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
嘉靖十八年十月乙丑朔日
○ 皇上亲自祭祀长陵,竖立成祖文皇帝的陵碑。
○ 丙寅日,是孝洁皇后的忌日,在景神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长宁伯周大经前往陵寝祭祀。
○ 礼部呈上庆贺皇太子千秋节的礼仪章程,皇上说:“章程中既然提到要穿戴冕服,必须等到太子行完冠礼后才能施行。当天免去百官庆贺,等到太子出阁讲学后再举行。”
○ 升任巡抚贵州右副都御史张钺为南京工部右侍郎,贵州左布政使李显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地区,浙江按察使李中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 司法部门上奏请求处决死刑囚犯,皇上谕示:“各囚犯已经多次审讯确认罪行,本应立即执行刑罚,但朕秉持皇天好生之德,而且今年国家根本工程刚刚动工,暂且再次停止行刑。相关部门要牢固监禁看管,不得出现疏漏。”
○ 戊辰日,升任陕西左布政使杨最为太仆寺卿,大理寺左寺丞魏有本为该寺右少卿,南京尚宝司卿李舜臣为应天府府丞,云南按察使张时彻为山东右布政使。
○ 己巳日,升任浙江左布政使蒋淦为顺天府府尹。
○ 庚午日,皇太子千秋节,赏赐文武百官寿面。
○ 沈王朱胤栘上奏说:“皇太子千秋节这个重要节日,宗室藩王朝拜祝贺的礼仪没有固定制度,请求颁布明示以便遵守执行。”礼部商议后认为,庆贺礼仪在《会典》中已有记载,只是祝词没有固定格式,请求命令翰林院拟定祝词,颁布给天下宗室藩王。皇上批复同意。
○ 朝鲜国王李怿派遣陪臣吏曹参判尹思翼等人,献上表笺和地方特产,祝贺皇太子千秋节,按照惯例设宴赏赐。
○ 辛未日,任命分守宁夏署都指挥佥事陈钦担任左参将,分守宣府西路万全右卫等地。
○ 壬申日,下诏加授户部尚书梁材太子少保衔。梁材在嘉靖十七年考核时,已担任尚书六年期满,奉旨退休,到这时被召回恢复原职。吏部按照惯例请求封赏,皇上嘉奖梁材清廉的操守闻名天下,于是有了这个任命。
○ 甲戌日,任命原任延绥副总兵白爵为署都督佥事,挂印担任总兵官,镇守宣府地区。
○ 乙亥日,因遭受水灾,从两淮运司的余盐银中支出五万两,赈济抚恤通州、泰州、淮安等地的灶户,并修理灶房和煮盐器具。
○ 丁丑日,户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王杲上奏说:“救济灾荒应当像扑灭火灾一样紧急。如今河南灾情严重,奏报中死亡人数已经超过十万,存活下来的人只希望能得到一点点粮食来延续生命。当地仓库储存的钱粮未必够用,等待调查勘验、行文请示往返,动辄拖延数十天,难免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请求先发放内库银十万两,会同巡抚、巡按分头赈济,再派遣一名主事一同前往听候调遣。”奏章下发户部商议后回复,而户科给事中郭鋆等人也为此进言。户部回复说:“本朝设立制度,各地设有预备仓,用来广泛储备粮食以便赈济借贷。近来相关官员大多不加重视,挪用贪污浪费,以至于每次赈济借贷都请求动用内库银两。如今河南灾情已经十分严重,可以暂且拨付数万两,命令主事王继芳一同前往,同时挑选一名给事中前往稽查,如果有挪用贪污浪费的情况,从严查办不宽恕。”皇上下诏,发放临清仓粮价银五万两送去,并且命令王杲核查盘点后回奏,不必派遣给事中。王杲到达河南后再次上奏说:“河南百姓饥荒严重,当地仓库的钱粮以及带去的银两仅能支撑两个月的开支。明年青黄不接之时,形势难以支撑,必须再得到十五万多两银子才行。”户部商议后,发放德州仓银五万二千七百多两,以及河南布政司储存的、原本要解送京城的富户银,连同开封府河道的赃罚银八万两,一并给予河南。皇上下诏同意。
