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百五十六(白话文)

大明世宗钦天履道英毅圣神宣文广武洪仁大孝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六

嘉靖三十七年二月己卯朔(初一),任命南京前府佥书署都督佥事许信提督操江事务;松潘东路左参将署都指挥佥事程规充任副总兵,分守松潘等处。

○庚辰日

○赐予嘉善公主蓟州牧马草场地二千五百九十五顷。

○辽东守臣汇总上奏嘉靖三十六年十月以后,官军在叆阳等处抵御虏寇的战功,共计斩首一百七十二级。皇上准从所议,准予总督王忬、巡抚苏志皋各荫一子为国子生;总兵罗文豸荫一子为百户;副总兵王重禄升职二级;赏赐御史周斯盛等人银两不等。

○辛巳日

○升任吏部都给事中赵釴为南京太仆寺少卿。

○调运天津卫因冰冻滞留的漕粮十二万石,运送至蓟州充作兵饷。

○壬午日

○祈谷礼前的视牲仪式,派遣公张溶代为进行,驸马都尉谢诏、伯陈鏸、尚书吴山轮流检视。

○升任兵部职方司郎中方祥为福建按察司副使。

○乙酉日

○广东佥事万仲分领水陆士兵为东西两路哨军,攻打倭寇。临阵之时,哨军全部溃败,领哨千户魏岳、高洪战死。

○丁亥日(启蛰节气),在玄极宝殿举行祈谷礼,派遣成国公朱希忠代为行礼。

○祭祀先师孔子,命令礼部尚书吴山主持祭祀仪式。

○贵州巡抚、巡按官高翀等人上奏本省采木的经费数额,需耗费银两一百三十八万余两。此项工程费用浩大、劳役繁重,非一省所能独自承担,请求下令广东、广西、江西、云南、陕西等省通融出资协助。工部回复:各省均多遭受灾害,难以额外加派,可将广东、云南、江西、山西原派用于盐课、重大工程的银两督催调发使用;仍留存本省文武官员应献助的俸禄银,巡抚、巡按、司道、府官应解送的赃罚银及捐纳事例所得银两,均听任巡抚、巡按官调度支用;此外如有其他权宜之策,令其多方谋划后上报。皇上准从工部议覆。

○戊子日

○祭祀太社、太稷,派遣英国公张溶代为祭祀。孝贞纯皇后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仪式,派遣兴安伯徐梦旸祭祀茂陵。

○己丑日

○祭祀帝社、帝稷,命令成国公朱希忠代为祭祀。命令户部督催广东每年按例进贡的香料。

○辛卯日

○因江西每年筹办的工程物料不足,皇上下诏将本省嘉靖三十六年起运至南京仓库的粮食三十六万六千石,每石折银八钱,其中五钱用于供给军队,三钱补抵工程物料的价款,不为例,依从巡抚都御史马森的奏请。

○镇远侯顾寰上奏:朝门工程浩大,京营军力不足,请求酌情令在京各卫所的官员、旗军出资招募民夫,根据俸禄厚薄确定出资数额,以辅助工程劳役,缓解军队负担。工部回复:国家每年兴办工程,大多征调京营官兵,官府供给口粮,从未听闻有诉苦的。近来因朝门工程重大,本部商议令十万军夫分四班轮流服役,又招募民夫四万六千八百余人协助,可称得上劳逸得当、公私两全,为何唯独会加重官军负担,又想要敛财代役呢?顾寰的请求属于姑息迁就的政策,不可推行。如果军中有老弱无法服役的,可令其自行相互雇佣顶替,官府不必干预。皇上准从工部议覆。

○壬辰日

○从太仆寺调发马匹五百匹,供给入卫官军。

○癸巳日

○升任浙江道御史王用康为通政使司右参议。

○皇上下诏减少南京光禄寺的钱粮:谷二百一十石、牛料黄豆三百石、麦一百三十石、绿豆二十石,依从该寺卿赵贞吉的奏请。

○革除钜野王府镇国中尉朱观将□火、朱观行□火的爵位,将二人囚禁于高墙之内;降其弟朱观辰□火为庶人。朱观将□火、朱观行□火共同作恶,荒淫残暴,与嫂子淑人韩氏、侄子朱重锦、乡君私通,杀害典膳王纪,又杀害平民张礼、王卿、小丑儿、王世其、王瑾,并肢解尸体;招集盗贼朱及文等人劫掠百姓财物。朱观辰□火当时年幼,虽知情但未一同作恶,特从轻处罚。

○皇上下诏令工部发文给各采木、催料官员,令其安稳行事,所经过之处的河夫,在木材运到之日再调发,不得长时间聚集,妨碍农业生产。当时重大工程催促紧迫,百姓无法承受其苦,尤其沿黄河各州县的百姓受害最深。给事中魏元吉上奏陈述此情,请求严格禁止差官骚扰百姓,各处催料御史完成任务达到二分以上的,具奏回京。皇上赞赏并采纳其言,因此有此诏令。

