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宪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三(白话文)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三

成化二十一年三月初一壬午朔,泰安州再次发生地震,声响如雷,泰山出现晃动,四天后又发生轻微地震。

○ 初三甲申日,四川朵甘宣慰使司三呆劄叭及新招抚的五蜡等寨生番头目三竹等人,各自前来朝贡珊瑚、氆氇等物品。皇帝赐宴,并赏赐衣服、彩缎等物,数量各有不同。

○ 因去年遭受旱灾和霜雹灾害,免除万全都司所属卫所的粮食七万一千石有余。

○ 初六丁亥日,庆王朱邃塀因母亲王妃年老患病,请求赐予药品,皇帝下令予以供给。

○ 初七戊子日,大名府出现大风霾天气,从辰时到申时,天空布满红黄之色,不久天色昏暗如夜,随后降下大雨夹着风沙,直到十六日才停止。

○ 初八己丑日,南京吏部尚书陈俊联合众大臣响应诏书,进言二十件事:

  • 对身怀技艺、擅长邪术及逃亡之徒中被授予额外文职的,应全部遣回原籍;工匠、医师中留用的,每月发放一石俸禄,不配备随从差役。对非因军功而晋升至锦衣卫的武职官员,应调往其他卫所带俸任职;原本无俸禄的,也只每月发放一石俸禄,全部令其参与差役操练。由杂流途径晋升的京官,考核期满该升职时,不得授予六部、通政司等堂上官职位。
  • 南京各部门的属官,除任职满三年、九年需赴京考核外,任职满六年的,应在南京吏部考核评定后分类上奏。
  • 近来听闻太监梁方派遣镇守人员梁山等人乘坐驿站车马前往两淮,支取钦赐的五万引官盐,还令运盐司准备包装绳索、船只费用,耗费银两极多,催促急迫,应立即停止供给。
  • 应令南京漆园、棕园、桐园的军丁开采漆料、剥取棕片,以及雇佣工匠炼制油漆,直接送至工部备用,不许各府派遣官员调派民夫及内官监督。
  • 南京兵仗局有专门派遣的四名内官监督制造朝仪所用的五万七千余件兵器,三年仍未完成,耗费烦多,如今应停止制造,等待丰年再进行。
  • 南京御用等监每年运输大量竹木板枋,路途劳费,也应停止运输,一两年后再减半运输。
  • 两京的寺院数量比以往增加数倍,应严禁私自修建及请求寺院匾额。
  • 因进言被贬谪的官员,如林俊等人,应全部予以叙用复职;用旁门左道迷惑众人的,如继晓等人,应全部逮捕驱逐。
  • 缴纳粮食进入国子监的生员中,多有白丁、市井之徒,临时虚报身份,应将他们分送南北两京国子监,令其自备柴米学习,不许放归原籍依靠亲属;学官需尽心教导,务必追求实效。
  • 如今南京龙江关派遣太监奉御六人、大胜关派遣内官内使七人,皇城各门有时派十余人,都城各门有时派五七人,内府九库有时派十三四人,应全部依照正统年间的定额,其余人员一律革除。
  • 南京钦天监的天文生、阴阳人,太医院的医士、医生,近来多有冒名滥充者,应参照旧有定额减少二分,将冒滥者全部革除,遣回原籍承担差役。
  • 内府针工局、巾帽局每年派遣两名内使押送布绢等物资前往南京染色,再运回京城制成衣被、巾帽供给内官;供给南京内官的物资,又需派人送来,骚扰严重。应令两京各自染色制作,分别供给南北两京的内官,以方便行事。
  • 南京冰窖负责挑冰、扫窖的军余、民夫数量过多,这些人仅被管理人员私自役使,应全部革除,只留一百人负责扫窖,令操练军士负责挑冰,避免摊派骚扰百姓。
  • 南京龙山厂储存的楠木已耗尽,却仍占用一百名军余看守,应将厂区土地归还百姓,照旧征收赋税,令军余全部返回原卫。
  • 两京武学中读书的指挥以下年轻官员,各自已有本职俸禄,不应重复发放廪米。
  • 直隶苏州等府每年置办的罗绒、金箔、银朱、生漆、桐油、铜铁锡等物资,及四川每年置办的皮料、油漆、熟铁等物资,大多携带银两到南京购买,其中多有奸弊。应令南京工部依据前一年置办物料的情况,委派司属官会同给事中、御史及应天府官估算费用,分派各府征收价银,解送工部后存入应天府库,以备制造使用;若有结余银两,明确登记入账,充作下一年的费用。
  • 南京司法部门遇到应议官子孙犯罪的情况,应依照在京司法部门的惯例,除皇亲外,其余一律提审后上奏请求处置。
  • 南京江上的芦场,从安庆往下到仪真等处,都是附近地区的军民及巡司弓兵分别佃种采割,各自缴纳赋税承担差役。如今豪强之徒妄称这些是无主沙洲,投献给权贵,掠夺百姓利益,应令户、工二部委派公正的属官前往勘察,除成化十一年以前原本征收租税的照旧外,近年投献的全部归还原本的主人;若再犯此罪,予以逮捕审问并贬谪戍边。
  • 南京御马监每年运输苜蓿种子到京城,均由南京养马的军卫及相关部门置办缴纳,如今北方种植苜蓿已有六七十年,应停止运输,以节省摊派骚扰。
  • 江西浮梁县景德镇有内官监督制造瓷器,每年购买物料、供给夫役的费用达数千两银子,均由饶州、广信、抚州的百姓承担,计算其耗费,已与银器价格相当,应暂停制造三五年,以缓解百姓困苦。
  • 云南、福建、浙江等处的银矿,盗贼众多,百姓受扰,况且镇守太监每年冬天亲自前往各府监督煎银,尤为劳费,应只令其专门管理银场,委派布政司、按察司官员每年监督银课缴纳。

