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二十(白话文)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十

嘉靖元年十一月初一(癸卯朔)

○初二日(甲辰),下令芒部军民府护印土舍陇寿承袭土官知府一职,免其赴京。按旧例,九品以上土官需经保举送至京城方可承袭。当时陇寿与其庶弟及兄嫂争夺继承权,相互攻伐,不敢离任。镇巡官将此事上奏,皇帝下诏令其就地承袭。

○户部上奏:王府中郡王、将军以下人员,若去世后无子或子嗣年幼,其母妃、宫妾等按规定享有赡养食米,根据爵位品级区分等级。无子者终身享受,子嗣年幼者享至承袭爵位之日为止;庶人妻妾、使女不得超过一二人,每人供给米麦布绢,去世后停止发放。户部每十年核查一次存亡人数及增减情况,相应调整供给。如今宗室人口繁多,十年间有人去世却不据实上报,导致供给不断增加,国家赋税空耗,百姓日益困苦。臣请求告知各王府,自今以后不必等待十年,每年年终即向有关部门呈报情况,如有去世者,次年立即减派税粮,以节省民财;若当年已先供给后去世者,所发粮米免于归还官府。皇帝准奏。

○蓟州西炼金山出现矿贼,总兵官马永派遣指挥康雄等人剿平贼寇。皇帝下令奖赏康雄等人,并下令修筑堵塞矿坑。

○皇帝因蒙古军队多次入侵边境,责问陕西抚镇众臣。于是都御史姚镆、王翊,总兵官武振各自上奏请罪,皇帝特下诏赦免他们。总制兵部侍郎李钺称病辞职,皇帝下温旨挽留,不许其辞官。

○初三日(乙巳),兵科给事中陈时明借灾异之事请求罢斥太监萧敬,大致说:萧敬向来与朱宸濠勾结,侥幸逃脱国法制裁,如今又卖弄才智迷惑圣明君主。近来商议大婚之事,萧敬收受刘政的重金贿赂,想要引荐其女入宫,幸亏大臣毛澄等人极力抗争,才未能如愿。其奸邪无忌到如此地步,陛下即使不杀他,也不应让他久留宫中。请罢免萧敬司礼监之职,将其迁出宫外居住,以平息臣民的愤恨,消除上天的灾变。奏章下发相关部门处理。

○下诏:南直隶受灾州县应征收的草场籽粒银,原本需缴纳五分,现再减免三分;先前商议今年马价每匹加银二两的规定,停止执行,务必让穷苦百姓得到实惠。

○初四日(丙午),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李铎借修身反省为由辞职,皇帝不许。

○户部上奏:河道的通塞关系到漕运畅通,请求提前加以整治,为来年做准备。同时明确禁令,进献新鲜贡品等船只及内外官员如有依仗权势阻挠河道事务者,一律参奏治罪。皇帝表示同意,下令立即按议实行。

○下诏:将云南河西县曲陀巡检司迁移至新安所,和曲州和曲驿迁移至武定军民府;敕令贵州守备都指挥张悦兼管云贵交界的沾益州等地方,监督捕捉盗贼。

○初五日(丁未),起初,庆云侯周寿在弘治年间获赐宝坻县把门城、李子沽的土地,以及后续购买的田宅共计二千余顷,其中包含故会昌侯的遗产。建昌侯张延龄是会昌侯的女婿,曾获得二百余顷与周寿接壤的土地,双方多次发生争执诉讼。当时张延龄权势强盛,周寿于是全部让出这些土地,转而请求赐予来安务的八百顷土地。正德末年,这些土地都被强夺为皇庄。皇帝即位后,下诏将皇庄归还原主,于是两家各自请求收回土地。此事交付给事中夏言等人核查,查明实情后商议:把门城、李子沽的一千二百顷土地赐予张延龄,周寿后续购买的七百七十七顷土地赐予其子周瑛,而来安务的土地仍归官府所有,招募百姓佃种。户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准奏。

○驸马都尉崔元因奉迎皇帝即位有功,被封为京山侯,赐予诰券,按例应当上表谢恩。礼部称本朝没有此类先例,于是上奏:“奉迎君主是臣子分内之事,封爵之典应由朝廷主动授予,不应随意赐予。若因奉迎而封侯并世袭,崔元想必内心不安。因此臣等犹豫数月,仍希望皇上收回成命,根据功劳制定奖赏,以安抚崔元之心。”皇帝说:“永乐初年,太宗皇帝入继大统,驸马都尉王宁因辅佐拥戴之功,也被进封为永春侯,怎能说本朝没有先例?崔元的谢恩表按惯例引入,不得拖延。”于是给事中底蕴等人、御史高越等人接连上奏反对,皇帝均不采纳。

