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六
万历十年七月初一,皇帝亲自祭祀太庙。
○宣府巡抚萧大亨上奏:清查丈量该镇额定土地六万三千一百顷三十六亩多,均摊粮食十九万四千九百一十八石多,比原来的定额增加三分之一。其中保安、延庆、永宁等地查出额外土地一千四百六十七顷四十一亩多,除了按照民田的额定标准酌情减征外,卫所的土地也按等级适当递减赋税。那些养廉田、赡军田、学田等原来没有征收银两的,酌情征收粮食;土地多而粮食少、土地肥沃而赋税较轻以及有土地却无赋税的,都全部清查出来,用以弥补被水淹没、被沙子覆盖的有赋税却无土地、赋税重而土地贫瘠的亏欠数额;被分摊赔偿赋税的,全部予以免除;隐瞒土地的,彻底清查革除。同时,对参议王学书等人酌情录用,通判冯明世等人分别处罚。户部复核后,同意所奏。
○初二,赏赐三位辅臣鲥鱼。升任礼部右侍郎陈思育为礼部左侍郎,翰林院侍读学士陈经邦为礼部右侍郎,二人仍照旧担任经筵日讲官。
○起用兵部右侍郎王达。
○初三,皇帝临朝听政。
○初四,是仁孝文皇后的忌日,在奉先殿祭祀,派遣成国公朱应祯祭祀长陵。
○大学士张四维等人上奏:前年承蒙皇上批准臣等所奏,将历代先帝的宝训、实录分类编纂为四十款,每次经筵结束后,臣等讲解一两条;各部门有紧要的奏章,就在经筵后当面奏请皇上裁决。这项制度已于去年春季施行,因臣张居正请假,暂时停止。如今时节已入秋,天气逐渐凉爽,恳请皇上每次驾临经筵之时,允许臣等仍讲解宝训、实录,并将紧要奏章当面请示;如果遇到没有经筵的日子,允许臣等将奏章另封呈递,请求裁决。皇帝批复知道了。
○调任福建左布政使舒应龙、陕西右布政使李汶、按察使徐元太、云南右参政邵元哲、山东副使徐成位、福建佥事张正道到浙江任职;调任浙江右布政使刘汉儒、福建右布政使郝杰、按察使王湘到陕西任职;参政吴哲调任云南,佥事许一德调任山东,李宗鲁调任广西。
○起用恢复湖广道御史许乐善的官职,他因在中途患病请求回乡,皇帝批准了。
○初五,保定巡抚阴武卿等人上奏:清查万历七年以前拖欠的保定府清苑等八州县草场、京营的租粮、草料银四千八百六十五两多,协济顺天、河间二府的驿站银九百四十三两多,河间府静海等州县驿站的夫役、皂隶银五千七百八十四两多,这些都是逃亡、贫苦人家拖欠的,应当一并蠲免,以彰显皇上的恩泽。兵部复核后请求批准,皇帝下诏说可以。
○勒令周府镇平王府宗室朱勤爚自尽,因为他图谋杀害兄长、持刀杀妻,共毒杀三条人命。
○初六,皇帝驾临皇极殿。
○命令有关部门祭祀历代帝王的陵寝。
○任命左春坊左赞善沈鲤、翰林院修撰沈懋孝为应天乡试主考官。
○恢复设置山东济南府、东昌府各自的管马通判。
○应天巡抚孙光祜上奏:清查丈量江南十一府州县的田地、山塘四十五万一千五百八十顷五十多亩,补足缺失的额定数额一万二千一十多顷,多余的土地九千五百四十多顷均摊赋税;各卫所的田地九千八百九十九顷九十多亩,补足缺失额定数额三百二十多顷,多余的土地一千八百六十多顷均摊赋税。将历年增加、减少、挪用、紊乱的原有赋税,全部恢复原额,使征收摊派公平,百姓不再受连累。同时,对府丞曹大野等人记录功劳,知府阎邦宁等人分别处罚。户部复核后同意所奏,皇帝下令记录孙光祜等人的功劳。