陈俊等人陈述完这些事宜后,又说:“灾异接连出现,都是臣等不称职所致,请求罢官返回乡里,另选贤能任职,以回应天意。”皇帝批答:“文武医匠等官员的召回、支取盐引的内官家人的处置、禁止修建寺观、被贬谪官员的安排,均已处理完毕。竹木板枋免除运输一年,大胜关等关的官军数量,令南京守备太监拟定后上报。制造军器、监督纳粟、购买物料、审问应议官子孙等事宜,相关部门审议后上奏。制造供给衣帽、运输苜蓿的事宜,均照旧执行。看守厂区的军余酌情留用二十人,瓷器待烧制完毕后停止制造。其余事宜均按所奏执行。不允许陈俊等人退休,令他们尽心任职。”

○ 南京工科给事中丘璐等人响应诏书,进言十二件事:

  • 上天降下警戒,应心怀敬畏修身反省,不要被阿谀奉承、宽解安慰的言语迷惑,认为天道深远、事过即忘;宽恤政策虽已施行、百姓生活应已安定,更应疏远僧道之流、排斥方士,使政务清明,上天的福佑自然降临,不必关注渺茫的神怪之事。
  • 国家政务应展开商议,对经书有疑问的地方,应召大臣、儒臣到便殿见面,当面陈述得失,以拓宽见闻。
  • 两京大臣中,如殷谦、刘昭鄙陋固执、放纵专横,张鹏才能不足以胜任职位,李本、杜铭、马驯昏聩悖逆、欲望繁多,马显、刘俊昏庸谬误、办事失误,田景旸处事糊涂,吴道弘狂妄泛滥、不谨慎,尹直品行不端,于冕玩忽职守、荒废事务,应将他们罢官返回乡里或贬谪到其他地方任职,以彰显公正。
  • 传奉滥升的官员,应全部革除,以节省俸禄开支。
  • 受宠信的近臣在朝廷内外掌权,应审察其忠奸,裁减多余人员,停止进献贡品。
  • 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及荆襄地区,连年遭受灾荒,当地镇守、巡抚、三司及各府官员不能解救危难、体恤百姓,均应追究责任。
  • 南京守卫官军,应依照旧制派遣官员检查点阅,以革除奸弊。
  • 南京织造内官耗费繁多,无法计算,应依照苏杭的事例,暂时停止织造。
  • 南京军匠多被权贵侵占役使,应敕令南京兵部、都察院会同科道官员核查追究,令军人返回部队、工匠从事劳作。
  • 浮梁县烧制瓷器,百姓困苦至极,应暂时停止,以后令饶州等三府酌情拿出财力自行制造后送至京城。
  • 南京芦场应派遣官员勘察处置,使豪强不能占据。
  • 应天乡试人才日益增多,应增加《诗经》《尚书》二经的考官各两名,《周易》《春秋》《礼记》考官各一名。

