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孝宗实录卷二百(白话文)

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

弘治十六年六月初一(丙申朔),改任礼部左侍郎焦芳为吏部左侍郎。

○ 巡抚甘肃都御史刘璋上奏:哈密忠顺王狭巴蒙受朝廷厚恩,如今根据他的番文奏报,却有暗中图谋不轨、勾结虏众侵扰虐待邻近番部的意图。请求降下敕令严厉斥责他,向他宣示朝廷的恩威;或者传旨让哈密前来进贡的使臣回去转告狭巴,要他改过自新、效忠顺服。

○ 兵部商议认为:如果降下敕令严厉斥责,恐怕夷人性情狡诈,会损害国家体面,只应传谕使臣劝其向善。如果今后狭巴执迷不悟,兵备、参将等官员要立即上奏商议处置方案,再请求皇帝裁决。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裁减苏杭地区织造任务的三分之一。此前,府部等衙门请求暂停织造,并召回派去的内臣。不久后,太监邓瑢又以供应不足为由,奏请照旧织造。于是工部极力进言:天象变异可畏,百姓性命当怜,朝廷恩典不可虚设,大信不可丧失,请求仍按此前的建议停止织造;如果不能停止,也请求酌情宽减任务。因此才有了裁减三分之一的命令。

○ 初四(己亥)

○ 四川松潘卫白马路长官司进贡马匹超过期限,按照惯例减半赏赐。

○ 初五(庚子)

○ 巡按广东监察御史华琏上奏:广东海北、岭西两道与广西交界,云炉、大桂等山区的徭贼横行劫掠。分巡、分守官员频繁更换,常常耽误事务。请求为每道挑选一名按察司官员,颁发敕令让其在当地驻扎,整顿兵备,兼管分巡事务,三年更换一次,不得另外委派其他差事。

○ 兵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分守广西浔梧等处的左参将杨玉上奏请求退休。

○ 兵部认为:杨玉分守当地已久,夷人百姓都信服他,而且浔州是断藤峡的要害之地,正需要得力官员镇守,所以不应批准他退休。皇帝说:“杨玉不准退休,令其用心分守。”

○ 初六(辛丑)

○ 升任礼部右侍郎李杰为本部左侍郎;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王华为礼部右侍郎,王华仍担任经筵日讲官。

○ 郑王祐枔为已故被革爵闲住的泾阳王见溢请求祭祀和丧葬礼仪。礼部称此前没有这样的先例,皇帝特命赐予一坛祭祀,并赏赐葬地。

○ 初七(壬寅)

○ 因旱灾免除直隶徽州府弘治十五年的夏税麦四万一千三百多石。

○ 初八(癸卯)

○ 升任翰林院侍讲刘忠为本院侍读学士,这是因为他任职满九年。

○ 总督南京粮储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抚请求退休,皇帝不批准。

○ 起初,陕西西周氏的儿子从虏地逃脱回来,遇到宁夏群牧所的军士高友真等人,被送到千户童颐那里。童颐将他当作生擒的虏贼献给上级,镇巡以下官员都相信了,赏赐了高友真等人,并将此人押解进京。经过庆阳时,兵备按察司副使于茂发现其中有诈,巡抚都御史周季麟上奏了此事。朝廷逮捕童颐等人审讯,他们全部服罪。皇帝说:“童颐等人将归正之人当作犯边的达贼,冒领功劳赏赐,不能按照常规处置,将他们连同家属发配到山西威远卫军营充军。”

○ 初九(甲辰)

