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四百三十六(白话文)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六

嘉靖三十五年六月初一(戊子朔)  勒令提督操江都御史史褒善闲居。起初,史褒善驻守芜湖,得知有倭寇从浙西突然抵达,当天便逃往徽宁躲避,倭寇渡过江阴,经过狼山,径直抵达瓜州,至扬州、宝应城大肆劫掠,这些都是江防管辖的地方,官军无法抵御。于是南科给事中张师载弹劾史褒善怯懦失职,史褒善因此被罢官。

○ 升任翰林院侍讲邢一凤为南京太常寺少卿。

○ 升任山东左参政张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兼巡抚顺天。

○ 命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崇回兵部任职。

○ 升任兵科都给事中兵预达为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户部署员外郎来汝璧为云南按察司佥事。

○ 录用陕西延绥等镇立功、阵亡官军文玉等四十五人,山西偏头关八角堡等处官军陈隐司等五十二人,各按规定升赏。

○ 初二(己丑)  从河南怀庆、开封三府府库调拨白银六万五千两给延绥镇作为主兵军饷,从真定、保定、顺德府调拨白银五万八千八百五十五两给山西镇作为客兵军饷,因户部上奏称提编均徭银征收不顺,请求就近供应军队。

○ 升任陕西葭州知州赵廷瑾、米脂知县李守秀各升俸禄一级;赏榆林卫指挥郑炁、经历张元孝各银十两,榆林卫管粮佥事杨师震银十五两,表彰其捕获奸细范学等四人的功劳。

○ 初三(庚寅)  修建帝真殿,派遣工科给事中陈耀文监督工程。

○ 户部主事张芹进献山东宝山诸山矿砂二百一十七两、矿银二百一十二两有余,皇上认为数量过少,命令如实开采,严禁官民隐匿侵盗,未开采的矿场仍令上奏后开采。

○ 唐府荡阴王朱弥锷去世,按规定办理丧祭事宜,谥号端肃。

○ 总督浙直胡宗宪请求录用浙江三里桥战死的诸位将领:佐击将军宗礼等人,皇上下诏追赠宗礼为都督同知,荫庇一子为指挥佥事,世袭;镇抚侯槐、何衡各升袭其子二级;义官霍贯道追赠光禄寺署丞,荫庇一子为知印出身。

○ 初四(辛卯)  赏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右侍郎贾应春、延绥总兵李辅、巡抚王轮、副总兵陈凤各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表彰其在葭州等处捕获敌军的功劳。

○ 因营军缺额,将游击将军福时等人移交法司逮捕治罪,剥夺副将孙勇等人俸禄一个月。

○ 初五(壬辰)  广东倭寇劫掠潮州等处,巡抚谈恺上报此事,趁机请求将本省调赴浙直军门的兵船调回自救,军饷从赃罚银中支取。兵部复核称,沿海各省均为要害之地,应令谈恺与胡宗宪酌情商议,根据当地事态的缓急决定兵船的去留,不得各自为政,其余事宜按提议执行,皇上批准。

○ 初六(癸巳)  升任吏部验封司郎中韩朝江为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

○ 初七(甲午)  升任山西左布政使闵煦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江西右参政高捷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 初八(乙未)  宁阳侯陈继祖去世,皇上按惯例赐予祭葬。

○ 因缉捕盗贼有功,赏锦衣卫管卫事右都督朱希孝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

○ 初九(丙申)  苏松倭寇从黄浦及七丫港逃出海,总兵俞大猷督率水兵追击,大败倭寇,斩首三百余级。

○ 初十(丁酉)  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都察院右都御史陈儒因患病多次上奏请求退休,皇上下诏令其回京另行任用,任命巡抚江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蔡克廉为右副都御史,接替他。

○ 浙江倭寇进攻仙居县,攻破县城,乘胜奔赴台州,副总兵卢镗及把总艾升等人率军在彭溪镇出击,擒斩二百余人。

○ 十一日(戊戌)  大学士徐阶任职满六年,皇上因其辅佐赞理忠诚勤勉,令荫庇一子为中书舍人,仍兼领大学士俸禄,给予应得的诰命。徐阶上奏推辞,皇上以优厚的诏书不允许。

○ 十二日(己亥)  皇上谕令户部:“山东所炼制的矿银,待累积至一万两再进献一次;并令云南布政司将库贮白银十万两进献。”

○ 荫庇工部右侍郎卢勋的长子卢逵、次子卢致均为国子生,卢勋此前因陵工应当荫庇一子,至此任职满三年,得以荫庇两子。

○ 剥夺管南京前军都督府事怀远侯常文济半年的禄米,因守备太监郭王□放弹劾其值班宿卫迟到。

○ 十四日(辛丑)  敌军三万余骑兵侵犯宣府黄王梁等处,游击张纮率领一千余名士兵迎战,战败阵亡,全军覆没,仅十六人逃脱,中军官陈徭、千把总缪策、陈镇、张瑞等人均战死。

○ 十五日(壬寅)  户部主事任之贤进献四川矿石、矿砂、夹石银脉、夹金矿石及麸金七十九两。

○ 十六日(癸卯)  朵颜属夷都指挥伯思哈儿私自引领数名敌军间谍窥探边境,恰逢守备詹承恩率军出哨,将他们全部斩杀,返回后告知巡抚王忬。王忬因此上奏称,各夷人的罪状尚未明确,詹承恩擅自杀人,引发争端,事态逐渐不可收拾,皇上下令移交巡按御史查验核实后上报。

