近来被流放、降职、调职的大臣,除犯有贪污受贿罪的以外,稍加甄别录用,责令他们以后效命;从今以后上书进言的人,如有情理可宽恕的就给予宽容,如法律难以轻饶的就依法论处,这样人才就能得到保全,不会导致事务荒废。
三、谨慎刑狱。刑狱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安危,近来刑官不遵守法律条文,凭个人意愿定罪量刑,想要远离嫌疑就以苛刻严厉表明自己的公正,迎合旨意就以严刑逼供求得符合,涉及证人证据就长期关押、拖延时日,等待他们屈打成招,事情已经勘察明白却反复驳回核查,寻找破绽,有的罪名本来不大却重重参奏、多方罗织,有的事实与案件无关却牵连逮捕。至于外省的审判衙门,通过拷打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百姓的生死取决于他们的喜怒,拘泥于已成的案卷,冤屈无法伸张,伤害和气、招致灾变,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请求专门下令法司,彻底革除以前的弊端,应当平反的不要以轻易释放为嫌疑,持观望态度的只按照法律条文论处,证据确凿的不必驳回核查,勘察上报拖延的点名参奏弹劾,同时下令巡抚、巡按官员督率京城外的审判衙门一同遵守,如果有使用刑罚苛刻残酷的,寻访查实后奏请革除官职,审理案件积压拖延的考核降职,因小事判处死刑的抵命,因事情逃避责任的罢黜官职。这样,谨慎用刑的仁爱就能遍及天下,灾变或许就能消除。
皇上回复:你们忠诚为国,朕都知晓。近来群臣议论繁多,国家大政方针混乱不定,命令各自加以反省,务必以安定平静为本,以实现公正平和的治理。凡是涉及相关部门的事务,让他们如实执行,以符合朕的心意。
○十五辛酉日,改任吏部文选司郎中王道为左春坊左谕德。
○十六壬戌日,起用原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聂贤为工部尚书,仍然命令吏部催促他尽快赴任。
○升任顺天等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大用为右都御史,让他返回都察院办事。不久,御史张禄、梁尚德、给事中饶秀接连上书弹劾王大用,称他不具备担任重要职务的声望,王大用随后上书推辞,皇上同意,让他仍然担任巡抚。
○十七癸亥日,命令兵部尚书王宪不影响兵部事务,同时提督团营。
○十八甲子日,吏部右侍郎许诰请求回家奉养双亲直至其去世,皇上不允许。
○巡按直隶御史李朝纲上书:宦官镇守地方,本来就没有明确的法令依据。不久前陛下因大同失事,罢免了太监张绅,边境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此后请求永远不再派遣宦官镇守地方,以杜绝百姓的祸患。兵部审议后回复,皇上同意。
○十九乙丑日,山西巡抚右副都御史黄钟因病情严重,再次上书请求退休,皇上批准。
○二十丙寅日,升任山东左布政使邵锐为太仆寺卿,直隶凤阳府知府及宦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大同巡抚都御史何栋上书:彗星出现在东井星宿,东井星宿的分野属于秦地,出现的日期庚辰日也属于秦地,运行到侵犯上将星的日期庚申日,同样属于秦地,想来秦地恐怕会有警报。况且井宿的范围最为广阔,秦地的分野也最大,东北到雁门、云中,也属于井宿的分野范围。如今强大的敌人在河套地区,窥伺已久,请求下令边臣加倍警惕防备,不要陷入祸患的危机。皇上认为他说得有道理,命令兵部传递文书给各边境,严加防备,不得懈怠。
○二十一丁卯日,因遭受旱灾和蝗灾,下诏将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四府,徐州、滁州、和州三州的正兑米八万石、改兑米三万石改为折色缴纳,同时减免部分租税,减免数额不等。
○下诏因河南府灾害严重,停止征收起运的秋粮,等待丰收之年再征收。
○工部右侍郎林庭木昂奉诏上书陈述四件事:
一、节省营造工程以节约财政开支。南城、西苑的建造工程太多,请求加以节省,以缓解财政压力。
