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七
成化十四年夏四月初一(壬辰朔),在太庙举行祭祀大典。
○ 派遣内官祭祀司灶之神。
○ 初三(甲午),太监覃昌传达皇帝圣旨:太医院医士施钦、张复兴、曾濂、徐德美、丘钰,均升任御医。
○ 给予衡山恭惠王继妃陈氏每年一百二十石食米,这是根据辽王的请求。
○ 巡抚四川赞理军务右副都御史张瓒等人因攻破松垒等处夷寇,上奏献捷:臣与副总兵都指挥尧彧等人调兵五万,于成化十三年十月出征,十一月抵达松潘垒溪等地,分哨并进,直抵贼寇巢穴,全力进攻,先后攻破贼寨二十二座,斩首一千零七十级,贼首撒哈等人均已诛杀。皇帝下令立即降下敕令奖励,所派遣的奏捷人员各晋升一级。
○ 初四(乙未),吏科都给事中赵侃等人上奏:州县守令是直接管理百姓的官职,不宜全部用等待补缺的监生按顺序补任,担心任用不当,再次危害百姓。请求告知吏部,从通过科举出身、在部等待选用及曾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中选拔任命。此事下交吏部覆奏,吏部认为:往年大学士李贤请求选拔有仪表、学识的监生授予知州、知县等官职,至今仍在执行;监生中也有有才识可用之人,不应以科举出身一概而论。今后选拔,可比照旧例严格考试,府同知、知州、知县有空缺时,不拘泥于常规选拔,仍按李贤所奏执行为宜。皇帝准奏。
○ 初五(丙申),任命金吾左卫带俸都指挥佥事顾玺在立威营负责操练事务。
○ 监察御史汪山、蒋昺先后在侍班时,奉命前往都察院呈递密封奏章,相互拖延,导致下属官吏将奏章揉搓出痕迹。都察院请求治汪山等人的罪,皇帝下令锦衣卫逮捕审问。
○ 初六(丁酉),因遭受水灾,减免山东所属府州县卫所、盐课司及辽东都司定辽左等卫、直隶扬州府卫所去年的夏麦四万四千一百余石、秋粮一百四十六万零五百五十余石、草二百五十一万九千四百三十余束、棉花一万六千七百二十余斤、盐五万四千六百余引。
○ 夜间东方出现流星,大小如酒杯,呈赤色,光芒照亮大地,从左旗东南方向运行至虚宿。
○ 初七(戊戌),任命驸马都尉石璟同隆平侯张祐掌管南京左军都督府事务。
○ 设立广东高明县,将高明巡检司迁移至太平都,改为太平巡检司。
○ 给予荆王已故弟弟都梁悼惠王妃何氏及其子女、宫眷每年三百石食米。
○ 南京监察御史谈俊上奏四件事:其一,旧例岁贡生各自按籍贯进入南北二监,举人都进入北监,愿意前往南监的听凭自便。如今北监人数过多,学舍无法容纳,而南监人数稀少,常常缺人历练,应将新老举人各自按籍贯分配到两监;其二,南京操练军马有名无实,应参照京城各营的成例,令给事中等官按时前往大小教场按名册点阅;其三,仪真、瓜洲等处应增加士兵戍守,严格操练,以防不测;其四,沿江巡检应选拔年富力强的人担任,以应对紧急情况。奏章上报后,皇帝下令相关部门知晓。
○ 初八(己亥),赐予晋府襄阴王朱奇瀴的嫡长子名为朱表椅,鲁王朱阳铸的第五子名为朱当湄,乐陵王朱阳錧的第五子名为朱当涻。
○ 太傅会昌侯孙继宗因年老患病,请求辞去府中事务,皇帝回应:卿是朝廷倚重之人,府中事务不必辞去。
