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英宗实录卷一百六十八(白话文)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八

○ 正统十三年秋七月乙酉朔(初一),祭祀太庙,派遣中官祭祀司门之神。

○ 派遣神乐观道士携带祝文、祭品前往各地,命令当地守臣祭祀历代帝王陵寝。

○ 直隶大名府上奏:六月遭遇暴雨,黄河决口,淹没三百余里的土地,冲毁军民房屋二万多间,淹死男妇一千余人。皇上命令户部派遣官员赈济抚恤,免除当地的租税。

○ 直隶河间府,山东济南、青州、兖州、东昌等府,陕西宁夏等卫各自上奏:六月黄河决口,冲毁房屋禾苗,租税无法征收。户部请求命令有关部门核实后上报,皇上批准了。

○ 京城蝗虫漫天飞舞。

○ 丙戌(初二),山西绛县儒学署训导事举人张干上奏:洪武、永乐年间的旧例,生员每十年考核一次,学问有长进的留下,等待科举选拔或贡举;学问荒废疏浅的贬为吏员或百姓,留下的有进取的心思,被贬的也没有怨恨后悔之意。近年来增设御史、佥事等官专门提督学校,但各地距离有远近,学校数量有多有少,有的提学官一年只到一次,有的一年都不到一次,甚至有的不到学校,预先将生员拘集到其他地方等待考核,真正有学问的人有的被罢黜,却将懵懂无知的子弟选补入学,没过多久又被考核罢退。请求敕令该部会议,将御史等官召回,另行任用,只按照旧例,让生员安心进修学业,期望最终能有所成就。事情交给礼部会议,礼部认为:学校培养人才需要长久的时间才能成功,怎么能让提学官多求眼前的成效,将入学时间不长的生员,有的因为背诵讲解不熟练,有的因为写文章不顺畅,有的因为受人请托,有的因为提学官固执己见,就频繁罢黜,这样越来越难以培养成才。应当听从张干的建议,将各提学官召回另行任用,今后全部按照旧例,由巡按御史、布按二司以及府州县的提调正官严格考核,廪膳生员入学十年而学业没有成效的,送到吏部充任吏员;增广生员入学十年而不通文理的,在本处充任吏员。对那些不用心提督学校、学校校舍不修缮、生员荒废学业,以及教官在其位不谋其政、贪图俸禄、懈怠教学的,都要治罪。皇上说:“设置风宪官提督学校是长久以来的惯例,不能因为一两个人的话就立即废除。近来因为提学官荒废职责,已经多次降下敕令劝勉,如果有不依照敕令、不遵守旧例前往学校考核生员的,都治罪不宥。”

○ 夜里有一颗像酒杯大小的流星,呈青白色,尾部有光,从天津星附近升起,向东北方向运行至天市东垣内消失。

○ 丁亥(初三),免去陕西西安、平凉二府夏税屯田的一半余粮,当时镇守右都御史王文上奏,二府去年冬天没有下雪,今年春天没有下雨,夏麦没有收成。

○ 兵部上奏:沙州卫达官喃哥的弟弟锁南奔,先前接受瓦剌也先所封的祁王伪号,如今已经被甘肃总兵官宁远伯任礼率领军队直抵罕东擒获,等他押送到京城后,应当依法严惩。皇上说:“朝廷先前因为沙州是靠近边境的卫所,经常被瓦剌逼迫侵害,已经批准都督喃哥等的奏请,将沙州卫的全部头目、人民迁移到境内安居乐业,给予优待体恤。锁南奔不感念朝廷的大恩,暗中逃到瓦剌,私自接受伪职,又抗拒官军,不听从招抚,论他叛逆的罪名,本来应当处死,但念及他的父兄多年来忠诚顺从朝廷,特意屈法伸恩,免去他的死罪。等他押送到京城时,兵部与通事明白告知他朝廷的恩威和法度,将他连同家属送到东昌卫,与他的母亲、兄长团聚居住。”

○ 戊子(初四),仁孝文皇后忌辰,派遣官员祭祀长陵。

○ 任命已故魏国公徐显宗的弟弟徐承宗袭封魏国公。

○ 免去山东青州等府逃亡百姓抛弃土地的粮食二万零一百余石、草三万二千九百余束、丝绵一百一十七斤多,莱州等府卫受灾土地的夏税粮食十万零二百五十余石。

○ 庚寅(初六),任命已故燕山前卫指挥使金保的弟弟金忠,济阳卫指挥使刘溥的儿子刘涌,羽林前卫指挥使尤斌的弟弟尤显,羽林右卫指挥同知彭旺的侄子彭瑄,虎贲左卫指挥佥事马贤的儿子马成,府军卫指挥佥事王俊的儿子王聪,南京济川卫指挥使杨清的儿子杨榘,金吾左卫指挥佥事江清的儿子江通都承袭官职;致仕羽林右卫指挥佥事阎聚的儿子阎兴,南京江淮卫指挥同知车亮的儿子车泰都代理官职。