○ 辽东镇巡等官员奉皇帝旨意,商议并上奏给事中邹文盛所提出的边务事宜。

○ 兵部复核后上奏:邹文盛因朵颜三卫夷人背叛朝廷,想要出兵征讨;守边大臣则认为应当以守备为本,等边城修筑完毕、兵备充实后,再趁他们来犯时,即刻出兵直捣巢穴;或者如果残余贼寇再次作乱,我军三面防守、一面进攻,或许能大获全胜,守边大臣的建议应当听从。邹文盛又想废除禁止捕杀、袭击虏贼的禁令,以倡导我军的勇敢之气;守边大臣则认为这恐怕会引发将士邀功生事的心思。请求命令守边大臣在夷人互市之时,派遣通事传达谕旨给夷人部众,令他们今后在远离边墙一百里之外居住放牧;如果想要前来互市,必须提前三天派两三个人传箭通报;想要传递夷人情报,也需提前一天通报。如果不是通报事宜而擅自进入一百里之内,允许官军跟踪捕杀。我军要及时在一百里之外修筑封堆,或挖掘濠沟作为边界,等工程完毕后再废除捕杀的禁令。那些捕杀、袭击、掩杀虏贼的官军,仍不许以斩获首级邀功求赏。邹文盛又想断绝马市互易;守边大臣则担心断绝互市后,夷人会心怀怨恨,或许会勾结作乱,如今不必禁止夷人互市,只须严格督促我方边地军民和监市官员:每逢开市之日,只允许用布帛、米盐等物品入市交易,不得私自携带锅铧、铁器;等各夷部日后有请求购买锅铧的,再规定年限,允许三年购买一次。邹文盛又想在辽东东西二路增设宪臣,整顿兵备、修治边墙;守边大臣则认为辽东接连遭受兵灾饥荒,请求等年成丰收后再商议。邹文盛还想请求派遣御史清理军伍、屯田,并筹措粮饷,给军士的粮食每年根据丰收或歉收情况公平定价,不得拘泥于每石二钱五分的固定数额;守边大臣商议认为这一建议应当听从,但清理军伍不必派遣御史,只令巡按御史带领办理。皇帝听从了这些商议结果,下令:如果捕杀、袭击、掩杀的确实是犯边的达贼,也允许上报功劳。

○ 初十(乙巳)

○ 按照兴王府的先例,给益王府的乐户发放粮米,每月每人一石,本色粮和折色银兼支。

○ 朝鲜国王李<忄隆>派遣陪臣礼曹佥判安润等人,奉上表章和贡品前来庆贺万寿圣节。朝廷设宴款待,并赏赐彩缎、衣服等物品,各有等差。

○ 刑部主事刘乔上奏五件事:其一,浙江各府的徭役、军需都按人丁和田地摊派征收,而官员之家大多能够享受优免,导致奸诈之人纷纷将自己的人丁田地诡寄到权势之家,使得赋税徭役的重担都落在了百姓身上。请求制定优免的限额:京官及地方三品以上官员优免多少,七品以上官员优免多少,八品以下官员优免多少,其余人丁田地全部按照民间标准平均摊派。其二,松江等府征收官布,起初征收时有里胥从中渔利,缴纳官府时要加收耗损,运到京城后又有库房使用的费用,常常累计达几千几百两。佥派一名解运官布的人,有时会导致一二十户人家破产。而官布运入库房后,存放时间久了大多会损坏,只是成为揽头等人谋取私利的骗局。请求按照京官折俸的先例,下令按类征收折银,解送到户部收存,等待发放。这样一匹布的折银,或许能买到两匹粗布,对公对私都有利。其三,苏州、嘉兴等府县各自设置水利等官员,骚扰地方、盘剥百姓,请求酌情裁撤,由府里责成同知、县里责成典史兼管;直隶地区由管河郎中、浙江地区由水利佥事巡视管理,从重惩治违规者。其四,近年来公差内官常常索要车辆、船只、人夫,勒索驿站银两,克扣夫役的衣粮。请求今后内官出差,酌情调拨车辆、船只、人夫,制定固定制度,通行沿途官府遵守。其五,各边用兵时,有很多纨绔子弟冒领功劳升职。请求今后镇守内官、总兵官等,只允许奏带家人、子弟一二人,除此之外不许冒滥。那些自备鞍马、奏请愿意报效朝廷的,也请求户部会同科道官员检验他们的体力、测试他们的才能,确实能够征战的才允许派遣。皇帝下令将他的奏疏下发给相关部门办理。