二、妥善处理织造事务以满足赏赐需求。近年来的绸缎质量粗劣,不堪用于赏赐,请求严格督促相关司府按照标准织造。
三、核算工料以节省虚报冒领的费用。凡是内府的营造修建工程,请求选拔委派下属官员与该监共同斟酌确定数量,以便稽查核实。
四、专门设置官员负责收支事务。请求选拔委派一名下属官员专门管理节慎库,以避免交接频繁导致事务出现错误。
奏章呈上后,皇上旨意:南城、西苑的工程都是敬天为民的重要事务,核算工料、专门设置官员负责收支等事宜都按照旧例办理,织造事务按照所议执行。
○二十二戊辰日,升任山西都司佥书署都指挥佥事孙玺为署正留守,掌管中都留守司事务。
○二十三己巳日,吏部推举翰林院侍读、修撰、编修中任职时间长久的王教、伦以训、姚涞、王用宾、杨维杰、欧阳衢、张衮等七人,认为他们能够补充东宫官员的空缺,皇上下诏暂且停止。
○升任山东右布政使杨守礼为本司左布政使。
○南京刑部尚书周伦因年老请求退休,皇上不允许。
○礼部尚书夏言等人以修身反省为由上书,逐条陈述九件事:
一、商议王府请婚事宜。各王府的婚礼有应当驳回核查的,一面进行核查,一面允许王府自行选择婚配。
二、禁止奸邪弊端。各王府派遣来京城的人员,规定往返的日期,批文不得让他们长久停留在京城,借口生事。
三、方便领取物资。各王府应当领取的金币器物,让册封、入朝庆贺的人员一并顺路送达交接,并上奏朝廷。
四、杜绝请求恩赐。各王府的节行等事宜,仍然按照旧例颁发敕书奖励表扬,不必上奏请求建造牌坊。
五、制定条例。将各王府现行的条例分类编辑成册,刊印颁发,让他们遵守执行。
六、商议亲王的谥号。凡是亲郡王上奏请求祭葬时,立即核查其生平事迹,上奏请求确定谥号。
七、安抚远方之人。各相关织造的绸缎,务必让巡按御史检验其质量坚固后,才允许起运上缴,以体现安抚四夷的心意。
八、处理贡马事务。各王府进贡的马匹,命令烙印编号、造册登记后送往兵部,以杜绝相关人员更换马匹的弊端。
九、缓解百姓困苦。陕西连年遭受灾害,暂时免去每年派征的牲口,用光禄寺的剩余银两抵补。
皇上用温和的诏书褒奖回复,全部批准施行。
○兵部审议副都御史顾应祥申明的两项条例:
一、如今制度规定,武官承袭官职,十年以上文书未到兵部的,不准承袭,这是针对无故拖延、滋生弊端、违反期限的情况。但如果事出有因,曾在期限内上报官府,而官府传递核查的文书在十年以上才送达的,情理和法律上都可以原谅。从今以后,应当允许军职中应当承袭的舍人,如果确实患有残疾等疾病,原本没有应当承袭的未成年儿子的,允许由相应的人员保举保送,代理官职,等待生下应当承袭的儿子后,退还官职;如果因父亲、祖父或本人有应当追缴的钱粮尚未缴清,或因其他事情尚未了结,并非自身原因导致的,允许他们在期限内上报相关部门,转达兵部备案,等待事情了结后,核查无误,按照惯例起送,一同批准承袭,不受十年期限的限制。如果事情了结后,仍然拖延十年以上的,不准承袭。
二、如今制度规定,军职人员犯有永远充军之罪的,子孙不准承袭。但原犯罪行中,有侵吞盗窃钱粮的,有免死充军的,罪责轻重不同;另外,洪武、永乐时期的军功,不能与洪熙以后的案例相提并论。从今以后,应规定:军职人员若有真正犯死罪被执行刑罚,或免死被判永远充军的,子孙照旧不准承袭;若只是犯其他条例规定的永远充军之罪,且是洪武、永乐时期因军功获罪的,不论本人是否去世或已发配,遇到赦免、减免赃款、充军的情况,即使后来的文书中没有“永远”字样,但赦免、减免前已判定为永远充军的,本人子孙不准承袭,允许次房没有过错的子孙降级承袭。如果犯人留有应当追缴的钱粮,就从承袭官职人员的俸禄中扣除,上缴官府。将此定为法令,皇上批复同意。
○庚午日,调山西按察司副使陆深到浙江,负责提调学校事务。
○辛未日,吏部尚书汪鋐上奏:京城各衙门堂官及地方省级官员空缺时,推举补充往往称缺乏人才,而各地退休、闲住、养病等类官员中,有很多老成练达、深得公众认可的人,应当起用他们。皇上旨意:阅览奏章,可见你为国家着想、爱惜人才的恳切心意,按照所议执行。
○大学士方献夫因患有咳嗽病,请求暂时免予上朝参拜,每天仍到内阁处理事务,皇上批准。
○户部尚书许赞等人奉诏上书陈述六件事:
- 百姓的田赋正税之外,附加的摊派补给数额,往往是正常赋税的十倍,百姓因此更加困苦。至于商人,掌管盐法的官员既从他们身上收取余盐税,又收取预借款项,还抽取夹带私盐的税款,再提高正常价格,拖延放行时间,商人的苦难尤其严重。如今应规定,秋粮、夏税、军需物料等,都让纳税户直接缴纳,不得委托里书(管理乡里文书的吏员)代办;各盐场的税收,一律遵守旧制,此前所说的各种额外征收,全部停止。对危害百姓的官员,允许巡抚、巡按、守巡官员随时上报姓名,立即革除其官职。
- 江南的富裕百姓都不愿担任粮长,因为粮额繁多,且转运过程中的损耗需要自己包赔,负担沉重。如今编排粮长,应根据百姓田宅的厚薄、人力的强弱,分为上、中、下三户确定差等,按照劳役的繁简分配供应任务,依据任职年代的远近排列先后顺序,每五六年清理审核一次,进行更替。这样,豪强猾吏不能侥幸逃避,有权势的人不能逃脱差役,而贫苦弱小的人家也不会长期受累。
- 内府所需的实物物料和折色银两(以银两代替实物缴纳),每一千两银子就发给一百二十两的运输补贴银。负责运输的人贿赂官吏,篡改文书:如果京城物价昂贵而原派数额较少,就虚报“每行征收银两若干”;如果原派数额较多而京城物价便宜,就谎称“原征收实物若干”。领取补贴银后,有的在本地或附近出产之地购买物料运到京城,再投靠揽头(负责承揽官府事务的人),按照时价上报缴纳,剩余的银两全部被他们侵占;有的如果京城物价过高,就放弃批文不办,要求追加补贴,必须满足其贪欲才肯罢休。这种情况在湖广最为严重,其他各省也时有发生。唯独山东、河南有布政司总部官员管理,每年能获得结余银两四五千两,但这两省距离京城较近,远方省份难以一概而论。从今以后,南直隶、江西、浙江、湖广的运输补贴银,不得超过六十两;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不得超过八十两。各州县征收银两后上缴府里,府县官员挑选富裕百姓,按照时价购买物料,再到府里检验封存。如果是实物,批文中就写明“某物若干斤,每斤原征收银两若干,共计银两若干,剩余银两若干”;折色银两也照此办理。然后到布政司、巡抚、巡按处挂号,汇总运输:实物送到内府各库,折色银两及扣除剩余的运输补贴银送到太仓缴纳,发放批文凭证。折色银两用于招募商人采购,扣除剩余的补贴银用于补充本省及本府县的不足部分,如果剩余过多,就在下一年减派,以缓解百姓困苦,使负责运输的人无法舞弊。
- 如今重新编造黄册(登记户籍、田赋的册籍)时,要对贫困里甲历年卖出、隐瞒的无税粮米,调取司府册籍逐一清查。现有里甲数量,以一年计算,各里的田粮必须均匀一致;以十年计算,各甲的田粮必须均匀一致。如果遇到十年一轮的里甲劳役,凡夫役、马匹、铺陈、杂物等由官府支用的,务必从简确定标准,拟定价格,让当年的里长、甲首(里甲的负责人)出面办理;起运上缴京城的物资,不论当年是否有拖欠,均分摊到全县的田粮中征收,不得再按人丁摊派。州县官员也不得提前催征,以免滋生侵吞贪污的行为。
- 折色缴纳京城储备的制度,或许适合北方不通舟船的地方,南方则不适用;或许适合长江下游米价昂贵的地区,长江上游则不方便。因为湖广、江西、江北等地,舟船可以通行,米价不会暴涨,而且每石米的折银价格有的是七八钱,有的是一两,参差不齐。命令下达后,百姓都要变卖粮食换取银两,并非他们所愿。从今以后,上报灾伤情况时,必须明确说明“某项可以减免,某项可以折色,某项应当缴纳实物”:折色的及时征收银两,实物的及时征收粮食,不得让米价便宜的地方失去实物征收,白白损失京城储备。
- 近来边境多有变故,军队埋伏、调遣的费用,动辄请求从内府国库支取,有的一份奏章就请求银两将近二百万两。内地上报灾伤,大多不真实,严重的甚至已经征收入库,还声称减免,白白成为贪官污吏的财物,又请求内府国库抵补,荒谬至极。应命令各边镇明确烽火台的警戒制度,谨慎瞭望,让百姓能够安心耕耘,兴办屯田之利;平时无事,不得以埋伏兵马为名,浪费粮草。内地官员勘察灾伤,不得过期失实;赈济灾民,允许动用当地仓库的钱粮,不得一概请求京城调拨。
奏章呈上后,皇上认为其深切时弊,全部批准施行。
○壬申日,月亮侵犯进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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