皇帝批答:“刘昭、吴道弘、于冕均留任办事。其余事宜大多已施行,相关部门知晓即可。”

○ 南京河南道御史邹霶等人响应诏书,进言十件事:

  1. 大臣是与天子共同执掌国家大权的人。如今户部任用年老懦弱、无所作为的殷谦,南京户部则任用一味迎合、随波逐流的李本;兵部任用昏庸愚昧、固执呆板的张鹏,刑部任用贪图私利的张蓥,南京刑部则任用任意行事的张瑄;工部任用贪赃滥权、奔走钻营的刘昭,大理寺任用无知无能的田景旸,均应罢黜免职。
  2. 近年非经吏部选拔的文职官员、非因军功晋升的武职官员,应全部革除。
  3. 巡抚河南都御史赵文博坐视百姓遭受祸患,巡抚湖广都御史马驯昏庸懦弱、没有才能,也应免职。
  4. 两京被贬谪调任的官员,应令吏部核查后予以任用。
  5. 近来各地盐法多被权贵破坏,灶户、芦场、草场也被富豪占据,应派遣大臣复查整治,禁止革除奸弊。
  6. 旧制规定,仅在两京附近地区征收抽分税,自工部郎中蔡志请求增设荆州、芜湖、杭州三处抽分点后,虽对国家有利,却实为百姓之害。四川、贵州、湖广的竹木,到荆州被抽税,到芜湖又被抽税,到南京还被抽税;芜湖抽分点起初仅对停留售卖的竹木征税,如今对途经的竹木也征税。起初每年仅得银一两千两,逐渐增至四五千两,杭州也是如此,如今芜湖抽分银增至一万余两,杭州增至两万余两,商人如何承受?应暂时停止抽分,若不能停止,也应裁减税额、制定固定标准,并令巡按御史监察其中的奸邪谋利行为。
  7. 上元、江宁二县百姓,被织造内官摊派骚扰,应依照苏松的事例停止织造。
  8. 南京各卫的军籍实际有士兵十五万,如今参与操练的仅四万一千三百人,从事漕运的仅两万一千人,驾驶马快等船只的仅一万八千人,其余大多被朝廷内外权贵私自役使,这些人缴纳贿赂支取俸禄,参与操练的人数少而支取俸禄的人数多,应令兵部、都察院及科道官员逐一核查,以革除积弊。内外总兵、坐营等官员,依照在京的惯例配备随从军士,其余人员均遣回军营。

皇帝批答:“所条陈的时事大多已施行,将奏章交付相关部门处理。”

○ 方山王朱钟铤因罪被革除爵位,晋王朱钟铉援引赦免条款请求恢复其爵位,诏书回复不允许,仅每年给予五十石粮食。

○ 黄昏时分,月亮侵犯五诸侯星。

○ 当晚,广东番禺、南海二县遭遇狂风雷雨,冰雹交加,毁坏百姓房屋一万余间,死亡一千余人。

○ 十一庚寅日,河南布政司左布政使吴节上奏,称河南发生严重饥荒,请求允许本省及浙江、南北直隶各府州县的两千名生员,依照惯例缴纳粮食进入国子监;对等待空缺的一百五十名知印、承差,缴纳一百五十两银子的,及任职期满的八十名知印、承差,缴纳八十石粮食或八十两银子的,送至吏部办事等待选拔,所缴银粮均存入缺粮地区的仓库。事情下交户部商议,仅允许一千名生员纳粮入监,其余事宜按所奏执行,皇帝准从。