○甲午日

○兵部回复御史梁汝魁条陈的马政事宜:一、陕西苑马寺二监七苑的官员,应参照地方官府的惯例,每年登记马匹繁殖牧养的数量,等候六年汇总上奏,以此作为升降奖惩的依据。二、国家禁止茶马贸易,是禁止茶叶擅自流出与番人交易,并非禁止百姓之间相互买卖。而相关官员不加明察,全部禁止,导致茶商不来。请求明确告示,允许百姓、商人相互买卖马匹,每匹马官府征收税款银三钱,以起到稽查的作用,既有利于百姓,又能资助国家。皇上准从。

○记录大同左右卫立功、阵亡、受伤的官吏、军民麻锦等四百五十二人,各自升职、赏赐不等。

○大同右卫千户魏昂因奸污部下士兵的女儿,事情败露后,单人匹马逃入虏寇之中,不久便挟持虏寇到城下,索要自己的妻子儿女。署副总兵尚表、千总应袭麻锦挖沟设伏,擒获魏昂。事情上报后,皇上下诏将魏昂斩首,赏赐尚表、麻锦银币。

○丙申日

○锦衣卫工匠余丁陈兵为资助重大工程,依照捐纳事例缴纳银两二千三百两,请求升职。兵部奏请授予其署都指挥佥事,隶属本卫南司任职,每月支取俸禄一石,准许其子孙承袭一代。兵科都给事中汤日新等人进言:锦衣卫自古是负责护卫、缉捕的官职,入宫负责随从护卫,出宫掌管缉捕奸邪,国家非有特殊恩典不授予官职,非有特殊功劳不允许承袭。而一个工匠余丁仅凭微薄的钱财就得以获得此职,且能支取俸禄、子孙承袭,岂不是太滥了吗?朝廷虽然急需钱财,但对于官职爵位这样的名器,不可不重视。如果侥幸之门一开,小吏、市井之徒争相效仿,谋求逐级晋升,那么禁卫之地几乎会成为垄断的场所,阻碍豪杰之士的进取之路。由此权衡利弊,孰轻孰重?臣等恳切认为兵部先前的提议不当。皇上认为其言有理,下诏改令陈兵在所属卫所带俸任职,扣除兵部该司官员的俸禄三个月。

○丁酉日,恭仁康定景皇帝忌辰,派遣广宁伯刘允中祭祀其陵寝。

○戊戌日

○当时,天下每年上缴太仓的财赋共计二百余万两。旧例以七分作为日常经费,每留存三分以备军队急需和灾荒救济,这是常规。嘉靖己酉年以前,每年支出最多不超过二百万两,最少时仅七八十万两。等到庚戌年虏寇入侵后,仓促备战防御,每年调兵遣将、戍守边疆,额外增加的兵马数量众多,军饷数额加倍。到乙卯、丙辰年间,宣大地区的虏寇警报愈发紧急,一切招募军队、赈济抚恤等费用,都取自内府国库,每年的支出毫无节制。因此,嘉靖三十年发放的京边岁用银两达到五百九十五万两,三十一年五百三十一万两,三十二年五百七十三万两,三十三年四百五十五万两,三十四年四百二十九万两,三十五年三百八十六万两,三十六年三百零二万两。计算下来,太仓每年收入的二百万两银两,不足以抵偿每年支出的一半。由此,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权宜之法:横征暴敛钱财,奏请增加摊派,搜刮赃罚银,计算税契银,折算民壮银,提编均徭,扩大捐纳事例等,纷纷兴起。起初,这些方法也依赖其缓解匮乏,久而久之,各项收入愈发减少。恰逢各地发生变故,相关官员往往为地方奏请留存赋税,并且请求减免。如浙直地区因遭受倭寇侵扰,四川、贵州因采木,山西、陕西、宣大因兵荒,不仅各项军兴征调停滞,即使每年二百万两的收入数额,也亏损了三分之一。而内廷的赏赐、斋宫宝殿的修建,皇上时常在夜半发出文书有所索取,官吏即使紧急,也不敢拖延片刻。恰逢大同右卫告警,今年自入春以来,已调发宣大地区的银两二十六万余两,而天下百姓缴纳至太仓的银两仅七万两,国库储备大致不足十万两,而边臣奏请讨要军饷日益急迫。尚书方钝等人十分恐惧,不知如何是好,于是趁机详细陈述国库空虚的情况,并进言:如今右卫形势危急,京城北门震动,按理应当破格给予赈济,但臣等坐守空库,无法调度筹措。想要从官府索取,而官府的搜刮已经穷尽;想要从百姓索取,而民间的摊派已经达到极限。错失时机、耽误大事,罪该万死。谨竭尽愚诚,条陈七项权宜之策,恳请陛下怜悯体察:其一,处置各边存积盐引,想要将嘉靖三十四年以后存积未中标的盐引,按照原价每银一钱增加三分,招募商人缴纳银两至太仓,特准优先支取食盐。其二,处置各边开派盐引,想要将三十三年以前开派的盐引,原本应当缴纳本色粮食的,如原定折算米一石的,酌情减少一斗;草束以五十斤为标准的,减少一斤八两;原本已改缴折色银两的,允许按照原派数额酌情增加折色比例,不为例。其三,处置南京仓粮,想要将浙江、湖广、江西及南直隶州县原派给南京户部仓库的粮食,原本应当缴纳本色的,暂借三年,改折一半,转发至太仓银库,接济边饷。其四,处置南京本色拖欠赋税,自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江浙、湖广三省及直隶州县拖欠的南京本色粮米,改追折色银两,限一年内全部解送至银库,逾期未完成的,仍追征本色。其五,处置各处拖欠本部的钱粮,自嘉靖三十一年算起,下令各巡抚、巡按督促司府尽数查明,多方追讨解送,限一年内完成上报。其六,处置各处盐课、盐税,请求遵照定例,各处盐课、盐税全部解送本部,发放至边地,所在官府不得擅自奏请留存或挪作他用。其七,处置赃罚、事例、税契、民兵等银两,这些银两原本因边费不足,商议收取解送本部接济,近来因营建朝门,移作工程费用。如今工部钱粮较为充裕,似乎应当酌情分一半归还本部,以辅助匮乏。奏疏呈上后,皇上降旨:右卫形势危急,这些计策仅可作为将来备用,无法应对当前紧急情况。且朝门工程尚未完工,工部的赃罚银两也不应仓促请求调拨。盐引及折粮等事项,按照所议执行。因而严厉斥责方钝等人谋国不忠,令其再次商议。次日,方钝等人谢罪,请求先调发太仓每日陆续征收的库银五万两,及紫荆关新城仓、浮图峪的客兵兵米二万石、豆一万石,日夜兼程运送至大同,以应急需。另外,本部题准的选官事宜:凡候选监生,选期在一年以外的,缴纳银两四十两;二年以外的,加倍缴纳;三年以外的,再加倍缴纳;那些未经调取、属于上等候选十年以上的,缴纳银两二百两,均送吏部搭配选用。如今应当令前两项监生愿意缴纳本色粮食的,各自前往右卫及附近右卫的府、卫、州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损耗,缴纳粮食、草料完毕后,送吏部搭配选用,如例。捐纳的人数以五十人为限,搭配选用以六个月三次为期限。皇上准从。追究三十三年大同芍药坡、新庄材等处失事的责任,都指挥张勋等三十二人分别被发配戍边、降职处罚不等。