○给事中及宦等人核查大同镇仓库、草场后,弹劾前镇守太监马锡、苏瑨,现任监枪刘璟,分守李睿,前总兵官朱振、杭雄,副总兵张輗,参将麻循、谷堔、黄镇,锦衣卫指挥姚瓒,都指挥张杰等人,均凭借权势侵占盗窃巨额财物;前管粮郎中陈漙、郑选、杨鏓等人徇私枉法,损耗边防储备;巡抚都御史杨志学防范不严,请求将他们全部依法追究。都察院复核后上奏,皇帝因马锡、苏瑨侵占盗窃数额众多,且此前已被发配戍边,姑且宽恕他们;朱振被抄没家产赔偿赃款;张輗等人交由御史逮捕审问,追讨赃款;只有杨志学因任职时间短、患病,得以免罪。

○初六日(戊申),礼部逐条上奏商议处理土官朝觐的五件事:

一、制定赏例:自今以后,土官派人至京城,若其弟侄及儿子进献马匹四匹以上及贵重土特产,根据其所属衙门品级高低赏赐钞币、布匹;进献马匹一二匹及普通土特产者,与杂职官员同等赏赐;通事、把事、头目等人,仅根据马匹、土特产数量赏赐。凡进献香茶、黄蜡,每杠五十五斤,由布政司传送者,所赏生绢按数量递增,违例者取消赏赐。

二、革除旧弊:近年各土官如宣抚司等所派来京人数过多,均超出旧有定额。所携带的降香重量不过七八斤,却冒领口粮及绢钞赏赐,甚至有伪造印信、私自增加批文者。自今以后,重申旧例,凡违例者,沿途有关部门阻止其入京;无布政司真实印信批文者,沿途不得提供物资;即便擅自前往京城,也退还其贡品,取消赏赐和口粮,若有奸民附和作乱者,从重治罪。

三、处理进马事宜:先朝土官进献马匹,在所在布政司检验后兑换成银两入库,以备购买马匹之用。如今容美宣抚司等进献马匹直接至京城,往来骚扰,不符合旧制,自今以后有违反者,一律停止其进献。

四、明确接收流程:近来湖广忠建宣抚司等土官派遣把事进献香烛,鸿胪寺立即引领至内府交付接收,即便违例也一概给予赏赐。自今以后,土官派人至京城,鸿胪寺引见后呈上其奏章,仍需前往礼部检验所进献的土特产,以便核查。

五、防范欺诈:各土官的官职原本有等级之分,偶尔有欺诈冒领赏赐者,回去后以此恐吓少数民族民众。朝廷自有纲纪,不可纵容其欺诈行为。应令吏、兵二部将已承袭土官的职名核查后上报礼部,未承袭者,行文巡抚立即上奏补授,以安抚少数民族民众。皇帝均准奏实行。

○周府汝阳王府辅国将军同钑的长子,违反规定赴京奏请赐名。皇帝下令礼部派遣官员将其送回,敕令周王严加告诫责罚,并令巡按御史追究王府长史以下及主谋起草奏章者的责任。

○夜间黄昏时分,月亮侵犯秦星。

○初七日(己酉),因大婚礼成,派遣玉田伯蒋轮前往安陆祭告兴献帝。

○重新划定山东四兵备道所属州县:改济宁兵备为沂州兵备,将沂州、驿费、郯城、曲阜、泗水、滕、邹、滋阳、宁阳、济宁、蒙阴、沂水、泰安、莱芜、新泰十六州县划归沂州道;东平、汶上、郸城、钜野、嘉祥及曹州、定陶、曹县、濮州、观城、朝城、范、单、金乡、城武、鱼台十六州县划归曹州道;武定、阳信、□河、海丰、乐陵、滨州、蒲台、沾化、利津、青城、新城、齐东、陵及济阳、德平、临邑、章丘、邹平、长山、淄川二十州县划归武定道;临清道所属州县照旧不变;将曹州兵备原辖的东明、长垣二县划归大名道,河南考城划归睢陈道。当时山东抚按官称各道所辖州县交错杂乱,距离远近不一,有的一县归属三道,有的完全没有归属,若非大幅调整,无法统一事权。兵部请求采纳其建议,皇帝批复同意。

○前通政司右通政张龙因罪论斩。张龙勾结钱宁,骗取财物数千两,钱宁被诛杀后,御史揭发张龙的罪状,交付法司,按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之律定罪,皇帝下诏按所拟执行。