○ 初九(庚子),派遣恭顺侯吴鉴、宁阳侯陈瑛、镇远侯顾溥、西宁侯宋恺、成安伯郭鐄、武进伯朱霖、怀柔伯施鉴、崇信伯费淮、丰润伯曹振、宁晋伯刘福担任正使;尚宝司司丞李璋、户部给事中童柷、礼科给事中冯义、兵科给事中萧显、刑科给事中马中锡、工科给事中王珩、中书舍人杨泰、户部郎中裴慧、吏部员外郎阎仲实、署员外郎事主事郑宏担任副使,手持符节前往册封:楚府江夏康靖王庶长子镇国将军朱季号□土为江夏王,鲁府庶长子朱当渍为滋阳王,第三子朱当氵□昔为阳信王,周府永宁安惠王庶长子镇国将军朱同金□牙为永宁王,蜀府汶川懿简王庶长子朱申销为汶川王,宁府瑞昌恭僖王长子朱觐鐊为瑞昌王;南城兵马副指挥张星的女儿为辽府辽世子妃,西城兵马副指挥武昭的女儿为晋府晋化王妃,西城兵马副指挥黄铎的女儿为临泉王妃,南城兵马副指挥张瀛的女儿为赵府襄邑王妃,南城兵马副指挥袁宏的女儿为瑞昌王妃。
○ 兵部尚书余子俊逐条上奏军功赏格:余子俊因存在冒领功劳者随意比照成例、负责勋赏者任意定夺等级的情况,于是重新拟定此前的赏格进呈。皇帝下旨:所拟赏格不够详细,需通查旧例及今次所拟内容后上报。余子俊于是逐条奏报:
其一,甘肃、宁夏、陕西、延绥、偏头关、大同、宣府、山海一路剿杀敌寇,不分丁壮、幼男、妇女,若官军一人斩首一颗,升一级,至三颗升三级;生擒人数与此相同。二人共斩首一颗,为首者升一级,至三颗为首者升三级;生擒者亦如此。经查验系丁壮的,授予实职;系幼男妇女的,授予署职;为从者及斩获四名颗以上的,均只给予赏赐。
其二,辽东剿杀女真,若官军一人斩首二颗,升一级,至六颗升三级;生擒者亦如此。经查验系丁壮的,授予实职;系幼男妇女的,及斩获七名颗以上、不足数的,均只给予赏赐。
其三,陕西、甘肃、四川、贵州、湖广、两广剿杀未纳入户籍的番、苗、蛮贼,若官军一人斩首三颗,升一级,至九颗升三级;生擒者亦如此。经查验系丁壮的,授予实职;系幼男妇女的,及斩获十名颗以上、不足数的,均只给予赏赐。
其四,内地剿杀反贼,如福建邓茂七、两广黄萧养、湖广刘千斤等,若官军一人斩首六颗,升一级,至十八颗升三级;生擒者亦如此。经查验系丁壮的,授予实职;系幼男妇女的,及斩获十九名颗以上、不足数的,均只给予赏赐。
其五,以上擒斩外夷及内贼者,必须查验确认并非同一日、同一处擒斩,方可按前例升授;若系同一日、同一处的数量,只拟定一级功次升授,其余给予赏赐。
其六,阵亡官军人等,及哨探等项被杀死的夜不收人等,均升实授一级;以上数条均为现行旧例。
其七,阵亡、被刀箭重伤危及生命者,各升署职一级,必须查验伤口的长宽深浅尺寸,方可批准;此外若还有冲锋次数多少的,按等级加赏;以上被伤升署职一级系旧例,其余系今次商议。
其八,把总领军的千户、指挥、都指挥同知等官,若所部官军五百人擒斩敌寇五名颗,升一级,十名颗升二级,十五名颗升三级;若所部官军一千人擒斩十名颗,升一级,二十名颗升二级,三十名颗升三级;若所部官军一千五百人,照前例递加升授,均至三级为止,二级授予实职,一级授予署职;若系都指挥使以上,只升署职二级,其余加赏;其他种类贼寇类推,如女真十名颗升一级,番、苗、蛮贼十五名颗升一级,反贼三十名颗升一级之类;已升之外功次更多、不足数的,均给予赏赐;以十五名颗升一级系旧例,其余系今次商议。
奏章上报后,皇帝下旨:功次升赏只按旧例执行。
○ 初十(辛丑),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周正方为四川副使。