○ 辛卯(初七),给予万全右等卫官军以及鸡鸣山等驿站五百四十匹马。

○ 南京水军右卫指挥佥事贾福被他的异姓姻戚陈玞冒名争夺官职,南京刑部右侍郎齐韶一定要剥夺贾福的官职给陈玞,大理少卿廖庄对此表示怀疑并反驳。等到调派广东道御史张春、曹得、赵雯审理时,陈玞向他们行贿求助,齐韶又不派遣相关人员配合,最终将贾福杖打致死。镇守太监刘宁将此事上奏,皇上下诏逮捕齐韶,当时陈玞也上奏称廖庄、张春等人接受贾福的贿赂,廖庄、张春等人与齐韶一同被逮捕,皇上命令锦衣卫审讯。指挥马顺称齐韶接受陈玞的贿赂,陈玞上奏廖庄、张春等人都是虚假的,都是齐韶教唆的,而且齐韶曾经称呼王振太监为乡亲,称呼锦衣卫指挥王山、王林为侄子,依仗权势,肆意横行,欺凌压制下属官员,到任刚一年,监狱中因被拖延关押而死亡的囚犯就有一百二十余人;百户史宣的侄女已经被选中入宫,接受赏赐后返回,齐韶委托驸马赵辉、兵部侍郎徐琦逼迫史宣将侄女嫁给自己,还僭越购买永嘉大长公主府的卧床。三法司判处齐韶斩首,陈玞绞刑,廖庄以及张春等人应当恢复官职,皇上批准了。齐韶多次申诉冤枉,皇上没有允许,十余天后,齐韶在集市被斩首。

○ 壬辰(初八),山东按察司佥事张清提督沿海仓储,任职廉洁谨慎,任职满九年,巡按监察御史接到百姓请求留任的奏状后上报,皇上命令将他升任本司副使,仍然管理先前的事务。

○ 将福建漳州府南靖县的寒婆巡检司改为永丰巡检司。

○ 江西南城县人龚谦有很多妖术,能够引诱妇女,自称是张神仙的法孙,因他所引诱的一名叫曹氏的妇女被礼部尚书胡濙所知,胡濙于是举荐龚谦为天文生,改名为龚益之。不久后,龚谦多次冒用胡濙的名义,欺诈他人财物,事情败露后,法司判处他徒役,皇上命令将他充任铁岭卫军。龚谦经常往来胡濙家中,关系十分密切,颇有丑闻,士人议论此事都感到羞耻。

○ 癸巳(初九),命令陕西右参政夏希纯退休,根据镇守右都御史王文的上奏,称他年老患病,不能胜任职务。

○ 停止大臣荐举官员的制度。巡按河南监察御史涂谦上奏:荐举贤才虽然是大臣应当做的,但能够不辜负所荐举的人,只有君子才能做到。私下看到朝廷内外的官员,在刚任职时,大多坚守志向气节,勤奋处理事务,以希望得到大臣的荐举,等到被荐举授予方面、知府等官职后,不到两三年,就改变先前的操守,往往连累荐举的人。请求敕令该部暂停荐举保举的制度,仍然遵守洪武、永乐年间的旧制,凡是方面、知府等官职空缺,由吏部从朝廷内外任职满九年的官员中,挑选才识优秀、志向品行卓越的人提拔任用,或者由皇上亲自提拔德行才能一向显著的朝臣任用,这样更为便利。皇上批准了。

○ 甲午(初十),四川都指挥使徐海、都指挥佥事朱忠被人告发偷盗贩卖粮钞,被交给巡按御史审讯,此时又有人告发朱忠收受贿赂以及诬陷他人为盗,于是命令一并审讯。

○ 丙申(十二),给予镇国中尉朱相辉每年四百石岁禄,米钞各半支给;魏国公徐承宗每年五千石岁禄,米麦兼支。

○ 丁酉(十三),兴平王长子朱志土□臬上奏:臣父在正统十年十一月患上中风,承蒙皇上赐予药物调治,病情稍有好转,近来病情再次发作,请求再赐予药物。皇上命令太医院按照他所缺少的药物给予赏赐。

