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二
万历三十八年六月初一(甲戌日),兵部尚书李化龙上奏确定长定堡作战失利的罪责。起初,去年腊月二十八日,虏寇侵犯辽阳,分四路进军,每路不足一千人,寅时抵达边境,填平壕沟,攻破城墙,卯时进入境内,辰时抵达村落,分散攻打各个村落,每个村落仅有一两百骑兵。当时虏寇在西边,官军却故意向东南方向撤退,收起旗帜,停止放炮,虏寇更加肆无忌惮,攻克劫掠村落堡垒共二十四处,杀死、劫掠、践踏致死的人口一千五百多人,掳走马、牛、驴、骡等牲畜二千九百多头,杂粮二千七百多石,其他物品器具不计其数。虏寇饮酒大醉后返回,携带的财物沉重,行进缓慢,从城墙缺口出城又非常迟缓,但最终还是在日落时分自行离去。边将隐瞒不报,山东巡按御史熊廷弼抵达长定堡亲自勘察,全部查明实情,上奏弹劾。协守副将佟鹤年被提交审问,参将萧如蕙、游击张昌胤、王绍芳观望不前,被革职戴罪听候勘察,分别商议处分;分守东宁右参政谢存仁被从重处罚;镇守总兵王威、巡抚李炳、总督王象乾都应酌情处罚。得到圣旨:“虏寇窥伺边境,事先已有通报,该镇各位官员为什么完全没有防备?等到虏寇入侵,不出去抵御作战,离去后又不追击拦截,致使百姓惨遭杀戮,朕内心悲痛。作战失利的官员应当依法严惩,其巡抚、镇守、该道官员都要弹劾追究上报。近来法令不能执行,人心懈怠,导致边事废弛,百姓遭殃,欺瞒隐瞒成风,牢不可破。朝廷增加兵力、筹措军饷,全部都被虚耗浪费,实在令人痛恨。该部要体会朕的心意,迅速商议拟定,大加惩罚整顿,以警示将来,不得姑息迁就。”当时兵科给事中宋一韩等人随后上奏弹劾,并且说巡抚、总督也应当一同商议处罚,作为边疆大臣的警戒。奏章一同下发到兵部。兵部对于道、镇、抚、督的处罚,只按照巡按官员的提议给予轻微处罚,宋一韩等人以圣旨要求严厉商议却处罚过轻为由,引用法律反驳上奏,皇帝仍然命令从重处罚。兵部商议:佟鹤年提交审问,依法处死;张昌胤等人分别革职勘察;谢存仁革除官职,听候勘察;王威革除官职,返回卫所;李炳返回原籍;王象乾罚俸半年。皇帝批准了。到这时,又根据巡按的勘察结果回复:佟鹤年按照临阵退缩的法律,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萧如蕙、王绍芳、张昌胤救援不及时,分别处以杖刑惩罚,萧如蕙、王绍芳仍然革职戴罪防御,等到有功劳业绩后才准许上奏恢复官职;张昌胤曾联合军营请求出战,罪行稍微减轻,赎罪完毕后改判其他任用;谢存仁没有提前做好防备,按照失职的惯例降职调用。皇帝说:“佟鹤年既不出战,又禁止他人出战,比临阵退缩的情节更为严重,本来应当立即斩首,暂且按照所议牢固监禁,等待处决,如果再趁机钻营谋求宽免,立即处死。谢存仁暂且准许降职调用,今后地方作战失利,该道官员相互包庇隐瞒的,从重处罚,不得偏袒维护。那些怯懦的将领,立即依法处死,其余按照所议执行。”
○ 初三(丙子日),大学士李廷机请求退休,已经上了一百多道奏疏,到这时因为长期患病,加上痢疾,病情严重,难以勉强支撑,先在思善门外叩头恳请,随后又前往文华门上奏疏请求放归故里。得到圣旨:“览阅奏疏,得知卿的病还没有痊愈,又加上入夏后身体失调,搀扶着呈上奏本,亲自恳请,言辞更加恳切,朕内心悲痛。朕怎能不体谅卿作为辅弼大臣的辛劳?但天气炎热,应当谨慎保养身体,仍然派遣太医院堂上官前去诊治,卿要好好调理休养,以慰朕的殷切期望。”
