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六
弘治七年三月初一(庚寅日)
○ 初二(辛卯日),赐予新宁伯谭祐的母亲夫人张氏祭葬,依照制度。
○ 初三(壬辰日),裁革河南布政司管粮参政,南阳、桐柏二县抚民县丞,直隶沧、景二州管河判官,交河、吴桥、南皮、兴济、东光、静海、青、元城八县管河主簿,望江县县丞、主簿,浙江余杭县治农县丞,直隶隆庆州雕鹗堡及长安岭二仓收粮吏目各一员。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忠请求退休,皇帝准奏。福建龙溪、龙岩二县发生地震,有震声。
○ 初四(癸巳日),升任大理寺左少卿屠勋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命令大宁都司都指挥刘安的儿子刘勋代袭原职保定中卫指挥使。贵州苗贼被平定,镇守贵州太监江德、总兵官顾溥、都御史邓廷瓒、都督佥事王通等会同调遣官军、土兵,征讨围剿都匀长官司寨苗乜富架、长脚等人,分路进军。兵备副使吴倬等派遣熟苗诈降,引诱乜富架入寇,趁机设伏兵将其擒获,并抓获其两个儿子。各路军队乘胜深入,直抵其巢穴,擒获长脚及其儿子阿网,共攻破一百一十余个山寨,斩首俘获一万余人。捷报传到京城,皇帝下令降敕奖励,江德等人的奏捷人员升任锦衣卫所镇抚,赐予衣服一套、钞一千贯。
○ 初五(甲午日),晋府被革爵的方山王朱钟铤上奏请求恢复爵位,皇帝未允。
○ 初六(乙未日),退休工部左侍郎杜谦去世。杜谦字益之,是直隶昌黎人,景泰五年进士,授予工部主事,管理吕梁洪,三年任满,改任礼部主事,升任员外郎、郎中。因尚书姚夔推荐,擢升浙江右参政,历任左右布政使,被召回担任顺天府尹,不久升任工部左侍郎。成化二十三年,被言官弹劾,因此请求退休,皇帝准奏。后来因诏书恩宠,进阶资善大夫,至此去世,按照惯例赐予祭葬。杜谦年轻时有孝行,在浙江任职时,被人们称为重厚长者。其子杜源也考中进士,官至青州知府,杜汉以官生身份担任上林苑署丞。
○ 初八(丁酉日),命令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翟瑄的儿子翟鉴为国子监生,依从其请求。礼科都给事中吕献等人上奏:“每年初夏,惯例释放囚犯,笞杖之罪大多宽恕,徒流以下的减等发落,重囚中情节可矜可疑的,具奏裁决,这正是延长百姓寿命、延续国家命脉的做法。但此例只在两京施行,尚未推广到天下。请求敕令三法司商议拟定,南北直隶由巡按官监督会同各府县官,各布政司由镇巡官会同三司官,均按照两京的惯例,每年四月审理囚犯,这样刑狱就不会有冤情。”户科右给事中王纶也进言:“近年来,地方官员多有贪婪残酷、不仁不义之人,为贪图小利而故意审讯无辜之人,为发泄私愤而非法欺凌虐待,有因拷讯而死亡的,就搜寻小事推诿说是因公;有因长期关押而死亡的,就虚补公文,谎称有病。请求敕令法司申明条例,情节可矜可疑的,立即予以平反,不拘泥于成案。仍下令天下的司法官员,不许再重蹈覆辙,如果有导致囚犯死亡的,即使说是因公,也必须追究其情节的轻重;如果囚犯有病,也必须查清事情的大小。如果任意违反,就以其罪治罪。”皇帝命令法司商议后上报。法司商议称:“旧例,地方的囚犯每五年派遣官员审核记录一次,如今请求不拘此例,每年四月以后,各地的巡抚、巡按等官员会同审理,八月以前分类上奏。有滥用刑罚的官员,请求降调至边远地区;在法律规定之外致人死亡的,除名为民。”皇帝说:“对于滥用刑罚的官员,令巡抚等官员严加访查,依法拟定罪名上奏处置,不许轻易宽恕。会同审理的派遣官员,仍按照旧例执行。”
