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百七十九(白话文)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九

嘉靖十四年九月己未日

罢黜吏部尚书汪鋐,将给事中薛宗铠、御史曾翀关进诏狱拷讯,降给事中孙应奎、翁溥、何天启、沈继美、冯汝弼、潘子正,御史曹达、王廷各一级,调往外地任用。

此前,薛宗铠、孙应奎接连上奏弹劾汪鋐奸邪奸猾、贻误国事,擅自作威作福,不久前言官弹劾尚书刘龙等人不称职,汪鋐奉圣旨秉公商议回复,却徇私结党,巧妙庇护,对上违抗明诏,对下违背公众舆论,幸好陛下明察秋毫,姑且给予轻微处罚,已经清楚洞察他的奸邪。况且他选拔任命官员不公,放纵两个儿子仗势谋取私利,请求立即将他罢黜斥退,以彰显圣明的决断。诏书将他们的奏章交给有关部门,汪鋐上奏为自己辩解,并请求退休。皇上优诏劝慰挽留,翁溥等人因此相继上奏弹劾汪鋐。皇上不听从,只是告诫汪鋐更加努力,以不辜负委任,而何天启因奏章中有错别字,令其回话,剥夺一个月的俸禄。汪鋐又两次上奏请求离职,逐一诋毁薛宗铠是挟私报复,并且说:“按照律例,言官挟私上奏不实的,以诬告罪加等论处;《宪纲》说:‘上奏不实的,以罪抵偿’,又说:‘已经奉诏处置的,不得再弹劾’,都是为了重视国家体统、尊崇君主权威。宋朝时,言官结党排挤大臣,一人带头,数十人跟随,一份奏章不被允许,就有数十份奏章相继呈上,必定要将大臣攻倒才罢休,即使是范仲淹、富弼、欧阳修这样的贤能之人,他们的君主虽然了解他们,却不敢留用。欧阳修遭受帷薄不修的诽谤,上奏请求查勘审问,闭门不出等待辩解澄清。如今大臣大多以不辩解为美德,如果他们自身确实有不检点之处,侥幸得以掩盖,不至于败露,并且私下认为隐忍的名声不是大臣应有的体统。臣此前所议论的薛宗铠等人挟私报复的事情都有凭据,而冯汝弼却认为是揭发他人隐私,请求将薛宗铠等人的各份奏章及臣的奏章都交给法司查勘审问。”于是曾翀又弹劾汪鋐不畏朝廷,嚣张跋扈日益严重,一旦受到弹劾就肆意中伤,导致进谏的大臣闭口不言已经三年了,如果他的计谋得逞,其祸患将难以言说。奏章呈上后,留在宫中没有回复。

一天,皇上召见大学士费宏、李时,谕示说:“汪鋐身为九卿之长,受到这样的弹劾,还有什么脸面再在朝班中站立?”二人以重大工程尚未完毕为由请求留用汪鋐,皇上说:“汪鋐奸邪谄媚、虚伪善变,留用他没有益处,只是言官不断弹劾,而汪鋐又不肯自行陈请,这对国家体统有何益处?”二人于是将皇上的意思暗示给汪鋐,汪鋐才开始称病请辞。至此,汪鋐的辩解奏章先下发,皇上说:“汪鋐是朕亲自选拔任用的,不想他辜负委任,屡次受到他人议论,多次强行辩解,念及他是大臣,令其退休离职。”第二天,以汪鋐患病为由,赐予驿车回乡。于是拿出曾翀的奏章,斥责各位言官说:“朝廷设置言官,必须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进行论救,尽心进言。汪鋐既然不称职,就应当立即进言,科道官都只顾自身爱惜,对君主不忠,猜疑君主、辜负君主,趁机行事,肆意报复,欺骗蒙蔽、违背法理。君主奉天命治理天下,岂敢偏袒个人的好恶?朕没有拒绝进言的命令,张孚敬、汪鋐也从未引导君主拒绝进言。薛宗铠带头倡导报复,曾翀说‘三年闭口不言’,是谁导致的?令锦衣卫将他们逮捕送往镇抚司拷讯,据实上报。孙应奎、翁溥、曹逵、何天启、沈继美、冯汝弼及王廷、潘子正结党营私、相互附和,原本就没有忠诚之心,都降一级调往外地任用。”随后镇抚司追究主使者,供词牵连到御史方一桂及孙应奎、曹逵,皇上说:“薛宗铠报复他人,曾翀结党营私,言辞固然轻狂,意图实在是怨恨诋毁;方一桂协助他们行事、徇私枉法,孙应奎、曹逵合谋策划、从旁观望,都在午门处以杖刑。薛宗铠、曾翀、方一桂削职为民;贬孙应奎为直隶华亭县县丞,翁溥为福建龙泉县丞,曹逵为湖随州判官,何天启为浙江淳安县丞,沈继美为浙江海盐县丞,冯汝弼为直隶潜山县丞,王廷为直隶亳州判官,潘子正为浙江西安县丞。”

○庚申日,开始修建西海神祠。此前,皇上在无逸殿召见礼部尚书夏言,谕示说:“西海子每年午时侍奉两宫太后游玩宴饮,只举行遥望祭祀,应当专门修建祠宇。”夏言退下后上奏说:“皇宫内的西海子,就是古代燕京的积水潭,源头出自西山的神山、一亩、马眼等泉眼,绕过瓮山后汇集成七里泺,向东流入都城,积聚成为积水潭,向南流出玉河进入大通河,漕运也依赖它的便利。相比五祀之神,它的功劳更大,按照大礼应当专门祭祀。请求在北闸口涌玉亭后面的空地修建祠宇,以报答神灵的恩赐。”诏书批准。