○ 锦衣卫百户魏铭请求自备鞍马前往大同报效朝廷,兵部复核后上奏批准,同时下令镇巡等官员严加约束,不许他冒功生事、危害良民。自此以后,有请求报效朝廷的,兵部应当斟酌是否可行后再上奏,不得一概滥许。当时武职官员大多贪图功劳、侥幸行事,一听到边境警报,就依托权贵请求报效。到了边境后,他们要么强迫购买首级,要么将军士捕获的功劳据为己有,以谋求爵位赏赐,甚至有人足不出户却能在功劳册上留名。皇帝知道这种情况后,才下达了这样的告诫。

○ 起初,保靖蛮酋彭万里在洪武六年归附朝廷,朝廷就在当地设立保靖宣慰司,授予彭万里宣慰使之职,统领白岩、大别、大江、小江等二十八村塞。彭万里去世后,儿子勇烈继位;勇烈去世后,儿子药哈俾继位,当时年纪还小。彭万里的弟弟麦各踵的儿子大虫可宜,劝说当地士人上奏,得以担任副宣慰使,与药哈俾共同管理宣慰司事务。后来大虫可宜杀害了药哈俾,占据了他的十四座村寨。事情败露后,大虫可宜被逮捕审讯,死在狱中。朝廷废除了副宣慰使这一职位,不许世袭,但大虫可宜所占据的村寨仍然没有归还。之后,勇烈的弟弟勇杰继位,传位给儿子南木枰,南木枰传位给孙子显宗、鲁孙仕垄;而大虫可宜的儿子忠、忠的儿子武、武的儿子胜祖及其儿子世英,与仕垄一家世代为敌。武在正统年间跟随军队出征有功,被授予两江口长官之职;胜祖在成化初年也因功被授予该职位,一同在宣慰司任职,没有单独的官印和官署。弘治初年,胜祖自认为年老,而世英没有官职,担心仕垄夺取他的土地,便援引先例请求永久世袭。朝廷下令核实此事,仕垄却从中阻挠,因此双方仇恨更深。两家所辖的土人也各自分成党派,相互仇杀。永顺宣慰使彭世麟娶了胜祖的女儿,又偏袒胜祖一方,于是双方相互攻击,上奏诉讼不断。弘治十年,巡抚都御史沈钟下令世英缴纳粮食,继承父亲的职位,想要平息争端,但仕垄的上奏弹劾仍未停止,刚刚平息的战乱又再次爆发。当时朝廷下令调世英前往贵州跟随出征,而兵部的公文中有“两江口长官司”的字样,仕垄怀疑世英得以设立官署,将会不听从他的约束,便再次上奏。于是巡抚都御史阎仲宇、巡按御史王约等人,收集前后的奏词以及各官员的勘察报告,商议后上报朝廷。朝廷下发兵部、都察院商议,请求下令:世英管辖所占据的小江七寨,仕垄只管辖大江七寨,世英听从仕垄的约束;原本居住的两江口是各夷部的要害之地,请求调清水溪堡的官军前来驻守,并将世英迁移到沱埠,以断绝争端。今后土官应世袭的子弟,全部令其入学读书,逐渐接受风化教育,以革除顽劣习性;如果不入学者,不准世袭。彭世麟偏袒胜祖,按律应当追究责任,但他此前在湖贵地区征战时颇为效忠勤勉,已经有旨允许他将功赎罪。仕垄、世英都已去世,请求逮捕审问胜祖,按照常规发落。皇帝全部听从了这些建议。

○ 大同中路海东山的烽火台,有火光像龙一样从旗竿上升起,守卫烽火台的士兵大多被烧死。

○ 十一日(丙午)

○ 山东莒州及日照等县因连降暴雨,公私房屋被冲毁,人畜被淹死,庄稼被冲毁。

○ 此前,都督佥事李澄率领军队前往延绥征讨,以公用为名克扣所部马匹草料的价款,并胁迫夺取军士的财物。纪功监察御史揭发了他的奸情,法司拟定将他贬谪到边卫立功五年,期满后降一级,带俸差遣操练。皇帝听从了这一判决。

○ 十二日(丁未)

○ 陕西大亦辖及林家山、青石山等部族,以及撒藏等寺院的番人、僧官卓禄竹坚锉,还有居居中、卜拨拨、均藏、少秋秋等人,各自前来进贡。朝廷赏赐彩缎、钞锭等物品,按照惯例办理。