○ 兵部回复巡抚山西都御史陈讲的上奏:“岢岚州地处交通要道,多次遭受敌寇侵扰,而隰州等地情况稍缓。应当将石隰兵备改为岢岚石隰等处兵备,就在岢岚驻扎,并且与雁门兵备划分地域分别防守。从八角以北归属雁门兵备,从三岔以南归属岢岚兵备。”皇上下诏同意。
○ 戊寅日,升任福建右布政使詹瀚、四川右布政使刘勋、浙江右布政使喻茂坚均为左布政使,詹瀚调任浙江,刘勋调任湖广,喻茂坚调任陕西;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任维贤、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叶珩均为按察使,任维贤调任浙江,叶珩仍留云南。
○ 赏赐光禄寺少卿蒋钦祭祀和丧葬费用。蒋钦是苏州常熟人,武宗时期担任南京陕西道御史,与同僚任诺等人弹劾逆贼刘瑾专权乱政,被逮捕下交锦衣卫拷打审讯。任诺等人意志消沉,而蒋钦独自直言不屈,最终被拷打致死。刘瑾被诛杀后,追赠他现在的官职。嘉靖五年,皇上批准言官的请求,命令当地建立祠堂祭祀他,并恩荫他的儿子蒋浣进入国子监读书。到这时,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陈蕙再次请求给予祭葬待遇,因此有了这个命令。
○ 命令工部右侍郎郑绅负责运输皇穹宇的建筑材料,监督工程进展。
○ 庚辰日,从太仆寺支出马价银三万两给宣府,作为修筑边防的费用,这是听从了兵科都给事中冯亮的建议。
○ 修缮南京奉先殿。
○ 辛巳日,工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顾璘上奏说:“显陵的碑额只题写了‘睿宗献皇帝之陵’,而尊崇的谥号不够完备,请求补充完整。”皇上命令按照成祖陵碑的样式,用木厢雕刻后重新题写圣号,不必磨掉原来的碑文。
○ 南京吏部考察各部门的下级官员:贪污的工部员外郎潘周锡等三人,不谨慎的户部郎中张钺等三十一人,软弱无能的工部郎中李暹等二人,浮躁的吏部郎中陈克昌等十二人,才能不足的鸿胪寺左少卿朱福等十三人,年老的户部郎中赵善鸣等九人。皇上下诏,按照惯例将他们罢黜、降职或调任。
○ 壬午日,是诚孝昭皇后的忌日,在永孝殿举行祭祀典礼,派遣玉田伯蒋荣前往献陵祭祀。
○ 巡抚大同都御史史道因大同修筑弘赐、镇边、镇川、镇虏、锡河五座城堡工程完工,依次陈述总督尚书毛伯温、行边使翟銮、已故总兵梁震、原任巡按御史皮东山建议督修的功劳。皇上嘉奖众大臣的功绩,下诏加授翟銮、毛伯温均为太子少保,毛伯温仍恩荫一子为国子生,追赠梁震为太子太保,史道升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仍担任巡抚。皮东山增加俸禄一级,各自赏赐银币不等。
○ 癸未日,南京吏部尚书闻渊、户部尚书钱如京、礼部尚书霍韬、兵部尚书湛若水、工部尚书周用、吏部右侍郎费采、礼部右侍郎崔铣、通政使司右通政刘臬、国子监祭酒马汝骥,各自因考察之事自我陈述,请求罢免,皇上不允许。
○ 从太仆寺支出马价银二万二千五百两给燕河营等地购买马匹,支出四万五千两给宣府等地购买马匹,这是听从了守臣张汉、楚书的请求。
○ 甲申日,督木都御史潘鉴弹劾叙州府同知王尚用、马湖府同知郭珊虚增木材价格,贪污浪费官府银两,贪污迹象明显,请求依法查办;同时弹劾参政范鏓、李中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也应一同治罪。奏章呈上后,皇上下诏调查审问郭珊、王尚用,而范鏓等人因已调任官职离开,免去追究。
○ 乙酉日,湖广巡抚都御史陆杰、工部左侍郎顾璘上奏,建造二圣玄宫、宝城、旧邸宫殿、元佑宫、恩诏圣谕碑亭、显亲达孝城垣门楼等工程规模宏大,请求将原来解送到承天府储存的脚价银十万两、湖广河南未动用的国库银十七万两、原派给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两淮、两浙的银两十八万两,以及应解送的额定绸缎、胖袄等物料银二万五千八百多两,用来供给工程开支。皇上下诏同意。