○ 命令御马监太监李良监管五军营,兼任提督十二营操练事务。

○ 十二辛卯日,工部上奏,山东境内郡王以下官员的房屋工价已有固定标准,仅奉国将军的房屋价格未确定,如今应依照江西的事例,确定给予四百五十两银子,仍按军队承担三成、百姓承担七成的比例筹集费用,送至王府自行修建,不再烦扰军民;从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五十年后,除有仪卫司、群牧所、护卫、侍卫千户所的王府可自行筹备修理费用外,没有上述人力的王府,可允许其上奏,待勘察核实后,参照初始修建费用酌情给予一半;还请求通行各王府长史司,将此定为制度。皇帝准从。

○ 十三壬辰日,徽王朱见沛因长史董彝听闻母亲去世,为其请求夺情起复(丧期未满强行任职),皇帝不允许,令董彝守满丧期后在当地复职。

○ 十四癸巳日,山东泰安州发生地震,到十四日、十九日接连地震。

○ 十五甲午日,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张鹏因星象变化上奏,称自己年老多病日益严重,妨碍耽误政务,请求辞官返回乡里养老。皇帝批答:“你老成干练,尚未到退休年龄,不允许退休。”

○ 大理寺卿田景旸因星象变化请求退休,田景旸说:“臣的儿子不成器,近来有婢女说儿子想与使女私通,使女不从,臣立即将使女送回娘家。儿子认为婢女诬告,便杀死婢女,臣召来儿子责问,儿子因伤势过重死亡。臣不幸遭遇此事,也已按道义断绝亲情。如今言官仅凭传闻、未经核实就弹劾臣品行不端,请求允许臣退休。”皇帝准从。

○ 南京中军都督府掌府事成国公朱仪等人响应诏书,进言两件事:

  • 各卫百户是亲军官职,旧制将百户姓名登记在所属千户所,印信代代传予子孙,非有重大变故不轻易更改,为的是使上下相互信任。近来百户承袭官职时,受考核选拔、担保勘察的限制,所掌管的印信多令其他官员代理,事务繁杂混乱,违背初始制度。今后百户子孙承袭官职到卫后,请求免除担保勘察,照旧任职。
  • 工匠负责制造器物,军士仍需准备操练,这是固定制度。近来南京内官监从各卫操练军士中奏请调取琉璃匠二百名、筛簸匠一百九十八名,请求将这些军士送回继续操练。

事情下交兵部商议后,诏书回复:“同意。琉璃匠、筛簸匠仍各留用一百名。”

○ 下诏借调山东成化二十年及今年的官盐,用以换取粮食,又令各州县设立社仓,以储备粮食防备饥荒,依从巡抚辽东左副都御史马文升的奏请。

○ 临川王府仪宾张仿,起初娶萍乡县主为妻,县主去世后,相关部门为县主修建坟墓,张仿将修建所用的木材、石料等物资费用全部据为己有,耗尽费用却未完成修墓工程。事情败露后,张仿按监守自盗的律法被追究赃款,许久后遇到大赦,都察院上奏请求裁决,诏书回复:“释放张仿,命令其革除冠带闲住。”

○ 陕西洮州灵藏赞善王派遣番僧展洋劄巴等人、尖占等簇的簇头番人喃剌盻等人,各自前来朝贡马匹及铜佛像、盔甲等物品。皇帝赐宴,并赏赐彩缎、绢钞等物,数量各有不同。

○ 十六乙未日,清明节,派遣驸马都尉周景、樊凯分别祭祀长陵、献陵、景陵、裕陵,文武各部门分别派官员陪同祭祀。

○ 派遣驸马都尉黄镛祭祀景皇帝陵寝。

○ 派遣内官祭祀恭让章皇后陵寝。

○ 巡抚宣府都御史李岳上奏,陕西、山西凡是指挥、镇抚、千百户、总小旗应参加比试及比枪,及府州县考核期满的官员,均令所在地区的巡抚官根据品级、地方情况,拟定缴纳粮食或草料的数额,免除他们赴京。如今宣府遭遇旱灾,粮草缺乏,请求允许仿照此例执行,以储备粮食防备饥荒。户部商议后按所奏执行,等待粮食储备充足后停止,皇帝准从。