○ 初九(戊戌日),赐予代府镇国将军朱成锅的嫡第五子名为朱聪溁,朱聪淖的嫡第三子名为朱俊榤,朱聪泞的庶子名为朱俊橙;辅国将军朱成鋠的庶第二子名为朱聪溟,朱聪<氵能>的庶第二子名为朱俊柚、第三子名为朱俊[木□厉];沈府镇国将军朱铨[金□牒]的儿子名为朱勋灂,朱铨鏴的嫡第一子名为朱勋瀳;楚府镇国将军朱均链的庶长子名为朱荣渌;宁府辅国将军朱[革□见鈭]的嫡子名为朱宸[氵□罗];晋府辅国将军朱奇液的第三子名为朱表探;韩府辅国将军朱徵钉的嫡第三子名为朱偕沮。升任广西庆远府知府汪溥为广西按察司副使,整饬柳庆兵备。命令户部运送太仓银五万两到大同,四万五千七百两到宣府,四万两到宁夏,三万两到榆林,作为弘治八年的岁例数额。
○ 初十(己亥日),命令已故惠安伯张瓒的儿子张伟袭封惠安伯。
○ 表彰孝子三人、节妇五人。退休序班夏琮,是顺天府宛平县人;生员徐河,是山西陵川县人,均因母亲去世,在墓旁搭建庐舍守孝三年。沈辅,是嘉定县人,安葬母亲时,大雨不止,沈辅号哭祈求天晴,天空忽然放晴,安葬完毕后,大雨再次降下。均为其家门挂匾“孝行”。王氏,是福建侯官县举人林玠的妻子;周氏,是建安县百姓杨仕仪的妻子;魏氏,是湖广石首县人、知县周镛的妻子;钱氏,是山西朔州卫舍人董仪的妻子;汪氏,是直隶婺源县百姓江灿的妻子,均在丈夫去世后守节,品行无亏,均为其家门挂匾“贞节”。辽东广宁等卫遭遇狂风大作,白天昏暗,有黑壳虫掉落在地上,大小如苍蝇,过了很久才钻入土中。又有沈阳、锦州的城墙垛口被大风吹倒一百余丈,野火烧毁唐帽山堡,人马多有死伤。
○ 十一(庚子日),升任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熊绣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给予南宁伯毛良禄米每年一千石,本色、折色各占一半。因水灾减免直隶怀宁等县的秋粮三万三千八百六十三石有余,草五万七千五百九十二包,安庆卫的屯粮一千五百四十八石有余。
○ 十三(壬寅日),赐予隰川王府辅国将军朱成鏶及其夫人,云丘王府辅国将军朱表樟、朱表楬诰命、冠服,依照制度。赐予晋府武陵郡君及其仪宾张彬,肥城郡君及其仪宾卢杰诰命、冠服,依照制度。调河南布政司右参政李浚到山西任职,因管粮职位被裁革。
○ 升任云南布政司右参政方守为湖广右布政使,山东按察司按察使柳淳为山东右布政使。
○ 先是,户部郎中唐锦舟督理辽东粮储,总兵官都督佥事李杲等上奏称其出纳粮食没有章法,请求将其召回,并且称郎中是额外设置的官职,应当裁革。户部商议:“唐锦舟前往辽东才几个月,李杲等就接连上奏弹劾,必然是因其制定的法规过于严格,有权势的人无法包揽谋利,于是产生异议,想要中伤他。李杲的职责是守城治军,钱粮之事并非他所应当干预的。如果依从其请求,那么辽东每年的储备粮食将会一半落入权贵手中,盐利大多归于有势力的人,今后奸弊日益滋生,罪责由谁承担?应当令唐锦舟照旧任职,仍谕令总镇等官员必须同心和睦,共同完成边务。如果有假公济私、相互勾结排挤陷害他人的,听任科道官员弹劾治罪。”皇帝下令将唐锦舟召回,另行派遣官员前往。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保能的弟弟伏当加,成化年间曾率领部众侵犯边境,朝廷下令将领征讨,他就逃到遥远的山谷;派遣官员安抚,他就假意顺从,这样反复多次。至此,又强行夺取保能原本领取的敕书,冒名入朝进贡,并且请求升任都督,未能得逞,因此挑起争端,被同族人揭发。皇帝命令三法司会同官员在朝廷上翻译审讯,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命令仍将其关押在锦衣卫,等待处置。
