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九
嘉靖十一年六月初一(戊寅朔)
○己卯
○户部覆奏监察御史张惟恕的上奏说:“国家的屯政过去最为完备,但近来疆界混乱、冒认田地,册籍不明,田地归豪强所有,赋税却由贫困军士承担,与当初划分疆界、分屯耕种的制度大相径庭。应当在如今弊端尚未严重之时,仿照民田黄册的体例,令各有关部门以十年为一个周期,将所有屯田的面积、每年的收入全部登记在册;若有卫所土地与民田相互交错,及军民私自买卖田地的,立即将佃户的姓名登记在册,按照土地的情况确定赋税,每人发放一份凭证,作为征收的依据,等待十年之后再进行复查。”皇帝认为正确,不久,巡按河南御史方钝也这样上奏,户部于是请求在天下范围内推行,在今年大造黄册之年,改造实徵小册,各自清理核查、调拨,作为永久的规定,皇帝准奏。
○辛巳
○升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参议祁鹤为山东按察司副使。
○御史李循义奉命巡按江西,在船上遭遇火灾,印信、批文都被烧毁,上奏自我弹劾,等待治罪。皇帝认为水火之灾是不可预料的,扣发三个月俸禄,重新颁发印信、批文。
○壬午
○因灾荒,免除顺天、保定、河间等府的部分田粮。
○皇帝下诏调拨太仓库银二千两,赈济上林苑监四署的人户,同时停止征收十年以前拖欠的赋税,等待年成丰收后附带征收。
○甲申
○皇帝下诏册封已故诚意伯刘基的九世孙刘瑜为诚意伯,赐予诰券,允许世袭,每年发放禄米七百石,其中本色三百石,折色四百石。
○户部覆奏湖广巡抚凌相的上奏说,湖广食盐销售区域广阔,但盐引税收没有稽查,每年的赋税损失严重。应当令盐商都在布政司验证盐引后发放,每年收取的赋税用于补充边费及王府禄粮的不足,每季度末将收支情况登记上报抚按,进行稽查,皇帝准奏。
○巡抚应天都御史陈轼上奏说擒获了海寇龚禄、张林等人,请求升赏各位立功人员。当时江洋盗贼猖獗,皇帝多次下旨催促剿捕,罢黜巡抚都御史张璇为民,革除操江广宁伯刘泰的职务,下诏命令魏国公徐鹏举及巡江御史等官员,责令限期彻底歼灭盗贼。不久,安庆江中群盗又流窜劫掠过往船只,逮捕了经过的按察使等官员,巡江御史冯恩将情况上报。兵部正在奉严旨查参提督操江及各地方官员的罪责,尚未覆奏,恰逢陈轼的捷报到来,兵部请求按照所拟进行升赏。皇帝下旨严厉斥责众臣玩忽职守、纵容盗贼,仍停发徐鹏举、陈轼、冯恩及带管操江都御史万镗,并守备地方等官员的俸禄,令他们戴罪自效,事情平息后再另外商议功罪,擒获海寇的人员最终没有给予奖赏。
○乙酉
○巡抚宣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源清因监生徐琰私下张贴揭帖,列举其不称职的数件事情,于是上奏为自己辩解,言辞恳切地请求退休,皇帝不允许。
○戊子
○添设陕西按察司副使一员,由本布政使司右参议魏纶升任,等待出兵时调用,这是听从了总制兵部尚书唐龙的请求。
○庚寅
○礼部上奏说,天下岁贡生员廷试不合格的有五十九卷。近来本部遵奉诏书商议处置生徒,其中规定:廷试有一名以上生员不合格的,提学官要被问责;五名以上不合格的,提学官要降职任用。随后奉圣旨,令巡按御史会同提学官及布政司、按察司二司官公正考核选拔贡生,这一规定从嘉靖十年确定,各提学官应从十一年开始执行。如今所罢黜的生员,只应按照对应十一年贡生的情况,追究各提学官的罪责;御史既然与二司官会同考试,也应当分担惩罚,后续事宜再听臣等从长商议处置。
○皇帝下旨:岁贡生员廷试五名以上不合格的,各提学官都按照现行惯例降一级调任其他职务,未完善的事宜另行商议处置后上报。
○于是礼部又上奏说:提学官举荐贡生既然不能单独委托,那么罪责也应当分担。况且一名以上不合格就问责、五名以上就降职,似乎立例过于严格。臣担心提学官因畏惧罪责,最终会出现不敢举荐贡生的情况,偏远的州县终将无人入选,学校教育荒废,教化的根本堵塞,这并非恰当的商议。