○己亥日

○在万法宝殿举行大型祈祷典礼,为期九日,分遣英国公张溶等人祭告各工程相关的宫庙。

○壬寅日(春分),在朝日坛祭祀太阳神,派遣英国公张溶主持祭祀。

○乙巳日

○皇上下诏令试御史罗廷唯、甄敬、栾尚约、陶应龙、凌儒、李廷龙、姜儆、蔡结、唐维禄、董克封、王大任、顾曾唯、刘以节、庞尚鹏、王渐、莫抑、高应芳、王汝正、方攸续、王乔年、史官金应奎,均实授御史职务。

○丙午日

○升任山东道御史马三才为太仆寺少卿。

○改任南京太仆寺寺丞陈谨为尚宝司司丞。

○巡抚四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黄光昇进献灵芝四十九本。

○派遣遂安伯陈鏸祭祀先农之神。

○丁未日

○祭祀历代帝王,派遣定国公徐延德主持祭祀。

○戊申日

○户部回复南京户部尚书马坤等人议处经费的五件事:其一,改征拖欠的南京粮食赋税,自嘉靖十六年至三十年,各按照本省原有的折算标准增加银一钱,以十分为比例,每月带征三分,存入仓库。等候官军发放粮食时,除二月、十月照例每石给银五钱外,但凡遇到米价低廉时,更允许折放一个月,根据当时价格酌情增减;如果米价超过三钱,仍支取本色粮食。其二,湖广、浙江按定额派发的绢匹,用于折算武官俸禄;江西、徽州的苎布,用于赏赐军士,近来多有粗劣不堪使用的,且仓库储存的数量可供六七年使用,应当暂时折征:绢一匹征收银七钱,苎布一匹征收银二钱;折算发放给武官、军士时,绢以五钱折算,布以一钱五分折算。其三,商议发放屯粮折银,以充作官军月粮,方法也是在米价低廉之时,每年酌情发放一个月,每石折银二钱五分,与拖欠改折的银两相互抵补。上元库原储存的折席、碎席等银两,用于准备修缮仓库;其草价剩余的银两,属于本部经费,不得一概存入仓库,以免引发挪用的弊端。其四,南京四门守卫官军的仓库粮食,现有八年的储备,闲置无用,请求将近年征收的一年原额一万八千九百石粮食留存仓库,作为中卫官军一年的口粮,其余全部充作各卫每月的口粮;此后派给四门的新粮一万石,留存南京专门供给守门军队,八千九百石折银解送本部。皇上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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