○ 起用升任原任福建漳州知府李守约为南京光禄寺少卿,添注职位。
○ 调任五军二营参将杨茂春为马兰路参将,宽奠参将王果为延绥宁塞营参将。
○ 升任月□章腊游击何奋武为宁夏灵州参将。
○ 起用升任原任界岭口守备杨宠为河间领军游击。
○ 升任桃林口守备徐相为宣府东路游击,太原右卫指挥张性征为大同镇门堡守备,榆林卫百户冯洪为陕西岷州守备,海州卫指挥盖福为辽东东昌备御。
○ 初五(戊寅日),大学士叶向高因热审已经过了常规期限,催促请求任命刑部掌印官,没有得到回复。
○ 升任江西副使洪佐圣为提学副使,江西参议胡廷晏为本省副使兼右参议。
○ 追赠已故巡抚保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赵燿为右副都御史。
○ 初六(己卯日),左府佥书黄冈因病请求返回原籍调理,皇帝允许了。
○ 恢复原任尚宝司司丞高务观的原职,原任福建按察使徐成位为河南按察使,原任浙江副使刘大征为贵州副使。
○ 当天,陕西延安府宜君县降下冰雹,造成灾害。
○ 初七(庚辰日),皇帝因天气炎热,命令法司审核在押囚犯,没有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徒刑、流放以下的罪犯立即减轻刑罚拟定罪名,审查发落,情节值得怜悯、有疑问的重刑囚犯以及戴枷示众的囚犯,详细开列上报。
○ 初八(辛巳日),兵部尚书李化龙上奏说:“西路水泉、楼子营、草垛山等处的险要之地,已经经过兵部回复,奉旨动工修筑。近来根据总督、巡抚、巡按官员的奏请,称天气干旱,河水干涸,瘟疫流行,今年应当包砖修筑的前款边墙工程以及寇家梁尚未完工的工程,恰逢饥荒,应当一同暂且商议停止,等到丰收之年再一并补充修筑。那些解散的民壮工匠的工钱口粮、行月粮、盐菜银两,应当扣除的,查明扣除后储存入库,等待修筑工程动工之时支取使用。”得到批准。
○ 兵部回复巡按陕西御史穆天颜提出的八项建议:一、修整屯堡以保护边民,避免边民野外居住遭受杀戮劫掠;二、杜绝挑起争端,宁镇山后的各位酋长早已归服,唯独银歹二部桀骜不驯,如果不区分顺逆,聚集兵力直捣巢穴,争端一旦引发,得不偿失,近来无端出兵塞外,暗中攻打虏寇帐篷的命令,不应当轻易执行;三、禁止残酷劳役,将领不得驱使边军到塞外从事耕种劳作、采办地方特产以及缴纳月钱等事务,不改正的,查明属实后以贪污论处,追究发配;四、革除私人贸易,西镇大小两处市场,自有固定的日期以及禁止交易的物品,擅自进行私人贸易,使汉人与虏寇熟悉彼此情况,奸邪之人可能相互勾结,将利器展示给虏寇,反而让虏寇掌握了我们的长处,如不严惩,将会酿成大患;五、清查虚报军粮,从大帅守将以下,有敢以虚假士兵名额冒领军粮的,轻则弹劾革职,重则以侵占盗窃边饷论处死刑;六、核查战马,秦地边塞向番夷购买马匹,以供给将士骑马作战,茶马贸易的制度非常完备,购买马匹的费用巨大,近来将领转手贸易,弄虚作假,大多为了谋取私利,应当重申严禁,命令今后官马不得私自贩卖,官员升任不得擅自带走,查验马匹倒毙损坏情况,务必从严核实;七、核实战功,不允许斩杀年幼体弱的妇女充作敌寇首级,以及自身没有亲临战场却购买功劳、虚报品级,甚至为了争夺功劳而杀害百姓冒充虏寇首级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依法抵命,以昭雪冤屈;八、禁止游说求官的人,今后将领有接受这类人的,巡按官员查访核实后,以攀附权贵论处,罢官不再录用。得到圣旨:“按照所议执行,仍然命令切实推行。”