○初八日(庚戌),下令顺天府斋戒祈雪。

○初九日(辛亥),广西思明贼黄镠等人被处死。总督镇巡官将捷报上奏,皇帝下令奖赏张嵿及镇守太监韩庆、总兵朱麒、巡按御史张钺银币不等。土官之子黄廷宝起初协助贼寇攻城,后来擒获黄镠赎罪,皇帝下旨免其罪责,仍赐予冠带并犒赏。

○初十日(壬子),兵部复核给事中许复礼条陈整顿军务的事宜,请求下令各抚按等官,凡遇盗贼作乱,均责成盗贼兴起之地的州县负责抓捕;若不立即收捕,或观望隐匿不报告,掌印官罢职不再录用,指挥、千百户降二级,调往边卫,子孙承袭时不得返回原卫;若因延误军机造成重大祸患,按飞报军情律处斩;若城池被贼寇围攻而弃城逃走,导致贼寇杀戮百姓、焚烧官民房屋,比照守边将领失陷城寨之律,无论城池有无守备,捕盗官处斩,兵备官每起案件降一级,掌印、巡捕、守巡官每两起案件降一级,三司掌印官每三起案件降一级,情节严重者充军。有能在战场上斩杀首要贼寇一名,升一级,赏银三十两;擒斩随从强贼三名,或阵亡者,每名赏银十两,也升一级,可世袭;非在交战中,仅缉捕到三名贼寇者,每名赏银五两,升一级,不可世袭;不足三名者,仅给予奖赏。皇帝准奏实行。

○十一日(癸丑),因山东贼寇尚未平定,免除济南、青州、兖州三府州县正官入朝觐见。

○十二日(甲寅),起初,惜薪司称真定、山西等地所缴纳的柴炭,运官、揽头累积拖欠数额较多。工部认为这是因额外损耗过多,导致征收运输不及,请求将明确规定的损耗及暗中增加的损耗各取一半,算作定额,其余部分核实后追征。惜薪司太监坚持认为暗中增加的损耗必不可少,并指责工部故意纵容。工部称:“额外增收不加扣除,并非大公至正之法,臣等是遵照诏书行事,并非故意纵容。”自今以后,请求按照后府、惜薪司旧例,招募人员完成缴纳后再支付价款,只在缴纳时,该司不得过度索取额外损耗,这样公私都能便利。奏章呈上后,皇帝下令相关部门严厉追讨未缴纳的部分,不得纵容延误供应,其余按所议执行。

○十三日(乙卯),因修筑辽东开原有功,升巡抚副都御史李承勋俸禄一级,赏赐巡按御史葛禬等人银币,副总兵张铭等人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奖赏。

○十四日(丙辰),南京礼部尚书杨廉再次以年老患病请求辞官,皇帝仍温旨挽留,不许。

○夜间四更时分,月亮侵犯昂宿西第一星。

○十五日(丁巳),因辽东遭受灾荒,免除广宁前屯等二十八卫所的屯田籽粒银不等。

○山西出现盗贼,流窜劫掠沁、潞等州县,转而进入河南境内。皇帝下诏逮捕指挥陈崇等四十三人,宽恕知县冯继祖等五人,责令其戴罪立功,佥事谷高扣发三个月俸禄。

○巡抚保定都御史周李凤请求在景州西宋城开设巡检司,由州县共同佥派弓兵一百人,负责捕捉盗贼。兵部复核后同意,皇帝准奏。

○任命四川都司署都指挥佥事李昇担任右参将,协守松潘南路。

○刑科都给事中刘济等人因廖鹏父子及王钦、陶杰多依靠宦官营救,担心皇帝犹豫不决,于是上奏:“往年死刑案件需三次复奏,再佥批驾帖,往往已至中午;等到死囚临刑时,鼓下仍接受申诉,奏章呈上得到批复时已近傍晚;再由监斩官请示后行刑,则已过酉时、戌时,这实在不符合公开示众、与众共弃的本意。请求自今以后,处决囚犯务必在申时至酉时之间,鼓下不得接受过多百姓申诉。应当留狱或处决,皇上应参考众人意见,如廖鹏等人,希望果断判决,不必疑虑。”皇帝下旨:“所奏之事已知悉,自今以后审理囚犯,务必在申时至酉时行刑。”