○ 巡按广西监察御史杨璋上奏:各处防御官军,按照惯例,失班的罚米,迟到的补操,但罚班的规定中,未满一年的可以免罚,因此很多人故意拖延。各卫所的军丁全部听从掌印官调度,但掌印官因利害与自己无关,遇事缓急不分、不以为意。况且失班的官员,由各该巡按御史拘拿逮捕,但巡按御史出入无常,公文传递辗转延迟。请求制定期限,违反者追究掌印官的责任,这样弊端才能逐渐革除。

○ 兵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陕西都指挥佥事刘轨因分守偏头关时,虏贼入境杀掠人畜,被降为原卫指挥使,带俸差遣操练。

○ 十三日(戊申)

○ 吏科右给事中徐昂上奏四件事:其一,在外任职期满的官员,应当按照旧制,由吏部酌情升降,不必像近来的惯例那样,送到户部清查钱粮,导致官员专注于追缴赋税,百姓遭受祸害。其二,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四川、两广等地的户籍册籍,弊端尤其严重,应当令后湖管册官严格核查校对,追回错误之处,重新编造,以完善后续管理。其三,公侯伯到指挥、千百户等世袭官员的子弟,十五岁以上的,应当先让他们学习骑射、讲解韬略,这样他们世袭职位后,就能立即派上用场。其四,近来法司奏行的问刑条例中,有一些苛刻琐碎、过于严厉的内容,应当再次详细审定,务必做到公平合理。皇帝下令相关部门审阅后上报。

○ 暹罗国派遣正副使坤帖米的利等人前来进贡,朝廷回赐国王及王妃锦缎等物品,赏赐坤帖米的利等人宴席及衣服、彩缎等物品,各有等差。他们带来成化年间的勘合八十三道,并移文礼部,称这是内使部官菩巴刺智嗏所佥押的。礼部称:本部与暹罗国王之间的公文往来,各自使用咨文,从未有陪臣胆敢擅自向本部发送咨文的情况。如今应当移文暹罗国王,今后凡有公文往来,务必遵守旧例,仍使用本国印信并由国王亲自佥押,才允许带来,不许再让内使部官越分擅自发送咨文,以免获罪。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十四日(己酉)

○ 太子太保、镇远侯顾溥去世。顾溥,字崇泰,直隶江都县人,成化九年继承祖父的爵位,掌管五军营右掖。弘治元年,担任果勇营坐营管操,不久后充任总兵官,镇守湖广。随后因贵州苗族作乱,奉命充任行军总兵官,率领军队征讨,平定叛乱后加封为太子太保,每年增加禄米二百石,仍镇守湖广。不久后被召回京城,提督三千营及团营,掌管前军都督府事务。至此去世,朝廷按照惯例赐予祭葬,谥号襄恪。顾溥为官三十多年,洁身自好、尽职尽责。在京营任职时,与国公朱晖不和,便上奏请求辞职。去世时,家中没有私藏财物,以至于无法入殓,英国公张<棥心>等人捐助财物才得以办理丧事,部下将士都悲痛不已。在湖广任职时,他曾喜爱牡丹花,下令军人挑水浇灌。有一位僧人偶然问他:“这水是从哪里汲来的?路途有多远?”顾溥知道僧人是在委婉劝谏自己,立即道谢说:“没有先生的话,我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过错呢?”他勇于接受善言到了这样的地步,当时的勋臣和宦官都认为顾溥是贤能之人。

○ 此前,提督贵州军务的尚书王轼因晋安、安南二卫及平夷四所的军士人数过少,奏请酌情调拨云南附近卫所的官军四千名,轮流戍守。至此,巡抚云南都御史陈金上奏称,云南的军士不宜远赴贵州防守。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兵部请求优待抚恤直隶及河南、山东各卫所的官军。皇帝说:“京操官军确实十分艰苦,兵部立即通知内外相关管理部门,严禁擅自役使占用官军,抚恤他们的家属,务必让他们得到实际的好处,不要虚应故事。”