○ 丙戌日夜,月亮侵犯火星。
○ 丁亥日,大学士夏言请求请假回乡迁葬,皇上不允许,于是他请求命令钦天监精通地理的博士一员前往为其占卜墓地,并请求给予其父母抚恤待遇。皇上全部同意,派遣官员前往祭祀并协助迁葬,同时告诫夏言应当知恩图报,竭尽忠心侍奉君主。
○ 戊子日,升任福建道御史傅凤翱为福建按察司副使。
○ 升任分守四川松潘副总兵都督佥事何卿为署都督同知,仍担任分守职务,因为他平定了各番族叛乱,有保卫边疆的功劳。
○ 己丑日,皇上谕示礼部:“庆成宴沿袭旧例,因祔享礼仪没有完成而停止。如今皇妣的神主升祔已经三个月了,行礼奏乐已经多次亲历目睹,为何唯独在接受上天恩赐时反而禁止奏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冬季朝贺也应当停止,只庆贺大礼完成,这样才不会失去轻重之分。”尚书严嵩没有完全理解皇上的旨意,认为应当举行庆成宴。皇上又说:“朕昨天的谕示本是出于恭敬上天的心意,不敢追求宴乐,但既然已经以日易月服丧期满,在宫殿中就奏乐,反而停止更重要的庆成宴奏乐。你们朝贺节日时,应当连同宴礼一并停止。”
○ 裁撤两淮庙湾、白驹、石港、余中四个盐场的副使各一员,攒典各一名。
○ 补铸嘉靖制钱,命令南北两京工部各自监督铸造。起初,南京吏部司务朱希皋上奏说:“通过纳捐、开矿来补充费用,不如效仿古代开采铜矿充当赋税,设置官员铸造钱币,禁止伪造,推行真钱。新钱铸成后,贸易流通、运输、赏赐、俸禄发放都从中取用,非常便利。”奏章下发户、工二部商议回复,二部说:“如今天下州县按照土地等级确定赋税,已经登记造册固定下来,如果再开采铜矿充当赋税,难免会导致制度混乱。而且南北两京都设有宝源局开炉铸钱,制度从未废除,可以特意下令补铸规定数量的制钱,同时重申严厉禁止盗铸和阻碍破坏制钱流通的禁令。”皇上下诏按照商议执行。于是下令,流通钱币的地区,无论嘉靖制钱还是历代旧钱都可一同使用,每七十文好钱折合白银一钱,质量差的钱以两文折合一文。有储存私铸铅锡小钱的人,允许自首免罪,仍按照当时的估价给予铅锡的价值;不自首的,逮捕后依法惩治。
○ 庚寅日,升任山西镇守副总兵署都指挥佥事祝雄为署都督佥事,挂印担任总兵官,镇守大同。
○ 辛卯日,下诏剥夺湖广按察司提督学校副使江以达的官职,贬为平民;降指挥陈恩、姚庚的官职各一级。此前,圣母的梓宫向南祔葬,下诏允许亲王穿素服出迎祭祀。楚王接到诏书后想要提前出城,江以达身为主管官员,不服从命令,指挥陈恩等人严格关闭城门,不允许楚王擅自出城,楚王因此怨恨江以达,弹劾上奏江以达欺辱蔑视亲王、打毁祭祀器具等事。皇上下诏将江以达等人逮捕到京城审问,不久就有了这个处罚命令。
○ 癸巳日,追究辽东军事失利的罪责,降锦义右参将王朴的官职两级,革职闲居;守堡指挥等官惠辅等六人交由巡按御史逮捕惩治;总兵官马永、巡抚都御史刘漳因近期刚刚上奏立功,予以宽恕。
○ 南京江西等道监察御史利宾等人通过考察,弹劾兵部尚书张瓒、礼部尚书严嵩、工部尚书甘为霖、掌詹事府事礼部尚书温仁和、吏部尚书许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胡守中、总督漕运右都御史周金、提督南赣等处右副都御史郑坤、右通政吕希周、大理寺右寺丞李鹤鸣、翰林院侍读学士廖道南、侍讲胡经、侍读华察、太仆寺卿杨维聪、原任太仆寺少卿李邦直、尚宝司卿陈箎、顺天府府丞姜润身、南京尚宝司卿陈鲸、应天府府丞朱隆禧不称职。奏章呈上后,皇上批复:“张瓒等十五人已有旨意处理。姜润身命令退休。许赞等人任职已久,利宾等人不应再以此进言,予以斥责但宽恕他们。”不久,许赞、严嵩、温仁和、许赞各自因被弹劾自我弹劾,请求退休,皇上不允许。
卷二百三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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