○十六日(戊午),下令提升修撰舒芬、郎中陆俸、署员外郎夏良胜、编修江晖、马汝骥、给事中汪应轸、御史曹嘉、寺副郝凤升、行人顾可久、刘显麒、王懋、潘锐、张岳、博士张九川等十五人,以及编修费采、王思、给事中石天柱、黄臣、张原等五人,各升俸禄一级。舒芬等人在先朝因劝谏阻止皇帝巡游,遭受廷杖并被贬谪流放;费采等人因进言违背旨意被罢官,此时均被重新起用。给事中刘世扬请求给予恩典,以表彰其忠直,吏部也认为可行,皇帝准奏。

○江川王音垫因年老,请求让长子膺鐩代为履行礼仪,皇帝同意;请求代理王府事务,皇帝不许。

○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王懋中上奏:“臣查考律例,在外六品以下官员有犯罪者,听任分巡御史及按察司官直接审问。如今各官员仍一概上奏请求处理,导致奏章繁多,案件积压拖延。请求允许按律令行事。”皇帝批复同意。

○十七日(己未),贵州巡抚都御史杨沐上奏三项建议:

一、预制土官档案:如今土舍私自传承接替,宗族谱系不明,是引发争夺的根源。应仿照军职贴黄制度,每年年终令土官各自将其世系、履历及有无子嗣情况上报布政司;每三年应当入朝觐见时,提前将档案上报礼部。土官起送承袭及因争夺承袭而上奏骚扰者,按档案立即辨别,可消除争夺事端。

二、培养世禄子弟:令土官应承袭者中三十岁以下者进入学校学习礼仪,未通过儒学教育者不得起送承袭;其宗族子弟愿意入学的,听任其入学,补为廪生,参加科举考试,与军民、武生一视同仁,这样可以大幅改变其习俗。

三、清查军伍:请求以五年为周期,全面统计天下卫所军士,包括原有军士、新招募军士,以及因被逼迫而逃亡的军士,根据逃亡人数多少,追究指挥以下官员的责任,由都司审查问罪。清军御史不仅要清理应当勾补的军丁,还应兼顾补充缺额军伍,令所在有关部门各自开列解送、接收入伍的军士名册,上报都司、布政司,二司再呈送清军御史及巡按御史,相互核对,各种弊端均可彻底革除。兵部复核后上奏,认为杨沐的建议均可行,皇帝准奏。

○在莱芜捕获山东流贼史福等三十一人,将其斩首。皇帝下令告诫守巡以下官员,务必剿除剩余贼寇。

○蒙古亦卜剌率领一千余骑兵准备侵犯岷州,行至冷地峪时,百户俞泰据守山寨与之交战,击退贼寇。都御史王珝上奏称俞泰有保障岷州之功,虽无斩杀俘获之功,也应升职奖赏,以激励后人;并请求在冷地峪西三岔修筑堡垒,驻兵囤积粮草,以增强洮岷地区的声势。兵部复核后上奏,皇帝准奏。

○太仆寺卿刘麟上奏:“顺天、保定、河间三府原定额马户五万二千四百有余,如今饲养马匹及因马匹倒毙、占户者,略足原定额,其余马户不过四百户,且最为贫困,无力承担差役,解送马匹时无处寄养。”兵部认为饲养马匹是正役,官吏、监生、生员、陵户、海户等均不得免除,应均衡摊派饲养任务,以缓解贫民负担。皇帝表示同意。

○十八日(庚申),寿安皇太后去世。礼部上奏丧葬仪注:十八日午时发丧,皇帝穿素服前往寿安皇太后宫前举哀,哀痛停止后设置祭品,再次举哀,完毕后返回丧次。昭圣慈寿皇太后、宪庙皇妃、庄肃皇后、兴国太后、武庙皇妃、皇后、皇妃、公主、亲王妃均按同样礼仪举哀,完毕后各自返回丧次。自本日起,连续十三日不鸣钟鼓。十九日,皇帝不上朝,前往寿安皇太后宫前举哀,早晚设置祭品;昭圣慈寿皇太后以下人员哭临礼仪相同。当日举行小殓。二十日,皇帝前往寿安皇太后宫前举哀,早晚设奠如前仪,众人哭临礼仪不变。二十一日举行大殓,众人成服。皇帝穿素服前往寿安皇太后灵前举哀设奠,大殓后奉安梓宫,设置几筵,安神帛,立铭旌,哭至尽哀。皇帝改穿缞服,前往梓宫前举哀行祭礼;昭圣慈寿皇太后以下人员均成服,各自设置祭坛一座;六尚及宫人各自随行祭祀,完毕后返回丧次。当日内官、内使祭祀一座。大殓成服后,祭祀坛数规定:皇帝一座、昭圣慈寿皇太后一座、宪庙皇妃一座、庄肃皇后一座、武庙皇妃一座、皇后一座、六尚及宫人随行祭祀、皇妃一座、淳安大长公主及亲王妃共一座、内官内使共一座。二十二日,公侯、驸马、伯,五府、六部等衙门共祭祀一座;文武三品以上命妇共祭祀一座。每七日祭祀一次,皇帝一座、昭圣慈寿皇太后一座、宪庙皇妃一座、庄肃皇后一座、兴国太后一座、武庙皇妃一座、皇后一座、皇妃一座、淳安大长公主等及亲王妃等共一座。在京文武官员听闻丧事,穿素服、戴乌纱帽、系黑角带,在本衙门住宿,不饮酒吃肉;至二十一日,各自穿齐衰服前往清宁门外,早晚哭临一日即止。凡在朝及在衙门办公,均穿素服、戴乌纱帽、系黑角带,共计十三日后除服。文武官一品至三品命妇,穿麻布大袖圆领长衫,戴麻布盖头,于二十一日清晨由东华门进入,在清宁门外早晚哭临一日即止,不许佩戴金银首饰,仍穿素服十三日后除服。在京各寺观各自鸣钟三万杵。在京以听闻丧事之日为始,禁止屠宰七日。祭祀所需祭文由翰林院撰写,祭物由光禄寺备办。皇帝下令:“同意。”丧服二十七日后方可除服。