○ 湖广贵阳州知州敖敏元因有罪,被发配到广西南丹卫充军。敖敏元在桂阳任职时,专门从事科敛罚没之事。弘治三年,州民李怡因监守自盗,赎罪款项尚未缴清,恰逢有人以李怡兄长祖胜的名义,告发敖敏元有不法行为,而李怡又因另外犯有强夺他人财物之罪被起诉后逃脱。敖敏元于是逮捕李怡,准备治罪,祖胜率领众人闯入州府,将李怡夺走,并打伤了敖敏元。敖敏元因此彻底追查此事,派遣的兵卒捉拿祖胜、李怡的父亲宗衡以及佣工人萧仁远,押送到州府,沿途用棍棒殴打,导致他们重伤疲惫。到了州府后,敖敏元又对他们施加杖刑,三人相继死在狱中。李怡的弟弟祥仔在百福寺当和尚,因追捕紧急,也随后死去。于是李怡与敖敏元相互上奏弹劾,案件经过多年的核查审理才结案。相关部门判定敖敏元因私怨故意指使他人殴打致人死亡,按为首者绞刑定罪;不久后又因宗衡无罪,改按故意勘问平人致死之罪定罪。敖敏元多次上书喊冤,法司商议认为:敖敏元的行为虽然带有私心,但实际上是因公办事,情有可原,应当以疑罪上奏。皇帝下令刑部郎中周洪、锦衣卫千户林泉会同巡按监察御史复核审讯。复核后上奏称:敖敏元科敛罚没过度,性情残酷招人怨恨,趁机泄愤用刑,导致人员死亡,应当依法定罪;但考虑到他起初确实是因为李怡及祖胜屡次犯法不悔改,才导致灾祸牵连到他们的父亲宗衡,宗衡先是被吏卒殴打受伤,后来又遭到敖敏元的杖责。如今吏卒已经饿死五人,存活的也早已逃跑抓获不到,敖敏元单独被判斩刑,确实情有可原,应当以疑罪上奏。皇帝下令法司再次详细审核,法司都请求按照周洪等人的建议办理。皇帝听从了,下令将敖敏元杖责一百,发配充军。敖敏元是进士出身,担任知州期间,以凶狠残暴为治政手段,内心残忍,最终因此招致祸患,在狱中度过了十多年,最终死在杖刑之下,这都是他的凶暴本性导致的。

○ 革除代府辅国将军成金□册三分之一的禄米。有一位名叫刘二的乐妇从晋府来到成金□册的府邸,成铏与她私通,随后将她杖打后赶出城。刘二到了阳平,跟随曲阳王府镇国将军钟铭饮酒,平阳府的衡官将此事上报。皇帝下令治两府辅导官的罪,并削减成铏的禄米,还降下敕令严厉斥责。

○ 起初,山西署都指挥佥事李恺率领大同边兵,以馈赠总兵官庄鉴为名,收受部下的毡缎等物品一百多件;庄鉴也侵占了李恺所收的合伙买马银七百多两。事情败露后,李恺被交给相关部门逮捕审问,皇帝下令他缴纳赎金、接受杖刑后官复原职,但革除他管军管事的职务,并下令将庄鉴召回,让法司等待他到京后再审理上报。

○ 辽东海州卫管队旗甲刘货郎,在守备高墎铺时,巡逻的人报告有五十多骑虏贼入境劫掠。刘货郎立即率领军队在潮沟抵御,嘴唇被箭射中,但作战更加勇猛,部下将士都被他的精神所感动。贼寇撤退后,他才走出阵前,随即昏倒在地,被抬回去治疗后痊愈。当时因为没有斩获贼寇首级,不符合升职赏赐的标准,没有被记录功劳。至此,巡抚都御史张鼐查访得知此事,上奏说:“刘货郎只是一名小旗,却能奋不顾身,率领众人击退贼寇。虽然不符合赏赐标准,但如果酌情赐予他冠带以示荣耀,仍让他率领众人防御,也足以激励将士。”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十六日(辛亥)