○初七,户部上奏:两广总督陈瑞题奏,万历八年督办征收七年分全省的屯粮,除了已经缴纳和抛荒无法征收的部分外,仅剩下未缴纳的米一万四千六百多石,折粮银一百零七两多,应当与带征的民粮一并蠲免;各位官员被停降俸禄级别的,都应当恢复原级。皇帝下诏按照所议执行。
○初八,贵州巡抚王缉上奏:该省应当丈量的民田三十二万八千五百二十九亩,屯田三十三万五千九百六十四亩,科田八万八千零二十六亩。历年缺失额定数额的民田四千二百三十亩,屯田四万七千零五十一亩,科田五百一十二亩。此次查出隐瞒、侵占等各类土地,除了抵补缺失额定数额外,还剩余民田一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四亩,屯田一万七千一百八十一亩,按照议定,不得增加粮食赋税,应在额定田地中通融摊派。至于普安、永宁、赤水、毕节、乌撒五卫被夷人侵占的屯田,此次查出的数量不足以抵补,就从查出的五卫新开垦科田七千二百七十七亩中摊派粮食,补足额定数额;还有贵前、龙里等卫剩余的科田一千九百一十五亩,经查是军户、舍人的新垦田,不在屯田数额内,应当征收粮食一百零三石多;又清查查出贵州前卫的废弃土地三十六亩多,应当征收粮食七石多。普安州的夏税地,清查丈量只有二千三百二十七亩,而黄册中以亩作顷,明显是登记错误,应当改正;之前误增前卫屯军多余土地的虚粮一十一石九斗,应当予以免除。同时,对参政史槚等人记录功劳,知州赖万玙等人分别处罚。户部复核后同意所奏。
○任命山东都司佥书梁大任为神机九营佐击。
○革除广东广州参将杨为栋的职务,由福建都司佥书秦经国升任补充。
○初九,升任左春坊左赞善沈鲤为翰林院侍读学士,掌管翰林院事务。
○浙江开化县发生大水灾。
○户部复核广西巡按郭应聘的上奏:清查丈量该省的田粮,除了补足建国初期的原额外,多余的官民田七百六十八顷八十七亩多,应当征收粮食三千八百九十八石多。其中剩余粮食不多的,并入实际征收数额;原来赋税过重的,均摊减轻。比如富川县多出来的粮食,之前划归昭平县征收,如今担心每年费用不足,仍允许富川县征收。其余州县、卫所历年隐瞒、缺失额定数额的田粮,都清查恢复补足,赋役条编都照旧执行。另外,兴安、融江六峒等少数民族地区,清查恢复的田粮已经增加数倍,若再加重赋税,恐怕难以承受,议定按照各府每石粮食缴纳银两三钱五分,免除他们的杂役,以安抚夷人之心。同时,对右布政使吴善等人按资历提拔任用,知县何士瞿等人分别降职处罚。皇帝同意所议。
○初十,皇帝驾临文华殿讲读。
○户部上奏:顺天府拨给世庙庄顺安荣贞靖皇贵妃沈氏以及荣惠宜妃杨氏坟地的赡坟民地各五顷,价值银一千九百二十五两,应当命令宛平、大兴二县从存留的银两中按数支付;其应免除的税粮、马草等钱粮,按数豁免。皇帝批准了。
○十一日,赏赐三位辅臣及讲官等人鲥鱼,数量各有不同。
○升任吏部左侍郎杨巍为南京户部尚书,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胡价为刑部右侍郎。
○漕运总督凌云翼上奏:清查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徐州五府州万历七年以前未缴纳的各驿站协济水夫站银,以及南京兵部的柴薪银、直堂银,中都留守司十七卫所未缴纳的春秋两班工价银、名粮等,共计五万六千九百五十七两多,请求一并蠲免。户部复核后同意。