○致仕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王鏊,因皇帝派遣使者慰问,上奏谢恩,并献上《讲学》《亲政》两篇文章。

其《讲学》篇大致说:国家设立经筵,是最为隆重的盛典,但一年之中,因风雨寒暑等原因,停歇次数较多,君臣之间未能亲密沟通。至于日讲,虽可称得上亲近,但礼仪等级过于严格,皇上有疑问未能询问,臣下有见解未能进献,似乎也不免流于形式。昔日高皇帝刚刚平定天下,立即开设礼贤馆,与宋濂、刘基等人每日讲学论道,后来圣学高明,诏诰天下的文书均出自御制,如今的《御制文集》即是明证。仁宗皇帝时,在思善门右侧设立弘文馆,选拔数名文学之臣入值,时常到馆中讲论。孝宗皇帝除经筵之外,常翻阅《永乐大典》,还曾索取《太极图》《西铭》等书在宫中研读,尤其喜爱已故学士沈度的书法,每日临摹数遍。祖宗如此勤学,陛下天资聪慧,正值壮年,讲明圣学,正是时候。请求在便殿一侧,仿照旧例修复弘文馆,精选天下文学品行卓著者数人,轮流入值,任命内阁大臣一人统领,如同先朝杨漙之事例。陛下处理完日常政务之余,时常前往馆中,屏退侍从,放下威严,从容询问,或命讲经,或读史传,或论古今成败,或论民间疾苦,闲暇时则练习书法,即便诗文之类,也听凭陛下喜好。这便是日讲的要义,且更加亲近,大致如同家人父子一般。皇上有疑问则必定询问,臣下有见解则必定进献,日积月累,自然会有所成效。

其《亲政》篇大致说:君臣上下沟通则国家太平,不沟通则国家衰败,君臣之间的沟通,关系到世道兴衰。按常朝礼仪,通政司引领上奏,御史纠察礼仪,鸿胪寺纠举不合礼法者,官员谢恩、觐见、辞别时都心怀敬畏而退下,君臣相见仅短短数刻,这是形势所致。臣认为想要实现君臣上下沟通,不如恢复古代内朝制度。我朝内朝制度虽有缺失,但华盖、谨身、武英等殿即是遗留形制。永乐初年,内阁大臣每日到御座前呈送文书,商议机密事务,承接顾问。洪熙、宣德年间,杨士奇、杨荣、蹇义、夏原吉等人常在便殿奏对,或在御榻前议事,或在斋宫被召见,这也是内朝的遗意。天顺年间,李贤、王翱还时常被召见。成化以来,这种礼仪开始废弃。孝宗晚年,深为感慨,多次在便殿召见大臣议事,正要大有作为,却因百姓无福,未能见到太平盛世的美好,天下至今为之遗憾。陛下即位以来,每日驾临文华殿召见大臣,朝廷内外相互传颂,认为是盛事,祖宗之治将要重现于今日,这是万世难逢的时机。臣尤其希望将此定为制度,文华、武英二殿仿照古代内朝之制,大臣每三日或五日入朝问安,侍从、台谏官各一人上殿轮流奏对,各部门有事请示决断,皇上根据所见自行决断,有难以决断的则与大臣当面商议。不时召见群臣,凡谢恩、觐见、辞别之类事宜,均允许上殿陈奏。皇上虚心询问,和颜悦色地倾听,这样人人都能畅所欲言,陛下虽深居宫中,却能对天下之事了如指掌。这不仅能革除近世的弊端,唐虞之治也不过如此。