○如今各处按察司提学官中应降职的,行文送吏部;应逮捕治罪的,及南北直隶提学官、辽东代理考核的各御史,都参奏送都察院,一律从十一年开始,严格按照明确的规定示警惩戒。
○至于考退生员的惩罚,既然提学官因专职举荐而单独承担责任,那么考核选拔的事务也必须专门委托、明确责任。请求从今往后,只令提学官遵奉敕谕,悉心办理:岁贡生员照例先选拔在学食粮年限长久的,考核如果确实不合格,再以其次的补充;御史及二司各官不得干预,这样责任专一,提学官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即使遭受谴责惩罚,也无话可说。
○那些廷试不合格的生员,按旧例,有愿意请求授予冠带衣巾、终身享用的,允许给予,以弘扬朝廷始终培养人才的恩德。
○边远地区本来就与中原不同,因此累朝有免考送入国子监的先例,有灵活举荐贡生的先例,有选拔时注重身材、不限文字水平的先例。如今如果一律遣回,困难特别大,比如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北边等地,或许可以稍微放宽复试的条款,以免违背祖宗曲意成全人才的本意。
○皇帝说:岁贡生员会同选拔的事宜都是祖宗旧制,已有明确旨意。巡按御史及二司官虽然参与会同考试,但提学官专门负责调度,举荐的贡生不合格,责任实在难以推卸。五名以上不合格降职,遵照之前的旨意执行;三名以上不合格问责,都从十一年开始。南北直隶提学官及辽东代理考核的御史,令两京都察院逮捕问责。罢黜的生员原本没有复试的先例,愿意请求冠带及衣巾的,允许。
○不久,因生员被罢黜五名以上,降提学官湖广副使崔桐、四川副使张鲲、河南副使敖英、陕西佥事王邦瑞各一级。
○壬辰
○升任户部广东司郎中刘从学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因旱灾,免除直隶凤阳等府、河南开封等府、山西平阳等府的留存钱粮,及明年的夏税和折银征收的起运钱粮,减价幅度各有不同。
○甲午
○恭睿献皇帝忌辰,皇帝在崇先殿举行祭祀。按旧例,只有太庙帝后忌辰,太常寺官才当面奏请祭祀,其余都需上奏请求。这一年规定,献皇帝忌辰也像太庙礼仪一样,由太常寺官当面奏请。
○丙申
○起初,武定侯郭勋上奏请求挑选军余(军户之余丁)来补足军营名额,兵部认为投充的军余大多是游手好闲之徒,如果招募他们编入军队,平时浪费粮食军饷,遇事又辗转逃亡,实在没有用处,郭勋再次以此请求。皇帝令兵部商议,于是巡视京营给事中叶洪上奏说:京营军队白白耗费京城储备,已经称得上冗余泛滥,如今又一次性选拔补充四万余人,并非恰当的计策。如果确实想要充实营伍,只需按照过去逃亡的名额,从退籍人员中挑选亲近勇敢健壮的补充,不必招募。兵部按照他的意见回复,皇帝下诏同意。
○丁酉
○左春坊左中允孙承恩因母亲年老患病,请求回乡奉养,皇帝批准。
○户部上奏说:三宫的庄田及御马监的各草场、种植苜蓿的土地,原本按类别进献供给修理等各项费用,剩余部分接济边疆,如今累计拖欠已达五十万。突然有各项费用,动辄从内库支取,而且这些土地有的因灾害停止征收赋税,年成丰收后就不再追究。应当令有关部门严格征收当年的赋税,所拖欠的租税每年附带征收一年。皇帝听从。
○戊戌
○监察御史徐汝圭上奏说:北虏的部众共有三个巢穴,一个驻扎在河套,靠近延绥;一个驻扎在威宁海子以北,靠近大同;一个驻扎在北口青山,靠近宣府,连年窥探觊觎。侵犯延绥的虏寇虽然只是其中一支,但部族相同,势力容易汇合,而中原抵御他们,首要的是军队和粮食,考虑祸患、提前防备,这三镇都不可拖延。
○从粮食方面来说,延绥应当漕运石州、保德的粮食,从黄河逆流而上;湖广的粮食从郧阳运输,河南的粮食从汉中运输,抵达陕西;宣大地区应当在冬小麦、春小麦即将成熟时,多方收购储备,并从山西、山东、河南转运收购;三边地区则向西运输到易州、向南运输到军城、向北运输到居庸关,作为紫荆关、倒马关、白羊口等关隘的储备,都应当招募商人、租赁车辆,由官府供给口粮。