○ 顺天巡抚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四科去世。刘四科是陕西汉中府紫阳县籍贯,泾县人,隆庆辛未年进士,被授予长泊知县,历任官职至今。
○ 初九(壬午日),命令右军都督府佥书彰武伯杨世阶掌管左军都督府印信。
○ 起用升任原任山西副使丘度为太仆寺少卿,添注职位。
○ 升任大同平虏卫守备张安为山西都司佥书。
○ 十一(甲申日),编修韩文焕因病请求回乡,皇帝允许了。
○ 赐予丽江府土知府木增三品官服,依从他的请求。
○ 十二(乙酉日),升任原任翰林院编修邵景尧为国子监司业;升任山西潞安知府张廷相为福建副使;南京刑部尚书李桢因病请求退休,皇帝下优诏不允许;升任吏科给事中胡应台为兵科右给事中,礼科给事中周永春为工科右给事中,刑科给事中张国儒为吏科右给事中;起用升任原任翰林院编修顾起元为南京国子监司业;升任太仆寺卿张餋志为通政使;恢复原任御史陈宗契为浙江道御史;升任南京广东道御史王霖为山东佥事,广东佥事马时可为云南右参议。
○ 十四(丁亥日),巡按陕西御史侯执蒲上奏说:“直捣虏寇巢穴的事情,有可行的情况,也有不可行的情况。直捣巢穴的功劳,有利于将领,不利于边疆。比如红永以西、甘凉以北,距离虏寇很近,我们直捣一次,虏寇就会远迁一次,邻近边境的村落堡垒就能获得暂时的安宁,像这样的情况是可行的。只有河州距离归德七百多里,归德距离虏寇巢穴又很远,中间居住放牧的都是番族,邻近黄河的番族是迫于虏寇的威胁而被迫顺从的,于是也成为了虏寇的帮凶。我们的军队一出动,就会玉石俱焚,直捣巢穴的人既不是能够深入敌境的人,而剿杀的又大多是无辜的人,像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行的。然而明明知道不可行,却最终还是要执行,是因为文官的品级、武将的功劳,不通过这种方式就无法得到升迁记录,而将领们的觊觎之心尤其强烈,所以虚报冒领的情况也特别多。偶尔遇到军队出征,就放纵家丁抢夺财物,将其作为军功。点名上报时,只说家丁获得升迁,其实是将领的子弟,虽然经过反驳纠正,但总体来说还是虚报冒领。甚至有三十五年已经罢官的人,三十七年仍然领取赏功银二千四百两,他跟随任职的家丁不过三十人,这不是从士兵那里抢夺来的又是什么呢?更有甚者,割下乞丐的头颅,携带出边境,回去谎称是贼寇的首级,由此可见直捣巢穴的弊端。况且因为直捣巢穴而挑起争端,招致祸患,利益归于将领,危害留给边疆,对国家来说万万不可。”又上奏说:“河西的西宁、河东的河州,靠近虏寇,应当增加兵力和军饷。如今西宁已经归服,而河州的利益受到很大影响。经查,西宁、归德两地按照惯例应当相互支援,这样可以形成掎角之势,既能够增强我们的势力,也能够分散虏寇的兵力。如果虏寇在西边接受赏赐,却在东边肆意劫掠,我们却各自划清界限,漠不关心,那么河州、归德的形势就会孤立无援。担任西宁守将的人,不能因为归服而延缓支援。”奏章下发相关部门处理。