○ 赏赐两广横州、贵县、灵山等处有功官军九百八十九员名,共计钞二十五万七千一百贯、绢一千一百三十匹、布六百六十五匹。

○ 工部尚书刘昭上奏:“西山紧邻京城,是国家千秋万代风水所系之地,多次奉旨禁止开凿。近年来,军民等人常常投靠朝廷内外权贵,有的开窑卖煤,有的凿山采石,巡视官员畏惧权贵势力,无人敢干涉。应严加禁止,并派遣官员勘察,如有开凿的坑洞,暂且宽恕当事人的罪过,责令其填平;若时间久远、查无证据,就酌情征调火甲夫役填埋。敢有仍不改正的,将当事人在当地村市枷项示众一个月,然后发配边卫充军;若涉及应议官员及朝廷内外官员,一律上奏后再处置,以使奸猾之徒畏惧。”奏疏呈上后,皇帝说:“应禁止开凿的山场,多次发布告示晓谕,不许凿石取煤,朝廷内外权贵怎敢故意违反?都察院立即发布告示申明禁令,有违反者按所奏处置。”

○ 工部上奏:“南京外罗城周长一百三十余里,有十六座城门,旧例均由南京工部负责修理。景泰六年,守备太监袁诚首次奏请,令应天府所属的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五县暂时借调民夫协助修理。到成化九年,府丞白昂又因这两处民夫推诿拖延,导致工程常年不能完成,建议从驯象门起的八座城门,由应天府负责修理;从沧波门起的八座城门,由工部负责修理,双方各自筹备工料,互不相关,十分便利。如今府尹于冕奏请,想将应天府应承担的工价,按十分为标准,其中八分改派给苏松等九府。但各府都有城池修建任务,且差役有繁有简,难以均衡。唯有镇江、宁国、太平、广德等府州,原是开国初期恩例减免钱粮的地区,又与南京邻近,除太平府已有抽分夫役外,应令镇江、宁国、广德每年各缴纳六十两银子,送至应天府收存,以备分工修理时使用。”皇帝准从。

○ 锦衣卫军士靳玺上奏:“近来京城内外,奸恶之徒日益增多,三五人结成一伙,白天在街道上行凶害人,夜晚则沉迷荒淫赌博,甚至霸占他人妻女、为他人报复私仇,危害不可尽数,抢劫、盗窃案件多由此引发。请求令巡城等官员缉捕这些人。”都察院商议后上奏,皇帝谕令:“昔日汉朝的郭解,不过是一个豪侠之徒,汉武帝因公孙弘的进言将其处死,以惩戒不法之徒,议论此事的人认为这关系到治国根本。如今这帮恶少相互勾结作恶,恐怕今后效仿者会层出不穷,应发布告示禁止,还令保甲相互监督,有坚持作恶不改正、知情却不告发的,各自治罪。”

○ 十八丁酉日,皇第九子出生,生母是恭妃杨氏。

○ 从正月到此时,一直有风霾天气且无降雨,皇帝命令文武群臣斋戒,派遣英国公张懋、保国公朱永、襄城侯李瑾祭祀天地、社稷、山川,还分别派遣官员到各寺观祠庙祭祀。

○ 十九戊戌日,兵科给事中仰昇因任职满九年,升为四川按察司佥事;刑科给事中马中锡升为云南按察司佥事。

○ 恢复云南按察司佥事陈谟的官职,调任福建按察司。

○ 工部商议回复南京吏部尚书陈俊等人响应诏书所进言的两件事:一是认为应按所奏,将派遣去监督工匠制造朝仪军器的内官召回,已分派的物料令南京兵仗局制造完毕后解送京城;二是认为直隶苏松等府购买每年惯例供应的物料,及四川布政司每年置办折纳的皮张等物资,应令相关部门直接解送折银,转送至应天府官库收存备用,若有结余银两,明确登记入账,充作下一年的数额。奏疏呈上后,皇帝说:“派遣去的内官、工匠全部召回,已制造完毕的军器立即解送京城,未完成的令守备太监监督制造,陆续解送。购买物料的事宜均按所议执行。”