○兵部复核山西巡抚辛应乾的上奏:所属永宁、沁州、沁源、榆社、荣河五州县万历七年以前未缴纳的站银共一千六百五十二两多,都是因灾荒拖欠的,应当一并豁免;榆社县挪用的站银五十一两多,就在该县未缴纳的颜料银中按数追补。皇帝下诏说可以。
○十二日,升任浙江副使杨标为福建右参政,松江府知府阎邦宁为山西副使。
○因巡抚辽东兵部右侍郎周咏任职满三年,荫庇其子周嘉善进入国子监读书。
○江西巡抚王宗载上奏:该省奉新、萍乡、万载三县改建砖城,所需工料银二万零七百二十四两,除了将库中存放的无碍赃赎银等动用外,还缺少一万八千二百一十五两,没有地方筹措,应当从南丰、武宁二县变卖官田的价款二万两中动用。户部复核后同意。
○批准袁承恩承袭都指挥佥事,在南镇抚司任职,他是袁彬的孙子。
○陕西好地坪等部族的番人郝卜等人前来进贡,朝廷给予不同的赏赐。
○十三日,保定巡抚阴武卿上奏:保定骑营新买的一千五百匹马,每年所需的草料银三千一百三十七两多,应当在年终存留的剩余银两中按数动用,并从九年存留的剩余银两中动用二千零四十五两多,补足九年冬季应支付的草料费用;如果已经借用其他款项,管粮郎中按数扣还。户部复核后同意所奏。
○同意将鲁府的食盐折银四百两,这是听从巡盐御史曹一夔的请求。
○任命提督京城巡捕署都督佥事李超为南京前军都督府佥书。
○陕西发生旱灾,太平府发生大水灾。
○十四日,调补浙江副使张稽古。
○巡按山西御史刘士忠因病请求回乡,皇帝批准了。
○江西巡抚王宗载上奏:该省万历七年以前未缴纳的礼部、南京户部各项钱粮,兵部的马船工料银、柴薪银、直堂银,以及各驿站的马价银等,都是百姓拖欠的,应当免除;本省应支付的廪给、夫马等额定编派未缴纳的银两三万一千九百多两,请求一概批准蠲免,以缓解百姓的困苦。户部复核后认为正确,皇帝下诏按照所议执行。
○十五日,中元节,派遣恭顺侯吴继爵、隆平侯张炳、南和伯方烨、新建伯王承勋、靖远伯王学礼、遂安伯陈澍等人祭祀长陵等九陵以及景皇帝陵,派遣指挥使朱文贵祭祀哀冲、庄敬二太子的陵墓。
○升任翰林院侍读朱赓为左春坊左谕德,翰林院侍读罗万化为右春坊右谕德,二人都仍兼任侍读;翰林院修撰王家屏为司经局洗马,兼修撰,分别掌管各坊局的印信;翰林院编修沈一贯为左春坊左中允,给予五品服色。
○升任吏部右侍郎王篆为本部左侍郎,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张士佩为吏部右侍郎,巡抚福建右副都御史劳堪为左副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务。
○陕西巡抚萧廪上奏:陕西平庆、延绥三府所属地区受灾程度达到九分,临洮、巩昌二府受灾程度七分,其余地区灾害不重,都应当赈济抚恤。请求将全省积蓄的仓粮,委派官员分别赈济;受灾严重的地区,除了免除存留的钱粮外,等勘察报告送达后,再酌情蠲免起运的夏税;受灾的卫所,按照惯例改折赋税。同时,在万历十年济边的商税银三万两以及巡按龚懋贤奏请抵充年例的银两四万两中调取,以备紧急赈济之用,等秋收后有剩余再另作商议。户部大臣上奏:抵充年例的四万两银子已经解送延绥,难以改作他用,其余请求都按照所议执行。皇帝认为该地区与羌虏接壤,受灾范围广阔,同意动用布政司的商税银以及御史奏请解送的银两进行赈济,不得拖延。