○ 起初,四川乌撒军民府云南下禄哲的妻子实卜与她丈夫的弟弟阿哥二人率领部众归顺,因此授予实卜乌撒土知府的职位,授予阿哥沾益土知州的职位。后来,实卜一脉断绝,阿哥一脉继承,两家合为一家。万历元年,沾益州女土官安素仪没有子嗣,上奏将土知府禄墨的次子过继到本州,就是安绍庆。不久后,禄墨以及长子安云龙和他的两个孙子都去世了,安绍庆上奏想要让他的次子安效良归宗,仍然承袭土知府的职位。安云龙的妻子陇氏,是镇雄女土官者氏的女儿,陇氏认为安云龙虽然去世,但还有遗孤,并且依仗娘家的兵力与安绍庆为敌;而安绍庆则认为陇氏所生的孩子明显是假的,也依仗沾益的兵力与陇氏对抗,双方相互仇杀,危害一方,导致当地百姓联名上奏。事情交付云南、贵州两省会同勘察,历经十四年,长期没有结果。本年,安云翱上奏称陇氏有一个儿子名叫官保,如今已经长大成人,安效良依仗父亲的兵力强盛,图谋篡夺职位,杀戮无辜百姓,又引用川南道的弹劾文书,称禄哲的子孙还有很多,乌撒的宗族派系非常明确,安绍庆已经过继到沾益州,却暗中谋求两个府的职位,极力陈述安效良不可以立为土知府的四个理由。到这时,兵部回复说:“勘察的说法有三种:一是核实陇氏儿子的真假,二是查明安氏宗族的亲疏关系,三是考察土司和百姓的人心所向。限定在本年年终详细上奏,不得拖延,以及各自固执己见引发争端。如果安效良按照辈分虽然应当立为土知府,但确实有不遵守朝廷法律、兴兵抢劫掳掠、在云贵大道上往来作乱、擅自杀害百姓性命等情况,那么也不应当偏袒他,以免如同给盗贼提供兵器,应当商议围剿。”得到圣旨:“命令该巡抚、巡按官员勘察明白,详细上奏。”
○ 升任弘农卫指挥王家栋为汝州守备。
○ 山东德州、平原、禹城、齐河等地发生蝗灾。
○ 十七(庚寅日),睿宗献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
○ 任命前军都督府掌府事宁阳侯陈应诏总督京营戎政。
○ 十八(辛卯日),因雨水充足,派遣官员祭祀各郊坛以及龙王之神。
○ 礼部代理部事右侍郎吴道南上奏:“我朝用人,最为重视的莫过于科举考试,而最为重视的尤其在于馆选。因为充当侍从、以备顾问,执掌科举考试、培养宰相人才,都与此相关,并非只是为了炫耀清高的品级。从前因为馆职官员的数量逐渐增多,奉旨每隔一科进行一次馆选。近来科道官员相继上奏请求,都认为馆选不应当隔科进行,而根据吏部等衙门办事进士朱彩等人又以考选之事呈请吏部。臣认为真正的人才不会因为隔科而产生,良好的制度怎能因噎废食?因此如今广泛收录人才,将来才能等待任用。并且查阅嘉靖十一年春天,也曾商议停止馆选,同年九月又下诏选拔庶吉士,不嫌弃之前的商议而迅速更正,可见圣心没有私心。那么陛下虽然有既定的命令,似乎也不妨收回成命。希望陛下念及众多贤才聚集朝廷,考虑到储备培养人才的重要性和前瞻性,准许命令今科进士按照旧例进行考选,仍然晓谕内阁、吏部大臣悉心精心选拔,比每科所选所留的人才更加谨慎。国家获得用人之利,而民心也会感到万分幸运。”得到圣旨:“新科进士请假、告病的已经很多,如今又商议馆选,是否妥当方便,命令吏部查明现有人数,斟酌拟定后上奏。”