○ 分守辽阳副总兵都指挥使孙文毅因守备不力被判死刑。巡抚都御史张鼐上奏:“孙文毅勇猛矫健,武艺精湛,确实是一时的将才。起初他也极力想要报效朝廷,没想到误中贼寇的计策,让贼寇得以偷袭。但他与那些拥兵自卫、见到贼寇先逃跑的人不同,如果将他处死,实在令人惋惜。我听说汉朝的韩信因犯法当斩,滕公欣赏他的相貌将他释放;宋朝的岳飞犯法将要受刑,宗泽赏识他的才能让他立功赎罪。如今辽阳贼寇巢穴遍布,军情不断,杀死这样的壮士,实在可惜。而且‘使功不如使过’,孙文毅已经被关押在狱中三年,如果能获得再次任用,必定会有后续的功劳。请求打破常规,将他释放后送到总兵官处听候调遣领兵,如果遇到贼寇能斩获五颗首级,就赦免他的死罪;如果立下奇功、彻底击败贼寇,就恢复他原本世袭的祖职。”朝廷下发兵部商议,当时孙文毅已经得到皇帝的旨意,赦免死罪,发配到山西平虏卫军营充军。张鼐又推荐他可用,请求暂时免予发配,仍以平虏卫军的身份留在当地听用,等待立功后按照惯例升职赏赐。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十七日(壬子)

○ 派遣内官祭祀中霤之神。

○ 命神武后卫已故署都指挥佥事杨能的儿子杨晣,继承原职指挥佥事。

○ 当时勋戚之家大肆修建土木工程,大多强买百姓的房屋或空地取土,有的挖掘长达二三十丈,深达泉水;之后又占据附近的街巷取土填补坑洼,导致地面高低不平,沟渠堵塞。锦衣卫指挥余寘将此事上奏,皇帝下令:凡是在京城挖掘土地取土,以及用街巷的土填补坑洼的,都要治罪。

○ 起初,黔国公沐昆的祖父沐英平定云南后,奉命留守当地,朝廷允许他在所属的临安、腾冲等地开垦田地自给自足,不麻烦官府。这一惯例传到太傅沐琮时,没有改变。沐琮去世后,夫人王氏掌管家事,她性情贪婪凶狠,任用奸邪之人,以守门人赵昇等人为心腹,以云南后卫指挥汪昱等人为爪牙,借口沐昆应当继承爵位以及办理丧葬事宜为由,在原有祖上的田产之外,又额外加倍索取。汪昱等人趁机仗势肆意残害百姓,赵昇等人催缴租税、勒索财物毫无节制,祸害遍及境内。而王氏身份尊贵,沐昆虽然知道这些情况,却无法禁止。都御史李士实将此事详细上奏,请求派遣王氏返回原籍守护沐琮的坟墓。王氏听说后,便挟持赵昇等人返回南京,沐昆也上奏弹劾李士实的罪状。朝廷派人复核,没有找到李士实诬告的证据,而李士实所奏的额外加租以及赵昇等人的罪行都是事实。于是太监刘曰□永、都御史陈金、巡按监察御史何琛等人联合上奏。朝廷下发都察院商议,都察院称:王氏治家无方,纵容恶人贪婪求索;沐昆偏听偏信,妄加上奏;李士实访查不实,也有过错。赵昇等人祸害一方,仅按常规刑罚不足以示警,应当治罪后押解到南京守护坟墓;汪昱等人应当逮捕审问,调往边地任职或降级使用。今后管庄人员如果再有沿袭旧弊的,全部按照此次的商议处置。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下令宽恕王氏、沐昆、李士实等人,不再追究。起初,李士实上奏是为了安定地方,因为沐氏世代镇守云南,百姓和夷人都信服他们,沐氏安定则一方安定。他议论王氏的事情,是急于除害,或许有不够详尽之处;沐昆上奏弹劾李士实,也有不得已的原因。王氏听说上奏后,立即先返回守护坟墓,又没有子嗣,朝廷全都知道这些情况,所以特意惩治了她的党羽,而宽恕了沐昆等人。

○ 十九日(甲寅)

○ 巡抚云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陈金请求退休,皇帝说:“南京地区事务重要,陈金应当用心巡抚,以不负委任,不准退休。”