○ 免去直隶真定、太平、扬州三府受灾地区的秋粮二万九千余石、草十四万一千余束。

○ 戊戌(十四),南京太常寺卿徐初服丧期满后,重新任命为原职;山西道监察御史陈员韬服丧期满后,重新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

○ 宁夏长时间下雨,黄河决口,冲毁汉唐坝、黑山营以及沿边汝箕等口的关墙、墩台,总兵官都督同知黄真将此事上报,皇上命令黄真立即率领工匠修缮完毕。

○ 己亥(十五),中元节,派遣官员祭祀长陵、献陵、景陵。

○ 赏赐甘肃总兵官宁远伯任礼、副都御史马昂,以及都指挥、千百户、军旗、士兵等八千四百二十一人白金、彩缎、绢布等物,各有差别,因为他们在阿速兰山安抚捕捉叛夷锁南奔有功。

○ 剌麻绰尔甲等人辞行,皇上命令他们携带敕令以及纻丝表里返回,赏赐他们的剌麻甘卜瓦,嘉奖他的恭敬勤勉。

○ 庚子(十六),陕西右参议孙毓违反规定,责令考核期满的官员赔偿额外的余粮,巡按监察御史弹劾他,将他关进监狱,法司判处他赎罪受杖刑后恢复官职,皇上批准了。

○ 辛丑(十七),四川按察司上奏:旧制规定,各盐井的灶丁犯罪,只在本井增加劳役,因此他们轻视犯法。请求从今以后,有犯罪的灶丁,或者调往其他盐井,或者发配到驿站服劳役,或者责令充任囚兵。事情交给户部,户部请求:除了判处杂犯死罪的加重处罚,罚役五年,流刑以下的按照罪名轻重递减服役年限,都在本井做工,每天煎盐三斤,仍然要让他们完成常规的盐课,这样既能施行法律,又不违背旧制。皇上批准了。

○ 壬寅(十八),太宗文皇帝忌辰,派遣官员祭祀长陵。

○ 益阳王之子朱豪土□几上奏:先父去世后,禄米应当停止发放,希望皇上怜悯臣孤苦无依,父亲的丧事还未办完,仍然给予禄米供应。皇上命令给予他五百石米。不久后,楚王朱季埱也上奏:镇国将军朱季墀已故的夫人乔氏没有生活来源,崇阳靖简王朱孟炜去世后,长子朱季堞还未册封,皇上命令给予乔氏三百石米,给予朱季堞五百石米。

○ 命令将东昌府的空闲土地分配给新归附的达官、头目、舍人锁南奔等二十六人,各有差别,每官授予一百二十亩土地,头目、舍人授予一百亩土地,普通达人授予八十亩土地。

○ 乙巳(二十一),赐予安塞王朱秩炅的嫡子名为朱邃王□采,庶子名为朱邃敕□土。

○ 命令侍读学士张益进入经筵讲学。

○ 山西按察司佥事李福因年老患病请求退休,皇上批准了。

○ 丙午(二十二),升任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毕昌为本司左通政,因为他任职满九年;河南道监察御史左景服丧期满后,重新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

○ 升任陕西行都司都指挥使毛哈剌为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临洮卫指挥使赵英为陕西都司都指挥佥事,赤斤蒙古卫都指挥佥事亦鲁伯、总儿加六写令都为都指挥同知,指挥佥事锁南卜,罕东卫指挥佥事写白都为指挥同知,赏赐他们白金、布绢等物,各有差别,因为毛哈剌等人擒获叛夷锁南奔有功。

○ 甘肃总兵官宁远伯任礼上奏:永昌卫的余丁在大河口砍柴时,突然遇到番人被掳走,不久后逃回来向官府自首。守备署都指挥佥事宋忠自认为没有严格防守堤防,导致贼寇入境,担心被治罪,于是诬陷该余丁说谎,请求治宋忠的罪。皇上命令巡按御史斥责宋忠的罪状,让他继续任职办事。

○ 湖广辰州卫指挥同知潘海大肆贪污暴虐,并且多次诬告陷害他人,巡按监察御史候爵上奏称潘海的罪恶不能按照常规论处,皇上命令将他充任腾冲卫军。

○ 礼部上奏:锦衣卫等卫的达官指挥佥事越北斗奴等八人相继去世,命令按照惯例赐祭。皇上批准了。

○ 戊申(二十四),命令修缮南京前军都督府以及钦天监。

○ 工部右侍郎王佑的儿子王銮在乡里横行霸道,王佑自己上奏揭发此事,皇上命令巡按浙江监察御史李宾、审刑副使冯诚复核,李宾、冯诚想要庇护王佑,判处王銮的罪名不当,都察院请求治他们的罪,皇上认为都察院说得对。