○ 十九(壬辰日),吏部因太常寺少卿侯庆远、巡按宣大御史吴亮、南京户科给事中叚然、南京广东道御史今升山东佥事王霖先后擅自离任,以及万历三十七年七月宛平县知县刘日淑被弹劾后离任,集体上奏弹劾处置,并请求斟酌商议:“对于那些向来有声望、深得民心,任职地方并非要害之地,因父母的紧急事情,不得已而离去的,酌情从轻拟定,降二级调任地方官职;对于那些借故托词,以及厌恶轻视地方调任、担任巡按官员不等待接替就离去的,从重降三级调任地方官职;如果在要害地方擅自返回的,仍然引用法律以避难在逃论处,罢官革职。”得到圣旨:“将各位官员分别拟定处置,仍然命令今后有违犯的,都依照法律罢官不再录用。”吏部回复:“侯庆远成为众矢之的,叚然与同僚结怨,刘日淑掌管百姓事务,况且被弹劾处置后都愤愤不平地擅自离去,应当以借故托词论处;吴亮以巡按官员不等待接替论处;王霖以厌恶轻视地方调任论处。侯庆远、叚然、刘日淑、吴亮都以原任官职降三级调任地方官职;王霖以升任佥事降一级。”皇帝认为吏部的意见是正确的。
○ 任命兴安伯徐汝孝承袭祖先的爵位。
○ 二十(癸巳日),兵部回复贵州巡抚、巡按官员胡桂芳等人提出的六项建议:其一,兵力应当增加。因为贵州总兵标下的士兵不足三百人,平头、思石二守备所统领的士兵不足一百人。商议将该镇的标兵增加到二千以上,二守备各自增加士兵五百以上,这样之后训练才能有所改善,防御才能有所准备,应当按照所议执行。然而查阅前任巡抚的奏疏中称,贵州铜仁总镇标下有士兵四千九百七十三名,万历三十年新增士兵士兵六百名,如今说标兵仅有三百名,数量为何相互差异,仍然命令查明核实,务必说明清楚,不得欺瞒隐瞒。其二,邻近地区应当相互支援。增加一名士兵就必须有一份军饷,而贵州土地狭小贫瘠,军饷难以筹集。如今商议,因为四川、湖广的苗族与贵州的苗族同为祸害,想要在湖广镇筸、四川遵义各自酌情调拨士兵五百名,共计一千名,作为贵州的支援兵力。是否准许施行,命令四川、湖广两省按照所议协助供应,或者调拨额定士兵,或者输送额定军饷,各自根据便利情况执行。其三,一同办事应当相互协作。军事事务固然有避免被牵制的警戒,但文官武将贵在同心协力。根据提议,想要命令该镇总兵官在与该道官员有应当会同办理的事务时,仍然与之商议妥当后再行事,这样才能做到行动相互通报,议论相互质询,应当申明告诫,以防止专横跋扈。其四,防守区域应当严格。湖广、四川、贵州三省到处都有苗族居住,治理苗族各有土司,防御苗族各有营哨。自从法度松弛以来,土司不能管束苗族,反而与之勾结;营哨不能抵御盗贼,专门习惯于欺瞒隐瞒,盗贼的气焰因此更加嚣张。如今商议,通行湖北辰沅、川东思石、思仁各道,明确所辖土司的疆界,所督管的营哨的防守范围。如果发生失事情况,各自查明所辖的防守区域,依法定罪。那些土司,如湖广的筸子坪、五寨等司,四川的酉阳、平茶、石耶、邑毒等司,贵州的乌罗、平头、提溪、省溪等司,都有防守责任。如果有桀骜不驯、不遵守朝廷圣旨、纵容凶恶苗族残害官员百姓的,准许巡抚、巡按官员依法弹劾上奏。其五,首恶应当诛杀。凡是苗族部众聚集作乱,肆意进行寇盗劫掠,必定有一个人带头纠集,除恶务必除根,不在于过多杀戮。是否准许通行三省,今后遇到苗族作乱,查明是某名苗族为首,在某村寨聚集民众,该管道员、镇将立即出兵诛杀,这样不仅用力简便,而且能让其他苗族没有依附之心,残余党羽也没有抵抗的势头。其六,激励劝勉应当推行。苗族盗贼猖獗,形势如同倭寇,假如边疆地区的文武官员不能按照边境地区的标准得到升迁记录,谁愿意在险恶的深山老林中竭尽全力呢?根据提议,文职官员中,思石、思仁、湖北辰沅、川东各守巡道以下;武职官员中,从总兵、参将、守备、把总以下,除了有功劳特别记录升迁的之外,如果在任三年内,所辖地方没有受到苗族侵害的,从优提拔晋升,大致按照边境地区道将的标准;土司官员能够约束苗族部众,三年没有发生作乱的,给予加衔赏赐;其营哨以下官员,年终进行考核甄别,根据是否发生失事情况分别评定优劣,有功劳业绩的,上奏授予守备、把总等官职。这不仅是依靠法律治理,更是依靠人来治理,鼓舞人心,没有比这更便利的了。得到批准。