○山西巡抚辛应乾上奏:编审所属太原、平潞三府,泽、辽、沁、汾四州各属州县万历十年、十一年的徭役人丁,共一百五十一万二千二百八十一丁,除了被服役占用和优免的外,实际承担差役的有一百四十四万零二百二十八丁;卫所共七万一千一百六十二丁,除了被服役占用和优免的外,实际承担差役的有四万一千八百五十六丁。对委派的官员同知邢子严等人记录功劳,知州张燃等人分别处罚。户部认为正确,予以批准。
○户部复核山东巡抚杨俊民的上奏:本省正在征收的万历八年起运钱粮,已经缴纳九分多,未缴纳的银两二万一千四百九十两多,都是武定等十五州县拖欠的,主管官员应当按照新规定调查弹劾。但该年摊派征收的税粮中,有很多抛荒和分摊赔偿的部分,且拖欠数额不到二分,请求规定期限到万历十年十二月缴纳上报,以便督促催缴。皇帝批复同意。
○论定街道工程的功劳,对工部尚书曾省吾等人分别给予不同的升赏。这项工程历时三年,耗费银两三十多万,论功升赏难免过于泛滥。
○十六日,皇帝临朝听政。
○升任江西道御史安九域为四川右参议。
○革除浙江参将袁日章的职务,令其回卫所。
○直隶巡按杨楫上奏:入夏以来,雨水不足,济宁、临清一带的闸河水位变浅,水流不畅。提督泉源的工部主事马玉麟将南旺以北的闸座关闭,借水南流,导致北流的水量减少,运粮船只搁浅;兖州府管河通判詹<訁恣>毫无办法,耽误了粮运。而且马玉麟的舆论非议很大,有失官员操守,应当分别处罚。同时,命令各管河分司官员逐一清查南旺、马场、安山等湖泊的原有边界,招募民夫深挖拓宽;减水闸坝如果有损坏,立即修葺,务必按时蓄水、泄洪,确保漕运通道畅通。如果道府等官员因循守旧,敷衍了事,允许巡按御史指名弹劾。奏章呈入后,户部复核决定:罚马玉麟三个月俸禄,将詹<訁恣>降为闲散官员。修缮湖泊、储存水量是保障漕运的重要事务,按照所议下令严格执行。
○十七日,四川道御史孙梦麟因病请求回乡,皇帝批准了。
○吏部复核吏科给事中尹瑾、河南道御史陈功等人各自在朝觐考察时条陈的六件事:一是考核实际政绩来评定官员品行;二是核实实际事迹来谨慎注明考核结果;三是秉持公正来考核地方长官;四是分辨事务难易来评定官员能力;五是严惩贪污残酷的官员来警示官场风气;六是禁止私下揭发告状来杜绝中伤陷害。吏部认为这些建议都正确,皇帝下诏说:甄别官吏治理政绩,应当以对百姓有利的实际事务为依据。巡抚、巡按官员不进行咨询核实,推荐百姓所怨恨的人,贬斥百姓所依赖的人,官吏治理怎么能兴盛,百姓生活怎么能安定?此次考察,务必秉公广泛寻访,彻底革除弊端陋习,所议事项都批准执行。
○十八日,是成祖文皇帝的忌日,在奉先殿祭祀,派遣定西侯蒋建元祭祀长陵。
○升任巡抚应天右佥都御史孙光祜为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广西右布政使赵可怀为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
○革除宽奠参将栗卿的职务,令其回卫所,由原任参将杨燮补充。
○十九日,恢复任命陈允升为四川提学佥事。
○任命福建南路参将李趋为浙江参将,分守台金严地区。
○巡抚浙江右侍郎张佳胤上奏:浙江发生大乱之后,有关善后事宜如下:一是应当恢复兵饷;二是应当录用有功的名色把总;三是应当恢复左游击的职位,即以原任蓟镇的陈文澄补充,同时以有功的游击徐景星补充右游击;四是应当再次抽选守城士兵;五是应当逐渐选拔补充本地士兵。户部复核后,皇帝赞许并采纳,批准执行。
○二十日,皇帝驾临文华殿讲读。