○ 十五(甲辰日),命令辽东义州卫带俸都指挥使白钦防备守卫广宁。
○ 十六(乙巳日),升任河南汝州知州彭纲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因巡抚都御史徐恪推荐。升任工部郎中李韶为云南布政司右参政,户部郎中康绍宗为河南左参议,南京刑部员外郎舒玠为广东按察司佥事。升任大理寺右少卿顾佐为本寺左少卿。四川布政司右参议陈睿守丧期满,重新任命为湖广布政司参议。调浙江按察司佥事伍性到山西任职,因管水利职位被裁革。给予建平伯高霳禄米每年一千三百石,本色、折色各占一半。起用退休的浙江按察司按察使于大节为山东按察使,因巡按御史周琰、武衢推荐。司礼监太监韦宁、大理寺丞王嵩、锦衣卫都指挥陈云奉命前往湖广核查荆庶人朱见潚的事情,至此查清实情上奏。皇帝赐予他们敕令:“得知你们核查上报,朱见潚上奏其弟樊山王朱见澋与楚府永安王等人的事情,均是捏造诬陷。又因此查明朱见潚的各种不法之事,法司判定其穷凶极恶,国法难容,已令其自尽。其子女朱祐柄等人及有封号的宫眷,均予以降革,具体事宜详见管理府事的都梁王的敕令。敕令到达后,你们告知都梁王,召集朱祐柄等人到府中,依照敕令执行。”敕令都梁王朱祐橺:“庶人朱见潚起初因残害骨肉、败坏伦理,罪大恶极,被革爵降为庶人,安置在西内,却仍不知悔改,捏造事实上奏樊山王朱见澋不法之事,甚至诬陷他与楚府永安王等人图谋不轨,妄图将其陷入大逆之罪。再次派遣太监韦宁等人前往核查,均无实据,却因此查明他大量购置弓弩、暗中收藏器械等事情,其叛乱的邪心图谋全部暴露,天地不容,国法难宥,已令其在西内自尽。其子女等人按照惯例应当降革,如今特敕令你召集世子朱祐柄、虞城王朱祐槢、洛安王朱祐橙、广济王朱祐棿到府中,令他们向北下跪,当面宣读敕旨,革去他们的封爵,均降为庶人。铜陵、绩溪二郡主及其仪宾及有封号的宫眷,也一并革去封号,迁移到武昌城内,各自酌情拨给房屋居住,按照惯例给予柴米等物供养。樊山王朱见澋虽然核查出有小过错,但因他能揭发朱见潚的叛乱图谋,暗中消除了一方的大祸害,特从轻宽恕。自今以后,你们均应安分守法,反省过错,改过自新,不得再胡作非为,触犯法律。务必恭敬地遵守敕令。”
○ 十七(丙午日),命令已故锦衣卫都指挥佥事季成的儿子季英袭封原职指挥同知。
○ 十八(丁未日),赐予通政使司左通政陈琬的父亲陈表祭葬,依照制度。已故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张鹏的儿子张心玹曾请求为国子监生,尚未入监就已去世,至此其孙张弟又援引先例请求恩宠,皇帝准奏。
○ 十九(戊申日),命令两直隶的有关部门官员督促百姓捕捉蝗虫,每捕捉一升蝗虫,给予米二升。
○ 二十(己酉日),巡抚贵州都御史邓廷瓒因年老请求退休,皇帝说:“邓廷瓒平定叛乱的夷人,朝廷正要降敕奖励,为何突然请求退休?令其用心处理事务。”晋庶人朱钟鍑的母亲夫人彭氏再次上奏请求恢复朱钟鍑的冠带,皇帝说:“朱钟鍑因破坏伦理被降为庶人,多次前来上奏骚扰,不准。”代府枣强王朱成釨再次上奏请求恢复武邑王朱聪[氵□禾]的爵位,并且想要亲自来京城陈述此事,皇帝说:“朱聪[氵□禾]有罪被降革,难以继承爵位。枣强王为何屡次上奏骚扰,又想要违反惯例来京城,不准。”