○ 提拔三原县知县李景繁、六安州判官纪钦为太仆寺寺丞,满城县知县刘翥为南京太仆寺寺丞。
○ 朝鲜国王李娎派遣陪臣玄硕圭等人进呈表笺,贡马及土特产,感谢皇帝的恩赐,皇帝赐予宴会及金织衣物、彩缎等物品,各有等差。
○ 礼部上奏:代府镇国将军朱仕埭已因罪降为庶人,其子辅国将军朱成凿此前已奏准娶刘氏为妻,如今其诰命、冠服未敢擅自拟定,皇帝下令给予。
○ 十一日(壬寅),任命南京户部右侍郎潘荣总理粮储。
○ 十二日(癸卯),恢复监察御史杨守随的官职,分管福建道,因其守丧期满。
○ 拆分陕西淳化县为三水县,将兰县升格为兰州。
○ 十三日(甲辰),升任江西布政司右参议黄缙为右参政,处州府知府韩斐为浙江右参政。
○ 户部商议给事中黄麟等人回奏的核查边粮事宜:
其一,黄河以西的仓场地因潮湿盐碱,粮食多受潮霉变,当地出产荽箕草,用其盖屋可经久耐用,无芦席的地方,宜令人收集这种草苫盖粮仓,更为便利。
其二,甘肃等仓分为两处,甘州六仓属按察司官分管,凉州五仓属布政司官分管,定例两年更换一次,但地方广阔遥远,相关词讼宜委派按察司官一员专门处理。
其三,官价收购边仓粮料时,监临势豪之家多令家人领取银两上纳,如今应禁止此弊,违者粮货没收归官,仍治其罪。
其四,民间上纳边粮时,因粟米价格昂贵,多以小麦或豌豆代替,掺杂糠秕砂土,贿赂官攒一概收受,请求今后分配边仓应纳粟米的,不许以麦豆代替。
其五,各仓折粮布匹有折八斗、七斗的,有折六斗、五斗、四斗的,标准不一,导致官攒、纳户作弊,今后分配各府州县折色,不必设立几斗的名目,均预先降下长短、阔狭、斤重标准,按标准征收。
其六,仓库剩余银两不下万计,均系各年纳户上纳粮料完毕后,布政司、按察司管粮官员扣算剩余的,请求告知陕西都御史,今后各府州县纳户如有剩余银两,令其在本府收贮,以备来年领用。
其七,甘肃等处仓库钱粮,有称为“区画银”的,有称为“合儿粮”的,均系管粮官员假借区画名义,每年在纳户上纳时,每石收取银二三厘或粮三四合,积少成多,既无定数,亦难查考,导致上下侵占贪污,请求禁止,违者治罪。
皇帝准奏。
○ 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真派遣长史梁应等人进呈表笺,贡马及土特产,请求承袭王爵,皇帝赐予宴会及金织衣物、彩缎等物品,各有等差。
○ 十四日(乙巳),升任通政司右参议霍贵、南京光禄寺少卿吕雯均为太仆寺少卿,因霍贵不擅长奏启事务,故由内批特改官职。
○ 十五日(丙午),任命兵科给事董旻为正使,行人司右司副张祥为副使,携带诏书前往琉球国,册封世子尚真为中山王,赐予皮弁冠服、金箱犀带,并以纻丝、罗等物品赏赐中山王及其王妃。
○ 十六日(丁未),是仁祖淳皇帝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
○ 户部上奏:南京旗手卫西仓发生火灾,蔓延烧毁暑字等粮仓,巡视仓粮的南京御史郭经、监督主事林表及总督粮储副都御史胡拱辰防范不严,均应逮捕审问。不久后胡拱辰也上奏服罪,皇帝认为胡拱辰未能严格监督,本应治罪,但因其已服罪,姑且宽恕;郭经等人仍按律逮捕审问。