○辛酉日,户部因各地遭受灾害,商议折征粮食:兑运正米一百一十五万石,每石征收白银七钱;改兑米三十五万石,每石征收白银六钱;受灾特别严重的地区,允许从临清、德州二仓支取十万石粮食运输,每石征收脚费白银一钱五分。皇上批准。

○壬戌日,孝恭章皇后的忌辰,在奉先殿举行祭祀礼仪,派遣定国公徐延德祭祀景陵。因受灾,减免宣府、辽东各卫所的屯粮,减免数量不等。

○戊辰日,朝鲜国王李怿因庄肃皇后去世,派遣陪臣礼曹参判黄宪等人前来进香、慰问,按照惯例举行宴会并给予赏赐。通渭王府辅国将军朱旭桔□(原文用字残缺)遵奉命令,推辞未支取的遗禄四千石,皇上颁发敕书褒奖谕示他。任命镇远侯顾寰守备南京,兼掌南京中军都督府事务。

○己巳日,升任贵州按察使韩士英为湖广右布政使。补荫刑部左侍郎杨志学的儿子杨守让为国子生。

○辛未日,康陵工程完工。

○乙亥日,霜降节,派遣会昌侯孙杲、西宁侯宋良臣、安仁伯王桓分别祭祀七陵,长宁伯周大经祭祀景皇帝陵及哀冲太子墓,玉田伯蒋荣祭祀悼灵皇后陵;自恭让章皇后以下,派遣中官分别祭祀,按照惯例进行。

○丙子日,荫封已故右副都御史林琦的儿子林凤翔为国子生。

○丁丑日,南京吏科给事中陈铠等人奉诏会同举荐被废弃闲置的大臣二十九人,列出姓名请求任用。当时姚镆等几人已经奉圣旨起用,吏部回复:诏令李如圭、郭维藩、刘寅、刘储秀等候相应的空缺职位推补任用,其余的作罢。

○庚辰日,升任通政使司通政使陈经为礼部右侍郎,仍掌管通政使司事务。补荫已故刑部右侍郎冯清的孙子冯世熙为国子生。

○辛巳日,改任南京礼部右侍郎林文俊为南京吏部右侍郎。

○壬午日,兵科给事中李逢逐条上奏关于库藏的四件事:

一是专人负责,工部节慎库收支繁多,应当选用一名管库主事,三年之内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该库的大使等官员,三年后送吏部另行任用,避免任职过久滋生弊端;

二是清理盈余,该库收支银两常有余额,应在每年年初设置两本账簿,分别记录盈余的收支情况,加盖印章后由管库官掌管,每五天小报一次、每月朔望大报一次,以备核查;

三是严格禁止虚报冒领,商人采购时常用旧料充好、以次充优、以少报多,相互勾结作弊,应追查根源、依法严惩;

四是便于核查,各钱粮衙门每年设立稽考账簿,汇总后送相关科道收存,管库官吏每月朔望次日登记钱粮收支明细,年终造册奏缴存档。

奏章交给工部回复,工部认为“专人负责”“严禁虚报冒领”二事可行,“设置盈余账簿及每月登记”过于繁琐难以持久。皇上批准工部的意见。

○甲申日,因水灾,减免山西大同府等府、浑源县等州的各项税粮,减免数量不等。乌思藏转教等王及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使司,各自派遣国师、寨官等人前来朝贡方物,给予的赏赐不等。下诏派遣一名通事、序班护送朝鲜国使臣出境,从今以后每年都照此执行,防止他们夹带购买私货。

○乙酉日,升任工部右侍郎甘为霖为本部左侍郎,召回总理河道的工部右侍郎刘天和,回工部管理事务。

○丙戌日,任命浙江道监察御史朱廷立提调直隶学校。南京国子监祭酒费采逐条上奏太学事宜六条:

一是南京国子监原有先朝颁赐的书籍,大多残缺,请求核查监志记载及近年御制、新开书籍,一并颁赐,并将修订完成的《二十一史》分给六馆,供诸生讲习;

二是举贡、恩荫、官生入监者达三千余人,而南京正历、杂历名额仅二百七十人,请求减少正历、杂历的任职日月,或允许各部门适量增额,仍按旧例让诸生回家依亲读书;

三是科道官员有缺额时,请求将南京的博士、助教等官一体征召选用;

四是诸生任职期满回乡,遇乡试时由所在地巡按御史收录考试;

五是南京国子监革除膳夫后无庙户,现由法司囚徒洒扫,请求参照北监例改派庙丁;

六是本监原有号房一千余间,请求勘察修缮,并将南监官员的俸米改支折银,参照两京文武百官的惯例。

奏章交给相关部门勘察商议后上报,吏部认为“征召选用”“回家依亲”二事可准,其余事宜经各部门商议后均允许施行。

任命中军都督府带俸都督同知夏助的儿子夏时亨承袭指挥佥事,夏时亨是孝静庄惠安肃毅皇后哥哥的儿子。

○丁亥日,补荫已故太常寺卿汪举的儿子汪师召为国子生。

○戊子日,升任陕西布政司左参政邵锡为山东右布政使,直隶滁州知州田汝成为贵州按察司佥事。河南开封府白天出现天鼓鸣现象,有一颗像碗一样大的星星向东南方向流动,许多小星跟随其后,如同珍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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