皇帝阅览奏章后回复:“卿辅佐先朝,立志匡扶社稷,朕在藩邸时就已听闻卿的名声。新政之初,正准备起用卿,特意派遣使者慰问。阅览奏章,深知卿的忠爱之情,卿应好好调养身体,以不负朕的关怀。特荫封卿一子为中书舍人。”

○任命成安伯郭宁的侄子郭瓒承袭爵位,因郭宁无子嗣。

○湖广抚按官上奏:襄王因顽疾无法处理事务,而承奉邵亨仗势作恶。此前镇宁王告发其欺蔑君主、专擅大权之罪,邵亨态度倔强不服,担心引发其他祸患。请求挑选宗族中辈分相应者暂时管理王府事务,代为履行礼仪,惩治邵亨及其党羽,以彰显国法。礼部复核后请求将此事交付抚按官,令其核查襄王有无子嗣、所患何病,并推选可代行事务者,同时请求逮捕惩治邵亨。皇帝下诏:“邵亨姑且不予逮捕,逮捕其助恶有名者,并将镇宁王所告之事详细核查后上报。”

○十九日(辛酉),大行寿安皇太后举行小殓,皇帝罢朝,前往哭临祭奠,昭圣慈寿皇太后以下人员均按礼仪行事。

○二十日(壬戌),兵科给事中刘琪上奏:“陕西、宣大等镇粮储空虚消耗,近来又因水旱灾害多次减免赋税,请求将各省赃罚银及已征收的官银用作军饷,以补充年度常规经费的不足;同时禁止收支部门侵占克扣。如今河套蒙古军队深入泾州,当地遭受严重破坏,应派遣官员赈济安抚,以安定人心。”户部复核后上奏:“近来解送各边的银两已远超年度常规数额,却仍接连上奏告急,怀疑存在其他弊端。应按刘琪所言,敕令巡抚等官务必爱惜经费、节省开支,纠正各种奸弊,有违犯者听任巡按御史弹劾治罪。赈恤事宜,请求交付陕西巡抚王桐等人多方筹划,使百姓得到实惠。”皇帝准奏。

○因小西阳和、高山、天城三卫遭受冰雹灾害,损伤庄稼,下诏减免夏税不等。

○户、兵二部考察运官贤能与否,应留任者一百二十余人,罢黜者三十六人;仍令漕运都御史等官监督核查,若把总举荐弹劾不当,每年将运官名册上报两部,定为制度。皇帝批复同意。

○南京礼部尚书杨廉等人上奏,请求明确大礼以平息众人议论,引用程颐、朱熹的言论及濮议旧事作为依据,并说:“如今提出不同意见者,大多效仿欧阳修。但欧阳修对于‘考’字,虽想加于濮王,却不忍与仁宗断绝关系;如今有人却想与孝庙断绝关系,将‘皇’‘考’二字加于兴献帝,这是欧阳修也不忍言说的。希望皇上尊崇信奉孔孟程朱之学,不要被众人言论迷惑,同时尽早挑选亲藩之子作为兴献帝的继承人。”奏章下发相关部门知晓。

○记录平定河南妖贼马隆等人的功劳,奖赏都御史王珝、太监晏宏、御史俞茂坚、前按察使陈九畴、参议陈鼎等人银币不等,百户周南等人因战死给予优厚抚恤。

○二十一日(癸亥),南京兵部尚书廖纪被南京给事中郑庆云弹劾,称病请求退休,皇帝准奏。

○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廖道南、江汝璧、童承叙、黄佐、王相、王同祖为编修。

○沈王上奏:宿迁王诠鎀的册印、冕服及其他物品被火灾烧毁,援引永平王旧例,请求重新赐予。礼部称册印虽烧毁,但按规定有熔银上缴之例,需封存上缴后再请示。于是沈王道歉,并将剩余银两封存上缴,皇帝下令铸造印信赐予。