○ 此前,总制陕西军务的尚书秦纮招募人员缴纳银两十四万二千多两,想要开中盐引五十九万多引,以充实固原等边境的储备。户部复核后上奏,只批准给予淮浙盐二十万引。至此,秦纮又上奏称:所征收的银两已经发放到各边,无法追回,请求补充调拨盐引,以补足原来的数额。户部商议认为:秦纮所定的盐价比常规低太多,对官府损失很大,请求制定标准:淮盐常服每引银四钱,存积每引四钱二分;浙盐每引银二钱。另外再发放淮浙盐十九万引,加上之前调拨的二十万引,都按照这一标准执行,这样既不会浪费盐引,又能与所征收的银两数额相当,对公对私都有利。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二十日(乙卯)

○ 升任延绥副总兵署都指挥佥事吴江为署都督佥事,挂征西前将军印,充任总兵官,镇守大同。

○ 印绶监太监宋逵上奏:本监目前收藏着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的印信四十颗,而各项公差如踏勘草场、会问事情、印马、巡关、捕盗等的御史官员领取的数量多,留存的数量少。请求下令都察院查照永乐、宣德年间的旧规,制定固定制度。于是左都御史戴珊等人上奏:在京在外,凡是与给事中等官员一同办事的,如查盘仓粮、清理屯田、印马、捕盗、踏勘草场、查点收马、巡光禄寺、巡库、巡城、点闸京营、抽分等差事,都免予发放印信;各处巡按、刷卷、清军、提学、巡关、巡盐、巡河、巡仓、监军纪功、巡江等差事的官员,都照旧领取印信。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二十一日(丙辰)

○ 命辽东都司已故指挥佥事文杰的儿子文璧,继承原职定辽前卫指挥使。

○ 晋府垣曲群主去世,朝廷按照制度赐予祭葬。

○ 二十二日(丁巳)

○ 修缮太社、太稷坛。

○ 岐惠王的第二女去世,礼部称年幼的宗室女子按照惯例没有祭葬。皇帝说:“岐惠王的女儿虽然年幼,但已经在宫中抚养,赐予两坛祭祀,在岐惠王坟墓附近选择地方安葬,丧葬祭祀礼仪比群主的惯例减少三分之二。”

○ 命已故安远侯柳景支领过的禄米免予归还官府。

○ 命延绥等处额外常操的土兵,月粮分两班发放,下班的士兵停止发放。这是听从了巡抚都御史的上奏。

○ 再次给予鲁府镇国将军当汗二百两房价银,因为他的府邸遭受水灾。

○ 二十三日(戊午)

○ 按照制度,赐予晋府辅国将军表木□啻、周府奉国将军睦样、安洞诰命。

○ 巡抚山东都御史徐源上奏:衍圣公孔弘泰起初因兄长弘绪被革爵,暂时让他借袭爵位,如今孔弘泰已经去世,爵位应当归还给弘绪的嫡子闻韶。孔氏族人以及司府县都提交公文请求此事。朝廷下发吏部审阅后上报,吏部核查相关案例后,请求按照徐源的上奏办理。皇帝听从了,下令礼部按照惯例将闻韶召到京城袭爵。

○ 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马文升任职满九年,请求退休。皇帝说:“卿是德高望重的老臣,是朝廷的重臣,朕正倚重你,怎么能因为任职满九年就请求退休呢?所请不准。”马文升再次重申此前的请求,皇帝又下诏勉励挽留他。

○ 户部商议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夏景和的上奏:浙江、江西拖欠解送到京城的银两最多,应当移文这两个布政司,每年委派堂上佐贰官一人,按期率领下属到京城解送;应当解送到南京的,只委派各府县官前往。另外,征收解送班匠银两没有固定制度,只是让奸人获利。旧例班匠的工钱每月征收银六钱,后来增加到九钱,积累多了再解送到户部,但这一规定只在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南直隶施行,而河南、山东、北直隶等地仍然要求班匠亲自服役,十分不便。如今应当令浙江等地缴纳银两的照旧每月九钱,河南、山东、山西、陕西、顺天、北直隶从明年春季开始,每个工匠每月缴纳银六钱,像以前一样积累后解送。此外,凡是掌管钱粮的官员,旧例中有拖延懈怠的,停发俸禄的规定已经在司府州县通行,但不许离任的规定只从府官以下施行。今后凡是因拖延懈怠被停发俸禄的,不分司府州县,都不许离任。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二十四日(己未)