○ 二十一(甲午日),调任辽东中左所游击高贞为辽东锦州游击;升任宁夏广武游击江进诏为大同井平参将,广海守备夏士昌为四川彰腊游击,泛河城备御何世选为辽东庆云堡游击,天津海防营游击关时献为五军二营参将,蓟州守备周永延为山西平刑关守备,大同前卫百户焦垣麻为大同破堡守备,大同右卫千户吴英为大同守口堡守备,指挥曹应登为蓟辽桃林口守备,宁夏卫武举吕兆镇为甘肃右浪守备,朔州卫武举刘誉永为大同平虏城守备,武骧右卫镇抚冯应魁为宣府怀来守备。
○ 二十二(乙未日),派遣官员祭祀火德之神。
○ 任命官员前往各省进行恤刑:刑部郎中真宪时前往浙江,路一麟前往河南,员外郎熊鸣夏前往广东,梁维屏前往广西,林绍明前往江西,主事土之臣前往四川,刘泽深前往云南,郭之琮前往江北,史东昌前往湖广,钱中选前往福建,夏禹英前往山东,江和前往陕西,陆典前往北直隶;大理寺寺副马呈秀前往云贵,许事周光爕前往山西。
○ 二十四(丁酉日),固安县百姓卢学仁与妻子张氏殴打亲生父亲致死,皇帝下诏命令法司按照法律审问治罪。
○ 表彰奖励枣强王府辅国夫人张氏以及儿子奉国将军朱廷埈,表彰他们的节孝。
○ 二十八(己亥日),孝庄睿皇后的忌辰,派遣官员祭祀裕陵。
○ 二十九(庚子日),兵部回复总督两广兵部尚书(今革职为民)戴燿征讨黎族后的四项善后建议:一、提议增加兵力以巩固防御。钦州与夷人地区接壤,如今已经遭受重创,夷人必定心怀怨恨,确实应当设置兵力防守,以防报复。根据提议,钦州添设陆兵六百名,牙山添设三百名,龙门水口添设四十名,共计水兵八百名。经查,广东的东山、西山各参将以及中路守备统领的官兵共计四千五百名,如今地方安宁平定,提议从中抽减两营,共计九百名将士,调往钦州:其中五百名驻守州城,一百名哨守防城,三百名改为水兵,驻守牙山,负责哨巡鳌头等处。又查,涠洲游击原设水兵一千四百名,专门用于防守珠池,如今珍珠已经采尽,盗贼也已溃散,提议从中抽取五百名,分别驻守龙门水口等处,且此处属于珠池西界,有警报时也足以接应支援。这样无需额外增加军饷,兵力已经足够使用。至于廉州府城,濒临大海,东连日本,西接交南,原设陆兵仅三百名,确实不足够用,提议增加二百名:从该府廉州卫的精壮旗军余丁中抽出五十名,合浦县抽出精壮民兵五十名,再招募新兵一百名,与原有士兵合并训练防守,遇有警报及时支援。所有新兵的月粮,从该司库存的各府州县闲置军饷银中酌情凑补,通融支给。二、提议设置将领以加强弹压。钦州地处边海,宣德初年曾设有守备坐镇,后来因天下太平撤去兵力,仅留存一个守御千户所,旗军不足二百名。遇有警报,驰报雷廉、涠洲,距离都十分遥远,即使星夜奔赴支援也来不及。如今提议将罗定守备调移至钦州,其俸禄、杂役、工钱口粮等费用,即以罗定两营的额定军饷银移用。凡是水兵,仍隶属于涠洲游击节制,该游击移驻白龙厂,就近防守;陆兵仍隶属于雷廉参将节制,该参将照旧驻守原地,往来调度。三、提议恢复峒官制度,让其自行相互约束。钦州四峒地处西部偏远地区,与十万大山接壤,当地百姓沾染夷人风俗,汉人的法律难以施行。先朝设立土司,授予印牌,让其世代驻守,到开国初年改为峒长。宣德年间,峒长叛附交夷,嘉靖二十一年才收复版图,每年缴纳丁银,但多年来拖欠不缴,且峒中奸民常常勾结夷人作乱,都是因为峒长名位卑微,无法约束部众。