○从军队方面来说,西路的万全右卫、怀安卫与天城、阳和相近,宣府的机动部队应当驻扎在这里,作为大同的救援;南路的顺圣西城与阳和相近,应当选拔补充兵力在这里,作为临时的救援;东路的永宁等地则护卫宣府,作为调度的救援;北直隶八府责令招募勇敢之士,设法训练,作为边关远近的救援;榆林、陕西的机动部队各自在本地区分别部署、远程牵制。
○这样一来,粮食储备充足,军队有富余战力,一旦有紧急情况,能够从容调度派遣,不会像往日那样恐慌扰乱。奏章交付户、兵二部商议回复,请求下达边臣筹划适宜后施行,皇帝批准。
○升任指挥使孙昂、指挥佥事佘大纶都为署都指挥佥事,孙昂掌管湖广行都司文书事务,佘大纶掌管贵州都司文书事务;任命江西都司署都指挥佥事陈伟掌管福建行都司事务。
○庚子
○巡抚宁夏都御史杨志学上报虏寇侵犯河西的消息,皇帝认为主将等官未能防备,导致虏寇潜入造成危害,下令巡按御史核查各项失职情况后参奏。
○辛丑
○巡抚四川都御史宋沧因真州、播州等处的大盗被平定,逐条陈述善后措施:一是设置墩堡(烽火台和堡垒),称地方广阔遥远,大盗多次作乱,应当在各要害之地建造堡垒、编排民夫,使乡里有等级秩序,相互警戒帮助;二是迁移巡检司,称綦江县东溪巡检司所在之地并非主要关隘,应当迁移到赶水镇更为便利;三是明确隶属关系,称播州、酉阳、平茶等土司应当按照旧制,隶属四川重庆府抚民官管辖,不应让贵州思石兵备等官兼任管辖。
○兵部全部按照所拟回复,只有明确隶属关系一事,下令二省抚按官斟酌商议后回复批准。
○壬寅
○革除镇守蓟州总兵官杨镇的官职,因为御史孙锦等人弹劾他贪污违法。
○癸卯
○孝庄睿皇后忌辰,派遣会昌侯孙杲祭祀裕陵。
○代王朱充燿上奏说:父亲代懿王先前因大同兵变,洁身自好、远离祸患,被赏赐有“忠义可嘉”的评语。臣如今想要在父亲墓前树立石牌坊,请求镌刻皇帝赐予的“忠义”四字,还恳请赐予碑文表扬,以流传永久。皇帝允许建造牌坊并赐予匾额,碑文的请求被驳回。
○因擒获陕西妖贼张文等人的功劳,赏赐总制尚书王琼、巡抚都御史刘天和、抚治郧阳都御史潘旦、巡按御史朱观、方远宜、参政刘一正等人银币不等。
○先是
○广东海盗许折桂等聚集众人流窜劫掠,皇帝下旨责令地方官戴罪剿捕盗贼。不久,盗贼势力更加猖獗,假装请求招抚以延缓我军进攻,大肆劫掠。指挥刘瀚督率戴罪指挥焦钰、柯荣入海安抚晓谕,盗贼逮捕焦钰、柯荣,趁机袭击虎头门,随后逼近省城,造成的伤亡不计其数。
○巡按御史吴麟将情况上报,皇帝认为镇巡等官玩忽职守、纵容盗贼,令兵部核查情况后上奏。于是罢黜巡抚林富与原任分守参议王洙,都削职为民;海道副使江良材、分巡佥事龚大稔、都指挥欧儒、王兰都革除官职、令其闲住;总兵官仇鸾及两广巡抚陶谐都戴罪限期剿杀盗贼、立功赎罪;其余有地方管辖责任的文武官员都停发俸禄。因吴麟不据实参奏,令他自己陈述情况,吴麟上奏承认罪责,皇帝下令扣发他半年俸禄。
○乙巳
○孝穆皇太后忌辰,派遣会昌侯孙杲祭祀茂陵。
○丙午
○升任陕西苑马寺卿张文魁为山西右布政使。
○移贵州永宁州治于关索所,镇宁州治于安庄卫。先是,二州设在打罕、火烘夷域,其地毒瘴,官吏皆僦居普定卫城,去治境且二百里,寄空衔而已。至是,巡按御史郭弘化请移治于二城,以便统摄,诏可。
○将贵州永宁州的治所迁移到关索所,镇宁州的治所迁移到安庄卫。起初,这两个州设在打罕、火烘少数民族地区,当地有有毒的瘴气,官吏都租赁房屋居住在普定卫城,距离辖区将近二百里,只挂虚名罢了。到这时,巡按御史郭弘化请求将治所迁移到这两座城池,以便管辖统领,皇帝批准。
○改设福宁州水澳巡检司于本州之葫芦门,名曰芦门巡检司;莆田县小屿巡检司于仙游县之白隔岭,名曰白岭巡检司。
○将福宁州水澳巡检司改设到本州的葫芦门,命名为芦门巡检司;将莆田县小屿巡检司改设到仙游县的白隔岭,命名为白岭巡检司。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九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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