○升任四川按察使郑旻为广西右布政使。
○此前,三月二十一日,倭寇侵犯温州,副使陈涧、参将沉思学率领军队击退倭寇,缴获两艘船,生擒倭寇四十七人,斩首五颗,焚烧、溺死的倭寇不计其数。到这时,巡抚张佳胤上奏请功,请求对有功的文武官员以及阵亡的士兵记录功劳、给予抚恤赏赐。户部复核后同意。
○二十一日,升任国子监司业王弘诲为右春坊右谕德,掌管南京翰林院事务;大理寺右少卿郭思极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赐予永宁公主庄田二千五百九十五顷八十二亩。
○任命武定侯郭大同为左军都督府管事。
○河南巡抚褚鈇上奏:该省驿站递运所的站银,万历七年以前未缴纳的有三万三千三百多两;山东巡抚杨俊民上奏:济南、兖州二府万历七年以前未缴纳的种马草料银、备用马价银等三千三百九十多两,以及济南、兖州、青州、莱州、登州五府未缴纳的驿站传驿站银四万六千多两,还有江浙、苏松、凤阳等处未缴纳的协济马价银、水夫银等四万三千七百多两,都是因百姓逃荒拖欠多年,难以催缴解送。户部复核后,同意按照皇帝的圣旨一并蠲免。
○二十二日,升任广东右参政张明政为四川按察使。
○任命四川掌印都司李斌为福建南路参将;调任大同西路参将马孔英为入卫游击,大同入卫游击李联芳为西路参将。
○任命武进伯朱世雍管理红盔将军。
○二十三日,户部复核顺天府府尹张国彦的上奏:宛平、大兴二县往年的一切杂派钱粮,都依靠税契银、铺行银供应,一部分抵充均徭,一部分抵充里甲。近来承蒙皇上宽减这两项银两,但杂用零支的费用难免要额外征收,二县将从何处获取?议定将万历八年以后存留的税粮酌情催征,并动用库中储存的银两,抵补税契银、铺行银宽减的数额;其余所有临时额外摊派取用的钱粮,除了本部的糯米帮价银以及代办通判的果品银两照旧外,各项钱粮由各衙门通融筹措,不得单独加重京城附近百姓的负担。皇帝批复同意。
○二十四日,皇帝驾临文华殿讲读。
○升任云南副使胡心得为广东右参政。
○浙江巡抚张佳胤上奏:清查丈量所属各府州县、各卫所的田地、山场等,除了补足原额外,属于百姓的多余田地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顷一十多亩,基地二万九千七百五十多间,应征收粮食五万七千二百七十多石,租丝一十三万九千二百五十多两,钞一千四百一十多锭;属于军队的多余田地三十四顷五亩多,应征收粮食五百六十多石。将多出的税粮均摊到军民的额定征收数额中,通融减派。对各官民田地,根据土地等级确定赋税标准,按照标准征收粮食。分别清查各废弃寺庙、湖田、官地、荒地等,作价变卖,共得银九千六百七十两多,充作军饷。从此,豪强地主隐瞒侵占土地的行为可以彻底革除,百姓分摊赔偿赋税的负担可以完全解除。对奉行清查丈量的官员,如左布政使刘汉儒等人应当记录功劳、提拔任用,通判陈瑚等人分别予以贬斥、降职。户部复核后同意。
○二十五日,皇帝驾临文华殿讲读。
○此前,晋府与宁化王府争夺田地,各自上奏。山西巡抚辛应乾、巡按刘士忠逐一清查丈量:晋府的庄田坐落于太原等地,实际土地七千二百三顷五十亩多;宁化府的庄田坐落于聂营等屯,实际土地五百七十五顷五十二亩多。其中古城、大陵二屯原本是宁化王受先帝敕赐的祖产,仍令其永久管理经营。户部复核后请求批准,皇帝同意了。
○赐予原任太子少保、兵部尚书郭乾祭祀和丧葬的礼仪。