○ 己酉(二十五),总督云南军务兵部尚书靖远伯王骥上奏:普安州土官同知隆本献出二十匹马,协助官军征剿麓川,请求赐予敕令奖励。事情交给礼部商议,尚书胡濙等认为,朝廷的敕令必须是臣子有显著功劳,皇上特别恩赐才颁发,如今隆本献马数量不多,没有其他功劳,应当只按照往年土官贡马的惯例给予赏赐。皇上批准了。

○ 黄河在河南八柳树口决口,洪水漫流到山东曹州、濮州,抵达东昌,冲毁沙湾等堤坝,损坏无数民田房屋。事情上报后,工部上奏称水势汹涌,担心冲毁各州县城墙,请求命令山东三司从附近没有受灾的府卫征调工匠修筑,根据事情的缓急确定先后顺序,体察百姓的穷困给予抚恤。皇上命令工部右侍郎王永和前往处理此事。

○ 命令陕西右参议张维恢复原职,张维因犯罪遇到恩例得以赦免。

○ 山东署都指挥佥事狄瓛因胡乱请求给予屯田士兵月粮,赎罪受杖刑后恢复官职。

○ 庚戌(二十六),给予襄府湘潭郡主的仪宾刘隆每年四百石岁禄,米钞兼支,当时刘隆刚被选中完成婚礼,襄王朱瞻墡为刘隆的岁禄上奏请求,皇上命令户部按照惯例给予。

○ 翰林院编修赖世隆曾经向本县官员有所索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心怀怨恨,让他的儿子告发该县官员搜刮民财等事情,法司审讯后发现有诬告的情况,判处赖世隆赎罪受杖刑后恢复官职,皇上命令他赎罪完毕后,降官二等,调到京城以外任职。

○ 壬子(二十八),命令在各边境招募商人缴纳粮食兑换食盐,其中兑换淮盐的,每引在开平、马营、龙门仓各缴纳米豆一石,在宁远、广宁仓各缴纳米豆一石四斗;兑换浙盐的,每引减少二斗缴纳,都不按顺序优先支给食盐。

○ 四川按察司副使李匡上奏:四川百姓分散居住在山泽之中,三五家形成一个村庄,盗贼趁他们不备就进行偷窃,被发现后就进行抢劫,而且如今连年干旱饥饿,盗贼尤其众多。《周礼》中记载的荒政十二条中有“除盗贼”,意思是灾荒之年盗贼增多,应当用严厉的刑罚加以清除。近来有一家兄弟多次偷窃同乡的牛,事情败露后,按照法律应当在手臂上刺字充任囚兵,这个人虽然说是初犯,但未被发现的偷窃行为有很多次了,请求不要一概按照常规论处,必须加重治罪,以儆效尤。事情交给都察院,都察院认为:李匡先前想要将四川军民中擅自诬告诉讼的,无论情实与否,一概发往松潘充军;诬告十人以上以及原告在逃的,无论军民,改发叠溪充军,这项提议上奏后没有被批准,如今又想要对偷窃的人加重判处徒役,妄自援引荒政严刑的说法,况且四川连年没有上报荒灾,而偷牛的人也没有聚众作乱,李匡这样故意不遵守成规,固执偏见,炫耀小才,他的建议不可听从。皇上认为都察院说得对。

○ 癸丑(二十九),浙江左布政使孙原贞上奏:杭州、嘉兴等府在城的军民大多没有祖坟,凡是有人去世,都进行火化,将骨灰丢弃在水中,这并不是他们故意违反法律,实在是因为山地都有业主,所以即使是孝顺的子孙,也不能尽到安葬的心意。考察前代,有设置漏泽园、义冢的做法,请求敕令该部会议,发文给各府县,查勘官地、绝户地、废弃寺庙的土地以及荒闲不能耕种的土地,设置义冢,用墙壁围绕,让百姓都能将亲人安葬在那里,避免骨灰被暴露丢弃。事情交给礼部商议后,搁置不办。

○ 江西右布政使张斐杖打致死五名不服从审讯的人,刑科、都察院弹劾张斐残暴酷烈,丧失了牧民的职责,请求依法治罪,皇上命令巡按御史韩雍逮捕张斐治罪。

相关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