○ 按照制度,赐予周府加定郡主及仪宾耿相、晋府会宁县主及仪宾陈镗、宁德县主及仪宾陈王□受、延昌郡君及仪宾张王、云阳郡君及仪宾岳安、金坛郡君及仪宾尹儒、齐河郡君及仪宾杨安人、代府宜艮郡君及仪宾李车□工诰命和官服。

○ 因水旱灾害,免除直隶宁山卫屯田子粒三万五千四百多石。

○ 二十五日(庚申)

○ 命陕西固靖等处副总兵曹雄协守延绥。

○ 巡抚云南都御史陈金上奏:云南广南府设立一卫五所,官军负责保障沿途驿站、哨堡的安全接送。后来官军因畏惧瘴疠,奏请调回城中,导致城郭空虚,当地头目、通把、目老、百姓肆意作恶,流官不敢前往任职,只能侨居在临安,官印常常由官吏寄放,不相统属。恐怕时间久了,所属的富州之地会被交南吞并,不再属于中国。如今云南左等卫以及曲靖、越州、陆京、宜良等卫所,每年应当轮流调拨官军一千人,原本守备临安以防御交人,但临安距离交趾还很远,广南距离交趾只有一百里,距离更近,应当下令改守广南。每卫各推选一名指挥统领,让该府官吏跟随前往。至于城垣、楼铺倒塌损坏的,先委派官员监督工匠修缮,并追回侬世英所掌管的印信,交给流官掌管。等一二年后人心安定、事态逐渐稳定,只留下一半兵力在当地轮流驻守。富州原有的额定税粮,按照惯例征收,作为官吏的俸禄以及官军的口粮。本府及维摩州、阿迷州所属的各驿站,都委派官员修缮,并追回马匹、马夫,负责接送。另外,维摩州是进入广南的要道,虽然隶属于广西,但广西无法管辖,如今应当改属广南。如果遇到盛夏瘴疠盛行,就下令官军暂时返回临安。如果侬世英今后改过自新、听从约束,就下令保送他承袭职位。总兵官沐氵□昆、巡按监察御史何琛也认同这一建议。朝廷下发兵部复核后上奏,请求再次令镇巡等官员专门委派兵备、巡守等官员亲自到当地复核审查,如果确实长期有利方便,就按照所议的步骤施行。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二十七日(辛酉)

○ 孝庄睿皇后的忌辰,皇帝前往奉先殿祭祀,派遣驸马都尉蔡震前往裕陵祭祀。

○ 南京吏部郎中林沂上奏:宋朝闽广宣抚使陈文龙,曾经跟随益王在福州称帝,元军送来劝降书信,陈文龙烧毁书信并斩杀使者,城池被攻破后被擒,绝食而死。宋朝兴化通判陈王□赞,起兵响应张杰,与元将唆都作战,后来被唆都车裂而死。他们的忠义行为值得嘉奖,请求下令相关部门在春秋两季赐予祭祀,并对湖广、广西的宋朝将领李芾、马土□既等人一体施加恩典,让他们与文天祥、江万里等人一同名垂不朽,以激励忠义之人。皇帝下令将他的奏疏下发给相关部门。

○ 二十九日(癸亥)

○ 孝穆皇太后的忌辰,皇帝前往奉慈殿祭祀,派遣驸马都尉蔡震前往戊陵祭祀。

○ 加授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马文升为少师兼太子太师,仍担任尚书。马文升上奏推辞,皇帝说:“朕因为卿历经多朝,声名久著,如今因任职期满特意加以隆重的官秩,卿应当尽心履职,不准推辞。”

○ 户部上奏:按照惯例,问刑赎罪的银两都解送到户部,再调拨到边境,贵州也是边境,应当下令将这些银两留在当地使用。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礼科给事中倪议等人请求:福建的屯田都远离官仓,运输粮食不便,请求按照惯例,每石粮食折征银二钱五分,汇总后解送到京城。户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 三十日(甲子)

○ 按照汝王的请求,赐予他卫辉府所属税课的三分之一,不以此为例。

○ 命保国公朱晖兼提督团营,丰城侯李玺总理三千营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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