○ 二十一辛丑日,神机营坐司监枪太监邓瑢等二十三员,因近来随从军士被减少至仅十人,上奏请求增加,皇帝命令为每人各增加十人。

○ 二十二壬寅日,致仕都督同知韩志去世。韩志字英气,是直隶昌黎县人,永乐年间代替父亲韩文担任金吾指挥使。宣德年间,他随皇帝北征,及平定汉庶人(朱高煦)叛乱,多次立下功劳。正统庚申年,调任邳州卫。己巳年,蒙古瓦剌入侵,韩志因被举荐进入京城护卫,升为署都指挥佥事。景泰庚午年,驻守山西大同,在北门外击败赶走蒙古军队,晋升为都指挥同知。天顺丁丑年,英宗复辟,韩志晋升为佥中军都督府事。辛巳年,诛杀叛逆曹钦,韩志升为都督同知。甲申年,他因年老请求解除职务,皇帝准从。至此去世,享年八十三岁。讣告传来,朝廷赐祭葬,按惯例办理。其子韩广承袭原职,担任邳州卫指挥使。

○ 二十四甲辰日,礼部商议回复南京吏部等衙门响应诏书所进言的一件事:想要将各地缴纳银米进入国子监的生员,分送南北两京国子监,令其自备柴米学习,请求仅限定他们在监学习两个月,若自愿自备柴米留在国子监的,听任其便;对年龄在十三四岁或十六七岁的生员,均令各地提调学校官将其收入本地学校学习,满十年后再返回国子监。皇帝准从。

○ 山西太原、平阳二府,曲沃、榆次二县均发生地震,有响声;沁州地震声响如雷;邠州一天内两次地震,次日又发生地震,都有响声。

○ 赐予代府宁津王朱成鉖的长子名为朱聪滴,次子名为朱聪泠。

○ 二十五乙巳日,巡抚山东副都御史盛颙上奏,山东遭遇饥荒,东昌、兖州二府尤为严重,请求将德州常盈库所收的四百九十万余文铜钱,酌情留存数十万文备用,其余全部借出用于购买粮食;临清、德州仓库储备丰富,请求借调四五万石粮食赈济受灾严重的州县。户部商议后,同意借出三百万文铜钱,粮食则从原计划成化二十年起运兑军的粮食中,酌情留存两万石,若不够再从临清、德州二仓调取,皇帝准从。

○ 二十六丙午日,真定府知府余王□赞上奏:“顺天府所属的汤山等处,旧时设有二十四处马房,御马、民马各有草场,按时放牧,以备征战操练,十分有利。近来马匹多有倒毙损失,草场荒废,百姓缴纳的豆草比过去增加一倍,苦于运输。请求挑选朝廷内外大臣,前往各马房及天津等处,核查草场界限及实际拥有的御马数量。每匹御马在附近马房留存五十亩土地,责令养马人耕种放牧;其余荒闲的熟地,按在京十二营各分配两处草场,每营二百队,每队五十人,每人分配二亩宅地、四十亩官田,分班耕种操练。宅地建成相连的房屋,便于守望相助;田地则共同耕种,按亩分配收成。若每亩每年收获五斗粮食、十束草料,官府仅收取十分之一,总计十二营可征收粮食二十四万石、草料四百八十万束。每队储备一百石豆子、两千束草料,大约可喂养五匹御马,总计可喂养一万两千匹。各地分配的马匹及顺天府所属寄养的马匹,每队酌情分配十匹,令官军共同喂养,应支取的豆草折算成银两,用于购买农具、军装;如有马匹倒毙,共同赔偿,总计可喂养两万四千匹民马。由此节省的山东、河南、北直隶的豆草,均折算成银两留存,作为预备之用,公私都有积蓄,军民各得其所。此外,陕西、山西、大同、宣府、辽东等处,蒙古军队出没无常,军饷供应没有限制,即便设法转运也难以供应。据查,边墙以内土地肥沃,近来多被镇守内外官员私自役使军士尽力开垦,收获的粮草十分丰富,凡遇官府、百姓购买,都加倍索取利息。由此可见,各边产出的粮草都足够自身使用。请求敕令派遣科道、部属中刚正有为、深明大体的官员数名,前往会同巡抚、巡按、镇守内外官员勘察,凡适宜耕种的熟地,属于军民及千百户以下官员的,听任其照旧管理;属于指挥以上官员的,请求制定标准,酌情分配数量以供给其使用,其余土地按常规操练的官军数量分配队伍,每人分配二亩宅地、二十亩田地,每队分成班次耕种防守,以备征战,官府也仅征收十分之一的收成。这样,百姓可免除运输的劳苦,军士可避免饥寒的困苦。”诏书将此奏章交付相关部门处理。