○ 兵部拟定镇守、总兵、分守、守备内外官员的随从军士数量:凡镇守内外官各三十六名,分守内外官各二十六名,守备内外官各一十六名,管操指挥各四名,管队千百户各二名,均先从余丁中抽调任用,分班养马,不许按月缴纳钱财,遇到紧急情况仍照旧操守。皇帝准奏。
○ 在闹市将强贼张政等十一人斩首,枭首示众。起初,张政等人聚众抢劫,恰逢朝鲜使臣入贡返回,于是将其所得赏赐物品尽数劫掠,还射伤朝鲜使臣。锦衣卫指挥朱骥令官校将其捕获,此事下交都察院。当时都御史王越认为朝鲜世代效忠于朝廷,如今被盗劫掠财物、射伤使臣,有损夷人感情且有失国家体面,应先令通事告知前来朝贡的使臣,等候会审完毕,按律处决,并在使臣经过的道路枭首示众,以彰显国法;将原劫掠的财物交还给使臣领取,以抚慰远方之人;对擒捕官校也请求酌情奖励。皇帝准奏,赐予朱骥纻丝一表里,官校各赏赐新钞,各有等差。
○ 夜间月亮运行至天江上星附近,与之相冲。
○ 十七日(戊申),因任职满九年,升任翰林院编修李杰为本院侍讲。
○ 设立贵州程番府儒学。
○ 巡抚辽东右副都御史陈钺上奏:三月间敌寇侵入深河境内,被我军击败,斩首六十三级,以捷报上奏,皇帝下令兵部知晓。
○ 十八日(己酉),礼部上奏:琉球国已准两年一贡,如今其国王尚圆去世,世子尚真却奏请一年一贡,擅自引用先朝事例,妄称以控制诸夷为由,其真实意图不过是贪图贸易之利。况且近年都御史上奏称,琉球国使臣多系福建逃亡之人,狡诈多端,杀人放火,也想交易中国货物以垄断外夷之利,难以依从其请求。皇帝下令仍按此前的敕令,两年一贡。
○ 十九日(庚戌),因遭受水灾,减免直隶庐州、淮安二府所属十四州县及六安、淮安等七卫所成化十三年的夏麦二十五万零七百七十余石、秋粮一十四万九千四百三十余石、草三十万六千六百七十余包。
○ 二十一日(壬子),工部右侍郎蒯祥再次任职满三年,吏部上奏:蒯祥已八十一岁,超过退休年龄,应令其离职。皇帝下令其复任,仍由内官监督工程。
○ 巡抚延绥左佥都御史丁川因母亲去世离职守丧。
○ 甘肃总兵官都督佥事王玺上奏上报斩获敌寇有功的番夷共一百六十一名,礼部请求按例给予彩缎、绢布赏赐,皇帝准奏。
○ 任命河南署都指挥同知王杰掌管都司事务,铨注蔚州左卫带俸都指挥佥事高英、金吾右卫带俸都指挥同知王能于河南都司,高英管理军政,王能守备归德及徐州等处。
○ 二十二日(癸丑),是仁祖淳皇后的忌日,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
○ 升任户部左侍郎翁世资为本部尚书,仍督管京城储备。
○ 赐予徽王朱见沛宝坻县两处空闲土地,共一百零二顷。
○ 礼部详细制定监生依亲、坐监的事务条例。此前礼部上奏:不担任教职及落第举人,宜照旧例均送北监,不许依亲。南京御史谈俊上奏请求将新老举人分配到两监,均未施行。如今尚宝司卿李木又上奏称,举人、监生仅因参加会试而来,不料被留下坐监,供给不足,艰辛万分。礼部于是覆奏:洪武、永乐年间,举人、岁贡均留在监中学习三年,每三年允许省亲一次,起初并无依亲的条例;至正统十四年为节省京城储备,才将资历较浅的监生放还原学依亲读书,其中放肆无耻之徒游说请托,无所不为;且举人旧例均在北监,后来有请求进入南监的,直接返回原籍,临近会试时才赴监领取文书前来,因此规定送北监不许依亲,是为了惩戒以往的弊端。如今李木欲仍允许依亲,谈俊等人请求分配到南监,应发文国子监:举人资历较浅的放还原籍,令提学等官时常考核,如遇相关部门迎诏、拜表等事务,须令其戴儒巾行礼,不许戴大帽、系腰带游说请托;愿意进入南监的仍听凭自便;如有逾期两个月未到监的,即便有患病证明也治罪,并将其姓名上报本部,下一科不许参加会试。皇帝准奏。