○ 十七日(甲辰)  派遣户部主事沈应乾、锦衣卫千户李铉前往河南开采矿砂。

○ 十九日(丙午)  工部上奏:“本部原本没有固定的钱粮额度,遇到营建工程,才临时摊派征收。如今工程繁多,经查营缮、都水二司的钱粮,各省历年拖欠的数额不下二百万两,请求下令各巡按御史限期征收解送;并将刑部、都察院及各处抚按的赃罚银,总理河道的桩草银,应天府的黄册罚赎银,汀漳军门的关税银,广东的桥梁等项银两,全部通行借用。”皇上批准。

○ 二十日(丁未)  升任工科左给事中戴才、兵科都给事中、户科右给事中汤日新、兵科右给事中纪公巡均为左给事中;兵科给事中赵锵、吏科给事中王文炳、户科给事中孙应鳌均为右给事中。汤日新留任兵科,赵锵分管吏科,孙应鳌分管刑科,纪公巡、王文炳均分管礼科。

○ 从太仓调拨白银三万一千零七十余两至延绥,三万两至山西,作为军饷。

○ 二十一日(戊申)  升任江西左布政使马森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

○ 宣府战败的消息传来,巡按御史李凤毛请求抚恤录用阵亡游击张纮、中军官陈徭等人,追究总督江东、巡抚张涣未及时增援的罪责。兵部复核后上奏,皇上下诏追赠张纮为都督同知,荫庇一子为正千户,世袭;陈徭等人按规定追赠官职、升袭后代,仍在张纮战死之地为其建立祠堂,以陈徭等人配享;江东、张涣均剥夺俸禄半年。

○ 二十二日(己酉)  升任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胡叔廉为南京光禄寺卿。

○ 升任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朱舜民、浙江布政使司右参议王询均为浙江按察司副使,调山东按察司副使陶大年至福建,均负责海道事务。当时总督胡宗宪弹劾福建副使杜拯、浙江副使蔡扬金、郑光溥均为文人,不熟悉军旅事务,遇到紧急情况不足以依靠,请求将他们调往其他地方,以原任副使茅坤等人替代。吏部称茅坤等人因罪被罢官,不应任用,于是改拟朱舜民等人的名字上报,皇上听从吏部建议,仍令告诫各抚按官,今后若有将考察罢官的人员趁机滥行举荐的,治罪。

○ 二十四日(辛亥)  授予太常寺博士李东华,行人司行人邓栋、陈庆,推官刘贽、宋继先、刘一麟、傅鸣会,知县郑国宾、张灯、袁汝是均为给事中:刘贽分管吏科,宋继先分管户科,邓栋分管礼科,刘一麟、郑国宾分管兵科,张灯、袁汝是分管刑科,李东华分管工科,陈庆分管南京户科,傅鸣会分管南京兵科。授予中书舍人罗纬,国子监博士周京、学录梁汝魁、助教何大章、费增,行人司行人姜继曾、陈志、徐仲楫、周斯盛,推官罗元祯、路揩,知县叚顾言、郑存仁、王业、胡应文、何其贤均为试监察御史:叚顾言分管河南道,罗纬分管湖广道,路揩分管陕西道,姜继曾分管江西道,罗元祯分管福建道,徐仲楫分管山西道,周斯盛分管四川道,郑存仁分管浙江道,王业分管广东道,陈志分管山东道,梁汝魁分管云南道,何大章分管广西道,周京分管南京广西道,费增分管南京福建道,胡应文分管南京河南道,何其贤分管南京江西道。

○ 从太仓调拨白银二万两作为良乡、涿州的客兵军饷。

○ 因南直隶遭受倭寇侵扰,命酌情留存今年的兑军漕粮:苏州、松江二府各五万石,常州三万石,镇江二万石,作为军饷,事态平息后补充。

○ 从太仓调拨白银四万两至辽东,作为主兵军饷。

○ 二十六日(癸丑)  是孝庄睿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玉田伯蒋荣前往裕陵祭祀。

○ 总督蓟辽等处右都御史王忬上奏,辽东入卫官军防秋结束后,因突发敌军警报,留戍两年,请求酌情发放白银给予赏赐,官员一两,士兵五钱,皇上批准。

○ 二十七日(甲寅)  是孝穆皇后的忌辰,派遣恭顺侯吴继爵前往茂陵祭祀。

○ 命河南道御史吴遵提调南直隶学校。

○ 二十九日(丙辰)  升任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赵贞吉为本司右通政。

○ 大学士严嵩一品官阶任职满九年,再次上奏推辞职位,并称国家考核的旧典,群臣任职满九年的,按例不奏请复职,何况臣位居群臣之首,再次任职九年,毫无功绩,按年龄和惯例均应退避。皇上批复:“卿忠诚勤勉谨慎,辅佐赞理多年,功绩卓著,朕十分赞赏,且卿精力未衰,怎能轻易请求退职?赐予敕书嘉奖谕慰,仍在礼部设宴,荫庇一子为中书舍人。”严嵩上奏推辞,皇上称赞其谦逊,特允许推辞宴会,其余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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