○ 二十一(辛亥日),赐予已故退休礼部右侍郎艾福的继母王氏祭葬,依照制度。刑科给事中林霄在成化年间奉诏出使暹罗,在该国去世,至此其子林菲援引先例请求进入国子监读书,为国效力,皇帝说:“为国家事务而死,古人都予以体恤。林霄奉命出使,死于万里之外,情状实在令人怜悯。其子林菲上奏想要送入国子监读书,并非寻常滥求恩泽之人,特批准其请求。”巡按广西监察御史祁司员上奏:“广西府县百姓与猺人杂居,猺人出没为盗,流官巡检不熟悉当地风俗,请求在各巡检司增设土官副巡检一员;在靠近贼寇的地方,原本没有巡检司的,也多设置土官副巡检进行治理。另外,两广旧时设置游击将军,后来因事裁革,贼寇于是横行无忌,请求恢复设置,以便出兵打击贼寇。”兵部回奏,认为应当增设副巡检,有罪者一体降罚,有功者子孙世袭;游击将军令其常驻梧州,听候调遣杀敌,皇帝准奏。山东登州府发生地震,有震声;辽东盖州卫发生地震,有震声如雷,第二天再次地震。
○ 二十二(壬子日),周府河清王朱同鐪去世,河清王是懿王的第七子,母亲为余氏,天顺八年出生,成化九年册封,至此去世,享年三十二岁。消息传到京城,皇帝停止上朝一日,按照制度赐予祭葬,谥号为昭和。工部上奏:“不久前黄河在张秋决口,命令副都御史刘大夏前往治理,如今听说河防修筑尚未完成,自临清至沛县的运河都已淤浅,而管河郎中陈绮正在那里负责工程,恐怕难以遍及各个地方。本部想要派遣有才干的属官前往会同刘大夏商议,协助其完成工程,遇到淤浅的地方,就想方设法疏导疏浚,工程完成后返回。”皇帝准奏。
○ 二十三(癸丑日),浙江按察司佥事张佶守丧期满,恢复原职。都察院拟定十条禁令,张贴告示告知天下:一、纵容盗贼;二、残害军民;三、长期关押囚犯;四、虐待百姓;五、摊派徭役中的奸弊;六、不遵守公文指令;七、长期存在的民间祸害;八、滥罚纸张费用;九、凶徒害人;十、赌博作恶。仍责令巡按御史执行,不得只做表面文章,皇帝准奏。
○ 二十四(甲寅日),命令湖广武昌府每月供给安置的庶人朱祐柄等人及家属十五人,各米麦三石;子女四人,各米麦一石五斗;使女三十一人,各米一石,每年供给布绢各一匹。分守通州等处署都指挥佥事王宣因公致人死亡,罚俸两个月,仍追缴埋葬银十两,给予死者家属。
○ 二十五(乙卯日),命令河都司已故都指挥佥事梅秀的儿子梅玉袭封原职弘农卫指挥使。
○ 二十六(丙辰日),山西解州天空出现流星,大如酒杯,不久分散为五颗,各长数尺,火焰升腾似火,不久天亮后,有鼓声般的声响。河南陕州出现流星,大如斗,光芒照亮大地,从东南向西北方向运行,分散陨落,有震声如雷。
○ 二十七(丁巳日),命令给予被革爵的临川王的孙子朱宸濑及其妻子、孙女每月米一石五斗,女婿陈昱每月米六斗。镇守山西的刘政、按察司兵备副使胡汉、守备署都指挥王儒、刘淮,修筑偏头关边墙一百二十五里,修补黄河边墙二千六百余丈,添筑宁武墩堡十座,开挖横山壕堑长二里,添筑雁关墙及铲削壕堑共五十八处,上奏后,皇帝下旨,因刘政等人修筑有功,赐予彩缎,各有差别。
○ 二十八(戊午日),赐予永康公主顺义县田地二百三十一顷有余。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六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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