○ 二十三日(甲寅),给予辽府已故镇国将军朱豪垑的夫人丁氏每年一百石食米。
○ 诛杀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佥事蔡英。蔡英私自率领军余骑马携带弓箭,强夺路人财物,被巡逻士兵捕获,刑部拟定斩首罪名,皇帝准奏。
○ 二十四日(乙卯),安南国王黎灏派遣陪臣裴山等人奉表笺及金银器前来朝贺立皇太子,皇帝赐予宴会及袭衣、彩缎等物品,各有等差,仍将文绵、彩缎交付裴山等人带回,赏赐安南国王。
○ 将广西平乐县群峰寨、古眉寨两巡检司改隶新设的永安州,原在群峰寨的巡检司迁移至木茅村,原在古眉寨的迁移至陈村,因该地控制南北贼寇往来要道,这是根据都御史朱英的奏请。
○ 二十五日(丙辰),赐予百官扇子。
○ 二十六日(丁巳),任命已故彰武伯杨信之子杨瑾承袭爵位,每年给予禄米一千石,本色、折色各半兼支。
○ 二十七日(戊午),升任户部主事傅希说为河南按察司佥事,负责南直隶江北卫分的屯田事务。
○ 恢复浙江布政司右参议傅允的官职,调任山西。
○ 给予胙城荣顺王宫眷每年一百石食米。
○ 礼部上奏:往年代王朱成炼奏请想要率领郡王、将军出城祭祖,有旨允许亲王、郡王出行一次,但代王与王妃等人一同出行,已被赐予敕令严厉斥责;如今代王又奏请想要在清明、中元每年两个祭祀之日出城,以尽尊祖敬宗之义,未敢拟定。皇帝下旨:亲王出城祭祖,祖宗起初并无此典制,代王为何再三轻率上奏,不批准。
○ 退休的南京礼部左侍郎俞纲去世。俞纲,字宗立,正统初年以顺天府学生的身份因擅长书法被选拔誊录《宣宗实录》,书成后授予试中书舍人,后选拔为郕王府书办,升任审理正。景皇帝即位后,因潜邸旧恩升任太仆寺少卿,负责守卫安定门;景泰元年升任兵部右侍郎,奉命参与内阁机务,俞纲坚决推辞;次年转任左侍郎;又次年因母亲去世离职守丧,后被夺情留任,加升太子少保,允许领取两份俸禄,俞纲推辞其中一份;开经筵时,奉命担任讲官。英庙复位后,革去太子少保之职,调任南京礼部左侍郎;成化二年任职满九年,升食正二品俸禄;次年退休,如今在家中去世,皇帝赐予祭葬。俞纲为人温和敦厚、谨慎恭谨,不与人发生冲突,在景泰、天顺之际能够周旋其间,凡潜邸旧臣职位显赫者均被罢去,而他独能安然无咎。
○ 二十九日(庚申),铨注金吾右卫带俸都指挥同知郑雄、常忠,府军前卫带俸都指挥同知曹浩,羽林前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鲁宁于辽东都司,听候巡抚等官分配守备要害之地。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七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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