如今提议每峒设置一名土司,将峒长交由广东布政司授予名色把总的空衔文书,按照长官的规格,让其约束峒民,不得世袭。但文书的授予与剥夺,一旦上奏请示,他们必将以此为要挟,这样该省无故增添二十四名土司把总,时间久了难免相互跋扈,据为世袭,谁能禁止?况且中原奸民可能趁机谋求充当峒官,搜刮钱财,役使贫民,挑起事端,这是不得不考虑的。四、提议禁止关闭互市以杜绝祸根。钦州防城的夷汉互市,每年征收额定税银二百两。但近年来,防城商人的货物屡次被抢劫掠夺,商人于是将货物转移至城内,夷寇心怀觊觎,纠集部众劫掠城池,实则以贸易为祸端。如今提议立即停止防城互市,仍严格禁止各处关口,不许私下往来相通。但岭南夷汉互市由来已久,如今一旦断绝,他们无法获得贸易之利,必将更加放纵其不良之心。固然应当多方查禁缉拿,尤其必须设法加强警戒防备。以上后两项建议,应当交由总督以及广西巡抚衙门回复商议,是否妥当方便,详细上奏后再定夺。皇帝批准了这些建议。
○ 编修李康先因病请求回乡,皇帝允许了。
○ 三十(辛丑日),孝穆皇后的忌辰,派遣官员祭祀茂陵。
○ 兵部就分布秋季防御兵马一事,回复陕西总督顾其志的奏请:立即移文各该总督、巡抚衙门,查照近期上奏的事理,严格督促大小文武将领官吏,均于七月初旬一同赶赴原定的防守区域,加强防备。派遣远方哨探,秘密侦察敌情,时常保持大敌当前的警惕,不可有丝毫懈怠。如果虏寇果然入侵本镇,则全力阻击拦截,根据实际情况作战防守;如果侵犯邻近边境,则合兵半路截击,相互呼应支援,或直捣虏寇巢穴以牵制其内部,或从中间横向攻击以截断其主力,使其腹背受敌,入侵必定遭受挫败。我方则首尾相应,作战必定取胜,但不得贪图功劳、滋生事端,招致边境冲突。秋季防御结束后,经查如果防守区域没有失事,接应支援有功的,破格优先推荐,上奏请求升职奖赏;如果各自划分界限、逗留观望、贪图功劳而败坏大事的,总督即按照钦奉的玺书,查明失事轻重,将总兵官上奏弹劾追究治罪,副将以下官员依法从重处置,不得姑息迁就。仍咨会总督衙门,遵照旧例,于初秋移驻花马池,控制要害之地,灵活调度,务必使我方没有可乘之机,这才是万全之策。皇帝批准了。
○ 补荫已故巡抚大同(已赠右都御史)房守士的孙子房泰亨进入国子监读书。
○ 补荫已故南京兵部尚书郝杰的长孙郝长祚进入国子监读书。
○ 调任镇武游击传元勋为辽东宽奠参将。
○ 升任辽东左翼营游击郎名忠为辽阳中河副总兵,涿州临清守备雷起龙为天津海防左营游击,大凌河备御马时楠为辽东中左所游击,潘家口守备杨从新为宁夏广武营游击。
○ 赐予已故南京户部侍郎石应岳按惯例祭祀一坛,因他被弹劾返回原籍,减半安葬,妻子丘氏合葬。
○ 初一(壬寅日),兵部斟酌商议《邦政条例》中的四款内容,上奏请求裁定后编入条例:一、提议军职人员犯盗窃罪后自首的降袭规定。《邦政条例》记载,正德六年本部上奏批准,武职人员犯强盗罪且得财的,不分首从,均处斩罪,若已经自首,除本犯免死、革职发配为民外,其子孙承袭官职,需等待本人去世或年满六十岁以上,再保送应袭之人承袭。而弘治四年规定,犯强盗窝主罪且知情、不分赃以及未参与行动的,其子孙承袭官职时,在祖职基础上降一级。前者所犯罪行比后者更为严重,如今后者降一级承袭,前者却不降,似乎轻重倒置。今后,自首免死的罪犯,待本人去世或年满六十岁以上,应袭之人在祖职基础上降一级承袭。这样既让罪犯获得自首的好处,也让其知晓盗窃的惩罚。