○敕令工部禁止不急之务的工程及无名义的修建。

○二十二日(甲子),起初,山东青州盗贼王堂等人在颜神镇起兵,流窜劫掠东兖地区,转而进入莱芜、新泰、临城一带,势力日益嚣张。都指挥杨纪等人在泰安州的龟山追上贼寇,贼寇占据山头固守。杨纪指挥士兵进攻,杀伤不少贼寇,但济南指挥辛楷等人按兵不动,不予救援。贼寇见官军兵力薄弱且无后援,于是驰下山来猛攻杨纪。杨纪督战奋力,恰逢临清指挥杨浩所部千户汤鸾率领部下先行逃跑,杨纪的士兵望见后惊慌溃散,杨浩战死,杨纪被刺中,仅以身免。贼寇于是大肆劫掠鲁桥、抄谷亭等镇,杀伤焚烧军民一千多家,势力更加猖獗。兵部得知杨纪等人战败的消息后,弹劾东兖道守巡等官玩忽职守、纵容贼寇祸害百姓,战败后不据实上报,以及巡抚安抚捕捉不力之罪,并说:“鲁桥等地靠近曹濮,连通河南封丘、延津边界,贼寇若渡过黄河,河南州县将遭受兵祸。如今应紧急阻止贼寇,使其无法奔逃突袭。河道侍郎李瓒懂得军事且有谋略,应将河防事务委托给他,令其督率管河、管闸等官,征调沿河壮丁,昼夜防守,若有贼寇逃脱,以重罪论处。”皇帝于是严厉斥责山东巡抚董凤梧,扣发守巡官俸禄,令其戴罪杀贼,并敕令侍郎李瓒按兵部商议行事。不久董凤梧上奏,弹劾汤鸾及辛楷等七人,皇帝下诏令御史逮捕审问汤鸾,从轻处罚辛楷等人,令其捕盗赎罪。但官军始终畏惧贼寇,不敢出击,只有山东临清的军队稍强,但一战失败后便一蹶不振,议论者对此深感忧虑。御史朱洸请求任命李瓒兼管各道,允许其以军法行事;给事中陈时明请求将山东京操官军暂时留在当地,另派遣大臣率领保定等府的汉达官兵赶赴山东,尽快剿平贼寇。皇帝采纳了部分建议,仍敕令李瓒及各巡抚都御史严格按先前诏书行事,并令保定巡抚周季凤、副总兵杨锐挑选汉达官兵,以备调遣增援。于是山东兵备等官分路追击贼寇,贼寇不再聚集驻扎,往来劫掠鱼台、金乡之间。官军追击至寨里集,击败贼寇,贼寇边战边退,行至句村时,各路官军大规模集结,将其包围,俘获斩杀数百人,贼寇大败溃散,山东地区逐渐平定。但剩余贼寇突袭至曹州,想要渡过黄河逃往河南,未能成功,于是再次劫掠考城,沿着黄河南岸行至东明、长垣。于是河南及保定巡抚纷纷上报贼情,御史虞琼称黄河即将结冰,漕运船只数千艘相互连接,关系到国家大计,应在要害之地重兵防守,防止贼寇危害漕河,祸及邻省。兵部表示同意,再次重申先前建议,请求发放太仆寺马价银二千两给李瓒,允许其酌情犒赏将士,敕令各巡抚及守巡官齐心协力会剿,不得相互观望,并留下指挥何浩的军队在德州,以防不测。皇帝均准奏。

○二十三日(乙丑),御史朱寔昌上奏:“河东盐池被山水淹没,盐无法生产,国家赋税受损。臣已酌情征调壮丁疏浚姚暹等渠道,以排泄山谷泛滥之水。按旧例,冬季需征调壮丁收割草料,用于覆盖盐池,如今草料足够支撑一年,可让壮丁专门疏浚渠道,以减轻百姓负担。”户部请求采纳其建议,皇帝表示同意。

○恢复原华州知州刘锦的官职。起初,镇守太监廖堂向州县横征暴敛财物,曾派人到华州买马,对刘锦说:“应当以八百金的价格卖给我。”刘锦拒绝。不久,刘锦将廖堂奸邪谋利、违法乱纪之事告知巡按御史,廖堂大怒,捏造罪名陷害刘锦,将其逮捕入狱,严刑拷打,未能查出实证,刘锦被罢官为民。此时御史喻茂坚为其辩白,刘锦得以恢复官职。

○二十四日(丙寅),礼部请求皇帝驾临西角门,百官行奉慰礼。皇帝说:“朕内心思念仰慕之情正浓,怎能忍心立即依从所请,暂且作罢。”