○任命湖广永州道守备何一龙为神机四营佐击。
○二十六日,批准甘肃行太仆寺卿兼佥事周大烈退休。
○剥夺两淮贪污的运使陈楠的官职,贬为平民,下令巡按御史逮捕审问。
○哈密卫都督同知米尔马黑麻等人请求承袭官职,皇帝批准了。
○二十七日,升任大理寺左寺丞邵陛为本寺少卿。
○升任安庆府知府叶梦熊为云南副使。
○调调高淳县知县李永。李永在任时对乡官严格,副使张蕴、知州张应亮、陈时文怨恨他催征钱粮,煽动愚民陈灼等人诬告他。应天巡抚孙光祜将此事上报,皇帝认为近来法令废弃不行,都是因为有权势的豪强阻挠,于是剥夺张蕴的官帽和官带,革除陈时文的官职,都贬为平民,与张应亮一起令巡按御史逮捕审讯。
○派遣京堂官、锦衣卫官各一员,护送已故太师张居正的灵柩回乡安葬。
○二十八日,升任陕西苑马寺少卿张澜为甘肃行太仆寺卿兼佥事,江西临江府知府杨归儒为两淮运使。
○二十九日,派遣司礼监太监陈政护送已故太师张居正的母亲赵氏,给予驿站车马回乡。升任大理寺右寺丞商为正为本寺左寺丞,浙江道御史张简为右寺丞,翰林院修撰黄凤翔为右春坊右中允,掌管国子监司业事务,这是因为山西管粮参政杜文兰开垦荒地有实际成效。
○湖广巡抚陈省上奏:商议确定五开卫及湖北一带的十三项善后事宜:一是移驻镇守官员,建议加重巡抚的权力,凡遇到紧急情况,立即亲自前往调兵;二是整顿军队防御,建议五靖、镇箄、清浪两参将,辰沅、常德兵备道、守巡三道,各自驻守在管辖之地,平时镇守安抚,有战事时防御剿贼,都不能没有军队,应当撤回武左、蕲黄等卫所中无用的官军以及溆浦、会同各县的打手,令其回卫所,另外招募选拔补充,将所撤回士兵的粮饷发给新招募的士兵;三是分设卫所,加重权力,建议将贵州黎平府改为黎平军民府,令五开卫所的军户、舍人听从其统一管辖,该府所属官员的贤能与否,听任湖广巡抚、巡按举荐弹劾;四是更换卫所官员;五是革除巡检司;六是清理军户,五开、靖铜等卫,天柱、汶溪等所,刁民聚集,为害极大,应当查明其罪行轻重,分别发配充军;七是派遣哨班;八是确定奖赏标准;九是酌情调遣,建议永顺、保靖二司的土兵原本没有可用之处,调遣前来也未见功劳,反而沿途杀戮掳掠,惨不忍睹,以后各省发生寇乱,不得擅自商议再调遣;十是设置坐镇官员;十一是核实兵饷,建议该省各卫所官军的月粮,先动用各该卫所的屯粮发放,扣除计算后不足的部分,再从民饷银中补足;各哨招募的士兵,仍从饷银中支取。原摊派的银两与扣追的民壮等银两,从十年开始,每年免派银三万二千两、米一万石,停派三年后,照旧全额摊派一年;各所属未缴纳的银米,都是万历七年以前的,应当一并蠲免;十二是严格参奏处罚,建议武汉、荆黄等府及各卫所的民粮拖欠,应当按照本部现行的调查弹劾条例,严格催督;十三是其他相关事宜。户部复核后,认为移驻镇守、分设卫所、更换卫所官员、革除巡检司、派遣哨班、确定奖赏标准、设置坐镇官员七项,仍应照旧,不必变更,其余都按照所议执行。
○三十日,升任浙江金华府知府梁式为陕西苑马寺少卿兼佥事。
○免除辽东苑马寺卿洪济远入朝觐见,因为海盖等处的虏患正严重。
○南京刑部尚书殷正茂再次上奏请求退休,皇帝不批准。
明神宗实录卷之一百二十六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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