○ 赏赐万全右卫指挥白道山等官军五十四员名,各有不同的银币,以奖励他们在狮子屯击败蒙古军队的功劳。

○ 命令已故金吾右卫带俸都指挥同知苗昇的堂弟苗实,承袭其兄的原职指挥使。

○ 分守万全右卫都督佥事孙素上奏称自己年老多病,请求令其子孙良代替自己任职,皇帝准从,任命孙良为旗手卫指挥使。

○ 命令已故锦衣卫带俸都指挥同知魏忠的次子魏昂,担任本卫带俸百户。魏昂是徽王母亲王妃的弟弟,徽王为他请求恩典,因此有此任命。

○ 二十七丁未日,陕西右参议邓山因病退休。

○ 工部进言:“荆王朱见潚上奏,其先祖荆宪王的坟墓被水冲塌,开挖墓穴修理时,发现棺木被白蚁蛀坏,已更换新棺木,奏请派遣阴阳先生自行选择墓地迁移安葬;如今其祖母周氏去世,又请求依照近来的事例修建坟墓合葬。因荆王此前奏请迁移祖坟时,已准其自备工料,如今仅应派遣官员选择墓地,令相关部门为已故王妃周氏修建墓穴合葬。”皇帝准从。

○ 二十八戊申日,任命已故南京吏部尚书崔恭的儿子崔璇为中书舍人。崔璇依照恩例在中书科学习写字三年,至此授予官职。

○ 总督大同、宣府军务户部尚书余子俊上奏:“大同各仓场的粮豆缺乏,军饷供应不足,如今蒙古军队靠近边境,防御没有间断,请求从通州仓运输十四万石粟米、从京通二仓运输六万石豆子,以备支用。”事情下交户部会同大臣商议,认为应借调京营军士三万名,分三批运输十万石粟米到宣府,每石给予脚价银四钱,每名军士每天给予二升行粮;京仓储存的豆子也较少,可招募商人缴纳豆子,每石给予太仓银一两三钱;还应将两淮成化十九年中剩的现有的四十五万五千一百余引官盐,分拨给大同、宣府,由巡抚官制定标准招募商人缴纳粮豆。奏疏呈上后,皇帝命令立即按所议执行,于是派遣户部员外郎钟镛、主事原洁监督运输。

○ 二十九己酉日,广东按察使闵圭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因江西盗贼众多的缘故。

○ 命令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屠滽、通政使司通政使何琮、翰林院侍讲李杰,负责清理武职官员的贴黄(官员档案)。

○ 延平府同知刘瀚升为漳州府知府。刘瀚是少詹事刘铉的儿子,此前由大理寺丞被弹劾调任外任,至此因镇守、巡按等官员奏举,所以有此任命。

○ 任命已故少詹事赠礼部左侍郎刘铉的孙子刘启□木为中书舍人。刘启□木是刘瀚的儿子,因刘铉曾在东宫侍奉皇帝讲读的旧恩,被命令在翰林院负责书写诰敕,至此授予官职。

○ 命令已故万全都指挥佥事杨英的儿子杨钦,承袭其父亲的原职蔚州卫指挥使。

○ 临潼王朱诚澯上奏,陕西年成歉收,军民饥饿困窘,请求免除派遣官员修建已故王妃纪氏的坟墓。工部商议后回复,应令相关部门将原定的工料银送至王府,由王府自行修建,皇帝准从。

○ 三十辛亥日,命令右军都督同知陈瑛率领三万步兵,运输京仓的十万石粟米前往宣府,以接济军饷。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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