○授予翰林院庶吉士郑一鹏、赵廷瑞、杜桐、詹泮、张逵、葛鴊为给事中,张衮、李佶、伦以谅、卢焕、陈讲为监察御史,李默、李春芳、董忠言、丁夔为主事。

○夜间黄昏时分,木星侵犯罗堰下星。

○二十五日(丁卯),下令免除百官朝贺。起初,礼部因武宗皇帝丧事未满一周年,斟酌商议庆贺礼仪并请示,此时因寿安皇太后丧事,一并停止朝贺。

○派遣京山侯崔元等人分别祭祀七陵。

○钜野王府镇国将军当渝获准前往祖坟扫墓,趁机外出游玩多日未归,盗贼夜间进入其府邸大肆劫掠。不久盗贼被捕获处死。抚按等官上报此事,并弹劾兖州知府陈谈、王府教授裴光祚等人。皇帝下令审问陈谈等人,因当渝私自出城游玩导致被盗劫掠,令鲁王严厉告诫责罚他。

○任命陕西按察使林琦为陕西右布政使。

○提督都御史臧凤清查宣府军饷,弹劾都指挥安洪等数十名监临官员侵占盗窃军饷。皇帝下诏逮捕审问安洪等人,其中被闲住、发遣、降革、处死之人均被宽恕。

○御史唐凤仪上奏:“各分守、分巡官不按时巡视郡县,抚恤百姓,伸雪冤屈,即便官吏贪婪残暴、盗贼作乱,也未能及时禁止,灾异多次出现,原因正在于此。请求下令抚按官严格督促守巡等臣,每年正月出巡,十一月返回官署,所有钱粮、诉讼及其他兴利除弊、便利百姓之事,均务必办理。如有违反规定者,抚按官可参奏罢黜;抚按官若徇私隐匿,允许科道官弹劾。”都察院复核后上奏,皇帝准奏。

○二十六日(戊辰),因遭受灾荒,免除庐州、淮安、凤阳、扬州四府及滁、和二州的税粮不等。

○二十七日(己巳),改任工部尚书陶琰为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参赞机务。陶琰上奏推辞,皇帝下优诏褒奖回复,不许推辞。

○二十八日(庚午),肥河卫都督佥事加哈察、亦迷河卫都督佥事赛哈去世,皇帝下诏赐予彩缎,交由其使者带回祭祀。

○因寿安皇太后即将下葬,派遣礼部右侍郎吴一鹏、工部右侍郎童瑞等人前往山陵视察选址。

○给事中刘最劝谏皇帝,在宫中清闲之时,每日诵读《大学衍义》数篇,不要让身边亲信以非礼非法之事蛊惑圣心。奏章呈上后,皇帝回复已知晓。

○赐予内外巡捕官军衣鞋,下令参将桂勇昼夜巡查。按旧例,巡捕官军没有衣鞋供给,桂勇上奏请求,工科及工部均不同意,皇帝坚持给予,但规定不为例。

○二十九日(辛未),皇帝驾临西角门上朝。当时寿安皇太后的哭临仪式已结束,礼官坚决请求皇帝上朝,皇帝勉强同意。

○升任浙江副使于鏊为山东按察使。

○翰林院编修王思推辞晋升俸禄,并说:“陛下想要鼓励敢言之风,防止堵塞言路的奸邪之人,不如仔细阅览奏章,召见大臣,不让邪僻阿谀之说蛊惑圣听,这样尧舜之治便可实现;否则,即便对先朝被贬谪的大臣加以优待,也只是次要之事。”皇帝不允,并下令近日晋升俸禄者均不得推辞。

○致仕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刘忠,因皇帝派遣使者慰问,上奏谢恩,并劝谏皇帝务必勤学养心,敬天法祖,摒弃奸邪谄媚之人,进用忠贤之士。皇帝如同回复王鏊一般褒奖回复,并荫封其一子为中书舍人。

○大理寺卿郑岳上奏:“内臣贾全等侵占盗窃仓库财物,应当依法处死,却被曲意宽恕,这将使身边之人效仿,肆意侵占盗窃,即便败露,又图谋侥幸逃脱,其危害不可估量。自陛下即位以来,如陵户任文举、千户鞠王英等人,动辄通过内臣上奏请求,事情从宫中决断,部臣坚持上奏却不被听从,其他交付司礼监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法律是天下人共同遵守的准则,若涉及亲信近臣,刑罚便有轻重之分,那么法律将无法取信于天下。古人有言‘法行自近始’,又说‘宫中府中俱为一体’。古代申屠嘉羞辱邓通,文帝并不怪罪;韩琦安置任守忠,英宗并不认为其专权,前朝史书均称颂为美事。陛下应远鉴前代规范,近守祖宗之法,自今以后,内官、内使等有犯罪者,均听任部院审问拟定罪名,交付本寺审核定罪,这样可以彰显圣朝公平清明的治理。”皇帝回复有旨。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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