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百九十二(白话文)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九十二

嘉靖四十年正月初一(壬戌朔),命令成国公朱希忠在玄极宝殿举行拜天礼。当天皇上不上朝,文武群臣身着朝服前往大朝门行五拜三叩头礼,各自上奏表祝贺。

○ 取消群臣的元旦节宴,赏赐节钱钞;王府前来进贺的人员及四方夷人朝贡使者,仍在阙左门设宴款待。

○ 户部尚书高燿核算各边境应发放的年度军饷银两:大同四十二万七千两,宣府二十四万两,山西十四万两,延绥二十七万五千两,易州五万三千两,蓟州三十七万四千两,密云十四万五千两,昌平六万五千两;同时从京仓调拨米二万石运往密云,二万石运往昌平,从通仓调拨米四万石运往蓟州,抵充年度军饷数额。皇上批准了这一核算结果。

○ 派遣原任云南巡抚都御史游居敬充军边远地区。起初,游居敬被逮捕后,御史王大任趁机一并弹劾黔国公沐朝弼身为镇守大臣,处事模棱两可;参议林一新督运军饷失职;参政宋国华,副使黎遵训、徐楚、沈桥,治军无方;而黎遵训先前勾结夷人接受贿赂,酿成事端,尤其应当首先追究责任;都司参将潘雄、曹宗岱等七人及知州郭大治,均有罪责。沐朝弼又上奏将罪责推给游居敬。这些奏章都下发到兵部,兵部审议回复:“沐朝弼两次上奏论列事情,情有可原;游居敬是引发祸端之人,其他大臣也都应当治罪。”皇上下旨宽恕沐朝弼,剥夺宋国华、徐楚、沈桥三个月的俸禄,将林一新、黎遵训及潘雄等八人移交御史审讯。恰逢游居敬被押解到京,经拷问核实没有其他贪污受贿行为,法司于是按照擅自调遣军马的法律条文,判处游居敬谪戍边疆。

○ 初三(甲子),是宣宗章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清平伯吴家彦祭祀景陵。

○ 初五(丙寅),一万多敌寇骑兵从河西踏冰渡河,侵犯劫掠五花营。守备王世臣、千户李虎等人在冰桥迎战,战败身亡。

○ 初七(戊辰),按时祭祀太庙,命令定国公徐延德代为行礼。

○ 山西平虏、阳和二卫发生地震。

○ 十一日(壬申),立春,顺天府官员进献春物,皇上不上朝,命令司礼监官员捧入宫中。

○ 十二日(癸酉),派遣成国公朱希忠将陕西巡抚官程軏等人进献的白鹿、仙芝之事奏告玄极宝殿,派遣驸马都尉谢诏将其进献太庙,百官上奏表祝贺。

○ 十六日(戊寅),是英宗睿皇帝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成安伯郭应乾祭祀裕陵。

○ 二十一日(癸未),因景王即将前往封国,兵部商议派遣本部右侍郎葛缙前往通州等处整治船只;户部商议每年供给景王禄米一万石,由湖广德安等府征收本色米;其在京城支取的禄米三千石,仍由苏常等府供应,期限为三年后停止支取;同时每年供给食盐一千引、茶叶三万六千斤;随从的官员校尉按照惯例预先支取半年的俸禄银两,作为路费。皇上均批准了这些商议。

○ 二十三日(乙酉),巡按直隶御史罗复上奏陈述马政四件事:

一、平抑马价:请求将江南、江北的马匹全部准许折征银两,每匹征收白银二十四两。

二、放宽马额:淮安所属州县因遭受水灾和倭寇侵扰,人口减少,近来又下令百姓核算马饷,军民更加流离失所,请求让现有百姓饲养马匹并解送分配,其余逃亡农户的马匹数额暂行豁免。

三、禁止调拨:种马原本用于繁殖,却借给民兵骑乘征战,导致大量损耗,请求禁止调拨种马。

四、清理场租:无为、和州的牧地,从前有人擅自夺取民田,当作新开垦的草场,增加租银,给百姓造成沉重负担,请求恢复其原来的用途,仍将可开垦的荒地收租,抵偿一半的租银数额。

奏章下发到兵部,兵部审议回复:“本色马匹是祖宗旧制,不宜全部折征,应当令其照旧解送分配;那些最近批准暂时折征的,才准许征收银两解送兵部。其余事宜交由抚按官酌情执行。”皇上听从了这一意见。

○ 二十四日(丙戌),是孝静毅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恭顺侯吴继爵祭祀康陵。

○ 任命提督狼山副总兵吴瑛佥书南京左府事务。

○ 二十六日(戊子),巡按直隶御史郑存仁上奏:“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近年来遭受饥荒,请求将赎罪金一万两就地赈济百姓。”皇上听闻后深表怜悯,命令立即施行赈济,务必让百姓都能得到实际好处。

○ 任命原任蓟州等处总兵官署都督佥事李广佥书南京后府事务。

○ 二十七日(己丑),起初,皇上听从兵部的提议,命令每年发放国库银两三万两,作为蓟镇安抚赏赐归附夷人的费用。随后户部又称钱粮缺乏,商议只发放六千两,其余部分用该镇的租银、香钱之类补充。到这时,各夷人索要赏赐的数量增多,各关隘的提调官费用无着落,于是私自借用招募士兵的银两,并克扣月粮来支付赏赐。总督尚书许论认为这如同剜肉补疮,势必导致局势恶化,于是上奏请求户部每年供给银两一万二千两,兵部再供给马价银三千两,其余部分从该镇的军租、赎罪金及香税等银两中支取,不得再加重贫苦士兵的负担。奏章下发到兵部,兵部审议后批准了这一请求,皇上听从了。

○ 二十八日(庚寅),云南老挝宣慰司土舍帕兵招派遣舍把等人入朝进贡大象及龙涎香等物品,按照惯例给予赏赐。

○ 御史潘季驯巡按广东时,倡导推行均平里甲制度。其方法是:先根据州县地理位置的冲要或偏僻,确定开支的繁多或简约,让百姓各自按照人丁和财力向官府缴纳银两;每当遇到供应过往官员及一切公费开支时,官府发放银两,让吏胥、里老负责采购;里长只负责在官府办理公务,甲首全部放回务农。广东百姓对此感到便利。潘季驯因自己即将任满交接,担心后续到来的官员不能坚持推行这一制度,于是上奏说:“岭南地区远离京城,近来担任地方官的人将此地视为获取利益的地方,对百姓残酷剥削,而百姓仰望朝廷如在云霄之上,愁苦的声音无法上达。因此,百姓聚集起来成为盗贼,臣对此痛心疾首。已经将里甲的弊政改革一新,但天下的事情,建立制度并不困难,坚守制度却很困难。在京城附近坚守制度固然困难,而在岭南海外坚守制度则更为困难。从前苏洵说过:‘远方的百姓,即使让盗跖担任郡守,梼杌担任县令,郡县的百姓成群结队地嘲笑怒骂,即使有百千万人,朝廷也不会知晓。’因此,远方的百姓常常心怀怨恨,容易发动叛乱。如今广东的百姓已经心怀怨恨而蠢蠢欲动,如果不依靠皇上明确的诏令反复告诫,即使有周公那样的制度,又有谁来坚守呢?”奏章下发到户部,户部请求将这一制度在广东全省推行,令各地遵照执行,每年年终登记使用银两的数额上报朝廷。皇上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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