二、提议军职人员争夺承袭权而谋杀他人的规定。《邦政条例》记载,嘉靖十八年,李鳌图谋百户官职,杀害侄子李玉,李鳌被杖责一百,发配边疆;李鳌的儿子李堂协助父亲作恶,难以承袭官职,而李玉家族中没有其他继承人。当时本部商议后公示,并规定今后有类似情况的,查照公示,不许承袭。随后奉旨:今后除犯人判处本罪外,立即公示,即使有宗族亲属,也永远不许承袭,著为定例。这一对谋杀亲属的考虑确实严格且重视,但凶徒仅以一次发配就能断绝继承人的性命,而长房有后代、祖先功劳值得怀念等情况都不予考虑,情罪判定颇为不公。今后有类似情况的,除犯人在本罪基础上加等,永久发配边疆,犯人子孙不许承袭外,本宗族中未参与同谋、未协助作恶的,仍允许承袭祖职。三、提议武官调卫后的承袭规定。《邦政条例》规定,在京三十六卫中官员较少的卫分,按照正德十一年批准的事例,从羽林等十八个官员较多的卫分中酌情调派官员,以备差遣,俸禄口粮的支取以及子孙承袭,均在如今调往的卫分进行。其本意是让各卫官员数量均衡,确实是好事,但起初以官员多少为名调派,最终却以卫分好坏为实际标准,官员们营求好的卫分、回避差的卫分,过分计较利益得失,俸禄口粮忽减忽增,官员名额忽多忽少,也有日后不满调往的卫分,又要求返回原卫的情况,原本的调派意图被扭曲,欺诈钻营之事层出不穷,内外黄册难以准确登记安置,堂选簿也无法稽查,弊端骚扰莫过如此。今后,京卫官员仅允许调卫办理事务,不许调卫承袭官职,即使在同一卫分内,也不许更改所属千户所。这样官员有固定的衙署,卫分有固定的名额。四、提议武官因军功获得诰命的规定。《邦政条例》起初规定,武职人员非军功不得世袭,其封赠事宜也应参照纳粟、纳银等项。如果有军功,扣除相应级数后授予诰命;因报捷获得的升迁,属于一时的辛劳,没有授予诰命的事例。今后除奉特恩外,有请求授予诰命的,即扣除相关级数,仅计算军功。又一款规定,武职人员通过恩荫、传乞、报捷等多种途径晋升至显要职位,即使没有军功,或先世与国家有姻亲关系,或本人为国家竭力效劳,与通过纳银等方式晋升的不同,其应得的诰命也按照军功一体撰写授予;虽然通过纳银等方式进身,但又能自行立下三级以上军功,以及军功虽不足三级但恩荫、传乞、报捷等次数较多的,均允许授予应得的诰命;专门通过纳银等方式进身,以及虽有一二级军功或一二次恩荫的,以军功计算,仍属于旗役级别,均不准授予诰命;如果奉特恩,临时上奏请示后再定夺。武职人员严格以军功决定世袭和封赠,是为了重视边疆战事,激励将士浴血奋战。否则,扣除级数、计算军功的规定,在初期政务中记载得十分详尽,后来又出现恩荫、传乞、报捷等项。所谓“纳银等项”,则恩荫、传乞、报捷包含其中,而后又规定恩荫等项即使没有军功也授予诰命,如此一来,所谓的“扣除级数计算军功”又体现在哪里?既说与纳银等项晋升的不同,又说虽通过纳银等项进身但军功不足三级而恩荫等次数较多的也授予诰命,言辞前后矛盾,只会开启侥幸之门,法律没有明确统一,导致弊端逐渐蔓延。今后除奉特恩外,恩荫、传乞、报捷、纳银等项,一概以军功计算,非军功以及军功不足三级以上的,均不准封赠。这样才能使制度严谨,让人重视军功;使赏功严格,让人勤勉立功。皇帝批准了这些建议,下令照此执行。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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